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

时间:2023-03-18 14:50:36 方案 我要投稿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13篇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1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紧急状态下的全街道生活物资应急保障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生活物资保障风险隐患,确保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商品稳定生产供应,粮食和物资储备满足市场应急需求,重点生活物资价格总体保持稳定,切实满足街道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目标导向,精准施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持强化协作,部门联动。坚持突出重点,城乡统筹。坚持督防结合,压实责任。

  (二)适用范围

  本街道区域内因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大量集中抢贿、价格大幅上涨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

  按照“队伍不变、强化监测、随时应战”的原则,由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街道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组织跨区域生活物资调运,衔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工作。

  三、预警状态

  生活物资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出现生活物资供应短缺脱销、群众抢购、价格快速上涨、市场秩序紊乱等应急状态的防范应对和应急处置。

  四、应急状态

  本预案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况的应急处置,按照就近就地组织和分级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负责组织本村(社区)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办事处负责协调县级的生活物资保障供应。

  (一)一般状态(IV级)。辖区内较大范围出现群众抢胸;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出现偏紧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20%;其他需要按照一般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二)紧张状态(I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连续10天处于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3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2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张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三)紧急状态(I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供应处于常紧张状态;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50%以上,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3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紧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四)特急状态(I级)。辖区出现群众大量集中抢购,并出现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断档脱销;粮油价格一周内上涨80%,或精瘦猪肉价格一周内上涨40%以上;其他需要按照特急状态进行应急处置的状况。

  五、应急响应

  (一)一般状态(N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一般状态,由办事处启动IV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进行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内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二)紧张状态(皿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张状态,由办事处同意后启动I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办事处就地就近组织本辖区内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粮食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辖区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级、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三)紧急状态(I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紧急状态,由办事处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启动II级应急预案建议,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发布启动I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街道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案,对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监管,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力口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市、县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街道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四)特急状态(I级)响应程序和措施

  1.发生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应急特急状态,根据市人民政府发布启动的I级应急预案,并组织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按照市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和相关应急预测和市、县人民政府要求,对全街道成品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进行管控,按人定量供应。

  3.组织辖区生产加工企业对储备进行加工,投放市场。积极寻找市外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货源保障供应。

  4.向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申请动用省、市级储备保障供应。

  5.加强舆情监测预警,建立舆情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处置负面舆情,稳定预期增强信心。

  6.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以防出现哄抢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生活物资。

  六、应急保障

  按照生活物资保障的相关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领域分环节落实保障责任措施。

  (一)综合协调。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贯彻落实县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组的要求部署,统筹协调联络各项保障工作,协同做好指挥调度、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

  (二)生产保障。由街道农村服务部、市监站、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组织粮油、肉蛋奶、蔬菜等重要生活商品生产力口工,确保市场供应需要。

  (三)储备保障。由街道综合办公室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财政分局、市监站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食盐等生活物资储备保障工作,对接争取县级粮油和物资储备支持等相关工作。

  (四)流通供应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市监站、交管站、派出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商品的组织调运,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做好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惠民网点等的'物资配送,确保供应充足、配送及时通畅、正常营业。扎实做好定点医院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推动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加大配送力度,确保网购通畅。

  (五)检验检疫保障。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农村服务部对辖区内入境入街道食品和重点超市、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等区域重点商品的检验检疫工作。实施严格的检验检疫排查,防止被污染生活物资物品流入市场。

  (六)水煤电油气保障。由市监站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做好水煤电油气的保障工作。

  (七)经费保障。由街道财政分局牵头,对启动实施应急预案产生的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价差和调运费、装卸搬运费、包装费、加工费、销售费用等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市场监管。由街道市监站牵头,会同街道农村服务部负责全街道粮油、肉蛋奶、蔬菜、食盐等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监测和市场秩序的监管各项工作。

  (九)奖惩措施。各部门各单位按照预案明确的职责,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预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对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表现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对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给生活物资保障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十)本预案自正式印发之日起生效。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2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保障学校政府采购正常开展,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方案。

  一.政府采购方式及程序

  (一)紧急采购用于疫情防控的货物、服务和工程类项目,按照黔财采[2020]1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二)正常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贵州省及学校已规定的采购方式及程序开展采购活动,不得借疫情防控项目采购而搭车采购其它货物、服务和工程。

  (三)各采购立项部门在疫情防控采购工作结束后,应做好相关采购项目的档案材料整理和统计,及时到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采购项目书面备案(备案资料:立项资料、成交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料)。

  二.疫情防控期间采购防控管理

  (一)招投标文件的制作。在招标文件中加入学校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内容条款;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要对疫情防控的有关条款作出书面承诺。

  (二)疫情防控期间校内组织的采购,投标供应商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线上报名相结合,以线上报名为主。

  (三)货物、服务和建设工程,直接关系师生的生命安全,学校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采购立项部门加强采购质量管理,在确保采购时效的同时,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采购质量。

  (四)对于在校园开展采购活动的项目,参与活动的相关人员须按学校规定做好有关防疫准备工作,全力保障现场防控安全和交易活动顺利进行。

  1、投标供应商报名

  投标供应商参与项目报名以线上报名为主。报名资料中供应商需提交参加采购活动中遵守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参与采购活动人员符合贵州省及学校进校人员有关要求的书面承诺。报名结束后,资产管理处给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发放电子的报名回执,作为供应商踏勘现场和到校参加采购活动的凭证。

