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精选13篇)
辛苦的工作在不经意间已告一段落了,回眸过去这段时间的工作,有惊喜,也有不足,需要认真地为此写一份自查报告。那么好的自查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情况自查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的自查工作,现将近三年来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铜陵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于去年10月份由原铜陵市地方海事(港航管理)局与铜陵市港口局规费征稽中心组建成立。近三年来,在市交通运输局、省地方海事局指导下,两局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办结了港口类行政处罚2起,海事类行政处罚3起,累计行政处罚5件,其中:2件为一般程序,3件为简易程序。5起行政处罚案件均已结案,并未发生处罚当事人要求行政复议及诉讼的情况。通过有效行政执法和适度的行政处罚措施,严厉打击了行业内违法经营行为,保护了港口、船舶运输从业人员合法利益,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广大的行业从业人员也获得了守法教育。
二、 执法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多年来,在执法工作中我们一直注重各项行政执法制度的贯彻执行,行政处罚工作严格保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以及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依据准确无误。今年我局制定了各项行政执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局水上综合执法大队及局属各单位在办公场所对执法依据、处罚程序等进行了公示,同时我局安排专项执法经费及执法交通工具,充分保障各项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 规范处罚裁量权情况
我局在开展行政处罚过程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充分考虑违法事实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影响,严格保护违法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及精确执法人员处罚裁定问题。在具体行政处罚行为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按照“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四步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同时依照《安徽省海事港航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开展行政处罚,杜绝了行政处罚处罚标准随意性。
四、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1、行政处罚主体情况。我局现内设机构9个,局直属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大队1个,局下设大通、五松、顺安3个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9个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所。其中局直属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大队以铜陵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名义开展行政处罚,落实全局行政执法工作,下属处所不承担行政处罚任务。
2、执法人员情况。全市港航(地方海事)系统现有正式在编人员125人,其中具有各类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是114人,全部持证上岗。11人系新招录人员及其他综合岗位人员尚未取得执法资格。
3、执法培训、考核等情况。近年来,我局以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为目的,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对新法规、新知识的学习和掌握,以规范化建设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抓手,提升执法队伍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和能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更好地适应规范化建设和改革的需要,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每年我局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工作,同时各单位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也纳入平时工作中,今年我局制定了队伍素质提升工程行动计划(20**-20**年),把法律法规学习也纳入了行动计划。并且我局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同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制定了《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局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等制度,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执法人员违纪行为和错案情况。
五、当前行政处罚中存在的问题
1、全系统执法人员的素质差参不齐,执法力量与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由于我市港口发展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当前发生的港口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执行难度较大,需要相关执法单位综合执法。
六、下一步行政处罚相关措施
1、进一步强化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识。以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为抓手,抓好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并加强《行政处罚法》及行业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一个良好的行政执法氛围。
2、规范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以事实为根据,法律法规依据为处罚准绳,进一步规范处罚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行政处罚实行集体讨论,及时结案。同时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严肃执法与合理裁量、行政处罚与思想教育、依法行政的关系。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严格追究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
3、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与长江海事、长江航道、水务、环保.、安监、公安、法院等部门联动办案机制,密切与相关部门配合,齐抓共管,促进我市港航水运行政处罚措施的有效落实。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2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增强依法行政观念,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财政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铜府法〔20**〕9号)文件精神,我局对照检查范围及内容,认真开展了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党组始终把行政执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财政法制建设。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市财政局推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税政条法科。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休抓、层层落实责任、级级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财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完善目标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严格分工负责制。坚持对执法人员资格、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依据进行审查,确保执法主体、范围、权限、程序、标准、责任明确规范,做到权到位、责到人。
二、 具体实施行政处罚
