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方案

时间:2024-11-25 11:50:27 方案 我要投稿

关于整治方案合集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需要提前进行细致的方案准备工作,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整治方案8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整治方案合集八篇

整治方案 篇1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长效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绝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局牵头,市综合执法局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局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所有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证》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局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所有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必须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局核发的《准运证》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防止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局大队积极协调市综合执法局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治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校园(含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规范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整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取缔非法办学的幼儿园,改善学校周边环境,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杜绝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中心学校,由马兆雄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

  三、工作重点

  1.重点整治校(园)车营运情况,非法营运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部分幼儿园违规自备或租用社会车辆接送学生的情况。

  2.完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道路交通标识、警示标志和减速装置的配置。

  3.依法取缔办学条件不达标、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幼儿园。

  4.对各学校、幼儿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校舍安全及校内外治安安全进行整治。

  四、工作步骤

  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为:

  1.宣传部署、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5月20日前)

  召开动员会、制订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由镇政府牵头,联合相关站办所深入到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按照“三个掌握”的原则(即掌握车辆、车主及驾驶人基本情况;掌握车辆运行路线、运行时间及接送学生人数情况;掌握是否签订安全管理和安全行车责任书的情况),对所有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调查并逐一登记;对辖区内学校周边治安情况和所有非法办学的幼儿园进行排查并逐一登记。同时,对校内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

  2.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5月21日—6月30日)

  中心学校、城区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各中小学校要通过上安全教育课、设置安全宣传展板、播放安全警示资料片、发放宣传教育卡片、发放告学生及家长安全书、签订承诺书、对校园驾驶人进行面对面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工作,促使学生及学生家长自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安全。

  运管所、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站要对固定接送学生车辆(含公交车)营运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责令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立即整改,合格后方可上路;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搭乘学生行为。

  农机站要依法打击农用车搭乘学生行为。

  派出所要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排查出来的治安问题。

  中心学校、卫生院、工商所要对学校商店、食堂食品安全进行全面督查,严防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入校园;要对从业人员健康情况、饮用水消毒、食堂卫生、疾病防疫等工作按要求进行整改。

  中心学校、安监站要对学校校舍、压力容器、体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封闭、拆除D级危房,停止过期压力容器的使用,对靠近山体的校舍进行风险评估。

  中心学校、消防部门要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督查,全面检查学校电力线路和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情况,督促每所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师生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和消防疏散演练。

  同时,校园及周边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镇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格进行清查,将非法办学的幼儿园的情况报请县政府予以取缔。

  3.督查汇总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明确专人负责数据统计、资料收集、台帐整理和信息上报工作。镇纪委对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同时,在20xx年7月底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通过每月一次摸底,每季度一次督查,每半年一次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周边安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校园及周边安全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事关镇域社会大局稳定,各成员单位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将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工作实效。

  2.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配合,着力解决学校食品、校舍、消防、治安、道路交通等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派出所、交管站和中心学校要广泛听取师生、家长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意见、建议,动员广大师生及群众积极参与到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同时,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努力构建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3.加强督查,确保成效。镇政府将强化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督查,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站办所予以表扬;对行动缓慢、工作不力的站办所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整治方案 篇3

  一、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城市市容秩序综合整治和清洁城市大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相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不文明行为

  整治随地吐痰、乱丢乱扔、乱贴乱挂、乱停乱放、沿街摆摊等不文明的行为。

  (二)整治扬尘污染问题

  1、整治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不打围以及不采取湿法作业行为;

  2、整治建渣随意堆放、不采取防降尘措施的行为;

  3、整治工地与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进出车辆不按规定冲洗降尘,造成路面污染的行为;

  4、整治各村道与城市道路接口部分未硬化处理,导致通行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的行为;

  5、整治渣土运输车辆超载及不按规定密闭运输,导致沿途抛洒的行为。

  (三)整治垃圾围城、围路问题

  清理道路沿线绿化带内、道路和沟渠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白色垃圾、积存垃圾。

  (四)整治客运三轮车非法营运问题

  整治非法机动三轮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载客营运,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串号营运、车容脏乱及蹬车人仪表不整等问题。