  2、投标供应商进入校园参加踏勘、开标等采购活动。

  投标供应商代表需进校参与踏勘、采购活动时,须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外来人员进校的相关规定。为避免人员交叉感染,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只允许1名代表进入校园,投标供应商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各项防控措施可能对采购活动造成的影响,做好预案,保证准时到达指定场地参加采购活动。

  3、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代表应提前做好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装订、密封、消毒保管工作,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指定位置,由校方工作人员进行消毒。

  4、评审场地的.管理

  疫情期间,将云潭南路校区行政楼7楼会议室作为校内组织开展采购活动固定的评审场所,各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前半小时,由资产管理处书面通知后勤处对评审场地内所有设施进行消毒和管理,采购活动结束后再次进行消毒。评审场地内应保持环境清洁,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项目评审期间不得开启空调。

  5、项目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管理

  项目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进入校园,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注意保暖,进入评审场地前洗手消毒,应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因文件资料传递翻阅出现交叉感染。评审过程中,人员间隔1米以上,尽可能减少近距离交流,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出现口罩、手套损坏,应及时报告进行更换。项目评审结束后,评审人员应带走个人用品,用过的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按要求进行丢弃。

  6、采购活动过程管理

  在评审过程中,如参加采购活动的人员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采购组织部门立即按照学校有关方案、预案启动相关应急工作,包括采取紧急措施就地隔离,封闭评审现场、禁止人员出入,及时联系定点医院将病人转运到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辖区防疫主管部门报备,按照要求有序撤离现场,做好现场的消毒杀毒工作。参加采购活动的全部人员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

  7、评审人员餐食管理

  项目评审过程中任何人不得在场地内进食和吸烟,尽可能的减少在评审场地内饮水的次数。校内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按学校疫情期间就餐规定进行就餐,投标供应商自行解决就餐问题。就餐尽量安排在评审结束后进行,就餐人员应保持适当间隔就餐或自行在办公室就餐。

  8、成交供应商的管理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供货、项目建设和工程施工期间的校园防控工作由采购立项部门负责。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3

  疫情防控实行常态化管理,为规范生活物资应急保供流程,提高应急保供能力,特制定街道应急保供预案。

  一、成立街道物资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

  发现疑似新冠肺炎病例后,街道成立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由街道带领相关社区工作人员成立街道层面的指挥联络组、社区管控组和生活保障组等工作小组,迅速对小区实施有效的封控管理,暂时封闭疑似病例所在居民楼,所在小区实施7日封控管理,并对小区周边道路增设卡口,实施交通管控。

  二、预案实施步骤

  朐阳街道生活保障组组织召开保供工作会议,立即启动“局部封控区域保供应急预案”,明确以下几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任务分工

  1.指挥联络组。迅速摸清封控小区人口和住户底数,指导社区建立隔离小区居民保供微信群,在居民保供微信群开展安抚和供应宣传;安排专人对接具体保供应超市,做好超市提供配送套餐选择和线上下单流程的宣传,依托微信群搭建隔离小区的“微市场”;提前做好保供应生活必需品对接,落实好保供物资防疫安全。

  2.生活保障组。进一步做好市场运行监测工作,及时掌握重要生活必需品价格和储备量,做好监测数据分析,对异常情况进行研判,提前预警。要与重点保供应超市做好对接,明确任务和具体联络员。掌握超市员工居家管控具体情况,协助非必要居家管控人员到岗到班。通知辖区其他重点保供应单位,要求进一步做好生活必需品储备和调运工作,确保市场物资供应充足,协助宣传部门向社会发布充足、稳定的保供应信息,消除市民恐慌心理。

  3.社区管控组,要指导各小区社控卡点,落实好对保供应单位非必需隔离人员予以通行保障,保证保供单位正常运转。要为重点保供应单位运输车辆发放“绿色通行证”,指导各交通卡点,尤其是高速公路卡点,要保障运输蔬菜等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

  各组按具体保供应工作任务迅速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向指挥联络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与保供单位对接

  通知保供超市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保供超市对封控小区实施生活物资保供工作。重点保供应超市与需要保供应的社区直接对接,超市因需备货。

  保供超市收到保供应任务指令后,立即启动超市保供应预案,组织所属连锁超市有针对性的向保供超市门店调运粮油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物资;主动对接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提供保供应标准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

  封控小区生活保障小组将超市提供的.保供套餐和微信线上下单流程上传小区微信群,并做成展板,在小区宣传展示。

  保供超市按照封控小区定单和线上下单情况组织备货和装车,根据预定时间做好保供物资运送准备工作。

  (三)保供单位运输物资

  交通卡口值班员对保供超市运输车辆检查后(车辆绿色通行证、驾乘人员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予以通行。保供超市车辆抵达小区门口,小区门口防控值守人员查验人员车辆信息后,引导车辆至物资存放区后,超市工作人员卸货。

  朐阳街道生活保供小组组织志愿者清点查验数量种类。由志愿者将物资搬运至物资发放区,装卸和搬运物资全程,双方工作人员“零接触”。超市工作人员在社区值守人员引导下,将车辆移至消杀区,由社区消杀人员对车辆消毒后,撤离现场。

  (四)社区配送物资

  1.非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在物资发放区设置“一米线”,发放物资前,通过电话和微信群等方式,通知小区非封闭管控居民按楼号和单位号按户依次前往物资发放区。志愿者组织小区居民有序领取生活必需品物资,资金结算全部采取线上支付。

