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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控违拆违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1
20xx年,区查违办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查违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控制源头、快速处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依法追责”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升队伍形象、加大查处力度,查违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我办的查违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取得工作成效。
(一)查违控违案件处置情况
今年受理市长热线、市数字城管、市作风办、区作风办等各类投诉件 482起,全部按时回复并进行了有效处置。通过定期巡查、整改、自拆与集中强制拆除等方式,我办累计拆除各类违法建构(筑)物324处,面积约115861.5平方米。新增违法建184处,面积约20027.5平方米,(二)存量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四年行动计划工作情况
按照市查违办《关于城区存量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四年行动计划》,20xx年对城区105平方里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存量违法建设5108处,面积754906平方米。根据郴州市查违的实际情况,20xx年重新对城区59.6平方里内存量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分类认定共1640处,面积217683.6平方米,其中:立即拆除248处,面积46601平方米;暂缓拆除898处,面积100798平方米;处罚后补办手续494处,面积70284.6平方米。目前已经拆除76处,面积3356平方米。市城区主次干道专项整治任务168处,已经拆除整改109处,面积13448平方米。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位
重视查违网络建设,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管理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逐步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协力的查违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查违控违工作全覆盖。明确了责任领导,明确了专门班子,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了巡查上报,形成了社区(村)镇(街道)区查违办市查违办一条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链。
(二)多措并举,控拆到位
一是加大巡查防控力度,坚持日常巡查不放松,采取划片分区,责任到人等方式,坚持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一次,不给违法建房户留有任何时间空档。
二是加大行政强拆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程序,积极稳妥做好行政强制拆除工作,对不听劝阻,顶风抢建行为,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对商业小区开展30次专项拆违整治行动,在保利苏仙林语、碧桂园等小区组织12次违建业主集中座谈会宣传违建法律法规。
三是加大重点项目拆违清障力度。为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办积极加强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积极介入、主动作为,对东关隧道、城东新区开发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项目,加大拆违工作力度,做到拆建结合,美化环境,确保重点工程顺利推进。
今年以来,共巡查600多次,控违覆盖率达100%,巡查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184 处,现场处置 184 起,按照“零增长”目标做好控违工作。
(三)营造氛围,宣传到位
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执法巡逻车广播宣传《城乡规划法》,在各小区内悬挂查违宣传标语横幅67条,今年还印制了1万份《违法建设法律法规宣传单》,对违建户细致地宣讲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禁止违法建设行为。
针对违法建设行为,一是坚持疏导先行,攻心为上。改变一味强拆的做法,拆违行动前,镇、街道人员提前上门做好法律政策宣讲,向违建户主发放自行拆除通知书,预留充足时间清理财物,取得违建户主的理解和支持,使不少违建户能够自行拆除违法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自拆,配合强拆,形成强大的自拆强拆氛围,以点带面,打开工作局面。二是坚持一个标准,保持公正执法。所有违法建设一律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做到即查即拆,不搞任何特殊照顾,不搞变相执法,做到以人为本,人性执法。
(四)长效管理,保障到位
一是落实属地监管机制。区查违办与镇、街道各签订了查违控违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把查违、控违、拆违工作列入到年度重点工作绩效考核。二是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完善《大队长、中队长工作职责》、《巡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请销假制度》、《奖惩制度》、《考勤制度》等规范队伍建设的措施,进一步提高了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行政执法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巡查网络没能有效运转。主要是基层干部思想认识由差距,镇、村、组各级干部对查违工作的重要性不够深刻,查违积极性不高,查违责任落实不到位,查违网络联系不畅。
(二)私房违建有反弹趋势。责任主体单位对辖区内私房抢建违建监管不到位,控制不力。主要体现在城区私房违法加建、抢建、搭棚及重点项目征迁区域范围内的村民个人建房、宅基地拆旧建新等现象任然存在。
(三)商业小区违规装修、改建、扩建情况突出。一是小区别墅违规装修改建行为普遍存在,主要表现在扩建、挖掘地下室、封闭露台加层,搭建阳光房。二是小区高层电梯房违规装修,占用消防通道,破坏消防门,楼顶住户利用楼顶造型框架违规封闭公共平台、加建、扩建、搭建阳光棚等情况非常严重,责任主体单位对小区违建行为巡查控管不到位,现场处置不力。
