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时间:2024-08-28 23:07:08 方案 我要投稿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地下管线的管理,摸清全镇地下管线基本情况,查出地下管线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全镇地下管线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普查,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并进行彻底整治。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镇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均属本次整治范围。具体责任区域划分:

  (一)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由镇级相关部门配合区级相关部门进行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城市规划区外的城镇规划区,由镇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由各村(社区)负责组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二、责任单位

  我镇辖区范围的各燃气、供水、污水、雨水、电力、通信、广电、长线、高压油气(管道输送)生产经营企业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

  各村(社区)、村建中心、安办、经发办、治理办、水利站、宣传文化中心等部门为本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责任单位。

  三、整治内容

  (一)摸清家底。各责任主体要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的地下管线形成普查平面图(包括座标、标高、规格、材料、建设年限等)。

  (二)排查隐患。各责任主体要排查管线是否存在隐患并形成隐患排查报告。

  (三)隐患整治。各隐患点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制定整改进度计划,开展整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机构。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各责任主体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负责本次地下管线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时间要求。各责任主体必须在20xx年1月6日前制定本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具体实施方案,排出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时间表。按照“边排查边整改”原则,分层次分区域,按照轻重缓急,1月28日前完成重大安全隐患整改,2月25日前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整改,3月25日前完成基础数据收集形成图谱资料档案并上报纳溪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同时报送镇村镇建设中心及各行业主管部门。

  (三)确因技术、工程原因,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各责任主体要确定专职人员值守,并委托专业机构制定隐患排除方案,及时整改,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四)各责任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合作,按照划分的职责范围和各自职责,严格督促辖区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地下管线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五)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同责。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主体一并联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必须亲临一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工作情况报镇地下管线安全隐患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2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舒政办明电〔20xx〕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等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排查范围。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原则,各村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已排查过的农村房屋安全性开展“回头看”排查,确保不漏一户。重点排查用作经营性房屋安全情况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

  (二)工作内容。以村为单位按房屋所属行政区域开展,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判定房屋等级,排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风险的农村房屋,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各村行政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前期摸排过的房屋)开展安全排查。

  (二)重点排查。20xx年8月20日前,对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三)重点整治。20xx年底前,对排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性房屋以及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建成区范围内所有房屋(包括纳入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房屋)开展重点整治,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全面整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按照村两委包组分工,全面、有序、无死角推进排查工作,对排查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把握不准的问题,以村为单位直接同镇集镇办进行沟通,以便统一口径上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村要立即责成产权人,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和停止使用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房屋鉴定表及整改方案8月15日前报镇集镇办。

  (二)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房屋开展安全性评定,对极少数难以评定等级的房屋,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由镇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以村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建立整治台账。各村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分类集中整治。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上要拆除重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是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山七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村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亲自落实,组织排查力量,全面开展排查。

  (二)加强部门协作。充分发挥镇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镇直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开展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配合各村开展排查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其中镇集镇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农经站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宗教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中心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镇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镇社事中心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严把整改质量。房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要引导产权人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农村工匠参与建设,住建部门将定期开展质量巡查,确保住房安全。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3

  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自治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吸取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新疆乌鲁木齐“11·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结合《全旗冬季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旗安委会决定从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在全旗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汲取各类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自治区53条配套措施、全盟74条工作要点以及我旗71条具体任务要求,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解决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全旗安全产大检查、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战的基础上,聚焦年终岁尾、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重要环节、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围绕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燃气、自建房、工贸、消防等重点领域,“查隐患、防事故、保平安”,通过源头管控、规范管理、深化排查、严格监管等手段,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面遏制较大事故、大力防范一般事故。

  三、工作任务

  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结合季节特点,盯住重点、抓住关键,从严从细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抓好以下领域安全防范工作。

  (一)消防领域。严格按照《全旗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逐项任务落实。集中力量逐家逐栋排查住宅小区、沿街商铺、劳动密集型企业厂房,针对同一时间容纳30人以上,从事制鞋、制衣、玩具、肉食蔬菜水果等食品加工、家具木材加工、物流仓储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经营储存场所和员工集体宿舍等,坚决整治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擅自改变厂房用途、违规采用夹芯彩钢板、堵塞安全通道等突出隐患。深化餐饮娱乐、商住混合楼等重点场所消防综合治理,特别是年久失修的大型建筑、人员密集的特殊场所。持续抓好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场所火灾防范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加强醇基燃料生产、经营、运输、存储及使用各个环节安全监管,全面防范醇基燃料火灾事故。(牵头部门:旗消防救援大队,配合部门:旗公安局、住建局、市监局、民政局、商务局、教育局、应急管理局、文旅、民委,以下任务均涉及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不再逐一列出。)

  (二)矿山领域。紧盯大班次、大采深、灾害重等高风险矿和停产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严防超能力、超强度突击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产煤大区、地下大矿、重点尾矿库,坚决整治违法违规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的矿山,加速推进矿山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改造。(牵头部门:旗应急管理局、工信局。)

  (三)危险化学品领域。加强罐区、气柜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控,动火等特殊作业实行升级管理,严格执行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等冬季防护措施,严格把好现场验收、员工岗前安全培训等关键环节,严防仓促开工引发事故。牢牢盯住储罐集中区、重大危险源,在特殊时期、特殊天气、特殊场所,动态升级特殊作业管理措施,决不能让小火苗变成大灾难。(牵头部门:旗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旗工信局、公安局、市监局。)

  (四)交通运输领域。加强雨雪、冰冻、团雾等灾害天气交通安全管控,加强“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车”、牧区客运、桥梁隧道、客运枢纽场站安全监管,打击“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狠抓铁路运营安全,严防事故。(牵头部门:旗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

  (五)房屋市政及燃气领域。盯紧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等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深查彻改燃气管网全链条安全隐患,老旧化严重的要抓紧更新,缺少报警器的要抓紧安装。持续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和“回头看”工作成效。(牵头部门:旗住建局,配合部门:旗商务局、市监局、消防救援大队。)

  (六)工贸领域。加强钢铁、煤气等高危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完善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安全措施,加快更新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牵头部门:旗应急管理局。)