  2.封闭管控居民,志愿者穿戴隔离防护服,按封闭管控居民实际定购套餐情况运送物资,逐户发放。社区志愿者提前给居民打电话,物资放置居民门口,运送物资志愿者后退至安全距离,利用通讯工具通知住户开门自取,实现配送零接触。

  三、其他事项

  在物资供应过程中,发现需要协调沟通的问题,及时报应急保供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确保物资供应顺利完成。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4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为保障疫情防控物资分配和使用,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疫情防控物资目录

  (一)医用防护用品。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口罩、KN95口罩)、乳胶检查手套、护目镜、防护面罩(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等。

  (二)消毒用品。包括速干手消毒剂、75%和95%酒精、酒精棉花、84消毒液、泡腾片、消毒粉、含氯消毒剂等。

  (三)体温检测仪(含额温枪、体温计)。

  (四)疫情防控宣传资料。

  二、分类使用原则

  (一)村、社区(经联社)卡点

  通用物资:

  体温检测仪、75%(95%)酒精、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疫情防控宣传资料。

  (二)转送人员

  疑似病例接送人员。N95口罩、防护服、乳胶检查手套、速干手消毒剂、护目镜、75%(95%)酒精、含氯消毒剂。

  发热观察病人转送人员。一次性外科手术口罩、KN95口罩、乳胶检查手套、防护服、75%(95%)酒精、含氯消毒剂。

  (三)街道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医护人员:乳胶检查手套、速干手消毒剂、KN95口罩、隔离衣(防护服)。

  看护、管理、备餐人员:体温检测仪、一次性医用口罩、75%(95%)酒精、84消毒液。

  环境消毒:75%(95%)酒精、泡腾片、含氯消毒剂、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四)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六人小组成员

  一次性医用口罩、75%(95%)酒精、乳胶手套。

  (五)返黄来黄人员居家隔离六人小组成员

  一次性医用口罩、75%(95%)酒精、检查手套。

  三、管理使用要求

  (一)妥善安全保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必须专门场所专人管理,存放地方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止遗失、损失,严禁挪用,确保安全。

  (二)合理节约使用。应当严格按照产品、物资使用说明操作,避免因佩戴、使用不当,影响防护效果,或者导致误食、中毒、火情火灾等发生。重点物资保重点,要坚持确有必要、精准使用,把紧缺有限的物资用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既达到防护防控要求,又高效节约节省。

  (三)完善台账资料。重点物资务必建立健全出入库管理制度,领取单位、个人实行签字,做到入库及时真实,发放精准到人,来去路径清晰,出入账物相符。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规范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确保疫情发生后医疗防疫应急物资有序按需保障供应到位,根据《杭州市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遵循企业承储、政府补贴、品种控制、总量平衡、动态管理、有偿调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有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承担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任务的企业(以下简称承储企业)。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工作;结合全县实际确定储备目录、储备数量,储备方式和储备周期;负责全县应急医疗防疫物资采购、调度、供应、发放和储备。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协调、监控、调度本地防疫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情况,提高我县防疫防控物资生产保障能力;负责应急医疗防疫物资质量和价格执法等监管;落实急需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快速审批工作;负责制定医药商业流通领域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计划,加强对市场的物资投放;形成商业储备。

  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的资金预算管理,审核储备补贴预算,落实储备资金。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对储备情况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承储企业

  第四条承储企业,须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通过GSP认证,供应及配送能力强的医药流通企业,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近三年无亏损情况。浙江省、杭州市应急承储企业和具有资质的淳安县生产企业优先考虑。

  第五条承储企业根据企业管理水平、仓储条件、供应能力、经营规模及效益、企业承担社会责任意愿等情况择优选定。为有利于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医药承储企业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六条承储企业须与县卫生健康局签订承储协议。

  第三章储备规模和资金

  第七条根据疫情防控需求确定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年度储备规模,储备计划暂定三年,2020-20xx年储备资金暂定615万元。每年储备计划下达后,由承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后拨付。

  第八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资金主要储备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具体储备品种、数量由县卫生健康局根据疫情、灾情的需要与承储企业商谈后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第九条承储企业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资金的使用负责。

  第四章储备管理

  第十条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实行品种控制、总量平衡的动态储备。在保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品种、质量、数量的前提下,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应根据具体药品、医疗器械的`有效期及质量要求,对储备药品、医疗器械进行适时轮换,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库存总量及分品种数量不得低于储备资金余额的60%。

  第十一条承储企业要加强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入、出库管理,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入、出库实行复核签字制。

  第十二条县域医共体统一向省市应急承储企业购置储备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承储企业应及时做好物资补充。储备目录内的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价格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域医共体单位谈判,原则上价格不高于省药械采购中心或政采云价格,并在省药械采购中心或政采云平台上采购。

  第十三条承储企业要加强其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质量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季检制度,检查工作参照GSP实施指南。

  第十四条承储企业要制定物资储备应急工作预案,切实做好所储备药品及医疗器械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五章调用管理

  第十五条需要动用应急医疗防疫储备物资时,经县卫生健康局确认后,由县卫生健康局及时向承储企业下达调用通知。承储企业接到调用通知后,24小时内将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对调出药品、医疗器械和防护物资的质量负责。有关部门和企业要积极为紧急调用储备药品、医疗器械的运输提供条件。