(四)查违工作经费保障不到位。中心城区存量违法建设数量大、涉及面广加上成因复杂,拆除时间紧、任务重、需要大量经费保障;由于查违办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各办事处查违经费也未纳入财政预算,无法保障查违拆违工作正常运行,影响了查违办和各责任主体单位的工作积极性。
(五)执法程序不规范。各镇、街道普遍存在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的现象,如:文书内容填写不准确,表达不规范,与法律依据条款不相符。各镇、街道要加强同执法支队、区法制办对接,进一步规范执法文书。
(六)部门联动配合力度不足。相关责任部门之间缺乏积极、有效的沟通、配合、协作机制。执法主体单位主动性不强,工作合力未见成效,各部门要打破部门界限,积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查违拆违,杜绝违建行为。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巡查控新增。加大日常巡查和现场处置力度,严控私房和商业小区新增违法建设,继续巩固查违成果,在依法拆除存量违法建设的同时,围绕城市建设查违,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查违,围绕群众来电、来访问题查违,围绕各级领导督查督办案件查违,继续保持对各类违法建设的高压势态,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
(二)加强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力度。我区存量违法建设定性为拆除的1146处(立即拆除248处),目前拆除76处,剩余处1070处未完成,其中苏仙岭街道拆除任务596处,已完成56处;南塔街道拆除任务139处,已完成18处;观山洞街道拆除任务108处,已完成2处。白鹿洞街道拆除任务294处,卜里坪街道拆除任务13处。20xx年我办将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对照任务按照计划加快存量违法建设拆除工作进度。
(三)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年来,我办虽然做了较多的宣传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没有把宣传工作做好做实。20xx年我办会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制定一个具体有整体性、前瞻性的宣传工作方案,多层面、多方位、多渠道开展查违控违执法宣传工作,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重点宣传,并且督促镇、街道开展查违控违宣传工作,让政策法规宣传普及到乡镇、街道、社区(村、组),深入到群众心中。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查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理解,为有效防范和控制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2
为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奋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保证全县大建设、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强力推进,根据县委、县关于开展全县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整体部署,现就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采取得力措施,对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任务,建立查违控违长效机制,全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控制;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坚持依法行政,严打和控制违建势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保廉洁拆违;妥善解决好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及时有效地处理查违控违工作中的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乡镇人民和相关责任单位负责本辖区(责任区)内的查违控违工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充分履行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拆违控违工作。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违法建设的查处,应坚持以乡镇人民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明确的县直职能部门为违法建设查处的实施主体,在程序上坚持自拆、助拆和强拆三个步骤。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在规定的限期内自行及接受助拆的,依法组织强制。违法建设当事人对违
法建设查处行为不服的,可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但行政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停止查处决定的执行。
(三)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有违法建筑的,必须主动带头自行,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支持、参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要建立县直单位拆违控违联系制度,协助所联系的村(居)做好拆违控违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公布范围、重点、时限、进展情况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坚持“拆、建、管”并举的`原则。城市违法建设后的绿化、美化工作,由住建局按工作职能具体组织实施;农村违法建设后的土地整理、复垦工作,由乡镇人民具体组织实施;后的长效管理,由县住建(规划)、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到要突出重点,建设、整理、复垦要及时跟上,管理要落到实处,确保拆得了、建得好、管得住。
三、拆违重点范围及工作步骤
(一)拆违重点范围:
县城规划区和乡镇规划区20xx年4月以来的新增违法建筑和项目在征区域内的违法建筑重点。
(二)、工作步骤
20xx年度拆违控违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份):采取会议传达、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宣传《城乡规划法》、《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暂行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