  (五)整治广告设置不规范问题

  整治各类户外广告、商招、店招超期设置、擅自设置、广告版面破损等行为。

  (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

  整治街道两侧机动车随意停放、双边停放,沿街、沿路机动车维修场(店)、二手车交易店铺越门作业等行为。

  (七)整治占道为市问题

  整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行为。

  (八)整治市场环境问题

  整治市场脏、乱、差问题和“暴市经营”行为。

  (九)整治绿化不完备问题

  整治道路、工地、绿化带等露土未进行植绿覆盖问题,更补缺株死苗,清除植被积尘。

  (十)整治临街立面积尘问题

  主要整治临街的建(构)筑物积尘问题。

  (十一)整治违建问题

  拆除主干道、街道旁影响市容景观、有碍观瞻的违规建(构)筑物。

  三、部门职责

  (一)县城管局

  1、牵头制定本次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清洁大行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

  2、负责整治城区内越门经营、占道经营及违章占用人行道停放车辆、堆码货物、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等行为。

  3、取缔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的各类广告,督促版面破损广告及时整改,清除城区内“牛皮癣”广告。

  4、取缔非法机动、电动、人力客运三轮车,规范正规人力客运三轮车营运秩序,督促三轮车从业人员做到车容整洁、仪表文明。

  5、强化清扫保洁,做到路面无渣土、白色垃圾、果皮纸屑;逐街、逐巷清除积存垃圾,彻底消除卫生死角;坚持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确保路面无明显灰带;加强市政公用设施保洁,确保无明显积尘。

  6、牵头开展扬尘专项整治,查处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采取湿法作业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

  7、严格城区道路开挖、开口的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8、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的巡查管护,确保公用设施状态良好。

  9、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二)县公安局

  1、严格按规划设置临时停车场(点),加强对停车场(点)的规范管理,杜绝随意设点收费、双边停放收费行为,严查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确保城区道路畅通。

  2、协同交通部门查处渣土运输车辆违规运输行为、取缔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查处各类生活噪音扰民行为。

  5、依法严厉打击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设施等公共设施的行为。

  6、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严厉查处各类阻碍执法行为,保障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县交通局

  1、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的车辆保洁和对运渣车行驶途中的监管;负责公路施工造成的扬尘治理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村道与县道公路接口的硬化。

  2、负责交通指示牌、隔离墙的日常除尘和保洁;负责公路边沟积灰、积泥和垃圾的清除;严格审查路内停车场,规范露天停车场、临街洗车场,对场地及进出口实行硬化和冲洗降尘,防止将泥土带出工地,污染路面;负责公交站台、交通安全标牌、隔离栏的维护和保洁除尘。

  3、取缔主干道、主街道沿线车辆维修场(店)。

  4、加强出租车、公交车运行及停靠秩序管理,取缔影响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的非法货运市场,打击“野的”、“摩的”、“火三轮”非法营运行为。

  5、查处、取缔路权范围内乱堆乱放等占路经营行为。

  6、严格路权范围内的开挖、开口事项审批,及时查处违章开挖、开口等各类不按规范施工作业行为。

  7、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四)县建设局

  1、负责对房屋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建设工地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和监督管理。

  2、负责对已建成未移交的绿化进行除尘保洁;确保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涵设施工地管理有序、环境整洁、施工现场作业规范;工地内砂、石、土方堆放整齐,并设置围栏或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对工地出入口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冲洗降尘设施,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3、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使用有渣土运输专用证的车辆,督促各工地设置不低于2米的硬质实体围墙,对违反管理规定的工地进行查处。

  4、查处各类工地施工噪音扰民问题。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五)工商局

  1、加强对集贸市场、临时市场的巡查监管,杜绝无序经营、“暴市”经营,切实解决市场脏、乱、差问题。

  2、查处、取缔无证经营沿街叫卖行为,确保集贸归市。

  3、会同相关部门取缔城区及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有碍观瞻的废旧物品回收户(企业)。