(一)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我局把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工作与财政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通过规范程序,依法检查,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促进我局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先后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三公”经费、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政府非税收入票据使用、银行账户清理等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安徽省财政监督暂行办法》等,按照财政部印发的《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统一使用财政局制订的文书样本,统一下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做到财政监督检查有送达回执时间、有收件人签名、检查工作底稿等填写内容记载齐全,并按照一事一稿,整理归档。由于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裁量适度,20**年以来我局共发生处罚案件34 起,无一起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二) 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我局在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的同时,切实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先后完善了《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XX市财政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告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处罚事前告知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制度》、《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规范行政执法配套制度。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各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我局行政执法体系的内部建设,提高了财政行政处罚的决策科学化程度和透明度。
(三) 规范处罚裁量权情况
为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制职权目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铜政办[20**]83号)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局坚持“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具体可行、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原则, 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分别从实施原则和执行标准两个方面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细化不予处罚、从轻处罚、适中处罚、从重处罚及特殊情形,对自由裁量程序进行严格规定。经过细致梳理,圆满完成了市财政局编制职权目录工作,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与其他权力共计90条,并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切实规范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局坚持按照“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四步工作法实施行政处罚,确保行政处罚合理合法、过罚相当。
(四) 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为确保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我局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我们始终把提高队伍素质放在首要位置,每年均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特别是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后,我们将重点放在增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要求执法人员准确掌握细化的执法标准内容、程序规范和制度要求,确保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科室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定学习计划,并通过集中学习、个案分析等形式,进一步统一对自由裁量的把握尺度。坚持新录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考证上岗制度,认真落实《XX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XX市不良行政执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严格记分管理。为全局每位执法人员建立记分档案库,每季度统计通报一次,年终统一汇总并组织内部考评,并将结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任务中,加强行政执法考核评议,把执法行为、执法效果和奖惩措施统一起来,促进执法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实现。按时完成我局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保证了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均持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执法,按照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今后努力方向
通过自查,按照高标准要求,我们也发现自身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在自身学习宣传方面,偏重于本部门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对《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学习不够深入。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并根据形势的发展要求和自身工作需要,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活动,将《行政处罚法》和部门的法律法规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学习、同步宣传、同步培训、同步考核,使执法人员全面准确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市政府法制办文件《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近三年来各科室(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进行了梳理汇总,只有市民间组织管理局涉及行政处罚事项,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民间组织管理局20xx—20xx年已办结的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件共xx件,专门组织人员对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
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xx省社会组织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规则(试行)》规定的职权进行监管和实施行政处罚,所办理的案件属社会组织行政处罚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监管、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做到了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
实施行政处罚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送达执行和结案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行政处罚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案件经局主要领导签批。
(三)裁量合理、处罚适当。
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未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及未按规定参加20xx年度检查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等。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四)制作规范、归档及时。
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五)办案严谨、责任明确。
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未出现因执法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
在此次行政处罚案件自查工作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调查取证难。社会组织属于民间性松散型组织,处理过程中往往当事人采取回避、不愿露面的态度,导致常联系不上当事人,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难度;二是案卷制作还不够严谨规范。针对这次案件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将认真梳理分析,主动查找原因,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整改。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工作制度,通过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二)加强对社会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对社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理解能力、对社会组织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判断能力、对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运用能力。
(三)加强社会组织行政处罚案卷档案管理工作。做到一事一卷,专人保管,切实做到立案、处罚规范化管理。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4
根据铜府法 [20**]9号文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始终坚持实体合法、程序合法。不断健全地震行政执法的规章制度,执法人员都依法取得执法资格,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执行得当,杜绝不依法执法、执法过当的行为。执法的过程,就是依法进行防震减灾社会管理的过程。开展地震行政执法工作要循序渐进,我局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不以罚代管;我局近三年来未发生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没有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
