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自查报告

时间:2022-09-01 09:58:47 报告 我要投稿

统计自查报告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统计自查报告,欢迎阅读与收藏。

统计自查报告

统计自查报告1

  根据施统发《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的通知》,我乡及时成立了老麦乡统计执法检查领导小组。我乡的统计工作多年来在历届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帮助下,得到了巨大发展和进步。回顾多年以来的统计工作,我乡的统计工作一直以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为目标,顺利完成上级部门和国家统计任务。为国家乃至我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持。伴随统计发展和完善,我乡逐步建立以《统计法》作为基本统计工作行为准则,进一步完善了乡、村、组三级统计体系。统计数据精准、可靠;统计档案完整、详实;统计过程高效、负责。近年来,伴随我乡各方面的快速发展和进步,统计工作所面临的形式和挑战渐渐发生变化,这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思路、树立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应对统计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面貌。结合此次统计检查,针对我乡的统计现实,现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自检自查:

  一、统计工作是否规范、合理、合法

  我乡的统计工作严格依照《统计法》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乡的客观实际,在实施统计调查的时候,做到规范、合理、合法统计。严格规范统计行为和态度,以《统计法》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基本规范准则、以老麦乡具体实际作为实施统计行为基本依据、以统计客观要求作为实施统计行为的具体表现。

  二、统计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统计制度和条例,认真组织、落实统计任务。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统计工作。无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或者变更统计制度的行为发生。

  三、统计数据质量情况

  统计数据以精准为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我乡实际发展水平。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方针,提供了精确指标。并实际反映在这些年我乡快速发展上。人民群众得到了最大的实惠,这些年实际收入和生活、生产设施上改善,实实在在体现在群众的精神面貌上。

  四、统计资料公布情况

  统计资料作为内部发展的实际客观事实,它从另一个侧面上来说,是一种国家内部秘密,我乡的统计资料实行专人专管和及时归档,杜绝统计资料的无故流失。按照上级部门指示和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在公布时间和公布地点、公布方式,也坚持法律为准绳、以觉悟为认识、以负责为基本。严格执行统计资料公布制度。

  五、领导人员是否存在打击报复统计人员的行为

  我乡统计工作多年来一直得到历届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乡党委、政府一直要求统计人员,在上报统计数据的时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因为统计数据的正确,能为乡党委、政府在制定发展战略的时候提供基本保证。引领我乡发展上少走弯路,把人民群众福祉真正放在我们每个人心中。

  虽然我乡的统计工作在上级部门和乡党委、政府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任何事物发展在看到好的一面的同时,也要看到不足的一面,精益求精,更进一步地做好统计工作。我乡目前的统计工作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之处:

  一、对《统计法》熟练掌握程度不充分

  随着国家对于统计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完善,对于统计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还存在一定学习不充分的问题。

  二、统计方式不灵活

  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是向前的,但是我乡一直以来的统计模式,还停留在老的基础上,不能结合现有的通信手段,节约统计成本,高效办公。

  三、相关人员培训滞后

  每隔三年的村委换届选举,是我国基本的农村xxx体制的体现,但是随着换届工作的开展,必定会存在一部分优秀的村、组统计人员,被换下,而新的接手干部,由于经验、文化、素质等各方面的原因,不能及时胜任统计,加之培训工作的不及时,有时往往造成统计工作的效率低下问题的出现。

  为今后进一步改进我们的统计工作,形成制度有保证、体制灵活、方式革新的统计新局面,应从以下几点作为改进方向:

  一、组织相关统计人员及时学习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开展灵活多样的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相互学习和探讨大家学习心得,增进依法统计的意识。

  二、社会的急剧变革,带来生产、生活的巨大改变,加之我乡有的村民小组地处偏远,要想做到按时、按质上报统计工作,必然结合先如今的通信手段,及时反馈统计信息,做到及时上报。

  三、针对统计人员的变动,最好从体制上建立完善培训保证,以适应人员变动,带来统计问题,力促统计的延续性和有效性。

统计自查报告2

  根据委办法〔20xx〕19号、府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及县质量兴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度质量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质量工作自查。现将自查情景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构

  我局年初就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我局质量安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制定计划,明确职责

  年初,我局根据委办法〔20xx〕19号、府办发〔20xx〕36号等文件和会议要求,按质量兴县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部署,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明确我局质量工作的目标、任务,并将各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审核、把关等细化到股室、到人头,使得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业务本事,狠抓统计数据质量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统计”的原则,未雨绸缪,多管齐下,严防统计数据虚报、瞒报、漏填、漏报等现象发生。

  一是加强统计执法及统计教学工作。结合统计专项执法检查及“三经普”摸底清查,对全县“三上”企业及数据质量等开展检查和整改工作。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共有270名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继续教育及职称资格考试培训。

  二是完善统计台账确保数据质量。积极督促基层统计人员要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反映本地区、本企业的情景,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并利用统计方法和统计数据做好本地区、本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是开展统计调研分析。编印《统计公报》、《统计月报》、《调研与分析》等,撰写月度、季度统计调研分析38篇,统计信息86篇(条),发布《统计月报》12期;围绕建筑房产市场、投资统计、农村耕地撂荒、规上服务企业、园区工业、经济普查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13篇专业分析与专题调研分析成果,得到县领导肯定与省、市统计局转发。

  四是名录库建设及网报工作成效显著。强化统计名录库的更新、维护与使用,在及街道办事处社区、政法社区等开展名录库管理延伸试点工作。联网直报企业的直报率、CA认证率、注册率均到达100%。

  五是认真开展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与专项调查。20xx年1月1日,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启动,共登记个体经营户29045户、单位3720家,其中“四上单位”126家;数据采集、质量评估等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扎实开展两个被抽中村的1%人口变动情景抽样调查,完成文化产业、妇儿“两纲”、限下工业和商贸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调查、城镇化率等专题调查及统计资料汇总上报。

