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时间:2024-10-21 14:14:37 方案 我要投稿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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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1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集中隔离观察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集中隔离观察区设置

  1.基本情况。学校在校内设置2个集中隔离观察区,驻地政府校外提供部分床位,总共XXX个房间、XXX个床位。其中,校医院XX间,学术交流中心XXX间(三室一厅套房),驻地政府(XXX街道办事处)为我校提供附近XXX酒店XX个床位供隔离观察使用(按照XX个房间核算)。

  2.功能分区。按功能将隔离观察区分为清洁区、缓冲区、污染区。

  3.条件准备。校医院、学术交流中心具备基本住宿、医务工作、消杀防护等条件。隔离观察对象需要自备个人学习生活日常用品。

  4.规范标识。集中隔离区各功能分区、设施设备、走廊通道等制作醒目标识;制作规章制度、工作规范板标识上墙。

  二、集中隔离观察对象确定标准

  隔离观察区主要用于确诊者治愈出院后隔离观察,出现发烧、咳嗽等异常症状但尚未确诊师生员工的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以及疾控部门要求在校隔离观察的其他人员。

  三、入区隔离工作流程

  1.确定隔离对象。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按照健康风险判定标准,确定应集中隔离人员。

  2.建立人员信息档案。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按照“一人一档案”“一档四留存”原则,建立隔离人员信息档案,主要包含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手机号、微信号,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所在学院、班级、宿舍、辅导员及联系方式,旅行史、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新冠肺炎诊治情况、原隔离情况,风险等级,既往病史、目前服药用药情况等信息(见附件1)。信息档案分别由学生所在学院、学生管理组、防控医疗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留存。信息采集主要采取网络方式填报,尽可能避免人员接触。

  3.确定具体隔离地点。防控医疗组根据隔离对象的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隔离的区域、房间,建立隔离人员信息表(见附件2),明确隔离对象应自行准备的学习生活用品、入区隔离注意事项,通知学生管理组。

  4.前往隔离地点。学生管理组通知隔离对象进行隔离,阅知《隔离观察告知书》并签字确认,隔离对象带齐个人物品,自行前往隔离地点。

  5.接收隔离对象入区。隔离对象持《隔离观察告知书》到指定隔离地点。防控医疗组医务人员负责办理入区办理手续,发放《隔离观察人员须知》(见附件3)并由隔离对象签字确认,入住隔离房间,开始14天集中隔离。

  四、健康观察内容及流程

  1.根据隔离人员信息档案,对需要进一步追踪的信息进行流行病学追踪。

  2.指导隔离对象随时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状况。

  3.组织隔离对象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分别进行晨午晚三次体温测量(体温测量时间为:7:00、13:30、21:30),指导监督隔离对象自行按照要求规范测量体温,填写体温测量及健康监测登记表(见附件4),通过微信等方式进行报告,异常情况直接用呼叫器或电话直报。

  4.督促提醒隔离对象出现发热、咳嗽、胸闷等可疑症状体征时,立即报告。

  5.指导监督隔离对象按照技术规范,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清洁所在房间卫生,做好房间消毒。

  6.对隔离对象出现的一般身体异常情况进行初期处置,对出现的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情况立即报告,启动转诊转运程序。

  五、医护人员工作职责及要求

  1.负责落实健康观察内容及流程。

  2.负责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的日常管理,对健康监测情况做好登记(登记表见附件5)。

  3.负责及时发现隔离观察对象异常情况和突发状况,做好初期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4.负责指导隔离对象、保洁人员按照技术规范对居住房间、公共区域进行消毒通风。

  5.落实24小时上岗值班制度,做好轮岗轮班工作交接。

  6.执行省委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18号文中关于高校隔离观察区工作人管理要求。

  六、卫生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1.后勤保障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校医院、学术交流中心集中隔离区的卫生保洁、公共区域消毒等工作。

  2.负责隔离区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3.负责隔离区公共区域地面、桌面、洗手间及公共物品表面等环境消毒。

  4.定时收集隔离区公共区域、隔离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并按照规范进行清运处置。

  5.详实准确、规范填写卫生清洁、通风消毒记录表(见附件6、附件7)。

  七、集中隔离观察对象日常管理

  1.教育引导工作。学生管理组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以非接触方式,对隔离对象进行日常教育,引导其积极配合隔离观察,遵守各项制度和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养成良好作息及卫生习惯;加强思想教育,关注学生情绪;对应届毕业生加强就业指导。防控医疗组医务人员在开展健康观察、日常管理过程中,加强对隔离对象的引导、指导和疏导,积极通过微信、QQ等新媒体加强沟通,解答隔离对象遇到的问题和困惑,协调相关单位解决其实际困难。

  2.学习指导工作。教学工作组组织授课教师、主要班干部尽可能通过课堂授课直播、线上完成作业、线上答疑或课堂视频录制等方式,开展学业指导,确保课程不断线,尽可能减少因隔离观察给学生学业造成影响。

  3.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组安排专人负责隔离区的安全管理、外来人员管控等。

  4.隔离观察对象日常管理要求见《集中隔离观察人员须知》,并签字承诺。

  八、异常情况处置及流程

  1.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处置。在进行健康观察过程中,经医务人员初步判断,隔离对象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

  时,医务人员立即报告防控医疗组负责人,稳控学生情绪,做好教育引导。防控医疗组负责人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指令,报告疾控部门和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或拨打120及时将其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期间做好隔离区和隔离对象的就诊转运等工作准备。如被确诊为疑似病例,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做好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隔离等后续措施。各专项工作组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做好相应工作。

