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4-07-22 09:10:43 蔼媚 报告 我要投稿

有关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范文(精选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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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范文(精选6篇)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1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近期,我们采取座谈、问卷调查和走访企业的方式,与6家企业和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分析当前经济环境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调查表明,我县经济发展环境经过阶段性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企业普遍反映,近两年来,经济发展的硬软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全社会重视环境建设的氛围已经开始形成。但是,实行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断优化,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加强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努力营造通畅、宽松、便利、法治的良好环境,依然是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座谈中,企业负责人普遍认为,今年县委专门成立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下“重锤”治理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发展。人大、政协对经济环境的关注程度日益增强,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改变了以往投诉无门、治理无人的局面。随着政府职能逐步转变,审批项目逐年减少,审批事项向服务中心集中,方便了企业办事。严肃查处了一批损害经济环境的案件,行政执法人员明目张胆地“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明显减少,雁过拔毛的现象得到遏制。实行奖励纳税大户等制度,形成了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看到经济发展环境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当前的经济环境与经济发展还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

  第一,发展意识不强,企业经营的政策环境仍不宽松。

  座谈中大家反映,传统的官本位、权本位、利本位意识在一些部门仍然存在,有些干部发展意识不强,习惯用计划经济的管制手段管理企业,居高临下,错误地认为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处罚,对企业不惜竭泽而渔。有些部门在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跑项目、创品牌、融资等方面的措施不力,扶植企业发展的政策难以落实。座谈中大家反映,尽管制定了一些优惠政策,但在土地、税收、金融、工商等方面的政策仍不够灵活,在服务经济建设方面的投入还不足,企业准入的门槛还比较高,一些好的产业进不来,有的来了也留不住,难以形成规模。如南河工程老板中途撤走,亚泰和胜动合作项目黄磷尾气发电无法履约等等。少数部门由于思想观念难以从根本上转变,习惯用条条框框束缚企业,在服务企业发展上支持的少,干预的多;设路标的少,设路障的多。

  第二,行政审批项目过多,程序繁琐,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发挥不够。

  座谈中反映,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一些部门面对新一轮市场竞争,缺乏紧迫感,工作中轻服务、重收费,轻监管、重处罚,程序繁冗,服务效率不高。一是行政审批项目偏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不够,行政审批方式单一。二是行政审批手续繁多。有些具有审批职能的单位仍抱着部门权利不放,以种种借口搪塞,至今不进中心。有的虽然在中心设立了窗口,却把行政服务中心当作“收发室”,实行审批职能体外循环。有的.行政机关一项许可要经多个科室,涉及到几个分管领导。有的在报批材料上做文章,不实行一次性告知,对申报材料吹毛求疵,逼着企业找关系、做工作。

  第三,部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欠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大家反映,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企业工作中,县领导比部门领导重视,部门领导比中层干部重视,对县领导重视企业发展,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的作法给予高度赞扬。但也认为,有些部门政令不畅,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力度不够。有些部门握有实权的科长、主任等中层干部对待上级决策、政令和要求,以种种借口顶着不办。有些工作人员接到报批项目后,采取“挤牙膏”式的服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快办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第四,部分单位自由裁量权过大。

  有些部门主动上门服务少、宣传政策少,但突击检查多、行政处罚多。在行政处罚中就高不就低,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抬高处罚额度,只要在检查中发现一点问题就狮子大开口,等着企业去“做工作”。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也容易滋生执法中的腐败行为。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2

  近年来,XX市畜牧水产养殖方式从分散养殖向规模化、集约化养殖的逐步转变,规模养殖场建设发展较快,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户)不断涌现,促进了我市畜牧业的发展。但是,随着规模养殖的发展,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排泄物以及饲料兽药残留物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因此,控制规模养殖对环境的污染刻不容缓。