  今年,我局统计数据的质量安全工作虽然取得了必须成果,可是对照其他先进单位,还有必须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要进一步按照县委、县政府对质量工作的要求,主动配合县质监局搞好质量安全工作,为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统计自查报告3

  为切实加强粮食库存管理,夯实宏观调控物质基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粮检[20xx]25号)要求,xx直属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对xx辖区的政策性粮食、中央储备粮、最低收购价以及商品粮库存进行了一次全面细致地自查,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成立库存自查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本次库存检查工作,我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成立了以主任为组长、主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负责人及监管科驻库监管员为成员的库存自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定自查方案,明确责任。

  二、库存自查情况:

  xx辖区截止3月25日实际储存库点4个、仓房16座,共储粮xxxxx吨,其中:中央储粮小麦xxxx吨、玉米xxxx吨,临时储备粮玉米xxxx吨,托市粮xxxx吨,商品粮小麦xxxx吨,地方储备粮xxxx吨。

  三、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库由主管副主任负责认真组织,全面开展春季粮油库存安全检查工作。主要检查:

  (一)粮食库存账实相符、帐帐相符情况。对各仓粮食进行了实地丈量测算,测算结果与保管帐、专卡记录相符,保管帐、统计帐、会计帐三帐相符,数量真实。

  (二)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辖区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储备粮质量、储存品质、食品安全指标都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三)储备粮轮换情况。20xx年度分公司下达我库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玉米xxxx吨。4月份轮出玉米xxxx吨,5月份轮入玉米xxxx吨(其中:指标划入xxxx吨)。认真核实轮入玉米数量、年限、质量、轮换明细账、轮换手续等,玉米轮换已经分公司检查组验收。

  (四)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严格按照分公司拨付政策要求,及时准确拨付辖区托市粮补贴费用(20xx年粮食有缓拨现象,起原因分别存在未缴保证金、欠款纠纷、粮食未挂拍、补贴费用扣完尚不够弥补出库损耗等)。

  (五)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

  (1)实际储存中央储备粮仓房具备代储资格。政策性粮油承储库点是在分公司认定范围内;

  (2)外包作业单位有法人资质,作业人员具备相关作业技能;企业出入库生产、用电、用火等管理规范;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落实到位;消防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化学药剂管理规范,药品库实行“双人、双门、双锁”管理,领用手续齐全,帐实相符;

  (3)个别收储库点个别仓发现有害虫活动,为基本无虫粮;其余各仓粮情稳定,温度正常,水分正常,无发热、霉变现象发生。

  (4)仓储设施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无漏天储粮。

  (六)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

  我库把此次检查作为提升仓储管理的重要手段,精心组织辖区开展春季粮油库存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到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真实反映粮食库存管理现状,确保检查实效,落实问题整改,努力夯实“两个确保”基础。

统计自查报告4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引导下,我镇统计站以目标管理责任书为重点,按实施管理办法做好全镇的统计工作。结合统计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评分标准,现对一年来我镇统计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自评分25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镇的统计工作,把统计工作纳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一是明确一名副镇长分管统计工作;二是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三是镇领导经常听取统计人员的工作汇报,并且有相关汇报记录。

  二、基础设施完善(自评分24分)

  统计站配备有专职统计员一名、计算机一台、打印机一台、电话机一部,经常监督指导村委会搞好统计工作,适时组织村委会副主任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对相关工作建立了统计台帐、制度健全,统计资料齐全。

  三、完成统计任务(自评分25分)

  统计站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统计部门部署的工作任务,不虚报、瞒报、漏报统计数据,严格做到依法统计。1

  四、完成普查、调查任务(自评分25分)

  今年我镇认真组织人员、安排经费,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搞好人口普查工作、农村住户调查、农产品调查工作,确保普查、调查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以上四项标准分为100分,自检分为99分,按照统计工作目标管理量化考评办法的要求,我们仍存在不足之处,我们真诚希望县领导对我镇的统计工作提出宝贵意见,我们一定认真整改,以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党委政府的决策提供可行的统计数据和发展形势分析报告。

统计自查报告5

  XX公司关于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的自查报告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开展20xx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的通知》和XX省统计局《全省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核查方案》的通知要求,本公司对20xx年信息化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各级统计部门的文件要求,本次自查主要是在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信息化统计填报要求》中各项指标的定义和填报口径,核查企业对各项指标理解的正确性和填报数据的准确性,了解指标数据变化的主要原因。

  具体包括:期末使用计算机数量,使用计算机人员、使用互联网人员和信息技术人员情况,使用和接入互联网的情况,拥有网站的数量,实现电子商务交易活动的具体金额, 本企业提供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平台交易金额等。

  本单位全称XXXXXXX有限公司,XXX年XXX月成立,位于XXXXXX,主要经营XXXXXX等产品。

  二、自查结果

  截至20xx年年底本公司信息化情况如下:

  本公司期末使用计算机数量为XX台,有XX名员工在工作中每周至少使用一次计算机;没有专职从事信息技术工作

  的人员,通常由办公室擅长信息技术的人员兼任; 已接入互联网,没有局域网;暂时没有建立自己的网站,不通过电子商务进行业务交易,不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本公司填报信息化统计年报人员主要从事企业日常的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的统计;企业财务状况的统计;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的统计工作。

  本公司主要通过日常的统计及记录等方式获取企业信息化统计指标数据。

  三、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经过自查发现,本公司在填报信息化统计年报的过程中存在数据之间逻辑关系掌握不明确的错误,但统计年报平台软件会对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因而避免了上报错误。

  本公司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并制订了相关的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公司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指标解释,杜绝人为失误;二是与各级统计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掌握统计信息动态;三是在日常工作中定期整理相关资料,核实信息真实性和合理性,从源头上杜绝信息报送错误。