(二)调查摸底(5月底前):对城市规划区域和村(居)违法建设户数、违建位臵结构面积用途等调查摸清。县规划部门负责城区规划区域违法建设的认定的调查摸底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违建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分村逐户建立违建档案。
(三)违建(5-11月):对违法建设采取动员自拆、实施助拆、选择违建典型户依法强拆等方式,逐步推进。7月底前完成今年新增违法建设任务,11月底前完成20xx年度违法建设的任务。
(四)督查考核(4-12月):县查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采取定期不定期等方式对全县查违控违工作开展督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
四、组织领导及防违控违运行机制
(一)组织领导
城乡拆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工作量大而复杂,必须加强领导。县查处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县委、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全县拆违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同时成立督查督办组,由县领导牵头,加强对拆违工作的督促检考评。
(二)运行机制
1、建立和完善防违控违巡查机制
各乡镇和相关责任单位组建专业查违控违执法队伍,每个村(居)配备一名查违信息员,划分责任区域并明确责任人,对新增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
巡查人员每天开展巡查(含节假日),并作好巡查记录,于当日报所属乡镇或责任单位。未发现违法建设的,实行零报告。
巡查人员发现在建的违法建设要当场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同时告知村(居)委会。村(居)委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安排人员到现场宣传政策,劝阻违建行为,并在执法工作人员到场之前进行守控。
乡镇或责任单位接到巡查员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初步核实,确属违法建设的,责令当事人立即自行,不能自行的,应及时组织执法队伍强制。
对未能及时发现已经建成的新增违法建设,由乡镇人民或相关责任单位立案查处,并在规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强制。
各乡镇、各相关责任单位每周五把一周查违控违工作情况上报县查违办。
县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规划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
2、完善查违控违疏导机制
县规划部门和各乡镇人民要加大城乡规划编制力度,科学合理地规划好村(居)民点,引导村(居)民依法有序建房。
要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对工作中涉及的弱势群体和少数确有困难的特殊群众,要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各项帮扶措施。
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大力宣传《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公民的规划法律意识。广泛宣传控违工作的重要性,揭示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引导群众支持和拥护控违工作。对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攻势,为控违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三)完善查违控违奖惩机制
推行控违量化目标管理。将违法建设预防和查处工作纳入县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由县查处违法建设领导小组组织考核,成绩突出的,县给予表彰奖励;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3
根据20xx年度市、区政府关于制止和拆除违法建设的精神,为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居民建设用地审批,从根本上制止违法建设行为的发生,保障本年度控违拆违工作顺利进行与任务圆满完成,特制定街道20xx年度控违拆违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两型社会”建设为引领,以拆除违法建设、打造“三宜”(宜业、宜商、宜居)街道为主题,围绕区拆违办的工作思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宣传造势,实行网格控违,集中拆违,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持以拆违带动拆迁,以严格拆迁促进控违;充分发动群众,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新的违法建设零增加,圆满完成全年的控违拆违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
年度目标:圆满完成区拆违办下达的20xx年度我街控制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1200平方米的任务,在全区街道组年度考核中取得先进。
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重点:
①德客隆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建设保障用地、荷塘农贸市场征拆项目、等重点工程;
②芙蓉大道、板塘大道等主次干道的违章建筑;
③群众意见较大的、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设。
三、工作机构与责任:
为确保全年控违拆违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街道成立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周卫胜副组长:欧阳筱娟
成员:钟湛冯英刘英严虎胡鲲刘鹏娟戴荫清张敏刘建香罗婷楚玉灵王菊香楚荐君
控违由各社区负责,强制拆违由区拆违办牵头,负责各执法力量的.协调、组织和后勤保障,街道负责对违法建设户思想、法制教育、强拆前人员的稳控、强拆后维稳、现场清理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宣传,确保家喻户晓:通过媒体、会议、标语、横幅、公开信、墙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分层次地进行控违拆违工作宣传,落实日报、周报、快报制度,并通过将控违拆违宣传工作纳入街道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及加强宣传工作督查力度等措施,切实提高控违拆违工作宣传教育的震撼力、覆盖力。确保控违拆违工作相关政策、违法建设处罚措施宣传家喻户晓,得到社会的认同理解,配合控违拆违工作顺利开展。
