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时间:2024-04-04 15:05:29 剑锋 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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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精选10篇)

  在生活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要注意报告在写作时具有一定的格式。你还在对写报告感到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精选10篇)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1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精神,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接受祁东县财政局(以下简称“财政局”)的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于20xx年6-8月对祁东县教育局(以下简称“教育局”)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以下简称衡师附中)二期新建工程项目实施绩效评价。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形成本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 祁东县教育局

  2、项目名称: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项目

  3、项目承建单位: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4、建设性质:新建

  5、项目概况

  20xx年7月,经祁东县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并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衡阳师范学院祁东附属中学二期新建工程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协调解决项目新建中的重大问题。

  衡师附中学校新建工程是由祁东县教育局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校园的排洪渠、科技楼、教学楼、艺术楼、办公楼、图书信息楼、食堂、学生公寓等,二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工程施工方均为衡阳保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

  本次绩效评价的内容为衡师附中二期新建工程。

  (二)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收到资金情况

  20xx年,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预算总金额5,469.00万元,实际收到县财政拨款5,469.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总支出5,418.31万元。项目资金用于:

  (1)付工程款3908.36万元;

  (2)付设备款516.38万元;其中大额采购支出:信息化采购209.59万,体育用品94.25万;课桌铁床70.80万,厨具26.97万,教学仪器35.09万等;

  (3)归还贷款本金200万元;

  (4)付贷款利息651.21万元;

  (5)付待摊工程支出142.37万元。

  根据此次专项资金现场绩效评价和项目单位上报情况,资金支出基本上按照项目计划和项目要求执行,资金支出基本符合相关规定,未发现重大资金截留、挪用的现象。

  3、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20xx年度衡师附中学校二期建设工程项目结余50.69万元。

  4、专项组织管理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方面,衡师附中学校制定了《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在使用管理中基本实行了专款专用。

  5、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1)成立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工作组织体系。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设在县教育局,项目主管单位为县教育局,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衡师附中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作的监督推进。祁东县新区学校建设指挥部是项目的实施单位,负责衡师附中学校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确定施工单位,组织项目建设。项目建设前,对达到招投标要求的项目,组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项目建设完成后,由项目主管单位牵头,组织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组织验收,超过规定限额的由县财政局评审中心审批。

  (三)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项目目标

  为提高祁东县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的需要,建立一所高规格、现代化、示范性的公办完全中学-衡师附中学校。

  2、具体项目目标

  (1)完善学校除主要教学楼外的其他附属配套建筑设施。

  (2)建设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配套用户及设施。

  (3)二期完成后,则学校整体可以交付验收使用。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在于通过对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进行绩效评价,衡量项目资金的产出与绩效,了解、分析、检验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为以后年度安排财政资金提供重要依据。及时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过程

  根据20xx年6月下发的《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的要求,祁东县财政局委托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20xx年6-8月,湖南鼎臻财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组织项目组进行现场评价工作。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的方式:一是与项目单位进行沟通、询问,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通过审查政策文件、项目管理制度、合同、账簿、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和项目收支明细账等资料,以了解项目具体情况;三是实地考察项目实施后现场;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数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等材料进行分析,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xx〕10号)和《祁东县财政局关于对20xx年度预算安排的部分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祁财绩〔20xx〕77号)等文件规定,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制定了项目部分相关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对项目组织体系建设、考核监督等工作,强化对项目承担单位业务管理等措施,保证了教育局衡师附中学校二期项目涉及的各个项目顺利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也存在制度不完整、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立项变更欠规范、自评意识薄弱,自评结果未公示、项目管理欠规范、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根据《20xx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评分,得分66.8分,评价等级为“中”。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可根据评价内容设定。总分为100分,参照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完成数量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主大门、次大门、围墙、配电房、垃圾房、体育馆、运动场、篮球场、道路、景观、管、网、沟等,项目进展基本顺利。

  2、项目完成质量及进度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由衡阳保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承建,20xx年4月开工,20xx年底完工。目前学校已正常交付使用,但评价人员未收到二期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二)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实施经济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是建立在党中央、国务院上世纪末提出“科教兴国”的战略基础上,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是合理配置教学资源、完善扩大教学规模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完善办学规模和教育设施,更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2、项目实施社会效益分析

  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口素质的提高和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源使用率,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都具有积极的重要作用。

  (三)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20xx年6月18日-20xx年6月22日,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问卷60份,调查问卷显示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9%。

  四、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立欠明确

  县教育局存在未申报绩效目标情况,未针对该专项资金设定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分散在各项目工作方案、考核办法中,绩效目标设立不明确,预期效益指标未量化。

  (二)立项变更欠规范

  总投资超投资计划,无变更文件。

  (三)资金使用管理欠规范

  部分费用开支未提供文件依据,

  (四)自评意识薄弱,未公开绩效自评报告

  绩效指标未细化量化,绩效自评反映的问题不够具体,截至评价现场结束日,未公示绩效自评报告。

  (五)制度欠完整

  评价过程中未收到县教育局针对衡师附中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中除《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外其他相关制度,且《衡师附中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中重大事项中的工程款支付流程不够清晰、不明确,评价人员只能以财务的角度评价项目核算情况。

  (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1、支付工程款支付附件不齐全。

  2、未按《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将基建账务并入学校大账中。根据《政府会计制度》的要求,基建账务处理应并入单位账内进行核算。

  3、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本次评价人员未取得相关工程合同,无法核实是否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4、评价人员未收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及银行贷款合同相关资料,无法核实基建账务情况。

  5、部分监理费支付给个人,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

  五、相关建议

  (一)规范项目立项工作

  项目应依规申请,事前应经过必要的集体决策等。应编制经费预算明细,项目工作计划等规范项目立项工作,如果超出立项概算,应写出书面说明,报请相关部门对立项总额进行变更。

  (二)建立健全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设立应针对专项资金设立,全面反映项目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及预期效益,按明细项目内容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这有利于对实施单位进行阶段目标考核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做到预算明细化,细化资金支出计划等。

  建议财政部门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安排预算。建立预算资金绩效运行监控机制,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对存在严重违反政策问题的项目要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科学调度资金,切实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加强报账资料的审核,严控财务风险,保证合同方、开票方、付款方一致。二是严格按预算批复的资金用途使用资金,确需调整的履行调整程序。三是严格专款专用,专项资金不能用于项目以外的支出,严格按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建立财务监控机制,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的规范性。

  (四)认真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注重结果导向,强调成本效益,将政策、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作为政策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落脚点。坚持“花钱办实事,小钱办大事”原则,专项资金的设立和新增严格执行事前评估、程序报批和项目台账管理。教育局负责公开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的内容必须详实、准确,主要包括预算绩效评价的基本情况、预算绩效评价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根据需要可全部公开,也可只就评价结论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公开。

  (五)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监督管理

  梳理各项制度,完善并制定符合实际、可执行的相关制度,严格按制度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六)全面清理项目资料与账务账目

  应以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合同、银行贷款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已发生的资金收付重新进行基建会计账务的清理,所有工程款(含一期、二期)支付附件中应有合同及工程进度,以保证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完整性。并于各年末将基建资产并入学校账务的“在建工程”科目,如实反映项目的整体状况。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2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xx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xx〕218号)文件要求,现对海南省旅游学校20xx年度预算项目“学生事务管理”项目执行情况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本项目基本性质:经常性支出项目。

  项目用途及主要内容:项目资金用于发放全校学生副食品补助,资助困难学生,降低困难学生辍学率。

  项目涉及范围:项目资金发放涵盖全校所有学生,包括春秋两季的副食品补助费,涉及学生生活补助费。

  (二)项目绩效目标

  1. 项目绩效总目标:保障全校在校学生无因贫困辍学。

  2.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保障当年度在校学生的副食品补助发放涵盖全部学生,当年度无学生因贫辍学。

  项目绩效目标:发放全校4797位学生副食品补助。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xx年海南省旅游学校 “学生事务管理”项目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20万元。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于20xx年3月份一次性下达,截止20xx年末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xx年度实际支出92.8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学生副食品补贴,按支出经济分类项目各项支出情况统计如下:

  项目预算编制的比较准确,但资金使用过程没有完成支出全部资金,没有完成项目年初预算计划。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20xx年该项目所有资金支出均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管理。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此次绩效评价过程中未发现有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

  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按照《海南省旅游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财务开支实行校长审批制度。五万元以下的经费开支在经手人签名、说明支出款项的理由后,由办公室及主管副校长审核,最后报校长签名审批,五万元(含)以上的,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后再支出。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分析

  该项目系为了保障全校在校学生无因贫困辍学而发生学生生活补助费用支出。针对该生活补助的发放,责任部门提出工作计划或安排,经讨论后交办具体负责人员执行。项目学生生活补助的发放先交由责任部门按计划制表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再交至办公室主任审批同意,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进行公示后由校长签字审批。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所有具体项目分工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相互独立;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程序规范管理,严格经过相应层级审核,确保资金支付安全、合规、合法,保证资金专款专用。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项目支出按照各项财务制度及规定进行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学生生活补助规定的'标准支出,年中有追加其他资金使用,造成本项目资金未能全部支出。

