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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入口
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是全国消费者通过电脑、手机APP、微信公共号、微信小程序等多渠道、24小时便捷高效地进行投诉、举报的平台。这一平台由工商总局建设,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使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投诉入口,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3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举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上线启动仪式。仪式上,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轻按大屏幕画面中心的“开通”二字启动平台,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军致辞。
入口地址:http://www.12315.cn/
平台启动后开始试运行,3月15日正式上线。平台的网址是“www.12315.cn”,手机APP名称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公众号是“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微信小程序名称是“12315”。这是工商总局继2016年年底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线以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又一重大举措。
唐军在致辞中指出,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提出的“加快建立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网上交易在线投诉及售后维权机制”的要求,工商总局启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建设。平台上线运行,标志着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入互联网+时代。平台将和原有12315热线电话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为消费者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消费维权服务,同时,也将在利用大数据加强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和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从1997年开始,各地工商部门陆续开通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线电话。1999年,国家工商局将全国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的电话统一为12315,并逐步建立起覆盖城乡、五级贯通、便民高效的12315体系。1999年至2016年,全国共受理各类消费者诉求7312.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3亿元,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启动仪式后,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和经济信息中心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建设内容
全国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门户、全国12315业务处理平台。
2019年年8月31日基于“五线合一”的全国12315平台正式上线,标志着“互联网+市场监管”取得新成果。消费者如果遇到假冒伪劣、价格欺诈、劣质服务、虚假广告和关系到健康的食品药品等问题时,都可以使用电脑、手机通过互联网随时随地登录平台,快速准确地找到经营者和管辖机关进行投诉举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托平台在线受理消费者诉求,组织远程调解,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市场信用,实现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
工作流程
接收消费者诉求、分流消费者诉求、处理消费者诉求、反馈消费者诉求处理结果、督办消费者诉求处理工作。各级工商部门可以实时掌握本辖区接收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和下级工商部门处理消费者诉求的情况。对具体承办单位未按时处理或未按时反馈处理结果的,各地工商部门12315工作机构要立即进行督办,限期处理;对重大、疑难的投诉、举报,12315工作机构要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处理进展情况。12315互联网平台将完善在线投诉和处置功能,消费者、经营者等多方参与,提高消费纠纷解决效率。12315平台将向新领域延伸,在消费集中场所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
平台作用
一是有利于消费者诉求的畅通。全国各地消费者可以通过互联网或移动互联等方式注册用户后登录平台。平台将以数字地图方式展示全国各地具有处理消费者诉求管辖权的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名录,对应各自投诉、举报窗口链接,使消费者能够便捷地找到有管辖权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可以上传文字、图片、视频等证据材料。这样比起12315专用电话平台更加便捷地消费维权。
二是有利于工商行政执法力量的整合。从工商总局到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所均作为工作用户登录平台并依法各司其职;不同地域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平台交换信息和开展执法协作;有管辖权的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三是有利于依据“大数据”进行“靶向”市场监管。依托平台对全国12315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可以及时、准确地掌握消费热点的变化,以及商品、服务质量状况和市场秩序情况,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同时通过深度分析消费者诉求与国家经济、产业政策之间的关系,为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提供警示提示,为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维权义务提供指引,为政府制定消费政策提供建议和参考。
四是有利于消费维权的社会共治。各级消协组织、大型企业集团、电商平台的售后服务部门,以及其他国家消费维权机构、国际组织可以按照平台的授权,以不同类型用户身份登录,分享消费维权执法信息,开展在线消费纠纷调解(ODR),履行企业首问责任。平台还将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度融合,把举报查处情况和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平台直接关联,依法公布,引导社会诚信建设,形成促进企业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倒逼机制。
平台特点
一是登录方式更多样。结合互联网发展趋势,平台二期增加了多种访问登录方式。
二是纠纷解决更快捷。平台二期开发了消费纠纷在线解决功能,鼓励经营者成为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做出更优的承诺。消费者可直接向开通此功能的企业投诉,也可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对于通过平台接收的投诉,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与消费者积极协商和解。双方和解不成的,消费者还可以选择继续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目前,阿里巴巴、红星美凯龙、王府井百货、宝洁、京东等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已经上线运行。
三是电子地图更方便。平台二期为了方便消费者,开发了电子地图功能。消费者在不知道企业注册名称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在电子地图上点击选择的方式,由系统自动确定企业,匹配管辖机关,更加方便消费者精准投诉。
四是智能辅助更人性。平台二期为消费者端增加了处理单位智能推荐、智能咨询服务等功能,当消费者不知如何选择有管辖权的处理单位时,平台会根据历史大数据智能推荐;当消费者想咨询有关消费维权问题时,平台会进行智能解答,这些功能的上线将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用户体验。
五是处理诉求更高效。平台二期优化了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用户端功能,增加了工商端分流单位推荐、敏感词过滤、重复投诉识别等功能,完善了投诉处理情况实时监测和督办等功能,提升了基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者诉求的效率。
六是数据分析更精准。平台二期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功能,使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平台数据进行专业处理,实时监测本辖区内消费者诉求信息,动态分析消费者诉求热点,及时掌握当前市场秩序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消费提示警示,同时还可以分析消费者诉求与经济、产业政策之间的关系,为政府宏观政策提供建议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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