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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线治理方案(通用1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飞线治理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飞线治理方案 1
为进一步创新城市社会治理,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党建统领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我中心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构建“中心党委——社区党组织—小区(网格)党支部”三级社区党组织管理网络,不断服务群众、教育群众、引领群众、凝聚群众,使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群众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城市基层党建服务“神经末梢”更具温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坚持全方位、高标准、多层次,构建区域化大党建新格局
一是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构建三级党建架构
一级为社区服务中心党委。
二级为社区党总支。由经验丰富的居委会负责人担任总支部书记,负责辖区内党建工作,组织实施居民小区文化、体育、休闲、志愿等活动。
三级为小区(网格)党支部。原则上每个小区设立一个党支部,党员数量少于五人的小区,就近并入其他小区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本小区内热心党的事业,热心居民服务,思想积极上进的同志或优秀的党员网格员担任。
二是完善社区治理组织体系,构建网格化治理新模式
一级是城市社区治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城市社区治理综合协调各项工作、社区活动策划与实施、社区党建统筹与组织。
二级是物业办、网格办、各居委会。物业办主要负责传达、解释有关物业管理、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法规和政策;做好全社区的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网格办负责网格员和楼长的日常管理工作。居委会主要负责宣传政策法规;办理居住地居民的公共事务,开展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区治安;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三级是网格。网格员主要承担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社会心理服务、法律法规宣传、民生服务代办等任务,履行信息收集上报、服务管理事项首接初办职责。
四级是微网格(楼长)。楼长主要承担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决定;配合开展小区的公益事业和文体活动等;随时了解和掌握本楼居民的基本情况,做到上情传达、下情上报、信息畅通;配合小区搞好防火防盗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协助居委会和网格员做好邻里纠纷、矛盾调解化解等工作。
三是构建多方参与的小区共治机制,强化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
由小区党支部牵头,建立与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网格员、楼长代表和居民代表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多方参与的联动服务体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小区党支部要进一步加大对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网格员的监督力度,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要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由小区党支部牵头组建。要建立“交叉任职”新机制,让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并吸纳党员网格员、楼长任职,同向发力解决问题,促进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和网格员更好地履职尽责。
(二)注重强素质、当先锋、做表率,打造富有战斗力的社区服务新群体
一是以“双报到”活动为抓手,推动党员参与社区治理。开展党员“双报到”(单位党组织到驻地社区党总支、在职党员到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活动。小区(网格)党支部要组织辖区党员和所有符合志愿服务条件的在本小区居住但组织关系不隶属于本小区的党员,根据个人专长定岗定责,定期开展志愿服务,形成“小区党支部吹哨、党员报道”的管理机制。大力推动以党员先锋队伍为骨干,带动小区热心居民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二是以“党建带群建”机制为抓手,推动群团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坚持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党建群建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两相宜,同研究、同部署,完善党建带群建制度机制。积极发掘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团员青年、妇女居民,在上级团委、妇联等部门的指导下成立小区(网格)团支部、妇委会、青工委等组织,鼓励他们在小区(网格)治理过程中发挥青年力量、巾帼力量。
三是以推行“积分制”为抓手,推动志愿者参与社区治理。围绕守初心、担使命,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盯宗旨意识强、综合素质高的小区居民,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塑造成为具有强烈主人翁意识的“大院人”,在各小区组建“上善莱西”志愿服务队伍,设立志愿者服务活动日,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环境卫生监督、文化体育活动、矛盾纠纷调处、小区治安巡逻等常态化志愿服务活动。探索推行道德积分制,建立由居委会、小区党支部考评,网格员采集,邻里推荐等多种形式赋分的道德积分评价体系,每个居委会设立积分超市,通过财政投入、社会募捐等方式筹集“道德资金”,以消费打折、满减优惠等形式让志愿者的道德积分兑换“变现”,激发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实现好人好报、德者有得。
四是以“干部一线办实事”工作机制为抓手,推动机关干部参与社区治理。实行机关各部门、居委会干部包联小区制度,包联部门和所属居委会各明确一名负责人,公开24小时服务电话,按照首接负责制的原则倾听居民诉求,受理解决社区居民所需、所盼的各种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严真细实快”的作风建设,坚持有解思维解决矛盾、问题和困难,推动机关干部在下沉一线办实事过程中锤炼作风、提高能力、树立形象,让“崇尚实干、注重实绩、不误虚功”蔚然成风。建立督查考核制度,每月形成“事已解决”工作清单,督查室对各部门包联办实事情况进行评估督查,纳入部门和个人年终考核,以督查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机关干部深度参与社区治理。
(三)着眼提品质、强服务、增活力,打造富有影响力的城市社区服务品牌
一是打造区域化特色服务品牌。要立足社会发展新形势、城市管理新要求、居民需求新变化,以“幸福龙水”服务品牌为统领,按照“一社区一特色一品牌”的思路,突出特色鲜明、区域领先、成效显著、居民满意的要求,开展特色服务品牌建设,培育一批充分体现居民服务需求,展现社区服务优势特色,具有较强的示范、导向和推广作用的社区服务项目。
二是打造“红色物业”服务品牌。按照党建引领、民生导向、共建共治和依法依规的原则,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推动党建引领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切实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打造更加熟悉居民情况,服务更加精准,与居民联系更加紧密的优质物业企业。
在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实现有3名以上党员的物业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党员加入小区(网格)党支部。注重在疫情防控一线识别物业优秀分子,及时吸收进党组织,对表现优秀的物业企业予以政策倾斜,提供发展党员专项指标。
三是打造“携手圆梦”行动服务品牌。充分调动各小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他们通过专业优势发挥特有的作用,充分凝聚力量,建立一对一帮扶包联弱势群体工作机制。通过“两代表一委员”带头上门走访慰问、张贴征集公告、设立征集信箱等方式,在小区低收入家庭、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及病残人家庭等弱势群体中广泛征集居民诉求,“两代表一委员”根据特长和能力,按照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包联帮扶,开展“圆梦”行动,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着力强队伍、建阵地、重投入,夯实城市社区管理基层基础
一是配强两支队伍。
1、网格员。提升网格员待遇,全职聘用,在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安排的`日常工作的同时,承担居委会安排的相关工作。统一两类人员(原计生协管员、网格员)待遇标准,特别优秀的可再提高待遇,视情参与居委会日常工作。
2、楼长。按照个人自荐、居民推选、网格员推荐、居委会审查、社区服务中心党委审批、楼栋公示的程序,每50-100户配备一名楼长的标准,招募一批政治可靠、遵纪守法、熟悉民情、热心公益、办事公道、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的社区楼长。通过推行“楼长”制,进一步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充分调动辖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积极性,推动和谐社区建设,为社区今后工作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是建好两处场所。
1、小区党支部办公场所。要在本小区内建设党支部活动服务阵地,按照“精简节约、规模适中、功能完善、科学实用”的原则,采取共用社区用房和物业办公场所或租用专门场所等方式配好党支部办公场所。
2、网格员工作站。每个居委会建设一处网格员工作站,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制度等要求,配齐相关设施,作为网格员办公的固定场所和楼长报到的临时场所,成为服务群众的最前沿阵地。
三是落实两项经费保障。
1、落实居委会活动经费。由中心财政为居委会每月拨付一定的办公经费,用于日常办公、硬件设施维护和各种活动的开展等。
2、落实小区党支部运转经费。通过党费列支和社会募捐等方式,筹措资金,为小区网格党支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实现支部工作正常运转。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居委会、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创新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保障社区治理、引领社区治理,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带基层治理的战斗堡垒。
(二)加大探索实践,创新推动工作。分管班子成员要统筹规划、合理实施,指导各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做好党组织组建、社区服务群体和品牌打造、站室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发现解决问题,摆脱固有模式和经验,开拓思维方式,创新工作理念,推动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注重宣传总结,务求工作实效。要及时总结提炼关于工作中创新的经验做法,扩大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我中心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浓厚氛围,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升居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飞线治理方案 2
为彻底消除“飞线充电”现象,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全面优化居民小区消防安全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在全县各居民小区,实施“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强化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车充电行为排查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管控机制,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广大业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生活环境。
