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点方案合集10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往往需要预先制定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试点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试点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一体化教学改革是当前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方向,实施一体化教学试点是我校20xx年下学期教学教研工作的重点,学校要成立校教研室两级领导班子负责策划和实施,要把试点和示范相结合、评价和奖励相结合,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试点,建立一体化教学的范示,进而在全校推行一体化教学。
二、工作目标
一体化教学是一种把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融为一体的教学方法.就是将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在教学组织上一体化设置,教授与操作等教学手段一体化实施,教室、实验室和实习车间一体化配置,专业知识、操作技能与职业要求一体化训练。实施一体化教学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分阶段进行,先通过试点再逐步推广,经过反复实践和改进形成具有教研室统性,科学性,程序性的范式。在试点阶段,一体化化围绕以下目标开展工作:
1、积极宣传推介一体化教学理念,通过试点彰显一体化教学的效果,形成一体化教学改革的`共识。
2、创建一体化教学条。一是打造一体化教学师资队伍,参与一体化教学的教师原则上都是“双师型”教师;二是开发一体化教学校本教材;三是规划建设一体化教学场所。
、建设一体化教学改革资料体教研室。通过试点,积累教学资料,通过改进,优化教学资料,通过创新,丰富教学资料,通过归纳整理,规范教学资料,形成教学资料共享资,充分利用一体化教学改革成果。
4、积极开展一体化教学的教学研究工作。通过试点,要开发出一批可以推广使用的一体化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撰写一体化教学科研论,积极创造一体化教学精品程。
三、组织机构
设立校教研室两级领导机构,校级领导机构负责教改工作的总体策划、宣传、指导、督导、考评、以及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论的汇编和成果的申报。教研室部领导机构负责教改工作的实施。
(一)校级领导机构
顾问: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成员:
(二)教研室领导机构
由各教研室主任负责组建
四、工作内容
1.试点时间:20xx年9月1日-20xx年12月0日
2.试点范围:在机械工程教研室、电子电气工程教研室、信息技术教研室进行试点。
3.试点项目:机械工程教研室:《数控车工技能训练》、《钳工技能训练》、《车工技能训练》一体化教学试点;《机械制图》、《金属材料与热处理》学生自选教师上试点。
电子电气工程教研室:《电力拖动技能训练》、《单片机原理及应用》、《pL》、《电子电工》、《彩电维修》一体化教学试点。
信息技术教研室:《计算机应用》一体化教学试点。
4.试点具体要求:
(1)实行项目负责制,成立项目研究小组,确定项目负责人。
(2)由项目研究小组编写出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程名称、项目负责人、主讲人、教学计划(包括讲内容、时间、地点)、教学大纲、场地设置、设备要求、经费预算。
(3)由校教研室领导机构进行检查和督导。
(4)由校教研室组织示范并进行评比奖励。
(5)收集整理资料,形成共享的资。
(6)撰写汇编教改论。
五、工作步骤
1.9月1日-10日召开教改座谈会,制订教改方案
2.9月11日-20日试点教研室出台教改方案,并上报校一体化教改办公室
.9月21日-11月0日,校教研室领导机构对教改进行检查和督导,并进行阶段性总结。
4、12月1-1日,组织教改示范并进行评比与奖励,收集教改论并进行汇编。
六、评价与奖励
1.评价的方式、内容和标准
由校教改办组织从“教”和“学”两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的内容和标准见下表:
表:一体化教学效果评价表
评价内容权重评价标准实得分
教教学计划分有计划且按计划实施计分,有计划未按计划实施计分,无计划计0分
教学大纲分有大纲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一致计分,有大纲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不一致计2-4分,无大纲计0分
教材20分有教材且与教学大纲一致、五单齐全计1-20分,有教材与教学大纲不一致、五单不全计-1分,无教材计0分
堂组织20分堂组织严密、教学手段多样、教学效果好计1-20分,堂组织松散、教学手段单一、教学效果欠佳计-1分
学理论考试20分按学生实得分平均在70分以上,优秀率达20%以上,不及格率在%以下计20分,优秀率每下降1%扣减1分,不及格率每上升1%扣减0分,最低分为0分
技能操作20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技能操作的学生在80%以上计20分,每下降1%扣减0分,最低分为0分
学生评价10分学生评价为优达90%以上计10分,每下降1%扣减0分,最低分为0分
说明:1、实得分合计在8分以上为优,60-8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五单是指:理论教学单、技能教学单、国家职业技能考核标准单、作业单、技能拓展单(指该项技能的发展现状及上网查询学习的方法和内容)
3.奖励
学校年终总结一体化教学改革经验,表彰一体化教学先进个及先进集体。评选一体化教学先进个人10名,每人奖励200元;评选学校“优秀一体化教学方案”-个,各奖励00元;评选一体化教学先进集体二个,各奖励1000元。
xx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一体化教学改革办公室
20xx年9月1日
试点方案 篇2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去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假释裁定书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5、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对在押的服刑罪犯,批准暂予监外执行后,应在5日将审批表副本4份送达报请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押犯单位在办理出监(所)手续时,将原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执行通知书(或抄件、复印件)、审批表副本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6、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对刑满释放后仍需执行附加剥去政治权利的罪犯,在办理释放手续的同时,应将原判法律文书(或抄件、复印件)和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一并及时送交执行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7、上述条款中涉及监狱等上级部门的按上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的规定办理。
8、区司法局、区公安分局收到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看守所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文书、执行通知书后,应在3日内分别转送给相关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9、社区矫正对象回社区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应当立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教育,并邀请其家属参加。同时,告知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
10、对户籍地与长期居住地不一致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按照《关于人户分离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规定》办理。
(二)社区矫正的执行
1、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
3、司法所应当本着符合公共利益、社区矫正对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强、易于监督检查的原则,组织、督促、检查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社区工作计划《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社区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的时间,每月累计不少于2个工作日。
4、司法所应当按照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以个别教育为主的原则,定期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社会资源,配合、参与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的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策、道德规范、行为规范、时事形势等方面。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镇(乡、街道)应当提供必要的学习教育场所和设施。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可根据需要组织以区为单位的.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
5、司法所可以根据矫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组织有关人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心理矫正等活动。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理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6、符合试学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部门应当选择适当的学校安排其试学。
