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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1
根据徽州区“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区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全面落实区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防范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深入排查整治各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有关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全面提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水平,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链条和管理办法,建立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底。
三、整治范围
全乡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凡是有可能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的,都要开展专项整治。其中,化工、建筑、电力、建材、餐饮、市政工程、环保工程、燃气、污水处理、特种设备、通信施工等易发生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的行业领域,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重点对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密闭或半密闭设备,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废地坑、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地上有限空间,针对性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四、整治内容
(一)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健全相关安全制度。
1.企业对有限空间存在的风险和隐患是否进行了辨识和排查管控,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2.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3.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4.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6.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7.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二)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是否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了相关专业培训。
1.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培训;
2.是否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
3.是否开展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培训;
4.是否开展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培训;
5.安全培训是否有专门记录,并由参加培训的`人员签字确认;
6.是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落实了安全防范措施。
1.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执行了审核程序;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否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3.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是否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
4.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重新通风、重新检测;
5.作业人员是否配备能够有效防护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呼吸器、防毒面罩,并佩戴必要的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
6.是否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7.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8.企业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及其安全职责;
9.有限空间作业前,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是否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
10.作业人员与外部是否有可靠的通讯联络设备;
11.监护人员是否始终在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12.存在交叉作业时,是否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13.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是否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14.企业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实施的,是否发包给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承包方,是否与承包方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是否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15.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是否立即报警而不是盲目施救。应急救援人员实施救援时,是否做好自身防护,佩戴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
(四)行业主管部门是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1.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开展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调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
2.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检查时,是否重点抽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检测记录、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应急救援演练、专项安全培训等情况;
3.有安全管理和执法职责的部门是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是否将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纳入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并为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行政执法人员配备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检测仪器。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风险辨识。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全面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辨识,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要悬挂警示标志和风险告知牌,标明具体编号、位置、种类、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等。
(二)健全管理制度。凡涉及到有限空间作业,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三)严格作业审批。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将有限空间作业作为特种作业进行管理,企业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作业环境评估、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应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并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需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现场项目负责人批准方可实施作业。
(四)加强安全培训。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和效果,普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要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
(五)提升救援能力。各企业要根据作业需要,配备气体检测设备、快速检测设备、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通讯报警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呼吸器具等相应的安全设备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按要求做好个人安全防护,尤其是开展现场救援时,必须使用有毒气体检测仪进行检测,施救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
(六)强化监督执法。各村、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以及违反高危作业规程等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措施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强化执法震慑力。要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措施。对于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造成1-2人死亡的由市级调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底前)。各村、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细化本地本行业领域整治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全面摸排,对排查出的有限空间作业风险隐患列出清单,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各村、各有关部门对整治成果进行评估总结,并成立检查组,对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村、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对交叉领域要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合力。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边整治边总结,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切实增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
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2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县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审批制度执行不坚决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以三项制度为抓手,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安全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坚决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场所
(一)整治行业: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四大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单位。