  2.其他特殊状况处置。在隔离观察过程中,隔离观察对象如果出现不服从管理、情绪失控、人身安全事件等情形时,医务人员及时稳控相关人员情绪,报告防控医疗组负责人,防控医疗组负责人根据情况报学生管理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处置,处置时尽可能采取人员不接触方式进行。

  九、隔离观察解除工作流程

  1.隔离观察对象隔离期满14天后,医护人员综合隔离期内健康观察情况,经初步评估后,认为适宜解除隔离观察时,向防控医疗组提出解除隔离观察建议。

  2.防控医疗组会同防控专家组根据医护人员建议,综合评估分析,认为可以接触隔离观察时,向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报解除隔离观察建议。

  3.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建议,报经XXX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教育部门等同意后,解除隔离观察。

  4.防控医疗组向解除隔离观察人员发放《解除隔离观察告知书》,并签字确认,由辅导员负责在校医院或学术交流中心清洁区接转隔离对象,并做好后续工作。

  十、消毒通风管理及流程

  1.隔离区公共区域消毒。隔离区走廊、楼梯通道、公共洗手间、公共厕所由保洁人员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消毒,每日消毒2次。每天进行2次公共区域通风,每次通风不少于30分钟,详实做好消毒通风记录。

  2.隔离对象居住房间消毒。隔离对象居住房间的`消毒通风由隔离对象自行负责,每日2次室内消毒,2次开窗通风(注意通风期间保暖,以防感冒),每次通风30分钟,做好消毒通风记录(见附件8),医护人员给予技术指导和督促落实。学术交流中心套房内的公共洗漱间、厕所由居住隔离对象负责。

  十一、隔离对象用餐配送

  1.实行配餐工作人员与隔离对象不接触方式进行配送。

  2.学校负责隔离对象隔离期间的用餐费用。

  3.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配餐服务。指定专人每天早上7:00、中午12:00、下午17:30,配餐到隔离区。

  4.医护人员做好防护,将餐食放置在隔离对象居住房间门口并离开(门口放置专用餐食取用椅凳),由隔离对象自行取用。

  5.隔离对象用餐后,将餐余垃圾自行放置在室内垃圾桶。

  6.配餐前,应充分掌握隔离对象饮食习惯,尊重少数民族习俗。

  7.加强原材料采购、饮食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饮食安全管理。

  十二、废弃物处置及流程

  1.医护、保洁、配餐等工作人员产生的一次性防护用品等废弃物,每次脱下消毒后放入医疗垃圾专用袋扎紧袋口,装入固定区域医疗垃圾桶。

  2.隔离对象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物,及时放置在房间垃圾桶内,垃圾桶内套双层黄色垃圾袋,垃圾袋装至3/4满后封口系紧,每天下午16:00放置于居住房间门口外。

  3.每天一次集中收集废弃物。保洁人员做好防护,于每天下午16:30到隔离办公区及隔离房间门口收集垃圾袋,通过专门通道运送至固定地点,并做消毒处理,事后在指定地点按照规程穿脱防护用品、进行个人消毒。隔离观察区废弃物消毒登记表见附件9。

  4.废弃物每天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用专车进行回收处置,并做好日期、数量、交接双方签名登记工作。隔离观察区废弃物收集转运登记表见附件10。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2

  一、布局合理,区域标识明确,每日开窗通风换气两次,保持空气清新,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每次一小时。

  二、各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肉眼可见灰尘和污渍。隔离病房地面,桌面应每日可用有效氯为500毫克/升溶液,进行湿式清扫,保持清洁。遇污染时立即进行消毒,可用有效氯为1000毫克/升溶液擦拭,作用30分钟,然后清水擦拭。

  三、二楼末端206病房为隔离病房。原则上用于疑似患者隔离区。

  四、医务人员进入隔离病房,要按要求进行着装,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医护人员,每次接触患者前后均应洗手或手消毒。

  五、隔离病房的废弃物一律视为感染性废物,至于黄色专用塑料袋内双层包装标记清楚,及时密封,24小时之内转运。

  六、患者转出后,床单位必须进行终末消毒,患者的衣服,床单,被单,枕套等及时用有效氯500毫克/升消毒剂消毒清洗。床,床头桌,仪器,设备的'表面可用有效氯500毫克/升消毒剂擦拭,贵重仪器,设备表面可用75%乙醇测试消毒。

  七、隔离病房使用后的抹布拖布先消毒,用含有有效氯1000毫克/升消毒剂浸泡30分钟,再用清水清洗干净,然后用含有有效氯500毫克/升消毒剂浸泡30分钟,悬挂晾干备用。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3

  为建立健全全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置工作,保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隔离人员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浙江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丽水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景宁畲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景宁畲族自治县辖区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发生的由于食品本身的致病因素或受污染食品进入人体,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群体性的事故的处置,适用本预案。

  二、事故分级

  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4个级别。

  三、响应级别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展趋势,初步评估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国务院批准并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初步评估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初步评估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一般食品安全事故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景宁畲族自治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本应急预案应在县应急预案启动前先启动。

  未达到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响应等级的',作为普通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理。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传染病疫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景宁畲族自治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开展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科、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及基层所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基层所副所长为成员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事故处置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工作。

  (二)工作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后勤保障组。

  现场处置组:由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及基层所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现场检查、调查取证、收集资料,根据事故的事态,必要时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情况,提出措施建议,根据应急领导小组决定采取措施防止事态蔓延。