7、司法所应当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表现、遵纪守法、参加学习教育和参加劳动改造等情况,每季对其进行一次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有关情况填入《社区矫正对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档案。
8、司法所应当根据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改造表现,按照《浙江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考核办法》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奖惩。
(三)社区矫正的解除
1、在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前30日内,司法所应指导其完成《自我鉴定》,并会同公安派出所召开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志愿者、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评议会,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进行评议,根据评议结果作出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上报区司法局和公安分局。其中,被暂予监外执行和被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期满鉴定情况,由区公安分局通报该社区矫正对象原关押监狱和看守所。
2、社区矫正对象矫正期满,司法所应会同公安派出所向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社区矫正。缓刑、假释、管制、剥去政治权利人员的《缓刑期满证明书》、《假释期满证明书》、《恢复政治权利证明书》、《解除管制通知书》,由当地公安机关签发。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对象服刑期满时,由原收押的监狱、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需要收监执行的,由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提出意见,经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送区公安分局审核。其中保外就医的,由区公安分局通知其原收押监狱、看守所收监(所)执行;因其他原因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由区公安分局提请该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的人民法院决定收监执行。同时,将有关的审查、审核意见和该社区矫正对象的考核表等有关材料分别抄送对其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和原收押监狱、看守所。
4、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被收监执行或在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对象,自羁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区矫正。
三、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应当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传达上级社区矫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划和实施方案,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交流工作情况和工作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请示报告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组织观念,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紧急情况要边处置边报告。同时,对本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验、做法、重要活动及典型案例等各种社区矫正工作信息,也应及时逐级报送。
(三)建档统计制度 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要逐人建档。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情况、改造表现、家庭成员、社会关系、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考察鉴定等情况要记入档案。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要建立起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报表和统计数据分析,要保证真实、准确,不得拒报、错报、漏报、虚报和瞒报。
(四)培训工作制度 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要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学习培训制度,采取多种形式对专业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进行业务培训,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质量。
(五)监督检查制度 人民检察院对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的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上述机关调阅社区矫正工作的档案、资料。可以向上述机关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可以找社区矫正对象谈话。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工作应予以配合。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对象需要收监执行的,可以向区公安机关提出检察建议,也可以向原收押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对象户籍地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在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社区矫正组织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要积极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上级社区矫正组织的监督检查,要通过设立举报箱、投诉电话等多种形式认真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及时纠正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查处社区矫正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公平、公正执法。
(六)奖惩考核制度 社区矫正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各镇(乡、街道)和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及时予
试点方案 篇3
××镇已被列入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为进一步推进旅游事业发展,根据《××镇总体规划》、《××镇发展改革试点方案》及《××旅游总体规划》、《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区规划》,结合××镇旅游事业发展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镇旅游建设概况
××镇地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南部,新安江上游,是“新安江山水画廊”的主景区、“三潭枇杷”源产地,拥有黄山市最大的内陆码头,又是国际黄金旅游线黄山──千岛湖的交通枢纽,距黄山市52公里,黄山风景区80公里,水路距浙江淳安千岛湖镇65公里。1996年被国家体改委、建设部等11个部委命名为57个全国综合改革试点镇之一,20xx年被确定为全省重点中心镇,20xx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镇。先后被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厅评为“村镇建设先进镇”,荣获安徽省环境优美乡镇、新农村建设示范镇、优秀旅游乡镇、 “一镇一品”特色产业镇和安徽省首届文明乡镇等称号。全镇镇域面积99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行政村、2个居委会,人口2.8万,镇区现有人口0.7万人。20xx年,财政收入57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880元。××镇镇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建成面积2.5平方公里。公安、工商、海事、国税、地税、交通、电信等部门及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农业银行都在××设有分局或办事机构;成立了新安江山水画廊风景区旅游开发中心负责山水画廊旅游接待服务,景点开发管理;为加强对水上旅游秩序的管理,县政府还在××成立了××水上游船管理办公室。
镇区拥有日供水1000吨自来水厂,供电所年供电491万千瓦时。拥有二星级宾馆一家,旅行社3家,旅游公厕一座。其中,××宾馆为二星级涉外宾馆,拥有标准客房52间,家庭客房4间,大型会议室及多功能室一间,小型会议室3间,可承办各种会议、论坛,同时提供140人住宿、400人就餐。其他社会旅馆酒店拥有床位300多个,其中接待规模在100人以上的酒店3家,均能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餐饮服务。