  (2)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项经费开支,生活补助支出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标准支出。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主要是用于发放全校在校学生生活补助,项目支出分春秋两季陆续支出。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学生生活补助3914人次,金额92.82万元。20xx年项目各季度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2)项目完成质量

  在发放学生生活补助的经费开支方面,未出现任何支出程序或报账程序不合规情况;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学生生活补助3914人次,金额92.82万元,有效的保障了学生的在校生活,降低学生辍学率。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①补助学生人数。截止20xx年末共发放学生生活补助3914人次,未达到预期的目标,绩效指标评价为良。

  ②因贫困辍学下降率。20xx年海南省旅游学校无因贫困辍学学生,因贫困辍学下降率达到100%,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绩效指标评价为优。

  (2)项目实施对社会的影响

  项目有效实施有助于维护学生入学率,保障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学生的生存技能,整体上提高我省人民受教育水平,提高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为我省旅游行业提供专业技能人才支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持续有力的支撑。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学生事务管理”为年度经常性项目,通过项目资金的使用,有效保障生源稳定,是保证教学工作任务对象的基础条件。项目为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根据政策安排的资金,在未来年度中预计项目是稳定持续的。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无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此次绩效评价共设三项一级指标:分别为项目决策、项目管理及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检查、分析、访谈等方法对项目实施了绩效评价,评价总得分为89分,评价等次为“良”,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项目决策评价情况

  项目决策设定分值20分,实得18分,扣分原因主要系由于项目相关目标内容的量化指标不准确,制定的量化指标不符合实际,不能准确反映项目产出数量与产出效益,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二)项目管理评价情况

  项目管理设定分值25分,实得23分,扣分原因主要由于项目资金没有按计划完成支出,支出进度只有77.35%,具体如下: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绩效设定分值55分,实得48分,扣分原因主要是本项目资金为完全使用,对应的项目的产出数量不足,具体如下: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学生事务管理”项目的实施,领导应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各岗位人员各司其职。提前做好实施项目的准备工作,发放学生生活补助要及时,特别是对春季毕业及秋季入学的新生,有效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最低生活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1. 项目相关目标内容的量化指标不够准确,不能准确反映项目产出数量与产出效益。

  2. 项目资金没有按计划完成支出,支出进度不够,以及相应的项目产出数量不足。

  (三)建议:

  1.设置项目的产出目标时要先进行深入、细致的了解项目实施的主要工作及流程,分析项目的用途及效益,最后项目的产出目标设置应能较好地、完整地体现项目的产出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

  2.针对项目支出进度问题,应提前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有多项资金的情况下优先使用资金用途相对固化的项目资金。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3

  为全面掌握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债务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永顺县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永财绩〔20xx〕26号)和《永顺县财政局绩效评价通知书》(永财绩效通〔20xx〕第6号)文件要求,湖南省效政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永顺县财政局的委托,对20xx年度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及目的

  1986年公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20xx年所有省(市、区)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25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仍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48号)中明确要求:要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中央财政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义务教育投入。省级政府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及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省级政府要依据国家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和本省(市、区)标准,为普通中小学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积极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要采取学校扩建改造和学生合理分流等措施,解决县镇“大校额”、“大班额”等问题。

  据统计,20xx年春季永顺县城区小学已有在校学生15409名。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每年有大量的农民工子女涌进城内,再加上二胎生育政策的开放,初步估计20xx年-20xx年5年永顺县城区小学生将维持在18000人以上。但20xx年永顺县城区小学仅有学位11000余个,存在7000余个小学学位缺口,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十分突出。仅80人以上的超大班额就有57个。

  20xx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永顺县城区小学大班额问题,做出了省、州、县三级共同出资新建溪洲小学的指示。省政府为支持湘西州义务教育学校扶贫项目建设投资3000万元,同时为发展少数民族教育,要求相关部门为教育扶贫项目争取资金。为有效缓解永顺县城区小学入学压力,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永顺县实施溪洲小学建设项目。

  2.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20xx年永顺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安排情况表,20xx年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溪州芙蓉学校建设。

  3.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第二批新增一般债务限额(芙蓉学校)项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永顺县教体局安排溪州芙蓉学校艺体馆建设资金700万,芙蓉镇芙蓉学校学生宿舍楼建设资金300万元。实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包括农民工工资140万元,付学校项目体育馆及附属工程建设款56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实际支出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2)资金拨付情况

  ①施工方提交资金申请至项目单位;

  ②项目单位审核通过后填写《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③县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将款拨至项目单位,再由项目单位将款项支付给施工方。

  4.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计划实施情况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湘建许可〔20xx〕187号),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建设场地位于永顺县灵溪镇南山社区,东、南侧为规划道路、西北侧为南山大道,北侧为原始山体,场地东北高西南底(高差约45m),总用地面积为18.45公顷(合276.8亩左右),总建筑面积为41221.8㎡,总投资为24100万元。学校可分为三个区,东北为运动区、东南为教学区,西北为生活区。教学区包括3栋教学楼(一~三)、1栋图书办公楼(含门楼、报告厅)、1栋科技楼、1栋幼儿园;运动区包括1栋体育馆、1座400m田径运动场;生活区包括1栋食堂、1栋学生公寓、1栋教师周转房、另外配建1座室外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用房。

  本次评价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主要用于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中1栋体育馆的建设。体育馆建设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

  项目实际实施情况

  截至20xx年底,已基本完成体育馆建设工作,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占地3390.5㎡,一层包括游泳池、篮球场、舞蹈教室2间、乒乓球厅、办公室1间、公共卫生间2间,二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三层包括音乐室2间、公共卫生间2间。

  经项目组调研,截至20xx年7月,已完成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未正式投入使用。

  (二)资金与项目管理情况

  1.项目组织结构

  (1)财政部门

  湘西自治州永顺县财政局负责财政资金审核与批复,对一般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程序拨付资金,对预算资金进行安排、拨付、管理及监督。

  (2)主管部门

  项目的主管部门为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体局,负责项目单位的预算安排审核及工作计划的下达和批复,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3)项目单位

  项目单位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负责本项目的申报、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管理、验收等工作。

  (4)实施单位

  本项目的实施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溪洲小学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

  2.项目管理

  (1)项目建设管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

  (2)项目质量管理

  一是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制,组织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二是实行工程监理制,聘请州工程监理公司等有资质的单位作为工程质量监理单位,并安排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跟踪监理;三是实行设计、施工质量终身负责制;四是实行项目合同管理制。

  (3)财务管理

  一是严格按照审批下达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不擅自变更建设规模、标准和建设内容;二是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按计划和工程实施进度拨款,不以任何理由挤占、挪用;三是保证计划、财政、审计部门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项目完成后由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确保投资效益。

  3.项目组织实施管理

  本项目于20xx年11月1日委托深圳市建有限公司星项目管理顾问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20xx年12月14日,确定中标单位为湖南省教育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湖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0xx年1月23日确定湘西联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标本项目监理工程监理服务。20xx年7月12日,正式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20xx年8月2日,取得工程开工令。20xx年4月1日,县住建局批发工程施工许可证。20xx年5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1.绩效目标

  产出目标:工程建设计划完成率达到100%,工程完成及时率达到100%,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建设成本控制在预算内。

  效果目标: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数为0,有效解决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提高项目区内学校教育整体水平,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95%。

  2.完成情况

  截至20xx年12月31日,实际已完成全部工程建设任务,已完工项目均已通过项目验收,但存在延期完工情况。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有效解决了当地大校额、大班额问题,项目区内学生家长满意度达到了96.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评价对象与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通过本次绩效评价,总结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在决策、执行等方面的经验,查找其存在的不足,提出相关科学合理的政策建议,从而加强和规范永顺县财政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促进财政资金在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中的使用效益。

  2.评价对象与范围。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为20xx年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涉及工程主要为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体育馆建设。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等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的原则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设计遵循如下原则:系统性原则。项目目标及效果的多重性决定了评估指标应当是多层次体系,能够衡量该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等综合绩效,将描述项目实施结果的常规静态指标和反映实施动态过程指标相结合。

  实用性原则。应充分考虑指标数据的可获取性和可度量性,协调各种数据源,做到“来源可靠、度量一致”,避免评估主体实施评估时的主观随意性。此外合理控制指标体系的规模,兼顾技术先进性与经济合理性。

  有效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必须与被评价项目的内涵与结构相符合,能够反映项目绩效的主要特征,经得起指标的效度检验。

  动态性原则。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要具有适当的可扩展性,能够根据不同的评价对象、评价要求和评价阶段灵活地增加或删减指标。

  2.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xx〕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研究制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共设4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4个三级指标,总分值设定为100分。同时,本次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绩效级别评定标准划分为四档,具体为: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三)评价组织实施与评价方法