  4、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六)县园林局

  1、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对干道、街道及进出城区道路沿线及周边露土进行绿化覆盖。

  2、强化园林绿化管理,及时更补缺株死苗,确保绿化景观完整。

  3、强化绿化带内卫生管理,对绿化带内植被进行循环冲洗降尘和喷药灭虫,确保植被清爽整洁。

  4、严格审批占用绿化带的开挖、开口施工行为,及时查处违章开挖绿化带影响景观的行为;规范占用绿化带的施工作业,有条件的应实行打围作业,对绿化带内露土进行及时覆盖,确保无露土现象。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七)县规划局

  1、及时规划并合理布局农贸市场、公厕、停车场点。

  2、会同相关部门清理、拆除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章、违法建筑和设施。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八)县卫生局

  1、严格查处、取缔各类无证饮食摊点,特别是游动饮食摊点。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九)县商务局

  1、加强所辖农贸市场综合管理,维护好市场内经营秩序,落实环境卫生管理责任,确保市场内及出入口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2、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县环保局

  1、负责查处各类工业噪音扰民行为,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其他噪音扰民行为。

  2、切实加强城镇范围内不使用清洁能源行为的整改工作,杜绝煤烟、油烟扰民行为。

  3、查处违章倾倒油污、排放污水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

  4、加强对各类粉尘排放突出企业的监管,及时查处其违章排放行为。

  5、为扬尘治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和其他相关整治工作。

  (十一)县水务局

  1、切实加强水域、河堤清扫保洁,确保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侧无积存垃圾。

  2、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十二)供电局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供电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供电线路进行梳理规范,查处私拉乱接现象。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三)电信分公司

  1、负责对破损、残缺的电信公用设施进行维护更新,除尘保洁。

  2、负责对冗乱、下垂的电信线路进行梳理规范。

  3、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三线”下地工作。

  (十四)县房管局

  1、负责对国有土地拆迁工地的监管及城区房屋拆迁工地环境卫生和扬尘治理的监督管理,对未按要求打围保洁、防治扬尘的.工地采取制约和处罚措施,确保拆迁工地打围作业、拆迁施工湿法作业、建筑废渣及时清运、防治扬尘措施有效。

  2、负责对临街房屋进行立面保洁除尘。

  3、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五)、街道办

  1、负责各村、社区农村垃圾收运监管,做到村容整洁,无“牛皮癣”,无积存垃圾。

  2、负责制止各村、社区乱搭乱建行为,拆除违章建(构)筑物。

  3、督促村、社区对责任范围内路边、河道、沟渠的垃圾、建渣(含漂浮物)进行清除、疏淘、打捞,做到路边无垃圾,河道(沟渠)无淤塞,水面无漂浮物,河堤两岸无乱搭、乱建、乱占行为,无污水、粪便、垃圾直排进入河道(沟渠)。

  4、负对各村、社区道路与城区道路的接口进行50米以上的硬化,防止车辆携泥带土污染路面。

  5、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十六)县文化体育和新闻出版局

  1、开展以“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专项文艺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会同相关部门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噪音扰民行为。

  3、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摊贩和游商。

  (十七)电视台、新闻中心

  1、加强城管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市民摒弃不文明习惯,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2、及时报道各部门整治工作,为此次综合整治和今后的长效管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十八)县政府目督办

  督促各部门按时完成各项整治工作任务,结合城镇管理专项网络目标要求,将此次百日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未履职到位的,根据《关于县城市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的实施意见》,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

  四、整治方式

  此次综合整治采取“部门抽调、联合执法”的方式。

  (一)部门抽调

  整治期间,部门抽调人员必须相对固定,由领导小组统一调配,集中办公。县城管局为总牵头单位,全体人员参加整治行动。

  成员单位共抽调66人:县公安局20人(15人、5人)、县交通局20人(14人、6人)、县建设局2人(1人、1人)、工商局6人(4人、2人)、县园林局3人(2人、1人)、县规划局1人(1人)、县卫生局4人(2人、2人)、县商务局2人(1人、1人)、县环保局2人(1人、1人)、县水务局2人(1人、1人)、街道办2人、街道办2人。