××水、陆交通便捷,镇内设有新安江游船公司等四家游船公司,拥有游船16艘,船位2300个;快艇26只;有两条县道通县城,有专门的社会汽车公用站,每天有20多班次客车直通县城,另有4班次客车直通黄山风景区和市政府所在地。
辖区内旅游资源丰富,有“人行明镜中,鸟度屏风里”之称的国家级4a风景名胜——新安江山水画廊贯穿全境,境内拥有十余人合抱的千年古樟树、保存完好的古民居、万亩优质枇杷基地、万亩有机茶基地。特色农产品“三潭枇杷”有“天上王母蟠桃”之誉,每年5月枇杷成熟季节和3月有机茶采摘季节,前来休闲旅游、品尝枇杷、尝试采茶乐趣的游人络绎不绝。目前,已开发接待旅客的景点有:漳潭“千年古樟树”、“十里红妆馆”;“三潭枇杷观光园”、“绵潭将军埠”、“绵潭古戏”,“民俗风情”等。
20xx年底,从事旅游就业人数20xx余人。 20xx年接待游客20余万人,其中新安江山水画廊接待3万人次,旅游收入4200万元,创税80万元,旅游税收占我镇全年财政税收的19%。沿江各村凭借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实现枇杷园观光游接待游客1万人次,枇杷也因此卖上了好价钱,实现人均增收650元。旅游业在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已日益凸显。
二、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围绕××镇总体规划和发展改革试点方案目标要求,依据市场导向和资源条件,在政府主导型发展旅游业的大背景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社会力量办旅游为方向,利用新安江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悠久的徽文化历史积淀,通过旅游开发,活一方水土,富一方百姓,把新安江山水画廊旅游风景区建成全国著名的旅游区。
(二)发展思路:在有效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旅游资源的前提下,通过开展生态观光旅游及徽文化特色旅游,建立景观优美、生态健全、环境优良、设施齐全、服务优质的生态旅游景点网络及其运行机制,成为杭州至黄山水陆并进的黄金旅游线上的一个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高质量的生态观光度假基地,实现生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和谐发展。
(三)发展目标:建设成为华东地区著名的、富有地方特色的滨水生态观光旅游区、徽文化修学旅游基地,力争到试点未20xx年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40万人次,其中,过境游客稳定在25万人次,目的地游客增加到15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亿元。
三、试点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做好修编《新安江山水画廊总体规划》,积极着手修编《××镇生态规划》、《××镇环境保护规划》、《××镇文化发展规划》等规划,为旅游业快速、健康、稳定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成立××镇旅游管理委员会,加强行业监督和管理,整治旅游秩序,统一宣传促销,互通市场信息,实现客源市场互补,走集团化、集约化规模经营新路子。
(三)、加强与辖区内旅游公司、旅行社的合作,组织民间艺人开展地方民俗表演活动,丰富徽文化旅游内涵;积极抓好景点之间道路网的规划与建设,开展旅游运输服务,确保景点间交通畅通,建设旅游绿色通道。
(四)、按照统一规划、多元投资、共同开发、利益共享和“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旅游建设资金,鼓励外来投资开发新的旅游景点,建设旅游基础设施,改善旅游环境,实现旅游强镇目标。
(五)、加大景区景点旅游项目建设,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根据××镇现状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必须尽快启动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景点项目建设。
1、 民俗风情项目
挖掘开发一些旅客参与性强、吸引力大、兴趣浓厚的民俗风情项目。如春季茶笋、夏日枇杷、秋天板栗、初冬柑桔,再如粮食土加工、徽州农家风味莱肴烹饪、四时节日食品等,都可吸引游客体验参与采摘、制作、品尝,实现自娱自乐。还可开发古老的传统手工作坊造纸、榨油、土织布、竹编、四雕、听绵戏、微州婚嫁民俗表演等参观游。让游客身临其境,犹如置身“桃花源”、“男耕女织”的梦境之中。要借举办三潭枇杷节、五月龙舟节、凤凰秋夜水灯节等节庆活动,用新安江这条多姿多彩的飘带,把这些独具徽味徽韵徽俗的光彩耀眼的明珠串联起来,清纯而古典、浪漫而绰约,形成—个具有特殊风格的山水风情画中游专项旅游产品,推向国内外市场。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20xx年。
2“三潭”景点
瀹漳、漳潭、绵潭是全国著名枇杷产地,“一江新安水,万重枇杷山”、“天上王母蟠桃,地下三潭枇杷”歌咏的就是这里。 以漳潭为重点在沿江两岸开辟两个互为对应的景点,—是建设枇杷观光采摘园。在村对面划一片枇杷园,园内修观光道路,并修建—座与同围环境相适应的“尝鲜亭”,让游客能在五月枇杷季节,弃舟入园,自行品尝枇杷,增加游客的参与性和投身大自然的情趣。二是“千年古樟”保护开发。村中有一棵无愧“树王”称誉的“千年古樟”(可申报吉尼斯纪录),其树杆之粗(树干胸径周长为10.4米)、树冠之大、树龄之长、繁茂之势实为罕见。20xx年初,已经投资20xx万元配套开发了漳潭“十里红妆馆”和绵潭古戏台,就吸引了大批的游客。下一步将围绕“树王”挖掘开发富有美丽情趣,引人入胜的相关传说,配合表演相关民俗,以增加“树王”的神秘性和观赏性。该项目投资1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为20xx年—20xx年。
3、农家乐景点
新杨村、绵潭,都是徽州民居的典型村落,该村古风甚浓,景色宜人,整体布局好,依山傍水,景色秀丽。因新杨村有丰富的可利用资源,初步规划:将“山水画廊新安江”风情旅游的重头内容摆在该村,整个村庄通过环境治理后均可为民俗旅游服务。为集中再现徽州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利用新杨村对岸的两座小山坡,修建传统手工造纸作坊(其生产的“澄心堂”纸,是中国宣纸的鼻祖,享誉四海)、榨油坊、古农具操作、脚踏水车、竹编、土织布、四雕工艺等内容。安排游客于农户家中,让其参与所有能参与的生产、生活内容,与古风古趣浓郁的山民们把盅交谈,领略徽州农家的怡然之情,尽情享受“世外桃源”之乐。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4、花果山屏障
为使“山水画廊新安江”旅游线更具魅力,我们打算利用沿江两岸适宜的自然条件,把××所有的果品在两岸进行合理布局种植。因此,沿江两岸建成茶果连绵的彩色屏障,让游客一年四季游新安江,都置身于花的海洋、果的世界。同时,也为旅游土特产品开发提供了基地,无疑将产生极大的效益。该项目投资4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5、九里潭休闲山庄
九里潭村位于××上游4.5公里处,背靠龙椅山,面临新安水。在依山坡地盖数栋别墅并利用其较大面积的平缓滩地开发野营烧烤、亲水戏鱼及运动场所,在水面上开发刺激惊险的水上游乐项目。该项目投资3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6、开发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
为了适应广大国内外徒步(山地车)旅游爱好者的需要,将开设雄村(渔梁)一朱村一浦口一南源口一瀹岭下一瀹潭一漳潭一九砂一九里潭一凤凰岛一××的徒步(山地车)旅游线路,该路段力求保持原来石板甚至泥土路面,使其具备原生态气息。该项目投资8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7、绵潭画家创作基地及新杨村写生基地
绵潭村文化底蕴深厚,不仅拥有独具特色的绵戏,秀丽的山川还孕育了古往今来不少的画师与画家,现今就有新安画派庄家汉等杰出代表。新杨村是徽派建筑的典型,加上新安江畔独具魅力的诗画山水,都是文人墨客的向往之地。该项目投资5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8、特色游船开发
开发特色游船是为了拉升新安江旅游线,充实旅游品位,以徽州独有的特色游船及游船上文化娱乐项目的开发,来提升新安江山水文化游的内涵。该项目投资15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支持、企业自筹为主的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9、完成××老街整治工作,建成保持明清建筑风格的××老街步行旅游商业一条街(总投资1600万元)。所需资金采取对上争取国家资金投入、经营权转让融资等方式,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10、新区建设。以被列入省861重点项目“黄山千岛旅游休闲中心”建设为重点,全力加强××大茂新区建设。加速完成该项目的“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分期分批完成农民新村、产权式酒店、写生基地、商业街等项目建设,争取在20xx年完成500亩大茂新区的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5.1亿元,由开发商资建设)。
11、凤凰岛旅游度假村项目建设。地处××码头对岸,距离1公里,全岛面积200余亩,内外各有湖泊,整个岛三面临水,呈半岛型,称凤凰岛。景点已进行了一期开发,该项目建设主要是提供一个黄金旅游线上的旅游驿站,供大部分的休闲游客和一部分的观光游客在度假村内休憩、游乐,充电后展开更好的旅程,另一个功能是提供一些产权式别墅,供商务人士来此度假、交流、会晤及享受天伦之乐。项目创造“临流别馆,梦里徽州”的意境,建筑全都采用徽派和仿徽派建筑。项目二期7500万元,由开发商投资,建设实施时间20xx年—20xx年。
四、实施步骤
××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分三步实施:
第一步为启动阶段(20xx年):包括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拟定规划、宣传发动等工作。
第二步为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20xx年):包括依照方案整体实施、立体推进、重点突破、全面铺开,逐步取得明显成效。