  1.评价组织实施。

  (1)前期准备。组建评价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了解项目情况,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湘西自治州永顺县教育和体育局进行项目沟通。收集、整理分析项目资料。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思路、评价重点、调研安排、工作流程等内容。

  (2)组织实施。评价工作组按照评价工作流程,检查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资金支付流程等方面的合规性,对其资金信息进行复核及核实。向项目单位发放数据采集表,由相关人员进行填写,并交由项目组收集汇总,并对填报数据进行抽样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

  (3)分析评价。评价工作组根据现场调研情况,结合数据资料分析和单位意见征询等,对项目决策、过程、产出和效益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初步结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2.评价方法。本次评价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现场调研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策研究、资料核查、比较分析、专家座谈、问卷调查、电话访谈等多种方法,获取更加全面的数据和信息,对项目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

  三、项目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现场访谈,项目组对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建立了一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该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详见下表)。

  总体来看,本次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决策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项目过程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较差,项目绩效类指标得分等级属于良,该项目的设立、实施过程及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取得了较好的产出效果。但个别指标存在扣分情况,如绩效指标明确性、资金使用合规性,制度执行有效性等。主要原因是绩效目标管理、项目资金使用、工程实施进度、项目实施效果等有待加强。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决策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15分,实际得分12.3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1所示:

  1.立项依据充分性 权重分2分,得分2分

  该指标主要考察项目立项程序和相关批复是否完整合规。本项目依据《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湖南省贫困地区中小学校”(芙蓉学校)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州教体通〔20xx〕9号)设立,县发改局于20xx年8月21日批复该项目,程序合规、手续齐全,且与预算单位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充分。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计2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权重分3分,得分2.8分

  本项目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决策,但未经过绩效评估程序。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8分。

  3.绩效目标合理性 权重分2分,得分1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分。

  4.绩效指标明确性 权重分3分,得分2分

  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5.预算编制科学性 权重分2分,得分1.5分

  本项目年初未编制预算,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追加预算,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但预算确定投资项目金额与实际不符。计划申请1000万元预算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用于芙蓉学校建设,300万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该指标权重分为2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1.5分。

  6.资金分配合理性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依据县财政局编制的《20xx年永顺县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安排情况表》分配项目金额,分配依据充分,分配额度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二)项目过程情况

  项目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2.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2所示:

  1.资金到位率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00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2.预算执行率 权重分5分,得分3.5分

  本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实际使用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但其中300万元用于其它项目支出,综合考虑,酌情扣除1.5分。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5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权重分10分,得分7分

  资金使用、会计处理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会计准则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计划使用情况不符,未经过相关调整手续。计划10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实际700万元地方一般债券资金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剩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进度款,未实现资金专款专用。该指标权重分为10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7分。

  4.管理制度健全性 权重分4分,得分4分

  为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县教体局成立了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和各项管理。制定了相关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并明确了建设项目的各项流程及职责,以此来监管本项目。该指标判断标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5.制度执行有效性 权重分8分,得分5分

  项目实施过程基本遵循管理制度的规定,但仍存在不同问题。一是存在延期完工情况,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二是截至20xx年6月本项目仍未完成省级验收却已于20xx年9月投入使用。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按照20xx年12月14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收到通知书30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实际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该指标权重分为8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项目产出指标由4个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30分,实际得分21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3所示:

  表4-3项目产出类指标体系表

  1.校园建设施工完工率 权重分6分,得分6分

  评价范围内,校园建设施工计划完成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建设,实际已完成体育馆建设,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2.校园建设标准完成率 权重分4分,得分4分

  评价范围内,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主要为修建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标准为:地上3层,建筑高度16.20m(柱顶标高)占地3390.5㎡,建筑面积4564.5㎡。一层为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二层为音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三层为器乐教室、音乐器材室、公共卫生间等。实际按照标准建设完成,完成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4分。

  3.质量检验完成率 权重分4分,得分2分

  本项目按月完成工程监理,定时完成质量检验,已完成科技楼、教学楼、食堂、教师周转房等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检验完成率为50%。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分。

  4.校园建设施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权重分6分,得分6分

  根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本项目部分工程已于20xx年6月18日完成初步验收,验收合格率为10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6分。

  5.校园建设施工完成及时率 权重分6分,得分0分

  本项目应于20xx年9月2日完工,实际于20xx年4月20日完工,延期231天,完成及时率为0%。该指标权重分为6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0分。

  6.成本控制情况 权重分4分,得分3分

  永顺县溪州芙蓉学校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签订金额为18960万元,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工程金额为21312.37万元,考虑由于现场地质条件与初步设计不一致,相关工作难度增加等因素,酌情扣分。该指标权重分为4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效益指标由3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25分,实际得分24.5分。各指标业绩值和绩效分值如表4-4所示:

  表4-4项目绩效类指标体系表

  1.体育馆整体投入使用率权重分3分,得分2.5分

  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体育馆实际建设为1层,主要包括游泳池、篮球场、形体教室、乒乓球厅、器材室、公共卫生间。除游泳池外,其余均已投入使用,投入使用率83.33%。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2.5分。

  2.项目受学生家长认可程度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小组经过问卷调查发现,学生家长对项目的认可程度较高,在受调查的206名学生家长中,有79.64%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非常必要,有20.16%的家长认为项目的实施还可以,是对孩子成长有所帮助。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3.当地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解决情况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大班额、大校额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4.当地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解决情况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有效解决了永顺县贫困户子女入学困难问题,该指标判断标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5.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 权重分3分,得分3分

  评价组查看了施工单位的施工日志,并就此问题访谈了相关工作人员,工程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次数为0,结合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性质,评价组认为结论合理。该指标权重分为3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3分。

  6.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设置情况 权重分5分,得分5分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芙蓉学校建设的意见》(湘政办厅〔20xx〕63号),文件指出要高质量建设芙蓉学校,确保实现建设一所、达标一所、用好一所的工作要求,省里将对按要求及时交付使用、招收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学生符合政策规定并经教育行政部门验收合格的项目给予奖励。同时将探索建立芙蓉学校评估认定与淘汰退出机制,对各地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入学校予以认定并挂牌,对评估不合格的芙蓉学校予以淘汰。芙蓉学校质量保障机制健全,该指标权重分为5分,依据评分细则,评价得分为5分。

  7.受益对象满意度情况 权重5分,得分5分

  根据受益对象的满意度问卷回收结果分析,受益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为96.12%。其中对项目整体效果的满意度为95.65%;对项目设施环境的满意度为98.23%;对孩子学习的帮助效果的满意度为94.47%。该指标判断标准为5分,依据评分标准,该指标实际得分为5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项目的建设切实解决了永顺县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读书问题,加快了少数民族义务教育步伐,提高了永顺县城区小学阶段基础教育整体水平,缓解了永顺县小学阶段教学容量不足的问题,改善了教育基础设施条件,提高了小学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效推动了永顺县公共教育协调发展。

  2.有效解决了永顺县小学教育发展缓慢问题

  本项目地处湘西自治州永顺县,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小学教育发展缓慢,教育设施条件落后,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无法相互适应。本项目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项目区小学教育设施建设十分落后的现状,为项目区易地扶贫搬迁户、棚户区改造户子女及当地适龄少年儿童接受规范的小学教育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有待加强

  绩效目标是绩效管理的基础和起点。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不科学、不规范,指标值不合理等问题,直接影响绩效自评乃至整体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中的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制定了年度目标,并进一步细化绩效目标,具体设有项目决策、项目管理、产出目标、效果目标和满意度目标,产出目标所设置的“数量目标”、“质量目标”、“时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具有相关性,但总目标仅体现了工作内容,未体现项目效果。项目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但未与年度工作任务完全匹配。

  2.项目资金使用不够规范

  一是资金用途与批复不一致。20xx年永顺县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1000万元,用于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实际仅支付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款700万元,其余300万元用于支付永顺县芙蓉镇芙蓉学校(原永顺县民族中学)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扩大了项目资金使用范围。二是资金下拨流程倒置。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项目支出应“先有项目,后有预算;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但本项目实际资金支付为先由项目单位垫付资金给工程承包单位,后向相关部门申请资金,资金下拨流程倒置,存在资金使用风险。

  3.项目管理欠规范

  一是工程实施进度严重滞后。按合同约定,溪洲芙蓉学校建设项目计划完工时间为20xx年9月2日,实际完工时间为20xx年4月20日,延期231天。二是工程验收工作不及时。截至20xx年7月,尚未完成工程省级竣工验收,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但学校实际于20xx年9月,已招收学生并投入运行。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有效。20xx年12月14日完成施工单位招标工作,但于20xx年7月才完成合同签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符。四是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项目工程开工令于20xx年8月取得,但在20xx年4月才取得由县住建局批发的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程序倒置。

