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服务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健康管理服务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
一、公司现有情况概述
1、公司定位:中小规模自主经营企业。
2、主要客户群体:一定规模的企业及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属于中高端消费群体。
3、主要营销手段:目前为与当地医院合作营销,利润按比例分成。
4、公司现有财务状况与支出比率:年利润在400万左右。总体与支出持平。
5、公司现有人员比率: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之比约为4:1。
二、目前营销状况
1、市场及竞争状况:公司目前服务区域为广州地区。主要竞争对手为:(1)一部分初具规模的健康管理公司。(2)各医院独立设立的健康管理科室。
2、产品状况:公司目前提供:(1)企业健康管理服务;(2)个人健康管理服务;(3)附带体检服务。
3、宏观环境状况:作为经济及健康意识较为发达的省份,潜在客户群较多,采用直营模式的利润空间较大。
三、SWOT问题分析
xxx
四、未来五年目标
阶段推广目标预计利润收入
第一年与广州本地大部分三以消费者每人每年300元,目标受众4000,甲医疗机构建立合作人计,预计80万左右。关系。并初步形成独立营销模式。
第二年深化独立营销模式,总公司利润+分公司利润(总公司x60%)分,同时在珠三角几个重公司数量—推广支出点地区初步建立连锁基本与上年持平。
第三年将各连锁机构规模化
公司数量x独立销售额。约为300万。
产业化,形成统一运营模式。
第四年在珠三角其它地域建
公司数量x独立销售额—推广成本。约为500
立连锁机构万
第五年各地区统一深化推1000万广,做出初步的品牌效应
五、具体营销战略
(一)营销方法:(以下为销售模板的构建,所有推广的连锁企业都统一此营销模式)
1、由医疗网点职工引荐(渠道)(新增)
(1)概述:以各医疗网点职工为中介,公司为在该医疗网点体检后的客户提供健康评测等服务。医疗网点职工从中获取提成。
(2)具体方法:公司直接派出人员与各医疗网点职工沟通,达成协议后即签署合同,视所推荐人消费的具体情况给予提成(消费额x10%左右)
(3)、销售达成政策:公司新增一批专门执行此项的员工,负责包括合同的签署。对合作职工业绩的统计。将从合作职工处收集的客户情况及时整理上报公司,将公司信息及时反馈给合作职工。
2、与医疗网点共同开发(合作)(重点)
(1)、概述:深化与现有医疗机构的合作。争取将公司的项目和医院自带的`健康项目连接为整体。为客户提供全程化一体化服务。
(2)、办法:和医院协商,将体医院检与公司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服务项目连为整体,共同推出“健康A套餐”,“健康B”套餐”,分别针对企业客户群和个人客户。客户选择套餐可以得到部分优惠,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双方的总利润都将会增加。公司固定承担套餐计划里2/3的成本费用,而不再按比例向医院交提成。这样可以节省很大一笔开支。扭转目前的经济状况。
(3)、销售达成政策:首先,必须加大广告的宣传力度。尤其在合作医院的显着位置,需要展示两种套餐的醒目标示。其次,加强培训驻点人员,使其能系统的宣传和介绍套餐计划。最后,利用医院提供的场地建立专门的工作室,形成系统化的健康服务。
3、自主营销(新增重点)
(1)、概述:前期,公司直接与企业及白领及以上阶层的人士联系,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尊贵服务模式。在连锁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开展面向社区和学校的贴心式大众化服务。
(2)办法:前期,推出“VIP健康卡”,为高端客户提供一对一上门服务,还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个性化附加服务。VIP的价格高于现有服务价格的30%左右,需要先预付30%的金额。后期,在前期的基础上,推出“贴心健康卡”。与社区和学校负责人沟通合作,以“方便,贴心”作为突破口,吸引社区居民和学生教师群体性消费。“贴心卡”实行消费金额满xxx元以上折扣制。并且设定积分奖励。“贴心卡”累计消费满xxxx元可以转为VIP卡。
(3)销售达成政策:前期,必须加大公司广告宣传力度,主要资金应投入在电视广告传媒中。如果资金允许,可以在电视台做宣传。公司的网站,LOGO,VI,广告语都需要全面优化和设计。其次,对于员工必须加大培训力度,使其专业性以及言谈举止得到全面提高,以适应VIP会员的要求。
后期,需要增加大量人员,各个学社区校网点全面铺开,利益合作为主,宣传讲解为辅。在价格无法提升的前提下,通过消费人数的增多增加总利润。模板大体组成可以从下图体现。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2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国卫基层发[20xx]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老年人及儿童家长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使人们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起居、饮食,增强体质,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2、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二、范围和对象
范围:全镇22个行政村。
对象:辖区内居住的所有65岁老年人和0—36月儿童。
三、项目内容
(一)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对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二)0—3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董家营镇中心卫生院成立“董家营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公卫科,由张耿华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技术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技术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耿华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在12月10前完成村级医务人员培训,12月底前完成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证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80%的工作任务。
(二)各级职责
1、医院职责
(1)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组织村级卫生人员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知识技能培训,使其基本掌握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内容、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老年人、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质量。
(3)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宣传,使老年人和儿童家长能够及时获取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信息和服务内容,主动接受保健服务。
(4)掌握辖区内老年人、0—36月龄儿童信息,告知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并为其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档案,且医院统一管理档案(纳入65岁老年人和0—36月儿童健康档案中),定期对村医进行督导检查。
(5)0—36月龄儿童由医院儿保门诊在进行常规儿童体检的同时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相应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向体检儿童家长传授中医药健康指导。
2、村卫生室
根据医院安排,负责项目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的具体工作,并承担老年人健康体检中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信息采集,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同时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对于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同时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相应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宣传、动员工作,按时参加儿童体检。每季度上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展情况。各村卫生室要熟悉服务项目要求,掌握技术操作规范。负责收集、登记辖区内服务对象人口信息、告知服务内容、预约服务时间,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保障经费,规范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经费统筹安排,并进行绩效考核。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督导和考核制度,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逐步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督导考核主要内容:
(1)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2)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
(3)走访调查核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情况。
对完成工作指标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项目执行不力、完成情况较差的村,扣减相应经费。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3
为进一步做好我社区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工作,提高我社区老年人健康水平,现就我社区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管理对象
辖区内6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以下简称老年人)。
二、工作目标
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低于60%。
三、管理内容
对老年人每年进行1次健康管理,内容包括: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望、问、闻、切四诊进行辨证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过望、问、闻、切四诊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B超、眼底等检查。
(四)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四、时间安排
每年的11月份之前完成健康管理工作。
五、责任主体
1、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关于中医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社区中医人员,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小组,具体负责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的实施工作,保证老年人健康管理的质量。
2、每次健康体检结果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做到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与建立健康档案、慢病管理等工作相衔接。
3、及时掌握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减少、死亡等信息变化,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4
一、方案制定背景
目前我国高血压发病率已近20%,高血压病已成为危害我国人民健康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
运用中医药“治未病”理论和方法指导高血压病人进行食疗、导引及养生功法有助于血压的控制,能使部分患者血压恢复正常,对顽固性高血压及合并有较多症状的患者,中医药方法也可起到减轻症状,协助降压,减少减缓靶器官损伤的作用,从而起到未病先防、已病防变的作用。
我中心中医药人才丰富,为了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优势,进一步提高辖区内高血压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水平,促进中医药工作的全面发展,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服务对象
辖区内已确诊的35岁以上高血压病患者和高血压高危人群。
三、服务内容
