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乱停放倡议书(精选7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倡议书,倡议书具有广泛的群众性的特征。倡议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乱停放倡议书(精选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车辆乱停放倡议书1
广大市民、驾驶员朋友:
为全面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强化太白县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提升广大市民、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文明交通、规范停放”,太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广大市民、驾驶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礼让斑马线,坚决摒弃"酒驾"、"三超一疲劳"和机动车乱停、乱放、逆向停放、不礼让行人及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和老年代步车、残疾人助力车等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非法载客、加装遮阳伞雨棚以及行人闯红灯、过街不走人行横道、翻越隔离护栏等交通陋习。
二、自觉将机动车(含摩托车)规范停放在机动车停车泊位上,非机动车(含电动车、助力车)停放在路沿石以上的'非机动车停车区,不占用车行道、应急道、人行道、盲道及机动车泊位,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 停车。
三、规范公共自行车的停放秩序,确保公共自行车不影响人车畅通出行,在停车位内头尾一致,有序停放。
四、主干道两侧、道路拐弯处请不要肆意停车,街面、门前停放不堵占消防通道。杜绝占道经营,取缔马路市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通道交通畅通。
五、需临时停车上下客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点,并注意他人的安全,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临时停车要做到快上快下。
六、养成良好交通习惯,积极主动配合公安交管等部门工作,服从管理,并主动劝告自己周边的朋友,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觉践行文明。
人人需要文明交通,交通需要人人文明。文明交通,规范停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让我们一起为打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美丽太白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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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车辆乱停放倡议书2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秩序管理、提升城市形象品质、深化文明创建成果,解决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打造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人居生活环境,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按位停车。机动车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自觉将机动车停放在道路两侧机动车停车泊位或停车场,将非机动车及共享单车(含电动车、自行车等)停放在划有标线或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停车区内,并做到“按位、按箭头指示方向、顺向、整齐”停放。
二、文明停车。不擅自私划停车泊位,不争抢、强占停车泊位,趴窝车不长期占用公共停车泊位,临时停车要注意安全及时效,不停在十字路口、机动车道、慢车道、人行横道等可能影响他人通行的地点。
三、勿乱停车。车辆停放不抢占公交车、出租车等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两位、超出泊位标线、占压人行道、盲道和消防通道、碾压绿化带,在居民小区内要按照指定位置规范停放。非机动车不占用车行道及机动车泊位停放。
规范停车秩序、打造文明交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人共创共治共享。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遵守公共交通秩序,做文明守礼牡丹江人,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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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车辆乱停放倡议书3
文明交通是城市文明形象的名片,也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幸福生活的和谐音符。文明交通不仅体现在安全、畅通的通行秩序,还体现在规范、文明的'停车秩序。非机动车作为城市交通重要组成部分,停放秩序更是影响市容秩序的关键因素。城区非机动车乱停乱放,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带来安全隐患。在此,玉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向广大居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文明停放的实践者。非机动车辆驾驶人自觉将车辆(含共享单车)停放在划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内,做到“入位、顺向”停车。禁止占用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通道口和盲道等,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二、做文明停放的监督者。监督身边人文明有序停放非机动车,对身边不规范停放的非机动车,伸手“扶一扶、摆一摆、挪一挪”。沿街单位和商铺自觉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对在责任区内随意停放非机动车的,及时予以劝阻,并引导驾驶人有序规范停车。
三、做文明停放的宣传者。积极宣传文明骑行、规范停车新风尚,主动扶正受损倒地车辆,将乱停放车辆放置到合理区域,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身边的人。主动告知家人和朋友自觉遵守停车秩序,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养成文明交通习惯,提升自身文明交通素质,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文明的市容市貌和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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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车辆乱停放倡议书4
广大市民朋友们:
新余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积极营造畅通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共建共享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城市也是我们共同的.目标,文明守法,平安回家更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为此,新余公安交警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做文明规范停车的践行者。当您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出行时,请您自觉将机动车规范停放在公共停车泊位或公共停车场内,统一朝向、严禁逆向停放;请您将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内,并做到统一朝向停放。
二、做文明规范停车的劝导者。当您身边的朋友正在乱停乱放时,请您主动劝导自己身边的朋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有序停放车辆:沿街商家、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要自觉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及时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到公共停车泊位或公共停车场内,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放陋习。
