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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根据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公通[20xx]144号)及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中小学生、幼儿乘车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组长:xx副组长: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县教育局法规综治股),由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检查方式及对象:
第一组:负责xx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xx组长:xx
成员:xx
检查对象:(19所)
xx
第二组:负责xx所在学校
带队领导王小林组长:xx
成员:xx
检查对象:(8所)
xx
三、检查时间:
4月13日—15日三天时间。
四、检查内容:
1、校车喷漆的落实情况。
2、校车标识标牌的粘贴情况。
3、校车超载情况及值班跟车教师情况。
4、座位险等保险情况。
5、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有效消防器材的配备情况。
6、校车驾驶人是否具备相应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最近三年任一记分周期违法记分均未达12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
7、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及接送学生、幼儿的档案资料。
8、办理校车手续及检查车况。
五、车辆安排:
县交警大队和县教育局各提供一辆。
六、措施:
(1)对问题比较突出的校车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2)形成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3)4月25—30日集中办理校车手续。
七、要求:
1、社会车辆不得在学校门口或进校园装载学生上下学。
2、各校要教育学生不得乘坐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其他车型以及拼装车、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