统计自查报告6

  一、一般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认真做好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库建设工作,及时对外发布招商引资项目信息。

  全年共包装招商引资项目101个,其中新包装项目42个,共印制发放《XX年荣昌县招商项目咨询指南与优惠政策汇编》资料6000余份。

  2.做好镇街招商引资年报统计工作。

  全县新签约项目178个,其中:镇111个,招商局67个(其中:合同48个,意向协议19个);协议总投资额240.185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数的240.19%,较去年同期增长323.3%,其中:镇街23.307亿元,招商局216.878亿元。合同总投资额59.302亿元,占全年目标任务数的237.21%,较去年同期增长103.5%,其中镇街合同投资总额22.449亿元,招商局合同投资总额50.678亿元;实际到位资金33.041亿元,其中镇街实际到位资金9.541亿元,招商局实际到位资金23.5亿元。

  全县1000万元以上项目98个(镇街51个,招商局47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项目34个(镇街6个,招商局28个),1亿元以上的项目15个(镇街2个,招商局13个),包括:

  (1)重庆恒超汽车轮毂有限公司汽车轮毂及零配件生产项目,合同投资总额2亿元;

  (2)麦迪斯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医疗设备及软件生产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1亿元;

  (3)重庆博耐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博耐特机电工业园项目合同投资总额:合同投资总额12亿元;

  (4)东莞市建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车载多媒体、教育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生产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5亿元;

  (5)重庆中浩农业有限公司荣昌县濑溪河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合同投资总额5亿元;

  (6)重庆桐君阁渝西药业有限公司经销药品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亿元;

  (7)广东开平市四海五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5亿元;

  (8)中山市国龙电器照明有限公司节能灯及配件生产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亿元;

  (9)中山银威灯饰木工艺制品厂贴纸台灯、落地灯、贴皮台灯、实木客房灯等生产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6亿元;

  (10)中山市国龙电器照明有限公司汽车灯具、太阳能照明生产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6亿元;

  (11)深圳安信实业有限公司路灯、led景观灯项目,合同投资总额2.1亿元;

  (12)广东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雷士照明荣昌工业园户外照明、家居照明、商业照明生产项目,合同投资总额5亿元;

  (13)厦门华联电子有限公司led灯饰生产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亿元;

  (14)重庆市荣昌县全顺煤业有限公司工矿照明电器、安全器材生产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亿元;

  (15)重庆聚立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物制药项目,合同投资总额1.05亿元。

  二、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工作。今年收集、筛选、整理和更新了《XX年荣昌县招商项目库》,加强招商项目的包装力度。我科室按照招大商的原则,重点围绕我县优势产业,做好对招商项目进行细化分类工作,对XX年已包装的项目进行清理,将项目投资少、社会效益不明显的项目、以及已建成的项目、重复包装的项目删除,提高招商项目包装的质量。同时,加强培训,提高项目包装人员的素质,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策划包装工作。

  全县完成招商引资包装项目101个,其中:支柱产业类项目4个,工业项目56个,特色农业项目24个、旅游项目8个,基础设施项目9个。重点包装了《中国西部照明灯饰工业园建设项目》、《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机电工业园建设项目》、《中国西部水暖卫浴工业园建设项目》等,共印制《XX年荣昌县招商项目咨询指南与优惠政策汇编》6000余份。

  (二)加强了与重庆荣昌工业园区、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经委、县发改委、县外经委等等相关部门的联系,达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的目的。

  (三)加强对外宣传力度,完善招商引资电子网络建设,目前正在新建招商局网站。同时维护好门户网站,及时将包装好的招商项目、优惠政策等信息发布到相关网上。

  (四)利用各种渠道,加强招商引资信息的搜集、整理、传递和交流,及时向领导和各科室、驻外办事处(联络处)反馈相关信息。同时将加强了全县资源资产的收集、整理。共拟写《解放思想大力招商强兴工业实现荣昌新跨越》、《荣昌劳动力情况调查报告》、《加快物流产业发展建设区域性物流中心》、《阀门产业发展报告》四个调研报告,收集整了照明灯饰、水暖卫浴、阀门等产业及其配套产业、原料价格、市场等资料,并及时传递给局领导、各科室和驻外办事处(联络处),为领导的决策提供依据。 (五)认真做好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年报统计工作

  1.加强全县招商引资情况年报统计工作,针对各镇、街道办事处的招商引资年报统计工作,招商局专门出台了文件,明确上报时间、内容、要求等。针对各镇街每季度报来的招商引资报表,进行清理、核实、统计,同时要求各单位上报年终总结和已签约项目的项目协议书复印件,以便全面了解全县的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

  2.做好全县利用内资项目统计上报工作。

  3.做好招商局各科室招商引资情况和企业服务统计工作。

  (六)建立招商局短信平台,加强招商局客商信息库建设工作,按时修改完善客商信息库,及时利用招商短信平台发布招商信息和节日祝福。

统计自查报告7

  根据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20xx年度市金融统计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我支行按照通知精神进行了精心的准备并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 查情况回报如下:

  一、金融统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1、我支行能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二、金融统计统计制度的情况:

  我支行能及时收集、汇总、编制、管理本支行金融统计数据和报表。

  三、统计工作管理情况

  1、统计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我支行有专人负责,辖内各成员积极配合提供统计数据和上报金融工作动态。

  2、日常报表操作情况。经查,所报的贷款月报、季报、年报、不良贷款统计表等各类统计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至上级支行,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四、存在问题

  1、统计力量、科技支持力度尚显薄弱

  我支行由于人员缺乏,没能设置独立的统计岗,配备专职统计人员而

  是由其它岗位人员兼任。另外,由于统计工作量大,仅仅依靠手工数据筛选汇总,数据质量的准确性难以保证,故需要科技的进一步支持,加之员工由于忙于各自日常工作中的事情,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能真正地重视起来。

  五、采取措施 :