  一、XX市畜禽养殖现状

  截止2014年底,全市畜禽牛存栏达1.94万头、羊存栏2.57万只、猪8.32万头、禽类年末存栏15.84万只;全年牛出栏0.45万头、羊出栏3.61万只、生猪出栏9.11万头、禽类出笼41.01万羽。我市共有各类养殖大户400余户,其中规模养殖场达到144个,年出栏100头以上规模养牛场1个、年出栏300头以上规模养羊场11个、出年栏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97个、年存栏1万羽规模蛋禽场1个。这些养殖场大多数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据调查,绝大部分畜禽养殖场基本都建于对居民会产生环境影响的区域内,一些乡镇的畜禽养殖场甚至就建在居民区内,距离周边居民或水源地都比较近,由于大多数畜禽养殖场没有配套污染处理设施,畜禽粪便尤其是散养的畜禽粪便直接排向鱼塘、沟渠、农田,再加上养殖场选址不当,不仅对周边地区环境构成威胁,而且在部分乡镇已经造成了畜禽养殖场与周边居民的环境污染纠纷。

  二、畜禽养殖环境污染的主要原因

  (一)规模化养殖布局不合理。我市畜牧业逐步向集中化、规模化发展发展。但我市规模化发展进程中存在着畜禽养殖场分布不合理的现象,个别乡镇只有几家养殖场,而有的乡镇却存在十几家,其中有的村都存在好几家,并且紧紧相连。畜禽所产生的排泄物较为集中,加之不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就会导致囤积,对人和畜禽的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使用不当。养殖者滥用抗生素、激素、微量元素等投入品,其产生的后果就是药物残留,对人类健康及环境造成严重危害及污染。

  (三)畜禽废弃物得不到充分利用。养殖业逐渐向城镇、郊区转移,农业和畜牧业的脱节,导致了种植业与养殖业的分离,养殖者不种地,畜禽粪便及废弃物不能及时还田消纳。我市乃至全州较为缺乏有机肥料生产企业,而同时化学工业的迅速发展,化肥的产量大,价格低,从而导致大量畜禽粪便、废弃物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

  (四)养殖场建设的监管力度不够。我市养殖场大多数没有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在养殖场新建过程中环保部门仅对部分大型养殖场进行环境测评,而且抓的不严,以致相关法规得不到有效执行。

  (五)规划建设不合理,缺乏前瞻性。早期建造的养殖场,未经科学规划,选址、栏舍建设都缺乏前瞻性,布局建造随意,不少养殖场建在城镇近郊、村庄旁、河流溪沟畔。栏舍建设缺乏规划,多数是边发展边建设,布局凌乱,建造简陋、设施陈旧落后,易对周边人居环境造成影响。

  三、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缺乏指导性政策及措施。州、市还未出台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养殖三区划分方案及相应的激励措施。同时现有畜禽污染防治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再加上认识不足、资金缺乏、技术匮乏等方面的原因,有些规定难以有效落实,现有的政策、法规大多数只是原则上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我市大部分养殖场管理粗放、薄弱,绝大多数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建设之初,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缺乏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措施。大部分养殖企业重饲养轻治理,不愿投入大量资金用于环保技术或购买环保设备。

  (二)部门职责不清,没有形成联动机制。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不明确,导致在管理上存在着很大的漏洞,加大了畜禽粪便污染治理的难度。如我市养殖污染防治财政项目实施主要由环保局实施,畜牧部门不了解。在监督过程中存在踢皮球,不能形成合力的情况。

  (三)环境保护意识严重缺乏。全市大部分养殖户缺乏环保意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可持续发展意识极差。对进行粪污治理改造缺乏主动性,不愿花钱建设粪污处理设施,一心想着项目支持。同时部分养殖户忽视栏舍内部环境,对栏舍冲洗用水不注重控制,污水随意排放,畜禽粪便随处堆放,不建造堆放设施,严重影响了养殖场及其周边环境。

