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合集)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施方案 篇1
根据《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办法》以及市城管委《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为加强我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落实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相关责任义务,完善工作机制,实现长效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与宗旨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实现长效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通过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完善“管理为核心、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储执法为保障”的临街门前管理模式,从而实现道路平整干净、门前畅通有序、立面整洁美观、垃圾收集规范的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门前管理责任制的领导,成立门前管理责任制实施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街办(镇、场)均应设立门前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组织好自查自评工作,区直各责任单位负责配合实施。
三、范围与内容
(一)门前责任制范围
本实施方案所称临街门前管理,是指道路、街巷两侧的各类责任单位(经营业主)的责任区域。
(二)门前责任制内容
临街门前无暴露垃圾、无乱停放车辆、无出店营业、无占道摊点、无乱堆放物品、无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无乱挂乱拉、无店招店牌不规范和污损、无乱晾晒;建筑装修工地门前无污染物;公共绿地无空秃、行道树无缺株、绿化设施无缺损;门前路面平整无坑塘、无沉陷、无臃包、无积水,窨井盖无缺失,墙面落水管完好。
(三)临街单位(经营业主)责任
1、不乱涂写、乱张贴;不乱晾晒、乱吊挂物品;店招店牌按规定设置,保持完整、清洁;不出店经营;不乱停车;门前门后不乱堆放物品、杂物;按市容环卫部门要求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袋;不向门外倾倒、排放废弃物;做到门前清洁,每天清扫,每周大扫除。
2、对他人在自家门前责任范围扔垃圾、乱画乱贴、乱停车、乱吊晒、挤占盲道等行为进行制止,并及时清理。
3、对他人在自家门前责任范围破坏市政、市容、绿化及园林设施或占道经营等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对劝阻无效或已经造成市政、市容、园林绿化设施硬件损坏的,及时向街办(镇、场)或城市管理部门举报。
四、措施与分工
(一)单位(经营业主)自律:临街责任单位(经营业主)是该项工作的核心与细胞,应按照门前管理责任制标准做到“三个有”,即有保洁制度(每天要做清洁工作、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活动);有保洁队伍或人员(明确自有保洁队伍或人员,或委托专门保洁队伍或人员);有垃圾投放容器和保洁工具,确保责任事项的落实。
(二)区门前管理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巩固和完善以区长为第一召集人、分管副区长为召集人、各部门和各街办(镇、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门前管理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区联席会议牵头、协调、指挥、决策作用,对久拖不决或对涉及部门较多、较复杂的重大问题进行调处。
(三)街办(镇、场):作为门前责任制属地管理的主体,应积极履行宣传、巡查、督促的职责,做到“三个有”,即有一套长效管理工作机制;有一批宣传员、指导员和志愿者;有一支督察纠错队伍。要以街、以路、以片为单位建立若干自律小组,引导临街责任单位(经营业主)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由街办(镇、场)与各自律小组签订责任状,每季度开展“优、中、差”评比,使单位(经营业主)自觉落实门前管理责任。要划定范围,与临街单位(经营业主)签订并送达《市城区临街门前管理责任制单位(经营业主)承诺书》,督促其履行责任义务。
街办(镇、场)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发现的市政设施等硬件方面的问题,根据道路划分,分别及时告知区相关职能部门。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不落实门前责任制,通知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或处罚不到位的报区联席会议。
(四)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门前责任制牵头、协调、督促。指导各街办(镇、场)做好门前责任制工作,及时沟通;建立门前管理责任制考评奖励机制,开展“百里挑一好店主(单位)”等主题评选活动,以街办(镇、场)为主进行日常考评,区城市管理局进行审核,对获奖商户授予奖牌;及时对环卫设施问题进行整改,督促各市容所和局清运公司清扫、冲洗道路和定时收集垃圾,规范作业,确保废物箱无污损、垃圾箱规范管理。
(五)区城建局:及时对市政、绿化设施问题进行整改,规范作业,确保设施完好,公共绿地无裸露土地,行道树无缺株(死株),绿化设施无缺损。
(六)区商务局:对集贸市场进行监管
(七)区环保局:对单位(经营业主)违反环保行为进行监管。
(八)区行政执法分局:作为落实门前责任制的有力保障,负责日常执法,加强监督、处罚的.力度,对门店、街办(镇、场)告知的违章户,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处罚;落实集贸市场周边(门口)门前责任制。
(九)工商局、地税局、区卫生局、区文明办:把门前责任制考核结果和排名作为诚信单位、文明单位评选依据;对不履行门前责任、屡教不改的或处罚难以到位的,由区联席会议提出意见,有行政主管单位的应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工商、税务、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对情节严重的,工商、卫生部门应依法依规责令停业或吊销证照。
(十)公安分局:对暴力阻挠门前责任制落实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
(十一)交警部门:对乱停放车辆进行纠处。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门前三包”管理台账和教育处罚台账。管理台账记录以路段为单位的门店的各种信息和日常巡查情况;教育处罚台账记录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情况。对拒不接受处罚的门店,管理部门应及时记录在教育处罚台账上并抄告区工商、卫生部门。
(二)建立“门前三包”联审制度。区工商、卫生部门办理执照时,应了解该单位的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该项工作的前置审批;同时配合管理单位,在日常管理和办理执照年检时,督促拒不接受处罚的单位落实责任。
