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时间:2024-10-22 08:24:46 晶敏 答辩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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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范文(通用12篇)

  为了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人可以用答辩状进行答辩。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我们很多事都会在法庭上解决,开庭前都会预先准备好答辩状,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范文(通用12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范文(通用12篇)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1

  答辩人(被告):吴____,男,汉族,19____年__月__日出生,身份证号:______7,现住成都市武侯____街__号__栋__单元__号。电话:____.

  委托代理人:都____,四川法典律师事务所。

  被答辩人(原告):任____,女,汉族,19____年__月__出生,身份证号:______,住成都市青羊区____巷__栋__单元__楼__号。电话:__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任____诉答辩人离婚财产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一,原告所主张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因被答辩人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应少分。

  1、原告要求判令位于成都市武侯__街3号__栋__单元1__楼1____号住房是由被告吴鹏飞婚前购买,为与原告结婚,男方自愿将所购房产公证为两人共同所有,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及《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原告诉求该套房产归原告一方所有纯属无理要求。

  2、原告在婚姻存续期间违反夫妻忠诚义务发生婚外情,导致双方离婚,原告作为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婚后住房的装修费系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负担

  该套住房于20xx年6月完工交付,开始装修,被告花自己的工资,并且向单位借债以及信用卡透支等花了15万元装修房屋和购置家电。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后该套住房出租的租金系夫妻共同财产的收益,应当均分。

  婚姻存续期间,该住房连同家里的家电,均被任必然(原告任____的父亲)出租,作为住房出租的收益,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我方有权要求分得两年来所收租金总额的一半。

  综上所述,原告要求判令位于成都市武侯____号__栋__单元____楼____号住房归原告所有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依法应驳回其诉讼请求,以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武侯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2

  答辩人:吴__,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区__路__小区_号楼_单元__户。身份证号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被答辩人:李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__市__区__路__小区_号楼_单元__户。身份证号码:________。电话:________。

  答辩人就李__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同意解除与李__的婚姻关系

  我与李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李__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李__的婚姻关系。

  二、同意女儿由李__抚养

  同意女儿李_由李__抚养,但是李__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可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李__对孩子又不管不问,我一直不能参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资助,目前我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因此,我只能保证支付女儿每月300元抚养费。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位于____,面积__平米,市场价值__万元,房屋归__所有,由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27万元。

  2、李__自孩子出生后就没有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两年零七个月的时间,其___年前四个月的`平均工资为2167.65元,贾仁应有67197.15元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我要求分得一半。

  3、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李__在建行__支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财产(家具)约一万余元,因房屋归李__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李__支付五千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__市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__年__月__日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3

  答辩人:,男,_年__月__日生,现住__镇__村组。

  被答辩人:,女,_年__月__日生,住__县__镇__村组。

  被答辩人起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将事实陈述如下:

  一、双方于_年相识恋爱,经过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_年__月结婚,婚后感情很好,和睦共处,互相鼓励,共同进步。曾一起外出打工多年,在家庭和事业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后于_年__月生育一女,_年_月又生一子,夫妻恩爱,并遵守国家法规,两人通过慎重考虑后决定让被告人到当地计生办做男扎手术,而愿意承担家中一切事务。

  二、事后原告不念夫妻感情和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而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背着家人和子女多次离家出,走上了不轨之道,因此被告看在眼里,苦在心中,长期承受着整个家庭的'重担与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

  三、原告诉讼请求依法庭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并要求离婚,而被告不同意,因双方夫妻感情尚未决裂,并育有一子一女,还需要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与承担夫妻商议之责,因此答辩人不同意离婚而决不签字。

  四、原告起诉被告沾有赌博恶习,并对原告

  大打出手而造成人身伤害,以上的事都是无中生有,随意捏造是非污告他人。被告可让当地的乡亲父老及村组领导作证,并要求原告付给被告_人身荣誉费,费用面议。

  五、双方膝下有一儿一女,而原告不顾母子感情执意要离婚,此时此刻的唯一做到的事是把子女养育成人,走进社会做一个有用的人才,而原告无权继续抚养,并要求付给被告抚养费至18周岁,费用面议。

