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供货方案(8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蔬菜供货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蔬菜供货方案1
近期,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局部地区发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各地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探索务实管用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关键时期和吃劲阶段,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十分重要且紧迫。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长效机制,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活需要,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坚持地方首责,强化市长主体责任,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发展、产销衔接、流通运输、市场调控、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妥善应对产销不畅、流通受阻、价格异常波动等问题,切实保障市场供应数量充足、种类丰富、价格基本稳定,努力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二)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属地负责。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分工明确、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工作机制,完善党委领导,市、区(县)人民政府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协同联动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始终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精准防控,迅速及时应对,减少疫情对“菜篮子”产品供应影响,保持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密切关注疫情态势和市场运行情况,加强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结合“菜篮子”产品供需实际,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措施,打通堵点卡点,抓好保供稳价工作各环节。
广泛动员,多方参与。建立“菜篮子”产品联动保供机制,充分整合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加强协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应对疫情,做好“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
(三)主要目标。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效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能力全面加强,全社会协同联动保供体系进一步完善,保供稳价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为服务全国疫情防控大局、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体系
(一)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城市要建立由市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参与的“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统筹协调机制,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密切关注疫情对“菜篮子”保供影响,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制定调整应急保供方案,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二)明确职能部门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和统筹协调机制的领导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同联动,强化信息共享,共同抓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调入、分销、配送及价格监测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城市各区县人民政府承担属地责任,负责辖区内“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工作,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委)在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做好“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保障居民生活需求。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应急准备
(一)做好日常监测预警。全面摸清在田蔬菜面积、种类、产量和存栏畜产品、存塘水产品种类、产量,准确掌握调入主要“菜篮子”产品种类、规模和运销渠道,分析掌握供需动态变化情况和库存数量,制定货源组织、运输安排等方案,细化采购、运送等措施流程。每日监测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和社区菜店主要“菜篮子”产品供应、销售及价格等信息,科学研判市场形势,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二)管好用好政府储备。落实国家关于“菜篮子”产品储备各项规定,不断优化产品储备结构,做到规模稳定、轮换及时,确保随时调得动、用得上。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增加“菜篮子”产品储备品种、数量,增强应对能力。结合城市实际,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担政府储备任务,按协议储备规定品种、规模和质量的“菜篮子”产品,定期监督检查。
(三)抓好长效对接机制。建立“菜篮子”产品保供联动机制,与北方设施蔬菜、“南菜北运”基地等“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形成稳定的对接关系。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加工企业、物流企业等骨干流通主体与生产基地对接,推广线上交易和“点对点”专车专线配货,提高对接效率。组织商超企业、电商平台、社区门店等商业网点与生产经营主体合作,实现直采直供,保障产品稳定供应。