(三)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一是加强日常管理力度。街办(镇、场)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发现的市政设施等硬件方面的问题,根据道路划分,分别及时告知区相关职能部门或市城市管理部门。对临街单位(经营业主)不落实门前责任制,通知执法部门实施处罚;对屡教不改或处罚不到位的,由街办(镇、场)拍照或录像取证,报区联席会议;区各职能部门要积极落实和配合门前责任制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二是加大考核整治力度。由街办(镇、场)牵头,整合街道城管科、执法中队、市容所、工商所、卫生防疫站、派出所等部门力量,对责任单位实行每月一次考核和综合整治,形成“五力合一”推进管理。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区、街(镇)两级定期召开由管理单位、城管执法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解决管理与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四)门前管理责任制纳入各街办(镇、场)及区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和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城市管理部分)。区创建办、区文明办要将门前管理责任制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对各街办(镇、场)、各部门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实施方案 篇2
为落实市委、政府“建设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工作任务,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商品流通质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供销社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结合总社“新网工程”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
,引导农村分散的经营网点向公共服务区集合,以建设村级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便利店为主体,以发展就医、饮食、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废旧收购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为配套,完善服务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和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
二、建设目标三、基本原则
(一)运作市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可以多元投入,农资店、日用品店以及其它经营服务项目,可以由供销社所属企业独资或联合开办,也可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办,也可以由村民个人开办。所有经营服务项目均由开办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和民事责任。
(二)服务综合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根据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需要,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档次。要加强农资供应连锁店和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建设,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农资连锁店在做好农资供应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咨询、测土施肥、农机具维修等服务。日用品超市(或便利店)要积极开展上门服务、电话预约服务。同时要积极开展农产品收购等活动。农村综合服务社要围绕群众需要,联合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为农民提供市场信息、技术培训、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多种服务,形成村级综合服务中心。
(三)管理规范化。村级综合服务社的日常管理以村委为主,实现统一化管理。村民委员会要确定一名主任兼任综合服务社社长,将社区内的各经营服务组织吸收为综合服务社的成员单位。同时要体现合作制原则,通过建立社员档案、采取会员制等形式,鼓励社员参与各类服务,并积极实行多种形式的返利措施。综合服务社实行“五有”管理,即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服务公约、有商品标价、有商品销售台帐、有代办服务台帐。供销社为综合服务社统一制作照牌标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并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指导,推进综合服务社管理规范化。
(四)经营现代化。农村综合服务社要积极采取现代经营手段,大力引进连锁经营,建立农资、日用品连锁店,实行商品统一配送制度,配送比例烟花爆竹要求配送达到100%,农资化肥、农药、种子要求达到80%以上,其它日用消费品配送达到60%以上。同时大力推进“放心工程”建设,保证产品源头可追溯,过程可控制,问题产品可召回。
三、建设标准
(一)经营面积和经营品种:生活资料超市30平方米,经营品种200种以上;农资超市20平方米,经营品种(化肥、农药、药械、种子)30种以上。
(二)店容店貌:室内外粉刷一新,门前场地平整,门前招牌统一标识;超市要有简易吊顶和统一货架,经营商品陈列美观整洁;经营人员着装整洁,佩戴统一服务证。
(三)服务内容:店内设有服务公约、需求登记簿和预约登记簿。农资门市和庄稼医院设置墙报或板报,按照所在地农技部门的要求,适时发布农业病虫害防治知识。
(四)管理措施:建有完整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经营商品货真价实,明码标价,正规渠道进货,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无坑农害农事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选址。20xx年6月底前,市供销社和兴达、兴宏、南虹三个公司,在第一批8个省级新农村示范村,根据市规划和建设局村级规划建设,同当地乡镇、村委会协调,在人口聚居地择址8个合适网点,制订创建规划。
(二)组织实施。20xx年11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村级网点,实施店堂改造、商品配送并开业,同时对经营人员培训。(四)总结推进。20xx年12月至20xx年初,对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工作进行总结,总结成功经验,完善管理措施,逐步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推进村级综合服务社工程建设。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系统联社和所属公司联合成立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策划、指导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二)搞好沟通协调。积极向市委、政府汇报和请示,加强与市农委、市规划和建设局、乡镇村委会的沟通协调,制订好各村的创建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解决创建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村级综合服务社按计划、按要求顺利实施。
(三)发挥主体作用。各公司作为创办村级综合服务社的实施单位,各村委会为创建村级综合服务社工程的`主体,应共同围绕
创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
