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创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3-04-10 19:28:40 报告 我要投稿

平安创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事务都会使用到报告,我们在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平安创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平安创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平安创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1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和《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要求,按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2〕18号)有关安排,现将平安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开创平安中国建设新局面的.意见》(中发〔2020〕11号),围绕三个时间节点提出了工作目标:一是在2021年,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建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基本形成。二是到2035年,现代化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建设更改水平的平安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三是本世纪中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实现,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全面建成。

  2.项目实施情况

  在平安丰都建设工作中,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市域会治理现代化。在三建乡和高家镇建国村开展“五治融合”社会治理体系试点,推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推进社区网格标准化建设,全建成1616个社区网格,4228名网格员参与社会治理。二是深入开展“枫桥经验”丰都实践行动。统筹开展见义勇为扬正气树新风行动、平安细胞创建行动、矛盾纠纷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行动等十大行动。持续创建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平安医院、平安校园、平安景区等23万余个。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平安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经费20万元,已全部下达使用完毕,无结转结余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深入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创新社会治理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工作来部署推进,不断提升我县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力维护全县社会平安稳定。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投入

  2021年平安建设及综合治理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0万元,全由县本级财政资金解决,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三)产出

  全县全年未发生影响恶劣的重大安全稳定案事件。

  (四)效果

  1、社会效益: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

  2、安全感指数:99.64%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6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三、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存在问题

  工作经费不足,导致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缓慢,我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严重落后,未达到市委考核指标要求。

  (二)意见或建议

  加强对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的经费保障,确保按时完成市委考核指标,提升我县社会治理水平。

平安创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机构设置和在职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政策法规与劳动关系科。

  (三)规划财务与基金监管科。

  (四)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

  (五)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科。

  (六)工资福利科。

  (七)劳动保障监察科。

  (八)组织人事科。

  (九)信访和调解仲裁科。

  在职人员情况: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实有在职32人,具体为行政人员17人、机关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

  2.部门职责。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牵头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体系。

  (四)负责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拟订具体实施意见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监督制度,审核、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贯彻实施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指导、监督县域的社会保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拟订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职业技能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十)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并负责拟订相关实施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的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会同泸西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泸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2020年重点工作。

  2020年,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主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9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2483人的126.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9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523人的114.3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3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471人的114.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是人事人才工作得到较好落实。抓好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干管权限,完成2019年度72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今年共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614名,其中:初级135名、中级267名、高级236名,涉及教育、建设、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三是社会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巩固扩面成果,以返乡农民工、农转城人员等城镇适龄居民为重点,大力宣传缴费档次、个人帐户记录政策和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城镇居民早参保、勤续保和选择较高档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全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工伤、失业三险险工作进展明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扎实推进。按照《泸西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办法的通知》精神,贯彻执行各项政策规定,有序推进审核认定工作,足额兑现参保补助资金。目前,全县共有1501户4189名被征地农民已享受到政策实惠。

  四是劳动者权益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截至目前,共接待群众来访1100余人次,受理来访案件96起,共为1044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1474.46万元;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44件,不予受理7件,结案43件。

  (二)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2020年部门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一是自上而下的任务分解

  通过自上而下的任务目标分解,将整体目标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或个人,明确要完成整体目标各个部门科室应该承担的职责。这是目前设定绩效目标比较通用的一种方法。可以保持我局自上而下目标方向统一,逐层分解到各个部门科室直至个人,并帮助指导完成目标。这是纵向任务分解,将局机关的整体目标划分为小的、独立的目标。

  任务目标分解强调上下之间的目标关系和相互责任,实行统一行动达成整体目标。

  二是个人发展需要制定的任务目标

  除了完成任务目标,管理者要考虑局机关和个人的发展需求。基本的任务指标是一定必须要保证和完成的,如果各个部门科室或个人仍有余力,可以给予设定其他任务或更高调整目标,帮助其能力不断提升,这也体现出绩效管理的实际意义,帮助科室或个人提升业绩水平。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整体收支情况:本年度总收入1691.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收入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共计1423.75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收入47.91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收入7万元,住房保障收入32.79万元,农林水收入180.26万元。本年度总支出2058.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支出0.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共计1761.81万元,卫生健康共计支出47.91万元,农林水支出208.76万元,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支出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79万元。2020年专项资金项目支出1448.66万元。主要资金为中央、省级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公用经费支出6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办公用品购置等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均为国内接待费,金额为0.74万元,2020年无会议、培训支出。年末结转结余2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结转0.02万元,非财政拨款结转为22.16万元,主要为就业专项资金结转。