  (七)森林草原防火。强化基层末端管理,有效防范“小火亡人”问题。完善瞭望监测、地面巡护等立体化森林草原火灾监测体系,加大对重点关键区域隐患排查力度,严格火源管理和野外用火,出现火情打早打小打了。持续开展违规用火等隐患排查治理,坚决杜绝人为重特大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牵头部门:旗应急管理局,配合部门:旗林草局、气象局。)

  (八)其他领域。气象、特种设备、供水、供电、供热、文化旅游、校园、油气长输管道、民爆及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节假日和冬季安全防范特点,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严格停产停工的高危企业安全监管,严把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关,高度关注城乡结合部、规模以下企业、高处坠落、中毒窒息等重点薄弱环节。把疫情防控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人员转运、隔离安置、防疫物资生产等各个环节,精准开展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要持续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重点人群、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针对性,尤其要关注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做好帮扶工作。(牵头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叠加的紧要关头,又临近事故高发的年终岁尾,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很多,稍有不慎就可能发生意外。各苏木镇、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一些行业领域长期不出大事故滋生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始终以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切实把安全生产要求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疫情防控各环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抓细抓实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苏木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必须亲历亲为抓,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把责任落实下去,落到具体岗位和人头。各部门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强化安全监管执法,督促引导企业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尤其是要防范因年底抢工期、抢进度或者复工复产造成的安全隐患。

  (三)严密防范应对自然灾害。各苏木镇、各部门要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寒潮、雾霾等灾害,加强巡查防守,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队伍、物资、装备和避难场所等准备到位,严防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要密切关注灾情变化,及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迅速下拨救灾救助救济资金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温暖过年。

  (四)全面做好抢险救援准备。各苏木镇、各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处突备勤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决不能瞒报、迟报、谎报、漏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枕戈待旦、快速反应的备战状态,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出动、冲锋在前、全力救援、科学施救,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会公众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群众的自救互救及逃生能力。要加强灾害事故舆情监测、研判,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

  (五)加强督导督查力度。各苏木镇、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立即组织开展工作,要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闭环管理,保证按时整改到位。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工作进展(12月9日首报,第二次开始要与上次数据做对比),2023年2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大检查期间,旗安委办及时组织督导督查组,对各苏木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工作部署、落实不力,检查力度不足,隐患排查不到位的随时通报并上报旗委、政府。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4

  一、工作目标

  及时化解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消防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为迎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和分工

  尤古庄镇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陶雷副镇长担任,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李新金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场监管所、中心校、安全办公室、企业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民政办、村镇办工作人员,以及包村干部、各村书记。

  市场监管所负责督导检查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场所和有关集贸市场;中心校负责督导检查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场所;安全办公室负责检查加油站、液化气站、使用液化天然气的企业和镇域范围内的“九小场所”。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检查服装厂、水泥制品和机械加工企业;民政所负责督导检查敬老院;综合执法负责农村建筑施工安全;村镇办负责村大队部建设工程,仓桑路改扩建工程以及1001煤改电输电线路工程消防安全;各包村干部和村书记负责本村柴垛、用电、用燃气、电线设备、供电线路和村小商店安全。

  三、重点检查场所、突出风险和重点整治问题

  1.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等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装饰材料。

  2.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

  3.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5.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火栓能不能正常供水。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7.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经营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工作员工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

  8.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各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9.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制定了消防安全责任制、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知识的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10.用电用火安全。是否定期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贯彻执行用电安全电力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情况;用电、配电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是否老化残旧,在用导线与用电负荷是否匹配;漏电保护、过载保护、接地保护等用电安全保护电器的安装与使用情况;相应资质电工的配备及培训管理情况;临时用电管理情况;动火作业是否按规定落实审批手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11.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灭火器材;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警示标志是否完好;灭火器、消防水带、水箱等灭火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

  12.其他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步骤

  此次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时间为从即日起至8月31日,主要分为以下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各村、各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落实措施清单,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开展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7月25日前)。各村、各部门要组织对本村、本部门,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的部署要求,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8月25日前)。各村、各部门要按照整治行动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整改难易程度及危害后果进行分析研判,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

  (四)隐患清零阶段(8月30日前)。各村、各部门要对排查整治的消防隐患不留余地、限期清零,切实做到“隐患清零见底”。

  五、整治措施

  (一)压实管理责任。镇与各村、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逐级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自主公开承诺。结合“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行动,督促村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活动(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将评估结果、自查自改、消防安全承诺情况书面报告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清理违规存放。仓储企业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必须及时搬离。商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的,必须及时清理。

  (四)打通疏散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打通、拆除、清理,恢复畅通;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拆除;违规搭建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疏散通道的,必须拆除,恢复原状;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

  (五)强化宣传培训。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火灾危险性,大力普及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知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集中组织加油站、液化气站、仓储企业、超市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逐级、分类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灾防范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领导、各村书记要按照“发现问题,扭住不放,解决问题,形成闭环”的原则开展整治行动。

  (二)落实严管措施。各村、各部门要敢于动真碰硬,杜绝监管好人主义,防止宽松疲软,隐患不清零不收兵、责任不落实不放过。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5

  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刻吸取我市“5·16”意外事件教训,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加强我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镇路长办决定从5月底至1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着力实施交通安全监管、源头风险管控、专项打击整治、交通安全宣传等“四大攻坚行动”,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镇、村(社区)综合监管机制,压实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有效排查一批高风险隐患、整治一批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全面消除各类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实现全年“三个下降、一个上升”的工作目标,即:交通事故起数下降、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下降,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同比上升。

  二、组织领导

  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由镇路长办统筹,日常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做好相关工作。镇路长办成立桂头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办公室(以下称“镇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设在镇路长办,负责统筹协调全镇专项整治工作。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一)“人”的方面。

  1.农忙、采摘等用工季节出行人群、驾驶员;

  2.建设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出行人群、驾驶员;

  3.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两客一危”重点车辆驾驶人;

  4.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货车驾驶人;

  5.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换证校车驾驶人;

  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吸毒人员驾驶人。

  (二)“车”的方面。

  1.农村“两违”(违法超员、违法载人)嫌疑车辆,特别是农村集体务工出行三轮车、面包车等6至9座小型客车;

  2.建设工地、劳动密集型企业出行三轮车、面包车等6至9座小型客车;

  3.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两客一危”重点车辆;

  4.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违法行为多发学生接送车辆;

  5.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多次违法未处理货运车辆;