2、设立网格控违,实现违建零增:继续推行“块牵头、
条参与、服块管、追究块”的特色模式,建立违规户台帐制度,发挥各社区的网格控违作用。
3、整合力量,注重协调:街道城管办、拆违办和各社区要整合力量,注重协调,加强与区控违拆违办和项目单位的协调服务。
4、拆违带动拆迁,推进项目建设:积极配合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依法科学部署强拆行动,以拆违带动拆迁,严格征拆促进控违,推进街道项目建设,确保20xx年度拆违任务的圆满完成。
5、建立健全项目建设无证房屋拆前预报制度。严格按照区拆违办规定,所有项目无证房屋预报拆违办,认定复核后进行拆违。
6、建立所有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的制度,所有项目业主和各社区不得自行承诺,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4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拆违控违工作,强化控制违法建设日常动态巡查责任机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的发生,根据《**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严控严管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生产加工、仓储、经营活动场所工作方案>的通知》(浏拆违发[20xx]1号)、《**市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拆违控违领导机构名单和控违动态巡查月计划的通知》(浏拆办[20xx]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镇20xx年拆违控违工作计划。
一、工作重点
20xx年度全镇的拆违拆旧工作重点区域为:
1.集镇主、次干道两厢及临街房屋屋后;
2.园永干线公路及连接线周边;
3.大溪河、宝山河岸100米范围内;
4.集镇近期建设控制区域;
5.各村(社区)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范围内严重影响规划实施和居民生产生活品质的违法建设及利用违法建设从事生产、仓储、加工等存在安全隐患和影响环保的生产经营场所;
6.各级领导交办督办的工作任务。
二、领导机构和责任分工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建设规划办 国土所 城管办
综治办
林业站 水管站 派出所
项目交通环保办 安监站
工业经济办 各村(社区)
按照镇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配合的拆违控违工作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部门联动配合机制。按照拆违拆旧全年工作目标,划分拆违控违工作责任区,建立网格化考核机制和联点考核责任制,由镇拆违控违领导小组负责工作调度、督办,实施片区清零,确保拆违拆旧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年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具体职责分工:
建设规划办和城管办负责集镇规划区(含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日常巡查和拆违控违工作;
国土所负责集镇规划区外日常巡查及拆违控违工作和集体土地上一户多宅旧宅拆除工作;
项目交通环保办负责公路两侧150米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水管站负责大溪河、宝山河等重点流域沿岸100米建筑控制区内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安监站、工业经济办负责集镇范围内企业内及周边建设的日常巡查及违法建设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林业站负责占林地建设审批把关和木材加工企业违法建设的管控,拆违控违协助工作;
综治办、派出所负责拆违控违工作的'维稳和处突工作,依法处置阻碍执法威胁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等违法行为;
各村(社区)负责对所属网格辖区内所有建设行为进行监管和把关,所有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的摸底造册,拆违拆旧房屋的文字图片信息收集,掌握拆违当事人思想、行为动态,积极化解相关矛盾。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拆违拆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各村(居)民委员会,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拆违控违第一责任人主体单位的工作责任,加强日常控违巡查,完善控违工作机制,对新增违法建筑实施动态拆除和“零指标”管理,切实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二)精心组织,营造氛围。以建筑工地围挡宣传标语、村务公开栏、单位黑板报、召开例会、短信飞信微信群发新媒体发送讯息等各种形式定期向各村(社区)、市直驻镇单位、各企事业单位通报全镇范围内拆违控违动态,公开曝光违法建设行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拆违控违工作,积极动员群众自觉拆除违法建筑,为拆违控违工作营造浓厚氛围,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如期完成拆违控违工作目标任务。
(三)落实责任、加强巡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违法违章建筑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和违法用地档案,为确保监管信息畅通及时,各村(社区)干部、联村(社区)干部、涉危涉爆企业的联厂安监员为网格化巡控组成员,国土所、建设规划办、综治办、城管办、林业站、水管站、项目交通环保办指定成员组成机动巡控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以网格监管为基础,机动巡查为重点,建立依托网格片区监管与部门领域监管的群防体系,严格落实“零违建”报告制度,防范和控制违法建筑的发生,通过以上措施,为拆违工作的长效机制提供基础保障。
(四)依法依规,维护稳定。在实施拆除任务过程中,要把安全保障工作作为重点内容来抓,及时掌握强拆对象的思想动态,做好实施拆除的风险评估,科学稳妥做好强拆的工作方案,全力稳控违法建筑当事人,做好强拆前中后的维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拆违控违工作安全有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严格考核,奖惩并举。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导致日常巡查不到位,发现违建不报告,报告之后不及时制止,拆违控违动作缓慢、成效甚微的单位实行问责。在镇拆违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定期组织对拆违拆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考核情况与村(社区)和联村联组绩效奖惩挂钩。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5