  第十六条情况紧急的,县卫生健康局立即通知承储企业先按要求发送储备药品、医疗器械,后补办有关手续。

  第十七条应急医疗防疫储备物资实行有偿调用。提出启用医药储备申请的相关部门,事后要负责协调实际使用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时支付货款。储备物资的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相关价格政策。

  第十八条县卫生健康局做好储备物资调用台账,实时与承储企业核实,确保帐实相符。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承储企业对储备物资要单独设立台账,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将实际储备情况按要求向县卫生健康局报送。

  第二十条承储企业应加强对本单位执行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管理各项政策情况的自查,并将自查情况连同年度储备工作情况,报县卫生健康局。

  第二十一条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对应急医疗防疫物资储备及储备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通报批评、追回补助资金、直至取消承储资格等措施。

  第二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县卫生健康局可会同县财政局调整或收回应急医疗防疫储备资金:

  1.企业不能按要求完成储备或调运任务的;

  2.由于经营保管不当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

  3.管理混乱、账目不清的;

  4.企业发生变故不具备药品承储企业条件的;

  5.不能按时报送储备情况季度报表及年度工作报告的;

  6.发生其它不能履行储备任务情况的。

  第二十三条承储企业延误救灾防疫及突发事故急救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弄虚作假骗取储备资金,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药品储备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6

  针对全市1月份CPI上涨达近年最高,特别是食品类价格上涨显著的实际情况,为保证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相对平稳,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通知要求,强化地方首责,把“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统筹抓好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和价格总体平稳。

  二、总体目标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本区域自产重要生活物资产得出、送得走、不积压、不难卖,价格平稳,外购重要生活物资调得进、供得上、不脱销、不断档,货源稳定,实现我市CPI涨幅特别是食品类价格涨幅明显回落,切实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各级发改部门负责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提高价格调控的前瞻性

  继续做好日常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增加果蔬、方便食品、速(冻)食品的监测品种,严格执行日监测日报告制度。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相关商品价格应急监测工作,建立市场巡查制度,密切关注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需变化和秩序状况,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和涉价舆情监控,及早发现、及早处置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

  商务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商品应急监测和对保供骨干企业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供求情况监测。

  统计部门负责提供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数据资料和统计分析报告,开展市场调研和预测工作。

  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统计部门要做好工作衔接,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征兆或发生异常波动,可能对经济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带来影响或危害时,发改部门提出预警报告,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为科学有效保供稳价提供决策依据。

  (二)摸排商品库存,做好储备调节,防止重要生活物资价格异常上涨

  1.摸排商品库存,掌握全市重要生活物资储备情况。

  发改部门(粮食部门)负责摸排全市主要果蔬、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及粮油、肉、蛋等政府储备规模及已投放、现存量实际情况,并将相关情况报所在地人民政府,为疫情防控期间调配投放重要生活物资提供保障。

  商务部门负责对接当地重点批发、零售、加工企业,摸排主要果蔬、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及粮油、肉、蛋等商业库存及每日消费量、正常可保障供应天数情况;准确掌握重要生活物资后期保障能力,及时协调解决现实困难和问题。配合发改部门做好方便食品、耐贮蔬菜等重要生活物资的储备工作。

  2.建立和完善政府储备和投放机制,用好政府“硬储备”,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保供稳价。

  发改部门负责建立和完善粮油、猪肉、方便食品、冬春耐贮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认真制定增补方案,确保小包装成品粮油销售天数至少达到20天,重点耐贮蔬菜品种可销售天数至少达到7天。及时研判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供求变化,做好重要生活物资储备、投放、保供稳价工作。

  财政部门根据应急储备要求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资金筹集;各金融机构按规定和要求提供贷款支持。

  3.挖掘本地“软储备”,保障本地重要生活物资供应。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摸排本地种植养殖情况,保障本地需求,积极引导调整种植结构,增加速生类蔬菜生产,着力提升不宜长途运输的叶菜类蔬菜自给能力;引导本地标准化养殖业发展,加大屠宰能力布局力度,建立相对稳定的生物安全产业链。

  商务部门负责农户与超市对接和物流冷链运输,保证本区域“菜篮子”产品不积压、不难卖。

  金融机构要加大支持力度,主动提供金融服务。

  (三)有序复工复产,压实重要生活物资货源供应

  在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逐步有序复工复产。

  疾控部门负责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开展疫情监测、落实防控措施,并及时采集复工复产企业内可疑感染或疑似人员信息,指导复工复产企业对可疑人员采取隔离措施。

  工信部门负责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重要生活物资生产企业的复工复产。

  中小企业部门负责支持具备疫情防控条件的、涉及重要生活物资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保障所在地重要生活物资供应。

  商务部门负责对本地大型超市、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给予补贴;通过在公益性场所增加流动蔬菜零售网点、在小区周边增加社区蔬菜零售网点等形式开展便民服务;支持惠民生鲜超市建设发展,鼓励综合性超市设立惠民平价菜区,平价销售蔬菜;通过减免交易费、场租费,吸引商户经营。

  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筹集工作;金融部门负责对重要生活物资相关企业加大支持力度,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税务部门负责落实对重要生活物资相关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人社部门负责对重要生活物资相关企业在社保缴纳方面提供政策支持。