  六、虽原告做出了种种有悖常理之事,但为了子女,被告依然请求依法主持公道,让夫妻二人合好如初,一起创造美好的明天,共建美好家园。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4

  答辩人:李__,男,19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___号楼_单元___室,电话:____

  被答辩人:姚__,女,19__年_月__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大兴区___号楼_单元___室,电话: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诉我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感情较好,并不存在起诉状中所称的感情破裂。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称:我与被告与19__年__月__日经自由恋爱登记结婚。该陈述符合实际情况,正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性格相近,爱好相同,才共同组建了家庭,一起经历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直到现在答辩人仍深爱着被答辩人。答辩人对被答辩人提出的离婚诉讼深感惊讶。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不务正业,与实际情况不符。答辩人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一直在北京数字通诚电子商务中心努力工作,自己辛苦劳累,从来没有怨言,怎么能说答辩人不务正业呢?

  (三)被答辩人在诉状中称答辩人在外乱找女人,对家庭不负责任,于实际情况不符合。

  可能是因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沟通不够,导致被答辩人猜疑答辩人在外面有别的女人,从而提起离婚诉讼。答辩人愿意与被答辩人通过交流沟通,相互体贴,相互理解,消除彼此之间的误会。

  二、答辩人恳请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本案事实,结合法律规定,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

  (一)被答辩人与答辩人夫妻关系的现状是虽有微小矛盾但属于夫妻正常闹别扭,远未达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确已破裂的程度。

  (二)女儿李颖杰尚未成年,离婚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巨大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三)本案被答辩人有和好的愿望,也有和好的.可能。

  由此看来,本案被答辩人与答辩人闹离婚仅仅是正常的夫妻生活锅碗瓢勺交响曲中的一个小插曲,是几乎每对夫妻都有可能碰到的"槛"!答辩人相信,只要合议庭能够根据案件事实,结合法律规定,辅以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是能够化解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的"疙瘩",帮助被答辩人与答辩人迈过这道"槛"的!从而也维护了一个本来不该解体的家庭。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根据,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驳回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的诉讼请求,判决不准被答辩人与答辩人离婚。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5

  答辩人:

  地址:

  被答辩人:

  地址:

  因原告________诉答辩人离婚一案,案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原告________的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同意解除与原告________的婚姻关系。

  (一)答辩人与________虽自愿结婚,但婚后性格不合,共同生活期间又未能做到互谅互助,致使夫妻感情日益淡薄,产生矛盾,现原告坚持要求离婚,答辩人表示同意。

  (二)原告在诉状中称答辩人“抛妻弃子”,对家庭不负责任,又“恶言辱骂”、“殴打、伤害”原告及“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实际上,答辩人从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便患有精神障碍,就诊于________________医院,治疗期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精神也容易受外界刺激,且由于生活所需,答辩人一直未接受住院治疗,本来身患疾病是需要家人的关心与体谅,但原告不仅没能从生活及精神上给予帮助,反而经常责怪答辩人,并为一些家庭琐事与答辩人争吵,不断地刺激答辩人,以致答辩人的病情一直未有好转,精神压力也不断增大。同时,因答辩人经常出差,双方缺少沟通,原告便多加猜疑,并对答辩人施加种种限制,因此,原告所述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二、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辩人抚养,原告每月支付答辩人________元抚养费。

  本案中,原告称将来的经济收入不稳定,自身无经济能力抚养小孩,考虑到原告由于工作原因无法与小孩共同生活,而答辩人目前有固定收入,工作较稳定,答辩人父母也愿协助抚养小孩,因此,请法院判令婚生子________由答辩人抚养。