  1、切实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保证统计员队伍的稳定,加强岗位培训和岗位练兵,努力提高统计人员素质。

  2、逐步改进和完善金融统计报表制度,以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对金融统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金融统计工作水平。

  3、强化科技对统计工作的支撑作用,尽快健全和完善覆盖面广、效率高、共享性强、规范的数据信息管理体系,保证金融统计工作快捷、高效地进行。

统计自查报告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粮食(含油脂,下同)统计工作,保障粮食统计资料的客观性、准确性、科学性和及时性,发挥粮食统计在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粮食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粮食经济现象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第三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进出口的粮食经营企业,以及养殖企业和以粮食为生产原料的饲料企业、工业企业(以下统称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必须遵守本制度,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适应粮食流通新形势的要求,加强对粮食统计指标体系的科学研究,不断改进统计调查方法,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科学化、统计基础规范化、统计技术现代化、统计服务优质化。

  第五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有一位局领导主管统计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粮食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完成统计任务,解决统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统计机构或指定的综合宏观调控机构负责粮食统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及协调工作。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基层统计报表,发给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填报。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第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xx〕16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发改经贸〔20xx〕376号)要求,完善粮食统计机构,配备适应任务需要的高素质的专职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落实统计工作经费。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要配备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

  第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统计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新任的统计人员必须经过严格培训,持证上岗,要通过教育和培训使他们逐步掌握统计基础理论和有关业务知识,熟悉统计业务。要保证统计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时间,让统计人员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有关文件,了解国家粮食方针政策和企业经营活动的情况。

  第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逐级备案制度。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职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统计负责人的调动,应当征求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意见。

  第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负责人、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 组织、协调本部门各职能机构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制定和实施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计划,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 贯彻实施《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对管辖区域内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实行统计监督;

  (三) 管理本部门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根据形势需要不断完善粮食统计制度;

  (四) 组织指导本部门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统计队伍建设。

  第十一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协调本单位的粮食统计工作,完成国家统计调查、行业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搜集、整理、分析、提供统计资料;

  (二)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并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实行统计监督;

  (三)管理本单位的粮食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建立健全粮食统计台账制度。第十二条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主要职权:

  (一)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二)有权检查有关单位各业务环节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统计数字的质量,并要求改正不真实的统计资料。

  (三)有权揭发和检举统计调查中的违法行为。对任何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损害国家利 益的行为,有权制止、纠正或移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统计业务工作

  第十三条 所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都应当根据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建立粮食统计台账,对粮食购进、销售和库存等数据要如实加以记录。粮食统计台账的保留期限不得少于3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调查对象的不同情况,规范统计台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四条 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按要求填写粮食基础统计报表,并及时报送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应保证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和统计报表中各项数据的一致性。

  第十五条 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由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归口综合汇总,逐级上报。各项统计报表,统计人员必须签名,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

  统计资料必须妥善保存,由本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统计机构调整或统计负责人调动,必须办理统计资料的交接手续,保证统计资料连续、完整。

  第十六条 各项统计数字,在上报以前要经过严格审核。月报报出后发现差错,一般在发现月份调整。年度终了前,要对全年各月数字再进行一次全面审核,与年报表衔接。如差错较大,调整后发生红字或影响历史资料对比的,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订正原月报数字。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统计机构在向主管部门报送资料的同时,应将基本统计资料报送同级政府统计机构。

  第十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统计资料的积累和整理上报工作,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逐步建立省级粮食统计数据库,并组织开发管理应用软件,提高信息化水平。

  第十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统计调查和汇总的基础上,运用科学的方法,对统计资料进行全面、系统地研究分析,反映粮食经济活动的内在联系、矛盾及其变化规律,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第二十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做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工作,通过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等方法,全面掌握社会粮食的供给、消费和库存等情况,扩大统计信息源和服务面。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针对粮食流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和新特点,有选择地开展一些专项调查,以达到了解情况、积累资料和培训队伍的目的。

  第二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逐步建立和完善粮食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加大对粮食供求和价格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工作,增强统计工作的主动性,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

  第四章 统计纪律

  第二十二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对本制度规定的各种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数字口径、指标解释、计算方法、商品目录、报送时间等,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的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有关粮食统计数据必须实事求是地准确填报。各单位统计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上报的统计报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本单位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提供的报表资料如

  有疑问,可以通知统计人员复查,不得擅自修改,不得强令、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编造统计数据。

  第二十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统计工作中必须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制度。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属于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涉及国家秘密的统计报表要按规定方式报送。

  对外提供与公布统计数字,要执行《统计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粮食统计资料必须经本部门统计负责人核定。

  第五章 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为保障《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维护和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每年要在适当时间组织开展统计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统计监督检查事项主要包括:

  (一) 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二) 是否设置原始记录,建立统计台账;

  (三) 是否依法设立统计机构或配备统计人员;

  (四) 统计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其调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 有无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职权的行为;

  (六)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无泄露国家秘密、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企业、私人、家庭单项调查资料的行为;

  (七) 是否按规定的调查方案进行调查,有无改变调查内容、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等问题,是否在统计调查表的右上角标明法定标识;

  (八)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应提前通知被检查对象,告知检查机关的名称,检查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对被检查单位的具体要求等。

  对有统计违法嫌疑的单位实施检查,检查通知可于检查机关认为适当的时间下达。第二十八条 检查人员进行统计监督检查时,应先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证》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执法证件。未出示合法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

  第二十九条 实施统计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有权:

  (一) 查阅、审核、复制被检查单位的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在七日内做出处理决定;

  (三)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询问,要求如实提供情况;

  (四) 经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就需要检查的事项向被检查单位发出《统计检查查询书》。

  第三十条 检查人员应及时向检查机关提交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三十一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应根据《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领导人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通过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等手段骗取荣誉称号、物质奖励或者晋升职务的,由做出有关决定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上级机关、监察机关取消其荣誉称号、追缴物质奖励和撤销晋升的职务;