  后勤保障组:由局办公室牵头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应急车辆、应急物质、医疗救援、财务保障和通讯信息保障。

  上述应急领导小组、工作组人员随工作岗位调整而适时调整。

  五、信息报告及应急准备

  (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供餐单位)在事故发生(现)第一时间向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或市场监管局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联系电话、地址、事故发生时间、事故涉及的人数、可疑的食品、主要临床症状等。

  (二)各市场监管所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第一接报人应当及时做好记录,如实记录事件有关内容并立即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在30分钟内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并第一时间通报卫生行政等相关部门。

  (三)普通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处置由属地市场监管所接通知后应在属地所负责人带领下组织2名以上监管人员携带现场处置所需执法记录仪及文书等相关物品,30分钟内赶赴事件发生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处置,经现场评估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应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

  六、响应措施

  (一)医学救援

  接到有关事故信息后,应急处置工作组及时赶赴发生事故现场,以救治病人为先。后勤保障组协助卫生行政等部门、机构转运病人,必要时提供应急车辆及应急物质保障,现场处置组可根据病人中毒情况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提出针对性救治建议意见等。

  (二)现场调查

  现场处置组对事故现场进行检查和调查取证,调查过程中做好与卫生行政、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与配合,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送事故现场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调查具体要求如下:

  1、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或勘查,筛查肇事食品和可疑食品,以及食品污染的可能。

  2、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包括对管理、采购、加工以及直接为消费者服务人员的健康状况、个人卫生情况、食品加工经营过程等。

  3、对供餐单位送餐过程进行调查,包括是否使用专用的配送车辆、配送食品前是否落实配送车辆、周转箱等设备全面清洁消毒、餐食在室温下存放是否超过2小时等;

  4、上述情况应以现场检查笔录或询问笔录、视听资料等有效证据的形式留存。

  (三)现场控制

  现场处置组根据事故现场情况,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依法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抽样送检;

  2、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供餐单位进行清洗消毒。

  (四)进一步调查处理

  在食品安全事故初步调查处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现场控制、调查处理等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适时调整应急处理的策略与方法,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七、处置终结

  当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相关危险因素已被有效控制,被污染场所及食品相关产品等已完成彻底清洗消毒,且没有续发患者,报经批准,可宣布现场处置终结,工作组整理相关资料,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八、信息发布

  信息发布由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或其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4

  为进一步做好市(区、中)直单位及驻市军警部队人员居家隔离观察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动员城乡社区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以及西藏自治区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日喀则市肺炎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入市人员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居家隔离人员范围

  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原则,对所有乘坐飞机、火车、汽车(含自驾)等交通工具,从区外进入日喀则的驻市军警部队及市(区、中)直单位中无发热、干咳、气促等症状人员,按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二、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一)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

  度,隔离者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得与外人接触,谢绝一切外来探访。居家隔离观察时限不少于14天。

  (二)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要每天早、晚自测体温一次,并记录在册;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对生活用品实行专人专用,单独洗涤消毒处理。日常所用的被褥、毛巾等用品进行紫外线、蒸煮消毒等。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与所属单位保持联系,若出现发热、干咳、气促等异常症状时,立即向所属单位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拨打电话报告(联系电话:8821xxx),由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及时协调送往指定发热门诊医疗机构进行诊疗。若出现心理恐慌等心理问题,及时拨打市疾控中心疫情咨询电话进行咨询(联系电话:1788924xxx)。

  (三)隔离者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要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接触距离至少保持1米以上;要做到日常佩戴口罩,如果口罩变湿或变脏,立即更换,随后洗手。家庭成员与隔离者不得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家庭成员与隔离者有直接接触、进入隔离者居住房间及备餐前后、饭前便后要及时做好清洁和消毒。

  (四)隔离者家属要督促居家隔离观察者做好每日体温检测,为其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缓解疫情的心理影响。

  (五)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在隔离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尤其是使用过的口罩、纸巾等,要及时单独收集(有条件的予以消毒)密闭后放入垃圾桶。

  三、转运要求

  居家隔离观察人员需转移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诊断的,由市疫情防控组(医疗救治组)协调相关医疗机构,统一安排120救护车或专用车,送往指定医疗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转运车使用后要及时消毒。

  四、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管控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本单位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的管控。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居家隔离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单位内部居家隔离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籍、来源地与经停地、乘坐交通工具、返回时间、体温检测等信息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是加强防控监管。要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进行动态跟踪监管,定期或不定期通过电话了解,并组派专门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对其健康状况和隔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并加强隔离观察人员的教育引导,确保居家隔离观察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对居家隔离观察生活困难的予以关怀慰问,组织发动本单位党员干部为其提供生活便利。

  三是严肃责任追究。要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做好科普宣传、健康提示等工作,对本单位居家隔离人员管控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使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随意外出流动,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5

  近期我区1名省外返黔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经安顺市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为阳性。现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用西秀区疫情防控隔离酒店作为集中隔离酒店。

  一、总体要求

  按照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西秀区委、区政府要求,全面加强和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和有效管理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密切接触者及暴露者,保障在我区居住期间的住宿及生活等,预防和杜绝疫情在我区的发生及蔓延,保障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概况

  目前启用隔离点8个,分别是安顺市涛博酒店、安顺市西秀区委党校、安顺瀑乡休闲酒店、华通酒店、半山酒店、葡华酒店、漫时光酒店、西秀山宾馆。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控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工作专班下设下设10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组长:程晓