  三、如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那么答辩人可以承担的抚养费为每月________元至孩子成年,原告诉求的抚养费________________元数额过高,超过答辩人的经济负担能力,理由为:

  (一)孩子尚年幼,一直在________市与原告的父母共同生活,从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看,小孩每月的抚养费在________元显然过高,也与小孩目前的实际花销不符,并且孩子的抚养费是双方均应承担的义务,原告不应将抚养的义务全部推给答辩人。

  (二)答辩人目前也没有太多的经济能力支付儿子的`抚养费。

  答辩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开始至今,每月所支付的医疗费约在________元左右,而答辩人现每月的固定的工资收入约在________元(考核工资是不固定的),答辩人除了日常的生活支出外,因小孩在________生活,答辩人仍需支付每次行使探望权的长途费用,因此,支付儿子________元的抚养费已超出答辩人的经济能力范围,请法庭慎重考虑答辩人自身的负担能力。

  四、原告要求将婚前共有房产归原告所有并不得向其追讨房款没有法律依据。

  本案涉案房产系答辩人与________以两人名义在婚前购买取得,并且已经国家房地产权利登记部门登记确认,属于共有房产,由于该房产在购置时,答辩人的出资占主要部分,且房产的内部装修费用均由答辩人承担,因此,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应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按双方的出资比例分割,现原告将诉求的房产归其所有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五、涉案房屋屋内的家私、家电全部应归答辩人所有。

  本案涉案房屋屋内的全部家私、家电,均由答辩人婚前购买,该财产应属于答辩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有关规定,该财产应归答辩人个人财产,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该财产归答辩人所有。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6

  答辩人:__,女,1951年1月29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_。

  委托代理人:___

  因__诉我离婚纠纷一案,特答辩及请求如下:

  一、同意与__离婚;

  二、请求原告向被告支付位于___面积为93.5㎡的购房款10万元。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原告__自20__年2月离家出走,未向家里交过一分钱,至今已有18个月,原告20__年退休金为2840元,这部分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共计51120元,我要求分得一半25560元(计算方式:20__年:2840×12=34080;20__年:2840×6=17040;原告每年领取13个月退休金。(34080+17040)÷2=25560元)

  2、十大疾病保单一份:系中国人寿保险,受益人是我,1999年9月至今每年保费1100元,共计:1100×11=12100,我应得到6050元。

  3、原告女儿张__分别于20__年12月,20__年1月从我夫妇处借钱30000元、22000元,共计52000元,请求偿还26000元。

  四、被告从未想到原告会和其离婚,没有考虑过自己年纪大时的生活来源,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使无经济来源的被告生活发生困难,请求法院判决原告给与被告__一定的`经济帮助,每月800元,支付到80岁,共计192000元。

  以上费用共计407220元。

  五、本案的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7

  答辩人: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____________起诉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被答辩人所述与实不符。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答辩人同意离婚。

  1. 被答辩人主张答辩人在家中无事生非,常常人为制造矛盾和磨擦,导致感情破裂与实不符。实际情况是,被答辩人及家人重男轻女,其家人对答辩人扬言“生男管,生女不管”,在答辩人生下一女孩后,根本没有准备任何孩子用品(包括奶粉),一切都是答辩人母亲准备的,被答辩人和他的家人不闻不问,因为是女孩,被答辩人家中十分不满,答辩人还在做月子期间,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置之不理,更谈不上照顾日常生活,答辩人无奈,强忍着熬过月子,满月后没有办法为了照顾孩子才借钱回娘家生活。而不是象被答辩人所说的制造矛盾后不辞而别。

  2.答辩人于20__年确曾因感情破裂提起过离婚诉讼,但在诉讼过程中,被答辩人威胁答辩人,如果离婚要伤害答辩人家人等等,答辩人及于被答辩人的强势威胁,在法官做工作的前提下,无奈才撤回诉讼,但这并不表明答辩人不同意与被答辩人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上被答辩人的行为让答辩人伤透了心,失望至极,答辩人日日都在盼望能从这个婚姻中解脱出来。

