食堂采购方案

时间:2024-09-06 10:54:38 方案 我要投稿

【必备】食堂采购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食堂采购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必备】食堂采购方案

食堂采购方案1

  因市财政局食堂承包到期,经研究,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市财政局食堂承包人。

  一、招标项目

  永州市财政局食堂承包经营权。

  二、项目简介

  市财政局食堂设有大厅1个(含夹层),包厢6个,小卖部1个及厨房、仓库、操作间等。食堂为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及离退休同志提供早、中、晚工作餐,并承担机关一定的接待任务。

  三、投标人(经营承包人)须知

  1、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0.5万元现金作为投标保证金(评标后如未中标,将全额退还);评标后,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2、投标人须具有从事2年及以上餐饮服务经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报名)。

  3、投标书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和餐饮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应一致,且相关证件处于有效期内(中标后须进行核对)。

  4、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可自行前往食堂全面了解相关情况(招标人不组织踏勘)。

  5、投标书一式九份(纸质版,A4纸打印,不接受电子版),由投标人密封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书送达后,不得撤回或修改。

  6、投标书主要内容:①食堂经营方案。主要包括:相关管理制度;人员配备情况;经营方式及服务措施;经营风险、服务、卫生、安全及责任承诺书;②须对招标人(市财政局)的评分标准进行响应;③企业相关业绩。

  7、中标人不得擅自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不得利用招标人的资产搞不法经营,食堂大厅不得对外营业。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其承包经营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负责。

  8、本轮承包经营时间为两年,即自公历2022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止。中标后,中标人先试运营两个月,试运营期间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率未达到80%以上的,解除合同。

  9、经营期间,下列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①采购食材、纸巾、牙签、清洁用品、用餐盘子、碗筷等低值易耗品所发生的费用;②食堂的燃气费用、厨房和包厢的电费。

  10、食堂设施设备维护。①食堂厨房设备、餐厅餐桌椅等条件以现有配备的设施设备为准,招标人不再新增加设备设施。中标人应爱护好食堂设备设施,及时做好维修保养;②承包经营期届满后,中标人应保证食堂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门窗、卫生间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维修好交给招标人。如中标人不愿意维修,招标人可组织维修,维修费用从中标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扣除,履约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补付。

  11、人员配备和管理。①食堂聘用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含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中标人负责。聘用人员须具有食堂工作经验,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出具市级医院健康体检证明);②中标人营业前须向招标人递交食堂工作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附对应联系方式).岗位分工情况表、员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③食堂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单位及食堂管理制度,自觉服从招标人及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包括车辆停放、人员进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等)。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行违规违法经营活动,不得在本院内从事赌博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擅自从食堂带出无关财物。

  12、食堂用餐标准。①早餐由用餐人员根据本人的生活习惯自主选择品种,品类不低于5种,收费不得高于市直单位同类价格,中标人需制定菜单、注明价格,由招标人审定;②工作日中餐、晚餐按15元的标准,中标人提供菜品种类不低于三荤两素一汤,用餐人员饭菜数量不够时免费加量。夏季气温高于33摄氏度时应供应凉茶;③中标人要制定工作日中餐、晚餐菜谱,在上周五前向干部职工公布本周菜谱。④工作日早餐开餐时间:7:00-8:00;中餐开餐时间:12:00-13:00;晚餐开餐时间:17:30或18:00-19:00。⑤中标人需制定接待用餐菜单并注明价格,由招标人审定。

  13、卫生要求。①食堂的卫生防疫必须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及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和标准,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用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发生其他意外,中标人负全部责任。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经营方自负;②食堂经营方须安排专人加强日常卫生监控检查,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台账,做到定时清扫和随时保洁相结合,每天拖、洗地面一次,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和病毒消杀;③保证用餐环境的干净、整洁。食堂所有区域(含卫生间、洗手间、过道、大厅、包厢)的卫生清扫保洁、病毒消杀等工作全部由中标人负责;④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每年必须参加体检;上班期间,外套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好口罩和卫生帽;⑤每天用餐后要认真清洗食具并及时做好消毒工作,做好消除蚊子、苍蝇、老鼠、蜂螂等“四害”工作;及时清运餐厨垃圾,清理油烟管道,生熟物品分开存放。每月至少清理一次油污池,确保食堂内外水池、下水道畅通。

  14、监督考评。①食堂承包经营期间,招标人组织力量对食堂经营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对食堂的.环境卫生、餐具消毒、进货渠道、操作流程、主副食品保管、饭菜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②建立食堂消费满意度测评机制,根据测评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具体奖励和处罚标准以正式签订的承包经营协议为准。

  15、投标履约保证金。①中标后签订经营承包协议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指定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履约保证金主要用于经营者违反《食品卫生法》、未按协议经营至期满、经营期内不正常营业、未履行投标承诺、给招标人或用餐人员造成各种损失的补偿、抵扣各种罚款或维修费用等;②经营方在承包经营期内若无上述情况,自承包经营协议期届满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16、发标、投标、开标、评标的时间和地点。①请有意参与竞标的企业,可安排人员于2022年7月15日前到市财政局了解相关情况或获取相关资料,以确定是否参与竞标。联系人:廖朝晖;②投标书(纸质版)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2日下午3:00,投标书递交地址:市财政局4楼;③开标时间:2022年7月22日下午3:00,开标地点:市财政局二办公楼二楼视频会议室;④评标:由市财政局各工会小组推荐干部职工代表组成。评标小组成员按照邀请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计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评标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审过程不得受任何单位或人员的干扰;评审结束后,由评审人员对评审意见签字确认;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日内签订承包经营合同。⑤对企业递交的投标书,在交由评委评审前,招标人安排专人进行保管,不得泄露投标企业的投标信息。

食堂采购方案2

  1、食材采购控制原则

  ①采用经甲方法定程序确定的大宗物资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厂家所提供的产品,建立食材可溯源体系。实行“食材供应商准入制度”。

