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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1
接上级通知,要求做好20xx年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我办事处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参建各方主体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执行施工许可、质量监督、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竣工验收及备案制度等情况;
2、参建各方主体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参建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情况;
3、建筑材料、构配件、设施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有无使用“瘦身”钢筋和“粉末砖头”;
4、质量通病防治治理工作情况;
5、工程结构实体质量;
6、工程主要使用功能质量情况及分户验收。
二、总体情况
在历时十天的监督检查中,各工程项目建设部高度重视,纷纷制定了检查方案,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检查。
从检查的项目来看,大多数项目均能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按程序开展项目立项、审批、报建及招投标工作,实行了项目负责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工程资料基本完整。
三、主要做法
㈠加强责任认识。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平安山东”建设的大局。我办事处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加大了对做好辖区内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认识。
㈡多部门共同参与,深入开展检查。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我办事处第一时间成立由办事处主任总负责的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组,由建设办人员积极深入开展检查。
㈢重点项目包保,责任落实到人。我办事处利用项目建设中的重点项目包保制度优势,把全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了项目包保划分,确保每个建设项目都有相应的包保队伍,把建设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一个包保人员。
㈣建设程序规范合理。每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开工报批,从规划设计到招投标,从施工管理到竣工验收的每一个流程都有详细的管理办法和监督。
㈤管理上科学细致。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都进行了详细的建设项目登记备案,对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进行严格审查与备案。
㈥建立了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定期进行各建设项目情况的汇报,随时掌握工程进度与质量。
虽然我办事处在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进一步查找差距、增添措施、加大力度、严格问责,坚决抓好村镇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修订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执法力度,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监管效能。
二是要规范和加强监督责任的认识,增强监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三是要全面推行监督巡查制度,继续加大参建各方质量安全行为的检查力度,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四是要提高监督队伍的专业素质,加强监督人员的管理,提高监督队伍基本素质;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建设人员的业务水平。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2
为提高职工群众住房条件完善功能改变面貌,根据xxx《xxxx年农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文件要求,为确保xxx安居工程能顺利完成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目标任务
(一)实施范围。农村安居工程的实施范围是解决xxx特困家庭住房、迁入城镇或中心连队的职工住房、“穿衣带帽”改造。
(二)目标任务。全xxx完成农村安居工程任务xx户。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并解决特困家庭住房xx户,用于迁入城镇或中心连队的职工住房建设xx户,用于“穿衣带帽”改造xx户。
二、基本要求
(一)确保高质量完成上级下达任务。加大对项目保障性住房住房开工、竣工督导力度,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二)确定建设方式。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现有住房根据使用年限及危旧程度或拆除新建或改造新迁入团场城镇和中心连队居住区的职工住房原则上以新建为主要重视对危旧房的加固改造解决职工住房的基本安全问题逐步完善功能xxx城镇居住区和中心连队居住区要实施居住区规划。住房建设、基础设施配套一
体化推进完善功能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穿衣带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项目资金,对全团老旧楼房进行全面改造,改造工程中,结合团场实际按照节能环保要求新建与“穿衣带帽”相结合统一设计、统一规划,对原有住房进行“穿衣戴帽”改造,彻底解决职工住房冬冷夏热的问题,更好的提升我团面貌。在实施过程中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三)明确建设标准。解决特困家庭住房困难住房建设面积在50平方米左右,用于迁入城镇的职工的住房建设面积在50平方米—80平方米。
(四)资金筹措。农村安居工程国家补助资金每户25000元,此外还可享受我xx各项购房优惠政策。为确保中低收入家庭都能住的起房,引进银行实行购房按揭贷款,并出台系列购房优惠政策。
三、加强项目管理
(一)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正确使用。20xx年下拨的中央预算专项资金和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我团按照《xxxxxx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设立专账、专人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格财务制度,保证了自筹资金足额到位。保障性住房的职工自筹和补贴资金严格按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抓好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和技术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的综合管理水平,是从根本上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一要依法强化施工现场
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二要提高施工现场规模施工水平。三要加强工序质量控制,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意识;四要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重点搞好施工作业面的安全防护;五要全面提高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程度,改善施工作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六要完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加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培训,提高现场管理人员的素质。