二、 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行政决策制度,针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进行可行性分析研究、专家论证、征集部门和公众意见、集体研究决策(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等程序,以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实效。全面落实行政决策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全部实行广泛征求意见后上报市法制办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率达100%。
三、规范处罚裁量权情况。
对违反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定的轻微行为,注重现场教育,试行“零罚款”,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违法行为,则在法定幅度内从重处罚。
四、 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一)我局有4人取得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证书。20xx年10月,我局会同组织县区地震局参加全省防震减灾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共7人取得资格证书,使我市防震减灾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20xx年10月25日,我局举办了全市地震系统专题培训班,市、县(区)地震局全体工作人员以及地震群测群站负责人共38人参加了培训。
五、 建议和意见。
20xx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和一般工民建抗震设防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所有新建工程都能做到“地下清楚、地上结实”。
市地震局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报告二
根据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铜府法〔20**〕9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行政处罚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三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三年来,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不断加大环境违法事件的查处力度,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较好地保障了群众的环境权益。三年来对57起环境违法行为实施了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年行政处罚情况
20**年,我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全市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排查”、“化学品环境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 “城市饮用水源环境保护检查”等专项执法检查,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46处,下发限期整改函89份,对具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27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共计116万元。其中违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17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4起、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案件2起、违反固体废弃物管理案件2 起、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案件案件1起、同时违反水污染物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管理案件1起。27起案件均已结案,且没有要求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涉嫌犯罪移送的情况。
(二)20xx年行政处罚情况
20xx年,我局共组织现场执法1228人次,检查企业数607家次,通过开展“重金属专项整治”、“危险废物专项整治”等环保专项行动发现企业违法行为50余处,并对10家企业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累计处罚金额82.3万元。其中,违法超标排污案件7件、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案件1件、违反固体废弃物管理案件2件。10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要求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涉嫌犯罪移送的情况,且已全部结案。
(三)20xx年行政处罚情况
20xx 年,我局加大了环境监管力度,通过组织春季环保执法大检查、百日环境安全执法大检查等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污染源企业及涉重金属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全年组织现场监察3000人次,检查企业数1000家次,同时配合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每季度的监督性监测,对具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20家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累计罚款金额达156.64万元,其中违反水污染防治法案件10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6起、违反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案件1起、违反固体废弃物管理案件1起、违反放射源管理案件1起、同时违反水污染物排放和固体废弃物管理案件1起。29起行政处罚案件中,没有要求听证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目前已有19起结案。
二、制度建设及落实情
三年来,我局办理行政处罚案件,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案件办理程序,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管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做到查、审、执分离,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制约。在实施行政处罚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告知听证制度,对违法单位一律给予事先告知,对处罚额度较大的进行听证告知;二是对违法单位处罚时实行罚缴分离,对本单位的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三是对行政处罚案卷实行一案一卷,专人归档保管,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卷制度。
三、规范处罚裁量权情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我局严格落实《XX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科学合理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并实施了《XX市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行政处罚有关制度。对环境监管执法中涉及自由裁量的15部法律、法规、规章,共计207项处罚条款进行细化,制定裁量基准。在细化这些处罚条款中,我局本着公平、公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在实施处罚中,能够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在自由裁量权的上下幅度内依据各种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主观故意、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造成的社会危害程度的不同,设定处罚档次和处罚等级。我局实施行政处罚,罚没罚款项均以当年度依法、按时收缴并全额缴入财政专户。为增加执法人员的办案的责任心,降低错案的发生的可能性,我局加强执行行政案件责任追究制度。近三年以来没有出现因过错导致行政处罚错误或显失公正的情况,也没出现因过错导致具体新政行为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中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5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提高旅游行政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优化发展环境,根据根据省市县关于继续开展行政处罚实施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我中心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了旅游行政处罚实施工作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切实加强对旅游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建立学法制度及考核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旅行社条例》、《XX省旅游管理条例》和其它有关旅游法律法规等,坚持学习制度,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法律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有力促进行政处罚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依法履职,科学决策