1、按照社区有关高血压管理规范对患者进行健康管理。在高血压慢病管理每年至少4次随访的基础上,选择有意愿的高血压病患者选择性联合中医保健治疗,每年中医健康管理不少于1次,有中医内容的随访不少于1次。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居民健康档案。
2、要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高血压患者愿意接受服务。推广降压沟按压、运动功夫等中医药保健方法。
3、健康教育,
(1)制作中医药高血压保健健康教育处方,利用多种方式方法免费发放,普及中医药高血压保健知识。
(2)每天举办1期中医药高血压保健讲座或健康咨询活动,推广普及中医药高血压保健知识。
(3)每年制作1期中医药高血压保健宣传栏。
四、管理程序
1、运用中医四诊合参方法对高血压患者进行证候辨识;
2、对高血压患者进行饮食调养、起居活动等指导,传授四季养生、穴位按摩、足浴等适宜居民自行操作的中医技术;
3、对不同证型的高血压患者有针对性地提供中医干预方案或给予转诊建议;
4、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中。
高血压患者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流程
五、高血压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通用)
(一)情志调摄
人顺应四季变化规律,遵循四季养生法则,调摄情志,精神乐观、心境清净。孙思邈在《千金方养性》中告诫人们 “莫忧愁、莫大怒、莫悲恐、莫大惧……莫大笑、勿汲汲于所欲,勿悁悁怀忿恨……若能勿犯者,则得长生也。”诗词歌赋、琴棋书画、花鸟虫鱼,均可益人心智、怡神养性,有助于高血压病的调治。
(二)平衡饮食
高血压患者在季节变换中要少吃酸性食品,多吃能补益脾胃的食物,如瘦肉、禽蛋、大枣、水果、干果等;多吃韭菜、菠菜、荠菜和葱等新鲜蔬菜,能有效降低胆固醇,减少胆固醇在血管壁上的沉积,利于血压的调控;多吃甘温食物,如大枣、花生、玉米、豆浆等。
(三)运动调治
高血压患者在季节变换中应当遵循“动中有静、静中有动、动静结合、以静为主”的`原则。坚持户外锻炼,以户外散步、慢跑、太极拳、气功锻炼等节律慢、运动量小、竞争不激烈,且不需要过度低头弯腰的项目为宜,并以自己活动后不觉疲倦为度。
(四)四季养生
在季节变化中,通过顺应四时变化,调整阴阳,使人与自然相和谐,从而达到阴平阳秘,养生保健之功效,使高血压患者在四季更替的过程中泰然自处,血压平稳少波动。
春季肝气当令,万物生发,血压易偏高,应多做户外活动,注意戒怒;
夏季炎热,暑湿为邪,注意饮食勿过油腻及生冷,勿使大汗伤津;
秋季干燥,阴虚之人当注意勿使津伤阴亏;
冬季寒冷,肾阳不足之人当注重保护阳气,宜足浴。
(五)耳穴疗法(各型通用)
选穴:降压沟。
操作方法:用拇、食指对捏,以中等力量和速度按压30—40次, 达到使耳廓轻度发热、发痛。
疗程:每日1-2次,14天1个疗程。
(六)中医足浴疗法
1.原理:泡脚水选用温热(热水),通过温热刺激使腿及全身毛细血管扩张,周围血液分布增多,循环阻力减少,全身血压也随之下降。可以减轻高血压的症状。
2.材料:足浴盆或桶尽量选用木质的为好,桶高应不小于40cm,泡脚水选用温热(热水),水温为40℃。
3.足浴时间:泡脚可每天2次进行,下午与晚间各1次,每次30—40分钟。
4.方法:双足浸泡,尽量让水没过足踝(有足浴桶者可至膝以下),水温保持在40℃。
附:高血压足浴通用方——邓铁涛教授“浴足方”
怀牛膝、川芎各15克,天麻、钩藤(后下)、夏枯草、吴茱萸、肉桂各10克。上方加水20xxml煎煮,水沸后10分钟,取汁趁温热浴足30分钟,上、下午各1次,2-3周为1疗程。
六、高血压病常见证型中医药保健方法
(一)阴虚阳亢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头部胀痛、烦躁易怒、腰膝痠软。
次症:面红目赤,胁痛口苦,便秘溲黄,五心烦热,口干口渴,失眠梦遗。
舌脉:舌红少苔,脉细数或弦细
2.茶饮茶疗:
菊花茶:白菊花、绿茶,开水冲泡饮服。
苦丁桑叶茶:苦丁茶、菊花、桑叶、钩藤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菊楂决明饮:菊花,生山楂片,草决明子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3.推荐食物:
芹菜、绿豆、绿豆芽、莴苣、西红柿、菊花、海蛰、山楂、荠菜、西瓜、茭白、茄子、柿子、胡萝卜、香蕉、黄瓜、苦瓜、紫菜、芦笋。
4.推荐食疗方:
葛根粥:葛根、粳米、花生米,加适量水,用武火烧沸后,转用文火煮1小时,分次食用。
菊花粥:菊花摘去蒂,上笼蒸后,取出晒干或阴干,然后磨成细末,备用。粳米淘净放入锅内,加清水适量,用武火烧沸后,转用文火煮至半成熟,再加菊花细末,继续用文火煮至米烂成粥。每日两次,晚餐食用。
5.体穴按压: 阴虚阳亢证者可选用太冲、太溪、三阴交、风池、内关;
6.中医足浴疗法
阴虚阳亢证者可选用磁石降压方:磁石、石决明、当归、桑枝、枳壳、乌药、蔓荆子、白蒺藜、白芍、炒杜仲、牛膝各6克,独活18克。将诸药水煎取汁,放入浴盆中,待温时足浴,每日1次,每次10-30分钟,每剂药可用2—3次。
(二)气血两虚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头晕时作、少气乏力。
次证:动则气短,头部空痛,自汗或盗汗、心悸失眠
舌脉:舌质淡,脉沉细无力
2.茶饮:
龙眼红枣茶:龙眼肉,红枣,白糖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党参红枣茶:党参,红枣,茶叶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亦可将党参、红枣、茶叶加水煎沸3分钟后饮用。
3.推荐食物:
大枣、银耳、芝麻、桑椹。
4.推荐食疗方:
当归炖猪蹄:将猪蹄洗净切成大块,在开水中煮两分钟,去其腥味,捞出。然后再在锅内加水烧开放入猪蹄,加入当归及调料适量,用旺火烧开,改用文火煮至猪蹄熟烂。
归芪蒸鸡:炙黄芪,当归,嫩母鸡1只。将黄芪、当归装入纱布袋,口扎紧。将鸡放入沸水锅内氽透、捞出,用凉水冲洗干净。将药袋装入鸡腹,置于蒸盆内,加入葱、姜、盐、黄酒、陈皮、胡椒粉及适量清水,上笼隔水蒸约1小时,食时弃去药袋,调味即成,佐餐食用。
5.体穴按压: 气血两虚证者,可选用气海、血海、中脘、太阳、合谷、足临泣等。
6.中医足浴疗法
可选当归、黄芪等补益气血之品。
(三)痰瘀互结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头重或痛。
次症:头重如裹,胸脘痞闷,胸痛心悸,纳呆恶心,身重困倦,手足麻木。
舌脉:苔腻脉滑
2.茶饮:
降脂益寿茶:荷叶、山楂、丹参、菊花、绿茶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陈山乌龙茶:陈皮、山楂、乌龙茶适量 ,开水冲泡饮服。
3.推荐食物:
白萝卜、紫菜、白薯、玉米、花生、洋葱、木耳、山楂、海带、海蛰、大蒜、冬瓜。
4.推荐食疗方:
马兰头伴海带:马兰头洗净,用沸水烫至色泽泛青,取出后沥水,切成丝备用。海带用温水浸泡12小时洗净,用沸水烫10分种,取出切成丝,与马兰头同伴,加盐、味精、糖、麻油拌和均匀,佐餐用。
绿豆海带粥:绿豆、海带、大米适量。将海带切碎与其它2味同煮成粥,可当晚餐食用。
5、体穴按压: 痰瘀互结证,可按压中脘、丰隆、足三里、头维、血海、公孙;
6、中医足浴疗法
痰瘀互阻证,可法夏三皮汤:法半夏、陈皮、大腹皮、茯苓皮各30克。水煎取汁,待温时足浴,每次15—30分钟,每日2次,每日1剂,连续3—5天。
(四)肾精不足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心烦不寐、耳鸣腰酸。
次症:心悸健忘、失眠梦遗、口干口渴等症。
舌脉:舌淡暗,脉细大无力
2.茶饮:
杞菊茶:枸杞子、白(杭)菊花、绿茶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黑芝麻茶:黑芝麻、绿茶各适量,开水冲泡饮服。
3.推荐食物:
银耳、枸杞子、黑枣、核桃仁、海参、淡菜、芝麻。
4.推荐食疗方:
桑椹粥:桑椹、粳米各适量,煮成粥,可早晚2次分服。
首乌豆枣香粥:何首乌、加水煎浓汁,去渣后加粳米、黑豆,黑芝麻,大枣3—5枚、冰糖适量,同煮为粥,服用不拘时。
5.体穴按压: 肾精亏虚者,可选用肾俞、命门、志室、气海、关元、足三里、三阴交。
6、中医足浴疗法
肾精不足者,可选用杜仲木瓜汤:杜仲、桑寄生、木瓜各30克。水煎取汁,放入浴盆中,用毛巾蘸药液热熨腰痛部位,待温时足浴,每日2次,每次10—30分钟,每日1剂,连续3—5天。
(五)肾阳亏虚证
1.证型特点:
主症:背寒恶风,腰膝酸软。
次症:头痛遇冷加重,手足发冷,夜尿频数。
舌脉:舌淡,脉沉细
2.茶饮:
杜仲茶:杜仲、绿茶各适量。用开水冲泡,加盖5分钟后饮用。
胡桃蜜茶:胡桃仁、茶、蜂蜜各适量。将胡桃仁捣碎,与茶、蜂蜜共放入茶杯中,开水冲泡代茶饮。
3.推荐食物:
韭菜、芝麻、胡桃仁、龙眼肉、羊肉、狗肉、鹿肉。
4.推荐食疗方:
复元汤:淮山药、核桃仁、瘦羊肉、羊脊骨、粳米、葱白各适量,先羊脊骨半小时,加羊肉煮开,撇去浮沫,再加生姜、花椒、料酒、胡椒、八角、食盐即可。
杜仲羊肾汤:杜仲,五味子,羊肾,姜、葱、盐、料酒适量。杜仲、五味子洗净包好,加水煮约1小时后加入羊肾片(已去筋膜) ,加姜等调料再煮30分钟,去药包调味即成。
5、体穴按压: 肾阳亏虚证者,可选用关元、百会、足三里、三阴交、神阙、大椎
6、中医足浴疗法(同肾精不足)
(六)冲任失调证
1.证型特点:
主症:妇女月经来潮或更年期前后出现头痛、头晕。次证:心烦、失眠、胁痛。
舌脉:舌淡暗,脉弦细
以上凡具备一项主症和两项次症症状,即可诊断该证候成立,采取相应治疗
2.茶饮:
归杞梅花茶:当归、枸杞子、白梅花各适量,开水冲泡代茶饮。
以上所有的代茶饮及食疗方仅为推荐服用,中医为辨证施治,强调个体化,因此社区医师在为患者做推荐时切勿盲目,以免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3、体穴按压: 冲任失调者,可选用关元、中极、归来、三阴交、蠡沟、中都。
4、中医足浴疗法
冲任失调者,可选用三藤汤:香瓜藤、黄瓜藤、西瓜藤各30克。水煎取汁,候温足浴,每日2次,每次10—15分钟,每日1剂,连续7—10天。
附件:高血压辩证分型表、健康指导表。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5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20xx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关爱行动的通知》(卫老健〔20xx〕3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现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全面完成市级确定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任务数,健康管理率达72%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6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健康管理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二)健康管理内容
1.建立健康档案。对未建立档案的老年人及时建立档案,已建立的及时更新、完善档案。
2.健康体检。体检医院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健康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规范记录在体检表上。
(1)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3)辅助检查。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对肺结核疑似患者开展X光胸透检查。
3.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并通过中医体质辨识仪开展体质辨识服务。
4.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对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或向上级医疗机构转诊;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及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三)体检机构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根据购买服务协议选择有资质和能力的医疗机构开展老年人健康体检。其它医疗机构,需经区卫生健康局批准,方可开展健康管理服务。
三、组织实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31日之前)。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组织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发放《健康体检通知单》,告知体检医院、体检时间和体检项目,留存被告知人签字回执。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村居卫生机构按照各自职责,有序、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健康体检以预约集中体检为主,6月底前务必完成体检任务50%以上,9月底前完成年度体检任务,为保证体检质量,原则上各单位每日体检人数不超过100人,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汇总考核阶段(11月20日之前)。健康体检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负责对健康体检工作进行考核、认定、汇总并报至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老龄和家庭发展科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健康体检工作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统一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卫健局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和体检医院要明确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局老龄和家庭发展科:牵头负责全区老年人健康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工作。