  四、畜禽养殖污染的防治建议

  (一)政策法规层面

  1. 政府制定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政府要及时编制养殖业污染防治规划,由规划、环保、畜牧、水利等部门联合制定禁养、限养、适养三区划分方案。同时积极正确上级激励项目,制定本地区污染防治激励措施。

  2. 加大资金扶持、治理和发展生态养殖业。政府应建立规模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粪污无害化处理及综合利用、研究环保型饲料和生态畜牧业的研究及推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法,鼓励规模养殖户投资养殖污染治理,对积极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的规模养殖场、户,在养殖用地、信用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与扶持。各级环保、畜牧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治污成效突出、示范作用明显的畜禽养殖场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积极帮助争取项目,多渠道引进资金及技术,使治污技术早日服务于养殖业。

  (二)综合管理层面

  1. 合理规化畜禽养殖场的建设。一是科学规划建设。养殖场(小区)的选址、规化与建造新建养殖场在传统建场选址基础上,将粪污处理纳入规划之中。二是创新改进措施。选择安装先进控温、通风、光照、粪便清理、粪污再利用、消毒、污水处理设备及粪尿加工处理设备等。三是加强绿化。利用绿色植物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以达到降低温度、减少辐射、减少细菌和除尘除臭的目的.。

  2. 提高养殖环保意识。环保、畜牧等部门针对畜禽养殖对环境污染重要性进行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养殖业排放标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尤其是畜禽养殖者的环保意识,增强养殖者对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 建立联合机制,加大监管力度。环保、畜牧等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加大力度、通力协作,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严把新建养殖场防疫条件的准入关,建设一个,达标一个。严格执行畜禽场建设的环保审批制度、排污申报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等相关制度,对不遵守法规制度的,对不符合要求的,该整改的整改、该搬迁的搬迁、该关闭的关闭。

  (三)技术层面

  1. 推广环保养殖。一是规范用药管理。减少使用抗生素类添加剂,选择使用高效、低毒、无残留的绿色兽药;制定合理的免疫计划,不滥用疫苗。二是加快新技术推广。加快干湿分离、沼气化处理、有机无机复合肥加工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推广采用干清粪生产工艺,实现畜禽粪便干清堆积发酵后就地消纳。三是推行生态养殖模式。积极推广“猪(牛、鸡)—沼—果(菜、树、鱼)”等多种生态养殖模式,从而实现畜牧业内部的良性循环,提高畜牧业的整体科技水平、环保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水平。

  2. 综合治理养殖污染。一是粪便达标排放。畜禽粪污经厌氧发酵处理和沉淀后,在经过曝氧、生化或过滤净化等好氧处理,使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向外排放。二是无害化处理。养殖场病死畜禽的尸体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其他生活垃圾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集中处理、综合利用,不得自行随处掩埋或焚烧。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3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工作思路不够创新因循守旧。工作中习惯旧思路、老办法,依靠老经验;对工作不够大胆泼辣,放不开手脚。对照“先“金点子”和“新招数”不多,对打破常规、先行先试存在畏难心理和犯愁情绪,缺乏改革创新和不断进取的精神,离“三力”统计的目标还较远。

  (二)统计调研不够深入细致。在基层调研和听取基层工作建议方面下了很大功夫,但有时调研存在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对规上企业和小微企业营商环境等情况还没有摸细摸准,参考价值较大的营商环境调研报告与精品分析相对缺乏,统计工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服务企业模式过于单一。企业是经济发展的载体,企业发展越好,经济发展越优,新区企业给我们贡献了数据,而统计回报企业少是我们服务的.短板,紧紧局限于被动服务。