严格执行行政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新上岗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的系统岗前培训,所有执法人员都定期培训,积极选派人次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同时,加大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和宣传工作,组织学习和宣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和《行政复议法》等专业法律知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依”,使执法检查公正化、规范化和有序化。
三、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形式多样检查
执法检查是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关键环节。20xx年,我中心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旅游行政执法中采取“专项执法检查和联合执法检查并用”的执法模式,20xx年7月以来,共对我县旅游市场开展4次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旅行社是我县旅游市场检查的重点,也是旅游行政处罚工作的主要实施对象,各旅行社都做到了依法持证经营、按要求完成季报台账、认真投保责任险、足额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等,但少数旅行社也存在如:相关旅行社规章制度未张贴上墙、未及时更新旅游合同、广告宣传单用语模糊等一些小问题。这些小问题一经发现,就被口头警告,并要求及时整改;由于旅行社态度认真、整改及时,我中心未作出书面行政处罚行为。20xx年7月以来,我中心未接到一例旅游投诉电话,群众满意率100%。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6
一、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我局近三年来,每年派出持有安徽省行政执法证件或粮食监督检查证(国家粮食局颁发)的执法人员,对全市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共72次(每年24次),未发现违法行为,未进行行政处罚。没有行政处罚案件,没有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发生。
二、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每年,根据省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相关要求,我局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做好以下工作:对上年度我局XX县局粮食行政执法案卷(主要是粮食行政许可(审批)案卷,市、县两级均无行政处罚案卷),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和对县局的检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的标准,较好的完成了行政执法案卷的自查自评工作和对县局的检查工作。这项工作每年都顺利通过了省局互查组的检查验收。
虽然我局没有行政处罚案件,但我局相关制度健全,包括行政处罚主体公告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事前告知制度,听证制度,案卷评查制度。一旦发现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落实。
三、规范处罚裁量权情况:
20**年年初,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XX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秘〔20**〕95号)和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补充通知》(铜府法〔20**〕9号)文件精神,我局及时研究制定了《XX市粮食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标准》。该《标准》的制定执行一是以国务院颁布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为依据,具体涵盖《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条,《安徽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等内容;二是内容又细分为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条文、规范后标准及执行步骤三大版块;三是规范后标准及执行步骤按照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求,具体分为五种情形,分别是不予处罚情形、从轻处罚情形、适中处罚情形、从重处罚情形、特殊情形,这五种情形的设立,使我市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四、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独立行政执法队伍,缺少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人员都是从近几年来取得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中抽调担任的。
根据《XX市粮食局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中第六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粮食行政执法资格准入制,凡是我局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必须经省或市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公示,依法取得由有关部门核发行政执法证件后才能上岗。我局近三年先后派出7人次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和省粮食局共同举办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核,全部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合格率达100%,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根据《XX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XX市不良行政执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我局及时制定了《XX市粮食局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XX市粮食局不良行政执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两项制度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加强了我局执法队伍的建设。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没有因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而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发生。
五、当前行政处罚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是编制经费不到位。我局监督检查科挂靠在仓储调控科(科室合并在一起办公),人员编制尚未完全落实,造成了执法力量的薄弱。二是装备器材配套不到位。缺乏必要的行政执法装备车辆及粮食质量检测仪器。
六、加强改进行政处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增加执法人员编制,配备专业执法车辆。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7
县政府法制办:
根据《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铜府法[20**]6号)要求,我局对医疗保险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为打造一支精良的执法队伍,我局选用政治过硬、业务精干、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同志从事执法工作,为使执法精准,将从事执法的同志分批派送到省市县参加相关的执法培训,并取得了执法资格证。
二、执法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原劳动保障部《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法律法规,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草拟了《铜陵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另外我局还草拟了《铜陵县医疗保险稽核管理实施办法》,上报县政府,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县政府办公室予以转发。为贯彻上述两个《办法》,我局组织了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认真学习了两个《办法》。
三、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为加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的管理,相关执法人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工作中,认真执行《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原则,按照“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四步工作法实施行政处罚。医保定点单位违反医保政策规定,问题不严重的,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进行教育,提出整改意见。问题严重的,报局党组研究决定处罚意见,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近三年来,我局处罚定点药房1起,主要是停止刷医保卡15天。
铜陵县社会保障局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8