二、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聚焦居民小区,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张贴海报、公示栏板报等方式等进行宣传,大力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二)排查整治阶段(xx月xx日—xx月xx日)
加快推进电动车充电设施设备建设,达到基本满足小区业主充电需求;由县房产局牵头,会同消防、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逐小区、逐楼栋、逐单元开展“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排查整治;全面摸清业主电动车使用情况,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承诺,逐一登记造册,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电动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危险行为;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行为进行教育劝导。
(三)常态整治阶段(xx月xx日以后)
将“飞线充电”纳入安全生产管理范畴,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共管的原则,持续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检查巡查,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常态化、长效化管控,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支持配合,确保整治工作常态长效。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负责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设施进行撤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本小区充电桩(位)不足情况,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划建设,尽量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由责任单位和各乡镇(办)配合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督导管理。
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规范,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县消防大队负责制定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规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查处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网格巡查。
结合“飞线充电”整治工作片大面广特点,聚焦人口密集小区等重点区域,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迅速处置能力;由各乡镇(办)划定分片包干区域,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立即报告、现场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发现后第一时间及时处置。
四、职责分工
(一)县房产局
1.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集中整治行动,会同各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检查督导;
2.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责任,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4.将“飞线充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考评,对“飞线充电”违法行为较多小区,取消评优资格;
5.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清理车棚内的僵尸车,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充电车棚进行维护、维修,对小区内充电车棚少不能满足居民基本需求的按照比例建设充电车棚。
6.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管理职权予以惩戒,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二)县消防大队
1.组织开展“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及有关单位移交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整治;
3.收集曝光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警示、科普教育及逃生疏散常识宣传;
4.组织扑救因“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三)县公安局
1.督促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警务室落实消防安全职责;
2.组织社区民警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
3.对工作中发现的“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及时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阻碍执法的,依法予以处理;
4.对因“飞线充电”造成火灾事故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对充电桩(位)私自抬高电价行为进行治理。
(五)县住建局
负责在建小区按照要求统一设置充电场所,对于未按要求设置充电场所的居民小区不予验收。
(六)乡镇(办)
1.摸排辖区内居民小区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情况,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2.兜底负责集中整治行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集中整治;
3.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4.组织村(居)委会加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鼓励发动居民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
(七)县督查局
负责督导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履职尽责情况,对整治不力、敷衍塞责、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房产局,负责协调、推进落实等具体工作。各乡镇(办)、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飞线充电”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建立相应的工作专班,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全县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
(二)加强协作配合。
县房产局要履行好牵头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切实把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要及时沟通协调,主动担当作为,落实主体责任,防止推诿扯皮;各乡镇(办)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合理划分区域,认真履职尽责,认真做好巡查工作。
(三)加强工作监管。
各乡镇(办)、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飞线治理方案 3
为改善我市老旧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满足小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品质,构建以居民为核心的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我市以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为契机,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xx年,已纳入20xx年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摸底调查范围的老旧小区改造基本完成,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建筑物破损、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社区治理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基层组织引领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办、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等基层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模范作用,创新社会治理,引导小区居民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充分激发居民热情,汇聚民众智慧,共同参与到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当中,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坚持问题为导向原则。按照“先民生再提升,先功能后景观”的要求,因地制宜,科学合理确定改造重点和改造内容,以完善老旧小区市政公用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重点解决困扰居民基本生活的问题,把成效体现在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提升上。
(三)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结合社区街道和小区居民的实际情况,本着“花小钱、办实事”的原则,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社区组织协调功能,精准施策,有的放矢地去改造老旧小区,确保改造各项工作能够顺利有序推进,力求小区改造有实效、有特色。
(四)坚持县(市、区)主体责任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负总责,各县(市、区)须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计划,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的力量开展各项工作;市级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积极主动做好各项配合工作,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考评。
三、工作内容
(一)改造对象。xx市、县两级城区范围内,居住环境条件差、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近xx年未实施过综合改造且未纳入今后xx年规划征迁和危旧房改造范围的住宅小区。其中,重点考虑20xx年以前建成,社区组织工作能力强、居民改造意愿高的老旧小区。
(二)改造内容。应结合海绵城市、治安防控的建设要求,重点改造老旧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内容。
1.小区环境及配套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弱电管线(通信、有线电视等)、排水、通行、停车、消防、安防、环卫、路灯、无障碍设施、文体活动、绿化美化等改造项目。老旧小区周边市政道路及水、电、气等配套不完善的,可视情况一并改造。
2.建筑物本体。包括屋面防水、楼道修缮、楼道照明、单元门禁、立面整治等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小区结合实际加装电梯。
3.公共服务设施。具备条件的,可在严格控制规模的前提下,统筹完善功能用房(物业用房、无人超市、快递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
(三)工作模式。按照“市级指导协调、县(市、区)级统筹推进、社区动员实施”的.机制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各项工作。市级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体包括制定政策、提供技术支持、落实监督考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确保各项改造工作落到实处,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街道社区负责组织和发动小区居民、相关联单位参与到改造工作的各个环节,指导建立健全共建共管的长效机制。