  6.涉嫌拼包车非法营运的6至9座面包车;

  7.5座、7座及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运客车、非营运大客车、“营转非”大客车;

  8.无牌无证摩托车、超标电动车、老年代步车。

  (三)“路”的方面。

  1.全镇电站、水库坝顶道路和河湖堤岸、桥梁;

  2.国省道、县道事故多发和严重安全隐患路段;

  3.国省道积水路段、施工路段等;

  4.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

  5.恶劣天气高影响路段;

  6.急弯陡坡、长下坡和临水临崖路段;

  7.等级公路沿线村道出入口;

  8.校园周边道路;

  9.重点水域及临涯作业区。其中市道安办督办的路口中,涉及我镇的全部纳入整治范围。

  (四)“企”的方面。

  1.农村重点用工单位和场所;

  2.电站、水库业主企业;

  3.建筑工地、大型生产企业等劳动密集型用工单位和场所;

  4.“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运输企业;

  5.校车企业或自有校车的学校;

  6.道路客货运场站;

  7.货运源头装载单位;

  8.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门店。

  (五)“行为”的方面。

  1.无牌无证驾驶行为;

  2.酒驾、醉驾、毒驾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

  3.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4.重点车辆未依法安装GPS等系统逃避监管行为。

  四、主要任务措施

  (一)开展交通安全监管攻坚行动

  1.强化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全镇围绕“人、车、路、企、行为”五个方面,落实本辖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按照“一类一策、一项一策”的原则,精准、全面、及时、彻底整治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镇路长办要提请镇人民政府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风险、困难,加强督导检查。

  2.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按照“每月会商调度、每月统计通报、每月检查暗访”的要求统筹推进,各职能单位按照行业主管责任,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其中,镇水利所加强电站、水库坝顶道路管理;镇路长办加强运输企业管理;镇中小学加强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镇工程办加强城市工程运输企业管理;镇农业农村办加强农机车辆安全管理;镇派出所、交警中队加强执法整治工作等。

  3.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全镇“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校车企业或自有校车的学校,道路客货运场站,电站水库业主单位以及寺庙、景区管理单位,农村集中用工单位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内部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内部工作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强化内部交通安全管理。

  (二)开展源头风险管控攻坚行动

  1.加强辖区交通安全形势分析研判。结合实际,摸排分析本地农业季节性用工的规律特点,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及措施;要针对近年交通安全事故情况,围绕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形势综合分析研判,找准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管理方面的短板不足,细化专项治理措施,逐一详细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挂图作战、销号推进。

  2.加强驾驶人风险隐患治理。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摸排,走访掌握务农务工人员通勤出行情况,并形成集中用工人员场所、通勤出行方式等台账,对存在使用不合格车辆和超员、超载违法行为的,立即督促用工单位进行整改。镇交警中队、派出所、学校等部门强化重点行业驾驶人管理,持续清理A、B证驾驶人逾期未审验、未换证等突出隐患,做好大型客货运车辆驾驶人常态化培训,督促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职业安全教育,杜绝出现“黑校车”、涉校驾驶人资质不全等风险隐患。

  3.持续加强客货运企业监督管理。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要牵头落实重点企业及车辆事故、违法抄告措施,镇路长办督促问题生产经营单位整治。镇工程办、路长办等部门要联合制定城县散装物料车管理工作规范,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加强“两点一线”(即源头点、倾倒点、行驶路线)管理。

  4.全面排查危险路段交通安全隐患。镇工程办、路长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要结合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农村地区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攻坚项目,深入排查治理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提升安全防护水平。镇路长办、水利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部门对辖区内的河堤、大坝、公园、景区、寺庙等内部自建路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一律禁止通行;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集中报告镇人民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增设必要的警示、防护、隔离、禁止通行设施。

  (三)开展专项打击整治攻坚行动

  1.严查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镇政府每月“逢十”组织镇路长办、综合执法大队、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开展一次辖区内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每次行动全镇出动人数100人以上、交通劝导员劝导违法数均达到200起以上,月底要“百分之百”完成上级下达的查处任务。

  2.综合治理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问题。镇政府组织村委、劝导站等力量,深入辖区社区、农村以及物流配送、快递、外卖企业开展入户调查,摸清辖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和驾驶人底数,建立源头管理台账,点对点提醒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无牌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法律责任,告知注册登记、领取驾驶证的方式渠道。全面排查基础上,建立户籍化管理台账,杜绝无证无牌和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

  3.常态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开展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百日行动”,严查无牌无证、违法载人、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突出违法行为。镇路长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加强对成品油销售企业和摩托车维修企业的监督指导力度,在全镇所有加油站、维修企业入口处显著位置张贴告示,拒绝为无牌摩托车提供加油和维修服务,切实做到无牌车辆“断油断修”。

  4.严管国省道路交通秩序。全镇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国省道设立执勤点,依托交警执法点、治超站、农村劝导站等加强定点检查与路段巡控,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农用车辆、摩托车(含三轮)、电动自行车等重点车辆,严查酒醉驾、摩托车重点违法以及大客车和大货车疲劳驾驶、超速行驶以及货车超载、违法载人等重点违法行为。

  5.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控。统一行动日期间,围绕农村公路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辆违法载人、摩托车驾驶人不戴安全头盔等重点违法行为开展查处行动,镇政府要牵头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农业农村、农村派出所、辖区交警中队等力量全面参与到整治行动中,行动日镇交警中队根据上级任务指标完成任务。全镇劝导站劝导员要全部上岗上勤,重点加强发现、劝导、制止严重超员、非法载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每个劝导员劝导不少于50起交通违法行为。

  (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攻坚行动

  1.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在辖区内公路沿线增设标志、施划标语或悬挂横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要将近期交通违法、事故典型案例制作成图文、视频资料,通过各类媒体广泛传播,大力宣传农村乡道安全行车、出行常识。结合农村地区、国省道宣传阵地建设要求,开展无摩托车事故的平安村居创建活动,打造一批“零摩托车事故平安村居”。