  (四)保障运输畅通,统筹全市供应

  畅通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绿色通道”,确保“菜篮子”产品出得了村、上得了路、进得了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商务、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收集需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跨省、市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制定保供运输方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农产品运输保障工作。

  发改部门负责协商解决本地农产品“出村进城”的困难和问题,汇总上报跨区域困难和问题,确保从批发到零售的有机衔接和高效运转。

  交通、公安部门负责梳理排查公路、铁路等不当管制交通,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与商务、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对接,畅通“绿色通道”,确保重要生活物资正常调运。

  (五)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发改部门负责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府定价项目不出台上调价格(收费)政策;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重要生活物资价格在出现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提出实施价格干预措施建议,及时上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发改部门,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重要生活物资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秩序平稳有序。对利用疫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情节严重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部门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疫情防控期间重要生活物资恶性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六)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市场保供稳价良好氛围

  疫情期间物价不稳,有成本上涨原因,也有人为哄抬价格因素。

  宣传、网信部门负责开展正面宣传,多渠道公布重要生活物资每日价格行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疫情期间典型价格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曝光;及时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防止因为谣言引发抢购;宣传引导市民理性消费,按需采购,努力降低市民恐慌心理,积极营造重要生活物资市场保供稳价的良好舆论氛围。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7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春节假期延长、企业复工推迟、人员返城受阻等多种因素叠加,城乡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任务艰巨繁重。为坚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安排部署,稳妥有序做好全县生活必需品生产供应保障工作,稳定市场,防止我县生活必需品价格总水平过快上涨,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和全县重要生活必需品生产和流通资源、商品供应和流转状况,借鉴市场调控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稳定社会预期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省、市两级多次强调、安排部署。面对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要进一步落实好“菜篮子”县长负责制,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全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疫情就是命令、保供就是责任”的'政治自觉,全力以赴、千方百计组织实施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二、建立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供应保障工作有序进行

  我县重要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工作由县委常委白俊清主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负责、协调联动的要求,做好该项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全县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三、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和应急制度

  重要生活必需品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要根据中央、省、市有关重要指示和要求,借鉴先进管理经验,建立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和应急预案,完善监测手段和方法,确保调控做到“储得住,调得出,用的上”,应急调控做到“判断准确,启动及时,操作顺畅,监管到位”,确保我县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市场监测,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生活必需品供销及储备情况的监测,密切关注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的市场动态,及时分析预判市场供应及价格走势,提早谋划突发应对措施;选择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综合超市、大型商场等经营重要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骨干企业作为监测对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日报制度,及时、准确、真实地上报每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情况。县发展和改革局要重点掌握白面、大米、小米、食用油、食盐、各种肉食品、鸡蛋、蔬菜等商品的购进、销售、储备、价格等情况。

  (二)加强货源组织,确保物资储备供应充足。县发展和改革局要及时指导辖区内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等企业加大与生产种植基地大户等供应单位的对接力度,加强货源组织,积极拓宽货源渠道;要指导企业克服困难、加大采购、备足库存,保证备货足、不脱销、不断档,确保“菜篮子”、“米袋子”有效供给。

  (三)加强市场监管,确保物价平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指导重点保供骨干企业积极带头、诚信经营,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严格依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巡查指导和干预,及时发现和坚决打击恶意炒作、哄抬物价等行为,确保物价稳定在合理区间。

  (四)加强跟踪指导,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加强对企业的跟踪指导,及时了解解决企业运营中存在的物资调运、员工到岗等方面困难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主动协调建立生活必需品运送“绿色通道”,为粮油、肉蛋、蔬菜等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普通道路运输上提供通行便利,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委会要为直采企业和车辆出入农村采购运输提供方便,解决好物流配送车辆和相关保障市场供应员工的通行问题。

  (五)加强科学筹划,提高应急保供能力。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县商务局要提早筹划、提早考虑,做好应对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积极联系协调储备单位和企业加大生活必需品的应急储备,着力提高市场应急能力,遇有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或断档情况发生时,能及时“调得出,补得上”。

  (六)做好舆论宣传,把握正确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市场和价格波动。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县网信办、县广播电视台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开展正面宣传,通过网络、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传递肉蛋供给有保障、农食产品供应充足、物价水平总体平稳等信号,消除群众恐慌情绪,引导群众保持理性,不信谣传谣、不恐慌跟风、不扎堆抢购,防止和平抑市场炒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保供措施到位,市场平稳有序。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8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安全工作,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快捷、有序、高效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照德阳市、什邡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新街社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如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社区成立疫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制定出科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方案,明确各操作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和具体责任。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夏培波;

  成员:施英、周丽、刘小娟、何兴、黄益涛、龙兴江、于德红。

  领导小组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预防控制传染病等疫情知识的教育,加强健康防护、知识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项目、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领导小组展开各项工作,达成搞好卫生防疫的合力,共同守护新街社区这片净土。

  二、职责

  各小组要将预防可能出现的疫情作为工作的重点,主要做好扫码、消毒、测体温、做好台账工作:每天上、下班时,必须打开全部门、窗通风;尽量不使用空调。除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工作外,员工要注重个人卫生。

  1、办公室:做好所需的消毒药品,现场处理的防护用品等物资的工作;准确、及时发布发生疫情的信息和疾病预防控制的措施,做好居民防病知识宣传,提高社区居民自我防范能力;认真了解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的疫情情况,做好疫情的宣传工作。

  2、后勤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小组等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确保使卫生防病和医学救护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3、做好市场和公共场所及办公区内的消毒工作,通过宣传、动员、值班值守等方式完成各项防疫工作。

  三、防控措施

  全社区努力提高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区正常的安全生产、生活秩序,具体措施如下: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实行佩戴口罩的制度。

  2、在市场门口及公共场所、商超、药店等设立体温检查点,入内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和登记等。

  3、消毒灭菌。对社区、办公区、公共场所等重要场所及其设备、门把手、卫生间等公共部位每日消毒,及时清理垃圾。

  4、加强冷链食品卫生管理.