  ②不使用或少使用冻品,一个星期内使用冻品的餐数不超过3次。

  ③集中采购与配送。

  ④直接与厂商或一级经销商合作。

  ⑤顺应季节采购。

  2、采购流程

  供应商选择

  索证索票

  (1)每批次对动物检疫合格证、原料合格证进行验证,将证明文件分类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少于二年。

  (2)从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

  (3)从食品销售者(商场、超市、便利店等)采购食品的,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采购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查验其营业执照等。

  (4)从食用农产品个体生产者直接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有效身份证明。

  (5)从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采购食用农产品的,查验其社会信用代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从集中交易市场采购食用农产品的,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者加盖公章(或负责人签字)的购货凭证。

  (7)采购畜禽肉类的,还应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

  采购猪肉的,还应查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8)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相关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各门店能及时查询、获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凭证。

  (9)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应留存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

食堂采购方案3

  为向教师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以招标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具备合法餐饮业资质且具备良好信誉和业绩优的饮食服务企业经营食堂,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的食堂及相关情况简介

  (一)目前学校在校教职工为230余人,绝大部分在校用餐,临时有公务接待以及培训人员工作餐大概200人次需求。

  (二)现有食堂一座,设施设备均按卫生饮食合格标准设计,餐厅提供200余个座位。各功能用房齐全,厨具、餐具添置完善。

  二、招标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

  三、投标方资质及投标条件要求

  (一)投标企业具有外商独资或合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局注册的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企业代码证。提供厨师资格证和员工健康证。

  (二)具有经营食堂或餐饮业2年以上的'经历,并能组织一定规模和质量的操作队伍,经营优势明显,实力强,能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

  (三)投标单位必须按时提交投标文件。

  1、投标书须包括以下内容

  (1)规章制度,实施措施。

  (2)人员配备。

  (3)经营方略(含管理、采购、检查检验、卫生保障、工作人员服装等)。

  (4)配菜方案(饭菜品种、食品价格等)。

  (5)用工制度。

  2、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餐饮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投标条件要求

  (1)投标书应打印,不得有加行、涂抹或修改。

  (2)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

  四、招标项目内容与经营要求

  (一)承包经营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二)承包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

  (三)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承包者自行安排(即承包者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学校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承包者应按合同法法律程序要求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承包者在开始营业前必须向学校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复印件等证件。

  (五)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班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

  (六)抓好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部门的有关标准。规范经营,校方有权监督,并可随时检查。如因经营者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承包者负全部责任。

  (七)提高服务效率,以电脑IC卡方式售卖饭菜(系统由校方负责建设),网络化管理。经营数据以电脑数据和其他校方认可的方式为准,学校根据以上数据按月支付费用。

  (八)承包方保证师生晚餐、午餐和教师早餐供应。保证质量且营养均衡,品种多样,价格优惠。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九)学校后勤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师生中调查饭菜质量,数量,价格及服务情况,并将有关信息通知经营者,承包者应听取意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十)学校有义务配合经营者共同管理好食堂,对食堂的经营状况、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由学校和教师代表参与的物价听证会,未经学校同意之前,食堂不能擅自抬高价格。

  (十一)厨房设备学校已一次性投资到位。如今后承包方需进行设备添置及维修的,待与学校协商后决定。

  (十二)本次招标承包期限为一年。

  五、发标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发布招标信息时间:20xx年10月9日。

  (二)投标报名时间:20xx年10月9—10月14日接受报名、现场考察、答疑。

  (三)接受标书截止时间:20xx年10月15日上午11:00前。

  (四)评标时间:20xx年10月15日下午2:30开始。

  (五)实地考察及价格谈判时间:20xx年10月16日。

  (六)公布结果时间:20xx年10月17日。

  (七)报名及上交资质材料地点:黄平县中等职业学校总务处,联系人:时宏祥,联系电话:13985818330。

  六、招标方法

  由黄平职校、黄平且兰高中学校领导、后勤人员代表、教师代表(共9名评委)所组成的评标小组,综合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按照评分标准评定,确定名次。再按照名次顺序对投标单位所承诺的服务条款进行实地考察和价格谈判,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七、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一)内部管理(20分)

  1、有健全的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4分)。

  2、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重视宣传工作,有员工培训计划,食堂管理规范(5分)。

  3、推行全成本核算,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现微利的要求(5分)。

  4、执行《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动用工,员工的签约率100%(4分)。

  5、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2分)。

  (二)安全卫生(15分)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5分) 。

  2、实行集中采购,有进货渠道正规(5分)。

  3、配备有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制定培训计划,负责每天检查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5分)。

  (三)伙食质量(30分)

  1、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品种多样、荤素搭配的要求(10分)。

  2、菜肴品种丰富,高、中、低档搭配合理(10分)。

  3、菜肴货真价实,质价相符,符合微利要求(10分)。

  (四)服务承诺(10分)

  1、制定员工服务规范,着装整洁,挂牌上岗,热情服务,文明用语(5分)。

  2、公布投诉电话,有反映意见渠道,有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3分)。

  (五)文明共建(15分)

  1、有形式多样的食堂和学校之间共建活动方案(4分)。

  2、提供就餐区环境布置,进行营养和节约方面的教育(3分)。

  6、加分项目(最高10分)

  有其他管理创新特色亮点(最高2分)。

  八、评分方法

  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单位的评审方法。

  评标流程如下:

  (一)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二)按照投标顺序依次对投标单位进行质疑,投标单位可以进行答辩、说明,并将相关承诺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三)每位评委综合投标文件和答辩结果,独立评分。

  (四)综合评分。投标单位得分=总得分/评委人数。

  (五)公布结果。

食堂采购方案4

  为规范学校餐厅运营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财务管理的意见 鲁教财发〔20xx〕1号》,现对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材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单位