  4.个别项目实施效果不明显

  经项目组实地调研发现,乒乓球厅、游泳池等处于闲置状态,未正式投入使用,项目实施效果有待提高。一是由于自行通水困难,自来水费较贵等原因导致游泳池未投入使用;二是乒乓球台等相关设施设备不齐全,场地还余留建筑垃圾,导致乒乓球厅未投入使用。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绩效目标申报作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起点,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预算绩效管理系统的前提,对于指导本年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建议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内容、项目目标,依照投入—实施—产出—效果四个环节,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面、合理考察项目各个环节。特别是在产出类绩效指标中,需根据项目内容全面考察项目数量、质量及时效性情况;另一方面,在编报绩效目标时,需明确投入管理类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标及影响力指标考核方向对应设置绩效目标,即编制的绩效目标需明确、可衡量、可达成、具有相关性及时限性。

  (二)加强资金监管力度

  一是将项目计划与项目预算挂钩,细化量化下一步工作计划,为下一年度预算项目的实施做好相应规划,尽量避免项目无手续自行调整情况发生。二是预算编制工作应结合年度工作任务和真实资金需求进行编报,遵循经济高效、厉行节约两大原则,分析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构成,切实做到申报项目有依据,测算有标准,将测算过程精细化,取价标准合理化。三是主管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应针对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并严格按该办法实行专账核算。

  (三)加强施工管理

  县教育局应加强施工进度管理,一是对必要的`工程变更,应当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新的完工时间;二是建立评价机制,就施工进度、质量检验、验收、竣工结算等方面,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打分体系,对参与永顺县溪洲芙蓉学校建设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并实行末尾淘汰制;三是充足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前解决工程施工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计划及时完成,最大化发挥项目实施效益。四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早整理竣工结算资料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组织专业人员按程序进行竣工验收,得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结论,完成工程竣工备案。四是有效落实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建议项目单位在以后工程建设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做好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五是优化工程施工流程。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相关管理要求,规范项目工程施工流程,确保相关手续齐全完备。

  (四)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建议各职责部门建立项目的长效监管机制,避免无效益现象出现。一是在今后申报项目前,做好项目前期调研及准备工作,摸底项目受益对象及社会效益,提前做好项目后续规划,避免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于不确定因素导致项目无效果,采取合理的实施方式,强化项目效果,能切实帮助辖区居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吸取周边区域同类项目经验。建议县教育局在今后申报同类项目时,可采取周边市、区、县同类项目经验,对其优秀做法做借鉴,以便更好的完成此类项目。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4

  根据党组办公室统一要求和安排,对我校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本次调研采取召开教师座谈会、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形式,先后对教务处、德育处、语文、数学、综合教研组进行了调查研究,共召开座谈会5场,访谈党员、教师22人次,发放调查问卷40份。通过对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情况整体状态的梳理,特别是针对绩效工资奖励部分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度思考,面对面,心贴心向广大教师寻计问策,对下一步做好学校绩效工资如何更好的体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于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2、我校教师绩效工资按照基础性占70%,奖励性占30%,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包括班主任津贴和干部津贴,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配方案和办法,并于20xx年在制定二次分配方案时以教职工大会为载体,由校委会提出草案,在充分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教职工大会通过后形成方案,即:按照教师职称情况扣除30%的绩效工资,即月扣除570--820元左右,共计2.4万元左右作为月绩效考核金,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每月按照570元、580元两个档次进行分档考核发放,班主任、学校中层干部另外考核发放班主任和中层津贴(班主任津贴中有自治区和本市配套资金)。

  3、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和教育教学、出勤等方面的实绩。绩效工资制打破了旧的分配模式,教师产生了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危机感,进修学习和教学工作产生了动力,大大提高了承担教学课时、班主任工作等的自主性,合理的竞争机会和公平的竞争条件,增强了教师参加管理、主动承担教学任务以及进行教学改革的意识。但有的教师认为奖励性绩效工资30%中,扣出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以及领导职务津贴及其它支出部分,所剩不多的考核总量再来考核我们,没拿多少,并且划档差别不大,老教师因职称较高月扣除较多,而年轻教师职称低月扣除项少,然而所有教师一个标准、一同考核,导致职称较高的教师无法感觉到辛勤付出的回报,而年轻教师不用很努力却能得到一定奖励,对调动全体教师工作积极性的作用出现弱化,个别教师认为干多干少一个样,对于考核不在乎,导致学校在教学、教研、德育等诸多工作方面存在滞后,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工资考核体系的构建存在不合理。一是对不同人员对学校的贡献不同,但是只拉开10元的差距,无法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拉开多大差距为适宜的把握上需要调整。二是对行政人员工作量确定方面如何把握缺乏政策依据。三是对不同职称等级的教师按照30%扣除绩效工资,如何最大限度发挥绩效工资的实施能够体现“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学校发展、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有利于大多数教师利益?四是绩效工资的实施未真正实现竞岗取酬、多劳多酬、优绩优酬,所以完善落实绩效工资制度的关键在于建立科学合理并且行之有效的绩效工资考核体系。

  (二)教师对绩效工资政策还存在着误解。大多数的教师认为就是拿我们自己的钱,来考核我们,很多老师都在算自己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否拿够了,误认为中层岗位津贴、超课时费是从自己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挤出来的,把骨干教师和行政人员推到了普通教师的对立面,学校为了平衡只有牺牲管理人员的利益,管理人员工作量大,报酬少,奉献多。

  (三)绩效工资对发挥调动教师工作、学习积极性方面作用不明显。教师总体待遇的提高,呼唤我们必须全面加强教师业务素质的培养,一方面教师的待遇得到了提高,另一方面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没有明显改变,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业务能力、教研能力还不能满足社会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此方案对教学成绩突出、教研工作出色、工作任务重的教师没有合理的奖励;对工作不在状态、成绩差、心思不在教学上的教师没有明显的惩罚,绩效工资的实施在扭转这一局面方面的作用发挥非常有限。

  三、原因分析

  1、对绩效工资政策的宣传不到位。长期以来学校对开展绩效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宣传不到位,教师不能全面、正确、深入理解绩效考核方案。

  2、学校领导班子缺乏肯硬骨头、碰硬动真格的决心。有得过且过的想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法,总害怕动作大了,会影响教师稳定,殊不知在温水中煮的青蛙,失去了奋斗、进取的上进之心,没有一整套完整的奖优罚劣的措施和办法,将严重影响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四、对策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由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学校绩效工资考核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符合学校的绩效考核方案。

  2、全面准确加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宣传。一要全面理解。绩效工资的实行是我国分配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绩效工资是新的分配体制,70%是基础性绩效工资,30%是奖励性绩效考核。二要正确理解。30%只是一个口径,不是一个奖励性标准,不是工资,是奖金。应先奖励给学校,在由学校奖励给优秀的教师。分配原则于绩效挂钩,不能将30%理解为用自己的钱奖励自己或奖励别人,要按照“竞岗取酬、多劳多酬、优绩优酬”的原则,三要深入理解。其新的考核机制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不能求全责备,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机制就是可行的机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教师才能真正认识、理解绩效工资政策,支持和参与绩效工资政策改革。

  3、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方案。为实现绩效工资的实施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三个有利于”的作用,实施绩效工资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师之间适当拉开了业务档次,有利于职称的评定和聘任,便于教师能上能下,减少管理过程的后遗症,消除了许多管理环节和扯皮现象,提高了学校管理效率和管理效益。

  (2)由于学校工作的复杂性琐碎性,在管理上千头万绪,不好量化,所以方案应从简,再分配绩效工资时党员干部讲风格、比贡献、制定方案时应做到粗线条、小差距、易操作。原则上将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每人每月不超过300元标准作为考核部分,并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和教师,教师和工勤岗分开考核;二是班主任津贴的发放,按照班主任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单独考核划档;三是教师业务考核和班主任考核每个档次之间差距在50元范围内并逐步拉大;四是中层以上兼职干部的津贴加业务考核金一般可略高于班主任考核总绩效,但月考核浮动在50元范围内。五是切实要做好奖优罚劣工作,对工作有突出贡献、善于钻研业务有成果的教师要拿出一定资金进行奖励,对工作不在状态的要扣除相应绩效金。六是要适当考虑工作量大、课时重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他们工作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总之,绩效工资的实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教师的关心,体现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我们要把立德树人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神圣使命,把教师绩效工资改革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起点,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素养,努力打造一批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努力办老百姓家门口优质的教育资源,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5

  我们接受委托,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绩效评价方法对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教育局20xx年度芙蓉学校建设及征拆项目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我们的评价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xx〕1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xx〕8号)、《湖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湘财绩〔2011〕1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靖州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靖财绩〔20xx〕143号)、《靖州县财政局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开展20xx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及专项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靖财〔20xx〕90号)等有关绩效评价的相关文件。现将绩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学校地块位于靖州县城西部。场地东临拥军路,南靠体育路,北面和西面为规划住宅。拥军路东侧为靖州文体中心。学校规划用地面积58108.42平方米,合87.16亩。基地整体略呈长方形,南北长约250米,东西宽约233米,整体地势略呈东高西低的态势。整个校区场地较规整,内部无较大高差,多为田土和少量民宅。场地与周边道路平顺相接,有利于校内道路和城市道路的交通组织。