  2.构筑农村交通安全宣传阵地。推进辖区所有行政村宣传阵地建设,开展“一宣传栏一标语”农村地区阵地宣传,各镇至少打造一个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各镇每月应完成本辖区行政村“一宣传栏一标语”建设总量的10%,20xx年底前,85%以上的行政村要推行“一宣传栏一标语”,国省道示范路沿线所有村庄要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推进。开展全镇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是镇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是深刻吸取“5·16”意外事件教训,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稳定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居)委、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领导要亲自组织部署,强化工作举措,根据实际研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切实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确保全县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镇路长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对涉及多个部门负责的工作任务,要定期协商、联合推进,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应急联动等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逐项做好工作推进,确保抓出工作成效。

  (三)加强沟通,强化信息报送。我镇要与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加强沟通联系,定期反馈综合工作进展情况,相关事故信息要按规定如实录入系统,严禁弄虚作假。我镇要确定工作负责人、联络员,于5月31日前将相关信息反馈至县专项办;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形成整治工作清单;期间每周向县交通安全整治专项办报送工作进度。于11月28日前向县专项办报送工作总结。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6

  为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形势平稳向好,根据市道安办《关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岩道安领导小组〔20xx〕3号),结合龙岩交通运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疫情防控、道安综合整治工作两手抓,紧盯事故多发易发重点企业、重点人、重点车、重点路、重点违法,通过持续开展全方位、分步骤、多层次的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货车超载超限、“非法客运”,集中消除一批重点风险隐患,进一步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督促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伤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

  二、工作步骤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隐患、制定清单(即日起至4月25日)

  (一)深入部署,广泛发动。组织学习、动员部署,学习领会贯彻省、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树牢“隐患不除、事故难防”的安全发展理念。

  (二)全面摸排,制定清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市公路部门,结合辖区行业实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三)滚动摸排,即排即整。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出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化解风险(4月26日至6月15日)

  (一)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第一阶段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治,达到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

  (二)序时整治,封堵漏洞。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严防固守(6月16日至10月31日)

  (一)检查验收,落实整改。认真组织检查验收,通过“找茬挑刺”形式进行严格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的方法,随时进行抽检,确保隐患得到彻底整改。

  (二)加强调研,检视指导。适时组织人员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等进行跟踪督促,通过调研、检视指导,着力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炼、建章立制(11月1日至12月15日)

  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积极做好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先进经验做法推广和报送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深入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督促指导

  1.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通过认真摸排和梳理,确定国省道、农村道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

  2.制定措施,督促指导。对确定重点督促指导的区域、道路,制定“一路一策”等具体措施,并强化督导力度,推动整改措施、安全防护到位,全面解决涉及车辆坠崖坠水、“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等易发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所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

  (二)集中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检查指导帮扶

  通过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

  重点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

  重点隐患。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确定隐患重点企业。

  指导帮扶。将隐患重点企业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检查指导帮扶对象,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指导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

  1.重点车辆。突出围绕严防“病车”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渣土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

  2.重点驾驶人。突出围绕严防“病人”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并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按有关规定整改到位。

  (四)集中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团雾雨雪冰冻和事故多发等路段的安全隐患。

  1.重点推进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20xx年已列入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涉及交通部门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段37处,各整治责任单位要迅速组织部署实施,落细落实各环节隐患治理措施,全面消除道路风险隐患,确保在12月1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加快完成“五有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要求,认真抓好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建设完成率达70%以上。对已整治和建设的路段、路口要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

  3.持续开展道路隐患滚动排查。认真对20xx年度上报省市为民办实事的路段要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等因道路原因导致事故多发或存在行车危险的交通隐患,组织专家和长期从事交通管理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实地复核,确保上报路段隐患原因明晰、整治措施准确、责任部门清楚;根据当地政府部署,开展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排查工作,确保各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的完善。

  4.推进“四好”公路建设,提升道路安全设施保障。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

  5.强化公路桥隧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以公路隧道,特别是交通流量大和通行“两客一危”车辆较多的隧道、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隧道为重点,进一步排查整改安全设施不全以及影响隧道设施使用、安全运营的关键问题。加强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集中优势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积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两客一危”车辆、公路“滴洒漏”等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

  (六)集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确保专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倒查追究责任。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4月15日前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每季度末月20日报季度阶段性工作小结,12月15日前报工作总结,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市局安监科。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7

  为全力歼灭和清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保障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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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工作步骤

  本次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15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隐患、制定清单(3月12日至4月1日)

  (一)深入部署,广泛发动。

  (二)全面摸排,制定清单。各村、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国土所等部门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属地管理和工作职责,结合近年来辖区的安全情况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提出对策措施,倒排整治时间,为整治工作打牢基础。

  (三)滚动摸排,即排即整。各村、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国土所等部门根据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控存在的安全隐患,对临时出现的安全隐患按照大排查大整治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化解风险(4月1日至6月15日)

  (一)及时整治,消除隐患。对第一阶段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对照清单、逐点梳理研判,落实防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治,达到消除隐患。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治到位的,要采取临时应急防范措施,确保车辆安全通行。

  (二)序时整治,封堵漏洞。根据安全隐患整治的程序要求,对已摸排出来的安全隐患倒排整治时间表,并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努力做到“隐患穷尽、问题归零”。

  第三阶段:查漏补缺、严防固守(6月16日至10月31日)

  (一)检查验收,落实整改。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属地原则,

  针对整治完成的隐患,镇政府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严格的检查验收,对整治工作不够到位的要提出进一步整改要求,并通过“回头看”的方法,随时进行抽检。

  (二)加强调研,检视指导。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进展情况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事故易发区域、企业等进行跟踪督促,通过调研、检视指导,切实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抽检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风险隐患是否遗漏新生等,进一步巩固排查整治成果

  第四阶段:总结提炼、建章立制(11月1日至12月15日)

  (一)总结提高,建章立制。镇政府和各村及镇直各有关部门在全面总结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摆反思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牢固树立长期作战思想,积极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效能、治理效能。

  (二)创新管理,优化机制。镇政府将根据各村及各有关部门在风险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取得成效突出、管理创新、优化机制等先进经验做法及时向各地推广。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深入事故易发多发区域和路段督促指导

  1.分析研判、确定重点。全面分析研判辖区交通安全形势,通过认真摸排和梳理确定事故总量大的村,以及国省道、农村道路、高速公路事故易发多发的路段。根据20xx年各村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20xx年平均数同比升降情况,确定溪东村为事故重点村。