我局按照《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从行政处罚实施情况、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规范处罚裁量权情况、行政执法队伍情况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各区县局及稽查局近三年来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为677件、其中发票管理类行政处罚案件335件、纳税申报类行政处罚案件95件、税款征收类行政处罚案件87件、税务登记类行政处罚案件38件、其他类行政处罚案件122件。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9件,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形。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处罚决定基本能够做到公平、公正,通过积极宣传税收政策,加强与纳税人处罚前的沟通,采用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效降低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行政处罚决定基本能够有效执行,同时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二、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主体公告制度,通过公告栏、网站等媒介公布全市国税系统行政处罚主体名称、处罚权限、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处罚的主要类别等,明确未经公告或者超越公告职责和权限范围的处罚决定无效,以接受社会监督,保护纳税人权益。
严格执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每年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总局统一安排的税务人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人员,发放由省局统一编号的税收执法资格证书,未取税收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同时市局相关部门对持证执法制度开展考核,无证执法者,将其调离执法岗位。
全市各级国税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均下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作出较大数额的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局适时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评查内容主要包括税收执法主体是否合法、引用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规范、调查的相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有效、充分、税收执法程序是否合法、作出的决定是否合法、适当、税务执法文书的制作、送达是否规范等,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
我局的行政经费由中央财政按预算拨付,保障各项工作的开展。各级国税机关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按照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规定,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外,税务机关及执法人员不自行收缴罚款,并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部上缴国库。
三、规范处罚裁量权情况
20XX年,我局按照《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市政府第44号令)要求,制定了《铜陵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20XX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施行后,我局重新对《铜陵市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试行)》予以修订,并以公告形式发布,要求税务人员合法、公正、合理地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省局20XX年出台《税务行政裁量权行使规则》及《安徽省国税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后,我局组织全体国税人员参加培训会,由专人为大家解读、梳理七类税收违法行为包含的48个税务行政处罚项目,并将理解运用过程中的盲点、易忽视的问题一一列举点明。要求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做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等情形同等处理。
四、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全市国税系统市局、各区县局及稽查局均具有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权,均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执法人员都为税务机关正式工作人员,都具有执法资格。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定期组织税收执法人员参加税收、法律知识培训,积极举办岗位能手知识竞赛,努力使广大干部干一行、学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全面增强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市局每月按照《安徽省国税系统税收执法自动化考核管理办法》要求,通过税收执法考核系统对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在系统内通报考核情况,严格追究执法人员执法过错,并给予相应处理。
五、当前行政处罚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
(一)法律条文不明确,执法风险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对当事人的税收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条款的规定中,多处出现情节严重字样,但并未对什么样的情形属于情节严重作出明确规定,多处出现可以处字样,但对应不应处罚没有具体规定,法律条文语义模糊,实际运用起来缺乏可操作性。
(二)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缺乏
由于少数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责任心缺乏,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还存在瑕疵,存在相关文书未加盖印章、法律条文引用不准确、违法事实描述过于简单、应责令限期改正而未责令限期改正等情形。
六、加强改进行政处罚工作的建议及意见
(一)完善税务行政处罚立法
建议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细化对法律条文的解释,明晰一些概括性法律词语的含义,压缩裁量空间,保证执法行为的公平、公正,同时降低税务人员执法风险。
(二)深化法律知识学习教育
加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关于《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及《发票管理办法》的解读学习讲座,帮助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其实质,同时注重对税务行政处罚整个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避免执法的随意性。另一方面,广泛普及税收法律知识,切实增强公民的税收法治意识,推动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三)建立案例发布制度。
借鉴司法机关的做法,以案释法,实行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税务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用行政处罚先例指导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理,力求相同情节平等对待,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做到过罚相当。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9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和杭州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完善和深化全市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加强对杭州市科技系统行政裁量权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市科技局组织机关各责任处室进行专题研究,总结经验,开展了科技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
市科技局局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自查情况作了明确分工,要求机关各责任处室安排人员落实到人。重点就各处室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完成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主要做法、措施和体会;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及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整改措施,下一步的工作目标和建议等内容开展自查。