  根据通靖发改〔20xx〕4号《关于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芙蓉中学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拟建的芙蓉学校校区需满足全日制学生1800人学习,合36个班。本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7808.00平方米。新建建筑包括科技及艺术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食堂,建设期19个月。

  (二)项目绩效目标

  绩效总目标:为了适应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形势,合理调整学校布局,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芙蓉学校(中学)刻不容缓。一是可以缓解城区学校学位紧缺的压力;二是解决“上学难”、“大班额”等社会热点问题;三是满足教育长远发展的需求。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加速靖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扎实芙蓉中学工程建设,确保芙蓉中学建成标杆工程、廉政工程、优质工程。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县财政安排,消除义务教育大班额奖补资金1000万元、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共计2000万元,实际下拨金额为2000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安排到位。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20xx年度芙蓉学校收到靖州县财政局拨入征拆及建设资金2000万元,支付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2000万元,收支持平。

  3、资金管理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并记录专项款项的使用情况,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拨付是根据征拆及建设实际情况标准,列入财政预算。

  芙蓉学校征拆及建设项目当年财政预算实现了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的原则,由靖州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集中支付,最大程度上避免了违规情况发生,审计中没有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4、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芙蓉学校负责征拆及建设资金的收付和使用,学校设股室3个,分别为办公室、财务室和工程管理及征拆办公室。征拆管理办公室负责拆迁及工程部负责建设管理,办公室制定了专门的考评考核制度,每月情况全方位定期考评,根据考评改进征拆建设措施。

  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新校已投入使用,相关验收、结算等手续正在进行中。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目的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结项目的建设成效,查找资金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积累资金项目管理的经验,探索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的办法、制度,逐步形成绩效评价的体系和机制,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我所对靖州县教育局20xx年度芙蓉学校建设及征拆项目成立了绩效评价组。绩效评价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召开座谈会,听取项目单位有关资金使用管理及项目组织实施管理等情况介绍,了解资金使用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等。二是对项目单位评价基础数据资料、辅证材料等进行审查核实。三是实地察看项目进展情况并进行了实地拍照。通过以上方式全面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为提出评价结论提供了依据。

  三、评价结论

  我们对本项目的.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完成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对提高城区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有较好的推动作用,根据《靖州县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表》评分,得分88分,财政支出绩效为“良”。

  四、项目主要绩效情况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征拆及工程成本控制在预算内,工程资金的按时投入使项目进度得到了保障,目前芙蓉学校建设已完工,现正处于财评阶段,项目建设达到预期,项目成本控制在总投资限额以内。

  (二)社会效益。

  项目的实施进度按照计划如期完成,完成质量良好。城乡学生上学环境得到改善了,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金拨付较迟,芙蓉学校建设省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实际下拨时间为20xx年9月24日。

  2、部分合同要素不全,经查,与湖南省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总承包(EPC)合同及补充合同,合同订立时间未填写,履约担保书未填写盖章,部分合同、协议及补充合同承包方未填列日期。

  3、未根据合同约定付款。根据合同约定,发包方应每月按工程进度的70%支付工程款,经检查发现,实际实付未按合同执行。

  4、20xx年9月4号凭证支付第七期工程款,工程形象进度支付申请表施工方报送的支付金额与工程项目部审核后的金额不一致,检查中未见双方就工程进度核减金额达成一致的协议、资料。

  (二)建议。

  1、加强合同管理,严格合同审查程序,确保合同要素齐全,权责分明。

  2、明确教育局对芙蓉学校项目的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工程项目质量。

  3、严格付款程序管理,建议严格审查合同付款条件,加强付款资料的审查。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6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的基本职能为实施小学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人员及机构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现有编制数68人,在职教职工25人,退休职工43人,学校自聘人员1人,内设机构4个,学校无公务车。

  (三)资产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资产总额为436.49万元,其中, 固定资产为418.09万元。

  二、部门资金基本情况

  (一)年度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20xx年预算收入总额为458.8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5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7万元。

  (二)年度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20xx年预算收入总额为458.85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54.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37万元。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取得以下工作成果: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依据 “三年发展规划”,以新课程改革为依托,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方法改革的实践探索,强化学校的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促全面发展,办灵动学校”的办学理念,树立新形象,建树新业绩,实现了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发展。

  20xx年学校进一步加强各种制度建立、完善,使后勤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提高服务工作实效。认真开展专题活动,加强师生安全教育。与派出所及友邻单位共建,加强周边环境治理。加强校园协警管理和护校队队伍建设,及时调整人员,保证物资配备,保障了校园不受外来干扰和侵害。加强隐患的排查和整改。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重大支出为劳务费,主要用于外聘教师和临聘人员费用。

  (三)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无其他资金收支及结余。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无特别说明的情况则无需阐述)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xx年预算收入总额为458.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为377.0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为81.84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在收到财政下达的各类款项后,按照资金的用途使用,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支付.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决算收入总额为463.23万元。

  20xx年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决算支出总额为479.74万元,其中:教育支出362.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4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68万元。

  (四)支出绩效情况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和细化了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财务收支平衡,保障学校工作正常开展和教育教学目标的完成

  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制定了《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会计工作人员岗位制度等相关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加强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加强了对学校资产的监督和管理,财务运行透明,按照东区财政局的要求,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及时对预算和决算信息进行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支出绩效方面,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合理安排支出,无追加预算现象发生,使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细化程度不够

  (三)改进建议

  攀枝花市第十二小学校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尽量减少结转结余额度,学校需要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控制超支现象发生。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7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是为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树立文化立校、文化育人的良好氛围,形成校校有特色、一校一品牌的办学特色,专门用于14所市直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

  20xx年部门预算安排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500万元。其中:重点支持项目368万元,包括市一中航空航天科技室建设20万元等13个项目;创新校园建设项目132万元,包括外国语学校改扩建心理咨询室20万元等14个项目。项目单位为常德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由市直14所学校实施。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本项目绩效总目标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拓展学校的内涵建设,优化、美化校园环境,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打造常德教育品牌。

  2、20xx年项目具体绩效目标

  根据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要求,14所学校于20xx年完成27项文化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成本预算总额500万元。通过校园文化建设,美化校园环境,拓展学校的内涵建设,完善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学校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活动,突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效,促进学校特色发展、品牌发展,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提升学校办学水平。

  二、项目单位绩效报告情况

  常德市教育局对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进行了自我评价,对项目基本情况、绩效目标、资金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等进行了说明,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我们接到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评价工作小组,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实施过程中根据拟定方案,收集了14所学校项目资料,并对芷兰实验学校等8所学校(8所学校专项经费占全部专项经费比例为78.60%)进行了现场评价,经过听取情况介绍、检查记录、实地察看、问卷调查、综合分析,并与项目单位沟通交流后,形成本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xx年市财政预算安排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500万元,按进度审核拨付到位322.90万元,与预算相比资金到位率为64.58%,按进度拨付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实际使用242.31万元,具体使用明细为:市一中重点支持项目(航空航天科技室建设)12.45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办公楼文化布置)5.00万元;市二中重点支持项目(机器人实验室建设)22.80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校园宣传片)9.80万元;市三中创新校园建设项目(心理咨询室建设)10.00万元;市四中重点支持项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示范学校建设)29.80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艺术功能室续建)7.00万元;市六中重点支持项目(足球特色学校建设)20.00万元;市七中重点支持项目(教师书吧及陶艺馆建设)10.00万元;市十一中重点支持项目(社团活动广场建设)9.98万元;市十三中重点支持项目(心理咨询室建设)4.9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碧树园续建)11.58万元;外国语学校重点支持项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校园示范学校建设)30.00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心理咨询室建设)19.00万元;芷兰实验学校重点支持项目(初中机器人实验室)40.00万元。项目资金支付方式为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局按进度审核支付,部分项目正在实施未完成,剩余资金待项目完工后再支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常德市财政局、常德市教育局对各市直各学校下达了《关于下达20xx年度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常财函〔2015〕102号),将20xx年度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按项目名称、实施内容分解到14所市直学校,共27个项目。已实施的项目资金均由市财政局集中支付,各项支出符合财务管理规定,审批程序完善,账务处理及时规范。

  详见附件1: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资金明细表。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按照由学校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教育局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进行开展。市直各学校根据《常德市市直教育单位计划内基本建设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和《关于下达20xx年度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进行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执行了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对各学校建设项目每月进行一次日常检查,每季度组织一次专项督察,确保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项目目标完成情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共27个项目,截止20xx年底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的项目11个,其中:重点支持项目4个、预算资金90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7个、预算资金72万元;未完工项目16个,其中:重点支持项目9个、预算资金278万元,创新校园建设项目7个、预算资金万60元。以预算资金为权重,项目产出综合完成率32.40%。已完成的项目基本按程序组织实施,完工验收后已交付使用。