  二、整改措施

  (一)实施依法治统,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统计保障。结合XX“10+1 《区统计局年担当服务调研方案》,实施一线工作法”,全面铺开十条服务路线,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主动到企业调查优化营商环境和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工作,进一步扩宽对企业沟通服务的桥梁,开展”走出新区看新区”主题调研18活动,通过调研学习其他个国家级新区,建立营商环境、统计数据、方法制度、工作经验交流共享机制。同时,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完善统计执法制度,严格执行“双随机”执法检查,全年112抽查企业不少于家次,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合《区统计局“工作落实年”部署实施重点攻坚工作方案》,成立民营经济突击队,探讨建立民营经济监测机制,利用“四上企业”监测重点企业和结构及发展趋势。同时,加大民营企业发展状况研究力度,深入企业调研,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撰写高质量统计分析和调研报告,真实反映民营经济发展的新状况、新特点、新趋势,全力服务新区民营经济发展。

  (三)服务企业纳统,充分挖掘市场潜力不断壮大企业纳统“蓄水池二对于符合纳统的企业,加强对纳统申报工作技术和业务指导,及时解决申报中出现的问题,安排专人详细讲解各项指标审核关系和填写方法,提前告知纳统标准和申报所需的材料以及必须经过的流程,努力让企业少走弯路,提高企业申报效率。

  20xx年度新增纳统企业家,年月份新增纳统企业家,纳统企业数量居各区市首位。

  (四)创新服务模式,加强企业咨询和业务培训服务能力。一是对企业来函来电的咨询,进行认真梳理问题,符合对外公开的资料,第一时间满足企业的需要。简易资料即时或当日提供,复杂资料个工作日内提供。二是分专业建立企业“联系点”制度,与联网直报企业实行“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定期组织企业进行统计业务培训,对新纳统企业或业务水平较低的统计人员进行网络远程指导或上门培训,确保有效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水平和统计工作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报三、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营商环境是滋养企业发展、创新创业的丰厚土壤,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区统计局将牢牢把握“营商11环境体现的是政风”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在月份底完成。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4

  为助力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助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63月上旬起,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个调研组,深入全县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工业园区、相关水电气暖公司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企业座谈会和企业问卷调查,听取部门、企业办事人员和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1了为期个多月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此调研报告。

  一、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按照省市县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和“营商环境提升年”总体安排部署,我县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xx政务服务体系,在今年四月通报的省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xx56. 23138综合排序中,县以综合得分,位居个县、区(高5210746新、自贸、经开区)位;居全省个县(区)第位、全市4第位,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暂行办法》、《关于中小企业还贷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县政企信息交流和发布制度》、《关于推行企业金融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XX13以及《县招商引资项目“一事一议“工作规则》等个配套文件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机制。一是通过搭建”石商贷”融资50002000互助平台,设立万元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万元中小企业小额贷款周转金,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政企座谈会、银企对接会,落实好并联审批、代办服务、包抓帮扶、银企对接、政企沟通等优化营商环境;三是“一事一议”做好招商引资优惠扶持政策的兑现,安排专项资金落实骨干企业培育、纳税大户奖励、企业人才引进、知名品牌创建等激励措施,多途径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优化发展环境。

  1.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政务环境。一是县政务服务36759中心个入驻单位、服务各类事项项,基本实现”应进全进”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二是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473程,优化窗口服务,”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项,占所有审62. 3%;批服务事项总数的推行互联网+,网上及手机办理和发放117微信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电子发票等,项事项实现“零跑路”目标,三是按照“一窗”改革目标,实施环境的意见》,成XX立了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综合办公室和“八办四组”,但在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系统推进“十大行动方案”的有序实施方面还有差距。相关部门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各部门具体职责还未落实,工作推进不够系统深入。比如在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过程中,部分部门在思想上不够重视,认为营商环境与自身关系不大,支持配合力度不够,给此项工作带来难度。

  2.政务服务意识不强,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

  ,”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

  3、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难度。我县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4 .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依2000然突出。一是县委、政府虽然也建立了企业转贷应急机制,但万元周转金量小,利用率低,无法满足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二是企业融资渠道窄,融资成本高;三是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