  2.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溪东村要把握辖区内事故特点、规律,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重点排查清理重点车辆、驾驶人隐患及道路风险隐患,确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

  (二)集中深入重点运输企业检查指导帮扶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要通过深入辖区运输企业,支援、指导、帮扶企业做好疫情防护和安全复工复产。

  1.重点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

  2.重点隐患。严查“黑客运企业”,及时抽查、检视企业防控疫情、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动态监管措施落实情况,以及企业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标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的车辆和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未清零等,推动“两客一危”、公交等重点营运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督促企业落实乘客座位安全带完好性检验,确定隐患重点企业,并向镇政府报备。

  3.指导帮扶。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应将隐患重点企业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检查指导帮扶对象,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建立企业隐患清单,指导督促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隐患整改,严防企业“带病”生产。

  (三)集中排查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

  1.重点车辆。突出围绕严防“病车”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交管,派出所、村建、应急等部门全面排查“两客一危一货”、“营转非”大客车、渣土车、校车、农村面包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未报废和违法未处理情况,建立重点车辆隐患清单,加大催检力度,加快淘汰报废“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严查“黑客车”。

  2.重点驾驶人。突出围绕严防“病人”上路作业,加强安全监管和动态监管。派出所、交管等部门督促企业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摸排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审验、换证、满分学习等情况,落实禁驾人员公布、记分临界短信提示等措施,及时推送告知提示,并建立重点驾驶人隐患清单,推动实施整改。

  (四)集中排查治理道路风险隐患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滚动排查整治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马路集市、团雾雨雪冰冻和事故多发等路段的安全隐患。

  1.重点推进为民办实事道路隐患整治项目。20xx年全镇已列入省、市、县、镇为民办实事项目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路段2处,镇交管站、派出所要迅速组织部署实施,落细落实各环节隐患治理措施,全面消除道路风险隐患;镇政府应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促作用,统筹指导各部门推进隐患整治工作;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等单位要各自负责好本领域道路隐患整治项目工作,定期梳理工作进展,加强对隐患完成整治路段的日常维护,确保在8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2.扎实推进临近池塘、水渠道路隐患的整治。对溪北已经排查列入整治的农村地区临近池塘、水渠隐患道路1处,要在8月30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对尚未完成的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3.加快完成“五有工程”建设。认真抓好国省道沿线村居主要出入口交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的建设,确保年底前建设完成率达70%以上。对已整治和建设的路段、路口要逐段逐点建立隐患清单,并督促做好有关路段安全防护及警示提醒。

  4.推进“四好”公路建设,提升道路安全设施保障。交管站要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集中排查通行客车公路、旅游景区周边及新硬化路面的安全隐患,推动增设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推动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加装中央隔离设施。

  5.强化公路桥隧安全管理,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以普通公路、高速公路长隧道、特长隧道、交通流量大和通行“两客一危”车辆较多的隧道、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隧道为重点,进一步排查整改安全设施不全以及影响隧道设施使用、安全运营的'关键问题。加强桥梁日常管养和定期检测,大力推进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完善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集中优势严管严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所、交管站等部门应积极开展客运车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以及高速公路“滴洒漏”等专项整治,组织法定节假日、周末以及大型活动期间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严查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货车违法载人、农村校车、面包车严重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学校、派出所开展校车和学生骑乘电动自行车等专项整治,督促学校、校车企业加强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监管,严禁未满16周岁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严查“黑校车”、“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载运学生上下学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派出所、交管站开展渣土车专项整治,加强渣土车动态监管,严查渣土车超速、超载、闯禁行等违法行为。交管站、派出所开展“两客一危”车辆专项整治,加大对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及重要公路路口的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两客一危”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推进联合治超,依法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派出所、农机站开展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查处、坚决遏制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派出所部门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

  (六)集中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曝光力度

  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对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运用“农交安手机APP”;深入开展交通安全“七进”宣传活动,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及农村客运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及镇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具体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切实做好组织实施、检视指导、协调督办等工作,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强化协作配合。镇道安领导小组要主动协调派出所,交管站、村建站、学校、应急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共同分析研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互通情况、形成合力,适时联合开展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和道路交通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提升风险隐患应对能力。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村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好职、尽好责,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边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予以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督办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予以责令限期整改;对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引发伤亡事故的,要约谈涉事地区和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倒查追究责任。镇效能办视情况组织人员进行督导并通报。

  (四)严格信息报送。各村及县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报送。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8

  近期,湖南省发生“3·22”交通事故导致26人死亡28人受伤,曲靖市会泽县内渝昆高速相继发生“3·23”事故,4月14日,我县坡头乡辖区发生一起较大交通事故。为认真汲取各地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准确把握我校当前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贯彻落实好4月1日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县政府办下发《建水县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政办发)及建水县教育体育局下发《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建水县教育体育系统20xx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建教体发〔20xx〕59号)文件精神,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30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强化监管措施,抓住关键环节,堵塞安全漏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精准发力,重拳整治、严肃惩处,上下联动、不留死角,从严惩戒并通过媒体曝光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建水县第九中学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组长及各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负责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分阶段开展工作。

  第一阶段:重点整治阶段,即日起至7月31日;

  第二阶段:落实推进阶段,8月1日至10月31日;

  第三阶段:督查问效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四、工作措施

  (一)落实责任,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

  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和形势研判,剖析原因,查找问题,对校园及周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认真梳理后,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分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责任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强化事前预防,强化安全防范。

  针对私家车日益增多的情况,学校将进一步规范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同时,要加强对本单位驾乘人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氛围

  1、要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交通事故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专项整治各阶段工作重点,借助校园广播、墙报、主题班会、《给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形式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督促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遵守“六不六要”和“五不五要”,即针对中学生突出宣传“六不六要”(六不: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⑤不乘坐超员车辆,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六要: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④走路要走人行道,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

  随时关注工作进展,大张旗鼓地宣传交通法规及安全驾驶、安全出行常识,提高全社会文明素质,增强师生自我防范意识,从源头上减少交通事故隐患。

  2、规范并强化日常监管。学校要切实加强家长接送学生车辆的日常监管;严禁车辆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杜绝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作为校车。如有发现接送学生没有营运资格、没有进行登记的车辆以及其它危害学生交通安全情形的`行为或隐患,学校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教育、交通部门进行处置。

