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优)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整治方案 篇1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县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未保办,办公室主任(县教育局未保办主任)。
二、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1.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3.继续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校舍安全信息系统;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5.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和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6.加强校园治安整治,预防学生受侵害事件发生;7.加强学生交通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8.积极开展夏季防学生溺水工作,防范学生溺水事故;9.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10.加强外口子女、留守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安全和法制教育与管理;11.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工作。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学校组织开展“综治宣传月”、“中小学安全宣传日”、“学校安全教育周”和5分钟安全教育等教育活动,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
(二)检查整改、完善措施阶段(4月11日至8月31日):重点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泳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学校化学危险品管理及学校危房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三)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11月30日):9月1日至9月30日,小学中心校对所属学校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县教育局上报检查情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县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检查验收情况进行总结,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四、有关事项
1.各校应将开展学校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于5月16日前报送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2.在学校安全专项整治过程中,如发现不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各校要及时将专项整治的.有关信息及阶段工作开展情况书面小结汇总上报(每季度至少一次)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育局未保办)。
3.县教育局将根据活动开展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
整治方案 篇2
一、治理范围
20xx年以来销售出库的省、县两级地方储备粮均纳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治理目标。
对20xx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检查和排查,重点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买卖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严查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排查重点
1、20xx年5月前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列为“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
2、20xx年5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是否存在承储库点购买本库竞价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规行为;
4、承储企业是否配合买方查验所拍政策性粮食;
5、承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
6、是否公示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
7、是否在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拖延出库进度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礼三,副组长:黄小敏,成员:黄荣奇、温祖文、黄景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秘书股。
(二)抓好落实。
收储公司要认真对照排查重点自查自纠,9月1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和自查报告逐级上报,中心专治办要及时了解专项治理进度和有关情况,搜集数据资料,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局。
(三)严肃纪律。
专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被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 篇3
为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对城市客运行业的各项要求,依法打击各类非法客运行为,有效规范城市客运市场秩序,切实改善我市城市客运服务环境,根据全市城市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整治动员会精神,决定对我市城市客运市场秩序依法进行集中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的范围
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客运经营的中巴车和微型机动车,包括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
二、整治的内容
1、对全市客运出租汽车实行总量控制。凡属从事客运经营的出租汽车,统一完善客运出租经营手续,配备客运出租标志。
2、对全市各公交线路的客运车辆统一进行资质审验,包括经营资格审查和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严厉打击各类非法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出租汽车,取缔“黑车”“危车”。
4、整治营运秩序和清理车容车貌,规范服务行为。
三、整治时间安排
本次集中整治从20xx年3月8日开始,20xx年4月22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20xx年3月8日---3月17日为调查摸底阶段。对全市各类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进行调查登记。
2、20xx年3月18日---20xx年4月18日为集中整顿阶段。打击非法客运出租活动,规范客运出租经营秩序和服务行为。
3、20xx年4月19日——20xx年4月22日为总结巩固阶段。总结经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巩固整治成果。
四、整治措施
1、对各种类型的客运出租汽车分类登记,建立档案。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2、对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的驾驶员统一进行一次资格审查和职业教育培训。此项工作由资质检验组负责。
3、对擅自从事城市客运经营的车辆依法予以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4、对安全性能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公交线路车辆和客运出租汽车,予以停止营运并限期整修。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整修或整修不合格的,不得上路营运。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5、对已到报废年限的、外地户籍牌照的、无牌无证等非法从事客运出租经营的各类汽车,一律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6、对车容不整、随意停放、服务态度粗野等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市容市貌、损害乘客权益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此项工作由稽查管理组负责。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城市客运秩序集中整治领导组。组长由客运办主任担任;领导组下设两个工作组,即资质检验工作组和稽查管理工作组,分别由市客运办主任助理、市客运办稽查队队长负责,全体客运管理工作人员参加。
全体工作人员要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严格执法,全力投入,确保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使我市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市场和整个客运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整治方案 篇4
一、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从事家具(含门窗)、石棉为原料制造的企业。
二、整治重点
(一)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突出抓好喷漆、涂胶、晾漆、下料、打磨、造型六个环节的整治。