  高青县第三中学

  二、采购项目

  高青县第三中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

  三、食堂所需食材分包及配送要求

  包1:冷鲜肉。冷鲜肉所需食材随用即送。

  包2: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副食、调理品及冷冻产品随用即送。

  包3:米、面及其它粮食类。所需米、面及其它粮食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4:食用油。食用油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5:蔬菜类。蔬菜类食材随用即送。

  包6:调味品。调味品(酱油、醋、香油、味极鲜、花椒、八角、大料、蚝油、鸡精等)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包7:禽蛋类。禽蛋类食材根据库存情况进行配送。

  四、食品原料质量要求

  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米、面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GB1355-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提供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五、供应商要求

  1、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证件(注:20xx年1月1日起,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加载注册号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履行合同所需的供应能力。

  3、完全满足招标产品的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所投货物为近期生产的合格产品,若有假冒伪劣,后果自负。

  5、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将所需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六、报价文件及相关要求

  1、报价是一次性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所报规格参数完全符合清单要求,所报价格应包含运送费、包装费、发票等一切相关费用;报价依据前后2天内高青县大型商场的市场价格作参考,下浮率不低于5%。

  2、询价采购报价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并由法人签字;授权代表请出具授权委托书,并附有身份证明;须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及质保期;询价采购报价表须密封,并标“开标时启封”字样。

  3、投标单位可以针对其中的一个包进行投标报价,也可以对多个包进行投标报价,在对多个包进行报价时,须分别提供每个包的报价表。

  4、询价采购报价表需注明包号,同时询价采购报价表密封袋上需标明所投包号。

  七、报价时间

  20xx年12月2日--12月8日

  八、送达地点

  高青县第三中学总务处

  九、联系方式

食堂采购方案5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

  组长:邢唯远

  副组长:xxx

  成员:xx

  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

  (一)集中采购

  1.统一招标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2.统一采购

  全区各学校在中标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处,按照区域划分及种类界定进行采购。各中标供应商与区教育局签订统一采购合同。

  3.统一配送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所在地划分服务区域,中标的供应商以服务区域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食材种类和数量进行配送,不得因其他原因故意延迟配送或拒绝配送。

  4.统一价格

  临渭区学校食堂采购领导小组成立区域询价人员库,负责每月采集三个大型食材市场零售价,进行汇总后,按照招标优惠率确定基准价并进行公布。同一区域内的同种食材,各供应商不得因配送时间、距离、数量等原因,擅自提高价格,须做到区域内同种食材价格统一。

  5.统一服务

  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对中标的供应商划分服务区域,对指定区域内的学校进行配送及售后服务。学校每月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下一轮供应商投标资格遴选的`重要依据。

  6.统一结算

  各供应商每月五日前与学校进行上月配送清单核对,根据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公示的价格开具税务票据,学校收到票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转账。

  (二)定点采购

  1.发布公告

  20xx年7月22日,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20xx-20xx学年度学校(幼儿园)食堂大宗食材集中定点采购供应商资格审定的公告》。

  2.资格审查

  8月1日至8月5日,供货商根据要求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时间:8月1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临渭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渭南市实验初中院内)

  3.现场查看

  8月10日至8月17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符合初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现场实地查看。

  4.磋商公示

  8月18日-8月19日,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对供应商按供应区域及供应种类进行评判,初步确定定点供应商名单,进行公示。

  5.公布定点供应商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在临渭区政府的网站发布《关于印发20xx-20xx学年学校食堂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单的通知》。

  6.学校定点采购

  学校成立定点采购领导小组,组织本校食堂定点采购工作。邀请中心校、教师代表、家委会代表对定点供应商进行考察,确定本校定点采购供应商。与选定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安全承诺书等。

食堂采购方案6

  经20xx年第16次校委会审议,确定了我校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食堂食材供应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由粟川、邓正伟、向嵘蓉、孙军、潘芸组成工作小组,粟川任组长。

  二、工作小组职责

  1.按规定办理食材采购项目的.备案等手续;

  2.选择确定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3.审定代理公司拟定的采购公告、招标文件等文件,确定评标办法(建议采用综合评分法);

  4.确定参加评标的校方代表(可委派学校职工,也可委托校外专家,建议委托校外专家);

  5.指派专人审核投标供应商资质等;

  6.指派专人监督评审专家随机抽取过程,全程监督代理公司组织采购招标评标会;

  7.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收集招投标全过程资料存档。

  三、招标方式

  按政府采购程序公开招标。

食堂采购方案7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物品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招标采购行为,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决定对食堂大米的供应进行招标采购。具体做法如下:

  一、综合说明

  1、招标办法:公开招标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合法的大米生产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提供投标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有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

  (3)无违法违纪行为,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能力保证供应质量优良、价格优惠的一级粳米,并能按时供货,服务周到。

  3、招标项目:南粳5055。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粳米标准。净重量达标。有SC标识和各批次的检测合格报告及合格证。

  5、中标商供货期: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二、投标须知

  1、投标要求:

  (1)凡报名参加招标的商家,须带投标人营业执照、生产厂家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大米生产许可证、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给大型企事业单位供货的证明送至报名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留下复印件,退还原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学校将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踏访,实地踏访合格的通知参加开标。

  (2)报名费壹佰元。

  2、报名时间:20xx年8月19日上午8:00~11:00;

  3、报名地点:如皋师范附属小学食堂二楼。

  4、招标时间:20xx年8月20日下午3:00

  5、开标地点:尚贤楼五楼会议室

食堂采购方案8

  根据德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德阳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德教办【20xx】103号)和什邡市教育局、财政局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学校后勤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什教发【20xx】7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把食品准入关、采购关,从源头上控制学校食品的安全风险,严防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的采购,促进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的规范化管理,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二、工作原则