(三)严格审核。为确保保障性住房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由纪检、财务、基建、工会、民政等部门负责认真履行申请、受理、审查、公示等程序,特别是在解决困难职工住房方面,积极采取“实地看、逐户访、认真核、反复比”的方式,按住房破旧程度、家庭经济条件进行筛选,把五保户、残疾户、困难户、无房户作为重点考虑对象,认真做好审核、审批工作,做到确定对象条件符合、群众公认,着力解决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四)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发改革部门要落实农村安居工程月报制度及时、准确、有效地掌握工程进度完成实物工程量、资金到位情况等。并按按照上级要求每月25日前报送到相关部门。
(五)严格考核奖惩。为认真做好竣工验收和检查工作我团将农村安居工程纳入民心工程和城镇重点工作,并纳入对相关部门年度责任目标的考核内容。建立严格的责任、目标、政策、考核体系,将责任落实到人。“一票否决”,对未完成责任目标的部门,取消其各类评先资格,并依法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3
为扎实做好全镇范围内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汛期发生房屋坍塌事故,根据《遵义县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范围
全镇范围内的住宅房屋镇级生产经营企业用房和行政事业单位用房。
二、排查内容
(一)对建筑年限较长、建设标准较低、长久未进行维修维护的住宅房屋(含居民农民自建房屋),重点查看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危险点和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清除隐患,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对生产经营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用房、农贸市场等公共房屋建筑和农村居民自建房屋,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明显的结构和使用安全隐患、房屋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有关住房或单位是否采取措施排除隐患、是否属于危改房屋等。
(三)对在建建筑工程,重点检查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是否履行质量安全相关主体责任,是否严把材料关、设备关、现场关、工艺关等关键技术节点及安全隐患是否得到全面排查整治。
三、排查职责
本次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以“村属地负责,单位各司其职,业主自查自报”为总原则,落实排查工作责任。
(一)各村:负责对本辖区内的住宅房屋进行排查并统计上报。
(二)镇属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的事业单位的用房进行排查并统计上报。
(三)镇安监办:负责对全镇范围内的镇级生产经营企业用房进行排查并统计上报。
(四)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范围内在建建筑工程进行排查并统计上报。
四、排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本次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本着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负责,对本单位和自己负责的态度,全力做好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工作。为切实抓好本次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特成立以镇长黎茂伦为组长,人大主席沈贵生、武装部长刘枚鑫为副组长,村建中心、安监办、各村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 xx 镇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村建中心,甘建坤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目标,抓紧排查。本次排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镇各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行动,抓紧排查,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楼要采取有效的整治和治理措施,避免发生房屋坍塌事故。于 6 月 5 日前将排查表报镇村建中心,村建中心对排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材料,经黎茂伦镇长审阅签字盖章后在 6 月 6 日前将资料报送报送县住房城建局质监站
(三)加强督查,严格问责。镇危旧楼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全镇危旧楼安全排查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对不按时完成任务的,要责成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向镇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和解释说明,并对责任人进行约谈和问责。对排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4
农村住房安全情况排查工作方案 为做好乡农村住房安全情况排查工作,确保农户住房安全保障质量,使农户不住危房,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解决住房有保障的基础上,通过在全乡开展农村住房安全情况,查漏补缺,确保农户的房屋质量安全,以“不住危房”为唯一标准,实现农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从严从实,立行立改;坚持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坚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推动脱贫攻坚往深里做、实里做,做到真脱贫、脱真贫,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政策支持,提高脱贫质量,确保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排查内容
(一)乡组织各行政村对辖区内农户,特别是四类人群的住房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排,建立台账,在全面摸排的同时,重点关注连续强降雨地区、偏远山区分散居住的农户住房。各行政村要对因洪涝灾害等造成农户住房受损情况及时统计上报,纳入动态监测范围,防止因灾因房致贫。
(二)组织各行政村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除险加固问题排查,排查农户房屋是否存在墙体根部碱蚀、潮湿、剥落;是否存在新旧墙体无有效拉结;是否存在墙上无过梁、有较大孔洞;是否存在原有建筑墙体开裂。查清墙体开裂原因,针对性地制定加固方案;是否存在檐口挑出长度不够及压型钢板封口缝隙较大;是否存在原建筑墙体有歪闪;是否存在墙体不交圈、三面砖墙一面土墙;是否存在屋顶椽子破坏、屋顶有塌落;是否存在墙体砂浆强度不够、有裂缝;是否存在屋面漏雨;室内墙面是否粉刷处理、屋面进行了吊顶;其它可能影响房屋质量安全的.问题。
(三)组织各行政村排查全乡四类重点人群居住彩钢房情况。乡成立巡查组
在天气恶劣的情况下,组织各村对本村四类重点人群居住的彩钢房屋及时进行巡查,确保现有的彩钢房屋无隐患。无特殊情况,每半年巡查一次,并做好巡查记录,上报市住建局村镇科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行政村要实事求是地开展排查工作,上报数据要准确真实。要加大恶劣天气下农户住房安全的动态监测力度,防止出现新的危房。
(二)及时上报排查情况。各行政村要细致摸排,并将本辖区内排查情况报乡农业农村办公室。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5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平原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党委、政府从20xx 年开始在全乡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力争到 20xx年底,使我乡农村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为农民群众建设一个干净、卫生的生活家园,让农民群众过上文明、舒适、便捷的美好生活。