(二)金属家具制造企业:突出抓好除锈、焊接、喷漆三个环节的整治。
(三)石棉制品企业粉尘专项整治工作中,重点抓住石棉加料环节,做到加料工序与其他工序隔离,并加装除尘设施,尽量采用湿式作业;作业场所石棉粉尘浓度经检测符合国家标准;对接触石棉粉尘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3月31日)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切实摸清企业底数,掌握企业职业危害现状,并于3月10日前将本辖区的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见附件二、三、五、六)报县安监局。
(二)企业自查整改阶段(4月1日—8月31日)
家具制造和石棉制品企业要严格按照《成都市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整治基本内容》、《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标准》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或职业卫生专家咨询评估,根据评价或评估意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内容,确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
(三)督查验收阶段(9月—10月底)
9月份,县安监局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对整改后达不到要求的企业,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10月底,对整改仍未达标的企业要依照管理权限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2月开始,到20xx年6月底石棉粉尘浓度不达标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到20xx年9月底仍没有达到要求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到20xx年12月底还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充分认识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
各乡镇、工业区管委会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企业;要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的积极性,加大群众监督力度,为专项整治工作创建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督查,务求实效
一是要督促指导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防尘防毒设施技术改造,尽快提升防护水平,减少和控制粉尘和高毒物质危害;二是要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家具制造、石棉制品企业存在违反《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行为必须严厉追究,依法严肃查处;三是要加强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防护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四是要将此次专项整治与20xx年以来开展的“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密切结合,进一步落实“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的各项隐患的整改。
联系人:县安监局 伍德勇、张文军
联系电话:88210213,88210219
附件1.成都市家具制造业职业危害整治基本内容
2.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3.家具制造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4.成都市家具制造企业职业危害整治达标验收标准
5.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
6.石棉制品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7.成都市石棉制品企业粉尘危害专项整治验收标准
整治方案 篇5
针对**区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问题日趋严重,给市区道路交通、营运秩序和中心市区的市容市貌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各职能部门也进行日常管理,但力度不够,为加强对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的打击力度,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拟在7月下旬至8月上旬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市行政
执法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市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对**区人力三轮车非法搭客营运进行一次联合整治,集中兵力,重拳出击,务求见大效,以确保中心市区交通畅顺、市容整洁优美、营运正常有序。现制定如下整治实施方案:
一、整治方法、时间和人员安排
这次整治采用专责小组和各参加单位联合大行动的办法。整治时间:从7月下旬至8月上旬,持续半个月时间,专责整治小组拟集中安排两个白天、两个晚上的整治行动;各单位联合大行动整治拟一个白天和一个夜间。专责小组人员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10人、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各10人、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15人,**区公安分局6人,具体分2个整治小组。执勤车辆安排:市执法局和**区执法局汽车1台、摩托车5台;市交警支队和巡警支队汽车各2台;市交通局和**区交通局汽车2台、摩托车5台,并负责拖车。
二、整治的执法依据和重点
这次联合整治的执法主要以《佛山市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中华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为依据。
重点是对在中心城区几大主要出入口、过境路、火车站、汽车站、各大宾馆和医院、娱乐场所、主要街道的繁华路段等上路营运的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为重点打击对象。
三、整治的组织与执法分工
整治行动由市城管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市、区交通局是整治行动的执法主体并具体负责实施,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市交警、巡警支队、**区公安分局全力配合;市公安交警、巡警和**区公安分局负责现场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并对抗法者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执法安全和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要大力协助现场对人力三轮车的查扣工作。
这次联合执法要改变以往以教育为主处罚不重,整治过后效果不明显的被动局面,对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一律作拖车处理,整治后集中销毁,由市城管办负责监督。
四、整治的具体安排
专责小组具体整治安排是:7月30日(星期五)、8月5日(星期四)为白天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上午10:00,地点市交通局交管总站;8月2日(星期一)、8月10日(星期二)为晚上联合执法,集中时间是晚上8:00,在市交通局交管总站,进行分工布置,统一行动。执法人员工作餐和夜餐开支由城管委和市、区两级交通局协商解决。
各单位联合整治行动时间是:7月30日(星期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8月2日(星期一)晚上8时至12时,整治的任务分工和具体路段由各单位布置,联合整治行动所查扣的非法营运人力三轮车分别集中到下列5个临时处理点。具体是:高基街路口、莲花广场福禄路口、祖庙汽车站路口、佛山宾馆与建行路口和季华货仓丁字型路口(或通知**区交通局派拖车到查扣现场),统一拖至**区交通局保管场集中销毁。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要认真做好动员,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特别是两次联合行动,要动员所有人员,积极参与,以打击无牌无证人力三轮车上路行驶和非法营运为重点,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绝不手软和宽容,力争几网打尽。
2、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依法行政。专项整治人力三轮车是各部门不可推卸的共同责任,在物力和人力上要相互支持,在组织行动上要协调一致,在行动上要互相配合。
3、各部门要指派熟悉业务、政策水平较高、事业心强的同志参加专责小组执法,人员要相对稳定,各单位要指派负责人,对联合整治行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工作。
4、各部门对这次联合整治的情况要及时做登记汇总工作,以便为今后整治提供依据。
整治方案 篇6
为确保青奥会期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根据区安委会《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专项整治行动》一系列部署要求,按照行业主管、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结合20xx年安全工作要点,深入开展全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整治活动,以企业自查和安全监察部门督促检查相结合,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为目的,推进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整治范围
全区按重要性划分为三个区域;
1.“核心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签约宾馆、定点医院、文化交流场所。
