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的专项调查报告
市国土资源局:
我县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专项调查工作已全面完成,现将专项调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准备
我们首先对文件进行了认真地学习,提高了对开展城镇存量建设用地情况专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的认识。为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抽调了精干的业务技术人员80人,并且举办了业务培训班,对业务技术人员进行了系统地培训,使大家明确了这次专项调查的目标、时间、范围、内容和方法。
二、存量建设用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城镇存量建设用地中有闲置土地5宗,面积53311平方米;空闲土地9宗,面积152766平方米。城镇规划区外存量建设用地中有闲置土地5宗,面积20994平方米;空闲土地77宗,面积399389平方米。村内空闲宅基地11102宗,面积2721993平方米;村内空闲置土地6637宗,面积1531341平方米。
1、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存在的问题
我县国有闲置土地有一定的数量,并不是很多。国有空闲土地却有相当多的数量。有很多单位因为撤销停止使用土地。也有很多单位因改善办公条件,在别处另建办公场所,原来的'办公场所停止使用,或者私自将原办公场所出租给他人使用。也有很多单位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单位生产经营基本上处于停产状态,造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
2、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县农村宅基地存有一定数量的村内闲置宅基地,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县多数农民法律意识淡薄,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缺乏了解。认为政府批给他宅基地,宅基地就永远归属与他。在现实工作中过多地重视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而对农村闲置宅基地的收回不太重视。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农村闲置宅基地管理规定的过于笼统,不能很好地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有效地监督管理。
三、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1、盘活城镇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对国有闲置土地未满2年,要强制用地单位按照省的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对于闲置土地两年(含)以上的,由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土地使用权,纳入土地储备库。
对于国有空闲土地,充分运用收购、有偿收回和预储备等手段,纳入土地储备库。对于四类经营性用地坚决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府土地纯收益。严格限制国有土地协议出让。对于四类经营性用地以外的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坚持实行集体决策,集体定价并向社会公布,实行阳光化作业。存量土地协议出让时,土地出让金收益不低于评估地价的40%。
用地单位使用土地时,应优先考虑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可以利用国有存量建设用地的,向其供应国有存量建设用地。
由于地块位置比较偏僻,用地单位不愿使用的,应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处置,可以考虑采取租赁方式供应土地,让用地单位交纳适当的有偿使用费,以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充分实现国家土地纯收益,合理地配置土地资源。
2、加强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我县农民了解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建议修订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对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定出详细的规定,以便在实际工作更容易操作,对闲置宅基地要坚决无偿收回,由政府重新审批其他缺宅户。审批宅基地优先考虑村内闲置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宅基地,严格限制占用耕地审批宅基地。
建议制定对宅基地面积超标部分处理的法律规定,对超标部分制定出收取有偿使用费的标准,促进用地户节约使用宅基地,促进农村宅基地的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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