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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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报告1
根据《五指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精神,我局认真开展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绩效项目自评,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体情况。
残疾人生活补助经费用于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时产生的费用,20xx年初计划完成151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21万元。
(二)分解下达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xx年,我市年初预算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151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支出121万元,全年资金使用实际完成比率80%。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关于开展我市20xx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五财〔20xx〕180号)要求,我局成立绩效评价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绩效考核自评工作。
(二)组织过程。
成立绩效目标自评小组,评价小组根据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目标工作有关要求开展分析评价,确保自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最后归纳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形成最终自评报告。
(三)分析评价。
我局严格按照两项残疾人补贴方案实施,确保残疾人权益,加强与残联沟通,做好发放审定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证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确保绩效评价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三、综合评价结论
“20xx年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综合评价为:项目达成预期指标并反应良好,服务对象满意率100%,项目综合评价为优秀。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我市财政局下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总投入151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xx年市财政下达残疾人生活补贴151万元,截止到20xx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实际总支出121万元,项目支出率80%,总体完成较好。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本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20xx年,我市重度残疾人一级人数9362人,二级人数9940人,全年为我市重度残疾对象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19302人次,发放金额121万元。
(2)项目完成质量。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贴正常发放,群众满意,项目完成质量优。
(3)项目实施进度。
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我局按时按月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使用率80%,保障我市重度残疾人均能受益。
(4)项目成本节约情况。
无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的经济效益分析。
20xx年我市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残疾人基本生活问题,体现了我市党委、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3)项目实施的.生态效益分析。
无
(4)项目实施的可持续影响分析。
建立了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按时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规范发放程序,有效提高补助资金发放时效性。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发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项目,保障了弱势群体基本生活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生活需求,广大群众对残疾人生活补贴满意度评价较好。
五、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绩效评价,我局总结了项目资金管理经验,为今后的项目预算编制提供了管理经验。绩效自评报告完成后将依法在五指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严格执行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规范。
建议:加强对预算资金的跟踪管理,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报告2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馆广场北部全部实行免费开放,积极举办各类公益性文艺汇演和活动,群众文化活动精彩纷呈,成为传播社会正能量、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实阵地。
二、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保财教〔20xx〕14号下达20xx年市级三馆文化广场绿化维护管理经费13.96万元,由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三馆文化广场管理项目资金财政授权支付。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专账核算专项资金,严格资金支出界限,对专项资金进行审核把关,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现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加强对广场的管理,发放管理人员,清洁卫生、绿化美化、秩序维护等不断加强管理,服务到位,环境整洁优美,每天都吸引不少游客到广场参观、休闲,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维护三馆广场的正常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已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
进一步巩固提升三馆广场的正常秩序,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五、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严格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在政府的网站公开本部门预算绩效信息,接受监督。下一步,以绩效自评结果为指引,进一步推动保山旅游发展。
六、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及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虽然我局制定和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管理办法,但还不够完善,还不能适应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绩效评价工作作为市委、市政府的核心智库之一,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二)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绩效评价方式,提升绩效评价质量和水平。
项目绩效报告3
望江县20xx年教育民生工程实施了5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教学点与1所小规模学校智慧学校建设,项目合同资金36.624万元,配备324台学生平板终端、31台教学平板终端及智慧教学软件,覆盖我县3个乡镇,3个学区,421名农村偏远地区教学点学生受益,连同20xx年建设的10所教学点,已实现了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现就相关工作自评如下:
一、项目投入情况
1.明确目标,科学规划项目实施
我县属安徽省第三批教学点在线课堂项目县(20xx年实施),共配备10个教学点接收课堂和4个主讲课堂设备。县级投入45万元,配套采购了30套在线课堂用“班班通”设备。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贫困地区教学点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皖教秘(20xx)88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于20xx年8月对在线课堂的教学点进行了精准摸排。20xx年9月,我县对5所新增教学点进行实地环评,进一步收集核对相关数据,同时听取教师对智慧学校项目的意见、建议及项目应用预期,做到规划科学、数据准确、群众满意。10月通过线上询价的方式,投资25.8万元,增补了5套在线课堂接收设备与2套在线课堂主讲设备。这5所教学点与主讲校对应情况如下:
略
2.狠抓落实,配套资金和基础设备双到位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县教育局《望江县教育局关于20xx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安排的请示》(望教[20xx]47号“安排城镇学校与乡村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272万元”,明确县级配套资金用于智慧学校建设。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通信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学校联网攻坚行动的通知》(皖教秘(20xx)137号)文件要求,结合教学点智慧学校对网络要求较高的特点,我县逐校测速、逐校验收,优先将所有项目学校网络接入均提升至200M以上。20xx年8月,局仪电站下发《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施工前基础环境专项调查的通知》,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下达了《整改通知》,学校整改后得到了局仪电站的确认.为确保智慧学校设备运行于安全高效的网络环境,使项目最大化发挥效益,我县在后续将安排专项资金50余万元,用于5所教学点的内网改造,建成千兆内网,实现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成立组织,压实各级成员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教育民生工程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20xx年9月23日,县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调整望江县教育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望教财(20xx)113号),对教育民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扩充,明确由教育局仪电站具体负责智慧学校建设工作。相关中心学校、项目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项目管理员,定岗定责,确保项目有条不紊顺利推进。
2.建章立制,强化项目各阶段管理
教育局制订并下发了《智慧学校教室管理制度》、《智慧教室教师使用规定》要求学校制度上墙并严格落实。统一编制了《望江县智慧学校课堂应用记录》、《望江县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报修维护记录》等过程管理表格以加强项目常态化应用及设备的维护管养。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机制,印发了监督监管、过程控制、定期通报、督查整改、考核运用、追究责任等系列工作及相关办法,为项目设备持续发挥效益保驾护航。
3.严格验收,保证项目实施质量
为保证项目实施质量,我县严格执行设备验收、校级验收、县级验收等验收程序。20xx年9月底与中标方天立泰科技股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中标公司于10月中旬开始进行了充电柜、学生终端与教师终端派送、AP安装、布线、调试等工作,10月底结束,同时各校对设备进行验收,出具了设备验收单,各教学点设备配置如下:
略
20xx年11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开展 “望江县20xx年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项目”使用前设备状况专项调查的通知》,随及局仪电站派员逐校进行了调查了解,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局仪电站向中标方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责令中标方限期整改。中标方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得到了学校与局仪电站的确认。试运行一个月后,20xx年12月,局仪电站下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设备安装调试和校级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对照招投标文件中设备型号、数量,对中标方设备安装与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校级验收,在校级验收基础上,20xx年12月2日县教育局选派5人专家组对5所接收学校、1所小规模学校与2所主讲学校进行了县级验收.