2.“重点区”:是指比赛场馆、训练场馆、重点接待场所周边(200米范围内机电设备),以及火车站、轨道交通站、客运汽车站区域。
3.“外围区”:是指上述两个区域以外的区域,重点加强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商场、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等特种设备。
(二)达到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确保“核心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保“重点区”不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力争“外围区”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成立迎“青奥”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质监分局局长张金贵担任;副组长由区安监局副局长沈原、质监分局副局长聂猛、区住建局副局长于永斌担任,成员由各街道、园区分管领导担任。
四、工作重点
专项整治工作以排查和整治青奥会“核心区”“重点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和“外围区”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为重点,突出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
1.继续强化使用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投诉举报率较高的重点场所电梯的安全监察;与相关部门联动,加强对物业企业监督检查及责任落实;进一步推进电梯管理人员“积分管理制”,严格落实三角钥匙管理制度。
2.提高投诉举报处理的规范性和效率。制定常见投诉举报工作程序,规范、高效地处置投诉举报;将投诉举报列入对维保单位的故障率考核指标,进一步强化电梯维保单位监督管理。落实电梯维保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梯维保单位日常维护保养落实及质量的监督检查,促使维保单位和物业企业认真履行故障排除和日常管理职责,降低投诉举报数量。
3、特种设备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使用
单位限期整改。“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监督检查记录存档备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4.形成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各相关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工作模式,协同处理电梯安全重大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前)
召开迎“青奥”安全生产200天电梯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健全组织,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和安排,细化分解责任,确保整治行动有效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25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电梯的使用、维保和管理开展自检、自查,对本单位使用的电梯进行全面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台帐,全面、深入、细致地彻底排查设备隐患,确保隐患有效整改,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
(三)重点排查阶段(5月25日-6月15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和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对“核心区”、“重点区”电梯使用单位、“外围区”重点电梯使用单位的设备核查,摸清设备底数,建立设备档案。全面排查设备隐患,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消险,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全部登记造册,按照属地管理责任,进行联合集中整治。
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内容:“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一应急”是否有效落实。即: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办理注册登记、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是否落实定期检验;是否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应急演练工作。
(五)政府督查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区安委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组织和实施专项治理工作,对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发现隐患问题的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巩固专项整治成果,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对整治工作中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整治方案 篇7
为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在全县农机行业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现就20xx年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管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以“降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为目标,加大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隐患治理和宣传教育“三项行动”的力度,继续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农机安全生产防范意识,促进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夯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按照“监管规范、宣传深入,整治有力、成效明显”的总体要求,通过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意识有明显提高,违法违规行为有明显下降,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发展平稳,确保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内。通过开展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监理队伍素质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驾驶人持证率、年检率不低于市下达的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使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完善、监管措施更加到位、监管范围更加扩大,20xx年全县争创省级“平安农机”示范镇1个,市级“平安农机”示范村10个。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取得成效,县农业局成立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工委副书记谢春根同志担任组长,李志相、钟国毅同志任副组长,俞关明、夏昌泉、冯尧华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内,夏昌泉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具体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镇、街也应建立相应的机构。
四、整治内容
1、以加强对未登记拖拉机及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及牌证发放为重点,严格变型拖拉机的登记注册及全面实施一年双检制度;加强对农机维修点的管理,实施以技术质量和安全生产为重点的核查,依法查处无证销售、维修等违法违规的经营活动。
2、以开展路检路查和联合检查执法行动为抓手,加强重要农时季节和重点作业区域的农机安全检查,排查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3、以深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六个一”(一次宣教活动、一封倡议信、一部教育警示片、一套宣传挂图、一本安全知识读本、一堂安全知识课)和“六进”(进村组、进学校、进集市、进农户、进田头、进合作社)工作。
4、以进一步加强农机监理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组织开展农机监理业务培训,提高农机监理人员的队伍素质,切实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档案管理,严格把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培训关、考试关。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
5、以“平安农机”创建为重点,在创建质量、完善机制、提高“三率”(牌证管理率、检审率、受教育率)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平安农机创建的示范带动作用,健全监管网络,建立镇(街)、村农机安全联络员制度,规范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一)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4月)。各镇(街)、开发区要加强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细化制定专项整治工作计划和措施,全面部署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各项目标任务。