  (二)联合执法

  上述部门抽调人员由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整治内容统一分组,由对应的牵头单位领导率队分组进行整治。

  1、市容秩序、户外广告整治组:整治各类流动商贩沿街为市,商家店铺越门经营,占用人行道堆放货物、广告宣传以及停放机动车辆行为;整治超期设置、擅自设置、版面破损的各类户外广告及商招、店招,清理“牛皮癣”,打击沿街散发的非法小广告;负责对临街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工商局、县卫生局、县规划局。

  2、扬尘整治组:整治各类在(待)建工地、拆迁工地未打围、未硬化、未湿法作业问题及渣土运输车辆沿途抛洒行为。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局、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3、环境卫生整治组:整治卫生死角,强化清扫保洁,推行湿法作业,做好冲洗降尘,清洁路灯设施;整治境内河道护堤内的环境卫生;清除积存垃圾、卫生死角。牵头单位:县城管局。配合部门:县水务局、街办、街办。

  4、交通秩序整治组:整治正规客运人力三轮车车容不整、从业人员仪表不整、串号营运问题,打击非法人力三轮载客行为;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取缔沿街非法货运、客运市场;整治非法营运“野的”、“摩的”、“火三轮”、电三轮、货运出租。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交通局。

  5、市场环境和卫生整治组:整治各农贸市场、临时市场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整治流动饮食摊点、餐馆无证经营及卫生不达标问题。牵头单位:工商局。配合部门:县商贸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

  6、园林绿化整治组:牵头开展治裸植绿;及时更补缺株死苗、修整园林景观,及时对园林植被进行喷药灭虫和冲洗降尘;高规格对出入城区主干道、城区街道旁陈旧景观和缺乏景观地块进行改造和景观设置,确保打造亮点。牵头单位:县园林局。配合部门:县规划局、县建设局。

  7、环保整治组:整治煤烟、油烟、噪音扰民和排污问题;负责监管临街房屋立面保洁除尘工作。牵头单位: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房管局、县城管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文体局、街办、街办。

  8、村道硬化整治组:对村道与城区道路接口50米内未硬化的路段进行硬化。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部门:街办、街办。

  9、违章破旧建(构)筑物拆除组:负责对主干道、主街道破旧、有碍市容观瞻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拆除,在主干道、主街道节点营造景观。牵头单位: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城管局、县规划局、县园林局、街办、街办。

  10、“三线”下地整治组:维护和更新破损、遗失的通信、供电设施,梳理冗乱的供电、通信线路并实施“三线”下地。牵头单位:电信分公司、供电局。配合部门:县建设局、县城管局。

  五、整治进程及目标

  按照同步推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各整治组同时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阶段工作重点如下: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底。以整治出摊占道、乱停乱放、环境卫生、立面保洁及绿化清洗为重点,取缔出摊占道、流动摆摊行为,实现路面无渣土、灰带、白色垃圾,无卫生死角,植被清爽干净,建筑立面、市政公用设施无明显积尘。

  第二阶段:4月底至6月初。以整治户外广告、非法营运、扬尘污染为重点,达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非法营运基本杜绝、机动车停放有序、工地施工规范和路面扬尘明显减少。

  第三阶段:6月初至6月底。以景观营造、违建拆除、集贸市场整治为重点,达到景观完好,集贸市场内脏、乱、差问题彻底解决,市场出入口清爽干净。

  第四阶段:6月底以后。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清爽、整洁、有序,实现长效化、常态化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此次整治工作。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实行专人负责,制定整治方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于3月14日前将整治方案、抽调人员名单和联系人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各部门要各司其责、分工协作,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各整治组的牵头单位要及时上报整治信息,电视台、新闻中心要及时跟进报道相关整治情况。

  (四)整治结束后,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纳入常态化管理。于6月底前将整治工作总结和常态管理方案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县政府目督办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整治情况的监督考核,及时通报整治情况,对整治不力的,报请县委、县政府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整治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商务厅及合肥海关联合印发的《关于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皖商贸发字[20xx]42号)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 工作目标