4.强化培训,促进教学深度融合
20xx年10月根据中标公司提供的省平台教师学生账号,下发给各在线课堂学校进行核对,并及时反馈给中标公司。在项目设备到位,调试完成后,20xx年11月,中标公司以主讲学校为单位(主讲学校所对应的接收课堂教学点集中到主讲学校)进行了两场培训,共有24位教师参训;集中培训后,天立泰公司逐校对教师进行了校级培训,20xx年11月20日组织了县级技术管理人员培训与县级教师使用培训,培训结束前对参训对象进行了书面考试,确保了人人过关。现在2所主讲学校与5个教学点、1所小规模学校师生均在利用智慧课堂系统通过移动终端进行正常教学,后期教育局将积极组织教师、管理员参加各类项目设备应用和管理培训,同时开展校级辐射培训,加强教学教研等工作,提升我县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和教师信息化教学素养,促进智慧教学设备与学校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5.加强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县级验收后,我匀将及时按合同要求对项目资金100%足额拨付,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要求学校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规定对项目设备进行规范登记,确保项目资产管理规范,杜绝资产流失。
三、项目产出与效果
1.常态应用,持续发挥项目效益
教育局制订了智慧学校长效运行机制,充分总结我县在线课堂项目应用经验,继续实行月通报制度,督导学校充分利用设备,杜绝闲置浪费,使先进智能的设备在教学过中充分发挥效益。
2.广泛宣传,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10月,我县组织了民生工程集中宣传大型活动,向群众宣传教学点智慧学校项目不仅解决了教学点缺师少教的历史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让智慧教学这一先进教学手段在最贫困、最偏远的教学点优先使用,取得了预期效果。项目实施结束,设备投入后我们对项目学校进行了教师座谈、对学生与家长进行了问卷调查,对这种智能化的先进教学模式普遍反映很满意。下一步我们将聚焦目标质量,坚持民生主导思想,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广泛宣传发动,努力让每一个教学点的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项目绩效报告4
为提升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增强单位财政资金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保障部门更好的履行职责,节约公共支出成本。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等文件精神,我单位组织力量在工作总结和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分析、核查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对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的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自评,形成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概况
1、项目概况
为解决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方面的经费不足,鼓励本单位在向上积极争取资金。根据20xx年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会议纪要([20xx]40号)内容:“关于兑现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及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经费和超任务奖问题,同意按照有关会议纪要精神予以兑现”。湘西自治州本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本单位一定资金的项目前期经费。故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为延续项目。
2、项目绩效目标
通过向上争取更多的资金用于我州的民生事业,实现在推进人社工作中提升工作水平、在服务民生中增进民生福祉、在盘活人力资源中推进人才强州、在转变作风中提高队伍素质的.工作目标,实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新突破。
(二)项目执行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度本单位通过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共向上级争取到各项政策资金23.75亿元,与20xx年同比增长12%。争取的各项上级资金到位情况列表如下:
2、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根据州财政局州财预[20xx]5号部门预算批复下达的20xx年度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前期经费100万元,款项已分别以州财社集〔20xx〕0056号文件拨入32万元、州财社集〔20xx〕0058号文件拨入3万元、州财社集〔20xx〕0342号文件拨入2万元、州财社集〔20xx〕0390号文件拨入16万元、州财社集〔20xx〕0436号文件拨入17万元、州财社集〔20xx〕0658号文件拨入20万元、州财社集〔20xx〕0810号文件拨入10万元。款项均通过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局纳入集中支付,资金到位率为100%。
3、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单位20xx年项目前期经费实际支出91.90万元,具体为:办公费6.02万元;印刷费8.79万元、邮电费1.66万元、物业管理费7.99万元、差旅费8.02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7.81万元、培训费1.03万元、公务接待费2.44万元、劳务费2.86万元、福利费6.71万元、车船燃料费1.06万元、维修费2.09万元、其他33.17万元。
4、项目管理情况
本单位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对专项资金的财务进行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范、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建立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在资金的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绩效目的。
二、绩效评价依据
1、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xx〕285号);
2、《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xx〕33号);
3、《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州财绩〔20xx〕2号);
4、《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批复20xx年州直部门预算的通知》(州财预〔20xx〕5号);
5、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州长办公会议纪要〔20xx〕40号;
6、有关项目管理的政策制度、管理办法、相关财务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三、绩效评价方法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目的
本次绩效评价旨在通过评价本单位财政项目资金支出实施效果和成果,考核项目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绩效,总结项目管理与执行经验,为部门决策、管理提供参考依据,同时通过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项目前期经费的使用情况,也为以后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绩效评价方法
根据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和内容及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的评价方法为成本效益分析法,该方法是指将一定时期内的支出与效益进行对比分析,以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在评价过程中采取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定量化,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方式开展评价工作。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成立自评小组: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xx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政绩[20xx]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本项目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小组。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2、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关键评价内容,设计了18个评价指标,制定了《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资料收集并审核、开展现场评价。评价小组在比较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验、实地调研、核对账目、案卷研究、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
4、综合分析收集的资料并分类整理。首先对收集的资金收付资料进行整理,以确定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支出是否规范,财务、业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质量是否可控。其次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撰写评价报告。评价小组通过对收集的证据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了评分,撰写评价报告,最终形成评价结论。
四、绩效分析
本单位20xx年度向上争取各项项目资金23.75亿元,确保了我州各项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和各项政策的兑现落实,为稳定增长、保障民生、推动扶贫、促进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20xx年度我州社会保障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预期目标。
一是就业创业任务超额完成。全州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67万人,完成任务的115.9%;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2.56万人,完成任务的102.2%;新增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26万人,完成任务的105.2%;贫困家庭“两后生”技能培训1530人,完成年任务的117.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3万人,完成任务的106.2%,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6%。新增创业担保贷款1.84亿元、完成123.3%,带动城乡就业1.5万人、完成150.4%。二是社保扩面征缴提前到位。企业养老保险征缴基金10.02亿元、完成132.7%,企业养老保险同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全部到位;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职参保7.74万人、完成140.8%;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基金7871.7万元、完成115.7%;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7亿元、完成100%;工伤保险参保21.4万人、完成100.9%,征缴基金7634.4万元、完成200.9%;生育保险征缴基金3218万元,完成146.3%;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15.7万人、完成101.6%,征缴基金2287万元、完成114.3%;全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个人缴费3.83亿元。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任务全面完成,累计持卡169.2万人、完成102%。三是民生实事项目全部落实。省分我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共10个指标、13项具体任务全部推进到位,其中提前或超额完成的有12项。