  市教育局成立什邡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采购招标工作。全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在全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实施。

  三、工作步骤

  (一)招标采购准入程序

  1.在什邡市教育网或《今日什邡》发招标公告,所有近两年无投诉和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含个人)可自愿报名竞标。

  2.投标企业到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报名,并提交资质证明、及相关材料。

  3.领导小组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

  4.教育局以公函方式,对报名企业向工商、税务、食药、质监、商务等部门查询其合法性、诚信等情况。

  5.领导小组对部分企业管理情况、经营服务情况等进行实地考查、走访。

  6.领导小组采取公正、公平的方式择优选择并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长期供应学校且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商家可优先选择。

  7.对初步确定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进行公示并确认。

  (二)学校招标确定供应商并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1.学校招标方式。学校要成立由校行政、教师代表、家委会等人员组成的招标小组,原则上由7或9人组成。按要求,严格质量标准、程序、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公开公平在入围的企业中自主选择供应商。

  2.学校签订合同要求。学校大宗食品供应商与各中小学、幼儿园自主协商具体的供货方式、结算方式等并签定供货合同(合同备案制)。供货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同期市场批发价格,供应商需交纳一定数额质量信誉保证金。并将处罚条款列入合同约定,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招标资料和合同学校留存备查。

  四、工作要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符合行业规定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储存和运输安全。

  2.配送企业提供的食品原料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的食品,配送人员必须具有健康证。

  3.配送企业要配置“配送专用车”,凭专用通行证进出学校(幼儿园)。

  4.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适时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二)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

  1.奖惩制度。供应商要求思想素质、道德品质较高,服务态度优良,身体健康。对所供应的货品如果出现问题,并经查实,学校上报教育局并采取以下措施:

  ①第一次批评教育,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5000.00元;

  ②第二次严重警告,并处质量信誉保证金10000.00元;

  ③第三次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除全部质量信誉保证金;

  ④对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或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直接取消其供货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该企业记入黑名单,未来五年内不得参与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招标。

  2.考核机制。每学期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供应商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名次倒数最后3名的供应商,教育局将进行约谈;如连续2学年测评都在倒数最后3名的,经研究后可以取消该供应商供货资格。

  五、大宗食品分类及标准

  (一)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分类

  1.米、面

  2.食用油

  3.肉(猪肉、牛肉)

  4.禽、蛋、奶制品

  副食品、蔬菜等暂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但学校在选择供应商时,也应按照大宗食品招标要求,择优选择资质齐全、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供应商。

  (二)标准(质量标准、企业资质标准)

  米、面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等。

  3.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粮食卫生国家标准gb2715-2005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食品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食用油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2.如是商品流通企业,需要代理产品厂家授权书;代理产品生产厂家资质文件。

  3.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4.原料应具有qs标记,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gb2716-2005的要求,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gb2762-20xx规定。

  5.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6.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近半年内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8.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肉(猪肉、牛肉)类:

  1.具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等,企业注册资金实缴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

  2.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3.必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场地。

  4.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3万

  禽、蛋、奶制品类:

  1.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每批次有动物检疫证。

  3.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及其他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生产企业的招标质量承诺书。

  5.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有不少于50平米以上符合卫生标准专业加工场所,能及时供货,服务周到。

  6.所供奶制品必须具有qs认证和定点厂家制作,定型包装,有明显的标签、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保质期和产品合格证,每批次提供《检验报告》。

  7.安全质量保障责任金2万。

  六、附则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食堂采购方案9

  为更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服务质量,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峨教发[2014]33号《峨眉山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教育财务和后勤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各级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

  一、招标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安全总体水平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规范”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合法的供应商。

  二、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领导小组

  为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切实落实好招标工作,学校成立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姜福强(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陈舜富(学校副校长)。

  成员:

  (1)学校行政:黄绪田、张建军、姜鑫

  (2)教师代表、工会委员:童山平、童伟勤、

  (3)食堂人员代表:胡利平、方利勇

  (4)家长代表:膳食管理委员会家长代表3人

  (5)纪律监督:罗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姜鑫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的组织协调及指导工作。

  2、评标工作小组

  (1)组长:陈舜富

  (2)招标主持人:姜鑫

  (3)评标人员:从领导小组中随机抽取5(单数)组成评标小组,评标小组通过评议确定中标单位。

  (4)资质审核:罗涛、姜鑫、胡利平

  (5)监督人员:学校纪检委员罗涛,监督招标全过程。

  (6)记录人员:在抽出的教师或家长代表中产生

  (7)音像摄制人员:王文春

  三、招标项目、供货时间

  1、招标项目

  项目一:大米、菜籽油;

  项目二:调味品、干杂等;

  项目三:蔬菜等;

  项目四:肉类、水产品;

  2、供货时间:2018年9月至20xx年7月。

  四、学校食堂食材质量招标要求

  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2009标准,二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的大米。

  2、菜籽油必须符合GB1536-2004标准,制造工艺为压榨四级以上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肉类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经过峨眉山市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肉类。

  4、调味品、干杂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调味品必须是定型包装;

  5、蔬菜、水产品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时令活蔬菜。

  五、招标工作程序

  1、制定招标工作方案:7月15日-20日,制定《峨眉山市第三小学校2018-20xx学年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招标方案》,并上报审核。

  2、发布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的内容、要求制定招标公告,

  第一次公告:8月10-17日将招标公告公示在校门口醒目的位置。

  第二次公告:第一次公告期内各项目报名商家不足3家时发布第二次公告,8月18-24日。

  第二次公告发布后仍不足3家者,以第二次公告后报名的'商家参与评标。

  3、报名登记、领取资料:公告之日至8月23日下16:00时,有意投标的商家在学校行政办公室报名登记,过时不在办理。

  4、召开评标会议:8月25日。

  (1)报名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公示的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在学校规定的地点、时间节点内递交投标资料,递交投标资料后投标人不得离场。超过截止时间,学校一律予以拒绝。

