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招生方案汇编七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开展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招生方案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招生方案 篇1
一:招生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按照杨浦区教育局有关20xx年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招生,规范操作,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根据综合素养情况,择优录取。
二:招生对象
具有杨浦区户籍和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家庭经济情况良好,能够承受民办学校所需费用者。
三:招生规模
在杨浦区招收初中预备班3个。
四:招生程序
1、在《杨浦教育》网站上报名,网址为xxxxxxxxxxxx,时间为5月1日8:00——5月10日22:00。
2、学校将于5月11日(8:00——16:30)在学校向报名学生发放《民办初中招生面谈通知书》。
3、学校将对全部报名学生进行面谈,面谈时须携带学校发放的《民办初中招生面谈通知书》,并携带好户口本或居住证和四、五年级《学生成长手册》。
4、根据上级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将于5月14日(周六)和5月15日(周日)在学校统一进行面谈,请学生按照面谈通知书上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来校参加面谈。
5、录取程序如下:
(1)学校组成初中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管理面谈和录取工作,面谈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素养情况,择优录取。
(2)录取结果在五月二十日前电话通知学生家长,同时收取《杨浦区20xx年杨浦区初中新生入学告知书》。
(3)录取结果在五月二十日前上报教育局。
(4)学生一经被我校录取,对口公办初中将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报名和面谈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5月1日至5月10日
报名方式:在“杨浦教育”网站报名
面谈时间:5月14日、5月15日(8:00——16∶00)
面谈地点: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怀德路1000号,近长阳路)
学校电话:xxxxxxxxxxx转1307
学校网址:xxxxxxxxxxxx
六:报到时间
7月15日前,以学校通知为准。
七:收费标准
20xx年每生5600元/学期,20xx学年初中预备年级每生6500元/学期,学校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执行相关收费标准。
八:学校特色课程和内容
上海控江中学附属民办学校依托上海市控江中学,秉承控江中学“自主学习,创新发展”的办学理念,课程灵活,选择多元,设有“元善英语基地”和“许敏数学基地”,致力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充分激发学习兴趣,注重开发学习能力,培养勤思善问的思维品质,突出学法指导,强调夯实基础,拓宽视野,因材施教,张扬个性,使学生实现初中与高中乃至大学等不同阶段学习的自然有机衔接。在办学的过程中,传承“玩在控江”的文化传统,进行了“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改革的探索,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以华师大为依托的“幸福课堂”的科研项目,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让孩子在控江的怀抱里快乐地成长”的办学目标,正在逐渐变成现实。
招生方案 篇2
日前,从莆田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莆田中考中招方案已公布,中考中招工作在确保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调整:
一是特长生招生比例增加。莆田省一级达标高中对特长生专业设置相对集中,招生比例也由原来的不超过3%增加至不超过4%。
二是填报志愿方式变更。学生填报志愿时,只需录入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系统将随机产生的填报验证码直接发放到家长手机内,有效时长两分钟,正确录入该验证码后,即可填报或查询学生的中考志愿。每位考生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多次登录填报或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
三是开通莆田市中考中招微信惠民服务公众号。考生可通过微信惠民服务公众号,了解20xx年中考相关政策、公告,也可查询考生个人成绩以及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录取结果等。
四是进一步明确招生顺序。莆田省一级达标高中一、二轮投档结束后,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二、三级达标校、普通高中学校等方可依次招生。我市省一级达标高中已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不得再次录取建档。
据悉,今年中考全市统一报名时间截至3月25日,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可于5月5日至10日补报;6月16日至19日填报志愿;6月25日至27日中考;7月16日统一公布其剩余招生计划数,并在7月17日-18日统一组织网上第二次补报志愿,第一轮未被省一级达标高中投档的考生均可参加补报。今年还继续试行统招生高分保护政策;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
招生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的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遵循教育规律,坚持立德树人。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健全评价机制,提高选拔水平。把健全多元评价体系作为改革的重要支撑点,健全多元评价机制,取消文理分科,增加考生的选择权,提升考试选拔与人才培养的符合度,促进科学选才。
(三)完善规则制度,促进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健全考试管理和监督制度,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四)加强统筹设计,有序稳妥推进。把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列入教育综合改革的全局进行设计,统筹兼顾各类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协同推进考试、招生、录取各环节配套改革,正确处理社会预期与我省教育发展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改革的进度和力度,确保改革稳妥实施。
三、总体目标
20xx年启动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到20xx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进一步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教育规律和河南省情的考试招生制度。
四、主要任务
(一)促进升学机会公平
1.逐步增加我省考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加快我省高水平大学、特色骨干大学建设,积极争取部属高校等重点高校扩大在我省的招生数量,创造条件为我省考生提供更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