五、评价结论
本单位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专项工作按期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全部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项目组织管理和财务管理健全规范,未发生违法违规问题。根据《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95分(见附件: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xx年度项目前期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六、有关问题与建议
(一)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经验不足,没有可借鉴的目标体系,故申报的绩效目标缺乏具体的产出指标、数量指标、时效指标,且申报的绩效目标未与所需成本衔接。
(二)有关建议
在今后的预算编制与绩效目标申报过程中,完善绩效目标的编制,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对绩效指标进行细化、量化,设立清晰、具体可以衡量的绩效指标,并与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以便于进行绩效考核。
项目绩效报告5
灵璧县隶属于宿州市,辖19个乡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基本公卫服务人口104.4万,灵璧县卫健委辖基层卫生机构22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个、乡镇卫生院21个。2020年,灵璧县进一步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服务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宿州市卫健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宿州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全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评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组织管理
2020年,我县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卫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和任务目标。一是及时调整工作领导班子,成立了以县卫健委主任为组长、分管主任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小组,由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计中心、中医医院等单位相关专家组成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小组,及时组织各单位公卫人员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第三版)培训。二是完善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灵璧县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工作实施细则》、《灵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工作培训方案》、《灵璧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灵璧县2020年基本公卫服务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考核方案》等一系列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项目任务、职能分工、服务方式、资金管理、日常监督以及绩效考核任务。三是细化任务分解,各基层卫生机构均建立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领导组织,完善基本公卫服务工作各项制度,对村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制定了考核方案,资金发放标准,按时开展对村级的绩效考核、业务指导和培训;能够按时上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数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报表;能够对上期考核结果进行整改。
二、项目产出情况
居民健康档案:对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0-6岁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建立健康档案,2020年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为87.19%,建立电子健康档案人数(人)910292人,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7.19%,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71.82%。孕产妇健康管理:2019年孕产妇早孕建册率85.14%。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进一步扩大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面,规范落实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患者的体检、随访评估、分类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努力提高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质量。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工作,将慢性病随访、体检与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患者依从性和工作效率。2020年高血压规范管理率为56.3%,血压控制率为84.16%,糖尿病规范管理率为60.7%,血糖控制率为84.05%。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91.87%,新生儿访视率87.77%;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107177人、健康管理率达72.42%,全县登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健康管理达4734人,健康管理率达96.63%;全县已建立预防接种证10050人、建证率达96.35%,适龄儿童免疫规划接种率达98%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管理人数100285人,健康管理率达67.75%,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人员42764人,管理率达92.36%以上;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率达10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率达100%;服务对象综合知晓率达9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5%以上。
三、项目资金管理
根据省市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医疗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安徽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严格执行,支出票据必须由委财务核算中心进行审核合格后予以支付。各单位对该专项资金实行专人、专账管理,并设立备查账簿,由县卫计委、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督查。
1、资金拨付情况。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清算下达2020年中央及省级部分卫生健康补助资金的通知》(皖财社〔2020〕1228号)文件,我县国家十二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6230.8万元,该项目资金根据要求实现按季度预拨,年底考核绩效矫正。
我县于2020年按季度分四次拨付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医共体共计5555.54万元,剩余绩效考核资金于2月底前拨付完毕。
2、资金管理情况。 一是精心组织实施。县卫健委于2019年4月成立灵璧县卫健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管理资金领导小组,完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机制,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按要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二是严格资金使用。委机关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拨付及时,未出现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3、社会效益评价情况。2020年,我县基本公卫资金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核算的主要依据,推行工分值分配模式,采取全区域服务人口资金统筹分配方式和两卡制工分值分配结合的模式进行分配补助资金,体现多劳多得,并采用奖优罚劣的原则,切实提高基层卫生机构工作积极性。
我县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总体指标完成较好,均能完成评价指标要求的预期值。该项目的实施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和慢性病,使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卫生服务。居民健康保健意识和健康知晓率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四、主要做法和经验
1、开展技能培训,提高人员素质。为不断提高基层医疗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基层广大公卫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升基层整体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推进项目工作,2020年我们积极抓好基层公卫人员培训,项目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公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县卫健委于2020年5月7日-21日,县卫健委组织以乡镇为单位对两卡制使用、基本公卫系统的使用等开展培训,提升乡村医务工作人员的信息化水平。
2、加快“两卡制”进度,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推动基本公卫“两卡制”工作,努力实现基本公卫项目的“三个转变”,真正做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为确保我县基本公卫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县卫健委联合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印发了《灵璧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乡镇资金分配比例和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十二项服务内容的资金分配比例。同时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风险防范提出来具体要求,切实提高了我县基本公卫资金使用的规范性,目前已根据工分值获得情况拨付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充分体现资金分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健康素养。为贯彻落实项目工作,让辖区居民形成良好的健康行为习惯,我县组织各项目执行机构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项目宣传工作,通过开展进乡村面对面宣传和利用网络等多种宣传方式切实提高居民健康素养。
4、转变服务观念,落实工作要求。通过22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卫生健康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基本上已经覆盖了灵璧县的每一个乡村、每一位居民。在灵璧县各村卫生室均张贴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宣传海报,同时县卫健委开发了居民健康档案及电子病历浏览器,电子健康档案已基本完成向个人开放,县域内已经建立电子健康档案的人群可通过登陆特定网址输入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个人的电子健康档案、医疗服务等信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逐渐从居民拒绝服务、被动服务变成了主动与我们的医务人员联系、主动到村卫生室、乡卫生院接受健康体检、量血压的服务。通过第三方电话调查发现居民知晓率、满意度逐步提高,国家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对基本公共卫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掌权人”当甩手掌柜,部分基层医疗机构院长主任在公共卫生工作上当甩手掌柜,很少学习和研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不了解辖区工作情况,致使后进局面长期得不到改进。