  (2)会议签到。

  (3)主持人介绍到会人员情况:招标人员组成、监督人员、过程见证人员、记录员、摄像员、投标单位等;询问有无需要回避人员;宣读招标内容及要求。

  (4)评标

  ①资质审核:

  评标小组根据学校招标方案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经营范围、安全管理、信用度、配送能力和不良记录等方面进行审核,确定投标人的投标条件是否符合学校招标要求。如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不符合招标学校的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②评标方法:按招标项目由投标人个人陈述(包括企业现状、相关业绩、质量保障、服务承诺、零售价下浮率等),由评标工作小组成员根据资料及陈述评分,其中物品市场零售价格下浮率作为评分判断主要求依据,每类项目招标以得票数多者为中标者。

  ③恶意竞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成本的,投标人应该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5)宣布中标人:投标人入场,主持人当场宣布中标人(供应商)。

  5、中标公示将招标比选的结果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6、签订供货合同,在学校中标公示期内无异议后,于8月31日在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及质量安全承诺合同。

  六、本招标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食堂采购方案10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确保我市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供餐模式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xx〕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规范操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学生营养办〔20xx〕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优质、安全、高效、便利”的原则,对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进行定点采购、统一配送,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充分发挥惠民专项资金的最大效益。

  二、实施原则

  定点采购、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安全、责任追究。

  三、实施范围、采购项目、经费来源

  (一)实施范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小学、教学点。

  (二)采购项目

  大米、食用油、肉类、禽蛋以及蔬菜等农副产品。

  (三)经费来源

  义务教育学校的营养餐统一采购的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原料支出,在学校收取的学生伙食费以及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招标任务及配送期限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遴选出1家企业,负责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学点配送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期限为五年,五年后重新公开招标。

  五、实施方式、要求和操作程序

  (一)采购方式

  所需大宗食品原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资格,由中标企业统一提供配送到学校(包括各镇初中、中心校、村完小和教学点)。

  1.食品原料供应资格的确定。

  大米、食用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的定点供货企业,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标确定。肉类、大米、食用油、禽蛋等农副产品进行捆绑采购,中标企业每种原料需提供2个以上(含2个)品牌供采购学校自主选择。

  每期定点采购供货资格为五个学年。每学年由市教育局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中标企业进行一次综合性评估、考核。对中标企业的日常监督采取明查暗访或抽样检查的方式开展。如果发现中标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要求,导致老师、学生、

  家长投诉,或者不按要求整改,严重影响到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的,教育行政部门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对方退出食堂食品供应,并记入不宜参与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工作黑名单。

  2.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

  食品原材料采购价格不能高于凭祥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价格。

  (二)采购要求

  1.食品、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要求。

  (1)禁止供应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2)禁止供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3)禁止供应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4)禁止供应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5)禁止供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经营或者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6)禁止供应四季豆、新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冷荤凉菜和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米、面、油、米粉等食品。

  在同等条件下,中标公司选择食品原材料供商应优先选择当地供应商,优先使用当地的扶贫产品,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和扶贫工作。

  2.中标企业资质要求。

  凡参加竞标的企业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或经营企业;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依法经营、管理规范、诚实

  守信、未出现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配送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

  ②投标企业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③投标企业必须在凭祥市有结构布局合理的经营场所,设有固定的仓储地点,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规模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包装、仓储、冷藏、保鲜、运输、配送能力和学校选购原(辅)材料等的货展地点;

  ④采购价格不高于凭祥市平价超市的价格,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⑤投标企业必须建立农产品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配备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器设备和有专业证书的检测人员,对采购配送的大宗农产品(水果、蔬菜、鲜肉等)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每周上报监管部门备案;

  ⑥投标企业应调设有监控装置、建立应急处置预案、网上下单平台;

  ⑦每个取得定点供应资格的中标供应商必须缴纳30万元的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保证金暂由教育行政部门代管,合同期满后保证金本金及利息按要求返还供应商;

  ⑧投标企业中标后必须办理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赔偿能力。

  ⑨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三)操作程序

  1.操作步骤。

  (1)公开招标确定供货企业,签订定点供货合同;

  (2)发布中标企业和中标食品原料信息;

  (3)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报食品原料供货企业;

  (4)供货企业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安全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确保所送食品原料新鲜安全。

  (5)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及公示工作;

  (6)供货企业于每月月底开具正规发票交采购学校;

  (7)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教育核算中心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2.具体要求。

  (1)信息公开。市教育局及时将取得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联系方式和食品原料品牌、规格、标准、合同价格等信息通知各采购学校,同时向定点供货企业提供采购学校名单及联系方式,以便相互联系,协商采购有关事宜。

  (2)定点采购。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学校不得在定点供货企业以外私自采购规定采购的食品原材料,否则将对学校领导及采购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3)采购申报。粮、油、禽蛋等保质期较长的原料,采用“月报周配”,新鲜猪肉、鲜鱼、蔬菜等原料,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报送以中学、中心小学为单位,中心小学负责所属村小和教学点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30日前将下月需采购的粮、油、禽蛋的品牌、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填写采购申请单,报定点供货资格的供货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进行配送,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肉、鱼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五前报供应企业,由供货企业按要求配送,原则上中学、中心小学、村小和教学点每天配送。

  (4)原料配送。供货企业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于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9点前将肉、鱼、蔬菜等不易保鲜的原料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餐按时加工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200—1000元违约金。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安全配送,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

  (5)原料的接收查验。供货企业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个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资质;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等相关情况;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等。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6)食品储存。供货企业应指导学校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转;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

  3.资金结算。

  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供货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给学校报账员结算。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工作协作配合。凭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材料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相关文件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供餐退出机制。中标供货企业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教育行政部门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保证金,立即取消供货企业的供货资格,供货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安全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累计3次(含3次)不能按时供货的。