(二)整治场所:企业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不能长期在内工作、自然通风条件不良等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含氧量不足的空间。区分为:一是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二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三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清理浆池、沉淀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涉及有限空间内容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参考目录》。
三、工作重点
(一)健全安全管理
1.企业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安全审批管理。
2.企业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进行充分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对有限空间风险和有害因素的类别、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基础台账,并及时更新完善。
3.企业应建立完善培训制度,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安全操作规程、检测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等,并有完整的'培训记录。
4.企业应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和救援技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二)规范作业现场
1.企业应在有限空间出入口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保持出入口畅通,并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至少有一名监护人员。
3.企业应按规定保证安全投入,根据有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危害程度,为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通风设备、呼吸器、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并定期检测维护。
4.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发包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要进行安全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作业安全负主体责任。
(三)落实条件确认
1.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履行审批手续。
2.作业前必须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并将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3.必须对有限空间的氧浓度、有毒有害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浓度等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可作业。
4.作业过程中应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3月—4月)。各企业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制度,做好安排部署工作,要通过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企业了解和掌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要摸清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的基本情况,建立“一企一档”,明确分级分类监管职责。确保每一家企业、每一个有限空间均纳入监管范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7月)。企业要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自查)表》(见附件2)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到位,并及时将本企业执行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整改计划落实情况整理汇总备查。
第三阶段,检查督查阶段(8月—10月)。各科室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企业自行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涉及冶金煤气管道、水泥窑炉、纸浆池、酿酒池、腌渍池、污水池、电解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整改情况。认真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自查)表》、《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表》(见附件3),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各科室和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5日前将《冶金等工贸行业重点监管工作(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季度统计表》及时上报经信委安全办。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月-12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分别于6月18日前、11月18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报县安监局安全监管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整治工作,我委成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形成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明确检查范围、实施步骤和工作重点,落实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序推进。
经信委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监督、指导,督促系统工业企业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媒作用,通过事故现场会、培训班等形式,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危险性及有关规定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职工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爆炸事故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因施救不当、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要抓住企业有限空间事故易发、多发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部位、场所和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治,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
(四)严格责任追究。通过检查、暗访抽查等方式,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力度,将有限空间作为日常监管的重点,对不认真开展专项治理的,要公开予以通报;对存在违法行为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3
根据高新区安委会《关于在全区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全面推进全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深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着力解决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不够全面、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安全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能力不高、审批制度执行不严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建立完善有限空间作业专项管理制度,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检查主要内容
(一)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并建立台账情况
1.是否对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对本企业的有限空 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了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是否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对本企业的有限 空间作业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进行辨识;
3.建立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是否及时更新;
4.是否将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报送属地应急部门及行业主管 部门;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1.是否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 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了专项安全培训;
2.是否建立健全了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由生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详细、准确记录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3.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 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4.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的,电工作业人 员是否取得防爆电气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设施情况
1.是否在存有有限空间作业的场所或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警示标识必须指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间风险,标明严禁擅自进入和盲目施救风险;
2.是否按照规定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 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照明灯具电压是否符合《特低电压限 值》(GB/T3805)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4.存在可燃性气体、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其电气设施设备及照明灯具的防爆安全要求是否符合《爆炸性环境第一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1)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四)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情况
1.是否根据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作业 应急预案;
2.是否定期进行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演练;
3.是否按照应有限空间作业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物资及 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配备相关的呼吸 器、防毒面罩、通讯设备、安全绳索等应急装备和器材;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前,是否进行了事故风险辨 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三、检查时间安排
分三个阶段实施,自8月11日开始,到9月11日结束。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各街道(发展区)安环办组织辖区内小微企业,各科室(大队)组织包靠的规上企业对有限空间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确认,区分出坑、沟、槽、池、井、管(道)、罐、箱、炉、室、仓(斗)、塔(釜)等不同的有限空间,并重点筛查出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辨识台帐(附件2)。