  副组长:熊志鼎、颜松、余俊、胡坤、张影

  成员:从各科、室、馆、所抽调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全国、省、市、区疫情扩散实际,决定启用储备酒店。

  2.西秀山宾馆组

  组长:熊志鼎

  成员:李昭、曾芳、乐辉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3.安顺瀑乡休闲酒店组

  组长:颜松

  成员:文豪、王睿、李凤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4.涛博酒店组

  组长:余俊

  成员:张海祥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5.安顺市西秀区委党校组

  组长:胡坤

  成员:鲁德玺、杜肜荣、陈前益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6.华通酒店组

  组长:聂兴(华通酒店未正式启用前,暂时继续跟进瀑

  乡酒店相关事宜)

  成员:邓淑芳、王悦、李文红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7.半山酒店组

  组长:陈婉雯(半山酒店未正式启用前,暂时继续配合开

  展后勤保障工作)

  成员:张茜、朱政、卢川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

  8.葡华酒店组

  组长:梁晟

  成员:董微、俞敏、胡运淋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葡华酒店未启用前,按照局安排做好有关临时工作任务)

  9.漫时光酒店组

  组长:王冉

  成员:彭吉、肖成书、金娅

  职责:负责协调定点隔离酒店做好集中隔离对象提出的相应服务保障;协调解决酒店在接待入住隔离人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酒店方做好餐饮配送等相关后勤保障工作,配合区卫健局做好疫情防控、监测工作,负责了解掌握隔离对象思想动态,协调酒店做好信息联络服务,及时处置相关投诉及舆情等工作。(漫时光酒店未启用前,按照局安排做好有关临时工作任务)

  10.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影

  成员:詹国珍、舒宇瞳、张玉翠、马超、卢春燕、方基敏、杨丽、刘艳萍、朱仁芬、霍星、许欢、唐修武、曾昊、吴雪、李婷、刘丽、梅霞、王其玥、李钦华、郭堂飞

  职责:负责做好各隔离酒店资金保障工作、物资采购工作,做好局机关工作调度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科、室、馆、所要充分认识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规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相关人员要在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区疫情防控领导要求和指令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认真履职担当。各科、室、馆、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杜绝玩忽职守、工作不力等情况发生。

  (三)强化沟通协作。各科、室、馆、所工作中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交流,共同协作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工作。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6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三版)》、《东至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花园乡新冠肺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应急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隔离对象

  以下人员14天医学观察期内必须实施集中硬隔离:

  1、确诊病例、疑似病例、轻症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

  2、从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或经过高风险等重点疫区来(返)花园的;

  3、不服从“居家隔离硬管控”等管理,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离开硬管控住所的`;

  4、属地政府认为其他需要集中硬隔离的。

  二、组织指挥

  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由花园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

  1、集中隔离点成立防疫工作专班,由乡班子成员担任负责人,配置安保人员、医务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负责各集中隔离点日常管理和医学观察工作;

  2、综合协调组(由卫健办和应急管理站牵头)负责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相关单位的协调。协调对接派出所协助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协调对接卫生院对定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处理,并对垃圾暂存点进行消毒;

  3、物资经费保障组(由财政分局、党政办牵头)负责经费和物资的保障。财政分局负责落实防控新冠肺炎物资储备和应急处理所需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党政办负责组织应急防护用品、消杀药械以及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

  4、转运交通组负责医学观察对象的转运。乡政府负责组织建立交通卡口,对入乡车辆、人员进行“逢车必检”及人证查验工作,对发现的重点疫区人员、发热人员及相关接触人员按要求进行闭环处置。与派出所共同做好新冠肺炎应急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用品等应急物资的运送;

  5、宣传教育组(由乡宣传办牵头)配合集中隔离点防疫工作专班对集中医学观察的宣传管理工作。负责按照防控指挥部的统一要求和宣传口径客观报道,正面宣传,关注适度,避免产生社会恐慌;

  6、医疗卫生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知识宣传和预防控制工作。负责落实市、县新冠肺炎应急防控领导小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的整体流程设计,和本乡的卫生宣教、消毒、隔离等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做好对集中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的`防控知识及具体业务的培训;

  7、其它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新冠肺炎集中观察点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做好各自负责的人员调集、培训、个人防护及医学观察人员的生活物资、饮食、饮水供应及废弃物等各项准备工作,服从综合协调组统一调配。

  三、确定集中医学观察场所

  隔离场所的基本要求:

  1、隔离区域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消毒剂,通风良好。

  2、加强通风,保持环境卫生,必要时使用定向排气扇或电风扇,如已安装了分体空调,要及时清洗隔尘滤网,并进行消毒处理;禁用中央空调系统。

  3、医学观察场所分清洁区、相对清洁区,标识明显。清洁区为医务防疫等人员的工作场所,相对清洁区为密切接触者居住活动场所。

  4、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房间内设卫生间,最好不要选择有地毯织物的房间,并严格限制人员进出。

  5、观察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得外出,不得串门。

  四、隔离环境的消毒措施

  1、隔离场所启用时,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隔离对象解除隔离观察后进行常规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含氯250-500mg/L),隔离对象诊断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对原隔离场所进行全面彻底的终末消毒(含氯2000mg/L)。

  3、配备专用的有盖垃圾桶,用于收集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使用后的口罩和手套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后(含氯1000mg/L),和其它生活废弃物一起作为生活垃圾处理。

  4、场所消毒可委托专业消杀公司,或当地卫生院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

  五、医学观察

  1、抵达东至接受集中硬隔离的第一天开始计算满14天。

  2、实施医学观察时,书面告知隔离对象期限、注意事项和疾病防控相关知识,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记录其健康情况。