  (三)落实采购公示制度。供货企业有义务及时向市发改局和市教育局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公示栏或相关的食谱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食堂采购方案11

  受盱眙县第三中学的委托,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盱眙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盱眙县第三中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采购内容:20xx-20xx学年,盱眙县第三中学在学校食堂就餐师生人数约1400人左右。

  标段一:对时令蔬菜,水果,牛奶,干货调味品等进行采购,预算金额:126万元;

  标段二:对食堂冷冻食品进行采购,预算金额:54万元;

  标段三:对鲜鸡、鸭、鹅、牛、羊肉等进行采购(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不打水、无异味、无病毒,符合食品卫生要求),预算金额:66万元。

  (四)合同履行期限:20xx年9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五)配送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三)必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xx年7月13日至20xx年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方式:供应商将(一)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四)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材料扫描整合成一份文档发送至956765824@qq.com邮箱报名并领取询价文件,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0517-80327251。

  售价:300元/份,(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逾期不予接受),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至盱眙县教育体育局账户,务必在报名时备注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请报名单位将报名费用截图一同发至报名邮箱,否则视作报名无效。

  账户名:盱眙县教育体育局

  账 号:488459896956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盱眙支行营业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xx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17室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xx年7月2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盱眙县教育体育局四楼41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中标办法

  现场报价,最低价中标,如最低价报价相同,进行下一轮报价。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询价保证金金额:无。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之前,向采购人缴纳成交价1%的履约保证金。

  3、付款方式:一月一结(对公转账)。

  4、代理费收取:本采购项目三个标段代理费共6600元,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每个标段的代理费用按照其预算费用占总预算费用的百分百乘以总代理费用计算)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盱眙县第三中学

  地 址:盱眙县第三中学

  项目联系人:史仕军139151611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食堂采购方案12

  1、资质证明文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

  2、食品质量安全证明文件

  (1)食品、食品添加剂与营养强化剂、食品包装材料与容器和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

  (2)食品为鲜(冻)畜禽肉或活禽时,应索取检疫合格证明;

  (3)所购食品为进口食品时,应索取口岸食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卫生证书。所购食品为鲜(冻)畜禽肉时,还应当索取进口检疫机构出具的检疫合格证明。

  (4)需要特殊批准的产品,如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等,还需要索取批准机关的批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3、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1)应在有效年度内,需年检的每年都经过年检手续;

  (2)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所采购的食品原料;

  (3)索取的.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上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家、批号和生产日期等应与所购食品包装标签、供货合同或商品发货票上的相同;

  (4)检验合格证明或化验单上写明的所使用的执行标准和检验方法应是与所购食品相关的现行标准;

  4、证明文件的合法性

  (1)出具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的检验机构应是有出证资格的单位,具有出证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化验单上应有“CMA”字样;

  (2)所有文件都加盖了合法有效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如检验单位章、检疫章等;

  (3)各类文件无涂改、伪造;

  (4)所有索取的资料是复印件的均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印章。

食堂采购方案13

  根据《昌宁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昌宁县义务教育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昌教发〔20xx〕120号)和《昌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和从业人员招录工作的通知》(昌教体电〔20xx〕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监管,规范学校食材采购,确保食材安全,提高学校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经20xx年12月14日学校班子会议研究,决定进行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购公开招标。

  一、招标单位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二、项目名称

  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学校食堂肉类及蔬菜、水果、佐料、辅料(米、面、油除外)采购项目。

  三、供货范围

  各种肉类、蔬菜、水果、辅料及佐料。

  四、供货时间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资质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授权人参与投标的必须持有授权书原件。

  3、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投标现场需提供原件)。

  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5、提供参与宰杀、加工、送货、购货的工人身体健康合格证复印件。

  6、提供公司对公账户复印件。

  以上资质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其报名。

  (二)其他要求

  1、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2、中标后每月一结账,结账后转账付款,不可提前预支费用。

  3、投标单位应有良好的信誉,社会形象及售后服务良好。应具有完善、高效的'配送和服务体系,员工素质高,所有员工凭健康证上岗,配送经验丰富,配送车辆、人员能满足供应需要,符合配送安全条件。配送运输全过程安全责任由供货商自负。

  4、产品质量要求:供货商必须对中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负全责。

  5、应急处置要求: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中标供应商必须立即派专人到学校妥善处理,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师生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6、中标人须确保 24 小时通讯畅通。若出现产品配送、质量、安全等问题,在接到学校电话后应在 15 分钟内回应,30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

  7、投标单位必须符合及遵循《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20xx年学校食堂食材集中采购招标方案》的规定和要求。

  8、招标过程邀请县教育局纪检组到场监督。教育局营养办、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招标采购领导小组部分成员、教师代表及家长代表等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所参与竞标的供货商的竞标文件按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中标企业。

  9、投标单位中标后,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将对中标单位的设施设备、管理运营等相关资质进行实地核查。核查通过后举行合同签订仪式。如果存在虚假行为,学校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中标资格由分数第二顺位高者获得,学校启动相应程序。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一)报名时间: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21日。

  (二)报名地点:昌宁县第一示范小学

  (三)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2月21日下午17: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开标时间:20xx年12月22日14:30

  七、提交材料

  投标文件需包含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的提供企业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范围必须包含肉和菜等内容。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书需写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直接投标的无需提供此项)。

  5、 投标人提供近一年内在类似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6、报价表、承诺书、配送管理方案、食堂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方案、设施设备情况、项目管理人员情况等资料及图片。

  7、企业对公账户复印件。

  八、监督电话

  各投标单位不管中标与否,投标资料恕不退回。敬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食堂采购方案14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建立健全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堂食品原材料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严防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让人民吃得放心的战略要求。坚持“公开透明、安全为先”的食品安全工作原则,规范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行为,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良好格局。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合力推进,遵循“公开透明、安全为先”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招投标程序和监督管理体系,筛选一批物美价廉、诚实信用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供学校食堂选择,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公开招投标。