第三步为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包括总结验收、巩固成果,解决好试点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实现发展与改革的总体目标,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全新城镇体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镇旅游建设发展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镇成立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副书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领导××镇试点期间的旅游规划、建设、管理、开发、资金筹措等工作,负责试点方案的具体实施。××镇领导小组与镇直、驻镇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实行年初确定任务、年终考核验收的目标管理,按照工作内容定岗、定职、定责,严格奖惩兑现。
(二)制定政策,大力支持
为了保证××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县政府将同意在试点期间给予如下扶持政策:
1、试点优先权。国家、省、市、县新出台的各项改革试点优先安排××镇进行。
2、优先安排各项旅游建设项目申报(如国家旅游发展基金项目等)。
4、属国家严格控制计划的指标,如土地年度用地计划等应重点倾斜,优先支持××镇旅游事业的发展。
5、允许国家、集体、个人参与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外来客商和农民进镇投资,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资体制。××镇政府实行“一条龙”服务,县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简化程序、放宽审批、从速办理。凡国家政策允许由企业自行投资的项目,除需核准项目外,总投资在200万元以下的备案项目由镇政府自行审核备案,报县发改部门备案。证照办理中,国家、省、市规定的收费按下限收取。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
××镇城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工作,是实施小城镇、大战略,推进农村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牵动性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为此,将采取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提高××镇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营造人人关心试点,人人支持试点,人人参与试点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细化任务,分步实施
××镇旅游事业发展改革试点方案批准后,县直有关部门要依据《试点方案》,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目标与任务,明确责任,细化任务,扎实开展,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稳步推进,确保完成各项发展改革试点任务,实现预期发展目标。
试点方案 篇4
严格考核奖惩。各乡镇街区要把此项工作纳入到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中。住建、发改等部门将在今后的泥草房、危旧房建设中,四)加大督查力度。突出抗震节能为主要规范进行考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大对各乡镇街区抗震节能工作督查频率和力度,对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工程落实的乡镇街区予以通报,资金管理部门将限制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泥草房、危旧房改造等下拨资金发放额度。
乡、村民居建筑抗震节能减排工作已逐渐成为促进城乡发展、提高农村民居建筑科技含量的重要组成局部。根据《关于加快我省建筑业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省低碳建筑业发展纲要)关于印发XX年村镇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村〔XX〕3号)和《关于印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抗震工作XX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吉建抗〔XX〕6号)等精神及省住建厅在市开展农村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试点工作要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特别是市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工程的`有序实施。为提高我市农村民居抗震节能水平,改善农村居民生活环境,切实发挥全省农村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试点单位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从XX年开始。市推行抗震节能民居试点工作,推广钢筋混凝土建筑等抗震的结构形式,鼓励采用单框双玻平开塑钢窗等节能保温设施,逐步淘汰原有砖木式建筑结构和铝合金门窗等设施,建成一批能影响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的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示范村、示范户。通过典型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推进我市抗震节能民居工程的实施,力争到20xx年,全市抗震节能住宅数量达到农村新建住宅总数的50%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经济实用、抗震节能的原则。充分考虑到农民的经济接受能力。量力而行,协助和引导农民建造抗震性能好、节能效果佳、造价合理的房屋,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二)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立足当前。把实施抗震节能民居示范工程与农村泥草房、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结合起来,提高综合抗灾防灾能力,切实提高农村住宅节能保暖水平,促进农村面貌的整体改善。
(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我市农村不同区域的自然条件、风俗民情、民居特色、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稳步推进。
三、工作任务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以及农村基础设施等专项规划。明确总体思路、阶段目标、技术规范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证农民的切身利益,确保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二)严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农村民居抗震要求为标准。死看安全底线,严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设技术指标要求进行施工,必保新建农村住宅满足各项抗震指标要求,保证农民居住平安。
(三)鼓励农户进行节能改造。各乡镇街区要了解、掌握外地现有民居的抗震能力。依照抗震与节能并重的要求,鼓励引导农户对新建住宅外墙、屋面等进行节能处置,门窗等设施采用保温节能资料,确保每户民户节能率达到50%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区、各相关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成立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责任,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监管机制。严防以次充好、哄抬物价、乱收费、偷工减料等坑农事件发生,确保民居工程建设质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农村居民住宅规范图,并负责对工程质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由各乡镇街区房管部门负责监管落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板报标语、橱窗专栏、宣传图册和科技下乡等形式,深入宣传科学防震、节能减排的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真正使抗震节能民居工程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强农民群众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试点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潜力,根据科学技术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下简称三部门)《关于印发“技术创新引导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xx]31号)的要求,决定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试点目标
作为“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的重点任务之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潜力为核心,探索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有效模式和措施,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和支持,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构成各种类型具有示范性的创新型企业,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为增强自主创新潜力、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国家带给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引导。突出政府的引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促进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提高企业的持续创新潜力。