通过自查工作,在已经制定并落实《杭州市专利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杭州市科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杭州市科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对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运用范围、行使条件、处罚幅度、实施种类以及时限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以期制定出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执行标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减少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让行政执法裁量准确明了,让群众一目了然。在权限上,在确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项目,依法、科学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基础上,更加明确执法人员权限,形成权责统一的行政执法结构。在程序上,探索通过适用简易程序、充分授权等方式,进一步简化执法程序,减少执法环节,缩短执法时限,加快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在阳光运行、公开政务中,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等监督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职能分离、行政执法回避、行政执法听证、行政执法投诉等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真正予以落实执行,强化内部上下级和管理相对人的监督,做到权力接受监督,监督跟踪权力,从而有效保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合法、公正行使。
虽然市科技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依据上级要求顺利开展,但今后还需进一步加强科技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保障服务对象合法权益。还需加强各项科技行政执法制度的落实和监督检查,完善各项措施,使市科技局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着力打造法治型机关。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10
区政府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发现和纠正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XX区计生局对本部门XX年以来的行政执法工作及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自我评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首先,组织全局执法人员传达了XX政办[XX]79号《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的通知》,系统学习了《行政处罚法》、《河北省征收社会抚养费和计划生育行政处罚程序》等法律法规,并责成分管行政执法工作的副局长及局政法股具体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及行政处罚案卷的自我评查工作。
其次,认真对照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自我工作。按照《河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此次自我评查分为实体内容评查和案卷文书评查两部分。
1、实体内容评查标准是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能否成立的基本标准和基本要素。
经自查,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做到了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属于行政处罚范围等5项标准。
2、案卷文书评查是反映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的基本因素和重要依据。
由于我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全部属于一般程序处理的案卷,因此我局按照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百分评查标准进行逐项评分,自评结果为满分100分(详细评分情况见评分表)。
自查情况表明,我局的行政处罚工作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告知、送达、执行以及案卷归档等各个环节完全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与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局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严格执法、严肃执法分不开的,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处罚行为,避免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的发生。
特此报告。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11
按照局《关于干部纪律作风整顿集中活动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实施方案》的要求,支队制定了违法建设案件自查工作方案,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期间,按照法律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并已办结的案卷逐卷逐项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我局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共64件,其中20xx年违法建设案件52件,20xx年违法建设案件7件,20xx年6月处罚案件5件。按照驻规20xx12号文件要求,支队专门组织人员对所有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行政执法案卷工作有较大提高。
(一)职责明确、主体合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执法,所办理的案件均属规划行政执法的职权范围,无越权管理、越权处罚、滥用职权的行为;所有办案执法人员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都做到持证上岗。
(二)程序到位、手续完备。执法办案均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等法定程序依次进行,依法告知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办案的每个步骤都严谨规范,每个环节、每道手续都有相应责任人员签字认可,每个案件都由机关负责人签批。
(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处罚案件所认定的违法事实
既有合法有效的当事人询问笔录、书证材料、视听资料,还有相关职能部门的相关材料,较多种类证据的关联性、证明力较强,对当事人违法事实认定比较清楚。
(四)裁量合理、处罚适当。办理违法建设案件严格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执行,按照法定程序,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客观分析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性质、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适用法律依据正确,适用法律条款准确,作出的处罚决定合法合理。
(五)制作规范、归档及时。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行政处罚案卷文书制作比较规范,案件卷宗整理做到一案一卷,且格式统一、目录清晰、排序一致、材料齐全、装订整齐,案卷比较整洁,并及时进行归档保存。
(六)办案严谨、责任明确。按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及工作人员纪律处分规定》、《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主办人制度》等规定,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职责明确到岗、落实到人。截止目前,还未出现因执法程序过错而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存在不足
1、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能力需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所收集的证据材料基本是证明违法行为发生的证据,对反映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程度等证据材料收集较少。
2、笔录制作方面。部分案卷的询问笔录中,执法人员的询问不够全面、具体,内容表述不够规范、准确,逻辑关系不强。个别现场笔录、勘验笔录不够规范。
3、案卷整理方面。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归档需进一步规范,部分案卷存在材料大小不一、取证材料复印件应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等问题。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得力措施,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进一步规范执法案卷工作。一是开展专题培训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的办案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拆除违法建设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二是开展建设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按照拟定的计划,近期准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规范月活动,组织各执法大队办案业务骨干,选择部分已办结的具有代表性案件,对案件认定的违法事实、调查的证据、适用的依据、办案的程序、作出的决定、执行的结果、卷宗的整理等,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找出差距,明确完善的目标,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共同提高执法案卷的整体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罚案件。按照支队统一部署,六月份完成《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定》起草工作,使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12