一、指导思想和意义
当前,全乡农村普遍存在危、脏、乱、差现象,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广大农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改善生存生活环境愿望十分迫切,为此,在全乡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非常必要和重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要以建设美丽乡村为导向,以保障农村住房安全、农村人口饮用水安全和净化乡村环境、硬化农村道路、美化村庄面貌“两保三化”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整治工作,通过持续不断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目标任务
从 20xx 年开始,全乡所有村庄进行一次垃圾清除活动,在此基础上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完善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美化村庄面貌,每年建设一批达标村和示范村。
到 20xx 年,全乡 90%以上的行政村达到环境净化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标准,45%以上达到环境净化、道路硬化、村庄美化的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农民普遍住安全房、喝干净水,大部分村庄干净整洁、道路畅通、生活便捷,建成一批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试点。已启动新型农村社区和移民安置村要率先示范,全部按照市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标准建设。
三、基本要求
(一)保障农民住房安全
建立农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造步伐,尽快解决农民住房存在的破损、漏雨等安全隐患,让农民住上放心房。建立并落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和施工管理,落实农房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引导农民提升农房节能性能和居住功能。
(二)净化乡村环境
组织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实现“三无一规范一眼净”目标,即村内及周边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日常生产生活物品堆放规范有序,主次干道两侧环境干净。各村垃圾统一规划若干个垃圾堆放点,普遍推行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交通便利且转运距离不远的村庄,可采取“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区处理”方式处置;交通不便或转运距离较远的村庄,建设简易垃圾填埋场或就近分散处置。加强农村家庭宅院、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违章建筑,规范农业生产废弃物和秸秆回收利用,做好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
(三)硬化农村道路
加快推进农村公路“乡村畅通”工程,完善农村公路村村通、连村道路建设,由示范区发展改革环保局拿出规划,逐年实施,纳入目标责任,年久失修损坏严重的`要重新整修,原来标准低的要进行规范,需要新修的要适时修建;做好村内主次街道硬化,有条件的村庄实现通组通户道路硬化,可以建水泥路,也可以就地取材建石板路和砖渣路等。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建立健全乡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到 20xx 年底,所有行政村通等级公路、通班车,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干支连网、安全便捷的农村公路和公共交通网络。
(四)美化村庄面貌
在搞好环境整治基础上,积极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提升村庄整体形象。新型农村社区要本着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高品位、高标准布置绿化,做到三季有花、四季常青,体现生态美、主体美、多样性,发挥好示范作用。其他村庄要量力而行,以房边、村边绿化为重点,开展街道、庭院绿化,有条件的村打造绿化景观街道。推广使用太阳能、风能供电的路灯,合理安装线杆、路灯等亮化设施,实现村内主街道和公共活动场所夜晚有照明。加强农房、院落等传统风貌的整治,实现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五)提升精神文明
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以“文明户”、文明集市、文明村创评为主要内容的“三评”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身边好人评选、道德评议会、道德教育文化墙、村规民约、红白事理事会、“最美家庭”评选、“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等形式多样的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家庭生活品质,从人居环境延伸到精神文明,全面改善农村面貌。
四、实施步骤
祝楼乡计划在20xx年底打造省级人居环境示范村3个,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 10 个。具体步骤如下:
1、20xx 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1 个:大胡庄;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 2 个:口里、蒙城。
2、20xx 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1 个:新阳村;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 3 个宋楼、西圈、祝楼。
3、20xx 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示范村 1 个:东圈;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 2 个:夹堤、王录。
4、20xx 年打造省级农村人居环境达标村 3 个:卞庄、西胡庄,北胡庄。
五、保障措施
(一)认真组织
各村要成立人居环境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抓,根据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措施,在具体工作安排部署上,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发挥农民的智慧和创造力,努力用简便的办法、较低的成本,取得农民满意的人居环境整治成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要采取广播、标语、宣传车、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社会上下广泛关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浓厚氛围,形成政府主持引导、群众自主建设和社会积极支持的工作局面。积极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引导农民改变乡村生活陋习,培育健康生活新方式。组织开展必要的卫生户、文明户等文明创建活动,倡导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
(三)发挥党组织作用
各村党支部要按照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愿望,做好动员和发动群众工作,带领群众积极投身人居环境改善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