  4、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县卫健委,协调专用车辆送至县人民医院诊治,检测结果阴性且症状消失后回隔离点。

  六、加强对被医学观察者的管理

  1、设立的医学观察场所要为被观察者提供有关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做好有关政策解释和健康教育。在进行医学观察前,要向密切接触者说明医学观察的依据、期限及有关注意事项;告知负责医学观察的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做好科普知识宣传,包括新冠肺炎的临床特点、传播途径、预防方法等信息。

  2、医学观察期满,应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卫生部门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并给被观察者出具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同时将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3、对于拒绝服从医学观察者,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章第三十九条,由公安机关协助卫生部门采取强制措施。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7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安康市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应急预案(第二版)》等规定,新冠肺炎重点人群隔离医学观察对象观察期满时,如无异常情况,应当按时解除隔离医学观察。为做好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组长:

  成员:

  工作职责:负责隔离人员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做好隔离期满人员信息统计、资料收集、车辆调配、专业消杀、沟通衔接、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解除隔离

  (一)解除隔离条件

  1、密接人员解除隔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严格按要求开展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进入隔离点之日起计算满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②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中第14天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结果均为阴性;

  ③隔离点工作人员14天内健康监测无异常、核酸检测无异常,环境核酸检测无异常。

  2、次密接人员解除隔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①严格按要求开展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进入隔离点之日起计算满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②对应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无异常;

  ③在集中隔离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其中隔离学生第7天应同时采集2份鼻咽拭子样本,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原则上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结果均为阴性;

  ④隔离点工作人员7天内健康监测无异常、核酸检测无异常,环境核酸检测无异常。

  (二)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规定,隔离人员达到规定隔离时限后,由隔离点提供拟解除集中隔离人员名单,集中隔离人员每日健康监测表、核酸检测情况表,隔离点管理人员每日健康监测情况表、核酸检测情况表,隔离点每日消杀情况表、环境消杀表,经隔离点组长、驻派医务人员签字后,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流调转运组会同专家组共同研判风险,确定解除隔离时间,经负责解除隔离及转运工作责任副组长签字后执行。

  (三)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监测,减少流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并在第2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由各镇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管控措施。次密接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要进行7天健康监测,由各镇安排所在村(社区)落实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如解除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县疾控中心报告,按规定转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实行闭环管理。

  三、人员转运  

  (一)做好信息统计,确保无缝衔接。各隔离点将解除隔离人员名单反馈给转运工作小组,转运工作小组做好信息统计,并将信息反馈给各镇,做好接收准备,确保人员转运工作无缝衔接。

  (二)合理安排车辆,规范人员运转。转运工作小组根据解除隔离人员数量,合理安排转运车辆,做到专车专用。外县解除隔离对象根据居所地,可在县内指定地点分流或者“点对点”转运至所在镇。转运车辆驾驶室与车厢要做好物理隔离,车内设专门的污染物品放置区域,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不具备物理隔离条件的车辆司机应穿防护服,戴医用防护口罩、手套。工作人员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工作帽、医用防护口罩。转运过程中要控制同车人员数量,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和手套,减少相互交流。转运过程中,若出现人员呕吐、吐痰、应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剂或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清除呕吐物后,在对呕吐物污染过的地面、车壁等进行消毒处理。转运完成后,应开窗通风,使用过氧化氢或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车厢及其物体表面,司机及工作人员须及时更换全套防护物品。

  (三)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闭环管理。隔离点、转运工作小组、镇村(社区)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无缝对接,“点对点”将解除隔离人员转运至所在住所,并按规定落实下一步措施。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8

  一、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9号)》文件精神,依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设置标准及管理技术指引(试行)》,经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选用汤池国轩大酒店为隔离点。制定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方案,成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领导小组,组建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五个工作组。

  二、明确工作任务。

  完善隔离点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功能分区;布置隔离点每日消杀工作,对观察点和工作人员的.半污染区、污染区进行消毒,配合环保局对观察人员排泄物下水口进行消毒处理,回收所有隔离观察人员产生的垃圾并对其进行消毒,对堆放的垃圾进行包装,并交予医疗垃圾处置公司处理;第一时间完善拟接收密切接触者人员信息,明确接收工作流程;县中医院监测观察人员体温及有无咳嗽等不适,并做好记录,负责观察人员三餐传送,对观察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及心理疏导等;安全保卫组安排好值班值守,负责对隔离区区域的安全检查,突发事件处置;后勤保障组提供各项保障工作。

  三、工作成效显著。

  集中隔离点自2月7日组建以来,累计接收密切接触者隔离人员38人,其中有两人在隔离期间经健康状况观察和核算检测发现为确诊病例,及时转诊至定点医院,有效防止了传染源的扩散。集中隔离观察点密切接触者人员经过集中观察14天无症状,核算监测阴性后相继解除隔离观察,截止到2月23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下剩9人。通过对密切接触者定点隔离观察,有效解决了传染源病毒传播的隐患,我县疫情防控形势明显好转,定点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9

  为有效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传播与扩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盘水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及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要求和领导指示精神,特制订淤泥乡新冠疫情防控居家隔离管控方案。

  一、居家隔离对象(重点人员)

  境外来(返)黔人员和非法偷渡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黔人员、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在完成14天集中隔离后,按规定实行“居家隔离”管控措施。