2、虚假服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公卫考核中的虚假问题,自公卫诞生起就是“老大难”,故而也是基本公卫考核的重点检查项,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老年人健康体检数据雷同,二是村医随访数据造假。有的村医随访登记册同一页5、6个人的血压高压值或低压值完全相同。有的虽然上门做了随访,但不作原始记录,档案全凭村医随心填写。有的为了提高控制满意度,人为修改档案数据。
3、管理规范落实不到位。形形色色的造假行为,严重的'违背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的根本目的,严重影响了医疗卫生工作的形象,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但另一方也体现出,管理规范落实工作不到位:一是健康管理指导不到位,二是卫生院管理制度流于形式,三是慢性病管理不规范,指标完成率低。四是对新版公卫规范了解生疏。一些公卫人员对新版基本公共卫生规范比较生疏,档案空项、错项、漏项比较大,有的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不一致。
4、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卫服务结合不紧密。目前还普遍存在临床医生不参与,或很少参与基本公卫服务,医疗数据与公共卫生服务数据不互通,医防不融合的现象还尤为突出。
5、服务力量仍然较薄弱。基层卫生机构编制较少,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数量不足、文化程度偏低、工作能力不强。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不断推进,部分公共卫生人员对公共卫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公共卫生工作任务重、压力大,加上人员编制配备少、分工不合理、工作方法创新不够等原因造成信心不足,畏难情绪较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再加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短缺,人才引进难,留不住,乡村医生年龄老化,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退出机制尚不完善,年老的退不掉,年轻的补不进,在一定程度影响公卫服务整体工作成效。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逐条逐项抓好整改,整体提高项目实施水平。
2、继续深入推进基本公卫“两卡制”实施。2021年灵璧县卫健委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安排,大力推动“两卡制”实施。
3、加强公共卫生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对村室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基本技能的培训,努力提高村级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稳定专业队伍,合理配置人员,优化人员结构,建立完善基本公共卫生团队服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村卫生室的网底作用。
4、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宣传力度,对辖区居民重点进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免费政策的宣传,以争取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
5、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制度,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保证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相对应,严格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6、做好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电子档案建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筛查与随访服务等基础性工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化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项目绩效报告6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根据《昌宁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xx 年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的通知》(昌财农〔20xx〕40 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厕所后期管护能力提升补助,即对20xx-2020 年改造建设的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管护全覆盖。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厕所粪污收集、运输以及资源化利用等后期管护能力提升的设施设备建设。管护资金不兑付到农户,由乡镇结合实际统筹使用。共拨付奖补资金16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促进工作正常开展。
(二)绩效评价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原则;评价标准:设备合格数量≥1辆。共拨付奖补资金16万元。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第二批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共拨付财政资金1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购置吸粪车1辆,质量达标率为100%,总金额为16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改建的农村厕所基本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为100%。
四、绩效自评结果
综合分析评价: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围绕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建设,按照“因地制宜、技术创新、绿色治理、试点示范、群众参与、常态长效”的原则,推进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取得明显成效,并就地就近进行资源化利用,实现厕所粪污治理与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厕所革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评价结论100分。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报告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的立项背景和目的。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公治〔20xx〕168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学校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20xx〕145号)、关于印发《20xx年南宁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法通〔20xx〕51号)、《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生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加快推动三年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公通〔20xx〕533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发〔20xx〕27号)等文件精神和各级会议部署要求,20xx年7月底前,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封闭式管理率、一键式报警电话和视频监控系统达标率、“护学岗”设置率均要达到100%(简称“4个100%”)。
(二)项目内容。
为了做好我县20xx年学校安保人员工资、绩效等经费落实工作,今年我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15573528元(JY1617)落实20xx年实施宾阳县学校专职、兼职安保人员安保服务采购资金,其中教育局本级安排11393056元、学校安排4180472元。
(三)资金安排情况。
1.本单位根据20xx年预算安排实施宾阳县学校专职、兼职安保人员安保服务采购,因20xx年学校保安人员采购服务项目的招标工作没能如期进行,为了确保全县公办中小学校保安工作不间断,与原中标公司广西警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续约合同,续约合同期为20xx年1月1日至5月31日止,1-5月份县教育局本级已支付4895870元。(续约合同聘用人员:专职371人、兼职187人,20xx年1月-5月份从20xx年部门预算中支付4895870元)。
2.20xx年5月18日该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司为广西警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合同价为10623800元(服务期为20xx年6-12月)、(配备专职安全协管员540人、兼职安全协管员100人)。20xx年6月从20xx年部门预算中小学校配备安全协管员指标支付1284203元(其中县教育局本级支付0元、学校支付1284203元。
1-6月份县教育局本级已支付4895870元。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该采购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开标评标现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xx年5月18日该项目公开招标,落实中标商,中标公司为广西警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合同价为10623800元(服务期为20xx年6-12月)。按相关程序办理合同签约,并按履约合同落实保安人员配备、培训、督查、考核、发放工资等相关工作。
二、绩效运行监控目标及目标值
年初我们对全县中小学保安人员和配备及落实工资金额进行核算,对应所设定的实现绩效目标的路径绩效目标没有调整,上半年基本达预期目标。
三、绩效监控分析和监控结论
(一)项目实施情况。
今年我县根据年初预算安排15573528元落实20xx年实施宾阳县学校专职、兼职安保人员安保服务采购资金,其中教育局本级支付11393056元、学校统筹支付4180472元。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达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6%;1-6月份该项目实现预期效果及目标。
四、问题、纠偏措施和建议
目前,在落实20xx年实施宾阳县学校专职、兼职安保人员安保服务工作过程中比较顺利,暂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
项目绩效报告8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卫生健康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社指〔2019〕44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2019年重大传染病防控项目疾病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疾控字〔2019〕25号)、《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19年卫生健康资金(重大传染病防控)省级预算指标的通知》(济财社指〔2019〕51号)和《关于印发济南市2019年度疾病预防控制相关重大疾病防控和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卫疾控函〔2019〕39号)要求,结合2019年度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计划,按照2019年中央补助山东省结核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落实各项工作要求,设定了年度总体工作目标,即加强结核病患者治疗和管理,提高结核病患者和耐多药结核病患者发现率、规范治疗率、管理率及治疗成功率。市疾控中心组织全市结防机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督导检查和技术指导,强化技术培训,完善体系建设,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实验室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基本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目标,肺结核疫情总体呈下降趋势,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众和患者的.健康权益得到保障、满意度高。