  5、卫生间做好消毒通风、清洁卫生工作。

  6、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每天体测3次以上,坚决杜绝体温超过正常值人员上岗。出现体温超过37.3℃人员,及时汇报领导小组并进行隔离观察。

  四、应急对策

  1、疫情一旦发生,应马上上报疫情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时向政府汇报社区出现的疫情,并部署开展疫情处理和进一步防治工作。

  2、领导小组要及时把发生病情的居民送卫生部门进行救治,根据防疫部门的.部署开展疫情的控制工作。

  3、对发生疫情的场所进行消毒处理,并根据疫情的情况建议或强制发生病情员工接触到的居民到医院等卫生部门进行检查,避免疫情的扩大。

  4、疫情发生时,社区要以疫情的防治作为工作的重点,要认真协调应急小组做好消毒等病原体的消除工作,后勤部要做好疫情防治的保障工作。

  5、疫情发生时领导小组要成立专人小组做好员工的教育和消除心理压力及正确引导性工作,确保疫情期尽早过去。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

  储备了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生活物资供应由新街社区与街道富江超市签订供货合同作保障,社区配备小车一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对讲机的方式进行。

  六、责任追究

  实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小组长为直接负责人,其余人员一岗多责。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把疫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本着对居民、自己的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责任、措施不当造成社区传染病疫情扩散传播或对社区人员健康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9

  为进一步加强新华西路办事处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应急能力,做好疫情防控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落实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一般医疗防护物资、应急防寒(防暑)物资采购、储备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指挥部118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结合《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战手册》,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有序的做好辖区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新华西路办事处今冬明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张利俊(党工委书记)

  吴志华(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蔡建勋(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成员:丁娟(党政综合办公室)

  斯琴(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马郝强(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张丰(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

  (二)工作职责

  新华西路办事处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区物资保障组领取、发放物资,购置、保管疫情防控物资。为被管控小区居民提供消杀用品、必要的生活物资(蔬菜、粮油、水果、肉类、蛋、奶等),为慢性病患者代买常用药品。

  三、物资调配

  领取大件物品由办事处130卡车去区应急库房领取,领取后直接发给各核酸检测点,小件物资由公车领取放回办事处一楼玻璃房,领取人马郝强,各监测点分别派人来办事处领取,台帐记录:丁娟,物资发放:斯琴、张丰。

  四、物资库存情况:工区库房和四楼库房清单附后。

  社区常备物资喇叭、额温枪、消毒液、喷壶。

  五、疫情防控紧急情况下物资保供方案。

  疫情紧急状态下,居民通过拨打电话或微信群填报的`方式提出购买需求,社区工作人员记录居民的需求,填写采购单,统一报送至社区统计组长,再由社区统计组长将物资采购单通过微信发送给保供超市,超市为社区安排一名收银员,随同车辆将货物配送至小区门口,统一完成收复款,再由社区工作人员将物资送到居民家中。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更关系特殊时期社会和谐稳定,对有力有序防控疫情具有重要意义。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保供稳价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实施好相关工作,全力以赴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任务分工

  强化价格监测预警。

  在落实好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日监测、日分析、日报告”制度基础上,密切关注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动态。加强预测预警分析,加大监测频次,提升价格监测信息公开频率,及时发布各类监测预警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加大市场巡视力度,如遇重大价格变动等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委领导送有关情况。

  强化供求调度。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油肉蛋菜等生产生活物资以及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控应急物资供求调度、产销衔接等工作,一旦发生货源短缺或短暂脱销,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指导企业及时补充货源,保障市场供应。配合商务部门继续做好储备冻猪肉投放工作,全力保障医院、学校等重点单位猪肉市场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充分发挥冻猪肉投放的市场调节作用。

  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市统一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后,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强化市场价格监管。

  协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价格秩序维护,加密市场巡视频次,扩大巡视范围,特别是及时发现防控应急物资销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涉价问题。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从严快处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市场供应紧张的`防疫用品、大幅度提高销售价格、串通涨价以及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强化舆情导控。

  积极开展正面宣传,向社会各界传递“菜篮子”“米袋子”“油瓶子”等供给有保障、价格总体保持在合理区间等信号,引导群众理性消费,消除群众恐慌情绪,防止和平抑市场炒作,营造良好价格舆论环境。及时处置各类负面舆情,第一时间澄清虚假信息和不实报道,切实有效杜绝负面舆情产生的“次生灾害”。

  强化协同配合

  统筹好各方资源力量,强化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既要深入一线,充分了解重要民生商品产供储销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又要积极配合经济信息、农业农村、商务、医保等部门,全力做好重要商品和物资生产及市场供应。