  5 .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有的企业反应税费负担重,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xx619319%,截止年月底,全县新发展企业户,虽然同比增长47240.89%但仅完成市上下达全年任务数户的。二是垄断行业收费高。企业反映如电、气、讯垄断行业收费高,尤其是企业用电初装费过高,峰谷分时电价难以执行,给企业带来过高的运营成本。三是中介服务管理不规范。在部门审批办证的前置资料中,很多涉及中介服务环节,因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收费高、收费乱的现象。四是征地环节阻力较大。由于目前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到位等原因,在征地过程中存在一部分群众漫天要价的现象,尤其在乡镇较为常见,给企业落地带来阻力。

  6 .少数部门本位思想严重。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xx]5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按照石编发号文件,将不动产管理职责和登记职责分离,申请人委托第三方测绘机构办理的房产测绘,由于两个局使用的系统不一致,房管局能用,又不能满足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房产平面图和界址坐标,申请人只能另外委托第三方专业测量机构重新测量,增加了申请人的负担,影响办证效率。

  三、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为切入点,破“五难”: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解决企业出生难;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解决企业交易难;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征信难;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建设、解决行政执法监管难;出台配套优惠政策,解决企业发展难等问题,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全面提升。

  1 .明确两个清单。一是县上应尽快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排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优化方便企业办理审批手续各项具体措施,最大限度简化审批流程;二是系统把握中、省、市关于简政放权和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法规,使我县出台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体系,避免”碎片化“,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搭建好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框架;三是重点开展项目落地、招商引资、营商环境三大攻坚行动,建立完善”一个招商引资项目、一名县级领导包抓、一个招商引资单位负责、专人代办手续”的招商引资项目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通过帮扶使各级干部成为构筑亲清政商关系的实践者、党委政府重商亲商的贴心者、企业发展方针政策的传播者和帮助企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协调者。

  2.服务意识和担当意识,当好"店小二“,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软环境;对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中心窗口服务效率;积极创设高效便捷的行政审批程序,加快实现我县营商环境中各个环节”最多跑一次”的办理模式;强化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尤其是对于承担行政审批的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指导,选派硬人。

  3 .转变政府职能。始终将“放管服”改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的重点任务,简政放权不停步、强化监管不松劲、优化服务不打折。一是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将资源配置交给市场,对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事项,采取招标、拍卖等市场方式运行,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二是强化监管,规范市场。完善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尤其是针对企业各项收费的价格监管,使垄断行业各类费用回到合理区间,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整治各种涉企乱收费、乱罚款,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认真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也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三是加强企业扶持力度。加大政府周转金的投入额度和监管力度,有效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下大力气帮助企业降低物流、用电、用工等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组建一支由县级领导挂帅、为企业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针对招商引资重大落户项目、市县重点项目在企业开办、政策支持、安全保障、创新发展等方面提供一对一服务,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对制定出台的招商引资各类优惠政策要积极兑现,确保企业招得来、留得住、见成效。

  4 .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营造我县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凡可以公开的政策文件原则上要于印发当日在网站上发布,特别是国家法律法规对特种行业和特殊物品的管理发生变化时,部门要结合实际,主动上门到相关的企业进行宣传,让企业知法守法,避免蒙受损失。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针对乡镇征地难的问题,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共同出面协调解决,同时加强新民风建设,杜绝征地过程XX中群众胡搅蛮缠、漫天要价的现象发生。三是要贯彻落实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 .推进中介机构健康发展。积极引导政府投资项目以竞价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保障企业投资项目自主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服务市场公平竞争、良性健康发展。推进政社分开,真正从源保护、行业垄断”的部门利益化格局。完善中介市场清退淘汰机制,将中介诚信状况与登记机关监管、银行授信、政府招投标等挂钩,倒逼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6 .强化效能监督,狠抓政策落地落实。一是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重点,紧紧围绕责任落实、任务分解、组织推动、工作实效等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涉企政策督导落实,狠抓”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确保窗口单位、基层部门、关键岗位、重点人员执行“不打折"、落实”不走样“,切实解决”末梢梗阻”问题。二是坚持“正推“和“倒逼”相结合,激励和约束相结合,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对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以结果导向,严格考核奖惩。三是强化政府履约承诺兑现,加强诚信社会建设,对在招商引资中的违约失信行为进行集中清理、集中督办、集中规范,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5