区疾控中心:负责业务培训及老年人健康体检督导工作。确保健康管理工作质量和数量达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健康管理工作结束后及时撰写分析报告。
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积极配合各乡镇(街道)项目负责人对健康体检的统筹协调、宣传发动工作。负责业务督促、指导、考核等工作。项目负责人积极参与医院体检工作,对体检单位资质、检查流程、检查项目、体检进度及体检对象年龄等进行监督管理,严防出现流程不规范、体检项目不全、超范围体检等行为;负责收集体检信息移交各村居医疗机构进行建档或信息更新。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依据村居调整、人员居住密集等情况安排体检报告反馈工作,原则上要求由体检对象或监护人到各卫计中心指定的地点自行领取报告;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20日内完成体检信息反馈工作,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安排所在村居卫生机构告知体检对象。
村居卫生机构:协助开展本辖区体检工作宣传发动、摸底登记和体检告知等工作;配合体检医院做好体检现场组织工作,负责将体检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补充、完善健康档案,对于没有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的,及时建立健康档案,将新发现的慢性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
各体检医院:配置满足体检需求的.设备,按照规范要求认真开展体检工作,不得缺项、漏项;安排专人登记,尤其是对是否符合体检对象、领取报告形式和地点等要履职到位,对参与体检的所有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根据检查结果做出相应的健康评价、健康指导;规范填写体检表,并将相关辅助检查单据粘附在体检表相应处,整理完善体检表。每个村居体检结束后10日后要将所有体检信息形成纸质报告,并将体检报告和信息上报所在卫计中心。对于个别检查结果显著异常的患者应及时告知所在卫计中心项目负责人,便于及时管理。
市中医院:负责提供在本单位体检的机关离退休干部、企事业单位退休职工等人员的体检信息。
局办公室、督查室、宣传科:分别负责本次健康管理工作后勤保障、督查巡查、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提升能力,保证质量。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体检医院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和协调健康体检工作,认真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信息台账登记,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村(居)、联系电话、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结果是否告知、是否健康指导等。纸质体检登记表要与电脑登记信息、体检表信息保持一致。各乡镇(街道)卫计服务中心要将健康体检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档案规范完善、健康素养促进等工作有机结合,真正发挥健康档案的作用。
(四)督导考核,强化问责。业务指导组和督导巡查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方式对全区健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和督查。各卫计中心要加强履职,制定专项考核方案。对村级卫生机构信息录入不及时、不规范以及体检率不达标等问题要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对医疗机构在健康体检中弄虚作假、敷衍了事、体检项目不全、质量不高等问题要加强督促和考核,视情核减体检费用,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6
一、背景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淮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以指导我区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指标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各乡镇有分村65岁以上老人名单,并有相应统计表,按季度动态更新。掌握老年人的中医体质辨识情况。
2、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90%。
三、对策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形成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各乡镇要按照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
3、各乡镇要设置和配备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的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4、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5、及时完成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档案,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四、进度安排
1、10月份,全面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村医会议,安排各项工作。
2、11月份,完成辖区3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五、考核评估
各单位对工作进度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区卫生局实施考核,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考核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费挂钩。
六、经费兑现
参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发放工作经费。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7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50号)精神,在全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遵循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选定5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4月底前确定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点、摸排服务对象、组建服务队伍,5月份开展服务,6月底前已建成的老年幸福互助院全部投入使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点签约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各街道4月底前完成服务对象排摸上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于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签约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到20xx年,在保障老年人均等化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点,“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5%以上的农村社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具有安定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点范围内以下人员:
1.城乡空巢(独居)老年人。
2.农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护理费用统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四、服务内容
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其他服务等3个方面:
1.膳食供应服务。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服务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设施设备。用餐、送餐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护理服务。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居家环境卫生清理等。服务要求:提供理发等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其他服务。基本内容:陪同就诊、送药上门、代购代办、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等。服务要求:老年人患病时,服务人员要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明确告知病情、症状等情况,协助医护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代办代购服务时要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到账实相符。对空巢(独居)老年人定期上门探视和电话访问。接到紧急呼叫时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和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处置。
五、服务场所
城市居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依托乡村能人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乡村能人的积极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
2.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六、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确定的.服务人员。
2.农村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
3.村(社区)干部。
4.志愿者。
七、补贴机制
按照“分类定标、差异补助”的原则,建立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机制。对于非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费用自理。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础养老服务分类给与补助。
1.膳食供应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其中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按实际用餐次数结算。
2.家政护理及其他基础养老服务按月补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内容及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具体为:
(1)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三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八、服务流程
各乡镇、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汇总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审核后,转交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平台,由信息平台管理运营机构定西市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调派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平台上报服务结果,由信息平台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发放补助、计收费用的重要依据。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每月统计上报服务对象变动情况和服务次数,补贴费用据实结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区人社局要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聘用养老服务员、理发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服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加强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服务场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规定标准设立供餐点。区卫健局要加强家庭签约生管理,依托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医疗服务,指导服务点和服务人员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区妇联要加强基础妇联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靠实服务对象监管、服务点建立、服务队伍组建的主体责任,认真确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建设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居家养老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表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加大助老为乐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8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师生健康发展,预防和减少师生心理危机事的发生,经研究,特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xx镇中心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贺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安阳同志兼任主任,朱琼丽同志任全镇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统筹人、各片校小学教务处主任、各本部政教处主任任成员。该办公室全面负责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工作。