  (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粮食经营台账保留时间不足3年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未按本制度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初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在一年内再次发生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蓄意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的,对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暂停或者取消粮食收购资格。

  (五)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利用统计调查窃取国家秘密或者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罚。泄露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 个人和组织发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违反《统计法》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粮食统计资料,有权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中央储备粮、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最低收购价粮等政策性粮食及其直属企业商品粮由公司总部负责汇总并向国家粮食局报送。其他中央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企业所在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第三十四条 中央和地方储备粮承储企业在储备粮轮换过程中,购进的用于轮入的粮食,以及轮出的粮食,均须纳入企业商品粮统计。

  第三十五条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制定《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中央储备粮油统计制度》须报国家粮食局审核,再报国家统计局批准执行。

  第三十六条 地方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当地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分支机构要加强粮食收购、销售和库存等信息沟通,建立粮食统计信息抄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执行日历年度,自国家统计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国家粮食局负责解释。

统计自查报告9

  根据总行农发银计【20xx】22号《关于开展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xx年统计检查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银发【87】号)的要求,为严格执行金融统计制度,提升金融统计水平,我行立即成立统计工作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统计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

  为认真开展好此项自查工作,我行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行员工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统计工作管理制度》、《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办法内容。通过学习,统一了员工的思想认识,提高了对开展统计检查和加强统计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了检查的目的、内容、重点,确定了检查人员,落实检查人员责任,提出了具体要求,从而保证了自查效果。

  二、统计工作检查情况

  (一)落实整改

  20xx年金融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情况我行对照去年人民银行、银监会、总行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复查。围绕整改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检查,未发现重复问题,杜绝一切统计工作中的违规、违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了金融统计工作的质量。

  (二)落实人民银行统计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现金收支统计操作规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统计制度及有关管理办法,并接受人民银行的`监督、检查。

  3、我行依法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和银行承兑汇票及其他统计制度,所报境内大中小企业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情况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均能及时、保质、保量地报送。

  4、各类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能做到及时整理并归档保存,不存在虚报、瞒报、伪造、拒报、屡次迟报统计数据的现象。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人民银行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工作。

  (三)落实银监会非现场监管报表制度的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非现场监管报表管理暂行办法》,依法向上级行及辖区人民银行报送非现场监管报表。

  2。认真开展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设置统计管理员和操作员,互相监督、检查,确保非现场监管统计工作保质保量,及时完成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通过对历年非现场统计数据的自我检查,认为上报数据真实完整,未利用常规的业务操作虚增、虚减原始统计记录,未虚报、瞒报、伪造、篡改非现场监管报表数据,能够做到报送报表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

  (四)统计工作管理情况我行统计集中管理系统配有省分行下发的专用计算机,专机专用,内外网隔离,使用合理,系统运行正常,做到专人负责使用。统计人员业务规范,操作熟练,各司其职,能按时、准确上报各类统计报表、撰写统计分析。统计岗位责任制度健全并严格遵照执行。通过检查,我行加强了对统计工作的领导,统计报表质量和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规的自觉性有了一定提高。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检查发现,统计资料整理归档工作不够规范;统计分析水平尚需提高,目前只做一些简单的分析,不能对全行业务的全面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没有较好的发挥统计分析的实效性。根据存在的问题,我行提出了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素质,加强对统计制度、规定的学习,特别是对统计业务的学习,努力提高统计水平和统计质量。二是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和上级行的要求,对统计数据进行双备份,做到异地存放,保证备份数据完好无损。三是加强统计资料的整理归档,确保统计资料的完整。四是努力提高统计分析水平,充分发挥统计分析的作用,为行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统计自查报告10

  经过认真学习、我的个人觉悟,思想认识得到很大提高,现将自身目前仍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查摆、梳理,这同时也是一次自我检验和锤炼过程。按照要求,我结合自身实际,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自我查摆及剖析。

  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理论基础知识薄弱。我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拥护,但是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思想方面做得不够。表现为自身的学习抓不紧,没有自觉和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导致自己理论基础不够扎实,仅凭自身了解应付工作。在政治思想上学习不够,缺乏一些基本的政治素质,不善于用政治的头脑思考问题,有时看问题和做事情过于片面,也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不利于自身工作的提高。

  2、学习的自觉性不高。虽然平时比较注重学习,集体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学习都能积极参加,但平时自己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的内容不系统、不全面,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的不透,掌握的不够好,有时只注重当时用的着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内容。

  3、工作作风还不够扎实。有时,对领导安排的工作,存在畏难情绪和急躁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中创新意识不强,用创造性的思维方式去做创造性的工作不够。

  二、出现问题的根源。

  ‘出现问题的根源就是思想出现了问题,思想是一切行为的先导,出了问题就是要在自己思想上找原因,由于自我放松了思想改造,对政治学习不认真,不彻底。存在敷衍了事,走过场的现象,由于学习上的忽视和放松,造成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不准、理解不透、组织领导的能力不强,工作质量和工作效果,存在较大的偏差,工作缺乏创造性,接受和面临的是新业务及技术,使自己比较被动,都是平时忽视和放松学习带来的结果。

  三、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

  1、要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争做带头学习的模范,认真学习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精髓。不断夯实理论功底,努力提高自己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自己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做到关键时刻不动摇,大事面前不糊涂。要通过学习提高知识水平,增强工作能力,能与时俱进,有能力完成好院党组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要立足本职、开拓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和技能。努力发挥好本职作用,解放思想,开阔视野,不断创新、求高、抓实,提高工作质量。

  3、要提高标准严以律己。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严格要求自己,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为我局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时刻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约束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统计自查报告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保障各项粮食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的真实性、精准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促进我市粮食统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粮食宏观调控和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强我市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市辖区内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涉粮油企业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 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管理