  三、组织保障

  1.成立疫情防控期间重要商品和物资保供稳价工作领导小组,刘木平任组长,李晓燕、王芳、邓世庆任副组长,王洪波、叶文科、何绍华、周三杨、张雷、王静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组,办公室主任由王芳兼任,王静为成员;价格监测组组长由邓世庆兼任,王洪波、何绍华、周三杨为成员;供给保障组组长由李晓燕兼任,叶文科、张雷为成员。

  2.严把信息关口,及时报送信息。除上级主管部门正常业务外,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测组、供给保障于每日下午2点之前分别将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信息和供给保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按相关要求统一报送。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11

  为应对新冠疫情发生时封控区的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户,有效保障我镇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配送流程。重点制定好疫情发生时生活物资如何从集中配送点分送到户的工作路径、联络机制、分配方式等流程,确保生活物资能顺利配送到居民手中,有效保障当地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二)突出重点环节。设置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存点,如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负责存储和接收物资;各村根据小区、组、户数等实际情况,每个村设置1个以上集中配送点,负责分装物资;各组合理配备志愿者数量。

  二、组织领导

  指挥长:xx

  副指挥长:xxx

  成员:xxx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摸清人员情况。镇政府组织辖区内各村,以村为工作单元,通过网格摸排方式提前对辖区内居民信息进行收集、登记,至少包括居民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具体到门牌号)和联系电话,提前摸清人员信息。

  (二)规划集中配送点和组织配送力量。疫情发生时,生活保障物资由镇储存点(超市、便利店、临时仓库等)迅速运往村里的集中配送点,再由集中配送点按照合理标准进行分装,志愿者根据服务的区域到相应集中配送点领取物资,进行配送到户。

  1.合理确定集中配置点数量。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合理安排各村需要设置的集中配送点数量,用于临时存放、分装物资。

  2.科学选取集中配送点。以村为单元,充分考虑到各组的户数和区位分布等,选取配送点位置。充分利用村里小卖部、物业用房、空旷场地等,搭建临时帐篷、备桌椅、设登记处,设置一米安全线,按要求对配送点周围环境进行消杀,设置醒目标识牌。

  3.有效配备配送人员。以村为单位,利用网格,用好联户长和志愿者,按组合理配备配送员数量。每个村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规划人员及工作流程,明确安排接货人员、卸货人员、配送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对于交通不便、道路较远的`农户,在实际分配配送人员时,要适当予以倾斜,确保配送力量有一定充裕度,确保封控村生活物资配送到户。

  (三)严格执行封控区配送流程。封控区的生活必需品配送实行套餐制,主要品种为米、油、蔬菜、肉类等生活必需品,并明确价格。按照足不出户原则,物资送达配送点,由配送点负责人进行清点登记,并联系户长和志愿者在做好个人防护情况下送到每家每户门口,配送员离开后居民方可开门领取,避免与配送人员直接接触。

  (四)提前做好动员宣传准备。要做好“前期准备”宣传工作,主要宣传配送流程、集中配送点位置信息、集中配送时间段等,让群众了解到各种配送信息、配送方式,提高实际配送效率,减少矛盾纠纷。

  四、工作要求

  (一)做好值班值守。要坚决落实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根据应急预案,按程序及时启用生活物资配送方案,保障新冠疫情期间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村、各网格微信群、村委会小喇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缺少物资不要慌,蔬菜到了不要抢,安心在家等配送,确保疫情期间能让广大人民群众安心居家防疫。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12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为新冠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及时消除疫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第五版)的通知》(内防指发(20xx)38号)、《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实施方案(第二版)的通知》(呼防指通(20xx)103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呼和浩特市现场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综合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呼防指通(20xx)107号)及《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呼卫健字(2022)10号)的要求,经委领导研究,制定我委《医疗防护物资保障应急预案》。

  一、工作与原则

  1、统一领导,统筹管理。医疗防护物资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保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应对疫情相关医疗防护物资的应急保障工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工作实行统筹管理。

  2、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体系,提高疫情应急处理能力。在发生疫情时,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充分供应。

  3、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医疗防护物资储备清单。做好人员、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定期开展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演练,保证应对突发疫情时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的效率。

  二、储备规模

  县疾控中心现有防护物资储备库5间,储备规模可暂时参照防护物资、消杀物资、检测试剂等物资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防护用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含提取和扩增)实物储备量要至少满足辖区内一轮全员核酸检测需要(10:1混样检测)、同时与供货商书面协议约定储备多轮物资,疫情突发时能够紧急调购到位,确保物资库存每天能至少持续两轮全员核酸检测。

  县医院配备一个急救药品库和一个防疫物资储备库。急救药品可满足常规医疗救助需要,并根据救助需求动态调整药品可随时满足救助需要。防疫物资可满足医务人员一个月需求量,并依托现有医药储备企业签订合同,24小时可进行及时补充。

  三、调拨流程

  1、县疾控中心需保证在疫情出现时,全力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紧急调用程序,由专人负责,及时保证全县物资调拨工作。

  2、各单位需要申请调拨医疗防护物资,可向县卫健委提出申请,医疗防护物资可按照委出具的物资调拨单在县疾控中心办理出库手续,到指定位置领取物资。

  3、紧急情况下,准备好物资调拨车辆,随时按照需求调拨物资,并且实时监控医疗防护物资配备情况,如出现短缺马上补充解决,如县域内不能及时补充紧缺物资,可向市级申请调用库存物资及时补充。必要时可按照县领导批示意见先领取物资后补手续。