  (三)完善交通设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要在全面深入排查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的基础上,对排除中发现破损、缺漏和不规范的交通设施以及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或整改存在困难的,应通过各级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并提请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限期予以整改。特别是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合理规划停车泊位,科学实施停车管理,加强拥堵路段疏导,着力解决接送学生车辆停车难问题。

  (四)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化宣传教育

  1、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学校聘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请官厅派出所深入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真正让交通安全常识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通过学科渗透、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地方课程、专题讲座,充分利用墙报、黑板报、校园广播及班会、队会、国旗下讲话、安全演练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将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贯穿于整治工作全过程。整治活动期间,学校将结合交通事故案例对师生开展一次交通安全教育。

  2、着力做好学生安全乘车劝导和交通疏导工作。学校要摸清学生家庭居住分布情况,掌握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了解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情况,及时将车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当地教育、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学校要安排保安、执勤教师等在校门口及重点路段维持交通秩序;要反复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违法行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3、重视抓好学校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广泛宣传开展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工作成效、创新举措,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沟通,坚持正面舆论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深入报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及家长对整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要重点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五)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监管

  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清理整治学生接送车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规范学生接送车辆审批制度,严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每学期开学初,联合对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排查梳理,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辆基本情况,健全完善学生接送车辆档案,切实做到“分类建档、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通过摸排,对学生乘坐违章违法车辆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规范接送学生车辆运行秩序,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

  (六)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制度

  联合官厅派出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各项交通安全管理措施,每学期开学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我校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管理对策措施,认真指导和督促各班级落实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9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学校安全隐患专项行动,进一步增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扭转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工作形势,努力排除自然灾害、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火灾、交通事故、溺水等容易引发师生群死群伤重大恶性事故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二、工作重点

  1、消防安全条件。主要包括: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学校重要设施、场所的安全状况。电体育器材等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情况。

  3、校园周边治安安全状况。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情况。

  4、校舍安全状况。校舍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5、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排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6、食品卫生安全状况。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三、工作安排

  (一)时间:此次安全隐患专项工作自20xx年12月10日起,至12月20日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从12月10日至14日为动员布置阶段。结合实际,建立机构,制定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召开全校师生大会动员宣传,发动布置。

  第二阶段:从12月15日至20日为排查整改阶段。要按照排查要求,对本校各类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清理。排查出的每项安全隐患要说明隐患的基本情况、整改建议或措施。

  (二)人员及排查要求:见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是认识上要进一步提高。要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整改要进一步到位。要按照整治重点内容进行排查、清理,排查出的.每项安全隐患要按时进行整改。

  三是安全措施要进一步落实。要重点防范消防事故、交通事故、食品卫生事故等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领域。

  四是监督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加强对学校的隐患排查的监督检查,组织力量进行督促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0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成乐高速“11.21”、成南高速“11.23”等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公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市、县交通运输局部署,结合公路养护行业特点制定本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公路养护行业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两会”、元旦和春节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排查时间和范围

  从20xx年12月5日开始至20xx年1月5日,集中30天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我局所管养的国、省干线、县道、旅游公路、所有桥梁、养护站及机关住房。

  三、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股,办公室主任由任树同志兼任。

  四、隐患排查整治主要内容

  1、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对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进行全面排查和有效治理,急弯、陡坡、临水不良地质等重点路段治理到位,路测护栏应安尽安,各类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配备更新,保持完好。建立所辖路段日常巡查养护制度,及时处置路面病害和洒落物,完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

  2、桥梁安全管理。对特殊结构和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老旧桥梁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桥梁技术档案,全面落实桥梁的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明确每座桥的'管养单位以及行政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管护负责人,各养护站采取严格的日常巡查管护措施。一时难以治理的桥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交通管制、限行禁行、现场值守等防范措施。

  3、养护作业和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养护作业和在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制定施工作业安全保障方案,科学设置养护作业区,规范摆放限速避让警示标志,加强交通疏导,保证人员、车辆及施工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来抓,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春运交通专项整治”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公路养护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充实具体实施方案。

  (二)严格检查,确保闭环管理。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文书手续,督查、检查、自查、复查都要有检查记录及相关文书,并将检查情况全部录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建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整改、销号全过程管理电子台账,确保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和媒体,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从业人员广泛关注、参与,营造浓厚氛围。

  (四)健全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工作例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和总结报告等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工作情况。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1

  近期,省内外连续发生多起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道路交通事故,尤其是农村地区发生多起群死群伤交通事故,教训十分惨痛。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立即开展各类交通隐患大排查,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严防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切实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把交通安全工作作为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重中之重,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预防事故发生,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三、主要任务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部门和乡镇政府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信息互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公安部门

  1.全力抓好重点车辆和人员风险防控。开展农村地区重点车辆、重点人员(乘坐人)风险隐患排查防控工作,建立基础台账。全面排查农村居民日常外出务工人数、务工企业、外出务工乘坐交通工具情况,深入排查各村未检验、未报废机动车(重点是农村面包车),以及三轮车、四轮电动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底数及是否存在非法载人的风险隐患,是否建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发挥情况,日常交通安全劝导形式等。深入重点用工企业,对企业所有或租赁的重点车辆数量、经常外出的用工人员数量、用工人员出行交通方式、用工人员主要来源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开展针对性宣传警示。

  2.深入开展公路隐患排查整改。参考《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重点对近年来农村地区发生多起交通事故路段、临水临崖路段、平交路口、穿村过镇路段、路侧险要路段、急弯陡坡、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段、“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进行细致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

  3.强力整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结合近期农村交通安全严峻形势,即日起至国庆假期结束,抽调警力下乡进村,在穿村过镇、务农务工出行集中的国省道、县乡道增设执勤站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动态巡查和流动执法,坚决防范“两违”车辆和酒驾醉驾的`驾驶人出村上路。进一步优化交警勤务模式,弥补凌晨、午间、傍晚、夜间查处空挡,严查严管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和7座以上小客车特别是面包车违法超员行为,以及酒驾、超速、无证驾驶和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对近3年内有严重超员、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记录的重点驾驶人、重点车辆列出清单,全部录入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并群发一次短信,开展针对性警示和精准拦截查缉,做到预警就查、露头就打、上路就管。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严格查纠整治货车“三超一疲劳”、运输矿石货车“野蛮驾驶”行为,严管重罚“百吨王”。