  第三条 落实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涉粮油企业要设立粮食统计机构或明确统计工作牵头单位(部门),明确统计工作分管领导,指定统计负责人。

  第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配备能够适应统计任务需要的专职统计人员。涉粮油企业应配备能够适应统计任务需要的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

  第五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涉粮油企业要建立健全统计人员和统计负责人的逐级备案制度。

  第六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统计人员的调动,应当征求本部门、本单位统计负责人的意见,其中,具有中级以上统计专业职称人员的调动,应当征得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实行统计工作AB角制度:正常情况下,由A角处理统计业务事项,A角有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履行统计职责,由B角承担统计有关工作。

  第八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下的“电话”模块填报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牵头部门、各项统计业务的责任部门、统计员(A、B角均需填写)、联系方式等信息。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于10个工作日内更新。

  第九条 落实本级财政粮油统计工作经费预算,保障粮油统计、调查、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 落实统计培训制度。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辖区内涉粮油企业的专业统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技能和职业素养。统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统计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三章 统计资料管理及发布

  第十一条 加强统计资料管理。统计资料由本单位统计机构或者统计负责人统一管理。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企业留存的各项统计报表,必须由统计人员签名、统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单位负责人同意并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 落实及完善粮食经营台账。涉粮油企业要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及时如实记载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转化等情况。

  第十三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指导辖区内涉粮油企业根据有关原始记录和凭证,准确、及时地登记粮食经营台账,如实记录粮食购进、销售、加工和储存等基础数据。采用计算机记账方式的,经营台账应定期备份,通常每月打印纸质台账留存;采用手工记账方式的,登记统计台账用蓝色或黑色墨水书写,做到字迹整洁、清楚。经营台账登记发生错误时,应在登记错误之处划一条单红线,并加盖记账人员章,在其上方登记正确内容。

  第十四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各类粮食企业要建立统计资料档案,并及时更新,按年度分类,定期整理。统计调查中取得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原始资料、统计台账等统计资料,应至少保存3年;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至少保存10年;重要的汇总统计资料应当永久保存。

  第十五条 粮食经营台账经办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做好粮食统计台账的移交手续,保证统计资料连续、完整。

  第十六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粮食统计资料的发布实行集中管理,执行《统计法》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公开发布的统计资料,以及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的统计资料,应由统计负责人或统计机构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重要统计资料,应报主要领导批准。

  第四章 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及问责

  第十七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质量检查及问责制度,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围绕提高统计工作质量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完整及时。

  第十八条 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掌握统计工作情况,加强对下一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的指导、检查、督促、考核,及时反馈统计数据审核结果,总结交流统计工作经验和教训。

  第十九条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进行统计质量检查,每年要求至少进行一次统计执法专项检查。在统计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等行为,应当依法对有关企业进行惩处,对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问责,并在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

  第二十条 对各类涉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由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行政处罚结果应通过网站公开发布。涉粮企业的违法行为记入企业诚信管理档案,给予违法企业必要的失信惩戒,包括不得参与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竞价销售、定向销售,以及粮食应急加工和供应等活动。对严重失信企业,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包括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补贴性资金支持等。

  第二十一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自行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或者强令、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统计人员参与篡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泄露企业、私人、家庭的单项调查资料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并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

统计自查报告12

  20xx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省、市统计工作要求,积极发挥统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发展。根据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20xx年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局认真总结与自查,现将有关情景报告如下:

  一、“量身定做”目标完成情景

  一是全面完成国情国力普查工作。20xx年1月1日,我县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正式启动,按照“三经普”方案及进度要求,全面完成了普查单位的现场登记、数据采集、质量评估及资料汇总等各项工作,共登记个体经营户29045户、单位3720家,其中“四上单位”126家。两次代表市理解省政府督查组的检查,其工作成效得到充分肯定;2名同志被评选表彰为“全国最美普查员”、“全省最美普查员”,获得省政府经普办表彰的先进团体1个(县统计局)、先进个人2名,获得市政府经普办表彰的先进团体4个、先进个人9名。

  二是认真搞好统计服务。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及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中心工作及重大项目推进情景,全力跟踪服务,强化预测、预警、研判、统计分析等,每月按时报送快报及分析,每季度开展经济运行分析,发布年度统计公报,编印《统计公报》、《统计月报》、《调研与分析》等,撰写月度、季度统计调研分析38篇,统计信息95篇(条),发布《统计月报》12期;围绕建筑房产市场、投资统计、农村耕地撂荒、规上服务企业、园区工业、经济普查等课题开展专题调研,13篇专业分析与专题调研分析成果,得到县领导肯定与省、市统计局转发。省统计局副局长陈智和人口处、社科处、核算处、综合处、投资处的领导莅临调研工作;市统计局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多次到调研,赢得了他们对发展的认同与关注支持。11月中旬,邀请市统计局领导围绕统计工作及经济知识为县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开展专题培训。

  三是强化联网直报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四上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要求,强化培训指导,联网直报企业的直报率、CA认证率、注册率均到达100%。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审核制度,按时按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平台审核验收工作。

  四是强化统计入库工作。强化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入库管理的服务指导、对策提议及沟通衔接工作。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4.1亿元、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0户、限上商贸企业17户、资质以上建筑房产开发企业6户、规上服务企业12户等入库工作。

  五是强化名录库管理。强化统计名录库的更新、维护与使用,在镇、街道办事处永福社区、政法社区等开展名录库管理延伸试点工作。

  六是积极开展社会调查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纪委要求,今年组织专班分别于7月份、12月份两次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其成效得到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七是强化统计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是“三经普”及适应国家统计改革发展要求的统计专业知识培训;按照上级统计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展统计教学工作,全县77名统计人员参加从业资格培训、100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继续教育、76名统计人员参加统计职称资格考试,局机关24人次参加今年省、市统计培训教育。