  根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计划,近日,对我区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就我区的行政审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做如下报告: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下发《关于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提出“3个支撑、16项专项行动”,细化了25项改革任务,我局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流程再造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的十条意见》(鲁政办字〔2019〕149号)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标先进、流程再造”的部署进行了充分落实。

  (一)扎实推进简政放权工作。一方面,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及下放。2016年以来,共分10批次动态调整我区行政权力事项,共调整、取消、承接落实618项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区级行政权力事项40项。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2018年12月,我区在全市率先一次性完成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硬抽人、抽硬人”原则,划转业务骨干47人,划转24个单位的176项行政权力事项。对所有审批事项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平均提速66%,业务最高提速达95%,审批流程压缩一半以上。

  (二)持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定了《关于推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对同时涉及多层次、多部门的检查事项,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全面推行跨部门“随机抽查”。27个区直部门全部制定出台了监管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在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等领域分别建立随机抽查标准,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全面推进“一次办好”改革。一是制定公布“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2018年底向社会公布我区40个部门单位“一次办好”事项清单1289项,其中,行政权力“一次办好”事项1019项、公共服务“一次办好”事项270项,实现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好”全覆盖。二是强化信息化和智能化支撑。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区一网通办率达86.36%。着力推行“不打烊”自助服务和智能服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三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优化企业开办行动,设立企业开办专区,全面推行企业开办“一窗通”,全面优化开办流程,实现了1个小时完成从企业注册登记到公章刻制、税务和社保登记全流程。推进不动产转移登记“一次办好”,整合不动产和税务窗口联合办公,真正实现了“一窗受理、一次办结”,半小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定了《河东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实现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时间最长控制在73个工作日以内,精简类工程建设项目控制在24个工作日以内。推进工业标准厂房建设,推动全区节约集约用地再上新台阶。截至2018年底,全区已建成标准化厂房38.8万平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33万平方米的任务。全面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清理无谓证明,调整取消了27项证明和盖章类材料。组建沂蒙红色志愿服务队伍,构建三级代办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保姆式”代办服务。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全面取消材料复印件,实行证照免费邮、材料免费印。

  (四)大力开展流程再造。重点实施“4×4”系统工程,突出“一门全办、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四大环节,聚焦“营商环境、民生服务、监管效率、制度创新”四大领域,健全“你提我改、帮办代办、无权否决、动态优化”四项机制,着力推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四减”行动,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捷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容缺办理”审批改革。在全市率先推行“告知承诺制”,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出版物经营许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等9项审批事项通过施行告知承诺制代替现场审核。制定印发《河东区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办目录》,集中推出首批83项政务服务事项可“容缺受理”,各类容缺材料117条。

  二、我区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压力传导不够。召开了“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工作安排和任务分解,但压力传导不够,没有一抓到底,盯紧盯死。2018年省里组织营商环境评价,我区综合成绩列全省第48名,未进入第一梯队。深化“放管服”改革,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个别部门单位抓改革工作的恒心和韧劲不足,对“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有懈怠情绪,未及时跟上改革步伐,窗口工作作风不扎实、服务效率不高等问题仍时有发生。部门间工作不平衡,个别部门单位对“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推进工作考虑企业群众需求不够,思想不够解放、改革不够积极。受场所、专网等因素影响,人社、医保等部门一直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集中三到位”没有完全落实。