  (二)交通运输部门

  1.严格整治道路运输和客运安全隐患。加强长途客运班线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长途客运班线所属企业、省际旅游包车企业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情况;严格省际包车客运标志牌申领和使用,严肃查处异地经营、不按照标志牌载明事项运行、超越许可事项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平台运行、超速和疲劳驾驶处置,以及凌晨2-5时的长途客运线路接驳运输开展情况。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情况,强化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高危货物道路运输管理。重点检查动态监控及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和教育培训管理情况,做好区域间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政策衔接及停车管理。加强客运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全县公交车辆通行防护基础设施不足的跨河桥隧、临崖路段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检查公共汽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教育培训情况。

  2.强化公路路网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在役桥梁隧道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在役桥梁垮塌、在役隧道透水、坍塌及有害气体浓度超标、照明通风和标志不全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农村公路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路面宽度不满足设计要求、缺少标识标线、临崖临水、急弯、高边坡路段及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路面病害,严控各类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实施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加宽工程。加强长陡下坡等重点路段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长陡下坡路段标志标线、安全护栏、避险车道等相关附属设施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路面巡查和养护,强化路网运行监控,配合公安部门强化节假日等高峰时段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渔船检验工作,未经许可的建造、改造渔船不予检验。

  (三)农业农村部门

  持续开展变形拖拉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无证无牌、伪造变造号牌证书、拼装改装、违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高危渔船的登检频度和执法力度,严防“人证不符”等现象。

  (四)应急部门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县级以上挂牌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组织指导协调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定期以县安委办名义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坚持以案示警、以案释法,编制典型事故案例汇编,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制度,将失信信息纳入同级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和安全生产监管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和信用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加强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宣传,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各乡镇各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大局出发,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具体指挥、具体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要综合运用电视、网络、短信、应急广播系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让安全提示最大限度覆盖人民群众。对当前广大农村地区进入采收种旺季,农村集中用工的出行需求,开展严禁乘坐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及超员车辆的针对性安全提示。持续组织开展“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讲,组织人员下乡进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把宣传教育、警示提醒送到田间地头、农民群众身边。

  (三)严格隐患治理和监管执法。各乡镇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不能确保安全的隐患要责令责任单位停产停业整改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要严格监管执法,保持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不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刑事责任追究情形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要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道路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导致事故发生的,坚决问责。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0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属地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有序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进分类整治,消化存量,建立清单化、闭环式工作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完善相关制度,严控增量,逐步建立城乡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摸底。

  1.排查范围。各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确保排查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在继续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排查城中村、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城乡接合部、安置区、疫情隔离场所、学校医院周边、工地周边等区域,突出人员密集、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2.排查内容。各市(区)要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

  3.排查方式。各市(区)要组织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县级复核、市级督导,专业技术力量参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相关技术要求,完成安全隐患初步判定。运用陕西省城乡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逐一归集排查信息。

  4.排查安排。2022年7月底前完成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街道社区(镇村)核查和信息采集,并录入信息平台。2022年8月上旬完成县级复核和市级督导。2022年12月底前对排查信息进行复查确认,完成所有自建房排查摸底。

  (二)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各市(区)要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排查涉及公共安全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守住安全底线。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初步判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加强部门联动,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2022年8月15日前,经营性自建房整治取得实质性成效。

  (三)彻底整治隐患。

  1.建立整治台账。各市(区)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开展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一户一策”“一栋一策”,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依法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通过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性隐患要立查立改,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

  (四)加强安全管理。

  1.严控增量风险。3层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

  2.加强日常检查。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要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组织人员撤离。落实街道、乡镇等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汛期、冻融等特殊时段加强巡查,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3.清查整治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房屋的清查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未取得土地、规划和建设等手续,以及擅自改建加层、非法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且拒不整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不得用于经营活动。省市县设立投诉电话,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举报一经查实,予以奖励。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性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典型违法案例要公开曝光。

  4.建立长效机制。各市(区)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和强化市、县有关部门房屋安全管理职责,充实基层监管力量,依托乡镇自然资源、农业综合服务、村镇建设等机构,统筹加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用地、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审批后监管,督促产权人和使用人落实房屋安全责任,通过部门联动实现房屋安全闭环管理。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鉴定机构应对报告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完善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研究建立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城镇房屋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建设,完善城乡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成立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省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副组长,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编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族宗教委、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省信访局、省政务大数据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厅级领导参加工作专班,并选派1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分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自建房的安全监管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加强经营性自建房监管,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问题,建设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牵头组织建立健全链条监管机制;宣传部门负责用作影院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做好专项整治有关宣传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按职责指导用作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依法加强用作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等相关工作;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学校、幼儿园及职责范围内教育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民爆企业及职责范围内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部门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旅馆的自建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养老机构和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司法行政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完善涉及城乡房屋安全法规、规章和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具体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建议;财政部门负责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予以经费支持;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风险排查;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指导行业汽车站场、码头(渡口)及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等交通运输领域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门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文化和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化和旅游设施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商务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的自建房安全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推动将房屋安全鉴定作为自建房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用作文体场馆的自建房安全管理;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相关文保单位自建房安全管理;信访部门负责做好涉及专项整治有关信访处理;省政务大数据局负责配合做好信息平台建立和运维相关保障工作。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做好本部门所属自建房排查整治。

  (三)加强综合保障。各市(区)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依法严肃追责。要将信息平台建设统筹纳入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省级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给予支持。

  (四)建立“四清一责任”机制。要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治责任、时限和预案。抓住“谁排查”“谁鉴定”“谁整治”“谁核验”四个关键环节,建立完善房屋底数、排查鉴定、隐患整治、核查验收四个“清单”,分级分部门签字确认,建立“责任闭环”工作体系,实现自建房底数清、鉴定清、整治清、核验清。

  (五)强化督促指导。省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成立10个专项督导组包抓督促各市(区),采取查阅资料、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评估,各市(区)要参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典型树立标杆,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各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指导督促专项整治工作,推动纳入同级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

  (六)做好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广泛宣传,使社会各界充分认识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深入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居民房屋安全意识。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使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舆情动态,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强化风险预警和线上线下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保持社会面总体稳定。