  八是完成城镇化率统计。经过与公安、民政、住建、计生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县统计局对我县今年城镇化率指标统计数据相关支撑要素进行了全面收集、整理、评估,初步测算我县20xx年城镇化率达32.75%,同比增长3.7个百分点。目前已上报市局审定。

  九是积极开展统计专项调查。按照统计方法制度要求,全面完成了乡村、同州办事处新平街社区两个被国家抽中村(居)的1%人口变动情景抽样调查工作,全面完成了文化产业、妇儿“两纲”、限下工业和商贸企业抽样调查工作,完成了能源、旅游、社会科技、劳动工资、民营经济、产业园区、节能减排、乡镇信息等二十多套专业的统计工作。

  十是成功创立县级统计机构示范县。按照全省统计规范化建设顶层设计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四有”目标落实,统计“五化”、“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在巩固达标成果基础上,成功创立被省统计局命名为“县级统计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县”。

  十一是扎实开展企业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挂联帮扶重点企业的精神,挂联县级领导孙良旭高度重视,县统计局精心组织,落实积极有效的帮扶措施,对双足鞋业进行重点帮扶。帮忙该企业于今年5月份成功申报为规上工业企业,目前常年从业人员100多人,年加工本事达140多万双,截至11月底实现产值1.8亿元,上缴税收880余万元。

  二、其他单项考核任务完成情景

  一是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今年以来,按照县委总体部署,局党组精心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庸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活动,各环节工作有序推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逗硬实名通报批评,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及“回头看”,初见成效。

  二是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按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上级统计部门依法治统的要求和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县统计局全面开展了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认真组织专题学习,利用“12.4宪法日”及“12.8统计法制宣传日”活动多种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强化依法治统,扎实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两个职责”的落实,建立了党员培训教育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工作。

  四是抓好宣传思想工作。进一步强化职工政治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县的重要决策部署。健全机关学习宣传制度,外宣工作成效明显。

  五是加强人大、政协和统战工作。积极贯彻县人大、县政协和县统战部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找结合点、落脚点,以此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政协专题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在满意度民主测评中获高得票率。

  六是做好综治、维稳、防邪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和制度,制定了安全保卫制度和值班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在重要时间段坚持维稳“零报告”制度。

  七是认真搞好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机关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八是完成“五创”联动及质量兴县等统计指标分析供给。积极配合各牵头部门,做好“恩格尔系数”、“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用水量”等相关指标检测预警,将涉及统计调查的具体目标任务分解细化到各专业。包括“五创联动”、质量兴县、扶贫解困等所承担的各项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九是积极开展帮扶活动。深入到精准扶贫村(澌岸乡先锋村)、定点帮扶村(澌岸乡梭滩村)、后进党支部帮扶村(土垭乡时轮村)、计生“三结合”帮扶村(粉壁乡大坪村)等开展实地调研,制定帮扶计划,开展结对帮扶。围绕农民增收,深入全县住户调查点开展业务指导。

  十是搞好“三大底线”及其他目标任务工作。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城乡环境治理“三大底线”工作,全年无一例信访涉稳事件;无一齐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无一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被负面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强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建设,落实专人进行档案收集,并做好党史、统计志编制工作,强化党政网、统计专网、政务外网及互联网的管理,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及电子政务网建设按要求完成,全年无一例失密泄密事件发生。

  三、牵头做好全县统计目标考核工作

  严格按照20xx年县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办法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所承担的全县统计目标绩效牵头考核工作,经过部门、乡镇(管委会)自查、县组织抽查、公示等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地完成了统计目标考核工作。

统计自查报告13

  根据xx银发[20xx]5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xxx行转发关于开展20xx年金融统计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公司积极响应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公司成立于20xx年11月23日,法定代表人:xxx;注册地:xxx市;经营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其他经批准的业务。公司由总经理具体运行日常业务,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对贷款程序进行了严格把关,确保把贷款的风险降至最低。

  公司下设有综合行政部、信贷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人员共14人,其中综合行政部5人、信贷业务部4人,风险控制3人,财务部2人。

  自20xx年至20xx年3月份,我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04笔,贷款金额6273万元;其中涉农贷款34笔,贷款金额3336万元,占53%;个体工商户贷款16笔,贷款金额183万元,占3%;中小企业贷款54笔,贷款金额2754万元,占44%。

  二、金融统计情况

  本公司根据人民银行xxxxxxx行的要求,每月、每季度、每年度按时填报统计报表。

  三、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信息来源狭窄,客户信用了解困难。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金融机构,且业务处于发展初期,征信管理技术标准较低,管理经验缺乏,目前接入征信系统的条件尚不具备,且无法比照商业银行在贷款发放前通过征信系统查询企业和个人征信情况,因而其控制贷款风险的难度增加。

  2、经营风险较大。虽然小额贷款公司执行的贷款利率比较高(一般为基准利率的4倍),但由于不能吸纳存款,不能开展贷款以外的其他业务,并且放贷对象多为信用等级较低、风险评估较难的小企业,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对不良贷款率的控制难度大。

  3、后续资金没有保障。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被限定在股东缴纳的资本金,面对旺盛的市场需求,放贷额已接近或超过其注册资本金。小额贷款公司陷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境地。

  4、融资问题。从当前其他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情况分析,金额机构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还是比较谨慎,积极性不高,附加条件较高。在只贷不存的前提下,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途径单一。但无论哪一种途径,都面临着现实的筹资难题。

  四、对小额贷款公司改善经营的建议

  1、建议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至今未实现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无法及时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造成了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客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直接导致风险控制

  2难度加大,经营风险上升。建议尽快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有效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和贷款客户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降低经营风险。