  3.被答辩人主张多次前往答辩人娘家看望,与实不符。自答辩人无奈回娘家后,被答辩人只去过一次,且没有给女儿任何抚养费用,无论从感情上还是金钱上,答辩人都愧对为人父的责任。

  本案中,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无论从性格还是生活上都有很多不同,但答辩人都有思想准备,也在努力去做,为的就是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要为对方多考虑,要为孩子多考虑,要为家庭多考虑,所以答辩人在与被答辩人生活中能忍则忍,能让则让,为的就是家庭能够和谐美好。但被答辩人及其家人的`行为太让其失望,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子女不管不问,不承担抚养义务,虐待答辩人,威胁答辩人的行为已彻底伤透了答辩人的心,夫妻感情也确已破裂,答辩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二、婚生女孩_________由答辩人抚养,被答辩人按法律规定承担抚养费用。

  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女儿。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孩子从出生一直由答辩人抚养,其已经适应目前的生活方式,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对孩子不管不问,跟随其生活不利于孩子的成长。

  二、孩子现在不满两岁,日常生活需要母亲照顾,且女孩跟随母亲无论从以后的生活还是生理期教育都对孩子有益。

  三、被答辩人长期跑业务,根本无暇照顾孩子,孩子跟随其生活不利用孩子的健康成长。综上,及于孩子成长考虑,由答辩人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义务是一项法定的义务,抚养费用也是法定的费用,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之规定,子女不管跟随哪方抚养,对方都要承担抚养费用,据此,依照法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抚养费用。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双方结婚后,对家庭房屋进行了翻新加工,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之规定,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四.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10000元

  答辩人结婚后辞去了工作,在家照顾家庭,怀育孩子,不是为了家庭的幸福生活,答辩人是不可能将来之不易的工作给辞去,答辩人之所以这么做,是出于对被答辩人的信任,将后半生,甚至是一辈子托付给了自己最亲近的人。然世事难料,现在被答辩人起诉要求离婚,答辩人现无住房,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被答辩人应支付答辩人生活困难补助费,以便答辩人渡过难关,保护答辩人作为妇女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8

  答辩人:王__,男,1962年8月19日出生,汉族,住__区__路__小区__幢__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王__起诉我离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同意离婚。

  答辩人同意离婚,不是因为答辩人有婚外情,而是自2001年原告去广州工作、定居后,双方感情越来越疏远,加之双方工作环境及经济条件发生了巨大转变,差距也越来越大,导致双方夫妻无法交流,感情淡薄,所以答辩人同意离婚。

  二、婚生子王__由答辩人抚养。

  原被告于1991年生育一子王__,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答辩人要求抚养儿子。具体理由有三点:

  第一,作为男孩,随父亲生活对他日后的成长,无论从生理上还是从心理上,都更有利、更方便;

  第二,原告__经商,根本无暇照顾儿子,原来就是依靠她的父母抚养,现在她父母已经年迈,身体也不是太好,而儿子又渐渐长大,尤其在心理上更需要家长的关怀,答辩人可以给予孩子所需要的关爱和理解。

  第三、原告虽然现在经济条件好,但做生意赚和赔只在朝夕,经济并不稳定,也更容易出事情,而答辩人工作和收入均稳定,不会大起大落,可以给孩子稳定的、和普通孩子一样的、正常的生活空间,对孩子的健康成长都有帮助。

  早几年,为了给孩子更好的外部经济条件,把他送到广州,每年只见几次面,每次见面,孩子都舍不得答辩人离开。如今,孩子长大了,更需要完整的亲情,这些都是他年迈的外祖父母和忙碌的母亲无法给予的,不能为了外部经济条件,忽略孩子内心的.健康成长。