(四)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资金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社区组织居民筹集、管线等设施的产权单位出资、财政补贴等多种方式解决。涉及小区内建筑本体的改造内容,根据“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多方筹集资金参与改造,小区红线范围内属于居民共有部分的改造内容,主要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可通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个人住房公积金、小区公共收益、社区惠民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补充。鼓励探索引入社会资本或专业机构参与建设安装智能充电桩、停车场、广告牌位、快递驿站、养老托幼等设施。公共停车、广告等小区公共收益来源资金,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和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五)长效管理。根据小区的规模、环境、配套设施和产权情况,结合居民意愿需求和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改造提升后小区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后续长效管理机制。主要模式有:
1.居民自治管理。通过“居民缴费+公共收益补充”等方式筹措自治管理经费,实现小区自治共管的“造血功能”。探索依托物业管理协会等物业组织或企业,向小区居民和社区提供自治、改造、后期管理等方面专业指导和服务,推广菜单式购买社会服务与自治相结合的半自助自治管理模式。
2.物业公司管理。按照专业化、市场化的要求,选聘物业管理服务公司,由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1.成立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市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动员布置会,部署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建立市级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考核办法。
2.各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选定前期工作准备充分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报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状条件、居民意愿、资金筹集、初步改造方案可行性等方面,组织对申报小区进行审查,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按照“实施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和“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改造计划。
3.各选定小区所在社区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完善居民自治共管机构。
(二)前期准备阶段。
1.各县(市、区)制定各小区项目改造方案,完成项目立项审批等各项前期手续,确定改造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方案设计。
2.各社区组织小区居民或居民自治组织对项目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进行评议,发动居民参与项目改造各项前期工作。改造方案和设计方案公示无异议后,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组织实施阶段。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工作,合理制定各单项改造任务的时间计划,统筹协调、同步推进,确保完成当年度各项改造工作。纳入国家年度任务的项目如无特殊原因应于当年xx月xx日前开工建设,水、电、路、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内容要力争于当年xx月xx日前完工。
2.各社区组织发动小区居民参与监督各项改造工作,收集反馈居民意见,督促改造方案的优化调整,解释协调改造中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各种问题。
3.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例会制度,研究协调改造过程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小区改造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定期将改造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领导小组和自治区住建厅。
4.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小区改造进展情况,宣传改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对于影响阻碍改造工作进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曝光和批评。
(四)验收评价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自治小组进行初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居民代表对全市实施改造的小区进行综合考核。
五、职责分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各项改造工作的统筹推进和组织实施,协调处理项目改造中发生的各类纠纷矛盾;指导街道社区宣传发动居民群众积极参与改造工作,组织社区居民筹措改造资金,指导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管理机制;及时向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汇报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落实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布置的各项工作要求。
各街道办、社区:宣传发动小区居民积极参与相关改造工作,调查、收集、汇总相关居民改造意愿,协助老旧小区或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居民自治团体准备改造申报材料,共同做好居民群众的思想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按照工作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推进、通报考核等工作;牵头做好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年度计划申报、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等事宜。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可研、初设及核准等前期工作,合理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和前期工作流程。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协助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指导创新方式,拓宽筹资渠道。负责指导未成立业委会的老旧小区制定前期物业服务收费相关标准,检查监督并规范收费行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管线单位做好所属管理改造相关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防盗门、监控、停车位及停车管理系统、小区交通组织的改造。
市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老旧小区改造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财政资金监管及拨付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老旧小区改造新改扩建项目的不动产登记等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完善功能用房等公共服务设施,确保改造方案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对住宅区餐饮、娱乐场所和工业生产等环境噪声问题进行整治。
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宣传报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县(市、区)依法处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重点处理侵占公共利益、存在安全隐患、严重破坏小区环境秩序的违法建筑;负责指导老旧小区绿化改造、环境卫生、地下管网改造管理等工作;督促燃气单位做好供气等改造工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违法安装无线卫星接收器的拆除。
xx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公司:作为市本级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主要的实施主体,负责获得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前期组织开展、施工建设等具体执行工作;负责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的有关工作。
市消防救援支队: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消防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指导、协调老旧小区周边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相关事宜。
市供电、供水、燃气、弱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等管线单位:负责配合开展老旧小区的管线改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协同设计审核及施工检验。
各老旧小区:组织住户对改造内容进行调查摸底,根据资金筹集情况提出改造需求,并以书面形式向市领导小组提出改造申请,由街道或社区进行确认;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改造后的物业管理目标,明确小区居民自治、物业公司进驻、单位托管等小区管理方案,确保改造移交后的建设成果得到小区居民的共同维护。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xx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相关单位的分管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特别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项目施工准备等各项工作,精简审批事项和环节。不涉及土地权属变化、不改变用地性质和对环境影响小的项目,无需办理用地规划许可、环评、可研等手续;不涉及建筑主体结构变动的低风险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和施工图审查;对已列入国家年度改造计划的政府投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或居民自筹资金建设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批复实施方案即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其他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三)严格考核任务。建立监督考核制度,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评。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任务完成情况好的县(市、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项目资金分配的适当倾斜;对工作不力、任务完成情况不佳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四)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调动相关联企业积极性。积极落实老旧小区改造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五)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宣传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意义、步骤方法和改造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快形成领导重视、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浓厚氛围。
(六)建立联席制度。充分发挥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职能,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检查考评制度、信息报送制度,通过专题协调会议、工作例会、定期检查、跟踪反馈、结果考评、定期信息报送等手段,切实指导解决改造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飞线治理方案 4
按照住建委要求,针对旧小区改造工程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改造工程不发生伤亡事故,提出如下要求:
一、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xx年5月30日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悉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及时发现、处置和报告事故隐患,达到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人自我防范能力,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试行办法》对工程实施监理。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是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结构确定安全监理人员数量,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三)审查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的活动记录及真实性。
(四)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六)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和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超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和金属焊割作业等特种人员资格。
(七)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督促总、分包施工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九)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十)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钢管及扣件、漏电保护器、“三宝”的检测检验报告。
(十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十三)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方案,并进行旁站监理。
四、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基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且将该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所需防护料具列入施工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分级负责制。
(三)施工前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施工前应逐项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四)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均应涂刷防锈漆和面漆,且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
(六)施工中若发现高处作业存在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七)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设施,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凡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工具,均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八)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及时清除水、冰、霜、雪,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更换。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九)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应预先设置避雷设施,高处作业时有条件的,可设置联络信号或通信装置。
(十)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十一)防护棚、脚手架等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十二)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做到防护严密,操作安全,牢固耐久,重复使用。
五、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高度低于0.8m时,应搭设临边防护栏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2m,下杆高地面高度为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坡度大于25°),防护栏杆上杆应高1.5m,下杆高0.75m,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置栏杆立柱,栏杆立柱应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立柱距离不大于2m。防护栏杆的材料,一般使用钢管,钢筋型材等多种。当使用不同材料作栏杆时,除需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连接方式应符合构造要求。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均采用直径48mm、壁厚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它型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飞线治理方案 5
根据“宜民政〔20xx〕136号”《关于印发《基层治理示范街道(乡镇)建设实施方案》和《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就我街道钟鼓楼社区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城市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内自治组织的有效领导,开展“三社”联动,构建共融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推动社区环境更加优美、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内涵更加丰富,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效结合,结合合江门街道工作实际,在钟鼓楼社区打造社区服务项目化社区品牌。着力推动建立项目化运作联动机制,针对社区居民需求,整合实施一批社区服务项目,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打包予以实施。同时,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参与项目实施提供平台。
二、项目分工及工作计划
(一)项目分工
项目由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具体指导,社区主任具体落实。在钟鼓楼社区开展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建设试点,打造“社区服务项目化”社区。要充分了解居民需求和社区资源,能提供开展服务所需的基础设施,依托社区现有办公和服务场所,配备相应的功能活动室,结合项目主要内容、工作队伍、受益对象及预期社会效益等合理编列预算资金。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一老一小”服务需求和难题,依托三馆(康养馆、益智馆、贴心馆),引进社会治理多元力量,采取服务“项目化”运作方式,推进社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扶老携幼、幸福钟鼓楼”的“社区服务项目化”特色。
(二)工作计划
引进社会治理多元力量,市场化运作,以“资源换服务”的形式,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实现服务支撑可持续发展。
一是引进市场化“中医诊疗服务”项目。主动对接宜宾市第二中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医院和中心合作,引进优质中医资源,为居民提供电针、拔罐、刮痧、推拿、牵引等多种特色项目,把中医专家请到社区来坐班,为居民开展中医诊疗服务。让辖区居民特别是辖区老人就近就能享受到优质中医诊疗服务。
二是引进市场化“贴心托管服务”项目。主要把青少年作为服务对象,以“公益化+市场化”的方式,主动对接教育机构,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实行低偿托管教育管理服务,长年开设美术、作业辅导、作文提升、文化课辅导提升、各类乐器培训、跆拳道、拉丁舞等培训课程,还在寒暑假开展爱心托管服务,解决辖区双职工子女托管难问题。
三是引进市场化“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社区注册成立社区居民服务公司,整合辖区更多居家服务资源,开辟更多更广服务内容,不仅促进社区居民需求得到真正满足,也壮大社区经济为社区造血补钙,持续科学的为民服好务。
四是引入公益化“文化养老服务”项目。社区积极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引入市老年诗书画研究会、市关心下一代老年志愿者协会、市离退休干部桥牌协会、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等涉老组织,组建独具特色的社区文体队伍,带动社区老年人开展“进社区、亮身份、聚能量、献余热”主题活动,引导更多老同志、老党员在社区文化建设中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三、时间进度安排
1、推荐申报阶段:(20xx年5月底前)
结合平时工作掌握情况,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钟鼓楼社区为市级基层治理示范社区。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10月底前)
围绕基层治理示范社区重点内容开展示范建设,推动社区治理工作不断完善,社区治理水平持续提升。20xx年8月底前成立社区公司注册登记,并挂牌运营;
20xx年9月初对接市区服务机构,确定服务项目,完成市场化运作项目的对接,确定合作方式及服务项目,与市场化运作项目相关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并开展相关服务项目;
20xx年10月:完成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并投入使用;挖掘社区文化资源,组建独具特色的社区文体队伍;合理划分网格,完成智慧网格管理系统建立。
3、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4月底前)
认真总结评估,接受相关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围绕社区治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难点,进行适时研究、调整、规范,落实常态化的治理举措、工作责任和保障措施,推动社区治理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资金预算安排
1、社区阵地亲民化改造:10万元;
2、社区基础设施改造:30万元;
3、服务项目购买:20万元
合计:陆拾万元整。
五、预期效果
社区通过城乡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将不断完善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实施服务项目,解决辖区群众托幼难、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养老难等急难愁盼问题。
飞线治理方案 6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区为宗旨,以改善老旧小区面貌、提升小区居民品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大力实施小区改造工程,努力建成宜居绿色、人文小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正真实现住宅小区“排水通、路面平、路灯亮、停车有序、功能全、环境美、管理优”的目标。
三、重点老旧小区改造
1、金花园小区:
A区、A2区改造范围:重要是打通消防通道,在现有小区内拓宽5米的消防通道,沿A区小广场四周进行改造铺面包砖,对现有停车位进行规划,对部分地下自行车库顶部铺水泥方砖,安装健身器材等,改造小区路灯,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210万元。
B区改造范围:小区南门两侧道路进行拓宽,改造路灯、打通6个消防通道并将路面拓宽为5米,沿车辆通道硬化绿化带规划停车位218个,对三个自行车库顶部进行硬化铺面包砖,安装健身器材,对B区东、西、北围栏进行改造,更换小区大门两个,硬化原门球场地将其改为停车场,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212万元。
C区改造范围:沿小区东西两边道路拓宽4.5米,改造成为停车位,对门球场硬化将其改为停车场,打通小区内4个消防通道,对东、西、北小区围栏及大门进行更换,对部分地下自行车库顶部铺水泥硬化并安装健身器材,对小区路灯改造亮化,改造后新增车位218个,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221万元。三个小区改造预算投资643万元。
2、明珠苑小区:明珠苑一、二期停车位重新布局,在3-4号楼、8-9号楼之间重新规划停车位,可新增车位26个,停车位使用泊位器,管理采取门禁读卡系统,预算投资12万元。