二、资金情况
本项目市级以上资金总额为184.8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执行数184.87万元,执行率为100%。
三、绩效自评情况及偏差原因分析
2019年,我市报告肺结核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96.91%、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39.06%(未达到大于50%要求),主要由于我市大多数肺结核病人在山东省胸科医院就医,省胸科医院接诊的病人的阳性率没有达到50%的要求;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87.30%、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96.21%、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99.23%。
2019年,根据计划和工作需要,召开年度工作会议和推进会,安排部署业务工作,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落实相关措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及时召开了工作会、推进会和沟通协调会,起到了部署、推动工作的预期效果。全年依托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举办培训班2次,两个培训班邀请国家及省级领导和专家授课,师资力量雄厚,培训内容丰富,极大提升了培训质量。按照要求开展了半年督导检查、学校结核病专项排查,及时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
全市按照《中国结核病防治实施规划指南》要求,规范开展结核病防控工作,积极开展患者发现、治疗和管理工作,免费提供一线抗结核药物,减少耐药肺结核发生,为患者个人及社会减轻经济负担,减少肺结核疫情发生,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服务对象满意度,12345咨询件均及时回复。
自评得分总分为98.75分。
项目绩效报告9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全县国土总面积2257平方公里,全县林业用地面积305.6万亩,其中有林地面积273.8万亩,活立木蓄积量1175.2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高达88.64%。全县共有公益林面积110.7万亩,商品林面积162.6万亩。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科学防火,综合防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危害,是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的迫切需要,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必然选择。《森林防火条例》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20xx年度项目预算投入50万元,资金使用50万元。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美丽祁门和“四个严格”(严格巡查制度、严格督查制度、严格应急管理、严格执法问责)的要求,建设完善的森林火灾责任、信息、救灾三个体系,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加强天然林、公益林、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的保护管理,构建“不失火、少失火”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信息采集、信息处理、决策支持、应急处置系统,组织开展宣传教育、防火巡护、火源管理、监测预警、督促检查、防火基础设施建设;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促进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项目绩效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同时提高村组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年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4‰,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无山火进家烧毁民房、厂房事故。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控制在0.4‰以下,保护林地面积247万亩。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通过宣传、管理、预警监测严管野外用火,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20xx年1月至12月。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是从根本上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基础性项目。
(二)项目过程情况。
积极稳妥地建设好我县森林消防队伍建设补助资金项目,改善森林防火设施装备,提升了队伍的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综合能力,增强了我县抗御森林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了森林火灾损失,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数量指标: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森林受害率0.4‰以下,保护林地274万亩
(2)质量指标:完成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
(3)时效指标:项目严格按照绩效任务清单要求如期实施完成。
(4)成本指标:项目实施过程中,扑火物资装备逐年要进行采购、更新、补充,资金缺口较大。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祁门县20xx年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建设,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林区森林资源得到保护,林区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林农富裕。
(2)社会效益指标:项目的实施,以较少的投资,极大地提高全县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科学化水平,大大缩短发现火灾的时间,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综合防控能力、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提升队伍能力和充实物质储备,将全面提高我县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控制能力,为森林防火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3)生态效益指标:建设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物质储备,加强队伍能力培训和演练,强化了祁门县森林防火物质储备,提高了综合防控能力,减少了森林火灾发生,降低了森林火灾损失;提高了林分质量,有利于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抑制森林病虫害、保持生物多样性;确保森林安全,防止了水土流失,改善了生态环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自20xx年祁门县森林防火补助资金项目实施以来,我县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按照实施进度,取得了一定的.实施效果。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主要针对项目存在的问题,着眼于项目的总体目标,从项目政策、部门管理、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等多个角度,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为做好项目绩效自评工作,体现项目实施效果,我局对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自项目实施以来的工作进度、扑火物资采购、队伍培训和演练等方面,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查。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对项目的实施情况、效益产出,尤其是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调查和审核,以达到正确评估项目绩效的目的。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报告1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平阴县辖6镇2个街道办事处,346个行政村,827平方公里,人口37万。全县设人民医院1处,中医医院1处,基层卫生院6处,村卫生室162处。去年以来,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部署精神,以满足群众基本医疗用药需求、促进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我县按照国家省市总体部署,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保证基本药物的足额供应和合理使用,减轻群众用药负担,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行为,转变“以药养医”运行机制,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县域内综合就诊率达到90%以上。
(二)项目绩效目标情况。继续推进20xx年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任务,制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管理方案,所有药品执行零差率销售,固定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建立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和处方点评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由镇卫生院统一采购发放,药品账目管理规范。根据上级规定,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数量占比≥5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金额占比≥60%,向社会及时公开药品价格,患者满意度均≥80%。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20xx年11月29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xx]22号)和《平阴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实施的意见》(平政办发〔20xx〕11号),明确提出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全县6处镇卫生院和6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总结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药制度基础上,20xx年,我县印发了《平阴县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3月底前在村卫生室全面推行基本药物制度。同时我县印发了《平阴县国家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培训工作方案》,基本药物制度实现全覆盖,覆盖率达100%。根据诊疗范围和服务功能,全部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按购进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实现了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让群众在县域内就医。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与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济卫办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县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上级文件和工作要求,每年安排两次县级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拨付资金到各单位账户。