一、指导原则
贯彻落实岳阳市“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指示精神,按照科学规划、严格管理、依法行政、从严治建、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控违范围内“新增违法建设为零,存量违建逐年递减”,为临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良好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机构
1、成立市控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龚卫国同志任组长,孙志诚、杨林彬、李冬赐、张安平、韩新根同志任副组长,李孟阳、廖小林、沈洪波、程威生、方晓宏、汤四维、方觉、张歆、李斌、李炎利、周琦、葛建、刘乔新、余浩、蒋永生、沈道平、方炎柏、蒋立建、吴平南、余祥忠、余望君、刘小文、刘科、吴天星、尹建新、刘庆明、冯奇、袁胤、李珊梅等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安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斌、蒋永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2、成立市人民政府控违办公室。由李斌同志任主任,余望君、余生虎同志任副主任。控违办公室设市政府城管办,隶属市政府办统一管理。
3、成立临湘市查处违法建设专案组。市监察局、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规划局确定专人,根据市控违办移交的案件,按职责权限分工依法进行查处。市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4、成立控违执法大队。将市建设局原综合执法大队整体移交给市规划局管理,名称变更为临湘市控违执法大队(以下简称控违大队)。控违大队暂定40人,人员主要由原市建设局综合执法大队与原市规划局监察中队为主组成。
5、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控违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主任)任组长,分管负责人、纪检书记任副组长;村(社区)控违工作由书记任组长。
三、控违范围
1、城市规划区。控制范围50平方公里,具体范围:
①长安街道办事处所有村、社区(居委会);
②五里牌乡的火炬村、坝头村、新群村(毛屋组、胜利组、辉煌组、张家组)、小沅村(丁家组、刘家组、黄板组)、新球村、车坪村(青山组)、新庄村(毛畈组、月形组、蒋家组、官畈组);
③城南乡的王禾村、栗楠村、大岭村(挨山组、新屋组、青龙组、建屋组、油榨组、港背组)、联合村(划船组、蒋家组);
④白云镇的麻塘居委会、张牌村、水井村、集庄村、杨田村、毛湾村(易家组、张沈组、塘坎组、毛湾组、昌坡组、罗家组)、灰山村(张家组)、台上村(曹房组、台上组、谢家组);
⑤规划区范围内的“小三场”(即示范茶场、园艺场、种猪种鸡场)。
2、工业园区。控制范围为:
①儒溪化工园区7.1平方公里;
②三湾工业园区4平方公里;
③海螺水泥厂周边。
四、控违对象
1、在控违范围内非法侵占、买卖土地建房,非法挖山毁林建房,违规翻修旧房;
2、为牟取政府征地拆迁补偿在在建项目规划用地内非法抢建;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违法建设;
4、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及其用地性质进行违法建设;
5、未经许可擅自进行临时建设或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其它违法建设的行为。
五、工作职责
1、市控违工作领导小组和控违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受市委、市政府的委托,负责协调和指导控违各部门单位之间的工作,监督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落实,督查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成效,考核控违责任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控违方面的重大事项,制订相关规定;
2、市规划部门(控违大队)负责违法建设的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和控违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面的巡查与具体执法,做好接听举报和处理情况登记,建立违法建设台帐。组织开展控违方面的各项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协助查处涉及违法建设的案件。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组织听证、作出行政处罚和拆除决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工作;
3、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土地使用权证的核发;查处非法占用、非法买卖、非法转让、非法租赁土地的行为;经控违职能部门确认的违法建设在征地拆迁时不予任何补偿;
4、市建设部门负责施工许可和建筑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查处无资质的建筑队伍和违规施工行为,确保按许可内容施工;
5、市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房屋产权发证、查处无资质房地产开发行为,对经控违职能部门确认的违法建设在实施房屋征收时不予补偿,对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内容的违法建筑,不得核发房屋所有权证。私房发证应依照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政策与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进行;
6、市公安部门负责维护拆违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妨碍、阻挠控违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依法办理控违工作中发现的非法经营、偷漏税款等犯罪案件;负责集体土地上户籍迁入把关和控违中的有关户籍确认工作;
7、市消防部门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与整顿,积极配合市控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设依法进行查处;