乡党委、政府要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定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乡新农办要采取督查、暗访等办法,对各村进行检查,同时建立观摩评比机制,依据目标完成情况和整治效果,对推进工作进度快、成效好的村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进度慢的通报批评。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6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全面解决全省农村整体存在危险的困难家庭(即d类危房)住房问题的要求,以及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我县“十二五”期间农村d类危房数据,结全我县实际,**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农村危房改造的工作目标
**年,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00户(其中20xx年400户,20xx年300户,20xx年节能示范户200户),工程建设于20xx年10底完成建设任务。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分期分批推进。根据困难群众的经济状况,按照先无房、危房户,后其他困难住户的要求,科学制定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以下简称“解困”)规划。
因地制宜,分类分户解决。结合各村实际情况,区别不同对象和住房困难类型,按照旧房维修,危房改建、无房新建等不同类型逐户解决。
先易后难,满足安全居住。根据经济安全实用、节地节能节村的要求,要先易后难,坚持低标准起步,广范围覆盖,以满足安全适用的居住要求。
节约用地,坚持一户一宅。解决农村困难群众新的住房后,应收回原宅基地,以防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
三、方法程序
(一)解困对象
1、解困对象标准。解困对象,是生活在农村贫困线以下的下列人员,并属于居住在上世纪50年代前建造,不能保障安全的简易土窑洞、简陋土坯房的住房或房屋已经倒塌的无房户:
(1)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的农村低保户;
(2)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的农村低保边缘住房困难户;
(3)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
(4)经县级人民政府部门确认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困难家庭,而子女有经济能力,但不履行赡养义务造成住房困难的,不在此解决范围。
2、解困对象认定。认定农村住房解困对象,按下列规定执行:
(1)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查认定。
(2)农村低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审查认定。
(3)农村低保边缘和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审查后,报县人民政府认定。
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农村住房困难户,不在此次解决的范围;已经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村搬迁时一并解决;已经在残疾人危房改造中解决住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不再重复解决。今后,解决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扶贫搬迁和残疾人困难群众住房问题时,可适用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政策,但不能重复适用其他优惠政策。
(二)解困方式
在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中,坚持个人自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坚持旧房利用与新房建设相结合;坚持统一组织建设维与住户自行修缮相结合。解困工作要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村庄整治、土地整理、村庄绿化结合起来,按照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要求,结合移民搬迁、残疾人住房改造,结合农村困难群众的意愿,采取新建、改建、修缮、置换或其它方式,做好解困工作。
1、新建住房。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住房。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修缮住房。对原住房已经严重破损,但修缮后还能使用的,可采取修缮原住房的方式解决。
4、置换住房。对于没有住房的,除采取新建住房外,还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的,安排没有住房的困难群众居住。
(三)解困要求
1、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建筑面积可按困难群众户籍人口确定,一般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超标准建房的问题。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
2、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各乡镇组织技术力量,对危房改造施工现场开展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要组织农村建筑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农房建设的技术水平和业务素质,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具体要求是:
(1)新建和改建住房的,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2)修缮住房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选做墙壁维护,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3)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平房,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补助标准
在解困时,按《意见》要求,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4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500元,省级财政补助2600元,市政财补助1950元,县(市)财政补助1950元。对农村危房改造建筑节能示范户,中央财政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解困工作的摸底调查、建立档案工作培训,监督管理等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工作需要专项列支。省、市两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后,连同县的补助资金一并在银行专户储存管理,上年结余部分可滚动到下年继续使用,由县建设部门根据各乡(镇)、农村的工作进度,按照管理程序的规定拨付。
(五)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解困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长治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申请表》并提供户籍、住房和低保等证明材料。
2、评议公示。村民委员会对收到的解困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进行评议,初定解困对象,并予以公示,广泛听取意见。评议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和依据。
3、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要及时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报县建设局、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应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核准上报。县级建设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并按市里分配指标,分年、分批解决,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县人民政府向市建设部门、民政部门申请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舆论宣传