3、盛世花园小区:对小区南大门东、西两侧、东南配电室周围进行硬化,在10号楼前7号楼后硬化停车位,新增停车位35个,预算投资12万元。
4、绿地园小区:对绿地园小区小广场塌陷进行维修,做防水处理,广场铺方砖,对部分路面进行硬化,在17-18号楼、农行1-2号楼建成停车位82个,停车位铺面包砖,对小区部分道路进行拓宽为消防通道,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155万元。
5、金星花园小区:对金星花园小区1、2、3区地下自行车顶部全部硬化铺水泥方砖安装健身器材,在2号楼、34号、35号楼前硬化建成停车位,对小区路面进行改造,在3区25-27号楼、31-33号楼入口处路面硬化铺面包砖改为停车位,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404万元。
6、金塔小区(含银塔小区、谦益花园、工行家属院)对金塔小区10号楼、6号楼、法院家属楼10-11号楼之间绿化带硬化铺面包砖改为停车位,对金塔小区、银塔小区破损路面维修硬化,银塔小区西门前,友谊医院南侧场地硬化改为停车场,对小区路灯亮化,对现有自行车库顶硬化铺面包砖并安装健身器材,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302万元。
7、裕西小区:在1-2号楼之间3号楼西22号楼前部分绿化带进行硬化改为停车位,对小区部分破损路面硬化维修,对现有自行车库顶部硬化铺面包砖,安装健身器材,对小区路灯进行亮化,维修下水管网,楼顶漏雨等,对所有楼顶做防水处理。预算投资400.8万元。
以上7个小区整治改造242栋楼,建设改造面积98.6万平方米,投资预算为1626.8万元。
四、下一步筹备改造小区有十个:
1、金桂园小区
2、如意苑小区
3、东方花园小区
4、金星小区
5、华港佳苑小区
6、区委住宅小区
7、工行小区
8、地区大院、9古城巷
五、改造程序和项目验收
(一)宣传发动,营造氛围(20xx年5月-6月底)。
各社区通过利用横幅、宣传栏进行宣传,并要制作宣传版面在列入改造计划的小区进行长期宣传,大力宣传整治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整治改造给居民带来的好处具体化,把整治改造后和引入物业管理的效果直观化、形象化,推动整治改造工作顺利开展。社区要积极发挥疏导、协调作用,引导辖区居民树立大局观念,配合好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工作。
(三)因地制宜制订改造规划方案(20xx年6月20日-7月15日)。
由市城乡规划部门负责制定拟改造7个小区的改造规划方案,镇依据改造方案制定预算方案,并将拟改造小区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施工建设阶段(20xx年7月17日-8月31日)。
按照改造规划方案要求,完成7个拟改造小区违法建筑的拆除和杂物的清理清运工作;镇政府进行整治改造工程招标,并负责监督组织施工建设进度,按照施工进度申请改造资金,完成7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五)竣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1月20日)。
由镇政府牵头,市城乡规划、利通区环卫局,交通建设局等部门参加,实施检查验收工作。
六、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老旧小区改造事关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反映政府形象,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一)资金管理及拨付。
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实行改造工程进度拨付制度,改造施工企业工程进度达到50%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工程进度达到80%由镇政府拨付拟改造小区业主自筹的30%部分,工程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单项总量资金的.30%,剩余10%资金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拨付。
(二)强化现场管理。
镇政府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要落实专人负责,实行工程招标和监理,加强对现场施工队伍的监督检查,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三)倡导业主参与。
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监督管理上,大力倡导业主参与,确保业主、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明确业主、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和职责。
七、具体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为确保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镇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措施;各社区要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解决、妥善处理整治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改造和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整治成效。
整治改造和物业管理覆盖涉及面宽,业务性强,要从项目实施开始,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提高整治成效。
1.坚持规范运作。为实现公开公平和规范运作,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行统一评定方案、统一整治标准、统一组织验收、统一决算审计。
2.实行专报制度。镇制定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表,及时反映整治改造工程进度,开工、竣工比例,并将统计报表和信息简报每月25日前报送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工作纪律。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进程中应加强监督管理,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整治改造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
飞线治理方案 7
为进一步加强居民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彻底消除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消减火灾事故发生。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从即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以疏导与治理相结合为原则,在辖区各居民住宅小区开展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加快推动安全充电设施建设,加大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行为为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排查管控机制,彻底消除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居民打通“生命通道”营造有序平安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赵汉翔担任,成员为各社区(菜场)主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公共管理办,办公室主任由街道公共管理办副主任岳玲兼任,具体负责对辖区“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体安排部署。
三、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小区居民楼院、单位家属区、城中村、老旧小区、城市公租房和廉租房等居民住宅区域。
(二)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居民住宅区域内私拉乱接电气线路,楼梯间、门厅走道违规堆放物品、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消防职责等问题。
四、整治步骤和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
各社区(菜场)要聚焦居民小区,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户外视频、楼宇电视、公示栏板报等方式进行宣传,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宣传,不断提高宣传效果,发动居民自觉查改身边火灾隐患,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集中整治。
各社区(菜场)要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全面开展“飞线充电”及堵塞小区疏散通道、平安出口、消防通道停放电动自行车等不文明和违法违规行为整治,要摸清飞线充电的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联合属地派出所、市场所、综合执法队等单位,有效开展“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对突出的问题要联合相关部门集中整治,确保飞线充电专项整治的'效果落到实处。
(三)巩固提升。
各社区(菜场)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强对飞线充电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社区、物业对飞线充电的管理。
五、工作要求
各社区(菜场)要充分认清“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高标准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彻底消除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强全链条监管,实施协同监管,形成工作合力。
飞线治理方案 8
为优化城镇环境,提升城镇形象,消除全镇“牛皮癣”小广告和乱拉乱扯电线(以下简称“飞线”)行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各村(居)集中力量,高标准、严要求、无死角全力推进全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牛皮癣”小广告和飞线乱象治理工作,确保全镇面貌干净整洁,消除“飞线”带来的安全隐患,助力我镇文明建设大幅提升。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园、广场、居民小区、建筑工地等。
整治时间:20xx年8月15日至9月30日。
三、整治内容
1.全面清理所有墙壁、门窗、地面、树干、电线杆、工棚、交通设施、市政公共设施以及其他构建物上的各类喷涂、张贴的“小广告”。
2.对乱涂、乱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管重罚。
3.全面清理单位庭院、居民小区、公共通道内飞线,规范设置,确保安全。
4.明确监管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
四、整治标准
1.“小广告”清理,应清除干净,恢复物体表面原有的容貌。
2.采用涂刷覆盖时,按照“色彩一致、形状统一、持久耐用”的要求,做好保护,不污染其载体,最大限度地将污染处恢复原来的色泽。
3.清理作业时,要注意安全防护,防止出现人员伤害等事故的发生。
4.不得损坏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管线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确有损坏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恢复原样。
5.所有居民区飞线整理规范,同时在合适位置设置电动车充电设施。
五、整治措施
(一)开展集中清理行动(8月15日至9月20日)。
一是全面清理。发动全镇环卫工人、村(居)干部、物管人员、居民群众、镇直单位志愿者等,集中开展“小广告”和飞线整治活动。
二是突出重点。以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住宅小区为重点,加大督导巡查力度,做到“小广告”和飞线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及时整改。
(二)深化严管重罚举措(9月20日至9月30日)。
重拳整治“小广告”和飞线乱象,对集中清理阶段发现的“小广告”实行约谈警示制度;对集中清理阶段结束后发现的“小广告”,做到发现一起、从快从严查处一起。镇综合执法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等相关职能单位对乱涂、乱贴、乱写、乱画、乱发“小广告”、乱拉乱扯飞线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行严格处罚。
(三)建立评比晾晒制度(每半月一次)。
建立“‘小广告’乱象”整治公示制度,通过各村(居)报送、督查巡查等方式,寻找“小广告”重灾区,曝光典型案例,倒逼工作落实。建立“小广告”整治工作通报制度,结合群众投诉、日常督查和动态发布“小广告”整治进展情况,对“小广告”泛滥等问题严重的村(居)进行挂牌督办;建立无“小广告”区域展示制度,以主次干道为重点,通过煤体大力宣传展示环境整洁、“小广告”整治成效明显、居民满意度高的先进典型。