  二、居家隔离场所要求

  1、居家隔离人员应单独居住;或能提供通风较好并有独立卫生间的房间作为隔离室,并保持相对独立。

  2、在隔离室门口放置桌凳,作为非接触式传递物品的交接处。

  3、房间不能使用和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

  4、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工作流程

  1、重点人员集中隔离14天后,结合自身情况向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居家隔离申请;

  2、乡疫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申请后,组织人员对其是否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进行评估;

  3、符合居家隔离条件,告知当事人居家隔离要求及注意事项,当事人及其家属在告知书上签字确认;不符合居家隔离条件,转乡指定集中隔离点隔离。

  4、确定居家隔离期间管理人员(村居1人)及医务人员(卫生院医生1人)。

  5、居家隔离期满,对被观察者进行健康检查,如无异常情况,由乡卫生院负责解除医学观察,出具解除居家隔离告知书。

  四、居家隔离要求

  (一)居家隔离人员管理

  1、要依法服从居家隔离观察措施,接受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居家场所的评估。如果居家场所不能满足以上居家隔离场所要求的,应服从安排,前往政府指定的观察场所进行隔离观察。

  2、居家隔离期间一律不得外出,如果因特殊原因必须外出的,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3、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其日常生活、用餐等须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使用专用餐饮具等生活用具、使用专用厕所,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接触,拒绝一切探访。

  4、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房间内活动可不戴口罩,非必要不能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不能到隔离房间以外的房间。如离开隔离房间或必须与家人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5、隔离房间保持清洁,必要时进行消毒。至少早、中、晚各开窗通风1次,每次通风时间30分钟以上,保持房间空气清新,同时注意保暖。其产生的垃圾等物品需进行严格消毒后处理。

  6、如居家隔离人员为哺乳期母亲,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可继续母乳喂养婴儿;孕产妇可进行正常产检,应当提前预约,避免集中候诊,做好防护,尽量缩短就医时间,回家后及时洗手;患有基础疾病的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按时服药,不可擅自停药,药物储备不足时,由家属或社区管理人员代取药物。

  7、居家隔离人员应当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和自我健康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主动报告医学观察或管理人员。一旦出现症状(包括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和腹疼等),要立即联系医务人员或管理人员,说明自身健康状况,并由医务人员指导进行居家治疗或就诊。

  (二)居家隔离人员家庭成员的管理

  1、其他家庭成员非必要不得进入隔离房间,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如必须进入或接触时,须做好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手部消毒、开窗通风等防护措施。

  2、接触可能污染的表面、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后,要进行手部消毒。对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等进行消毒处理。

  3、用非接触式方式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饮食、饮水及其它生活保障。

  4、应配合医生做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管理,并督促居家隔离人员做好医学隔离观察的各项要求。

  (三)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居家环境进行评估,具备条件的居家隔离人员可采取居家隔离观察,不具备条件的转由政府指定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2、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居家隔离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隔离观察的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并对居家隔离人员和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健康知识的宣讲,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家庭消毒及体温测量等工作。

  3、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健康随访并做好相应记录;主动询问居家其他人员健康状况。可以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进行随访,如实登记居家隔离人员的体温及健康状况等数据,确保居家隔离人员在家居家不能外出。

  4、工作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接触时,应做好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

  5、一旦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发热及其他呼吸道症状,立即向乡卫生院或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诊治。

  6、居家隔离人员医学隔离观察期间无异常情况,隔离期满,管理单位出具解除隔离告知书后可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四)村(居)委会职责

  1、组织村(居)卫生人员、管理人员对居家隔离察人员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职责,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2、为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及必要的'其他服务。

  3、对村(居)民开展健康教育。

  4、协助乡卫生服务人员开展居家隔离人员隔离医学隔离观察,配合派出所对拒不执行医学隔离观察的居家隔离人员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5、组织做好环境整治、物资储备等工作,协助做好病例家庭、院落、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

  6、储备足够的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N95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手套、医用防护服、医用防护眼罩等)、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

  (五)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要求

  管理人员告知居家隔离人员心理援助热线电话号码,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管理人员发现居家隔离人员出现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

  (六)居家隔离家庭日常消毒对象及方法

  1、消毒液配制简便方法

  (1)常用消毒剂:84消毒液

  (2)5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1瓶盖(约5.5ml)84消毒液+1瓶水(约550ml)

  (3)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用矿泉水瓶:2瓶盖(约11ml)84消毒液+1瓶水(约1100ml)

  2、消毒对象及方法

  (1)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单独使用的房间以清洁为主;与家庭成员共用的环境中,可能被污染的家用物品、家具表面。每天消毒;受到唾液、痰液等污染,应随时消毒。消毒时可用有效氯为500mg/L的含氯消毒剂、75%酒精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专用厕所,每天消毒一次。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厕所内的表面以消毒手经常接触的表面为主,如门把手、水龙头等,可用有效氯为500mg/L~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其他可用于表面消毒的消毒剂,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家庭成员使用的厕所参照以上消毒方法进行消毒。

  (3)拖布和抹布等卫生用具应按照房间分区专用,避免交叉感染。使用后以有效氯含量为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浸泡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存放。

  (4)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如纸巾、口罩等,使用双层专用垃圾袋,清理前使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浇洒至完全湿透,扎紧垃圾袋口,对垃圾袋表面进行消毒,作用30分钟后,由家庭成员或管理人员送到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统一处理。

  (5)衣服、被褥:在收集时应避免产生气溶胶,避免在共用区域抖动,避免直接接触自己的皮肤和衣服,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6)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污染地面时,污染物可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如纱布、抹布等)沾取5000mg/L~10000mg/L含氯消毒剂(或能达到高水平消毒的消毒湿巾)小心移除。地面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被污染表面及其周围可能污染的表面。处理污染物应带手套与口罩,处理完毕后应洗手或手消毒。