建立长效、动态的解困工作机制与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公示制度、严密审核制度、透明资金拔付制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解困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解困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业务培训,开展产权登记
要通过专家讲课等形式,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进一步适应农民建房由传统砖木结构向现代钢筋水泥结构转变的需要。开展农村住房产权登记培训,尽快开展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为解困工作的逐步落实提供条件。
(三)搞好政策衔接,落实解困规划
理顺解困政策渠道,做好政策衔接工作,避免重复补助。积极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摸清住房困难情况,建立住房解困档案,扎实搞好前期工作,实事求是、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认真落实解困年度计划。
五、资金使用管理。
农户改造竣工后,乡镇根据改造建设情况各种档案资料、申请审批程序和完备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财政部门拨付乡(镇),乡(镇)以一折通的方式拨付到改造户。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7
为了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加快现代化农业生产,切实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确保人民安全消费,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产品创品牌,市场准入促进管理和体系建设”的思路,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强化农产品产地管理,建立建全农产品产地安全信息统计和监测档案,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分,保护农产品产地环境不受污染。
(2)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
(3)促进农产品进行包装标识,创立品牌。
(4)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有毒有害农产品销毁制度,严格控制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大米、畜禽等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瘦肉精”检出率和重大疫情发生率,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6)加强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县为了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尽快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做好农产品安全生产,确保放心消费,重点加强两个组织领导建设:一是成立以县长江小斌为组长,县委纪检书记黄发高、副县长黄德民为副组长,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等机关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农业局局长饶泽龙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成立以农业局、工商局、质监局、畜牧局、果桑局等机关单位的高级职称人
员为主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我县农产品基地、农产品生产和加工技术、农产品质量等安全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选择和推荐实施适当的管理措施,尽可能有效地控制风险,从而保护环境,以及公众和动植物的健康。
2、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改善产地条件,保障产地安全,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好农产品产地环境定位监控。建立健全全县农业环境定位监控网络,使农业环境定位监控网点覆盖全县,加强对工业“三废”点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控,及时掌握了解全县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为产地环境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加强农产品产地安全信息统计工作,健全农产品产地安全监测档案。监测档案应当准确记载产地安全变化状况,并长期保存。三是做好农产品产地安全分类管理试点示范工作。根据农产品品种特性和生产区域大气、土壤、水体中有毒有害物质状况等因素,认为不适宜特定农产品生产的,提出禁止生产的区域,在禁止生产区设置标示牌,载明禁止生产区地点、四至范围、面积、禁止生产的农产品种类、主要污染物种类、批准单位、立牌日期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损毁标示牌。四是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防治与保护工作。在农产品产地大力推广绿肥种植,有效增加土壤肥力,减少下年作物对化肥的需求量,同时采取配方施肥高效施肥技术提高肥料的利用率,可大幅减少农业化肥使用量,达到减小因农业施肥量大造成的污染;大面积推广使用生物用肥用药和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以及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如冬耕晒田),可增加杀灭作物病虫害效果,减轻作物病虫害发生基数和发生率,使作物用药次数和用药量减少,从而降低因使用农药过量造成的污染;同时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使农产品产地的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符合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要求
3、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为了达到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的管理、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的目的,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把农民组织起来,形成组织化、规模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这样就能更好地对农产品生产过程进行管理,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的标准化措施。二是加强农产品基地标识管理,使基地区域范围明确,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要求树立标示牌,标明范围、产品品种、责任人。三是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四是抓好农产品基地生产过程记录制度建设。农产品基地生产单元要做好田间生产过程记录,填写记录表,特别是要对农药、肥料及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情况做如实记录,记录包括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动物疫病、植物病虫草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并实行签名负责制。生产记录在收获结束后一周内提交基地管理部门存档,并完整保存3年。
4、促进农产品进行包装标识,创立品牌。开展农产品包装标识试点,积极探索和逐步建立农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创立品牌,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意识。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二是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三是开展农产品标识的申领和使用。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优质农产品标准的,生产者可以申请使用相应的农产品质量标志,对冒用农产品标志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促进创立品牌。