企业通过对有限空间排查确认,在建立有限空间台账的基础上,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及安全专家,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执法检查表》(附件1)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求,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第二阶段:执法检查阶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科室(大队)结合企业上报的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组织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对规上企业按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执法检查表》(附件1)内容开展执法检查,指导包靠的街道安环办对小微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各项要求。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要立案依法查处,在顶格处罚的基础上,进行通报、曝光,提高涉事企业违法违规的社会和经济成本,形成强大的执法威慑力,通过强力执法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二阶段: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至9月11日)
各街道(发展区)安环所、科室(大队)对前期开展的执法检查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闭环,并对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总结连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执法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执法检查
一是突出冶金、建材、轻工(农副产品、食品、造纸、酱腌菜、酒类生产加工)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确保所有涉及有限空间胡企业检查到位,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坚决依法予以处罚、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坚决有限空间事故发生。二是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在全面抓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摸清涉及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督促企业对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作业人员安全培训、作业审批及执行、警示标识设置、通风检测作业仪器装备配置、应急演练、外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排查整改,推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落实到位。三是突出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高温融溶金属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已排查出重大隐患和问题的企业、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采取突击抽查和“双随机”检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二)加强事前执法,加大事前处罚力度
切实推进事故防范关口前移,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立案一起、处罚一起。聘请专家参加,执法人员依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检查表》对明知故犯、顶风违法的企业,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各街道(发展区)安环办、各科室大队要加强联合执法,严格做到“五个一律”, 即凡是发现企业不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处罚;凡是发现企业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经停产整顿到期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提高执法效应。
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4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推动镶黄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有效实施,按照《锡林郭勒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建质〔20xx〕24号)文件要求,结合旗建筑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物业管理小区有限空间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建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事故后的盲目施救,最大限度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领导小组
旗住建局成立建筑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豪斯巴雅尔 局长
副组长:魏勒斯 副局长
李志晨副局长
成员: 张杰 办公室主任
邢乐房管所所长
毕力格村镇股股长
孟克布仁 质监站副站长
苏志华物业办工作人员
夏伟亮人防办工作人员
萨拉青 城建股工作人员
常颖施工股工作人员
希吉尔质监站工作人员
阿那尔质监站工作人员
贾志斌质监站工作人员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其他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 地下有限空间:如人工挖孔桩、隧道、暗挖、顶管作业等。
2. 封闭半封闭设备:钢箱梁、管道、容器内的焊接、涂装、防水防腐、清淤作业。
3. 地下室扥较封闭、通风条件较差场所施工作业等。
(二)物业管理小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 地下有限空间:如化粪池、隔油池、消防水池、窨井、检修井、集水坑、电梯基坑、电缆沟等。
2. 地上有限空间:如吊顶、中央空调风管、厨房排油烟风管、生活水箱、消防补水箱、中水水箱等。
3. 封闭半封闭设备:如锅炉。
五、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一)名词解释
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二)参建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有限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2、各参建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识别,提前研判和分析风险,风险评价定级后,采取相应的有限空间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3、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
4、建设单位应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
5、勘察设计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应充分考虑有限空间施工安全需要,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设计交底中要明确有限空间结构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设计无实际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间结构。
6、施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防护设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7、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8、监理单位应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有限空间应当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控层级,主要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并实施,项目部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
2、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3、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针对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实时检测。
4、气体检测应按照氧气含量、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顺序进行,检测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有限空间氧气含量低于19.5%或者超过23.5%,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含量超过安全标准的,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5、施工单位可以自行检测,也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将有限空间作业气体监测记录存入建筑安全技术资料。
6、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7、有限空间内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24V,在积水、结露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12V。存在爆炸危险的,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的有关规定。
8、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型安全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工作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的有关规定。
9、施工单位应配置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安全警戒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强制送风设备、正压式隔绝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绳、三脚架等)。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及作业过程符合有限空间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应在于作业开始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作业前、作业完成后及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11、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12、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绳,安全绳的长度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绳的一端与全身式安全带系牢,另外一端必须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间外。
13、监护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佩戴袖标并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应登记确认作业人员数量。
14、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2)有限空间的概况:有限空间名称、位置、设计参数;
(3)危险有害物质情况:有限空间内含有的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名称、浓度、预警值、报警值;
(4)风险评估等级及管控措施;
(5)通风检测设备及使用方法;
(6)应急救援设备和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
(7)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配备和分工。
15、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位置、名称、主要危险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审批责任人、现场责任人等基本情况。
16、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使用围挡锥筒、警戒线、护栏等有效设施封闭作业区域,并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17、施工单位应每年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
18、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培训教育。