  上述目标未完成的主要原因为市教育局于20xx年8月份才完成项目申报,市财政局20xx年9月份才下达专项资金计划,留给各学校的组织实施时间较短,加之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手续时间较长,导致部分项目仍在建设或准备建设中。同时,因为其他客观因素影响,未按计划开展的有:市五中、幼专附小因学校搬迁原因导致项目暂缓实施;武陵区北正街小学因新校区于20xx年5月30日才能建设完工交付使用,影响了物联网教室项目的开展实施;市四中因城壕湾棚改文化景点建设占有校区东面部分土地并拆除操场边围墙,需待其施工完成后才能进行文化墙建设。

  详见附件2: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完成情况表

  (四)项目绩效情况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绩效主要为社会效益,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培养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机器人实验室的建立,让学生学会了基本的程序设置以及各种传感器的使用方法,各种零件的搭配组合使用开阔了学生的思维,提高了动手能力,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让学习和兴趣相结合,提升学生的学习动力。20xx年各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机器人比赛,取得了不俗的成绩,其中芷兰实验学校获得了省级一等奖2个、省级二等奖2个、省级三等奖2个、市级一等奖7个。

  2、心理咨询室建立,为解决目前显著的学生心理问题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各学校本着预防疏导为主、干预治疗为辅的原则,通过大型讲座、社团活动、个体辅导等方式开展心理教育工作,为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种心理问题沟通与疏导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培养学生阳光向上的健康心态有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3、弘扬社会主义主流文化,加强和改进了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物质文化建设,更好地营造了校园文化氛围,让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内涵产生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使每一名师生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准则等方面对学校文化产生认同,从而实现对师生精神、心灵和性格的塑造。

  4、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经费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校园环境,提升了办学品位,丰富了师生文化生活,营造出良好的育人氛围。现场随机调查60位师生,满意度得分为96.47分。

  详见附件3:服务对象对项目评价调查情况汇总表

  五、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2.11分,评价结果为“良”。得分明细:

  (一)项目决策总分20分,实得19分,扣1分,扣分明细:

  目标不细化,扣0.5分;目标不量化,扣0.5分。

  (二)项目管理总分25分,实得19分,扣6分,扣分明细:

  1、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影响了部分项目进度,扣1.5分。

  2、部分项目未按时开工、实施和完成,扣1.5分。

  3、无项目管理制度,扣2分。

  4、项目实施欠规范,扣1分。

  (三)项目绩效总分55分,实得44.11分,扣10.89分,扣分明细:

  1、重点支持项目产出数量未完成,扣4.53分。

  2、创新校园建设项目产出数量未完成,扣1.36分。

  3、17个项目产出时效延迟,扣4分。

  4、可持续影响-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内容未能突显,扣1分。

  详见附件4: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目标设置方面

  1、绩效目标不细化、不量化

  目标申报时未对14所学校建设内容和要求详细描述,无具体数量指标(如建设装修面积、设备台数等)。

  (二)项目组织实施方面

  1、项目申报时间迟,资金到位时间晚,影响了项目实施。

  20xx年市直学校文化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于20xx年8月才完成项目申报,资金计划于20xx年9月才下达,因项目实施需经过财政评审、招投标等环节,导致多个项目不能年内完成计划目标。

  2、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个别项目实施过程欠规范

  未针对本项目制定专项管理制度,个别学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存在管理人员不到位、管理不太严谨等现象;市二中将校园艺术创作室建设项目调整为校园宣传片制作项目,未取得变更批复手续。

  3、建设项目进程缓慢

  重点支持项目、创新校园建设项目存在多个项目未能按时完成投入使用,有的项目手续没有办完,有的项目未开工建设,有的正在实施,有的学校本身重视度不高影响项目建设进程,对学校文化建设的推进和效果大打折扣。

  4、思想认识有待提高

  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一些学校对学校文化建设存在片面认识和急功近利的思想,认为学校文化建设无法在短期内见效;认为学校文化建设会分散师生的注意力,影响升学率。有的学校虽提出一些激动人心的口号,但未将其作为一种文化加以整合,难以真正形成管理理念和组织精神。

  (三)项目效果方面

  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内容未突显。项目建设中存在雷同现象,各学校在文化建设中未能突显各自的办学特色和品牌。

  七、建议

  (一)绩效目标方面

  1、认真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当经过实际调查和科学论证后,确定申报项目;各项目标要细化、量化并做到合理可行,做为预算部门执行和项目绩效评价的'依据。

  2、完善目标变更手续。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实施内容的,应当根据绩效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审核流程,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以确保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及时申报项目和下达资金计划。建议年初申报项目,尽早下达资金计划,对各项目在建设时间上给予保证,同时也避免因赶工期而忽略项目质量等情况的发生。

  2、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监管。项目实施单位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确保项目落到实处;教育局要组织专门力量,联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督导,对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成本核算、管理程序等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了解、跟进项目实施情况,必要时进行恰当的干预,确保各个项目能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3、因校制宜,突出特色。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应注重各学校自身文化特色与内涵的发展,凸显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和办学特色,真正实现“一校一品牌,校校有特色”。

  4、建议对以前年度项目在20xx年底前进行一次彻底清算,对预算安排的项目实行长计划短安排,建立2~3年的项目库,区分轻重缓急,分年度实施。

  5、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文化建设的宣传和考评。各学校要更新教育观念,提升办学理念,充分认识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教育局要对每年的学校文化建设项目情况汇总,当年未完工的项目要跟踪清算,发现、推介做得好的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对做得不好的学校要问责。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本项目评价结果为良,多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考虑到市直学校文化建设已于20xx年起连续实施了6年,累计投资总额3900多万元,建议下一年度适当缩减资金总额,根据实际情况对资金分配结构进行调整,重点确保精品、特色项目,削减无特色、效果不明显项目,时机成熟可取消本项目。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8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管理,科学、公正地评价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桓台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学校塑胶操场建设项目进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全县体育工作,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县教体局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县域教育均衡发展,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20xx年淄博市“十个新突破”要求、农村学校塑胶工程工作任务和部门职责,经县教体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实施学校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二)项目目标任务

  为学生提供更加舒适的体育运动环境,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人才,推动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推进体育教学规范化,大力开展运动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

  (三)项目主要内容

  学校塑胶操场建设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为桓台县4所学校塑胶操场、硅PU球场及1所幼儿园塑胶场地,包括:桓台县侯庄中学、桓台县田庄小学、索镇实验学校、索镇镇耿桥联办小学、建国幼儿园。

  (四)资金安排

  学校塑胶操场建设项目自20xx年开始实施,20xx年竣工。项目起始预算400万元,20xx年安排预算资金200万元主要支付工程余款,资金来源为政府性基金预算。20xx年按合同支付资金183.62万元。

  二、绩效评价内容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了解、分析、衡量学校塑胶操场建设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切实采取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总结预算管理经验,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为进一步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绩效提供依据,为后续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提供重要参考。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各个环节的工作。

  2.政策相符原则。绩效评价严格按照项目政策要求、规章制度、技术标准、行业特点组织实施。

  3.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关联关系。

  4.依据充分原则。绩效评价建立在大量、充分掌握相关数据、证据基础上,通过科学的分析方法,得出客观的结论、意见和建议。

  5.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要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6.独立评价原则。通过道德自律和制度约束,排除内在、外在因素的干扰和影响,保持绩效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

  三、绩效评价分析及结论

  县教体局实施的学校塑胶操场建设项目,在项目决策方面,立项依据充分、过程规范,立项内容符合国家政策、发展规划要求;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可行、依据充分,但绩效目标编制欠规范,且年度绩效指标填写内容与长期绩效指标内容一致,未能充分体现项目年度目标;该项目预算编制科学合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标准明确,但实际工程决算审计值与预算批复存在较大差异。

  项目过程方面,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较好,资金使用合规,但大规模变更项目内容,未按民主决策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且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塑胶操场使用管理制度或注意事项,无法对使用者的不良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项目产出及效益方面,项目整体产出情况较好,完成计划产出数量,质量验收程序合规,产出时效性较好,但后期维护维修不及时;项目实施完成,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环境,增加了体育锻炼与活动的场所,有利于提高体育教学效果,增强学生体质,推进体育教学规范化,大力开展运动训练,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课外体育活动,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复合人才,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

  根据上述情况综合评价,塑胶操场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得分76.51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中”。

  四、存在的问题

  (一)不符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

  通过查阅资料,该项目实际施工工程量超出批复文件工程量较多,上述内容和规模的变更未按民主决策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不符合“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欠规范

  通过查阅项目绩效目标表,该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欠规范,具体表现为:一是项目期限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执行周期,而该项目只填写项目建设期;二是项目绩效目标实际编制过程中,项目立项情况未填写;三是资金测算明细应按项目支出内容逐项列示,每项中应填写申请资金的执行标准、数量及金额等,以清晰反映资金测算的合理性,而该项目资金测算明细为根据鲁正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四是年度绩效指标填写内容与长期绩效指标内容一致,未能充分体现项目年度目标。