(四)提供指导服务。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创建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促进村级综合服务社朝着积极、务实、健康的方向顺利推进,圆满完成市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六、建议与打算
(一)将村级流通网点创建成村级综合服务社,涉及到农资、日用百货、医疗、餐饮、农村书屋、理发、缝纫、修理、农副(废旧)收购等网点建设,以及信息咨询、代收代办等服务,相关部门负责各自业务管辖范围内的网点建设。
(二)根据市政府要求供销社要在省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中发挥农村农资现代流通主渠道作用。供销社将着力抓好村级农资连锁店建设,保证农资供应,为农民群众提供物美价廉的“放心化肥、放心农药、放心种子”等农用物资。
实施方案 篇3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科技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技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xx〕12号)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教财司函〔20xx〕5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科技经费管理自查整改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组长:赵忠
副组长:杨景昆李华吴普特
成员:刘增潮冷畅俭韩明玉孙升辉杨玉科
廖允成冯纪年邹志荣张智英周恩民
陈辉吕家珑马孝义岳田利韦革宏
霍学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办公室主任刘增潮(兼)
二、思想发动及前期有关工作安排
1.召开学校科技经费管理自查工作部署动员会议(7月初)传达教育部加强高校科技经费管理文件精神,安排部署学校开展科技经费管理情况自查工作。
2.开展科技经费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学习活动(7月)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分别组织开展国家科技经费管理政策、法规等文件学习活动,促进广大科技工作者转变观念,适应新形势,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与科技产出率。
3.对学校《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新规定进行答疑解惑(7月-9月)
计划财务处通过学校办公平台对学校新印发的《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等连续在网上进行答疑,分析、收集和整理科技经费管理中存在的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科技经费管理财务工作流程,以提高工作质量、效率和管理水平。
4.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系列活动(7月-12月)科技项目管理部门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系列活动,并将科研诚信教育、学术道德建设作为营造学校良好学术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活动的开展,加强师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努力营造学校积极健康、和谐创新的学术文化氛围,构筑科研诚信、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自查整改主要工作及日程安排
根据教育部要求,7月中旬到9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技项目(课题)经费管理情况自查活动,以学院为单位形成自查报告。具体安排如下:
1.课题负责人自查(7月30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对照教财〔20xx〕12号文件对近三年承担的国家科技项目及50万元以上省部级科技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自查报告表(见附件),交所在学院(部门)进行汇总。
2.各学院(所)自查(9月30日前)
各学院(所)对各课题负责人自查情况进行总结,向计财处提交总结报告,对自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对学校科技经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3.学校抽查和调研(10月)
由计财处牵头,科研处、社科处,推广处,国际交流处,审计处、监察处等配合,对学校科技经费管理自查情况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管理的建议,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4.完善制度、整改规范(11月―12月)
根据自查和调研情况,修订和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加强对科技经费全过程管理中的盲点和簿弱环节的管理。
四、整改落实有关要求
1.建立和落实各部门协同管理监督机制,进一步明确科研、社科、推广、国际交流、计财、审计、监察和纪检等部门在科技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的职责和权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科技经费管理工作。
2.建立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制度。项目负责人对科技经费使用和管理负主要责任,对经费支出的相关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承担经济责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3.建立和完善科技经费预算审核和科技经费会计核算制度。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和计财处进一步明确经费管理专设岗位人员,逐步培养和锻炼一批科技项目预算编制度与审核人员,指导和帮助项目负责人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并提供全过程的会计服务。
4.逐步探索建立科技项目校内评价与考核制度。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科技经费管理制度,在项目合同期内开展相关工作,项目结束或通过结题验收后,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结题结账手续。项目结题后,学校可按年度及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考评,对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效益进行评价,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科研绩效。
5.建立科技经费经常审计制度。科技项目在接受立项单位或国家审计部门的中期或结题审计同时,学校审计处可将科技经费审计列入经常性财务收支审计的一部分,定期开展科技经费使用情况内部审计,促进科技经费规范化管理。
6.建立科技经费管理队伍和经费使用人员培训制度。通过专项培训提高科技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费预算、使用、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实施方案08-01
实施方案(经典)10-28
[经典]实施方案10-03
[精选]实施方案10-09
实施方案(精选)11-30
项目实施方案03-08
绩效实施方案05-16
医院实施方案04-23
旅游实施方案04-14
养殖实施方案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