5、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市场要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和经过培训的检测技术人员,确保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工作的条件。按照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的要求配备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实验室、有财政预算的“四有”要求,完善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加强对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规范检测行为,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平。二是要落实入市农产品检测制度。除了在有效期内的认证农产品、与市场建立产销对接的农产品、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免检进入市场销售外,其他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严格控制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大米、畜禽等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率、“瘦肉精”检出率和重大疫情发生率。三是建立有毒有害农产品销毁制度。经入市检测发现不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不得转销其他市场,对已进场销售农产品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农业局或工商部门监督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集中销毁,对造成危害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建立市场经营档案制度。批发市场各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农产品经营档案,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查验检测凭证、记录和保存购销台帐等制度。五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各市场要明确一名负责人分管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确定一名业务联系人,负责向农业局报送情况,建立稳定、有效的联系渠道,及时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对抽查检测中发现的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农业局,报告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农产品的名称、数量、检出的有害成份、来源地及处理情况。
6、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为了全方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主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形成有效的管理、评价、激励和监督机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对农产品基地的监督管理。农产品基地要接受各级农产品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得
拒绝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质管机构要不定期对基地环境、产品质量以及档案记录内容进行检查、检测和核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能力建设。要严格农业投入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全县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都所营销的农业投入品必须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并在进入我县市场销售前应到农业局备案,从而在源头上堵住假劣农资产品。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依法取缔不具备法定条件的或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的产品证照,依法严厉查处无证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重要农业投入品质量监测制度,完善标签、标识等监管手段,依法对农业投入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坚决打击制售和使用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行为。大力推广使用安全高效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新产品,加快对高残毒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普及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施药机具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知识,指导农民科学用药、合理施肥。
7、加强节日期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一是在节日期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查,重点监控农产品生产基地,把好农产品基地准出关口,确保不合格农产品不出基地,不入市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消费安全。二是加大监测信息发布力度,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积极引导农产品安全生产和健康消费。
8、大力宣传。全县要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重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种媒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激发自觉参与的热情,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
9、专项资金投入。只有确保农产品安全生产、农业标准制定、产地认定、产品认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产品例行监测等工作资金投入,才能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农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方案8
为切实做好我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在保持政策稳定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工作目标
(一)目标任务。
以农村低收入群体等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完善住房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危改农户档案,切实保障住房安全。2021年全区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xx户,其中xx镇xx户、xx镇xx户、xx街道2户。
(二)保障对象。
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
(三)保障方式。