(四)建好应急保供网络。选择城市及周边地区生产管理规范、防灾能力强、规模化程度高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主体作为应急保供生产基地,保障城市应急供应。规划市级临时中转调运场所、区级临时集散地、街道临时集散点(以下简称为“临时交易场所”),布局应急商业网点,选择货源组织快、承运能力强、服务网点多的商超物流企业作为应急保供运销主体,制定应急通行办法、设计应急运输线路等,支撑“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任务。
四、千方百计稳定“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一)确保生产人员充足。在符合防疫要求、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要引导广大农民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严禁以防疫为由,擅自设卡拦截、随意断路封村,不让农民下地种田、限制农机通行作业。防范区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广大农户,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合理限定同一时间、空间作业人员数量。管控区要落实闭环管理要求,采取“两点一线”等方式作业,有序组织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可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满足生产需求。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通过组织生产突击队、技术服务队和开展委托服务等应急措施,在采取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的基础上,保证必要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人员和作业机具,确保本地生产稳定、及时收获上市;达到解封标准的,应尽快恢复“菜篮子”产品生产。
(二)确保农资供应充足。要保持农资市场、门店和农用急需物资生产加工企业正常运转,确保农资生产供应、调运下摆有序开展,稳定市场秩序。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农资生产企业和经销网点、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正常开工生产,实行人员闭环管理,保障生产物资正常供应。引导农民采取在线下单、无接触配送等方式,获得所需农资。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农资生产企业、畜禽水产养殖场所、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和饲料兽药生产、屠宰加工企业采取闭环管理,维持基本生产运营,允许必要的人员轮换和生产物资调入,产品经规范消杀后允许流通,仔畜雏禽、种畜禽、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畜禽产品等检疫合格后实施“点对点”调运。
(三)有序组织产后处理。积极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分选分级、冷藏保鲜、包装储藏等产后商品化处理,定期对设施设备、作业场所等进行消杀,加强人员防护,严防发生疫情传播,保障“菜篮子”产品流通“最先一公里”畅通。防范区、管控区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可组织其他低风险地区人员赴本地从事产后商品化处理;倡导“菜篮子”产品产后处理各类主体就近开展互助合作、互换用工。优化务工人员管理流程,加强地区间劳务供需对接,解决可能出现的用工难、用工贵问题。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保证必要的人员开展产后商品化处理工作。
五、多措并举畅通“菜篮子”产品运输通道
(一)着力提升运输效率。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规定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严禁违法断路封路等阻断交通的行为,确保通往蔬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场、水产苗种生产企业、屠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关键场所道路畅通。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应开尽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司乘人员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要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并及时通报。充分发挥铁路、水路运输优势,保障农业生产资料和“菜篮子”产品运输。
(二)优化防疫通行措施。按照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及饲料、仔畜雏禽、种畜禽、兽药、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纳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范围的要求,优先核发《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现快申快办、全国互认,做到优先承运、优先装卸、优先查验、优先放行,不得层层加码限制运输。精准实施“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司乘人员管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人员闭环管理”要求,核酸检测结果全国互认通用,有效期内不需重复检测,对到达目的地时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可采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方式,抗原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要立即放行,不得以等待核酸检测结果为由限制车辆通行。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的司乘人员主动报备车辆、行程以及“两证两码”等信息,符合防疫要求的,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防疫检测点要及时放行。及时更新发布“菜篮子”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运输车辆管控措施,便利司乘人员查询和了解。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及时足量发放《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方式管理,保证有效期内车辆可多次往返。
(三)做好应急中转调运。疫情严重地区要依托城市周边物流园(枢纽场站、快递园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设立的物资中转调运站、接驳站或分拨场站,做好“菜篮子”产品应急中转调运工作。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尽快启用中转调运场所并公布启用信息,严格按照“一车一消杀、作业不交叉、人员不接触”的原则,解决“菜篮子”产品跨区域运输问题。对司乘人员实行闭环管理,对进出全域封闭的城市中转调运场所的“菜篮子”产品运输车辆和司乘人员,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实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白名单”管理模式,不赋黄码、不贴封条、不就地隔离,返回后能严格落实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的,原则上不需隔离。