三、项目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根据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20xx年度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济卫基药函〔20xx〕1号)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并重新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与专项补助工作的'通知》(平卫字〔20xx〕4号)。
20xx年我县开展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专项检查2次,分别对全县镇卫生院以及每个镇卫生院抽取2-3个村卫生室进行了督导考核,考核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访谈调查等形式进行,并组织各单位相互进行交流学习,及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综合性解决措施,列出阶段性整改目标,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我县镇卫生院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均在200种以上,服务1000人口以下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80种,1000人口以上的配备100种以上,满足了临床用药需求。经考核,各单位得分均在89分以上,根据考核结果已拨付资金到各单位账户。
我局和各基层卫生院定期对基药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每年组织县级医院专家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各单位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和合理用药知识进行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氛围,让广大群众和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重大意义,提高了社会知晓参与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四、项目绩效自评结论
全部达成预期指标。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巩固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成效,提升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真正使医改政策惠及民生。这项政策群众知晓率高,民生反映良好,体现了基药制度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促进了基层医疗机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分析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资金到位情况分析、执行情况分析等)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药制度补助资金预算3040万元,其中市级资金267.7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72.25万元。20xx年实际拨出3023.17万元,资金结余16.83万元,明年结合考核情况用于绩效考核奖惩。资金到位率和使用率均为100%。
20xx年,我县纳入省市统一规划卫生室乡村医生预算补助人数355人,按标准应补助213万元。20xx年,按照我县在岗乡医人数310人,实际到位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补助资金185.75万元,其中市级资金111.4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74.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实际拨出村卫生室基药资金185.75万元,资金无结余。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县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各基层单位均制订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管理方案,各单位固定专人负责网上药品采购,所用药品全部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县级医疗机构可遴选的药品范围全部下沉基层,基层医疗机构用药选择范围与县级医院一致,建立了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和处方点评制度,村卫生室药品由镇卫生院统一网上采购、统一分发、统一结算,药品账目管理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数量占比≥7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中基本药物金额占比≥70%,通过电子显示屏向社会及时公开药品价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到货率≥96.8%,零差率销售药品占比100%,无一次投诉违规使用药品,供应不及时等情况,患者满意度均≥90%。
六、绩效目标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目标完成得益于上级卫健部门的精心指导,得益于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得益于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得益于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拥护。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突出政府主导地位,建立责任落实和考核刚性约束机制,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二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完善科学补偿和绩效考核机制。三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对医务人员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合理用药培训,加强药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配送行为,及时催缴药品货款。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无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报告11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年度财政拨入免费开放专项资金12万元,用于文化基地建设和培训辅导活动的开展及开展文艺活动所用演出费、音响灯租赁、流动舞台车维护、活动所需资料费等开支。
(二)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是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实施公益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大力开展公共文化活动,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周一至周日全程免费开放,每周开放56小时以上,提高群众文化业余生活。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20xx年免费开放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的使用是否有效。为今后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同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采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财政支出项目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我县绩效评价工作体系。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坚持实事求是、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全面真实的事实和数据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
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采取自评的方式,由本单位管理部门对20xx年免费开放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自我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评价基础数据收集工作由馆长胡康博同志牵头,周玉兰同志具体抓落实、汇总。资料来源主要依据20xx年度财务资料及相关的文件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评分表)
从产出指标、项目效益指标、居民满意度等综合分析评价综合得分为95(见附件1),财政支出绩效为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20xx年县文化馆所有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明确、合理,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定。年初都制定了相关方案措施,并严格按照方案、措施执行、开展工作。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规定及制度进行管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目标设定依据充分、明确、合理,项目建设符合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各项审批程序。
(三)项目产出情况。
1、我馆每周开馆时间为周一、周三、周五、周六,每次开放日时间: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2:30分-5:00分。
2、舞蹈排练厅因摆放新馆设备,暂时不对外开放,其他场地尽量合理利用,常年面向群众免费开放场地,除此之外还有展览、阅览、游艺和体育等各项活动,为群众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活动场所。
3、文化馆组织大型文化活动16次,参与人数每次都不低于200人,观众人数每次1500人以上,共计80000余人。
4、组织大型展览2次,展览展线共计60米。
5、各类理论研讨活动和对外交流活动3次。
6、群众业余文艺创作小品《葡萄沟的娘们》等文艺作品面,参加全市重大文化演出活动2次。
7、文化馆现有共建文艺演出团队4个,分别是泸阳镇南雁剧团、牌楼镇阳戏剧团、中方县老年大学艺术团、中方县华韵少儿艺术团。常态化组织业务骨干下派团队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演出。
8、文化馆文艺团队每年下基层(社区、农村)演出58场次。
9、文化馆现有老年人活动场地1个。
10、文化馆现有未成年人文化活动场地2个。
11、文化馆每年组织举办的各乡镇文化站人员培训班1期。
12、文化馆每年举办社会文化艺术培训班9期。
13、文化馆每年举办未成年人文艺培训班12期。
14、文化馆全馆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制,每名干部职工要求深入基层进行驻点。同时要求培训、辅导、调研时间不得少于50天/年。
(四)项目效益情况。
免费开放活动的开展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中方县的文化形象,提高了群众文化影响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树立良好的'文化环境。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与县内各位优秀文艺爱好者、文艺团体建立良好的合作、指导关系。
六、有关建议
县本级项目资金配套没有到位,希望及时配套到位。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项目绩效报告12
20xx年我县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圆满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按照《安徽省美丽乡村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县认真组织了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治建设全面完成,建设成效显著
(一)中心村建设成效类指标(省级中心村分值102分,自评102分;市县级中心村分值50分,自评50分)