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意愿选择修缮加固、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等方式实施改造。对于已实施过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有条件的`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但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村集体也可盘活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进行租赁或置换,地方政府可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
(四)工作程序。
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农户向村委会(社区)提出申请,按照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工作程序,对经鉴定或评定住房属C、D级或无房户予以支持。对于保障对象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由村委会(社区)帮其提出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改造面积。
改造标准为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全。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方米。不得因建房原因致使脱贫群众返贫。
(二)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应同步达到当地抗震设防标准。对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既有住房不能达到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农村低收入人群,引导因地制宜选择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改造,确保符合当地抗震设防要求。鼓励对新建农房、既有住房采取节能改造,提高节能水平。在确保房屋基本安全前提下,加强农房设计,提升农房品质,完善使用功能。鼓励有条件地区推广绿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
(三)质量安全管理。
按照《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乡村建设相关人员培训,建立技术帮扶机制,落实农房安全性鉴定相关技术要求。因地制宜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生活习惯的通用图集,免费供农户参考,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加强现场巡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做好监督验收,确保改造房屋安全。
(四)动态监管。
住建部门要与扶贫、民政等部门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健全完善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跟踪住房安全保障情况。遭遇狂风暴雨、寒潮冰雹等灾害性天气后,第一时间组织对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受损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发现解决住房安全隐患。建立农房定期体检制度,在完成改造计划基础上,对新发现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要及时建立台账,发现一户,解决一户,切实保障住房安全。
(五)档案管理。
加强危改农户档案管理,健全纸质档案。包括农户申请、身份证明、县乡村三级审核评议及公示资料、住房等级鉴定表、三方服务协议、质量安全巡查记录、竣工验收表、资金拨付凭证等。
(六)监督和激励引导。
落实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将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审查环节等进行公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继续执行绩效评价与督查激励制度,充分发挥正向激励作用。
四、资金保障和管理
(一)强化资金筹措。
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引导保险机构设立“农村住房安全保险”,减轻自然灾害等影响。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向获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农户提供贷款支持。
(二)明确补助标准。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整体纳入中央直达资金范围,省级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保障,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排查、危房鉴定、第三方核查、农户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补助标准参考如下:
1.修缮加固危房,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2.拆除重建或选址新建房屋,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1.8万元。
3.对抗震不达标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抗震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8万元。
4.对非C、D级既有住房实施节能改造,户均补助一般不低于0.4万元。
以上实际费用不足补助标准的,按实际补助。
(三)完善支付方式。
完善资金支付方式,全面推行县级财政直接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危改户“一本通”账户制度,原则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支付。对于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改造,以及统建集体周转房等措施,可在明确改造标准、征得农户同意并签订协议的基础上,将补助资金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
(四)加强资金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需按照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要求,及时将资金分配、拨付等信息录入监控系统,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形成工作合力,住建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危房改造工作,组织编制安全性鉴定、质量安全管理等政策规定和技术要求并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安排补助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扶贫部门负责认定脱贫享受政策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严重困难户。各部门要合理安排工作计划,积极推进实施,统筹做好调配,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予以倾斜支持。
(二)加大督促检查。
区住建部门根据实际,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对明查暗访、第三方核查以及巡视、审计、群众反映等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加强日常管理。
进一步加强乡村建设管理与技术力量,建立农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充分依靠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落实安全日常巡查、改造过程技术指导与监督职责。加强对乡村建设工匠的培训和管理,提升房屋建设管理水平,为农户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
(四)完善工作调度。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任务完成情况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各镇街每月3日前汇总报送上个月危房改造进度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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