  根据《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外贸领域的实际情况,加强宣传,重点打击外贸领域三类商业欺诈行为:利用外贸合同诈骗行为;低开、虚开出口发票行为;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和假出口行为。通过发挥各部门联合监管的功能,达到整顿和规范对外贸易秩序,维护对外贸易环境的目的。

  二、工作重点

  (一)关于预防利用外贸合同骗取资金的欺诈行为的发生。

  由滁州市商务局牵头,工商、公安、税务、外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机制,形成滁州市建立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的方案,充分体现各部门功能互补、信息共享以及发挥各自监管职能,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根据我市工作的进展情况,商务局、工商局、公安局、税务局、外管局等部门将组成联合工作小组,现场办公,协调相关问题,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二) 严厉查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出口发票是出口企业根据国际惯例向进口商自行开具的一种形式发票。我局将会同税务、外管等部门在深入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尽快制订程序化的、可操作的管理措施,严厉打击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同时,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行为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三) 严厉打击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的价格瞒骗、假出口行为。在进出口环节,积极利用海关风险监控机制,广泛开展对外贸领域内的价格信息核实以及企业稽查。综合运用查缉和规范两种手段,将打击进出口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与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制裁违法企业,又要鼓励守法企业,引导企业经营行为走向合理合法的'正确轨道上来,在外贸进出口领域,形成一个良性、长效的综合治理机制。

  三、职责分工

  为更好地开展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有效协调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商务局会同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外管局等部门组成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办公室作为专项行动领导办事机构,主要职责包括:召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和成员会议;负责执行领导小组的决议;督促、落实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任务;调查督办专项行动中的重大或典型案件;推动市际信息共享制度;向领导小组提交工作报告。 定期沟通对外贸易领域中利用合同诈骗的案件;定期汇总现有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信息,各部门内部要确定本系统内信息的汇总机制;对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工作予以指导和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向滁州市相应对口部门提出要求,形成滁州市对外贸易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并尽早实施。 加强对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分析低开、虚开出口发票对我市商品、企业以及国家声誉造成的不良影响;尽快推动关于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对依据办法查实的低开、虚开出口发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处罚;敦促地方有关部门将治理低开、虚开出口发票作为整顿和规范外贸秩序的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商讨建立进出口商品价格信息共享制度,违规违法企业通报制度。

  四、工作进度

  按照《安徽省打击外贸领域商业欺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月,动员部署阶段,印发工作方案及实施方案,做好相关的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20xx年2月—20xx年3月,组织实施阶级。按照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对部分进出口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第三阶段:20xx年4月,总结、验收阶段。对外贸领域商业诈骗行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主要经验与做法、成效进行总结、验收。

整治方案 篇5

  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如何,特别是镇容镇貌的好坏,反映一个乡镇“两个文明”建设的成果,反映出一个地区人口素质的高低,同时也是镇村两级领导班子是否具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的标志。我们下仓镇作为蓟县的南大门,南临宝坻区,东接玉田县,津围公路纵贯南北,仓永路、杨玉路横穿东西,地理位置相当重要,具有较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所以说搞好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具有特殊意义,因此,我们必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抓好全镇。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使下仓镇道路畅通,镇容整洁,环境优美。

  一、指导思想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努力实现广大群众的意愿,按照市县相关会议精神要求,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优化镇区投资和经营环境,美化镇区生活环境,彻底改善“脏、乱、差”现象,做到道路畅,镇容整,环境美,推进全镇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再上新水平。

  二、整治任务

  以镇区为重点,以津围路、仓永路、杨玉路、镇区商贸街四条主干道两侧为突破口,以村容村貌综合整治、村内道路铺设维修和塑料加工厂治理为主要任务,加大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薄弱环节治理力度,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状况。

  三、具体要求:

  1、镇区内环境和村内道路达到“七无”,即:无垃圾粪便,无乱堆乱放,无乱泼乱倒,无杂草污物,无私塔乱盖,无残墙断壁、无乱贴乱画。

  2、塑料加工厂坐落在村内的搬迁至远离村庄和主要公路干线的废弃地内,如不按时搬迁,将协调环保、工商等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执法,直到其搬迁或关闭。