  (三)实际工程决算审计值与预算批复存在较大差异

  通过查看项目预算、施工及审计等资料,该项目批复文件中确定的项目内容与实际施工内容存在较大差异,超出预算额度较多。

  (四)项目缺少管理制度

  通过调查了解,除桓台县田庄小学外其他学校均未制定塑胶操场使用管理制度或注意事项,无法对使用者的不良行为进行有效约束。

  (五)项目后期维护存在不足

  通过现场调查核实,个别操场出现脱粒、空鼓、起泡、裂缝等现象,部分球场出现雨天积水、掉颜色现象等现象,其中建国幼儿园最为严重,出现大面积脱粒、破损等质量问题已有三个月,仍未维修。

  (六)施工进度及审计存在滞后现象

  该项目20xx年开始实施,因施工过程增加工程量,直到20xx年4月才完工,超出合同约定工期。且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进行审计,施工进度和审计结算均滞后。

  五、有关建议

  (一)建立完善民主决策长效机制

  按照党的民主决策制度要求,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各项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建议县教体局对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已决策项目的重大变更事项,严格履行民主决策制度,按照先评估后决策的`工作程序,民主评议、集体决策,保障项目决策合规、决策程序规范,加强决策机制执行有效性。同时建议完善监督制度,防止决策的随意性,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二)强化预算和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县教体局按照《桓台县县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全面、准确搜集各项相关数据,提高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内容、预算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的匹配度;根据项目预算及相关资料、结合项目实际准确编制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应符合客观实际,合理可行,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财政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提高目标准确性。

  (三)完善管理制度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长期发挥项目效益,延长塑胶操场及硅PU球场使用寿命,建议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透气型塑胶操场及硅PU球场特点,制定塑胶操场及硅PU球场使用管理制度或注意事项,约束使用者的不良行为,同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机制,保障相应制度得顺利、有效执行。

  (四)建立项目监管机制

  建议县教体局在后续实施类似项目时,建立项目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合同条款对供应商进行有效管理及控制,将工程款的实际支付金额与工程质量及质保质量挂钩;对实施完成项目的质量进行监管,确保项目质量良好,施工单位对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维修、维护,保障项目效益充分、长期发挥,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规范项目验收评审

  在后续开展类似项目时,为保障审计数据的科学性、准确性,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明确项目责任人,制定项目验收评审相关管理制度,强制项目责任人在施工验收完成后及时组织审计。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9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本单位为岳塘区教育局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2、机构情况:

  我校设有校长室、党支部、办公室、教导处、学生处、工会、总务处等部门。

  3、人员情况:

  20xx年本单位年未实有人数58人,在编xx人,退休39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年初预算收入230.88万元,其中预算内拨款230.88万元,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拨款0万元。

  2、年中追加和调减预算情况:20xx年中追加金额12.6万元。

  3、全年总预算情况:

  ①20xx年实际收入385.37万元(其中财政收入263.38万元,其他收入1xx.99万元)。20xx年度部门实际财政支出280.48万元。

  ②预算调整率为5.46%。

  ③20xx年结余资金0.8万元,低于上年结转资金38.06万元。

  ④三公经费控制率为0%。“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预算上升或下降0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执行情况:20xx年度基本支出280.48万元。

  2、业务性专项执行情况:20xx年度无业务性专项。

  3、项目性专项执行情况:20xx年度项目支出101.9万元。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率为100%,实际完成率100%。

  从履职及履职效益情况来看,总体效果比较好。从经济性来看,各负责部门能够按照预算来抓好成本控制,强化勤俭办事的意识,注重节约开支,年度开支控制在财政局规定的范围内;从效率性来看,各部门对所承担的工作能够按照计划的时间把握进度,抓好质量,注重了工作的效率;从有效性来看,各专项工作的分工负责部门均能够按照制度和各自的目标来抓好落实,注重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从可持续性来看,后续的政策、相关的'配套资金、必要的人员机构要继续保持,管理制度做到与时俱进,相关内容进行了及时补充完善。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年初预算绩效目标不明确,绩效指标细化和量化不精准。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预算编制前根据年度内单位可预见的工作任务,确定单位年度预算目标,细化预算指标,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推进预算编制科学化、准确化。年度预算编制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做好预算执行分析,掌握预算执行进度,纠正偏差,为下一次科学、准确地编制部门预算积累经验。

  优质特色学校项目绩效报告 10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和《天津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津财绩效〔20xx〕12号)等文件要求,天津市财政局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了绩效评价组,于20xx年9月-11月,对20xx -20xx年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该项目评价结果为82.8分,评价等级为“良”,有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提升蓟州区防范森林大火能力,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改善蓟州区生态环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市规划资源局”)部署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以下简称“区林业局”)实施20xx-20xx年度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森林防火项目”),旨在提高天津市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新方式,为适应新常态、建设生态文明开创新的发展空间。

  2.主要内容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宣教工程、预警监测系统工程、森林防火信息化工程、林区电力线路改造工程、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及林火阻隔系统工程、森林消防队伍能力工程和以水灭火系统工程七大项。

  3.项目组织管理

  项目实施主体为市规划资源局(原实施主体为天津市林业局),具体由区林业局负责实施。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项目总投资7603.98万元,其中20xx、2019年各2500万元,20xx年2603.98万元,按事权划分原则,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其中市级财政资金6083万元,占比80%,区级财政配套1520.98万元,占比20%。截至20xx年9月30日,天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市级资金已到位6083万元,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区级资金未到位;项目实际支出市级资金为6061.4万元,市级资金预算执行率为99.64%。市级资金具体情况见表1:

  (二)项目绩效目标

  森林防火项目绩效目标为“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制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24小时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

  二、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方法

  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主要运用指标分析法结合比较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进行评价。坚持定量指标优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过文献法进行资料搜索以及多因素分析来支撑评价内容的逻辑紧密性与客观性。从决策、过程、产出以及效益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并选取罗庄子镇、九龙山等六个镇及林区进行了现场评价。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经过综合评价,森林防火项目得分82.8分,评价等级为“良”。其中,项目决策16分,项目过程19.99分,项目产出31.81分,项目效益16分,因本项目自评内容指标情况分析不明确扣1分。

  具体情况见表2:

  评价结论:项目立项程序规范,绩效目标设定明确,市级财政资金及时到位,服务对象对项目整体执行效益满意度较高。但是项目存在绩效指标值制定不可衡量、区级资金尚未到位、实际工作内容与计划不符、缺少支撑数据、管理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

  三、项目产出及绩效

  (一)项目产出情况

  森林防火建设项目范围涉及蓟州区山区镇乡14个、国有林单位5个,覆盖北部山区林地面积96万亩。区林业局计划在20xx-20xx年完成七项森林防火建设内容,包含23小项具体建设工作,其中:完成建设工作18项,验收合格18项,及时开展工作20项,总体成本节约金额为97.91万元。但现场评价发现,森林防火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存在项目验收及时性不高,项目实施内容与计划标准不统一,项目实际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规划时间不符,项目签订合同金额与规划造价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二)项目实现的效益

  1.社会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森林火灾预防能力有所提升,森林防火知识群众知晓率为100%,森林防火宣传设备运转率为97.27%,护林员日常巡护范围涉及全部14个镇乡林区,全年及时预警扑救森林火灾12起,防火应急通道建设可保障火情发生时车辆及消防人员及时到达火场;森林防火队伍专业水平有所提高,森林防火专业消防队伍参培100人次考核全部达标,各类防火设备配备率达100%;森林火灾扑救能力有所提升,过火面积共计342.93亩,不足林区总面积的1‰,扑火人员伤亡率为零。但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区林业局无法提供测算标准数据、储水设施管理不严、购置设备使用率不足等问题。

  2.生态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采用广谱性药剂进行防火隔离带割打,一方面,易导致山区岩石松动滑落,另一方面,割打时间在雨季,药剂易随雨水流入农田,造成农户经济财产损失。

  3.可持续影响效益情况

  经现场评价,区林业局根据项目工作内容制定了《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设备维修维护管理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护林员巡护工作内容及范围按照办法要求执行,设备维修维护依据制度管理,有效保障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但区林业局一方面未对护林员巡护工作出台适当的奖惩措施,另一方面也未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已损坏设备的维修维护。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绩效管理有待加强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20xx年绩效目标中数量指标为“20xx年度生态效益补偿=200.2万元”,该内容不应设为数量指标;20xx年绩效目标中质量指标为“宣教工程=100%”,该指标未进行细化。上述问题反映出区林业局对绩效工作的理解、认识不深,同时,市规划资源局、区财政局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有待加强,不利于单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对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无法提供有力支撑。