二、目的意义
心理健康是健全人格的核心要素,是幸福人生的首要条,是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石。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中小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面临的紧迫任务,更是当前教育的重点所在。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人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学生与教师双主体的充分发展,为学生成长营造和谐宽松的环境。
三、目标内容
(一)总体目标
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对少数有心理问题和心境障碍的学生,给予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学生悦纳自我、调节自我、健康发展。
(二)分学段教育内容
小学低段(1—年级):帮助学生适应新环境、新集体、新的学习生活,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认识自我,接纳自我,管理自我。乐于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
小学中高段(4—6年级):帮助学生调整学习心态,培养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正确对待学习成绩,克服厌学心理,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培养集体意识,在班级活动中,善于与更多的同学交往,健全开朗、合群、乐学、自立的健康人格,培养自主自动参与活动的能力。
初中: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提升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了解自己,正确认识、勇敢面对青春期身体的变化及情感需求,学会调节、控制情绪,抑制冲动行为。客观评价自己,学会与同学、老师和家长有效沟通。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教师:让教师正确认识自我、接纳自我,不断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重视改善教师人际关系,加强教师心理健康调节能力。
四、工作要求
1、优化工作网络。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期开展两次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大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常务副校长分管,政教处主任、小学片教务处主任主管,另配备2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均要系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师资培训。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每期集中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技能培训,并下校开展教职员工全员参加的心理知识专题培训。其中,20xx年上学期的下校培训,分两批实施,第一批在各校本部,4月中旬完成。第二批在各小学,月中旬完成。
3、保障工作经费。各校要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地保障,确保此项得到贯彻落实。建设好中小学心理咨询(辅导)室,配备好心理咨询记录卡、心理测量工具等。
4、做好常规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建立本学校心理帮扶学生库,主要帮扶学生为性格孤僻、家庭离异、家庭关系长期不和睦、身体有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厌学、有异常举动等学生。
5、开展个别辅导。对于心理有严重问题的学生,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工作者)要跟踪咨询、辅导,定期进行心理评估。对于心理有一般问题的学生,各校要及时有效、自行辅导,并预约心理咨询工作者访谈。20xx年4月底之前,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对所中学所有的初三学生,进行一次团体心理辅导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6、做好工作考评。中心学校将对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内容。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9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实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对城乡老年人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慢性病和伤害,提高社区老年人生活质量。
(二)年度目标
继续开展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工作,每年为纳入管理的65岁以上老年人做1次健康检查,20xx年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达70%,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达75%,健康体检表完整率达80%;开展“健康护照”管理服务,20xx年完成已管理老年人的30%;老年人体检项目肿瘤标志物、血尿酸查体率达到30%以上。
二、项目职责
(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制定相关技术指导方案,做好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师资培训、技术指导;组织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指导团队,分片包干加强质量控制;协助市卫生计生委开展项目督导、考核评估;做好建档服务居民知晓率、满意度评估工作;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搜集整理项目进展信息,做好信息报表上报工作。
(二)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职责。负责本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及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综合管理。
(三)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责。负责本辖区项目培训、技术指导,加强服务质量控制;协助辖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开展项目督导、考核评估、居民建档知晓率、满意度调查;协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利用居民健康档案做好社区卫生诊断;建立辖区项目信息报告制度,收集项目进展信息,上报上级疾控业务部门。
(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职责。负责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负责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宣传、动员;收集辖区内老年人人口信息、告知服务内容、预约服务,对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体检、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老年人健康档案;按照要求每月向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项目进展信息。
三、项目内容
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肿瘤标志物检测、血尿酸和心电图检测。不具备检测能力的基层机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辅助检查。
(四)健康指导。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老年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提供健康生活方式、低盐膳食、心理健康、疫苗接种、骨质疏松预防、防跌倒措施、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五)推行老年人“健康护照”管理服务。“健康护照”管理服务主要方式是向老年人发放“健康护照”,由医生填写服务记录,老年人持有。“健康护照”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告知、老年人健康档案部分内容(人口学资料、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生活方式等)、签约服务机构和责任医生的联系方式、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体格检查结果记录、辅助检查结果记录、健康指导记录、老年人防治知识、下次服务预约时间、责任医生签名等内容。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一)市卫生计生委统一协调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服务项目,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作用,协调做好市级项目技术指导、居民满意度调查和信息报告工作;加强效果评估,适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居民健康效益的评估调研工作。
(二)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按照市级项目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辖区项目实施方案,部署、协调和组织辖区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经费的使用管理;并对辖区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指导团队1-3个,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卫生院实行分片包干,定期开展技术指导;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时掌握辖区项目进展信息,开展质量控制。
(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规范的要求,加强与疾控机构责任指导团队的沟通,积极开展工作,保证工作的质量,并每月按时向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市卫生计生委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按照标准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半年和全年督导检查,采取抽样方式开展考核评估。各区、市卫生计生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每季度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计生委,考核结果与评优和经费安排挂钩。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自查和评估服务状况。
(三)市卫生计生委于11月组织开展对项目服务数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居民满意度等开展居民评估调查。
(四)考核内容与指标