  3、杨玉、军蓟公路两侧的塑料加工厂业主在厂区周围建高墙遮挡,墙外禁止堆放塑料编织袋及生产的废弃物,并在墙外栽树、种花进行绿化,形成绿色防护墙,保持墙外及渠沟边无杂物。修建污水处理设施,禁止向渠沟内直接排放污水,污水必须经过净化处理。现有渠道内杂物由各塑料加工厂业主负责清理,并保持渠沟内永久无拉圾废物。

  4、所有临时塑料收购站点一律迁址,不得在公路两侧经营废旧塑料收购业务。

  四、保证措施

  1、要提高认识——各村要充分认识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整治及塑料加工厂治理工作重要意义,要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富裕型小康村创建活动来开展好综合整治工作,把工作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和群众的'意愿挂钩,镇域内群众和个体工商户都在下仓镇生活和生产经营,整个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好坏直接影响到群众和经营者的生活质量,健康水平和投资经营。特别是镇区的环境,它的好坏既是否决定全镇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又是全镇文明程度高低的主要标志。因此,我们要把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工作日程,务必把塑料加工厂治理,环境清整,道路建设三项任务扎实完成,务必实现镇区环境和村容村貌的彻底改观。

  2、加强领导——为确保环境综合整治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镇里将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王镇长担任,靳德光、付绪宝、王宏伟为副组长,下设办公室,主任由王宏伟兼任,副主任由赵士仓、王立*担任,成员有王建忠、赵绍安、孙继武、张艳华。领导小组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办公室成员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和进度上报、检查验收及相关协调工作。镇域内各企事业单位和各村也要立即成立专门组织,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要亲自挂帅,选配精兵强将,使各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到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3、精心组织——为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能持续有效的开展,各村特别是津围公路沿线的各村要积极行动起来,做好垃圾定点堆放的选址工作。各村要固地制宜,针对本村的实际情况,建好垃圾池,垃圾池要美观实用,不影响正常通行、不影响周围农户和商户的正常生活和经营,便于垃圾的倾倒和清运。镇里也将成立专门的环卫组织,雇用运输车辆每天负责垃圾的清理和运输。并将向镇区内主干道沿线的个体经营户和企事业单位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用于环境卫生的保洁及垃圾清运。同时,还将根据《天津市市容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办法》的规定,镇区内企事业及个体工商户要与镇政府鉴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在责任地段以内,承担相关责任。

整治方案 篇6

  一、紧抓整治重点,全面进行落实

  (一)行政审批方面。我局无行政审批事项,《收费许可证》实行核准制,收费单位持省级以上合法有效的批准收费文件,由我局进行核对,经核准后,在一周内颁发收费许可证,申领程序已在局网站公示,在申领过程中严格查处办事程序不公开、程序不规范、擅自增加办事环节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行政管理和执法方面。在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严格查处粗暴执法、以罚代管,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

  (三)政务公开方面。严格查处不采取有效措施公开科室和单位管理权限、办事流程及监督投诉方式的问题;重点解决办理事项不一次性告知或告知不明确等问题。

  (四)干部作风方面。严格查处干扰服务对象经营秩序的行为,重点解决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等执法不规范问题。

  二、主要方法和措施

  整治工作从20xx年x月开始至x月底结束。

  (一)宣传动员。我局及时召开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科室、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我局统一部署进行安排动员,办公室积极报送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解决投诉。举报中心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对检查网站举报电话、举报邮箱,收集各方面的投诉举报,建立受理投诉举报登记薄,及时进行查处。对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三)检查督促。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以跟踪督查、随机抽查、民意测验等方式对下属科室单位的行政效能和执法行为进行积极暗查,对乱检查、乱罚款、乱摊派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有记录,检查结果要严肃处理,要有处理结果。

  (四)对照总结。各科室二级单位要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对照总结。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二级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结果全局通报并纳入年终考核。

  三、相关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的各项促进工作,细化分解,夯实责任,保证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形成工作机制健全完善的`良好格局。