  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2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3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重点场所、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使各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保持全区消防安全形式高度稳定,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消防安全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消防安全事故,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和得实效,成立全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德华(行署副专员)

  副组长:付刚(地区安监局局长)

  华云(地区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员:地区公安局、地区住建局、工商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文化和体育局、地区旅游局、地区教育局、地区卫生局、地区民政局、地区民宗委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消防支队防火处,办公室主任由防火处处长谢恩池担任,联系人:刘瑶萌,联系电话:15985685086,负责整治行动期间的综合协调和信息收集工作。

  三、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

  (一)排查整治的范围。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三合一”场所、旅游景点(区)及文物古建筑、农村大村寨以及影响当地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的其它单位和场所。

  (二)排查整治的内容

  1、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防烟分区设置情况;

  2、单位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员工消防安教训培训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3、单位消火栓状况,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它灭火器材配置情况;

  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运行、建筑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5、“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6、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是否经过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7、违法改变建筑使用用途,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

  违法搭建建构筑物或设置停车位占用屋顶疏散平台、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违法设置、遮挡建筑排烟口或者影响灭火救援的户外广告牌;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情况;

  是否有违法施工或者投入使用行为;

  9、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10、其它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四、具体步骤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整治阶段,时间:即日起至8月30日。各部门按职责组织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的火灾隐患严格督促整改。

  公安部门:负责组织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责任单位自查整改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负责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

  负责假冒假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

  为其它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住建部门: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在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对需要增建市政消火栓、改造市政给水管网或设置取水设施的,按规定增建、改建和设置,保证消防用水;

  按照管辖权限对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排查,并牵头督促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负责牵头整治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工作的户外广告;

  牵头整治违法搭建堵塞消防车通道、占用登高操作场地和防火间距的建构筑物。

  工商部门:负责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结合年审、验照时进行实地检验,发现使用性质与产权证明不符或者擅自变更经营场所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对其它部门排查发现的无照经营场所依法予以取缔,对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或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的经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依法采取撤销注册登记、吊销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范围等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危险化学物品运输企业及车辆等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对公路交通隧道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隧道管理单位强化对消防、应急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杜绝停用消防设施和锁闭、堵塞车行通道、车行疏散通道、人行横道、人行疏散通道等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的行为。

  文体部门:督促影剧院、夜总会、歌舞厅、音乐吧、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演艺厅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旅游部门:督促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教育、卫生、民政、宗教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医院、卫生所、养老院、福利院、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等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隐患整改阶段,时间:9月1日至10月30日。各部门、各单位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在此期限内整改完毕。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要依法进行查处,排查部门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时间:11月1日至12月15日。由地区行署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五、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研究部署,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对隐患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场所、人员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切实加强执法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始终保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加强监管,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监管,严格消防行政许可,强化建筑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工作,消除滋生火灾隐患的根源。大力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促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真正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排查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大力宣传火灾隐患的危害性和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对久拖不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予以曝光,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要采取在媒体设置专栏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五)加强问责,严肃查纠。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凡因工作不力发生亡人或造成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责任倒查。

  请各地、各部门将工作开展情况于每个阶段结束后3天内报地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4

  为进一步加强柯岩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柯桥区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全面落实全街道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在街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村(居、社区)分别成立工作小组,联系领导为组长,负责本村居、社区的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长效整治的牵头、督促工作;驻村指导员负责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及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村居、社区书记为本项工作的具体牵头人,根据村居、社区实际合理划分网格,责任到人,其他村居、社区干部、工作人员、流动人口专管员做好本网格内的具体工作。柯岩派出所做好业务指导工作,柯岩街道应急管理站做好资料的收集及上报工作。

  二、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底(时间至20xx年3月底)。由各村(居、社区)联系领导牵头,柯岩派出所落实流动人口专管员,对全街道所有出租房屋进行一次地毯式排查,登记造册,如实记录检查和隐患处置情况,填写好《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及督促房东签订《治安(消防)责任书》并开展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防范宣传,排查结束后,填好《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二)刚性整改(时间至20xx年5月底)。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清单,对照“九个标准”、“六个一律”的标准,各村(居、社区)联系领导立即组织驻村指导员、村居干部、流动人口专管员,根据本村居、社区实际落实整改,并下发《停止(出租、居住)通知书》、《停租整改通知书》、《承告知书租》,落实责任。整改一户,销号一户,并落实《整改复查意见书》。对期间不配合或屡教不改的,上报派出所、应急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依法查处。

  (三)长效整治(长期)。各村(居、社区)要将居住出租房屋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新增出租房屋在出租前必须向村(居、社区)申请,村(居、社区)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符合安全规定的才可出租。村(居、社区)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防火安全公约,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并做好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联系领导、驻村指导员、村(居、社区)、站所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各村(居、社区)整治小组的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结合本村(居、社区)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工作。

  (二)严格执法,落实责任。各村(居、社区)要承担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行政区内整治工作的.统筹领导,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督促整改等工作。派出所、应急管理站、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围绕整治目标,加强行政执法。居住出租房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倒查后发现有排查、整改不到位或漏报、瞒报等情形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教,注重长效。各村(居、社区)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同时要加强居住出租房屋火灾等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开展自查自纠,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居住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纳入对各村(居、社区)责任制考核。街道各职能站所要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力度,指导督促重点区域、重大隐患的集中整治。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15

  为扎实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室关于印发寿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寿政办秘电〔20xx〕54号)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密电〔20xx〕4号),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完善和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工作机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村、街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要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

  1.重点排查。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对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各村、街要结合实际细化排查内容和重点,力争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街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重点整治。各村、街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在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建立重点整治台账,上报排查结果。建立重点整治台账,排查完成后将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镇政府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三)全面整治。镇将在村、街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做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加强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推动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双桥镇农村房屋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为组长,分管镇长为副组长、各村、街、建设中心所、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学区管委会、司法所、财政所、综治办、双桥中心卫生院、生态环境保护站、民政办、农技站等为成员单位。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强化监管。建设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中心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经站负责组织指导农村人居环境和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市场监管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学区管委会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宾馆民宿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工作;民政办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文化和旅游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中心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

  (三)细化查改内容。镇直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隐患,深入农村一线,指导村街排查农村房屋安全问题。

  (四)加强督促指导。加强对乡村的督促指导,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严肃批评;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五)做好宣传引导。各村、街要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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