(二)注重集成。把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科技计划、基地建设、人才培养以及试点推动等措施有效地集成起来,整合资源、构成合力,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
(三)分类指导。选取不同类型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根据各自特点探索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和相应的评价办法;区别不同地方状况,指导其根据各自特点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推进试点和评估命名工作。
(四)重点推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工作,进行重点引导和支持,发挥其对各类企业的辐射和示范作用。试点工作重点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潜力。
三、选取条件
选取一批在技术创新、品牌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理念和文化创新等方面成效突出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企业要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用心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潜力。在同类企业中,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透过竞争发展,构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潜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三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构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资料。
试点企业主要在国有骨干企业、转制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中选取。国有骨干企业是指中央和地方国资委分别监管的企业;转制院所是指中央和地方已实施企业化转制的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他企业主要是指除上述三类企业之外主要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在满足上述五个方面要求的基础上,各类企业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国有骨干企业。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战略并贯彻实施,主导产品具有明显的国际竞争优势,拥有国际或国内著名的自主品牌产品等。
———转制院所。在转制改革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承担国家和企业科研任务较多,自身科研投入较大,科研仪器设备条件比较先进,有较强的面向行业开展技术研发服务和推广应用的潜力等。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5%以上,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专职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别不低于30%和10%,创新产品及技术性收入占销售收入的5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潜力和发展后劲等。
———其他企业。具有自主创新成果;不断创新企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企业成长性强,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技术发展中能够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等。
三部门根据上述条件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应参照上述条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试点企业的选取条件。
四、支持措施
对三部门联合确定的试点企业,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在以下方面有选取地给予支持:
(一)国家科技计划给予重点支持。支持企业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对试点企业申报的科技计划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科技计划中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试点企业承担。科技金融工作对试点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二)加大创新基地建设力度。支持有条件的试点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类)、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以及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等。
(三)支持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对试点企业管理人员的'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培训,组织对试点企业的标准化培训,组织开展试点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的人员交流与合作,支持试点企业培养国际化人才。
(四)支持企业加强标准和知识产权工作。支持试点企业成为技术标准制定的牵头单位,并优先支持试点企业参与企业标准试点工作。支持试点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自主品牌战略等。
(五)强化业绩考核对技术创新的导向。对国有试点企业,明确企业负责人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潜力建设作为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资料。
(六)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的表彰和奖励。对成绩个性突出且贴合条件的试点企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设立国家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加强对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对创新业绩突出的试点企业给予优先奖励。
各地方参照上述措施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相应的支持措施,对本地区的试点企业给予支持。三部门对地方试点工作择优给予支持,推动试点工作扎实开展。
五、组织实施
(一)中央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选取确定试点企业。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首批共同选取100家企业进行试点:
国务院国资委负责初选10家国有骨干企业;
科技部负责初选10家转制院所;
科技部负责在地方科技部门推荐的基础上初选8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各省、自治区科技厅、直辖市科委、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按照本方案提出的要求,各推荐2家企业,于20xx年4月30日前报科技部火炬中心。首批试点企业经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共同审议后于5月下旬确定。
2.试点企业上报试点方案。进入试点的各类企业要制定本企业的具体试点方案,明确试点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进度以及年度目标。地方推荐的企业试点方案在报送企业名单时一并报送。试点方案经三部门联席会议批准后实施。
(二)地方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等负责本地区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1.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各地方根据本《通知》制定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企业条件、试点资料和支持措施等。
2.选取确定试点企业。各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商国资监管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选取试点企业。各地方要根据本地区实际状况合理确定首批试点企业的数量,并兼顾不同行业和不同类型的企业。
3.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各地方于5月下旬将本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和试点企业名单一式三份报科技部备案,开展试点工作。
4.三部门加强对地方试点工作的指导。及时组织试点状况的调研和交流,各地方在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状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
(三)评估命名“创新型企业”。
在中央和地方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创新型企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办法。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地方两级试点企业的评估工作,对其中贴合条件的企业,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研究制定支持创新型企业的政策措施。