按照“生态宜居村庄美、兴业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谐乡风美”的要求,我县20xx年完成并通过验收的20xx年度13个省级中心村、9个市级中心村和3个县级中心村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20xx年度在建的16个省级、6个市级、5个县级美丽乡村已完成70%,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建设任务。52个中心村建设累计实施各类项目520个,完成投资21100万元。
一是规划编制科学合理。中心村选址合理,符合村庄布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制定中,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立足村形风貌和现有基础设施,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特点,彰显皖北乡土特色;村民直接参与村庄规划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规划项目内容实际、落实到位。
二是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各乡镇结合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村庄清洁行动等活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卫生改厕、沟河塘清淤疏浚、绿化亮化美化提升等工作,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积存垃圾杂物,大大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县农村环卫工作市场化率达到100%,实现公共服务设施和卫生保洁的长效运行、管护。
三是重点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各中心村主干道路全部进行了硬化,主、次干道布局合理,下水道、行道树、路灯同步配套,新建改建了一批为民服务中心、文化健身场所、公厕等公共服务设施,农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
四是产业基础不断增强。各中心村主导产业突出,部分中心村所在行政村被评为“一村一品”示范村或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中心村土地流转适度规范,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普遍达到15万元以上,各项公益事业和公共支出有了保障。
五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通过建立健全“一约四会”(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禁赌禁毒会)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合理划定红白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有效遏制了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巩固文明县城创建成果,实施全域文明行动,推动文明创建向镇村延伸拓展;通过开展各类评选活动、志愿服务活动、文体活动、普法教育活动,丰富了农民精神文化生活,健康生活、文明生活的理念深入人心。
六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随着镇村环境的优化、基础设施的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的完备,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对美丽乡村建设的认可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组织保障全面有力,工作有效推进
(一)日常工作按时保质(分值2分,自评2分)
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始终将美丽乡村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里,带头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安排部署,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常调研、常过问、常督促,为全县美丽乡村建设指明了思路、提供了遵循。各乡镇也把美丽乡村建设当作“一把手”工程,投入主要精力,切实抓出成效。县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发挥部门优势,不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关部门积极履职尽责,深入一线实地督查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解决问题,切实发挥上传下达、左右沟通、有效协调的职能作用。全年共起草综合文稿40余篇,编发文件30余份,组织召开全县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26次、观摩会5次、座谈会11次,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培训班2次,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资金投入有保障、使用科学规范(分值6分,自评6分)
20xx年,我县共落实各级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3026万元,其中县财政专项资金8410万元,争取国家试点资金和省级专项资金6206万元,市级专项资金8410万元。全县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20xx万元,吸引社会资金100万元,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能够严格按照《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财政支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评价办法》执行。资金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按照省县美丽乡村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与乡镇报账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严格规范报账要求,按照资金支付程序和提供相关材料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的进度审核、程序审核、质量监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实现施工进度和拨付进度的有机统一。
(三)用地全面保障,解决后顾之忧(分值2分,自评2分)
针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可能出现的用地指标问题,我县提前谋划,做好保障。20xx年,我县在增减挂钩指标中为农村预留的非农产业发展建设用地指标占比达到5%。
综上,我县20xx年度乡省级中心村规划建设自评得分112分,市、县级中心村建设自评得分60分。
项目绩效报告13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20xx年我单位共改造老旧公厕39座,公厕提升改造工程有计划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公共厕所作为我县基础培套设施的一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其改造、新建更是重中之重,公厕提升改造能够确保提升公厕服务水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规范科学的公共厕所服务体系。
(三)项目执行情况
已完成39座公共厕所的提升改造工程。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中标资金为844.03万元,截至目前项目已支付资金800万元。
三、项目完成情况
对公共厕所改造提升项目进行了验收,改造公厕均验收合格。进一步完善太和县基础设施,解决太和县城市环卫基础设施供给能力不足的'问题,改善和提升了公共厕所环境质量。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研究为改造提升公厕项目自评为99分,对照《20xx年城市工作“五统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规定的评分等次为“优”。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城区主要路段、商业街等用地紧张,没有足够的空间新建公厕;二是居民都不愿公厕距离自己住房或商铺过近,同时又不愿走远路上公厕,合理规划的同时满足居民的诉求较为麻烦。
六、有关建议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广大市民群众,结合科技手段建立健全公厕地图,高标准要求公厕保洁质量。
项目绩效报告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的意见》《“十四五”时期全民健身设施补短板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公共体育服务,有效增加人民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健身意识、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背景
全省现有体育场地数量合计14.96万个,体育场地面积11596.37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75平方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主要分布于居民小区、街道、学校、健身广场等,以篮球场、全民健身路径和乒乓球场地设施为主。全省参加健身的人群中,健身地点的选择主要为居住地附近的公园、广场、健身路径等场地设施,健身出行方式以步行为主。
目前,我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为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投入,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相对较少,城乡发展不平衡,健身步道、体育公园等城乡居民利用率高的场地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比较突出,“十三五”时期,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和“体育场地数量”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运营模式包括自主运营、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其中以自主运营为主,委托运营与合作运营模式相对较少。社区和行政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主体、管理主体、使用主体之间衔接不畅,相关制度有待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家有关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国务院《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和《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确定的目标任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合理布局、优化空间与提升效率为根本,推动我省全民健身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引导,供给便民。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指挥棒”和“药引子”作用,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投入等资金支持,新建或改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调动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有效盘活现有资源,提高体育场地设施利用率,形成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科学建设与充分使用的良性机制。
合理布局,提质便民。依据地域经济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存量资源等情况,合理布局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保障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类型、数量与质量,提供便捷、多元、优化的全民健身场所。着力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总量不足、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等问题,加大对脱贫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与资源型地区的倾斜力度,加强与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对接。
优化空间,使用便民。依据区域条件合理确定建设内容和规模,注重方便实用,强化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自然景观相协调,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做到绿色环保、简约实用。注重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城市公益性建设用地,倡导复合用地模式,依法用好用活潜在建设用地,确保经济实用盘活存量与新建增量。