  结合以上三点理由,答辩人要求抚养孩子王__。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答辩人在举证期间提供了一些关于共同财产的证据。同时原告现在广州经商,但由于她的故意隐瞒,答辩人无法查清她的财产状况,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清财产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9

  答辩人___,男,1981年10月9日生,汉族,住临漳县杜村集乡宋村。

  被答辩人___,女,1982年4月6日生,汉族,住临漳县狄邱乡北孔村。

  20___年11月14日,答辩人收到临漳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原告___诉答辩人离婚及抚养权纠纷一案的民事起诉状副本,经认真阅读,答辩人认为,原告并没有将案件之真实事实向法院陈述,诉状中多有不实之词。为澄清案件事实,使人民法院能够公正审理本案,答辩人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基础稳固,且无《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法定离婚情形,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2008年春节,答辩人与原告经人介绍相识,因对彼此都很满意,双方很快坠入爱河,并与同年农历2月月举行婚礼。婚后双方感情稳固,家庭幸福,同年农历11月,双方迎来了自己的爱情结晶——儿子司佳一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了无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尔因生活琐事产生一些轻微的争吵,按一般的生活逻辑,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发生一些争吵,倒是反常的。

  以上事实,可以看出答辩人与原告感情并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础稳固;且答辩人品行良好,奋斗上进,并无《婚姻法》第

  三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之不良行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辩人与原告不符合法定离婚的条件。

  二、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 双方婚后生有一子——___,答辩人认为一个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长所必可少的条件,良好的.家庭环境可以给孩子带来一个阳光向上的成长心态;反之,会使孩子的心灵充满阴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维持答辩人与原告的婚姻,才会使这个家庭完整幸福,从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二)由于原告坚持选择离婚,并同时争取孩子抚养权;答辩人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来衡量,认为即便双方最终离婚,孩子也应当由答辩人抚养。

  1、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原告未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 ___年,在孩子随原告生活期间,由于对孩子监护不力,使孩子误食不明有毒物品,后经送往医院抢救(另:医院病例资料正在调取中),才得以生还,此事给孩子无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灵上都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

  其他原告未尽到监护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举。

  2、原告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原告因其工作性质,收入微薄(月薪1000元左右),按照现在的物质生活水平,原告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难提供给孩子,何来孩子的健康成长;而答辩人收入远远高于原告,且收入稳定,可以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质生活条件。

  根据《婚姻法》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以上事例来衡量,无论是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还是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孩子都应由答辩人来抚养。

  综上,答辩人认为,原告所提之诉讼请求,既无事实根据,又无法律依据,答辩人不能接受。因此,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10

  答辩人:_________,性别,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单位_________,住址:______市______县______街______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_________,性别(配偶的性别),______年___月______日出生,___族,单位_________,住址:______市______县______街______号,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就______诉我离婚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不)同意解除与的婚姻关系(按实际情况,是就写同意,反之则是不同意)

  我与__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经起诉过一次离婚,法院判不离后,两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与______的婚姻关系。

  (原告______年与我相识,因性格相投,互相吸引、互相爱慕而确定恋爱关系。之前因为_些原因我们分开了,但后来原告因______回来找我,说明我们彼此之间有深厚的感情基础,因此原告说婚前感情基础较差不是事实。)

  二、女儿(儿子)由______抚养

  我与______的女儿(儿子)由______抚养,但是______应保证女儿由其亲自抚养,不能送交其父母抚养;保证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给予足够的关心与呵护,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与发展,否则我有权变更抚养关系。

  (孩子年幼,之前一直由我照顾和看管,______对孩子又不管不问,对孩子的成长不好,而且我有相关的经济能力抚养孩子,对于原告请求孩子归他抚养,我不同意,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1、结婚后夫妻共同购置房屋一处,面积______平米,市场价值______万元,房屋归______所有,______应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计______万元。