创新型企业试点方案主要资料要求
试点企业应着重围绕以下主要资料制定试点方案。
1.加强研发潜力建设。加强研发机构建设,增强技术研发潜力,提高成果产业化潜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发起或参与技术标准制定。
2.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增加自身研发投入,用心承担国家及行业科研任务,改善科研仪器设备及中试装置,提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品友互动
3.培养创新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职工技能培训。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重视发挥职工技术协会的作用,不断总结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操作法,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提高职工创新意识。
4.推进创新基地开放共享。对于财政性资金支持建设的试点企业研发机构,建立和完善向行业和社会开放共享的机制,把面向行业和社会带给服务,作为运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5.完善创新战略和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企业科技创新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等。建立并完善企业技术标准和质量保证体系。
6.完善创新机制政策。完善激励创新的机制,推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建立内部员工股权激励机制,鼓励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发明等创新活动,营造创新氛围,建设创新文化等。
试点方案 篇6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
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xx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xx年11月-20xx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xx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试点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建设,积极稳妥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根据国家《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通知》相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区域及预期目标
(一)试点区域。经报国家批准同意,我省首期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为资兴市东江湖大数据产业园、衡阳白沙洲工业园、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湘潭经开区4个产业园区。
(二)预期目标。通过试点放开增量配电市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增量配电业务,创新增量配网建设运营方式,探索电力行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到20xx年基本形成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有效途径,初步形成安全有序的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市场,为全面放开增量配电业务,建设公平、开放、有序的增量配电市场积累经验。
二、明确增量配电网项目
(一)制订实施方案。各市发改委、能源局指导各试点园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相关要求,结合本园区配电网建设改造实际需求,抓紧制定园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实施方案,于20xx年3月底前上报省能源局审定后实施,同时抄送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二)编制配网规划。各园区管委会依据全省和所在市配电网规划,委托专业机构按照《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等国家最新标准编制试点园区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包括负荷需求、供电范围、能源互联网发展、用户电能质量要求、园区及周边电源接入需要、变电站选址和布局、线路选型及走廊等内容,其中投资估算、与存量资产关系、公用电网接入方案等内容要详细说明。规划于4月中旬报省能源局。省能源局组织评审修订后予以反馈,并由市人民政府予以发布。
(三)甄别增量项目。试点园区所在市人民政府及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电网结构、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的经济合理性等科学合理确定增量配电网供电营业区,指导园区管委会和规划单位甄别增量配电网项目。增量配电包括园区供电范围内除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以及供电营业区范围内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
(四)确定建设时序。各试点园区要将增量配电网建设任务分解形成年度实施(投资)计划,于20xx年5月中旬前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报送至省能源局,由省能源局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基本信息。公示过程中出现重大争议的项目,省能源局组织开展深入论证,必要时进行调整。公示通过的项目,按照程序补充纳入全省配电网建设改造“十三五”规划。
三、公开透明优选主体
按照《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增量配电网项目主体分两阶段确定项目主体:第一阶段,由省能源局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或公开招标方式,分别确定4个增量配电网试点园区的项目业主,并向社会公示;第二阶段,由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确定新增配电网项目的施工单位,并向社会公示。确定项目业主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突出以下“三个优选”:
(一)优选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用电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电力设计(施工)企业、产业园区、社会资本组建混合所有制公司参与增量配电网试点。试点区域内存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存量配电设施产权的,国网省电力公司可通过产权置换方式处理资产,或转化为股本入股混合所有制公司。
(二)优选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采取PPP模式建设增量配电网,由省发改委、能源局作为责任主体,通过公开招标等市场化方式确定社会资本。由政府资本与社会资本联合成立项目公司。
(三)优选诚实守信的投资主体。参与首批增量配电网建设的项目业主应为独立法人,符合《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所明确的准入条件和投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确保诚实守信,依法依规经营。具体要求在公开招标等内容中明确。
四、统筹实施项目核准
增量配电试点项目由发改、能源部门按照分级权限审批或核准,基本程序如下:
(一)组织申报。试点项目在完成可行性论证并获得国土预审、规划选址等支持性文件后,按程序通过在线投资监管平台报发改、能源部门申请核准。
(二)专家论证。发改、能源部门在收到核准申请后,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包括严格核定投资概算、厘定供电范围、分析回报收益、评估项目可行性等,并出具详细书面意见。发改、能源部门根据第三方的评估意见,确定是否启动核准程序或退回申报单位组织修改完善。
(三)审批核准。发改、能源部门在正式受理核准后,将项目有关资料汇总至省能源局,省能源局对项目是否符合规划、投资合理性、接入系统方案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各级发改、能源部门应按时完成核准工作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备上一级发改、能源部门和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
五、有序推进建设运营
(一)严格规范建设。项目业主要优化工程方案,控制建设成本,及时落实项目用地、拆迁安置、电网接入等外部建设条件,严格执行《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取齐法律法规规定的.支持性文件后方可开工建设,并将项目建设进度及时上报发改、能源部门。发改、能源等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并及时按规程开展验收。
(二)有序组织运营。增量配电网竣工验收后,项目业主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提出开展配电业务申请,省能源局依法对符合准入条件和其他相关资质的项目业主批复开展配电网业务。试点区域内,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拥有存量配电网资产绝对控股权的公司,包括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电网、趸售县等,未经营配电业务,但符合准入条件并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的,可通过市发改委、能源局向省能源局申请开展配电业务。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业主可将配电网运营权委托电网企业或符合条件的配售电公司,自主签订委托协议。电网企业控股增量配电网拥有运营权,在配电区域内仅从事配电业务,试点区域内竞争性售电业务可由独立的售电公司承担,也可采取双边直接交易。鼓励电网企业与社会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经营配电网。