统筹协调,服务便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群众受益”的整体发展思路,通过区域政策统筹,管理部门统一协调,在城乡公园、文化广场、社区边角等公共空间中建设体育场地设施,融入体育健身功能,满足群众多样化、就近、就便健身的现实需求。推进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智慧化管理,提升体育健身场地设施的服务能力与服务品质。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形成居民小区“金边银角”身边辅助、社区公共健身场地设施全员覆盖、公共体育场馆或体育公园、健身中心能力拓展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服务体系。着力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基本实现县(市、区)建有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调查评估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制定目录指引
开展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现状调查与评估,摸清场地设施建设短板,将现有健身场地设施结合湖南公共体育信息平台发布使用指南。系统梳理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城市空闲地、边角地、公园绿地、城市路桥附属用地、厂房、建筑屋顶、地下室等空间资源,以及可复合利用的城市文化娱乐、养老、教育、商业等其他设施资源。编制《湖南省全民健身场地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以及可直接用于健身的非体育用地或建筑指引和功能介绍。通过街道、社区、居住小区的宣传栏,以及自媒体APP、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
(二)新建或改建空闲与复合用地,有效丰富供给
利用空闲用地推动建设一场多馆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或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新建或改扩建54个体育公园,完成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的计划配建部分群众滑冰场,完成乡镇/街道多功能运动场地等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不少于200个。倡导土地资源与公共服务资源的复合利用,支持城乡建筑与商住小区边角地与附属用地新建或改建健身步道或健身广场,丰富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供给。支持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功能整合,鼓励城市公园、文化广场、旅游景点、文化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产业园区等建设具有兼容全民健身功能的`场地设施。
(三)落实社区健身场地设施配套,提质身边供给
支持社区改建或扩建健身场地设施。社区健身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完整社区建设标准的既有居住小区,要紧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社区规划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结合边角地、废弃地、闲置地等改造建设公共活动场地。为社区新增配置智慧健身设施不少于200处,新增或更换社区(行政村)室外健身器材不少于4000处,推动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连点成线、连线成片、连片展网。对不具备标准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条件的,鼓励灵活建设非标准健身场地设施。新建居民小区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配建健身场地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不得挪用或侵占,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结合新建小区实际和应急避难(险)要求配建健身场地设施。
(四)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开放,提高使用效率
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进一步健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制度,创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模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场馆设施向周边社区居民开放,积极为社区开展体育活动提供服务。充分挖潜利用现有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加强对公共体育场馆开放使用的评估督导,对开放程度低、使用率低的,要求限期整改。加强对公共场所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工作的监管,确保健身设施符合应急、疏散和消防安全标准,保障各类健身设施使用安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健全社区和行政村公共健身场地设施维护与管理制度。
(五)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健身场馆,规范委托运营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建设、运营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鼓励各地区在符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以租赁方式向社会力量提供用于建设健身场地设施的土地。鼓励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委托运营,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工程。规范委托经营模式,鼓励将公共体育场馆预订、赛事信息发布、经营服务统计等工作委托社会力量承担。
(六)推动场地设施智慧化建设,升级服务能力
着力推进智慧健身场馆设施建设,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VR等现代化技术在健身场馆设施中的应用。推动建设体育场馆智能化大数据平台、智慧体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健身中心(房)等。提升健身场馆设施运用大数据进行场馆管理的能力,启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进健身场馆设施信息化管理的标准化、智能化和便民化建设,逐步实现数字化、网络化管理,提升健身场地设施信息化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具体指标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党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体育、发改、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跨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实施中的重难点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相关任务的责任分工与具体落实,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二)加大资金投入
将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镇建设规划,落实项目用地和建设资金。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综合运用体彩公益金、地方财政资金、社会资本投入等方式解决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市(州)的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中,加大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各级地方财政将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补短板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切实加大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投入。
(三)加强土地保障
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障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用地。严格落实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要求,在国家土地政策允许范围内,保障公益性体育设施的必要用地,优先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支持使用未利用地、废弃地、荒地等土地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
(四)加强监督评价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效果评估,做好行动计划的衔接与细化工作,健全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任务。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计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本计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六、本计划自2022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施行。
项目绩效报告15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 》(皖教秘财[20xx]257号)及关于印发《宣城市20xx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教秘基〔20xx〕6号)要求,我县积极开展了自评工作,成立了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自评方案,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对全县20xx年度学前教育项目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自查做到了不遗漏项目,实行全覆盖;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及时进行了整改。经逐项自评我们认为建立了工作机制、落实了各项政策、超额完成了目标任务,质量合格,自评得分100分。现将我县20xx年度学前教育促进工程项目绩效考核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落实20xx年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扩大学前教育资源资金263.2万元,其中学生资助8.2万元,项目建设255万元,安排9个改扩幼儿园项目,改扩建面积为2560平方米。截至12月,9个改扩建幼儿园项目全部竣工投入使用,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二、项目绩效及自评结论
(一)、投入 (标准分值14分,自评得分14分)
1、项目立项(标准分值8分,自评得分8分)
(1)建设项目立项(标准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
绩溪县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项目依法实行以县为主的“五统一”管理模式,由县教育局统一编报项目建议书,办理立项手续。立项审批程序规范,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2分。
(2)项目预算规范性(标准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xx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xx〕847号)文件,下达我县支持学前教育资金263.2万元,其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255万元,幼儿资助8.2万元。
根据《安徽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绩溪县于20xx年初分别做好幼儿园建设、幼儿资助、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投资计划,投资计划已明确资金来源且与实际实施项目资金一致。依据评分标准,本项得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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