  2.资产情况。2020年资产总额合计529.32万元。包括流动资产114.4万元(货币资金114.4万元),非流动资产414.8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14.81万元)。

  3.基本支出。基本支出609.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工资福利、办公费、水电费、接待、差旅费等单位保障性支出。

  4.项目支出。项目支出1448.66万元,主要用于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包括培训费、社保补贴、城镇及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建卡户培训期间补贴交通生活费等专项支出。贷免扶补及创业补贴专项工作经费。

  二、部门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了解2020年度泸西县人社局整体支出情况、年度工作任务及项目完成情况、年度履职情况,以及所取得的效果。通过评价,在部门预算配置、预算执行等方面总结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资金支出,提升预算配置的科学合理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为下一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逐步推开进行经验性积累奠定基础。

  (二)绩效自评组织过程

  (一)前期准备。准备自评资料并保证完整性、及时性、真实性、佐证材料的准备,材料质量等要求。

  (二)组织实施。包括布置、审核、检查等情况,存在问题及有关意见及建议。

  (三)分析评价。按照项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客观、实事求是、公正、公开的原则,对项目决策、准备、实施等进行了自我评价。

  (三)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

  (四)绩效自评结论

  泸西县人社局年度工作任务已完成,目标责任的履职情况良好。具体为:

  2020年度实施项目4个,已完成的项目有4个,分别为:

  ①中央就业专项资金;

  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培训补贴;

  ③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④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湖北反向农民工求职补贴。

  具体情况为:

  1.中央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根据红财社发〔2020〕31号文件,非本级财政投入资金400万元;红财社发〔2020〕74号文件,财政拨款收入360万元。两项资金7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外出务工奖补、建档立卡培训产生的交通生活补贴,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补贴资金760万元。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培训补贴项目,根据泸开组办便笺〔2020〕55号文件,上海对口帮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6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补贴资金60万元。

  3.沪滇劳务协作专项资金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根据红财农发〔2020〕25号文件,安排沪滇劳务协作资金140万元,用于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40万元。

  4.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及湖北反向农民工求职补贴。根据红财建发〔2020〕27号,财政拨入困难职工生活补助3.9万元、湖北返乡农民工求职补贴3.1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支付补贴资金7万元。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泸西县人社局2020年部门整体执行的绩效情况达到预期,2020年泸西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坚持以惠民生、聚人才、谋福利、促发展、助脱贫为主线,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主动克难、主动服务、主动拼搏,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就业创业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全县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129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2483人的`126.0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9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523人的114.34%;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538人完成州级下达计划数471人的114.2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二是人事人才工作得到较好落实。 抓好事业单位人员年度考核和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按照考核内容、标准和干管权限,完成2019年度729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行政机关(参公)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切实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今年共审核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614名,其中:初级135名、中级267名、高级236名,涉及教育、建设、经济、农业、工程等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重要人才保障。

  根据泸西县人社局填报的2020年整体绩效支出自评结果如下:略

  扣分说明:投入指标(扣分项为在职人员控制率)、过程管理指标(扣分项为三公经费及年初预算调整率)、产出指标(扣分项为任务完成情况及重点工作办结率)三项指标分别扣2分,效果情况指标(扣分项为效益)扣3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上不够,在项目管理、财务管理、资金跟踪问效管理、争取上级资金等方面存在差距。一是绩效评价意识不足,绩效管理制度弱化,对建立内部会计绩效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二是会计基础工作做得不够,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单位岗位之间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没有发挥很好效果;三是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单位没能建立内审机构,涉及相关工作都依附于财务人员完成,形成完成工作后没有评价,无后续监督考核环节;四是绩效管理评价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自评,泸西县人社局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较为规范,并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建议财政部门根据评价情况安排次年预算资金。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梳理单位绩效基础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开展单位整体绩效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一系列工作。发现单位现有绩效制度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单位如期完成绩效目标制定与实施工作。二是坚持重要性原则。在整体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扶贫领域和关键岗位。在建立实施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反应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随着现代化进程及信息发展,绩效评价工作已显得十分必要,但该项工作的开展及推进需要单位上下共同学习及努力,希望得到相关部门的指导及参加专题讲解。

  附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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