  (二)行政审批服务创新不足。一是思想不够解放,与发达地区相比,个别部门及人员在行政审批制度创新及流程再造方面思想不解放,改革创新意识不足,根据上级出台文件抓贯彻落实较多,创造性、突破性开展工作较少。二是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局囿于条条框框,不敢打破常规先行先试。比如,天津港保税区对环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环节取消现场勘察,值得我们借鉴。三是流程还不够优化,个别审批事项存在互为前置现象,影响了行政审批效率。比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涉及到市场监管、教育、住建消防等上级部门规章、规定互为前置,导致办事群众办事多头跑。四是对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的监管不到位。中介机构业务主管部门缺少约束中介机构服务时限的有效抓手,虽然通过一系列改革,政府部门提供审批的时限不断压缩,但是审批全流程的时间压缩不明显,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不强。

  (三)便民服务标准不高。一是“店小二”意识树立的不牢,没有真正做到换位思考,不能真正从办事群众角度考虑问题。比如,群众反映到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停车难问题,还没有系统解决。二是服务标准还不高,满足于办成事,缺乏精细化、个性化服务。三是个别基层单位受限于机构改革思维,对于行政审批服务局下放、委托的事项不敢接、不愿接。区里委托下放的40项审批服务事项,各镇街承接的还不到位。四是基层信息化建设相对薄弱,在窗口、柜台设置、信息化设备以及便民服务设施的配备上与发达地区相比还需大力提升。基层便民服务及代办服务工作人员,大多为镇(街)及村居(社区)人员兼任,与发达地区通过面向社会招聘辅助人员从事基层便民服务工作相比,还有很大提升空间。

  (四)审批与监管衔接不畅。审批与监管难以有效衔接,审批与监管责任划分边界不清。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后,将原来一个部门的审批监管职责一分为二,审批和监管原本在一个部门进行的内循环转变为两个部门间的外循环,申请人在审批环节的行为由谁负责监管存在盲区。比如,法律规定吊销行政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由发证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发证机关却没有行政处罚权,行业主管部门有行政处罚权却不是发证机关,因而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职责难以确认。

  (五)信息化智能化支撑不足。一是自助服务建设起步晚,刚在区级全面推开,没有延伸到镇街。二是宣传发力不到位,全程网办率虽然达到86.36%,但办事群众很少通过网上办理,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使用率不高。三是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滞后,人口、法人单位、电子证照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还没有落到实处,制约办事效率。

  (六)信息系统孤岛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纵向信息不顺畅。由于省市地方数据平台之间未全面实现数据共享,导致相关部门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时,需要重复录入相关信息,费事费力,影响群众的办事效率。二是横向信息不顺畅。目前有些部门建有各自的信息系统,而这些系统之间往往互不相容,导致“信息孤岛”的存在,造成资源浪费。比如,原市场监管局的企业注册系统、食药监部门的食品类许可证系统尚不能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的无缝对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审批效率的提升。三是政务服务平台不够优化,与南方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用性、稳定性、人性化不足。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行政审批工作已经向纵深推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当今社会一个永恒课题,也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首要任务。只有树立营商环境的创新意识,才能适应新形势,实现营商环境的提升。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各项工作。在抓好面上改革推进尤其是省推进“一次办好”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的基础上,针对各责任单位在落实“一次办好”、优化环节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前置审批、信息共享、服务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实行责任认领,将问题和整改通知书面交由各责任单位,进行限期整改,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同时,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衔接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及培训,尽快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一站快办,进一步优化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全力抓好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按照“审管分离、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权责边界,加强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审管互动、双向反馈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三)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基础上,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深入开展“不打烊”服务。向镇街、村居延伸自助服务终端,探索开展掌上智能审批,让群众享受到“指尖办事”的速度。密切配合市级推进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和无差别“一窗受理”系统等专项系统开发工作,抓好事项上网运行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实行“定时、定标、定量”的跟踪督办机制,综合运用督察督办、明察暗访等方式,全程跟踪评估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拓宽监督投诉渠道,对交办、协办事项落实不力,甚至出现推诿扯皮,久推不办的责任单位,由区委督查考核服务中心进行重点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的行为,导致改革进度滞后甚至停滞的,由区纪委监委实行问责,确保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营商环境的调研报告 6