1.老年人健康登记管理率=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2.老年人健康规范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接受健康管理人数×100%。
3.健康体检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量/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量×100%。
4.老年人健康护照管理率=按照要求进行健康护照管理的人数/年内已健康管理人数×100%。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0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以“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为主体、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计划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DC、健康教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中建立“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实施健康管理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实践研究,切实推进我国社区健康管理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将紧紧围绕“健康”主题,以“维护健康”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立足社区,开展针对民众的科学健康指导与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干预等健康教育,触发其自我健康管理意识,防病于未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由“诊疗卫生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过渡的角色转变,使其真正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与此同时,“基地”还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不断“开发引进、调查反馈、研究分析、总结完善”,逐步形成一整套的科学运行机制和高效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包括相关投入运营制度、信息服务模式、考核评估体系、项目筹资与推进、人才培养计划等。最终的试点成果,将归纳提炼为可复制的模式教案,组织邀请专家团队进行审核评估,通过培训、会议、论坛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交流,争取一两年内把实验基地创建为有代表性的“全国示范基地”,为中国健康管理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指导思想
依照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二、发展目标
通过基地建设发展的探索创新、不断完善一整套可在全国范围推广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依托社区,全面整合资源,构筑一个“政府支持、科技引领、社区参与、企业进入、多方支持”的社区健康管理发展平台;转变人才培养思路,打造一支扎根社区的专业化健康管理队伍;集思广益,开发一批优势项目,如:慢性病控制、行为干预、中医保健养生等,真正做到“中心有特色、基地有特点、个人有特长”;完成一个工程,既“十、百、千工程”——三年内要在上海建立十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在长三角建立一百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在全国建立一千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
三、申建基地流程及要求
1、申报流程: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作为接收基地建设申请的唯一组织机构,全权负责基地申报工作。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提出申请。所有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由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签送,中心所属街道及主管部门须在申报表内填写意见。基地管委会将整理汇总所有的报送材料,定期安排专家团队进行考察,公开评审,择优略汰;最终通过评审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将与基地管委会正式签订,待中华医学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办公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协议生效日期依据会议发文内容为准。
2、申报条件:
1)提出申请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并积极开展科研课题或特色服务项目。
2)申请建设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需承担市科委课题、项目或市、区卫生局重点研究课题。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3)申请建立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需筹备前期启动资金5-10万元,后续所需资金可以引入街道社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企业参与投入。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人口下限,视当地社会人口密度决定,一般设定在5万人之上。
5)要有与开展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相适应的业务用房,房屋及设施布局合理、环境温馨,体现人性化服务,符合卫生学标准。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科目及设备配置。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办公室),办公室要有办公地点(可联合办公)。
6)社区健康基地30%以上的医护人员应(或者准备)接受健康管理师培训并取得健康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不仅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熟练、准确的专业技巧,还必须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和沟通技巧,以满足不同患者和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每年应该在省市级医学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
四、主要任务及要求
1、建设服务新模式,不断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要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方面的职能加强。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一方面对慢性病进行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做好慢性病体检和防治管理工作,关键是“基地的评估”(一年时限为准);另一方面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对本社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联合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部门进行指导,把一些工作从预防控制中心移交到社区做。
2、建立健全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人员培训制度。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健康管理师培训、全科医师培训、心理咨询师、中心主任等培训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3、全面贯彻落实基地发展规划,多出成果,多做实事,争取成为示范基地。各基地在健康管理分会的指导下,要结合自身的技术实力,建立起独具特色的健康实验基地;即:创建特色科室、特色项目,如: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健康饮食等。要大胆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康管理的新理念,不断完善社区健康管理工作。
4、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制定科学的验收、评估机制。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组织专家团队每季度、年终定期检查评价项目执行情况,监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会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考核。中华医学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组织专家对完成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优秀的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进行表彰及奖励,研究并在实验基地进行推广试点,并对试点经验与成果及时总结改进。对不合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通报并摘牌,四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机制。
5、合理利用资源,加快社区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基地要建立和医疗服务对接的用社区卫生服务整体信息管理系统(GIMS).,建立信息报送平台,为医疗服务提供信息支持。要完善信息统计内容,通过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对服务进行个性化分析评价。规范制定内部信息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建立覆盖到户的服务信息网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远程视频会诊等医疗卫生服务。
6、积极参加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社区专业委员会的一切活动。
五、资金筹集及管理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的项目资金,应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支持与捐赠。前期启动费用为5-10万元,项目应包含:组织专家项目评审及评估的相关费用(人员劳务费、邮寄费、交通食宿费、会务费用)及管理费等。管理实验基地的资金要设立帐户,实行量入为出、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六、基地人员安排及其他。
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办公室)一般设专(兼)职管理人员2名,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一职由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基地的常规运作和日常管理,重点落实“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慢性病防治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试验基地的前沿优势,积极探索健康管理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基地办公室另设副主任一职(异地兼任),原则上依照“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由各地社区卫生服务直接聘用上岗,主要负责与总部及和其他基地联络,汇总并编制培训计划,统筹策划参与各基地科研立项、评估等相关事宜。
世界卫生组织(WHO)针对全人类的健康问题提出了响亮的口号:“健康新地平线,从理想到实践。”它要求卫生工作由传统的以疾病治疗为中心转移到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以人类发展为中心上来,其核心概念是维护健康和促进健康。中国的健康管理既处于重要转轨期,又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正是要抓住这一重要契机,以高科技、高起点、高效益作为支撑,尝试建立一套规范化、国际化、人性化的社区运营体系,制定清晰可见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真正实现健拥有健康的根本目标。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1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卫计生发〔20xx〕26号),为实施好我毓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到20xx年底,我辖区65岁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分别达到35%以上。