  2、银行存款为夫妻共同财产,我业已申请法院调取婚后______在银行的存款,存款数额的一半归我所有。

  3、其他家庭共同财产约______余元,因房屋归______所有,这些财产也归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给我。

  四、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负担

  为维持生活,我先后两次借款一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和孩子的抚养,这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已为法院有效判决所确认,应由双方共同负担。

  (答辩人坚决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采纳。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11

  答辩人:史_,男,__年1月1日生,汉族,高中文化,住市区__路259号。

  被答辩人:周_,男,__年1月1日生,汉族,住址同上。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因离婚纠纷一案,针对其上诉状,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请求二审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一、一审法院判决孩子由答辩人抚养

  1、婚生儿子出生于__年1月1日,自出生之日起,孩子就与其爷爷奶奶共同生活,被答辩人终日借口工作繁忙,不予照顾孩子,直至答辩人的两次诉讼期间,被答辩人也没有前往答辩人处探望过孩子,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结合双方的抚养能力及抚养条件,以及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实际情况,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的情况,判决由答辩人抚养是正确的。

  2、孩子一直由答辩人的父母抚养,一直生活在爷爷奶奶的周围是有目共睹的',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

  3、被答辩人2008年曾因刑事犯罪被判处刑罚,至今仍在缓刑期间,孩子其由抚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不利的。

  4、关于孩子的抚养费也是以被答辩人自己认可的工资数额计算的,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孩子抚养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由被答辩人支付孩子抚养费能够保障孩子的教育及健康成长。

  总之,一审法院对子女抚养问题,依照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判决由答辩人抚养是正确的。

  二、上诉人声称的借款是虚拟的,我们在共同生活期间,从没有向任何人借款,我们一直经营服装生意,效益可观,钱财一直由被答辩人保管,这是客观事实。

  并且上诉人自述经营服装生意每年纯收入在万元以上,又怎么会有借款呢?上诉人在一审期间,没有向法庭提供任何证据,且债权人是其父母,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具有利害关系,一审法院对此不予认定是正确的。

  三、在一审开庭期间,上诉人自己认可月收入在2200元以上,且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本不具备要求提供经济补助的条件。

  而且上诉人在一审开庭时,也自己认可没有任何陪嫁物品,现在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提出要求返还陪嫁物品的主张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是正确的,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史__

  20__年1月1日

  离婚财产纠纷答辩状 12

  答辩人:

  联系电话:

  被答辩人:

  联系电话:

  答辩人因_____起诉离婚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同意解除与_______的婚姻关系

  我与________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正如原告所述,由于双方婚前相处时间较短,缺乏深入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争吵,且原告在争吵之后多次打电话到被告单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了被告的生活及工作。基于双方均同意离婚,原、被告双方已经多次尝试协议离婚,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自_____年____月起一直分居至今,因此,被告同意解除与________的婚姻关系。

  二、请求人民法院对双方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情况:

  1、共同财产:位于____市____大道____号__幢___单元___层____号房产一套,产权证号大理市房权证下关字第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当时购买价为___元,现市值大约为______元左右;

  2、共同债务:因购买上述房产向银行按揭贷款____万,目前尚欠银行款项______元。

  三、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上的第二条进行的答辩:

  1、原告在婚前买给被告的首饰不能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原告婚前以缔结婚姻为条件进行的赠与行为,后来双方已经缔结结婚,该赠与物也已经实际交付,赠与合法有效,应该视为被告方的.个人财产。而且,退一步讲,该首饰系被告方的时候用品,根据婚姻法规定,在离婚时也应该归被告所有;

  2、原告声称其母亲给双方买房钱________元,与事实不符。该_____元实际是原告母亲在结婚前_____天左右拿给女方(被告)的`彩礼,根据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应该属于被告方所有,并非原告所述的共同债务。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原告的起诉状杜撰事实,混淆视听,其诉讼主张与事实不符,与法律无据,特提出上述答辩意见,请法院核实并予以采纳。

此致

__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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