(三)保障供电可靠。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应公开输配电网络的可用容量和实际使用容量等信息,保障电网公平无歧视开放,履行供电营业区内电力普遍服务义务,承担保底供电责任;及时向市场主体及其用户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维修、收费等服务;在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收购分布式电源发电。配电网运营企业严重违法违规的,应强制退出;因自身经营不善的或经营转向的,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可按规定退出。
(四)其他相关服务。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可利用互联网和智慧能源等先进技术,为电力用户有偿提供增值服务,包括用电规划、合理用能、优化用电、需求响应、合同能源管理、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多种能源优化组合,以及提供发电、供热、供冷、供气、供水等智能化综合能源服务,受委托承担供电营业区内的有关电力统计服务工作。
六、合理确定价费标准
(一)核定配电价格。增量配电项目核准后,省发改委按照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组织专业机构对增量配电网开展成本监审、确定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经省政府批复同意后报国家发改委备案。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核定前,暂按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扣减该配电网接入电压等级对应的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执行。
(二)明确购售电价。增量配电网区域内同时从事配售电业务的企业,其配电业务独立核算。试点区域内售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省级共用电网输配电价(含线损和政策性交叉补贴)、政府核定的增量配电价格以及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三)明确结算方式。增量配电网运营企业承担配电区域内电费收取和结算业务,按照政府核定的配电价格收取配电费;按合同向各方支付相关费用,并向其供电的用户开具发票;承担代付配电区域内的可再生能源电量补贴;代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交电网企业汇总后上缴财政。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协调。成立全省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推进协调联席会议,联席会议由省能源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充分调动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和用电用户等各方面积极性,协同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工作。各试点园区所在市同步成立增量配电网业务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一名市领导具体负责,各市发改委、能源局承担统筹推进工作。
(二)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增量配电网建设;加大省内PPP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PPP项目投资引导基金对增量配电网的支持力度。
(三)政策支持。探索研究增量配电网营业区内高可靠性、特殊电能质量等用户实行差异化电价;鼓励增量配电网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中期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引导政策性银行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研究将配电网建设改造项目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探索可靠性保险方法进行供电可靠性管理。
(四)形成合力。各级各单位要在省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合力推进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工作。发改、能源部门要建立健全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的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严格增量配电网项目管理,依法依规核定配电价格,及时组织项目验收。试点单位所在市人民政府要主动承担增量配电网建设改造主体责任,及时调整完善相关规划,指导试点园区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为改革试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试点园区要大胆探索,主动作为,敢于创新,力求稳妥有序推进增量配电试点具体工作。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要及时为项目业主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或赋予相应业务资质,加强市场交易、电力安全和供电服务等方面的监管。电网企业要公平无歧视做好并网工作。电力调度机构和交易机构及时做好配电网投产运行安全校核。
试点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和应急处置救助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并使各项救助有机衔接,积极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渭滨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3、依托区政务大厅、各镇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咨询与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依托辖区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慈善工作者、基层事务助理、照护、安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区民政局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渠道。区民政局对求助信息及时进行分类,通过工作转接、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直接受理,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五、工作重点
将临时救助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难、托底线”的特点。进一步整合节日慰问等各类临时性、季节性补贴,将其整合于临时救助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让困难群众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1、完善和修订区临时救助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的效果。
3、进一步规范救助申办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评议、末端公示制度,对急难型贫困家庭的申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4、不断丰富救助内容。有效衔接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倡导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社会救助范围。政府除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实物上的帮助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托管中心、社区青春驿站、社区文化工作站、社区妇女工作站、社区计生服务站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登记注册的在职党员队伍引入临时救助服务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事件家庭,既给予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会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发放捐赠款物,并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二是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扶贫济困一帮一”活动;继续搞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6、继续扩大区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医院数量。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7、落实相关配套救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救助和服务。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逐步减免高中阶段学费;制定优惠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对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的参保减免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参合代缴政策;逐步减免门诊费用,落实济困病床减免。