  (7)餐饮具消毒方法:首选煮沸消毒15分钟,也可用有效氯为250mg/L~5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15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

  五、责任追究

  村(居)需为每个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和追踪,承包到户,落实到人。如出现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随意外出甚至传染他人情况,将追究居家隔离人员及管理人员责任。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10

  为切实加强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效应对我镇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我镇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区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防控措施可参照《皂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应急预案》皂镇发〔20xx〕3号文件执行。

  皂头镇集中隔离观察点设在南方医院,现有可用房间38间、床位38床。为建立快速的反应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疫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隔离处置工作,现成立6个应急工作组,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具体工作。

  一、安保组

  牵头领导:俞建明

  责任人员:全体镇干部、特保、南方医院门卫。

  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后,每天由一名镇班子成员带班,安排2名镇干部和4名特保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24小时值班值守(按照值班安排表执行),防止被隔离人员出逃。

  二、医护组

  牵头领导:张丽芳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后,镇卫生院每天安排4名医护人员负责对被隔离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其他必要的医学指征询问、观察,一日2次,医护人员要详细记录被隔离人员的健康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三、隔离点消杀组

  牵头领导:张丽芳

  责任单位:消杀公司

  被隔离人员为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之前,消杀公司每天至少对集中隔离观察点消杀1次。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以后,消杀公司每天至少对集中隔离观察点消杀2次,根据现场情况可适当增加消杀次数。消杀公司要对每天的消杀情况进行登记,负责做好消杀台帐。

  四、被隔离人员转运组

  牵头领导:韩流华

  责任单位:镇卫生院

  隔离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如出现急性发热或呼吸道以及其他相关症状,镇卫生院应立即报区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指派“120”及时将其转运到定点的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采样和检测。

  五、后勤保障组

  牵头领导:郑丽

  责任人员:党政办全体人员、柯诗凡、张世显

  集中隔离观察点内配备一定数量的诊疗用品、消毒设施和药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必要的物资。镇党政办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尽量满足被隔离人员的基本生活所需及隔离点所需物资。被隔离人员入住集中隔离观察点后,由镇食堂统一安排被隔离人员的一日三餐,办公室负责安排有关人员将饭菜送到南方医院内指定位置,由被隔离人员自行领取。

  六、垃圾清运组

  牵头领导:张雄飞

  责任单位:镇清洁办、镇卫生院

  将患者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纳入感染性医疗废物管理。被隔离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在卫生院的业务指导下,清洁办安排专人集中统一处理(消毒后进行焚烧或填埋),严禁与其他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处理。

  本预案是皂头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观察点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可根据施行情况做出修改和补充。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11

  一、防控领导小组

  根据文件指示积极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传达公司有关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项目部疫情防控工作的调度安排,及时解决疫情防治工作中的`问题。强化与上级相关单位和下属作业队伍的日常联系。

  二、返岗隔离安排

  1、返岗路途防控措施

  1)返程人员必须全程带口罩,如在路途中发烧及时在最近站点下车报备车站进行隔离。

  2)返程人员驾驶私家车的,要求出发前加满油料,备好饮用水和食物,不得到服务区等公共人员密集场所停留,如需上厕所、加注油料和休息时,安排在服务区无人区域活动,凡乘坐火车、飞机人员候机候车时要远离人群,尽量选择没人的地方等候。

  3)到达后新沂后由项目部专车接至家属院进行消毒、体温测量,自验合格后报部队值班人员检测,符合要求后进入指定隔离房间隔离,隔离时间15天。

  4)专职司机要早、中、晚3次测量体温,接送过程中戴口罩,保障车辆每日要按相关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2、隔离期控制措施

  1)隔离期间每人发放1支温度计,每日早、中、晚自行测量体温,腋下体温>37.3℃的直接送医院检查。

  2)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每个房间门口设带盖垃圾桶,室内生活垃圾由隔离人员密封好后放入垃圾桶,项目部安排专人定时定点清理(全程戴口罩和手套)。

  3)每个隔离房间门口设置放餐点,隔离人员和送餐员禁止面对面接触,炊事人员和送餐人员要早、中、晚3次测量体温,做饭和送餐过程要全程戴口罩。

  4)隔离期满后,送医院进行医学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常上岗。

  三、保障措施

  1、隔离房间保障

  隔离房间设置在xx宾馆,共可以满足30人隔离需求。

  2、车辆保障

  把项目北京现代及帕萨特两辆车设置为应急车辆,不得两辆车同时外出。

  北京现代司机:xx

  电话:xx

  帕萨特司机:xx

  电话:xx

  3、医疗保障

  突发情况下,送往以下医院

  xx人民医院传染科主任xx:电话xx

  联系电话

  4、物资保障

  5、经费保障

  项目设专项应急救援储备资金。当疫情事故时,财务部要及时充足地提供应急救援资金,确保疫情应急处置的资金需求。

  四、上报流程

  一但发现有发烧等疑似感染的状态,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在值班人员的安排下进入医院检查,确诊状态下由防疫领导小组及时上报使用单位等单位。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12

  为加强莲花街道隔离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管理,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提高紧急突发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莲花街道隔离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工作人员及留观人员财产和人身安全,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结合莲花街道隔离酒店新冠肺炎疫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雁江区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指挥部应急处置组有关规定,本着预防为主,迅速、及时、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留观点的安全与稳定。在处置突发事件时,要态度明确,区分性质,严格纪律,讲究策略,措施得力,处置果断,防止事态扩大。