  2、强化督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办公室要,采取跟踪督查、随机抽查、民意测验、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等方式,以工作作风、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影响和破坏发展环境违纪行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除对当事人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还将对直接责任领导进行处理。

  3、有力推进。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加强对我局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并每月向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紧抓整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点,亲力亲为,扎实推进,不搞形式主义,将解决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确保我局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7

  为认真贯彻全区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明胶生产和使用的管理,严厉打击使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明胶生产和使用专项整治,进一步摸清明胶生产企业底数,全面掌握明胶生产企业情况,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使用工业明胶替代食用明胶销售和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明胶销售单位诚信经营,遏制非法使用工业明胶隐患。进一步完善明胶行业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内容

  (一)摸清底数

  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摸清辖区内工业明胶和食用明胶生产、销售企业底数,掌握使用食用明胶生产加工食品基本情况。

  (二)强化明胶及相关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管理

  1、强化工业明胶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工业明胶生产企业公开向社会进行承诺,严格规范产品标识,建立销售台账记录,严禁生产无包装标识的“白包”产品。组织开展工业明胶生产企业检查,严查企业产品销售去向,一旦发现销售工业明胶到食品生产企业的,立即组织开展调查。

  2、强化食用明胶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加大对食用明胶生产企业的'原料的来源管理,依法查处使用不符合卫生规范要求的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明胶生产行为。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在食用明胶厂区内不得生产工业明胶。

  3、强化明胶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开展对明胶销售企业大检查,重点检查购货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依法查处用工业明胶冒充代替食用明胶的行为。

  4、强化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明胶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原料索证索票和台账记录,严厉查处食品生产企业使用标识不清、来源不明的明胶或无许可资质企业明胶产品,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各相关部门对监管过程中发现工业明胶生产企业生产无包装标识的“白包”产品,销售工业明胶到食品生产企业、销售来源不明食用明胶和食品生产企业用工业明胶替代食用明胶、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从重从快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加强对专项整治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质监部门要进一步抓好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和使用明胶食品生产企业管理,督促食用明胶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完善采购、生产、销售等台账,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对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明胶和用工业明胶生产加工食品实施严管重罚。

  经信部门要加大明胶行业管理,摸清全区工业明胶生产企业底数,对工业明胶企业加强管理,督促企业规范标签标识和加强产品销售管理,严防工业明胶流入药品、保健品和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行业管理,强化企业诚信意识。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流能环节经营明胶的监管,掌握明胶销售企业情况,对流通环节中销售来源不明食用明胶、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等行为进行查处。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8月31日前)

  认真学习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确保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二)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15日前)

  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一步查漏补缺,为落实长效监管措施打下基础。9月10日和11月10日前,各相关部门向区质监分局报送上月本地区非法使用工作明胶生产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20xx年12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将明胶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作为本年度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之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严格落实部门职责,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效果落实实处。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和明胶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沟通,加强相互配合,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动打击合力,确保不留隐患和死角。

  (三)加强宣传教育。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相关法律知识,引导群众科学消费,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食品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强化企业诚信和行业自律教育,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形成保障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支持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整治工作。

  (四)迎接督导检查。迎接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对各县(市)、区明胶生产和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的督导检查。

整治方案 篇8

  为加强盛夏季节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严防建筑工地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现决定对全镇在建建筑工地的.食堂进行专项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促使全镇各在建建筑工地无证食堂主动申领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合法经营;促进各建筑工地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保障设施,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基础台账,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保障广大建筑工人饮食安全。

  二、检查重点

  1、各建筑工地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以及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情况;

  2、食堂操作流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防蝇防尘设施、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原料仓储设施等是否齐全;

  3、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4、食品原料采购验收把关情况,是否按规范要求履行索证索票程序,是否有使用过期变质、无标签及标签不符合规范食品原料的行为;

  5、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执行情况,是否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

  三、责任分工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信息员负责本辖区内的在建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工作。

  四、时限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自7月12日开始,8月1日前完成现场检查工作。各村(居、社区)要明确专人负责本次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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