制订就业援助计划,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8、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过部门合作,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规范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205传党和政府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积极努力。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会问题凸显,部分人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生活遇到困难,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老百姓,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和谐氛围,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抓好资金配套和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有关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资金。要进一步规范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积极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项目的年度预算,协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审计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试点方案 篇9
根据市县农机局,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县安排给我镇1000亩。在我镇部分村适宜区域开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工作。为实施好今年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的意义
机械化土地深松作业,是提高土地蓄水保墒能力和抗旱防涝能力,有效提升粮食增产能力,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机械化深松在不翻土和不打乱原有土层结构的情况下,打破坚硬的犁 底层,加厚松土层,不仅可有效提高土壤的透水,透气性能,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还因松土层的加厚,吸水能力的增强实现涝情的有效缓解。与深耕作业深翻土地相比较,深松作业工作阻力小,工作效率高,作业成本低。同时深松时不反动土壤,不仅防止了破坏土壤团粒结构,土层分布,保证作物及时从土壤正常吸收水分和养料,还可以保持地表的秸秆,残茬覆盖,有效防止土壤的风蚀与水土流失。
实践证明,机械深松可使雨水,雪水下渗,形成巨大的土壤水库,减少水土径流,减少水分蒸发,使伏雨、冬雪春用、旱用确保墒情。一般说,深松地块比不深松地块在0-100厘米土层中可多蓄-2毫米的水分,0-20厘米的土壤平均含水量比传统耕作一般增加24-718%。可有效实现天旱地不旱,减少灌溉次数。机械化深松适应各种土质,对中低产田作业效果更为明显。
二、任务安排
今年我镇计划在xx社区和鞠家窑社区部分村和发牛社区部分村土地地块较好的,以粮食生产为主,平整耕地为重点的地方,确保我镇实施20xx年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试点区域。重点在粮食高产创建示范区域化种植、规模化经营程度高的.区域结合实施,尽量集中成片。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规范作业模式,保证作业质量。
我镇土地适宜深松作业加旋耕。农机深松整地作业深度应达到2厘米以上,要求基本无漏松、深浅基本一致。联合深松作业模式要求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腻,基本没漏松,深浅基本一致。
(二)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程序。
农机深松补助对象为合作社,是定额补助,补助为每亩元,三年内同一地块只能补助一次。程序为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
我镇开展深松作业的拖拉机必须为四驱100马力以上。明确作业任务,根据下达的任务,分到社区村。
(三)明确质量监督。
每村要明确村内一名干部为质量监督员,对作业过程质量进行跟踪检验和监督,并接受上级工作人员的检查督导,保证作业质量和面积,并设立深松作业质量监督和投诉电话,县农机局xx,xx镇政府xx
明确地块,在镇政府、村领导协助下,农机合作社与各村签订合同报上级部门备案。作业合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合同中明确作业地块作业面积、作业模式、作业时间、作业质量、收费方式、作业价格、个人支付、作业确认及兑现。
(四)有关保障措施。镇政府成立领导小组,以分管副镇长为组长农机站和各社区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农机站加强技术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宣传引导。
试点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完成全国10个省(区)共24个试点路段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实施工作,提高试点路段的抗灾能力、通行能力和行车安全水平。探索总结适合我国国情的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技术措施和组织实施方法,为全面实施积累经验。工程实施后的二级公路应能够抵御50年一遇的洪水袭击,三、四级公路应能够经受25年一遇的洪水威胁。
(二)主要任务
结合近年来特别今年以来公路水毁、震毁的灾害发生情况,依托路面大中修工程、危桥改造、公路灾毁修复工程和安保工程实施工作,以增设和完善试点路段的灾害防护设施为重点,推广科研成果,采用成熟的工程措施,对公路边坡、路基、桥梁构造物和排(防)水设施进行综合处治,全面提高公路防灾能力。具体包括:
1、全面系统的调查分析试点路段公路灾害的成因,科学拟定合理的防治措施。
2、加强日常养护管理,完善、修复各类排导设施,及时检修防洪设施,以预防和减小自然灾害对公路设施的损毁。
3、清理、疏通桥涵的泄洪通道,增设必要的.调治导流设施,增强公路桥涵构造物的抗洪能力。
4、全面修复已损毁的挡墙、护坡、石笼、驳岸等公路防护设施。
5、整治或加固易发生崩塌、滑坡、滚石、冲蚀、冲刷、泥石流等灾害损毁的公路上、下边坡和路基。
6、顺应洪水流势,全面整治或完善试点路段的排水系统。
7、探索公路灾害防治工程的处置技术,总结工程实施经验,完善《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技术指南(试行)》(附后)。
二、工作步骤
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试点工程涉及因素多、技术要求高,而且多数实施路段位于地形条件复杂的山岭重丘区,实施难度大。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按以下步骤,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试点工作。
(一)调查摸底。收集、分析试点路段发生灾毁的历史数据,查明灾害发生的具体位置、类型、规模,摸清目前公路设施的抗灾状况。
(二)工程设计。根据调查摸底结果和试点工程的规模、复杂程度等,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对试点工程进行详细设计,并对设计方案作充分论证。
(三)组织实施。组织施工单位按设计方案完成试点工程施工。
(四)总结验收。灾害防治试点工程完工后,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应依据相关规定及时组织验收,并向部提交“灾害防治工程试点工作技术总结报告”。部将根据情况组织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是交通部门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我国公路网络的通行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精心组织、周密筹划,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试点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筹集,部给予适当补助。部补资金将纳入安保工程的投资计划下达各地。试点省(区)的交通主管部门应根据工程需要积极筹措落实配套资金,保证及时足额到位,为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精心设计,保证工程效果。公路灾害成因复杂、影响因素多,整治工程技术难度大,试点省(区)应针对影响公路设施安全的主要灾害采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进行专门设计。设计方案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并充分体现“安全、经济、环保、和谐”的勘察设计新理念。
(四)严格管理,确保质量。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规范和加强工程管理。应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并建立和完善符合试点工程特点的质量监管体系,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五)加强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的技术水平。部已确定由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作为试点工作的技术依托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跟踪研究,提供技术咨询。试点单位也要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结合工程实施和当地灾害特点开展技术研究工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技术支持,提高试点工程技术水平。力争做到完成一项试点工程,锻炼一支队伍,培养一批技术专家,提高和普及公路灾害防治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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