20xx年7月1日以来,全县重大节庆多、重要活动多、敏感时段多,县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部门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20xx年7月1日以来,全县重大节庆多、重要活动多、敏感时段多,县文化市场稽查执法部门在县文广新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发挥和调动文化稽查战线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凝神聚力、抢抓机遇、奋发进取。去年7月1日以来,全年文化稽查检查出动180人次,查处各类案件3件,行政处罚5000元。使全县文化稽查工作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出色的成绩。
一、加强队伍建设,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文化稽查工作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它的行政执法过程往往聚焦着社会各层共同关注的热点、焦点及难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的基本利益息息相关。因此,执法队伍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我们切实提高全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增强大局意识、机遇意识、竞争意识,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推动文化市场的大发展大繁荣。注重夯实基础,打造一流的执法队伍。
二、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确保文化市场整治取得实效
为深入推进文化市场集中整治检查行动,我们在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制定了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和相关措施,对经营者加强法规宣传教育,并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执法机制,强化安全意识,加大对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督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确保了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阶段性的实效。去年以来,我们增强查处案件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正地处理好各种文化市场案件。召开全县网吧业主培训会,会上与他们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以法规宣传告之网吧业主,使之更好地守法经营。进一步规范全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行为,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机制,依法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三、加强综合治理,促进相关工作同步运行
根据打造“平安文化市场”,平安综合治理,公共场所安全达标工作等要求,我们科学制定、合理安排相关工作,切实加强全县文化市场安全管理的督查工作。尤其在元旦、春节、“两会”以及“五一”、“十一”和暑期、寒假等重要敏感时段,开展了一系列联合检查行动,做到执法工作既不错位、越位,更不缺位。20xx年12月份,县稽查队被团市委授予“20xx年度xxx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行政处罚情况的自查报告 篇13
为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根据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实施情况自查的通知》(铜府法[20xx]9号)要求,我局对20xx至20xx年近3年间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汇报如下,请予指示。
一、行政处罚实施情况
行政处罚是交通部门一项具体行政行为,关乎到交通部门的执法形象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交通执法门类主要有9类(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海事管理、规费征稽、交通工程质量监督、航道管理)。依据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徽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等。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建设法治交通为目标,以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加强队伍建设为抓手,做到了规范执法、有效监督、优质服务,交通执法工作成绩斐然,至20xx年连续16年未发生1起有过错的执法行为,获得了20xx年全省交通执法评议考核第一名和全市依法行政知识竞赛团体一等奖,系统内多家单位获得全省交通依法行政示范单位。20xx年至今年3月底,全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5979件(一般程序5721件、简易程序258件),无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治超工作成效突出,从20xx年至今年3月份,共检测车辆约1万多辆、卸载货物3万多吨、出动执法人员7千多人次,治理车辆非法改装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安徽电视台予以采访报道。
二、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
(一)加强交通运输执法制度建设。为进一步推进交通执法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交通部及省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要求,结合交通执法实际,制定了《铜陵市交通运输局执法制度汇编》一书,计4大类23项制度,涵盖规范执法、队伍建设、政务公开、监督检查等方面,要求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制度、牢记制度、遵守制度,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二)落实行政处罚主体公告制度。一是主体合法,交通系统执法单位都是由国家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执法主体合法,具有行政处罚权;二是权限合法,各执法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关于主体、条件、范围、幅度等实体内容的规定,公平公正地履行行政执法权,不存在乱作为、不作为的现象;三是依据合法,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对照法律法规及局“三定”方案要求,扎实做好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监督、执法结果和当事人权利等6公示制度;四是以做好交通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为契机,抓好了全系统9个基层执法站所公示制度,使广大群众知晓交通执法权限并便于监督。
(三)落实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制度。按照交通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执法认证制度,执法人员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且在编在岗,通过全省交通执法认证考试,才能取得交通运输执法证。近三年来,全系统有34名同志参加认证考试,32名同志通过了考试并办理了执法证。认真做好执法证年度审验及换证工作,每年对全系统执证人员进行审核,三年来共注销30个执法证件,吊销1个执法证件。
(四)落实行政处罚程序正当制度。我局成立了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构,大力推行查处分离制、罚缴分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处罚金额5000元以上等重大案件处罚,严格按照程序报批,由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要求,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处罚的理由、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近三年来全系统无一起听证事项发生。
(五)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根据交通部及省交通厅《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制定了《铜陵市交通运输局季度执法文书评查制度》,分4个季度对县交通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等单位处罚文书进行检查,每个单位随机抽查5份,检查结果在全系统通报。近三年来共检查了200多份执法卷宗,制作了15 份通报。
(六)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及收支两条线制度。我局严格落实执法经费保障制度,将执法经费单列,主要用于执法装备、执法宣传、执法培训以及执法形象建设等到工作,近三年来共投入了70万元用于执法工作。局属各执法单位也加大执法经费保障制度,近三年来用于执法工作的经费约在430万元(其中:服装的经费就达136.25万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按照《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要求,严禁下达罚款指标或将罚款数额与评先评优相结合,当事人直接将罚没款上缴至指定银行,做到了收支两条线。
三、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一是根据《铜陵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规定》和《安徽省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等要求,按照“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原则,对公路、运管部门的处罚条文进行了细化,共计119条,全部量化到具体定额,并在《铜陵日报》及市政府的网站上公示,解决了自由裁量权过大的问题。20xx年,我局将运管、路政、海事港航及工程质监等单位自由裁量权基准汇编印制成书,印发各单位学习贯彻。同时,我局高度重视自由裁量权标准的落实工作,通过学习、宣传、检查等形式,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处罚。