二、主要任务
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具体内容为: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健康指导;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三、实施主体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由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开展培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培训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人。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培训
培训人员:从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医师、预防保健人员、注册护士和乡村医生。
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及其有关中医药政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思路及其有关中医药内容概述、公共卫生的概念及中医“治未病”的理念、老年人及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孕产妇、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中医药健康管理技术规范。
(二)完成项目任务
10月8日-12月31日: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对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驻居民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三)组织调研督导
10月8日-10月30日:由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对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列入本地区重点中医药工作,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任务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培训,科学实施
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中医药政策培训,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要把县级中医医院作为基层中医药服务团队的培训基地,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中医药技能,规范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要结合当地实际,把项目实施与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有机结合起来,在工作中研究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做好总结
各地要加强对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调研督导,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了解项目实施情况,指导基层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解决。同时,要努力挖掘、总结基层的好经验、好方法,宣传好典型、好事迹,调动基层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积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中医药改革与发展的成果。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2
为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2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xx〕8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1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基础
朝阳区是中心城区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常住人口约为345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约70、9万人,约占2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约4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数的14、3%。与20xx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8、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7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区坚持科学谋划,高位推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深化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在强化基本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发动社会力量,扩大资源供给等方面创新试点,推出系列举措,打出多套组合拳,建成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最多、养老服务市场最大、老年消费最活跃”的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形成多个“第一”(第一家区级指导中心、第一家街乡照料中心、第一家社区养老驿站、第一家老年用品展示中心、第一家PPP模式养老机构、第一家集中式养老社区),并在全市予以推广,全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十三五”期间,朝阳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地区”。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深化养老服务改革,通“堵点”,除“痛点”,破“难点”,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高效养老服务,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更加协调,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化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供给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全民孝亲敬老氛围日益浓厚,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具体为:
聚焦便捷普惠,推动养老服务“四全”发展。全参与,即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以及家庭和个人协调推进、协力驱动的养老服务多元参与机制;全联通,即整合区、街乡、社区(村)等各种设施和各种资源,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供需双方深度融合的全联通养老服务模式;全覆盖,即推动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全覆盖和人群全覆盖,推动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等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周期,即推动实现对自理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全周期照护服务与管理。
聚焦提升质量,引导养老服务“五化”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率达85%,社会投入和兴办的养老机构比重不低于75%;推动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化,持续推进“精准帮扶”和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分类分级提供精准服务,有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实现100%集中供养;增强养老服务技能专业化,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率不低于95%,满意度不低于85%;加快养老服务技术智能化,全面打造“四库、六平台”养老服务新模式;鼓励养老服务经营品牌化,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品牌影响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率不低于75%。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养老服务基本保障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完善巡视探访制度。持续推进老年人“精准帮扶”需求滚动调查工作,健全经济困难、计生困难、失能、失智、独居、高龄(80岁以上)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现状和服务需求数据库。整合居家养老“四进”“五个一”服务政策资源,提升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指导性收费标准及补贴标准,提升基本服务供给适配性、准确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各街乡)
2、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落实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资助政策,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功能。按照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的原则,研究制定公办养老机构社会性床位收费指导标准。完善公办(建)民营程序,规范委托、运营和监管工作,在不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的前提下,委托运营期限最高可达10年。采取PPP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最高可达30年。到20xx年,实现全区90%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建)民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3、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中长期规划,结合街区指引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试点编制工作,推动落实养老设施规划用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全过程管理。推进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试点。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疏解腾退的用地、用房,符合条件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或补贴等措施补上养老设施“欠账”。建立新建小区养老配套设施使用管理规范。支持社会力量整体承接和连锁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到20xx年,社会投入和兴办的养老机构比重不低于75%。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到20xx年底,备案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200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4、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的消防、食品、资金的安全监管。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估和跟踪审计。强化信用监管,完善养老服务行业自律的诚信管理体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养老服务的综合评价结果定期公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朝阳消防救援支队、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5、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抵御欺诈销售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征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朝阳分局、各街乡)