19、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检测通风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有限空间培训教育还应包括本项目有限空间的具体名称和位置、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等。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应当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20、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研究部署阶段:(3月-4月),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科室部门、建筑企业、燃气企业、供热公司、物业公司根据本地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具体实施阶段:(4月-10月),各科室部门、建筑企业、燃气企业、供热公司、物业公司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各科室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和检查。
督查检查阶段:(4月-10月),组织督查和抽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总结评估阶段:(11月-12月),总结评估。各科室部门、建筑企业、燃气企业、供热公司、物业公司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上报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动员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深化统筹推进。各股室、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结合,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旗住建局将汇总排查整治情况报盟住建局,对工作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及时地采取通报、警示等措施。
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5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源头和基础抓起,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此次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强化有限空间事故应急救援,避免盲目施救,坚决防范和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镇所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建材、机械、轻工、自来水厂、沼气池、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部位。
四、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等情况。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
1. 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要结合实际迅速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并于2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蒋家桥镇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 宣传发动。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进企业、进村场、到农户,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 全面调查摸底确认。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建立健全企业台账。
(二)培训教育阶段
各村居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
1. 企业对标自查自纠。企业要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6月30日前各企业将有限空间自查自改情况及《企业有限空间安全专项整治自查表》签字盖章后上报镇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 组织专项执法。镇安监办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59号)的规定,将执法检查贯穿始终,对相关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建材、自来水厂、机械、沼气池等重点企业要实施全覆盖检查;对其他有限空间企业的抽查不少于80%。
(四)全面执法检查阶段
1. 全面督导检查。镇安监站将有计划地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执法、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要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特别是倒查各有关村场和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2. 及时总结和通报。各村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地辖区,本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村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严格处罚,要选择典型企业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降低其诚信等级并予以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镇安监办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严格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倒查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
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6
为深刻汲取近期我省两起有限空间作业中毒和窒息事故教训,按照《xx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的通知》(xx应急发〔20x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自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在我公司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我公司有限空间作业监管台账,完善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行为,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杜绝事故后的盲目施救,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重点
(一)全面开展摸排辨识。各部门对有限空间开展一次系统摸排辨识,确认风险并登记建档,进一步完善有限空间基本信息。对摸排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及时设置(更新)安全警示牌和风险告知牌。
(二)规范现场作业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必须落实作业审批制度,作业前需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实施作业必须落实监护和应急措施,组织作业人员培训,告知作业人员存在风险、规范和应急措施,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
(三)严禁盲目实施救援。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有限空间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明确救援人员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定期组织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科学施救,防止由于盲目救援造成事故扩大的`惨痛教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将有限空间作业整治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结合起来,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立即行动,推动有力。各部门要精心组织、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对本部门范围内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稳步推进。
(三)加强宣传,提高能力。通过宣传培训,提高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事故施救、自救、自我保护能力,强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及《有限空间无限风险》宣传警示片培训教育,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
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7
根据天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天安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为打牢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现结合我街道工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区领导批示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我街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现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审批制度执行不坚决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文波同志任组长、安监站、各社区主任及安全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刘立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造纸、食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等小微企业以及存在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
五、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相关方管理等情况。
六、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20xx年2月下旬至20xx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
1.制订实施方案。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确定领导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企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推动全员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企业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第一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2.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多样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全面调查摸底。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培训教育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按照“三必须”原则和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7月底)
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各社区要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街道将联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造纸、食品加工、酱淹制菜加工企业以及企业存在污水处理系统全覆盖。
(四)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初至10月底)