  为助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助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X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深入全区相关部门、工业园区、相企业等,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部门、企业人员和部分区、乡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等方式,开展了针对营商环境改善情况的专题调研。调研组对各方面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此调研。

  一、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制度建设,实施专项整治,强化督查考核,积极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营商环境明显好转。主要特点:

  (一)政府服务效率不断提升。X区聚焦政务服务效率不高、群众和企业办事难耗时多的问题,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更快、更优”。以企业和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全面推行“一窗受理”;推进部门业务从分布串联模式向同步并联模式转变,于X年X月开始启动“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在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企业开办”、“工程报建”、“用电报装”的综合窗口。通过推行“一窗受理”,减少了办事环节,提升了审批效率。

  (二)政策政务环境持续优化。X区先后出台了较为完善的优化营商环境配套文件及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政务环境。一是区政务服务中心入驻X个单位、服务各类事项X项,基本实现“应进全进”和审批事项网上受理;二是“只需跑一次”比例为X%,“一次不用跑”比例为X%,六类依申请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提速率达X%;三是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打造政务服务“一张网”,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截止目前,X区各部门依申请+公共服务事项网办率均为X%。

  (三)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区司法部门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主动作为,积极服务辖区企业发展。如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组织法官走访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防范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为加快建设诚信政府、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形成人人都是环境、处处都是环境、事事都是环境的良好局面。

  二、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我区的营商环境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企业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一)行政审批效能有待提高。虽然我区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服务模式,但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网上办事率低,离年度网办率X%相差较远,加之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

  (二)部门间协调合作有待加强。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办事效率。有的指标成员单位之间协调合作不够,未形成合力攻坚克难。有的指标牵头单位没有发挥好牵头作用,没有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对重点、难点问题没有做到定期研究、共同商议、协调推进。比如,市场监管能力指标中,在X月X日X市督查承接组织区绩效考评指标时,我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共涉及X个单位,目前只有一个单位达到X%(应急局),有X个为X%(税务局、生态环境局、新闻出版局、卫健局、发改局、经贸局、教科局、统计局、民政局),进展非常缓慢。

  (三)惠企政策宣传有待深化。我区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极大地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不少企业反映,各级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

  三、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能力大提效。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更快、更优”目标。要根据事项办理的关联度、办事类型等情况,将分散在不同部门的事项整合归并,并分别设立综合受理窗口,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加快推进“互联网+”数据共享,利用共享交换平台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共享交换的数据资源减少企业和群众少交或免交申请材料、少填或免填申请信息。全面推进政务数据与实体经济、政府治理、全民服务等方面创新应用。

  (二)进一步强化平台建设。加大政务服务大厅的改造建设,解决公安、人社、医保、残联等部门业务因场地原因依然还在各自的办事大厅办理的状况,使进驻服务大厅事项的进驻率达X%;充实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和配备一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改进工作方法,设置X小时自助服务区,严格执行延时服务,对在当天已取号但未能在工作时间内办理的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利用下班时间开展延时服务,直至当事项受理完毕;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线上线下办事的深度融合,明确专人负责对网上办事大厅涉及本单位政务服务事项的录入和实时更新工作;积极开展陪同服务,从办事咨询到资料受理一路陪伴群众办事,在陪同的过程中现场解决群众办事遇到的梗阻问题,资料受理后追踪事项的办理情况,增强群众办事获得感和对大厅窗口的认同度。

  (三)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以《XX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实施为载体,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多角度的宣传和解读,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镇、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惠企政策的宣传,切实解决好政府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要持续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力度,及时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动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营商环境、爱护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凝聚社会各界亲商、尊商、优商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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