(二)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6、推进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鼓励新成立的养老机构注册工商企业法人。研究制定品牌机构评价标准,发布养老服务行业品牌机构目录,加强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保护。支持品牌机构连锁化、普惠型发展,推动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7、探索异地养老合作模式。按照“养老扶持政策随户籍老年人向户籍地和居住地以外延伸”的思路,推动京津冀蒙地区养老服务政策异地通关、市场要素流动,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品牌输出、资源输出,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资质互认,标准互通,监管协同”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朝阳区与国内外有关对口合作城市的优势,创新异地养老和老年旅游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异地养老城市合作关系,支持建设旅居养老生态合作基地,打造旅居养老新业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8、推进医养康养服务深度融合。为本区常住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养老联合体。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托管机制,对有50张以上床位的机构,可由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集中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医保局)
9、丰富老年产品用品市场。支持和鼓励企业研发日常辅助、康复辅具、保健器材、保健食品等老年产品用品,以及老年人乐于接受和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产品。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支持符合认定条件的老年用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街乡老年用品展示中心建设,持续推进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免费租赁或低价租赁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0、拓宽适老金融服务渠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部署要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开辟为老服务绿色通道,支持保险机构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旅游险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商业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街乡)
11、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制定朝阳区养老数据库建设标准,整合市级、区级、街乡级养老相关平台涉老数据,全面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开展智慧养老院(社区)建设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搭建养老服务共享和综合评价平台。持续推进“一键呼”智慧养老服务项目,不断强化服务支撑,实现有需求的高龄老年人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三)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12、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多元参与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与社区服务、医疗服务、社会组织服务融合发展,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面向社区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养老服务。研究建立社区互助养老制度,鼓励更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为老助老活动。支持养老行业协会发展,提升基层老年协会的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各街乡)
13、打造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引导并鼓励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扩大养老护理专业生源,合作推进养老护理专业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支持社区依托驿站配置养老工作专干。规范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专业化的评估队伍。探索推进“孝亲顾问”队伍建设,提高老年人照护水平。发展养老服务社工、志愿者,培育壮大为老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各街乡)
14、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代理服务试点,为无子女或子女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医、养老、旅游、理财等提供担保或代理服务。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试点项目,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失智照护服务试点,提升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加强百岁老人优待服务,完善慰问制度,为百岁老人配置健康助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5、构建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制定实施街乡区域养老联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支持引导街乡建设区域养老联合体,探索开展跨街乡、跨行业的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试点,组建包含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便民服务商在内的养老服务联合体,引入各种为老服务资源,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搭建区域养老服务共享平台。到20xx年底,实现街乡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四)推进家庭养老,构建居家就近服务体系
16、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宣贯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系列规范》,健全完善基本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支持和鼓励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开展老年人监护服务,全面推进老年人巡视探访,精准解决特殊困难老人日常生活需求问题。拓宽社会资本参与老年助餐体系建设渠道,完善老年助餐配餐管理制度和规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7、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创新居家照护模式,推进“机构养老家庭化,居家养老标准化”。制定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办法,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纳入养老床位指标,完善服务规范和评价机制。针对申请设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失能老年人,参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提供床位建设和运营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8、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改造补贴等方式,对高龄、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标准,试点推进老年宜居环境示范社区建设,为老年人走出家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各街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坚持高位推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区委、区委深改委研究推进民生保障重要内容,推动相关部门、各街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巩固完善区、街乡、社区三级联动养老服务新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增强社会动员能力,带领村(居)委会、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老年协会、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队伍等,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等关爱机制。
(二)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区政府主导、区民政局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集中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统筹推动养老服务各项任务指标落地。不断完善养老智库建设,为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优化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打造成为全区养老服务的创新基地、示范基地、试验基地、孵化基地。建立养老服务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定期监测,科学评估实施情况和效果。将“七有”“五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及养老服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街乡绩效考评范围。
(三)加强政策保障。由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财税支持政策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用电、用水、用气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任何单位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投入,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规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完善购买服务清单,细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重点内容。各部门、各街乡要健全资金安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有效。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3
一,生理健康
一目标:
1、近期目标:做到每天的饮食要规律而且还要保证质量,做到不乱吃,不多吃,不少吃。另一方面要增强运动,保证每星期运动三个小时以上。早晨、饭后散步半个小时。
2、长期目标:在将来的一年里,一定会坚持做到规律的饮食和做到饮食健康。做到不吃过期,发霉,变质的食物。体重维持在46Kg到50Kg之间。
二措施:
1,平衡饮食:
多喝酸奶或者是绿茶,因为酸奶是维持菌群平衡的。所谓维持菌群平衡,是指让有益的细菌生长,而把有害的细菌消灭,所以吃酸奶可以少得病。还有就是绿茶:在所有的饮料里,抗癌它是第一名。喝绿茶,能保护牙齿,还能使血管不容易破裂。
要多吃新鲜蔬果,新鲜蔬菜、蔬果汁中含有丰富的纤维素,能够促进肠道的蠕动,排出体内的代谢物,尤其是要多吃富含纤维的蔬菜水果,能帮助排便。
2,健身运动:
每天饭后散步半小时,多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吸入污浊空气。大步走,在走路时加快速度,尽可能大地摆动和舒展手臂,可刺激淋巴、降低胆固醇和高血压。建议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使身体出汗的有氧运动。
三评估:我已经做到了坚决不去学校小巷和快餐店就餐,每天都去食堂吃饭。并且每餐荤素搭配,每个星期保证三个鸡蛋。但是在运动方面做得不算好,每个月才会进行一次使身体出汗的有氧运动,以羽毛球为主,今后会加强锻炼。
二,心理健康
一目标:
1,近期目标:正确认识自己并学会爱自己。
2,长期目标:在学会爱自己的情况下学会爱他人,学会笑,开怀大笑,开心快乐每一天!
二措施
1,心态调节:以多听欢快的音乐、多看美丽的画面为主,积极调整心态、少被不愉快的情绪缠绕,做到时刻心情舒畅,学会倾述也学会聆听。
2,压力管理:主要是要调节心态,保证天天有个好心请,碰到有压力的'事情时要开心快乐的大笑,改善呼吸增加供氧,体内会产生许多健康激素,使自己做一个幸福快乐的人。