1.全面督导检查。街道将有计划地联合上级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社区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社区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做到“五个结合”: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冶金等工贸行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街道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有限空间专项作业方案8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组织各类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和全面自查自改。进一步摸清有限空间底数,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有限空间涉及的安全生产风险要素得到全面辨识和管控;通风、监测、监控等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全部配备到位;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全部培训上岗;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建立,并严格执行;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促进有限空间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以及矿山、化工、市政工程、物业管理、地下管网、污水处理、电力、通信等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对有限空间进行确认并登记建档,完善有限空间名称、地点、类型、危险因素、负责人等基本信息。
(二)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有限空间教育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应急管理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外包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对外协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三)配齐有限空间安全设备器材。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设备。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等设备要符合防爆要求。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呼吸防护用品。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加强作业前准备工作。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由相关技术人员审查通过后,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实施作业。不具备专业技术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二是必须组织作业前培训和应急演练,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风险、安全作业规范和应急措施,使相关人员熟悉应急救援要求,避免盲目施救。三是必须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
(五)强化作业过程安全管理。做到“五个必须”:一是必须设置现场专职安全监护人员,监督作业方案执行情况,始终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不得在作业期间离开现场。二是必须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现场。三是必须采取强制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四是必须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或连续检测,发现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标准规定限值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现场。五是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和应急救援设备。
(六)做好作业后的清理确认。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对因实施作业临时移动或者拆除的设备设施进行恢复,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共同清点人数、工具等,确认无误后方可撤离作业现场。
(七)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1月底前)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按照职责分工,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再排查再摸底,进一步完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
以深入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为契机,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对本单位存在的有限空间进行认真、全面、精准辨识,建立健全本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台账。
20xx年1月底前,各地要完成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信息台账更新工作,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更新工作,以后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至10月)。
1.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0xx年3月底前,涉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要完成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制定工作。
2.配齐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20xx年4月底前,涉有限空间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按规定配齐快速检测、强制通风、应急照明、应急通讯报警、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和呼吸防护等装备、用品。
3.强化教育培训。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开展系统性教育培训;编制通俗易懂的教学资料和简便易行的作业手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练掌握有限空间作业知识和作业能力及应急救援知识、技能后,方可上岗作业。20xx年5月底前,各地、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通过专项培训、专家授课、警示教育、观摩演练等方式,组织一次有限空间培训。
4.实施风险诊断。以县级为主,统筹开展第三方危害评估或检测,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对各类有限空间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以及浓度、数量等进行分析,掌握危险聚集规律,结合作业周期和作业要求,实施精准化管理。20xx年6月底前,各地要组织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完成评估检测工作。
5.深化“双控”机制建设。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以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为主线,精准分析判定每一个有限空间作业环境存在的中毒、窒息、燃烧、爆炸等危险有害因素和危害等级,其中涉及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涉爆粉尘的有限空间,一律按照重大风险等级实施重点管控,制定针对性强地消除和控制措施,改进作业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应急预案等,并及时将有关内容更新至有限空间风险告知牌。20xx年6月底前,相关规模以上和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完成必须完成“双控”机制建设;10月底前,相关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
6.加强应急管理。要监督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提高有关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的认识。20xx年9月底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限空间作业的应急演练。
(三)验收总结阶段(20xx年11月至12月)。
1.严格组织验收。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分级监管的要求,组织企业或者聘请专家开展整治验收,逐一对纳入整治范围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验收,填写《有限空间验收确认表》。市安委办将对验收情况进行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要完成对涉有限空间企业整治情况的验收。
2.全面进行总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每个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市安委办。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20xx年12月15日前报市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将思想认识统一到省、市的工作部署上来,加强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应急管理、住建、工信、市场监管、城管、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并要经常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督查,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搞好自查自纠。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自查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严格执法,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以重大事故隐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风险控制为重点,将执法检查贯穿专项整治始终,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检测、评估存在遗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下达停产整改指令;对排查治理不认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给予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市有关部门要对直属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各县工作落实情况及企业进行抽查执法;各县要对辖区内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规模以上企业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其他企业抽查不少于30%。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整治工作,督促落实各项管控措施,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要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隐患,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有限空间宣传教育作为强化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有限空间的.管理特点和广大作业人员文化低、流动性大、管理松散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广泛宣传有限空间安全知识。同时,要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力度,及时将典型案例、反面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建立举报渠道,鼓励企业职工举报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四)严厉问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安委办将加大对各地、有关部门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明查暗访力度,狠抓反面典型,对责任不落实、整治效果差的地区、部门,进行约谈通报。对有限空间作业整治责任不落实,不积极开展整治,工作不认真、走形式以及验收不合格的企业,相关的标准化创建、“双控”机制、诚信等级评定等一律不得通过,并依据省政府2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厉处罚。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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