8、市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违法建设所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及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违纪案件的问责和查处,监督各部门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9、市检察院负责对控违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和查办;
10、市政法、部门负责控违工作中的社会稳定,加强对非正常上访、越级上访群体的教育和监管;
11、市政府法制部门负责对控违、拆违工作适用法律依据、法律程序等法律业务方面的审核把关;
12、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考评办负责对控违各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职能单位督查和考评考核;
13、市工商、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环境保护等部门不得为利用违法建设或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做营业场所的企业或个人核发执照及相应的许可证件;
14、市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和单位不得对违法建(构)筑物供水、供电、供气;
15、市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控违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及时将控违有关情况通过市本级媒体予以公开;
16、有关乡镇(街道办事处)是辖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工作和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关于控违的文件、会议精神;督促村(社区)落实控违工作责任;及时准确上报辖区内的'控违工作情况;做好辖区拆违行动的协调、配合和维护稳定工作;协助组织、监察、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和处理;负责控违相关的其它工作;
17、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的属地监控,是本辖区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宣传的责任主体。村(社区)、组干部包片、包户责任到人,担负控违工作的信息收集和报告、联络、监督职责,及时报告违法建设有关情况和举报情况;负责入户宣传《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全市关于控违的文件、会议精神;协助组织、监察、规划、国土等部门对违法违规建设案件的查处和的处理;加强对违建户主思想教育转化工作,及时消除矛盾,维护稳定。
六、工作措施
1、切实加大巡查力度。一是村(社区)建立巡查日志制度,做到每日有详细记录。如发现新产生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委派人员到现场了解详细情况,并将情况向市控违执法大队报告。乡镇(街道办事处)每周应以文字形式向市控违办和控违执法大队报告市辖区内一周内控违工作动态;二是控违执法大队负责对控违范围内的违法建设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发现违法建设后,应于1小时内向市控违办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三是制订举报奖励制度,凡举报违法建设和相关人员,经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物质奖励,并严格为其保密;四是各村(社区)在重要地段设立标牌,公布控违责任网络图和举报电话。
2、及时开展拆除行动。凡发现并报告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行政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赶赴现场,督促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户自觉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并恢复土地原状;如当事人不予配合需要市控违执法大队协助拆除违法建(构)筑物的,由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书面向市政府控违办报告,市政府控违办接到报告后,指派市控违执法大队及相关单位到达现场,以属地乡镇(街道办事处)为主体,市控违执法大队等单位配合,依法从快拆除,该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必须在现场指挥拆除行动,拆除行动发生的经费及其他责任由该乡镇(街道办事处)承担。拆除违法建设必须连其地下基础彻底拆除并恢复原状。
3、联合制止违法行为。市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接到办理临时用水、用电、用气申请时,必须凭规划、国土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受理;受理以后必须将申请人、申请地点、申请时间等情况同时书面抄报市政府控违办和控违执法大队;凡市政府控违办或控违执法大队认定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必须立即断电、断水、断气;凡市供电、供水、供气部门在接到办理正式用水、用电、用气手续和申请开户的,申请人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规划证、国土证和房产证等证件,上述部门方可受理。凡不具备上述证件的,一律不得办理开户手续并供水、供气、供电。
4、严厉查处“涉违”案件。违法建设专案组将严肃查处下列行为:
①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责任人员在控违信息报告、配合拆除、维护稳定中失职渎职的;
②辖区范围内新建违法建设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
③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批准项目建设的;
④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授权执法队员失职渎职的;
⑤村(社区)基层党组织、村(居)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责任人员对辖区内违法建设监管不力、对拆除行动配合不力的;
⑥企业、事业单位责任人员涉及违法建设的;
⑦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参与违法建设的。
以上行为,由专案组及各相关职能单位,按案件处理权限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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