  二、报告制度和程序

  1、发生安全事故后,相关人员应及时向隔离点负责人报告,并视情况迅速拨打110、120、119应急电话(110匪警、120救护、119火警)。

  2、相关人员应根据事故情况,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3、报告内容如下: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

  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消防应急预案

  1、发现火警后,在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向负责人汇报,第一时间报告隔离点的消防人员,相关人员在接到火警信息后立即组织抢险,迅速扑灭火源,并视火情及时拨打119火警电话。

  2、保障安全通道畅通,有组织的`做好人员疏散工作,在疏散过程中,应井然有序,避免拥挤所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应坚持先救人,后救火的原则,如有人被火围困,需立即组织力量抢救。

  4、控制火势,防止火势蔓延,极力抢救财物,降低火灾所造成的损失。

  (二)食品卫生应急预案

  1、如发现隔离点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体温过高或者生病,及时报告隔离点医护人员进行处置。

  2、隔离点根据具体情况报告指挥部,以便指挥部进行研判及时做出工作按排。

  3、若遇隔离点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非正常中毒或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迅速报告市场监管及卫生防疫行政部门,积极配合救助病人。

  4、保留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导致食物中毒的食物及现场,并配合相关行政部门进行调查。

  (三)停水停电应急预案

  1.突发水管爆裂:迅速关掉总闸,并立即将积水清除,同时通知酒店留守人员安排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告知停水原因以及来水时间。

  2、突发大面积停水停电:迅速打电话向酒店留守人员安查明停水、停电原因,并及时说明原因及来水、来电时间。

  3.下水管堵塞:立即联系酒店留守人员组织维修人员找出堵塞处,及时进行疏通。

  (四)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后,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隔离点负责人,根据安排通知所有执勤人员迅速到位。

  2、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和隔离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对没有及时撤出的人员,应极力查找或营救。

  (五)防范被盗应急预案

  1、盗窃事件发生后,立即保护好现场,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

  2、及时向指挥部及相关领导报告情况。

  (六)侵害工作人员事件应急预案

  1、若有外来人员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公安执勤人员应加以阻止,不得随意放行;

  2、发现不法分子来隔离点滋事、行凶,公安执勤人员应予以制止以防意外和不测。

  3、如有伤害事件发生,必须立刻采取救治措施,视情况必要时拨打“120”救护电话。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13

  为进一步规范居家隔离管理,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根据国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居家隔离工作方案。

  一、管理要求

  1、在医务人员指导下进行居家隔离。

  2、居家隔离期间不得外出。

  3、居家隔离期间,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拒绝一切探访,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4、减少与家庭成员接触,接触时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与家人共用卫生间和其他生活设施。

  5、核酸采样时必须点对点上门,绝不允许外出排队参加集中核酸采样。

  6、如发现发热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要及时向村(社区)包保工作人员报告。

  二、包保工作人员职责

  1、对居家隔离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开展培训。

  2、对居家隔离人员要做到“五清”:人员清、底数清、位置清、核酸检测清、工作责任清。

  3、与居家隔离人员有任何直接接触后,均要进行双手清洁及消毒。

  4、每天对居家隔离人员居住楼层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

  5、处理居家隔离家庭污染物及污染物体表面时,须做好自我防护。

  6、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认真履职,规范操作。如有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属地村(社区)工作职责

  1、安排工作人员落实包保责任,承担监管和服务的职责。

  2、负责为隔离房间安装门磁、贴封条,并张贴标识性标语。

  3、为居家隔离人员生活物资供应、生活垃圾清运提供帮助。

  4、做好居家隔离人员的信息沟通与衔接。

  5、每天至少一次通过视频或电话与被隔离人员联系,了解被隔离人员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工作。

  6、落实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属地乡镇(园区)工作职责

  1、做好居家隔离人员防护、监测物资和药品的.保供工作。

  2、安排医务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3、及时提供中药预防方、莲花清瘟颗粒等药物,并指导服用。

  4、组织指导对居家隔离场所开展环境消杀等工作。

  5、接到居家隔离人员发热或突发疾病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报告。

  6、为隔离期满且评估符合条件人员出具《解除隔离通知书》。

学校居家隔离应急处置方案14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工作,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九华乡重点人员隔离防控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根据实际情况分设定点隔离防控组、居家隔离防控组。

  定点隔离防控组组长:姜瑜晖

  定点隔离防控组组员:赵杰、陈宏明、姜红星、邵俏敏

  居家隔离防控组组长:裴春风

  居家隔离防控组组员:各涉村组团联村团长

  二、防控措施

  (一)严格执行疫情监测上报工作制度。由各组制定巡查监控名单,对防控对象进行24小时监控;协调卫生院配合做好防控人员体温检测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情况,按照程序流程及时上报、送医。

  (二)积极做好防控人员配合工作。对重点防控对象由各组成员和卫生部门工作人员、村干部做好思想工作,引导防控对象自觉配合病情监测和隔离防治,对拒不配合的相关人员,由组长负责协调卫生、执法、公安等部门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三)严格落实执行乡村干部责任落实制。定点隔离组要采取24小时值班制度和“日报告”制度;居家隔离组要建立“一人一策”防控工作机制和“六个一”防控工作队。各组成员要结合防控对象实际情况细化责任分工,既要保障隔离防控不留隐患,也要保障防控对象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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