  三、组织机构

  政府为加强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规范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西乡塘区学校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乡塘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陆志海(兼)。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工作,检查、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四、实施对象及实施时间

  从20xx年秋季学期开始,用一个学期时间在西乡塘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列入统一配送的食品原料为学校食堂所需的所有食品原料(含主副食、肉类、蔬菜、调味品等)。将西乡塘区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分为3个片区进行试点开展食品原材料统一配送试行工作。片区分别为城东片区(包括安吉街道、北湖街道、华强街道片区)、城西片区(包括衡阳街道、西乡塘街道、上尧街道、新阳街道)、郊区片区(包括三镇一办)。20xx年春季学期后再推行至城区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校外午托机构,实现中小学、幼儿园、午托机构食品原材料配送全覆盖。

  五、实施方式

  由政府主导,委托招标公司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各片区中标配送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实施学校食堂所有食品原材料配送,凡符合准入资质条件的食材配送企业均可参与竞标,参与竞标的配送企业凭投标报价、综合实力、管理制度、售后服务、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等情况,综合打分排名前三的为中标单位获得配送资格,综合排名四、五、六名的作为候补单位,每个中标单位配送一个片区,配送合同期限1年。

  六、集中采购、供应范围及配送要求

  (一)集中采购重点供应品种:大米、面粉、食用油(花生油或调和油)、肉类、家禽、鱼类、冷冻肉、蔬菜类、调味品、干杂类、豆制品类、生鲜米粉、蛋类、糕点类等。不宜采购四季豆、马铃薯、野生蘑菇、熟肉制品及直接入口食品等。

  (二)食品原料质量要求:食品原料要求新鲜、无毒、卫生并符合相关规定,配送企业应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出具产品证明合格材料。具体要求为:

  1.大米及其它粮食类,必须符合GB1354-20xx标准,生产企业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优先考虑本地两年内生产的稻谷碾出的大米(非转基因),不能采购陈化粮。

  2.食用油产品原料必须为非转基因原料。

  3.猪肉、牛羊肉、鲜鸡鸭等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

  4.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生鲜米粉等预包装食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或“SC”食品生产许可,小作坊生产的产品不能进学校食堂。

  5.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必须保证新鲜,配送企业须每天对蔬菜类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

  (三)采购价格约定

  1.中标配送企业每周依据教育局制定的一周食谱进行报价,需罗列清楚完成一周食谱所需原材料(含调料等)的价格,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南宁市物价局公布的《南宁市农贸市场采价日报表》当期价格,涉及日报表中无报价的食材以市场价格为准,每次报价请提供相关材料作为依据。报价需包含食材价格、运费、税费等。

  2.价格的调整:当价格往下波动超过5%时,则由城区物价局知会城区教育局,并联合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调价格申请,经过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当价格往上波动超过5%时,则由供货商向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上调价格申请,经城区物价局和城区教育局联合审核后,认为符合调整条件的,提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5个工作日内下发通知给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调整供货价格。供货价格调整幅度以报告期市场价格波动幅度为准。

  (四)食品安全要求

  1.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采购配送需要的仓储、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

  2.配送企业从生产加工单位、生产基地、流通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的,要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采购畜禽肉类的,要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原件,并在送货给各学校时复印给各学校存档。

  3.食品配送要求供货商及学校双方都必须进行留样。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及留样食品盛放容器要求、放置条件要求、冷藏时间要求(48小时)、留样数量要求(100克),并做好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台账记录。

  (五)食品配送及验收要求

  1.学校每天要对所采购食品实行双人验收制度,按照食品质量要求进行签字验收,学校验收人员每月轮换一次。

  2.配送企业按合同向学校配送优质、安全的食品,每次供货,必须向学校食堂提供带有供货商盖章(或签字)的配送清单和其他票证及食品价格。

  3.各学校与配送企业协商,每周确定一次菜谱;配送企业每月应能提供3至5种时令蔬菜,供学校预先选择。

  4.各学校要在每周星期三前将本校食堂下周所需的各类食品原材料的数量向供货商以传真或电子文件等形式提交订货计划,说明购货品种、规格、数量、供货日期时间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天协商解决好。配送企业要认真核对各学校的订货计划并按学校订货计划准备好各类食品原材料,并于下周的星期一到星期五将每天的食品原材料分别在与学校约定的时间前送到相关学校。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可视学校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学校食品新鲜、优质、安全可靠。

  (六)后勤管理工作要求

  1.配送企业与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供货原则,让学校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广泛参与、全程监督,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学校食堂每天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品种、价格都必须进行每日公示,供学校广大师生及社会进行监督。

  2.各相关学校要做到减员增效,通过集中采购配送提高食堂后勤工作效率。

  3.城区教育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进行现场监督指导,对中标的配送企业进行必要的飞行检查。

  (七)结算与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3日前对完帐,7日前结算上个月的货款,如遇节假日顺延。

  2.付款方式

  (1)配送企业必须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税务登记证相符。

  (2)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由各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供货商的银行账户,各学校不得用现金直接支付。

  七、集中采购程序

  (一)信息发布。按招标程序将实施西乡塘区学校食堂食品原料统一配送的信息、配送企业准入条件、招标内容和竞标时间等通过政府采购办公开发布,鼓励符合条件的标准化配送企业参与竞标。

  (二)开展招标。由城区教育局牵头,明确采购人,采购人受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的委托,各个学校和校外午托机构要出具委托书。采购人可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布入库的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招标,也可以选定城区定点的代理机构,通过集中招投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各片区中标的配送企业。如报名参加招投标的配送企业不足3家,无法实施政府采购的,可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中标企业。评标小组由相关技术人员和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员组成,根据《配送企业竞标评分标准细则》(附件2)对竞标的配送企业的规模、信誉、产品质量、配送能力和价格进行评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打分决定中标配送企业。中标配送企业负责配送完学校食堂所需的供应品种,不能转包分包。