二是实施行政执法信息化查处分离工作,市运管处率先在全省开展行政处罚网上办理工作,避免了人情关系对交通执法工作的干扰,达到了查处分离、罚缴分离的工作目标,案件结案率和正确率均比以前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市公路局投资100余万元,在全省公路系统率先建成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的监控管理,具有抓拍、监控、录像等功能,具备非现场执法功能,为科学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提供信息支撑。
四、行政执法队伍情况
(一)执法机构现状。20xx年10月,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地方海事(港航)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xx]57号),铜陵市组建了“铜陵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县级),将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局)的港口管理职责及原市地方海事局的水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航道管理、船舶检验等职责划入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对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实行行业指导。目前,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公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管理、安全监管及公共客运管理等,内设12个科室、行政编制23个,实际在岗23人;下辖县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运管处、市县乡处、市质监站等具有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中:县交通运输局属县政府组成部门,正科,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管理等职能,核定编制 35人,实际在岗35人;市公路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副县,依法保护全市干线公路路产、路权,核定编制438个,实际在岗281个;市运管处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副县级,职能是负责道路客运、货运、汽车维修、运输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核定编制数111人,实际在岗人数98人;市县乡处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保护县乡公路、用地及附属设施,核定编制15人,实际在岗8人;市质监站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正科,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核定编制4人,实际在岗3人。
(二)执法队伍现状。至20xx年底,全系统有执法人员301人(市交通局14人、县交通局47人、市公路局113人、市运管处95人、市县乡处7人、市质监站3人、市大桥处2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93人,占持证总人数的97%,本科学历260人,占执法人员总数的86%。从现有执法人员学历来看,大多通过第二次学习拿到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毕业的人很少,占总人数比例不到10%。
(三)执法队伍的进人用人机制。
一是严把准入关和监督关。从2006年起严格按照《安徽省交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进行资格认证,同时坚持抽考制度,由局法规科会同局监察室,按照不低于执法人员总数30%的比例,在全系统执法队伍中随机抽取人员,参加闭卷考试,不合格者暂缓年审3个月,经补考不合格者注销执法证。加强对执法人员监督检查,对全市一线人员胸卡进行了规范;聘请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作为行风监督员,对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局机关由领导带队,每月对基层站所的执法风纪、执法行为进行效能检查。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按照一级考一级、一级评一级的考评方法,对执法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对严重违纪违规的执法人员和评议不合格人员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近两年来有3名同志,因考核不合格调离执法岗位。
三是加强学习培训,出台了《铜陵市交通运输局大规模培训基层执法人员实施方案》,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有计划、多层次地培训。按照请进来走出去的要求,有计划地安排有关执法人员去参观学习,邀请有关专家开展法律法规辅导讲座,以丰富知识、开拓视野、提高素质。近3年来共培训2000多人次。
四是大力推行文明执法。在交通行政执法队伍中推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将其编印成册,发到每名执法人员手中。成立了督查组,凡发现有违反执法用语和行为规范的单位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在交通执法单位中开展“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努力把交通部门打造成行为规范、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监督有效的文明行业。
五是加强执法文化建设。加强了思想政治教育,坚定执法为民、立岗为公的理想信念,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以饱满的热情、旺盛的斗志,高标准严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培养廉洁高效的作风,自觉遵守各项纪律,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五、存在问题
1、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尚待提高。主要表现在案卷格式制作不规范,适用法律法规欠准确等。
2、业务培训与实际工作有脱节现象。主要表现在执法人员的培训不能适应实际执法环境的需要,培训针对性不够。
3、行政处罚金额过大,很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执行到位。如不具备资质从事道路运输的经营业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可处以3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处罚。在实际执法工作中,因为当事人难以承受如此高的处罚金额,致使处罚不能到位。
4、执法体制不够健全。如市公路局、市运管处是法律法规授权部门,单位性质是自收自支性质,执法经费不足,难以保障大量繁重的执法任务落实到位。
六、下步打算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已形成,依法治国方略深入实施,我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构建法治铜陵和依法治交的总体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实行政处罚工作。
(一)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有章可循,提升法制建设规范化水平。
(二)规范执法水平。一是执法程序规范,做到执法正当合理。二是处罚标准规范,重点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三是执法装备齐全,加强执法硬件投入,强化执法科技化手段。四是提高交通执法信息化水平,构建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三)强化执法监督。一是落实层级监督,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等方式,加强上级对下级检查。二是落实社会监督,通过推行政务公开、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形式,进一步拓展监督渠道。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评查,重点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规范执法行为。
(四)落实责任追究。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为主线,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要求,加强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及错案的追究力度。
(五)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一是积极开展“六五”普法规划。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及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三是围绕交通重点目标、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法制教育。
(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一是抓好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建设。严把“入口关”、审验关、培训关,所有执法人员三年内系统轮训,提高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二是抓好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开展小食堂、小浴室、小洗衣房、小阅览室、小健身房等“五小”工程建设;三是抓好基层管理制度规范化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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