2.逐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人数。认真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招生计划,进一步增加农村学生升入重点高校的人数。
3.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大幅减少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除全国统一设立的高考加分项目外不再增设省级高考加分项目,将高考加分的激励导向功能转移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中。进一步规范保留加分项目的实施,严格认定程序,加强资格审核,做好公开公示工作,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升学公平。
4.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在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基础上,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办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化解择校入学矛盾。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实行将优质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招生办法,且分配名额不得低于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完善中招制度,规范中招行为。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就学和升学机会。
(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
1.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检验学生学习程度,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选考科目考试。合格性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高中所有学习科目的必修内容,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考试范围覆盖所选科目的必修和选修内容。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合格性考试、一次选考科目考试。考试由省教育部门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由省考试招生机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严格实施。命题由省考试命题委员会组织,由省考试招生机构负责实施。中学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改进教学模式和管理方式,更好地适应考试改革的要求。20xx年省教育部门出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正式实施。
2.进一步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建立全省规范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平台,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真实表现,确保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内容真实可信。高校要研究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切实发挥综合素质评。
招生方案 篇4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姚爱萍范国文 严秋明
成 员: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韩 英
下设办公室 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xx〕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xx〕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xx〕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 篇5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选拔领导小组,业务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面试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并组建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组员:学校领导。
工作、面试小组:组长:,组员:校领导、年级领导和教师代表。
监督小组:组长:,组员:学校成员3人。
二、推荐原则:自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推荐名额:根据北大要求今年只推荐理科生1名。
四、推荐对象:优秀高三理科应届学生。
五、推荐条件:
1、思想品德高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学校;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明确,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创新意识,多方面素质表现突出。
3、学科成绩突出。高一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列全年级前40名,高二上、下学期期末及高三第一次考试成绩列全年级前30名。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
六、实施程序:
宣传、发动→自主申报→级部推荐→工作小组审核→面试确定初步人选→领导小组复审评定→公示。
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校园公示栏、校园网站等公布《实施方案》,做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
2、自主申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高三年级级部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县实验高中20xx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申报表》,并上交证明自己实力的.入高中以来的获奖证书目录及原件、复印件,另交10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及班主任推荐信。
3、级部推荐:各级部组成推荐工作组,对学生的申报材料和学科成绩进行核实,择优推荐到学校工作小组,级部主任填写级部推荐意见并签字,名额不超过3人。
4、工作小组审核:
工作小组根据推荐范围及条件,对各级部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确定初步人选: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5分钟)、现场答辩(10分钟)两部分。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确定推荐人选顺序,上报学校选拔领导小组。
6、选拔领导小组复审评定:学校领导小组对工作、面试小组推荐的人员进行复审,确定推荐人选。
7、公示: 学校将在校园网站、校内公示栏对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学生进行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并邮寄相关材料至北京大学。
8、工作时间表:
11月8日 公布方案
11月8—9日 学生报名(截止到9日中午12:00)
11月9日下午 级部推荐
11月10日上午 确定面试名单
11月10日下午 面试
11月11日 公示推荐人选(一周)
11月18日 准备报送材料
附:1、县实验高中北京大学20xx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监督、举报电话:
2、北京大学20xx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传真:
北京大学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说明:为了能够准确及时地进行信息反馈,学校只受理实名举报。
招生方案 篇6
考试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试结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科目Ⅱ的考试结果是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科目Ⅰ:语文、数学、英语(德语/法语)、物理、化学、体育6科,总分720分,成绩以分数形式呈现。其中,体育满分50分。
科目Ⅱ: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绩均以等级形式呈现,分A、 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标准为:依成绩排序,考生总数的'前40%为A等,前70%为B等及以上,前90%为C等及以上,成绩达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为D等。
同等学历社会考生和初中毕业生,已参加过科目Ⅱ考试,等级为D等的,可允许参加下一届同科次单科补考,补考成绩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计;等级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补考。
外地回兰考生和因休学、转学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须参加生物、地理补考,补考后成绩按正常等级标准核算。
招生方案 篇7
(一)招生原则: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既要依据学业考试成绩,又要关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既要衡量学生发展的现有水平,又要参考学生的成长过程;既要重视学生的总体发展,又要关注学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现。
(二)普通高中录取依据:1、中考考试成绩;2、综合素质评价等第;3、综合评语;4、《学生成长记录册》。今年玉环中学普通高中,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普通高中录取的前置条件是: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以上,其他四项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达到2A2C及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须达到4C以上。在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
(三)招生范围及计划数:均面向全县招生。根据中考报考学生数,按普职比大体相当的原则,编制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包括玉环中学保送生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待中考报名结束后公布。
(四)录取办法:由县招生自考办按照考生的中考成绩和填报的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考生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对排名,从高到低,取足计划数。玉环中学保送生在中考前由学校按《20xx年玉环中学保送生实施办法》录取。
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只录取有定向资格并有志愿填报该两所高中学校的考生。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招生的计划,全部分配到初中学校,各初中学校的.定向指标数按各校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占全县初中应届毕业生中考报考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整数位不变,小数位按数值大小排序,从大到小取舍,取足定向指标数),两个海岛乡学校如果正常定向计划无法完成或定向计划为零时,须确保有一个定向生录取(此名额中考成绩必须在普高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楚门中学和玉城中学定向生录取,中考成绩不得低于玉环中学(保送生除外)录取最低分数线80分。按规定降分和志愿录取定向生仍无法取足的有关初中学校,其未使用的定向指标,转用于在全县范围招生,录取原则仍按定向志愿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在玉环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实验学校普通高中部向本县招生的名额,列入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凡B志愿填报实验学校的考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被录取的定向生最低分数线以上,按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在B志愿中已完成计划数,则C志愿不再录取;如未完成计划数,则从C志愿中继续录取。如在上述情况下还未取足,按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降分取足计划数。向县外招生的名额,由实验学校自主录取,但仅限在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xx〕88号)的规定内录取,须控制在给定的计划内。
考生凭各高中学校统一发放的《普通高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录取学校进行报名缴费注册。逾期报名缴费的,是否取消其录取资格,由录取学校决定。
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依据玉环县教育局、玉环县体育局《关于玉环县青少年儿童体育招生的若干规定》(玉体〔20xx〕24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特长生录取办法由招生学校拟定。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含保送生,体、艺特长生)的1:1标准划定。凡考生中考成绩在普高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体、艺特长生除外),且普通高中学校的志愿又有填报,才有资格由县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
(五)招生计划为指令性计划,不得突破招生计划(除有特殊规定外),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教育局以招生自考办统一录取的各高中学校新生名单为依据登记学籍。任何学校自主招生绝不能向已被本县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中招生(享受学校征地政策的不受此规定限制),也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超计划招生, 否则县教育局将不予学籍登记。
(六)凡工作需要,属引进人才,调入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其子女参加我县中考,升学可根据玉环县出台的《关于引进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若干意见》相关政策办理(报名时需提供父母单位证明)。
(七)凡在外县(区)参加台州市中考,而要求回本县就读普通高中的玉环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高于我县玉环中学录取分数线,经学校同意,报教育局招生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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