(四)完善信息疏导平台(8月15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要在居民集中区域、道路巷口等地方,科学设置便民信息发布栏,引导商家发布合法的`便民服务信息。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栏的管理,杜绝信息发布栏因乱张贴而成为镇容新的疤点。有物业的小区可在显要位置设置显示屏,发布便民广告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开展“小广告”和飞线整治专项工作是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组织强有力的整治队伍,落实属地责任,加快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整治任务。
(二)强化整治合力。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提高站位,加强协调、沟通、配合,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各包片领导、责任组长、包村干部要到所联系的村指导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三)创新工作手段。
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针对“小广告”和飞线工作量大、易反复的问题,创新管理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网格员”“监督员”等队伍作用,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置。
(四)严格督导考评。
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范围,定期不定期对“小广告”和飞线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要严格考核制度,把整治工作纳入督导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飞线治理方案 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为预防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引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以居住小区为重点,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隐患排查整治、现场联动处置和疏堵结合长效管控机制,全面消除居住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辖区居民创造更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整治要求
(一)严禁在居住小区建筑内的首层门厅、共用走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及地下室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业主私拉乱接对电动车进行充电。
(二)居住小区内坚持“集中充电、集中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集中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区域,落实管理责任,并张贴禁停、禁充区域醒目标识。
(三)居住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当设置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与相邻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四)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附设在建筑内时,要与建筑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独立设置,并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
(五)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规范存放电动车,经常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25日前)
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各镇街配合,聚焦物业小区、“三无”小区,收集区内外电动车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制作“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宣传视频、海报、横幅,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等新媒体和居民住宅区板报、公示栏等宣传阵地,不间断地开展电动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宣传,努力做到随处可见“飞线”充电整治内容,街边电子屏滚动播出相关整治要求。
(二)试点先行阶段(5月1日—5月10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消防救援支队配合,针对物业小区、“三无”小区“飞线”充电行为隐患严重的,分别确定一个试点小区,开展充电设施建设、隐患整治工作,并总结经验向全区进行推广。
(三)全面推广阶段(5月10日一5月25日)
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各镇街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面推广试点小区建设经验,在前期已建成一批充电设施的基础上,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范,再建设一批集中充电点。
(四)排查整治阶段(5月25日—6月30日)
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各镇街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居住小区“飞线”充电行为,逐小区、逐楼栋、逐单元进行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立即进行劝阻和制止,对于劝阻制止无效的业主,通知供电企业采取断电措施,力争整治一批消防安全隐患,消除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区公安局牵头,会同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对矛盾突出、整改困难的居住小区进行联合执法,做到“四个一律”:一律教育劝导,责令撤除;对拒不撤除的,一律法制警示,强制撤除;对阻挠撤除的,一律传唤教育;对涉嫌违反《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一律由消防救援部门、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五)常态管理阶段(6月30日以后)
各镇街负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处置工作机制,把“飞线”充电行为纳入社区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督促社区网格长、网格员每天对居住小区进行巡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确保第一时间稳妥处置。
四、职责分工
(一)区住房城乡建委
1、牵头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和落实,组织镇街定期对充电设施需求进行摸排,督促建设单位按标准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开展“飞线”充电专项巡查,加强对业主的宣传引导,及时劝阻、制止违规行为;
3、将“飞线”充电整治纳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考评,对群众举报“飞线”充电行为较多的小区物业企业,计入企业信用档案,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区公安局
1、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2、组织开展“飞线”充电行为的检查,对工作中发现的“飞线”充电的违法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书面移交消防救援机构调查处理;对阻碍相关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依法予以查处。
(三)区应急局
负责指导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四)区经济信息委
负责组织供电企业,针对各镇街排查的居住小区“飞线”充电行为不整改的业主,采取断电措施。
(五)区城市管理局
负责居住小区绿地,城市道路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的政策指导和支持,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六)区消防救援支队
1、组织开展“飞线”充电违法行为的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移交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制定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导则,指导集中充电设施建设;
3、收集曝光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警示、科普教育及逃生疏散常识宣传。
(七)各镇街
1、负责摸排辖区居住小区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情况,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督促建设单位对充电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2、负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飞线”充电行为联合执法行动;
3、明确居(村)委会、网格员等基层组织的监督排查职责,托底负责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小区;
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5、组织居(村)委会加强社区共建共治共享,鼓励发动居民自觉查改身边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全区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区长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住房城乡建委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督查办、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
(二)加强协作配合。
区住房城乡建委要履行好牵头职能,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把工作要求和标准落实到具体流程和各个环节上,确保每项要求到点到位、严格落实。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组织推进力度,确保不打折扣的落实到位。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科学合理划分挂钩区域,督促现场排查人员到岗到位,认真履职尽责。
(三)加强调度推进。
区住房城乡建委加强总结分析工作推进的实际成效和鲜活案例,及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区政府督查办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重难点问题开展督查,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职能部门和镇街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确保高质量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飞线治理方案 10
为深刻汲取衡阳“1·8”、怀化“1·11”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街开展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火灾亡人事故发生,确保全街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整治范围
辖区内居民自建房及住宅小区。
三、整治重点
专项治理工作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辖区内居民自建房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重点问题。
四、整治措施
对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有人员居住的房间停放和“飞线充电”的,压实户主责任,责令立即改正、完善设施;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街道成立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政委: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委办,由隆杰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日常工作。
六、工作时间、步骤
(一)即日起至3月底前,调查摸底阶段。各村(管区)社区指派专人对辖区内居民自建房及住宅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情况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并建立工作台账,于20xx年3月31日下班前报送街道安监站,工作量大的二三管区和茶场村可适当延长调查摸底的时间。