2、推进实施阶段(5—10月)。各镇(街)、开发区要精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突出“安全月活动”,“三项行动”、规范化建设、“平安农机”创建、“两忙”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落实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开展综合治理、专项检查和整改督查,排查事故隐患,有组织、有步骤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3、总结提高阶段(11月)。组织检查评比,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年”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用书面形式上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开发区要增强“安全生产年”和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要求,做到目标明确,措施落实,分工负责,通过抓宣传教育、抓安全监管、抓隐患排查、抓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实抓好。
2、加强协调配合。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部门沟通协调,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等行动,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工作情况,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上下联动、部门互动、整体推动,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加强督查指导。要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并逐步转化为长效监管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较大以上安全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责任不落实、整治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对造成不良后果和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加强信息宣传报导,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整治方案 篇8
各乡镇卫生院、卧龙、靳岗第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近年来,随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逐步实施,我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逐年提高,农民的饮水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为切实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供水行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辖区农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卫生厅、局有关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乡镇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3个月的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卧龙区辖区内全部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具体包括各乡镇辖区内各类单位自建的自备饮用井水、农村学校集中式供水和近几年已投入使用的分布在各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二、重点整治内容
1、是否取得有效的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2、制、管水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是否具有饮用水消毒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饮用水出厂前是否经过消毒;
4、水质是否定期检验,是否持有当年度的有效水质检验报告;
5、是否制定有饮用水卫生管理组织、卫生管理制度、饮用水消毒制度和消毒程序;
6、蓄水设施和泵房是否落实专人管理并加盖加锁;
三、职责分工
局监督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定期督导考评工作。区卫生监督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各乡镇卫生院具体负责各自辖区的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培训准备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区卫生监督所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全区乡镇卫生监督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等的培训,加大业务指导力度,各乡镇卫生院要按照要求制定本辖区的具体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及时召开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及时启动专项整治工作。
(二)监督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按照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和本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和汇总表。摸清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户档案。档案应详细记载供水单位的基本信息、各项卫生状况、监督检查记录、监督检查表、整改情况、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情况及有关书面材料等内容。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并督促整改落实。
(三)审核发证阶段(6月1日-6月30日)。针对监督检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验收。对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的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按照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发证条件的单位要依法立案处罚,直至其达到条件。
(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20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总结,于7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和附表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区卫生局监督科和区卫生监督所。局监督科于7月20日前对各乡镇卫生院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评,考评结果以适当方式通报,并纳入年底卫生监督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是我区今年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乡镇卫生院要高度重视,建立辖区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分析当地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实行卫生监督工作责任制,工作成绩与年底个人评优挂钩,确保农村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监管,强化对供水单位的技术指导。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掌握单位底数,加强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坚持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加大对经营者的培训和指导力度,积极创造条件帮助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切实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管理水平。同时,加强生活饮用水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强化供水单位经营者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防范意识,增强其保障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的责任感,促进供水单位加大对消毒设施和供水设施的投入,改善供水卫生条件。
(三)推行“六有一规范”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六有”即:供水单位有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有专职或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负责人,有水质净化消毒设施,有水质日常检验报告和卫生部门抽样检测报告(或委托检验单位日常水质检测报告);有有效的供管水人员健康查体和培训合格证明;有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一规范”即:规范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管档案的管理。建立“标准档案盒”,其中存有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供管水人员健康培训证明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制度复印件,近年水质检测资料,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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