三、做文明规范停车的传播者。请您广泛宣传文明规范停车的重要性,以高昂的热情、积极的姿态自觉做一名文明规范停车的宣传员。文明规范停车,需要人人参与、人人劝导,更需要人人宣传。一个市民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一座城市。从我做起,润物无声,努力带动身边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养成文明规范有序停放车辆的良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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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车辆乱停放倡议书5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美丽宁远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积极营造文明交通环境是我们每一位市民的责任和义务,共建共享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也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良好的停车秩序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诗意栖居幸福之城的重要内容,需要你我共同参与、共同维护。为此,宁远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以下倡议:
一、争当文明规范有序停车的践行者
当您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出行时,请您自觉将机动车按箭头指示方向规范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公共停车泊位,停车场或者对外开放的单位内,确保车辆入位停放,不占用公交车、出租车专用停车泊位,不一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杜绝乱停乱放行为;请您将非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划定的非机动车车位内,并做到按位、统一朝向停放。不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及机动车泊位,不超出泊位划线停放。
二、争当文明规范有序停车的劝导者
当您身边朋友正在乱停乱放时,请您主动劝告自己身边的朋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有序停放车辆;沿街商家、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等要自觉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及时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到划定的公共停车泊位、公共停车场内,以实际行动告别车辆乱停乱放陋习。
三、争当文明规范有序停车的宣传者
自觉做一名文明停车的宣传员。文明停车,需要人人参与,需要人人劝导,更需要人人宣传。因此,请您积极宣传文明规范有序停车的重要性,一个市民带动一个家庭,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一个社区带动一座城市。从我做起,润物无声,努力带动身边市民自觉践行文明行为,养成文明规范有序停放车辆的良好习惯。
“美丽宁远是我家、文明停车靠大家”,衷心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配合、理解和支持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自觉遵守停车规定,文明规范有序停车,拒绝乱停乱放。文明停车,从今天做起,从点滴做起,让我们对所有不规范、不合理、不文明的停车行为说“不”,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和建设更加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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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车辆乱停放倡议书6
亲爱的市民朋友:
交通秩序是城市文明程度的显著标志,是市民文明素质的重要体现,它直接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优化我市的交通秩序,不仅需要改善基础设施和强化交通管理,更需要广大市民密切配合和共同参与。近期,我市正在开展争创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和全国卫生城市活动,这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更是一件惠及千家万户的好事。为确保今年实现“双创”目标,营造一个有序、规范的停车环境和良好的交通秩序,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1、不在市区主次街道两侧占道设摊、乱摆、乱放和店外经营;机动车、非机动车按要求有秩序停放;恢复人行道本来功能,把人行道还给行人。
2、市区小型汽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市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库(场)外道路上停车。
3、小型汽车在非机动车道内的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时,必须顺向泊位框线内靠右停放,前轮不得压、骑或超越泊位框左(外)线、前线,后轮不得压、骑或超越泊位框左(外)线、后线。
4、小型汽车在临时停车泊位停放时,应当在一组二个泊位中先停放在前一个泊位,再依次停泊。
5、摩托车、非机动车应当在人行道上规定的停放地点有序停放,禁止在规定停放地点以外的地方停放。
为进一步强化市区车辆停放管理,从7月12日起,市有关部门将对在市区乱停乱放的.车辆,采取拖曳或锁定的处置措施,依法从严处罚。
“丽水是我家,爱护靠大家”,希望各单位、驾驶员和广大市民积极支持配合,共同来维护丽水城市形象,营造一个道路畅通、秩序井然、车辆停放规范的优良交通环境,为我市开展“双创”活动出一份力量!致崇高的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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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车辆乱停放倡议书7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目前我县正在积极助力成都市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系,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秩序,现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请自觉将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内,并按箭头标识方向保持车头朝向一致,不占用机动车位、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消防通道、通道口和盲道等,以免影响他人通行。
二、请沿街单位和商铺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规定,不在门前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并及时劝阻他人在门前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引导其有序停放。
三、对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行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会同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采取现场纠正、媒体曝光等方式予以整治。
文明之行,始于足下。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文明停车,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有序、和谐、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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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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