3,危机预防:做事仔细认真,提前做好每一件事的规划,并想清楚每一件事中可能会出现的状况以及应对措施,碰到突发状况要保持冷静,也要相信任何事情都会过去,也就是说,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
三评估:
本人还算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热情大方,开朗爱笑,但是有时也会遇到一些负面情绪,也会有不开心或郁闷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好好的调节自己的心态,比如说听歌,跑步或者是倾述,要在第一时间把坏心情赶走。
三,人脉管理
一目标:
1,近期目标:定期和好朋友联系,多与朋友沟通。
2,长期目标:真诚相对每位朋友。
二措施:
定期与好朋友们联系,做到倾听倾述,以真诚的心态交友,建立更广的人际关系网,并找到属于自己的知己。
三评估:
有几位知心好友,普通朋友和同学也很多,对每位朋友也都是真心相对。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鼓励养老机构加入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第二章备案办理
第九条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第十条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等;
(二)服务场所权属;
(三)养老床位数量;
(四)服务设施面积;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备案。
第十二条民政部门收到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指导养老机构补正。
第十三条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登记事项,或者变更服务场所权属、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等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养老机构在原备案机关辖区内变更服务场所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营利性养老机构跨原备案机关辖区变更服务场所的,应当及时向变更后的服务场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四条民政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的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备案事项及流程、材料清单等信息。
民政部门应当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机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第三章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
养老机构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协议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照料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场所;
(六)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七)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时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九)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九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日常保健知识宣传,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其紧急联系人。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依照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第二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养老机构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
第四章运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对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第二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运营方式、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照料护理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第二十九条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的,应当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并依法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养老机构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供餐单位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第三十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测、维修,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机构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第三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处置措施,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五年。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三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鼓励养老机构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机构内开展服务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三十五条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并书面告知民政部门。
老年人需要安置的,养老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约定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协商确定安置事宜。民政部门应当为养老机构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养老机构终止服务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养老机构和个人了解情况;
(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民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对民政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应当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拒绝、阻碍。
第三十八条对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备案民政部门应当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实备案信息;对未备案的养老机构,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备案。
民政部门应当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
第三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门应当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规模、信用记录、风险程度等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养老机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惩戒。
第四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第四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二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四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听取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其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四十四条民政部门应当畅通对养老机构的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四十五条民政部门发现个人或者组织未经登记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应当书面通报相关登记管理机关,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的;
(二)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
(三)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
(四)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未依照本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
(七)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
(八)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国家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28日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5
为进一步规范昆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昆山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65%以上。
二、服务对象
1.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辖区内0-36个月常住儿童。
三、服务内容
1.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中医药保健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在完成中医体质信息采集、中医体质辨识后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养生保健和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并在体检表中“健康评价”、“健康指导”、“危险因素控制”和“指导意见”中予以体现。
2.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责任。市基公技术指导中心统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市妇保所统筹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负责项目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管理、信息汇总上报、质量控制、督导评估等工作。结合项目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对儿保医生开展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对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患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对不愿意接受中医药服务的老年人,要进行确认,并留有记录。
2.强化规范操作。市基公技术指导中心、市妇保所要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增加培训频次、注重培训质量,努力提升服务素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贯彻落实《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努力提升服务素质,促进工作保质保量开展。
3.加强督导评估。市基公技术指导中心、市妇保所要按照市卫健委印发的《市级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意见》精神,建立专业指导团队,建立对口负责制,定期到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要建立项目每季度督导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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