  (二)区级资金到位不及时

  森林防火项目共计申请预算资金7603.98万元,由市、区两级财政统筹解决,但截至20xx年9月30日,区级匹配资金仍未到位,导致项目中部分已完工工程尾款拖欠,部分工程无法按期完成验收,不利于项目后续工作及规划的开展。

  (三)资产管理有待规范

  依据《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xx〕97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及时登记入账,但区林业局部分已验收设备并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导致账实不符;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财会〔20xx〕4号)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应按使用年限逐步将固定资产价值用折旧方式计入费用,但区林业局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无法根据资产实际使用年限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单位实际资产损益情况。

  (四)规划调整不及时

  区林业局实施方案要求高山增雪机应建设在罗庄子镇、下营镇、出头岭镇等林区,但根据高山增雪机建设完工后的验收报告及现场评价发现,实际建设地点与规划要求不符,区林业局并未根据项目中的实际变动,调整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也未按照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规划调整手续不完备。

  (五)项目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

  区林业局森林防火项目中,部分工作内容完成情况与实施方案要求不符。一是未按实施方案要求购置设备,如未购置球型升降灯车(3kW)、球型升降灯车(1kW);二是实际建设内容与实施方案中标准不符,如20xx年防火应急通道建设了3米宽水泥路,未达到实施方案中要求的新建水泥路不低于4米宽的标准要求;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开展时间与实施方案时间要求不符,如20xx年构建森林防火大数据及可视化三级联动指挥平台工作签订合同时间为20xx年2月11日,晚于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时间。

  (六)统计数据无法体现预期效益

  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了规划完成后应达到的具体目标,如以水灭火设备覆盖率,国有林区路网密度,与外省市交界地带、国有林区边界防火隔离带割打率等,但区林业局目前无法提供上述目标的算法和具体数据,导致规划中的各项数据来源不明,无法计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实际达到的效果,难以衡量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

  (七)超需求配置设备造成资产闲置浪费

  现场评价发现,区林业局购置的设备中部分设备未及时使用。20xx年2月6日购置的.5台服务器中,有3台在用、2台备用,在用服务器能保障区林业局预警监测等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转,但备用服务器目前并未对局内信息化系统做灾备管理,无法起到备用效果,服务器等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长期闲置将导致资产贬值,造成资产浪费;2019年3月1日区林业局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共建成电站2座,其中一座用于林区内娱乐设施运转,但该电站长期处于未供电状态,电站属于大额资金产品,长期闲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

  (八)生态环境安全关注度不足

  蓟州区防火隔离带割打一般采用喷洒除草剂后进行人工割打的方式,虽然方便快捷,但同时会对该地造成一定程度的环境影响。一方面由于蓟州区多山,山上岩石较多,药剂喷洒后会导致草体根部受损,对隔离带附近的沙土吸附能力减弱,导致砂石松动,易出现山石滑落;另一方面,药剂喷洒多集中在7月雨季,喷洒后残留药剂随雨水流入下游,由于采用广谱性除草剂,易对农户周边环境及山体生态造成影响。

  (九)森林防火巡查奖惩机制有待完善

  《关于报送山区护林员名单的函》(蓟林业函〔20xx〕55号)规定“区林业局、乡镇政府分别采取软件定位、现场抽查等形式对护林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勤情况将不定期予以公布”。20xx年区林业局组织开发了护林员管理软件,定时公布考勤结果,总结巡护完成情况,但区林业局对巡护工作完成优秀的护林员并未采取奖励措施,同时对出勤率较低、巡护范围较差的护林员也未采取任何惩罚,导致优秀护林员工作积极性降低,工作完成较差的护林员巡护意识无法提高,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将影响蓟州区生态环境,甚至给周边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

  (十)设备维修维护机制执行度不高

  森林防火项目除工程建设外,还涉及日常设备的购置工作,如宣教工程设备、信息化设备、扑火装备等。经现场评价和问卷调查发现,宣教工程部分设备维修范围覆盖不全面,日常办公设备维修不及时、维修效果不佳,无法发挥设备作用,不利于项目后期的持续开展。

  (十一)部分工程建设不合理

  森林防火项目建设内容中,部分工程的建设不合理。一是九龙山地区山顶处水窖储水量较低,导致发生火情时,需从山下储水窖抽水至山顶后,由森防队员通过移动水囊灌水灭火。山顶处水窖的建设目的是为森防队员提供更多水源,保障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火情,但由于山顶处水窖储水功能暂未完善,导致该水窖无法在灭火过程中发挥直接作用。二是九龙山电力线路改造后,其中一座为周边娱乐设施供电,现场评价发现,九龙山地区周边娱乐设施已停业,暂无重新开业意向,并无实际供电需求,该电站无建设必要。

  五、相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能力,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确保绩效目标设定具有适当性,绩效指标表述清晰、规范,具有一定可衡量性。二是加强单位的绩效培训力度,提高单位绩效工作质量,加强对市级资金绩效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市级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跟踪和评价。三是建议区财政局全面了解市级资金项目的产出和效益完成情况,加强对项目绩效审核规范性,为后期绩效的评价打下良好基础,确保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的顺利完成。

  (二)建立良好沟通渠道,推进资金及时到位

  一是建议区财政局落实《天津市林业局关于〈天津市蓟州区森林防火建设项目(20xx-20xx年)实施方案〉的批复》(津林计〔20xx〕20号)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项目区级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建议区林业局与区财政局加强沟通,强化项目进展情况与预算执行情况的信息互通,积极推进项目资金的落实到位,保障项目及时完成。

  (三)健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主体责任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制定规范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监管,以制度为基础,在职工内部树立正确的资产管理观念;二是加强监督管理,规避风险,落实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同时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单位的固定资产定期审计,鉴别相关风险;三是加强专业培训,提升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素质水平,重视具有相关专业素质人员的储备选拔任用,及时开展培训与讲座,对国家最新的政策及时解读,帮助管理人员更好地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及规定。

  (四)及时调整工作内容,保障项目实施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及时完善项目调整制度,全面规范项目调整各环节内容,保障项目调整制度的完整性;二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项目规划,并针对调整内容形成情况说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对规划变动较大的事项,应及时会同具体实施部门重新核定项目成本,根据核定结果进行预算调整并严格履行预算调整流程,对已完成调整审批的项目及时整理归档,并妥善保存,为后续项目验收提供有力支撑。

  (五)严格执行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把控项目资金安排,保障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是建议市规划资源局定期监督涉及市级资金项目的开展执行情况,必要时制定相应的考核措施,对项目进行有效监管,避免出现项目实施结束后与预期效益不符的情况。

  (六)加强统计数据采集,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时妥善保存项目各类数据及测算方式,为后续项目实施完成后的评价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同时及时收集项目所需的各项数据并建立信息库,将历年数据妥善留存,确保各项数据可查,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拓展。二是充分利用已建立的信息化系统功能及后台数据,完善系统模块的功能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为后续项目的决策、开展提供数据支撑依据。

  (七)增强按需购置意识,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设备购置前进行充分论证,确保购置设备的必要性,增强单位内部按需购置意识,定期清查库存信息,避免重复购置,造成财政资金浪费;二是完善设备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单位设备管理规范标准,并建立设备台账,对资产的领用及购置信息逐一登记在册,避免因人为原因重复购置设备,导致购置设备因闲置造成损坏,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发展多元化工作方式,降低生态环境影响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使用除草剂清理隔离带时,购买专一性草药剂,减少对隔离带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有效保持水土;二是改进防火隔离带割打方式,参考其他省市相关经验,利用多种可燃物清理方式,必要时聘请森林防火专家现场勘查提供意见;三是优化割打标准,注重评估割打后对蓟州区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完成割打任务的同时,保证林区绿化水平。

  (九)完善防火巡查措施,保障巡护持续开展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建立护林员巡护工作奖惩机制,及时表彰巡护工作优秀的护林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同时对未按巡护要求进行巡护的护林员进行处罚。二是积极开展护林员培训工作,加强护林员巡护工作能力和水平,提高护林员防火知识储备,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提高防火责任感,保证巡护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加强无人机等现代化巡护手段应用,提升无人机巡护的使用率,使其在巡护工作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提升巡护覆盖范围,另一方面避免因巡护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

  (十)健全维修维护机制,落实制度执行效果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定期开展设备检查,及时登记设施设备损坏情况,同时要求下属各林业站定期上报所属范围内设施设备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新设备信息,对损坏设备及时维修;二是要求设备供应商定期提供服务保障,对服务期内已损坏但无法维修的设备,根据合同要求及时追责,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十一)充分论证规划内容,及时改造不合理设施

  一是建议区林业局在制定规划时充分调查研究及论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实施方案,必要时与周边居民或当地管理人员沟通,询问规划意见,避免出现建设内容不合理的情况。二是建议区林业局积极改造已完工的设施,如对九龙山顶水窖及时增盖储水设备,对电站进行线路改造,扩大供电范围,保障设施改造后可用,与林区实际工作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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