  2、明确身份定位。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金融机构法律身份,不仅有利于政府相关机构的明确监管以及内部审核管理,而且有利于小额贷款公司自身的业务拓展。目前,我国金融体系制度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尚待改革完善,尽快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切合市场实际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把小额贷款公司纳入到金融机构范畴,对规范管理小额贷款公司、促进金融体系改革完善都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3、资本金不足,难以满足市场需要。按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能接受社会存款,贷款资金来源只有公司注册资本,难以满足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需要。如果资金利用率接近注册资本,公司很快将陷入“无钱可贷”的局面。希望能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能从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以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能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公司会本着合法合规经营,稳健持续发展的创业宗旨,积极开展各项小额贷款业务,为客户提供了快捷、方便、细致周到的服务。

  以上是我公司全面自查的主要情况,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统计自查报告14

  按照黔南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全州医疗机构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督导检查情况通报,深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认真查找我院内感染管理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病原体,医院感染和医源性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院领导高度重视,院长亲自组织,抓好落实,2016年07月18日前全面规范科学的开展了院内感染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我医院有医院感染委员会,科室设有院内感染管理小组,科室有控感医生和控感护士。在以主管院长为首的院感组负责全院的控制工作,并对下级科室进行指导。平时每周至少2次的督导和每周一次的规范检查,对全院存在的问题并向医院领导小组汇报。各临床科室有专人负责本科室的监控工作,按时向院感组汇报有关情况。由于工作层层落实,保证了我院院内感染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通过几天的自查我院还存在一下问题:

  ⑴职工院内感染知识与控制意识淡薄,部分医务人员对院内感染控制制度掌握不全面;

  ⑵病原体送检率低,抗菌药物使用不规范;

  ⑶有的科室的感染控制细节做得不够,感染登记不全。

  (4)有的病房的多重耐药菌登记不够及时,防控措施不到位;

  (5)有些科室消毒隔离制度落实不到位;

  (6)血透室未设置急诊专用透析机;

  (7)口腔门诊和胃镜室分区布局不合理。

  针对我院存在的问题院内感染管理小组逐一进行分析,想办法,找措施,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一下整改措施:

  (1)建立组织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健全完善制度约束人;

  (2)提高临床微生物检查的送检量,对耐药菌定植或感染的患者实行监管,对临床抗菌药物的使用起到指导作用;

  (3)制定院内感染培训计划,提高医务人员思想意识,计划培训的《消毒技术规范》。

  (4)开展室内室外卫生大清扫,共同改善住院环境。

  (5)做好院内感染相关活动的登记工作等。

  (6)控感科加强督查力度。

  三、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并贯彻落实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是搞好医院感染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制定一整套科学实用的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了院内感染管理、各科室消毒隔离、院内感染报告、后勤污水污物处理等制度。来规范医院有关人员 的行为。加强制度的建设和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对于提高防范意识、降低医院感染的发病率极为重要。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使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四、继续抓好临床各科室消毒隔离、感染监控工作。

  1、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院内感染的规定》等,医院加强了对各临床科室的消毒隔离、感染监控工作。每月检查4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发现传染病人,要及时登记报告疫情。有毒有害和有传染性的污水污物必须经过消毒处理。除对查重复使用的物品严格按要求消毒外,增加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使用率,大大降低了院内感染的可能性。

  2、加强对临床科室护理人员的手表面、物表面、空气、消毒剂、紫外线的强度、高压灭菌包等的监测。

  3、院领导小组每天到科室了解有无院内感染病例,有无漏报、错报等。各科对发现的院内感染病例,及时进行登记并上报控感科,并进行相应处理。

  4、医院应认真搞好环境卫生、室内卫生、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加强对病人的卫生宣传教育,为病人创造一个整洁、肃静、舒适、安全的医疗环境。

  五、继续管好一次性用品,保证病员的医疗安全及防止社会污染。

  在本次自查中,我院购进的一次性用品无一样不合格产品。加强了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贮存管理,按要求离地离墙存放。院内每季度对库房及各科室存放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检查一次,护理人员在使用前严格查对,以防将过期、失效等的一次性用品给病人使用。由于严格把关,无一例病人使用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对使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各科一直坚持毁形、分类、放置,由医疗废物处置中心集中处置。

  六、加强院感知识培训,提高全院职工控制院内感染意识。

  结合本院实际,控感科全年组织了《医院感染控制预防控制措施》、《医院感染的诊断和抗生素临床应用管理》等的培训,对全增强大家预防、控制医院感染意识。提高我院预防、控制医院感染水平。但由于我院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还存在有不足的地方,如院内感染发病病例的诊断、报告、统计等方面做得不够,有待今后不断完善和提高。我们相信,只要我们不断总结经验、虚心学习,我们将把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做得更好。

统计自查报告15

  根据《关于开展20xx年统计自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公司已完成对20xx年统计的自查工作,本次自查中我公司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重点对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统计自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统计工作自查的总体状况

  (一)、本次自查工作的起止时间:20xx年5月17日至5月22日。

  (二)、自查范围为我公司20xx年在*****省联网直报系统中和统计数据联网报送平台所涉及的所有报表。

  (三)、20xx年统计工作自查结果:

  我公司在本次对20xx年统计自查工作中,未发现有错报、漏报、虚报、伪造及篡改统计资料的情况,并且根据《统计法》、《企业统计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未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发生。统计数据与综合业务系统统计记录,统计台帐、以及与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核对基本一致。

  二、20xx年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统计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统计人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知识掌握不够全面,造成对统计指标理解不深,报表填写不规范。

  三、整改措施

  (一)、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有关统计规定和制度,加深对统计制度的理解,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并严格按照统计要求报送数据,依法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二)、部门的统计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每个报表做好复核工作,同时防止出现特殊情况时,影响报表的统计报送工作。

  (三)、对各种统计报表实行复核审批制度,做好各种数据的审核把关工作。每张报表必须先经复核岗核查,再由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送统计报表。

  (四)、在统计数据时,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做好业务部门间的统计数据管理和审核工作,统一数据口径和报送标准,保证数据的及时和准确性。

  (五)、定期对部门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及时发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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