  (三)招标程序。投标公司按照标书要求准备招标材料及审查现场,招标公司先对现场进行实地审核,实地现场情况与标书描述一致者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招标审查阶段。如投标公司现场与标书描述存在较大差异或应标配送企业弄虚作假的,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食品原材料的招标工作。

  八、投标食品原材料配送中心入围资格要求

  (一)个体工商户及各类企业均可参标。投标人所投标的项目应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营业执照上地址与实际经营场所地址相符合,有配送中心及有生产基地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租赁合同。

  1.个体工商户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2.企业资质: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如是食品生产企业应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应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上标注的经营项目范围能清晰反映该单位具有承揽本项目的资格。

  (二)配送品种全覆盖。入围的食品原材料配送企业有能力经营食材品种包含实施集中采购所有品种,并且能出示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或者授权书及供货协议。

  (三)企业仓储及配送能力。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独立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配送冷冻食品的要设立独立冷冻库和冷藏配送车辆;配送新鲜肉类、蔬菜的应配置封闭式厢式配送车辆。

  (四)具备良好的企业信誉。投标人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受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纪录的配送企业不得入围。

  (五)食品安全检测能力及措施。配送企业必须自备有食品原料安全检测设备及试剂,能按要求对供应的生鲜肉类、蔬菜等食材食品关键性安全指标进行快速检测,每年至少两次及以上送检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并出具有产品检测合格报告。

  (六)竞标的配送企业必须与所有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家及厂家代理商、肉类加工中心、蔬果基地及代理商)有采购合作协议,配送企业自营的生产中心、肉类加工中心或蔬果基地必须在材料中附上明确加工中心及基地与配送企业的法律关系文件。

  (七)签订合同后,除非教育局、中标配送企业和学校三方同意,不允许私自更改投标时备注说明的预备供货的各个品类的品牌、质量等级和规格。

  (八)配送企业不允许因为价格变动或者自身原因随意删减学校订单要求,配送的订单满足率必须达到95%以上。

  (九)订单商品出现问题时,收货单位将按照问题商品订单按约定的条款处理。

  (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九、供货商退出机制

  (一)配送企业在供货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城区教育局可与配送企业终止供货合同并没收质量保证金,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城区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之后,该配送企业三年内不得参与西乡塘区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

  1.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实的。

  2.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被相关部门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配送企业自身原因,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食品原材料认定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5.配送企业违反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要求退出的。

  (二)如果中标配送企业在运作一段时间后,未能达到学校及监管单位的要求,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单个学校收货单位,配送企业3次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时,学校有权书面向城区教育局提出更换配送单位申请,食药部门、教育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更换;接替的配送企业从其他中标单位中按顺序选择。

  2.当出现食品安全或产品质量问题时,确实由于片区配送企业的原因造成的,领导小组有权撤销片区供货的配送企业,并从候补的配送企业名录中按从高分到低分替补选择配送单位。

  3.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食材的检测力度,如检测样品合格率低于一定的预警水平,食药部门有权力向领导小组提出更换配送企业的建议。

  4.在城区教育局未书面通知解除合同之前,配送企业仍须按要求按质按量给予相关学校配送食品原材料,保证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转,但配送企业货款暂时不予以结算。

  十、工作职责

  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学校食堂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城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城区财政局:负责对资金落实、使用及政府采购过程进行监督。

  城区审计局:负责对实施学校食堂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城区物价局:负责西乡塘区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原料价格进行全程监督,依法查处乱涨价、虚高价格等违法行为。

  城区工商和质监局:负责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公示的企业信息对申报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单位的主体资格合法性发表意见。

  城区食药监局:负责对学校食堂食品的质量及索证索票等进行查验,依法查处采购使用不合格食品及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工作,将其作为降低学校食堂成本,保证食品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摆在突出位置,并狠抓该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司其职,重在落实。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各有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既要做到分工明确,又要加强配合,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有序开展并保证得到切实落实。

  (三)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校食堂集中采购相关要求落实监督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检查到点,落实到位。

食堂采购方案15

  按照《成都市金牛区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工作管理,规范学校与供货方的合作行为,并参照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成都市中小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统一配送实施办法》(成教安〔20xx〕22号)、《金牛区定点采购管理办法》(金牛财发【20xx】32号),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和比选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责任督学、学校纪检组长、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四校区食堂工人代表(4人)、四校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工作领导小组;

  评选小组由分管副校长、后勤服务中心老师(4人)、四校区教师代表(4人)、食堂工人代表(4人)、学生家长代表(4人)共同组成负责学校20xx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购货商比选工作。

  比选对象

  通过金牛区教育局资质审查和备案,并入围““20xx-20xx年中小学、幼儿园大宗食品原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Z08-FZC-20xx-582)”的入库供应商。

  比选时间、地点

  时间:20xx年11月4日上午10:00点

  地点:石笋街小学东区小会议室

  前期准备

  在比选会召开前四天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此工作方案,并接受入库供应商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1月2日17:00,报名电话:

  随后学校通知报名供应商发送报价文件,如通知报名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价文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我校比选工作。

  工作要求

  ①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洁自律教育,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风险防控,认真梳理廉政风险,加强监督检查,完善制度机制,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②学校与经评比选定的供货商签署《供货合同》、《廉政合同》,同时要做好相关工作档案、痕迹资料的留存工作。

  ③学校一旦确定供货商,将与供货商签署的`《供货合同》、《廉政合同》上报区教育局安全办进行备案。

  ④学校严格落实集中定点采购和溯源的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各包件原料均通过溯源平台在合同商家处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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