(二)即日起至3月底前,宣传发动阶段。街道及各村(管区)社区充分利用横幅、宣传海报、微信、广播、电子显示频等形式在辖区重点部位、重点人群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同时,各村(管区)社区要通过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楼栋长会议及业主委员会会议,动员居民群众全力支持、配合此次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三)即日起至4月15日,典型示范阶段。街道适时在各村(管区)社区中选取群众支持参与度高的居民自建房及住宅小区,先期指导建立规划的电动车充电场所,进行典型示范。
(四)4月16日至10月1日前,全面推进阶段。各村(管区)社区要以问题为导向,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明确专人负责,全面推进电动车“飞线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居民自建房和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车充电棚和充电装置要符合《西湖街道居民自建房及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棚设置指导意见》的要求。
(五)10月8日至12月底,检查验收阶段。10月17日起,街道专门成立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凡发现隐患排查有死角、有盲区、有漏洞,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工作没有形成闭环的,要通过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生火灾亡人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逐一进行责任倒查,一律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实行一个阶段一调度及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各村(管区)社区要做到有方案、有调度、有责任、有台账、有整改、有总结。
(二)强力推进整改。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单位、逐场所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三个清单”,并逐一按清单督促隐患整改,切实形成工作闭环。10月1日前,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督促整改完毕。
(三)压实主体责任。
要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
飞线治理方案 11
为进一步消除“飞线充电”现象,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翠屏区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小区整治工作方案》(翠住建发﹝20xx﹞73号)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在全镇各居民小区、沿街门面,实施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强化对违规违法和不文明电动车充电行为排查整治,建立属地为主、部门联动、全民共管的问题排查管控机制,彻底消除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现象,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整洁、有序、安全的整体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摸底排查阶段(即日起至20xx年7月15日)
由各村、社区牵头负责辖区内排查工作。一是对辖区内的小区、公共场所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摸清飞线充电的基本情况,建立台账;二是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牵头单位要细化责任分工,组织各职能部门及市民群众积极参与。
(二)集中整改阶段(20xx年7月16日—7月25日)
按照“行业牵头,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方式统筹推进。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召开会商会,分析飞线充电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突出的问题要联合各部门集中整治,确保飞线充电专项整治的效果落到实处。
(三)提升巩固阶段(20xx年7月26日—7月31日)
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加强对飞线充电的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社区、物业对飞线充电的管理。相关镇级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配合村、社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飞线充电违法行为。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自查自纠。
各村、社区负责督促各居民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对存在的飞线充电设施进行摸排并组织撤除。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针对本小区充电桩(位)不足情况,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规划建设,尽量满足小区业主使用需求。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各村、社区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督导管理。
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规范,依法处置违法违规和不文明充电行为。镇应急办、派出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查处居民小区电动车飞线充电违法违规行为。
(三)实施网格巡查。
结合飞线充电整治工作面广量大,聚集人口密集小区等重点区域,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处置能力。由各村、社区划定分片包干区域,明确具体网格人员,落实巡查责任,建立立即报告、现场处置工作机制,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四、职责分工
(一)镇经发办
1.对辖区范围内居民小区、背街小巷、主次干道、市场等通信管网环境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不听劝阻的,联系供电部门采取断电措施。
(二)镇应急办、派出所
1.组织开展飞线充电问题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及有关单位移交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对因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整治。
3.收集曝光因飞线充电引发火灾的典型案例,加强电动车火灾防范的警示、科普教育及逃生疏散常识宣传。
4.组织扑救因飞线充电等违法行为造成的火灾事故,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三)镇应急办
1.牵头制定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各部门开展联合检查督导。
2.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加强飞线充电安全管理工作调研,推动制定相关规定。
3.牵头组织开展因飞线充电引发严重火灾事故的分析研判。
(四)各村、社区
1.摸排辖区居民点的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情况,规划、建设集中充电设施。
2.负责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沿街门面巡查,对发现飞线充电违法行为根据“门前三包”有关规定予以制止清理。
3.明确居(村)委会、网格员等基层组织的巡查排查整治职责。
4.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协作推进,按时完成电动车飞线充电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实行周报制,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人和具体经办人员,由村、社区每周五上午12点前将工作推进情况报镇安办,于7月30日报工作总结,如遇节假日提前报送。同时,镇安办将对工作推进中责任不落实、进度缓慢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程序予以通报。
飞线治理方案 12
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各类电线、电缆(以下简称“飞线”)在城市空间中的布设日益密集。然而,部分区域因规划滞后、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现了“飞线”杂乱无章、随意架设的现象,不仅影响市容美观,更存在安全隐患,亟待进行有效治理。
本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科学、规范、高效的飞线治理实施方案,以改善城市环境,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目标与原则
1、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飞线治理,实现城市空中线缆布局合理、整洁有序,显著提升城市视觉环境;消除因飞线杂乱引发的安全隐患,保障公共安全;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2、基本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确保飞线治理工作的`合法性。
统筹规划: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对飞线进行系统性、前瞻性的规划,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
分类施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飞线(如电力线、通信线、有线电视线等),制定差异化的治理措施。
公众参与: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尤其是产权单位、居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任务与措施
1、全面摸底调查:
组织专业队伍对全市范围内飞线情况进行全面排查,详细记录飞线类型、权属、走向、存在问题等情况,建立飞线数据库,为后续治理工作提供依据。
2、科学编制规划: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以及飞线现状调查结果,编制飞线治理专项规划,明确治理目标、重点区域、技术路线、时序安排等内容。
3、推进入地改造:
优先选择城市主干道、重要公共场所、历史文化街区等重点区域,推动具备条件的飞线实施地下化改造,减少地面视觉污染。同时,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飞线入地要求。
4、规范架空线路:
对于暂不具备入地条件的飞线,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规范化整理,包括但不限于:统一高度、排列整齐、绑扎牢固、标识清晰等,确保其既满足功能需求又不影响市容观感。
5、强化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飞线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架设、私拉乱接等行为。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无人机巡检、智能监控等,提高监管效率。
6、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加大对飞线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政府主导,城管、住建、供电、通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及产权单位共同参与的飞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政策支持:
研究出台飞线治理的相关政策文件,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奖惩措施,为飞线治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
3、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整合各类专项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多渠道筹措飞线治理所需资金。
4、技术保障:
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加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应用,提升飞线治理的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评估与调整
建立飞线治理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治理策略和措施。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飞线治理进度、质量、成本效益、社会满意度等方面。