  四、加强数据统计

  建立准确、清晰的储备量、需求量等医疗防护物资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加强对储备物资储备数据的动态管理,健全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台账,及时补充更新相应物资,并及时变更报表,确保有紧急情况发生时,可按照数据报表准确调拨物资,为县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其他事项

  1、根据本机制要求,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监管,继续完善医疗防护物资应急保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2、未按照本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储备或使用医疗防护物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疫情期间物资采购方案13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切实发挥应急救灾物资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应对突发疫情防控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工作中提供强有力支持,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预案编制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生命重于泰山。依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于疫情防控工作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18号)《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疫情应急物资调配使用工作的通知》(浙应急减灾〔2020〕21号)《宁波市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甬防办〔2020〕99号)《宁波市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操作指引》(甬防办〔20xx〕4号)《关于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甬减灾〔2020〕9号)要求,以建立统一指挥、综合协调、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的应急物资保障储运体系,提高救灾物资调运中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为目标,制定本预案。

  二、响应程序

  本预案应急响应,结合疫情防控发展态势和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情况,并根据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防控领导小组”)的指令,本市范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疫情防控期间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出现短缺时,在市减灾办的指令下启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一)健全制度,科学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是应急管理预案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减灾办日常管理工作,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实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应急响应保障工作。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调拨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明确责任人及调拨权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

  (三)常备不懈,依法规范。及时做好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的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储备物资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

  (四)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保障,及时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映灵敏、快速有效,保证非医疗应急救灾储备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四、组织保障

  在市减灾办领导下,成立应对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组(以下简称“保障工作组”),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指挥中心、协调处、防汛处、火灾防治处、地质地震救援处、信息中心处室负责人为副组长,处室相关人员为联络员。保障工作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职责由应急管理信息中心承担。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相关议事机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调拨使用工作,以及相关方面人员、运力、财力保障。

  (一)保障工作组职责:

  1、提出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2、提出应急救灾储备物资的调动、严重紧缺物资的计划采购、物资使用和回收管理等重大处置措施;

  3、协调发改委、财政、交通、公安、商务等相关部门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计划采购、运力保障和物资供应工作;

  4、提出对外新闻发布方案;

  5、提出其他重大事项。

  (二)办公室职责:

  1、执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决定,及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保障工作落实;

  2、组织信息收集、传达、通报、发布工作;

  3、检查督导相关物资储备部门和物资使用管理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

  4、对应急救灾物资的调动、使用效果进行总结,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完成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员组成:

  组长:

  许武松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组长:xxx

  联络员:

  戴亭肖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干部

  庄水彬市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四级主任科员

  杨靖超市应急管理局协调处干部

  陈达洁市应急管理局防汛减灾处三级调研员

  郦炎市应急管理局火灾防治处副处长

  李志海市应急管理局地质地震救援处干部

  邵辉市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信息中心干部

  五、应急物资准备

  (一)加强应急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提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清查,协调市发改委做好应急保障准备,协调交通、公安、商务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和供应。精准做好账篷、棉大衣、应急生活包、行军(折叠)床等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的统筹调度,最大限度提高物资使用效率。统计汇总各区县(市)应急物资准备情况,建立上下联动机制。加强储备物资盘查、清点,对过期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

  (二)加强社会力量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充分利用各超市经营库存,进一步整合物资储备。对本市紧缺且缺乏生产能力的物资,应当在保证一定数量储备的基础上,与市外建立畅通的物资调剂供应的渠道,以便需要时能够迅速从本市外调入所需物资。

  (三)健全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利用省减灾救灾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物资储备体系,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商,做好物资储备数据库的维护工作,并根据应急情况变化及时调整物资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更新年限等,切实保障所需应急储备物资的及时供应。

  六、响应措施

  (一)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救灾物资监测。建立应急救灾物资监测机制,各区县(市)、乡镇(街道)作为监测点,加强对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监控,收集供求信息,分析预测需情,并及时向政府和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应急救灾物资保障重点大规模社区新冠核酸筛查采样点、临时隔离区、临时救护区等功能区,以及一线执勤人员及医务人员需要。

  (二)做好应急救灾物资调拨配送。本预案启动后,保障工作组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及时收集信息,在第一时间内报送,保持物资储备信息网的通畅。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掌握物资流动状况,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情况,确保物资按要求安全送达。

  (三)加强应急救灾物资使用管理。应急救灾物资调拨严格按照《浙江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宁波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物资调拨使用规程(试行)》相关规定逐级申请,首先使用本级储备应急救灾物资,在本级物资全部使用仍无法满足应急需要时,申请调拨上一级物资,并及时向市发改委、市财政协商,有针对性进行紧急采购,跟进补充紧缺物资。紧急情况下,根据疫情重点地区的需求,及时统筹调度下一级应急救灾物资进行调拨支援。及时掌握使用动态,做好应急救灾物资回收管理,严禁救灾物资损坏、流失。

  (四)应急救灾物资响应要求。在接到疫情防控非医疗应急救灾物资需求指令后,迅速组织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调运,准确及时地将救灾物资安全运送到灾区。确保调出物资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确保足额调出救灾物资,市内调运在4小时内送达受灾地,市外调运12小时送达。

  保障工作组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工作纪律要求,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减灾办的统一安排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凡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七、附则

  本预案由宁波市应急管理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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