本飞线治理方案旨在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综合施策,彻底改变城市“空中蜘蛛网”现象,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公共安全,助力智慧城市发展。在实施过程中,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公众参与,力求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飞线治理方案 13
一、前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电力、通信、网络等各类线缆在城市的铺设量日益增加。然而,由于规划不周、管理滞后等原因,导致部分区域出现线缆杂乱无章、纵横交错的现象,即所谓的“飞线”问题。不仅影响市容市貌,降低城市品质,还存在安全隐患,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特制定本城市“飞线”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美化城市环境为目标,坚持科学规划、规范建设、严格监管的原则,全面整治城市“飞线”乱象,构建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空间环境。
三、具体措施
1、摸底排查与评估:
组织专业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飞线”进行全面摸底调查,详细记录线缆种类、权属单位、存在问题等情况,建立问题台账。同时,对“飞线”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风险评估,明确重点整治区域和任务。
2、规划引领与设计优化:
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科学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明确各类线缆布局走向、入地或上杆要求等。对于新建、改扩建项目,严格执行规划审批程序,确保线缆建设与城市景观协调统一。
3、专项整治与工程改造:
“飞线”入地:优先推进主干道、重要节点、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飞线”入地改造工程。协调各权属单位,合理分摊成本,按照计划逐步实施。
架空线整理:对暂不具备入地条件的区域,采取捆扎、贴墙、隐蔽等方式进行整理,消除凌乱现象。同时,严格执行架空线缆的高度、间距等技术标准,确保行人及车辆通行安全。
法规制度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飞线”治理的责任主体、管理标准、处罚措施等,为长效治理提供法制保障。推动出台《城市线缆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等相关地方性法规。
智慧化管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城市线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线缆设施的动态监控、预警预测、故障定位等功能,提升管理效能。
公众参与与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飞线”问题的认识,引导市民支持、参与整治工作。公开曝光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
1、成立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牵头,相关部门、权属单位共同参与,成立“飞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等工作。
2、细化任务分工:
根据各部门职能,明确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3、资金保障:
“飞线”治理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私合作(PPP)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4、考核评价:
将“飞线”治理工作纳入城市管理工作考核体系,定期开展评估,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五、结语
城市“飞线”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我们期待能够从根本上改善城市“飞线”问题,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公共安全,为市民创造一个整洁、美观、宜居的生活环境。
飞线治理方案 14
一、前言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电力、通信、网络等各类线路如蜘蛛网般密集布设在城市空间中,“飞线”现象日益凸显。这些凌乱无序、随意垂挂、交错杂糅的架空线路不仅影响市容美观,更对公共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亟待进行系统性、科学化的治理。本方案旨在提出一套全面、可行的城市“飞线”问题综合治理方案。
二、现状分析
1、“飞线”分布情况:
详细调查并绘制全市范围内“飞线”分布图,明确其主要集中在老旧小区、商业街区、建筑工地周边等区域。
2、安全隐患评估:
邀请专业机构对现存“飞线”进行安全性评估,包括线路老化程度、绝缘性能、承载负荷能力等,识别高风险点。
3、管理责任梳理:
厘清各条“飞线”的权属单位,明确电力、电信、广电、网络运营商等各方的责任范围和协调机制。
三、治理目标与原则
1、治理目标:
通过整治行动,实现城市空间内“飞线”问题的根本改善,提升城市形象,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市民生活与生产秩序。
2、治理原则:
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关于架空线路建设、维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源头治理:强化新建项目审批环节对管线布局的规划管控,避免新增“飞线”。
分类施策:针对不同性质、不同区域、不同隐患等级的“飞线”,采取差异化的治理措施。
公众参与: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提高公众对“飞线”治理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
四、治理策略与措施
1、规范新建项目管线布局: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配套管线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制度,鼓励采用地下敷设、共沟共建等方式,从源头杜绝“飞线”产生。
2、存量“飞线”整改:
集中整治:对严重影响市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飞线”优先实施清理或改造,如废弃线缆拆除、凌乱线缆整理捆扎、过载线路更换等。
分步推进:按照轻重缓急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展开。
推动管线入地:结合城市更新、道路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逐步将符合条件的架空线路改迁入地,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完善法规政策:修订或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为“飞线”治理提供法制保障。
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违规架设、维护不力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治理效果得以巩固。
创新管理模式: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智能化管线管理系统,实现对城市管线的`动态监测与预警。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权属单位共同参与的“飞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治理工作。
2、资金保障:
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整合各部门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多元化筹集“飞线”治理资金。
3、宣传引导:
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形式,增强公众对“飞线”危害的认识,倡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治理工作。
六、评估与反馈
建立治理成效评估体系,定期对治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社会反响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优化治理策略。同时,畅通公众意见收集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形成政府、企业、公众三方良性互动的“飞线”治理格局。
本方案旨在通过系统化、精细化、法治化的方式,彻底解决城市“飞线”问题,提升城市品质,保障公共安全,助力构建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飞线治理方案 15
一、前言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电力、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的铺设需求日益增长,各类架空线路(俗称“飞线”)问题逐渐显现,不仅影响市容市貌,更存在安全隐患。为提升城市形象,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本城市“飞线”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1、指导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遵循科学规划、规范建设、长效管理的原则,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整洁、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2、目标:
通过实施“飞线”治理工程,实现架空线缆入地或规整化,消除空中视觉污染,降低安全隐患,提升城市整体风貌和居民生活质量。
三、工作内容与措施
1、全面摸底排查:
组织专业力量对全市范围内的“飞线”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详细记录线缆类型、权属单位、存在问题等情况,建立“飞线”问题台账。
2、科学规划布局:
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编制“飞线”入地改造规划,明确入地方案、路径选择、节点设置等具体内容,确保新建线缆与城市景观和谐统一。
3、分类分步整治:
(1)推进线缆入地:
对于具备条件的区域,优先推动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线缆入地改造,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施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2)实施线缆规整:
对于暂时无法入地的线缆,采取捆扎、贴墙、固定等方式进行规整,减少凌乱无序现象。同时,推广使用隐形、美观的新型线缆及配套设施。
4、强化源头管控:
在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审批中,将“飞线”治理纳入前置条件,严格要求相关单位按照规划进行线缆布设,严禁随意拉设、私接乱搭。
5、建立健全机制:
(1)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成立由城管、住建、电力、通信等部门组成的“飞线”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将“飞线”治理工作纳入各部门、各街道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治理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
(3)构建公众参与机制:
通过媒体宣传、社区活动等方式,提高公众对“飞线”治理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鼓励市民举报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与责任分工
明确各阶段工作内容、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确保“飞线”治理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五、资金保障与政策支持
结合项目规模和投资需求,多渠道筹措资金,争取上级财政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同时,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如减免相关费用、提供税收优惠等,激励各方积极参与“飞线”治理工作。
六、后续管理与维护
建立健全线缆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制度,防止“飞线”问题反弹。加强与权属单位的沟通协作,落实线缆设施的`管养责任,确保治理成果得到有效巩固。
七、总结与展望
通过对“飞线”问题的系统治理,预期实现城市空间环境的整体提升,为市民创造更加宜居、安全的生活环境,进一步彰显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未来,将持续关注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积极探索更为高效、经济、环保的“飞线”治理模式,助力美丽城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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