六、切实用足用好“菜篮子”产品对接机制
(一)发挥保供机制作用。各城市要及时启用已建立的联动保供机制,保障“菜篮子”产品充足供应。加强地产直供,组织“菜篮子”产品应急保供运销主体直接采购本地“菜篮子”产品,保障市场需求。加大外埠调运,迅速与“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对接,按照“产地直达、全程闭环和无接触接驳”等方式,采购“菜篮子”产品,防止脱销断档。
(二)创新应急对接模式。充分发挥线上应急保供优势,组织电商平台、超市配送等网络销售主体,用好产地仓、中转仓、前置仓、销地仓等仓储物流设施,实现线上高效对接、线下快速流通。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专业优势,搭建应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精准对接,促进“菜篮子”产品快速流通。
(三)主动寻求外部支持。已有渠道不能满足“菜篮子”产品市场需要的,各城市要主动联系其他主产区或通过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商务部等,组织协调“菜篮子”产品供应,进一步拓宽货源渠道,增强市场供给。
七、全力以赴顺畅“菜篮子”产品市内分销
(一)保障分销渠道畅通。各城市要充分发挥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企业、生鲜电商等渠道作用,有序组织市场投放,保证居民日常生活所需“大路菜”供应稳定。实时监测商超企业、社区菜市场等主体销售情况,市、区(县)、街道及时分级补充货源,确保供应充足。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关停的,要及时启用临时交易场所,满足“菜篮子”产品交易需要。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分区分级分片管理,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等多种方式的保供体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尽快恢复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等流通节点功能,让“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运行起来。
(二)放宽市内通行限制。根据“菜篮子”产品供应形势,放宽运输“菜篮子”产品的货运车辆限行政策,及时足量发放市内临时通行证,除特殊区域外,原则上应不受时间和地域限制。防范区、管控区、封控区和全域封闭的城市,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允许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正常入区、入市开展运输工作。
(三)保持必要工作人员。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以及临时交易场所的工作人员返岗工作,就近就地设置核酸检测、休息用餐等服务场所,做好有关人员服务保障。
八、综合施策保障“菜篮子”产品终端配送
(一)科学设置配送站点。防范区、管控区要组织社区设置常态化自提点、无接触配送点等便民设施,允许快递、外卖等在小区周边设立站点,采取居民自提、社区配送等方式,保证终端畅通。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鼓励以社区为单位,按需设置临时供应点、自提点,通过标准化蔬菜生鲜包、无接触配送等方式,满足居民生活需求。
(二)保障足够配送力量。严禁以防疫为由,限制快递骑手等配送人员开展配送工作。防范区、管控区要允许区内符合防疫要求的快递骑手返岗、尽快恢复社区菜店等主体保供功能,保供名录内或持有市内临时通行证的运输车辆、配送人员按照指定线路入区开展运输和配送工作。组织社区生活服务中心、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等零售网点,为社区居民提供配送服务。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要加强社区配送保障,结合实际组织快递骑手、志愿者等配送“菜篮子”产品,提供必要的核酸检测、洗漱休息、用餐服务等场所,打通供应“最后一百米”。特别要加强对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儿童福利院、养老院等特殊群体、场所的物资配送。特殊情况下,允许无货车通行证的市内配送车辆凭临时通行证开展配送工作。
(三)创新社区配送方式。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鼓励“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企业创新销售方式,采取“便民菜摊”“社区驿站”“移动售卖车”等形式,方便居民购买。管控区、封控区及全域封闭的城市,可通过增加“菜篮子”直通车频次等方式向有需求的社区供应产品;鼓励社区灵活采取集中配送、统一配送等方式,积极推广线上购买、社区自提模式。支持配送企业推广使用无人车、机器人等新型投递设备,保障终端配送服务质量和效率。
九、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基础保障。各城市要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统筹疫情防控和“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的人力物资备足备齐,做好应对准备。对信用等级高、承担“菜篮子”产品生产、运输任务较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输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地要在现行政策下结合实际给予融资支持或适当补助。
(二)加强监督管理。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打击不实或过度炒作、串通涨价、囤积居奇等行为,确保“菜篮子”产品市场平稳有序。
(三)加强宣传引导。保障“菜篮子”产品供求信息收集、传递和发布渠道畅通,适时通报有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应将“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受突发疫情等影响情况及时报送“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每年x月x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农业农村部。
蔬菜供货方案2
一、适用范围
(一)批发市场、菜市场和商超卖场等(以下简称"有关市场")。
二、落实责任
(二)有关市场是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各区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辖区内有关市场落实落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商务部门加强行业指导,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三、场所管理
(三)有关市场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交易场所风险排查和环境卫生整治,按照有关卫生规定,建立定期消毒清洗制度。
每周至少1次对交易场所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洗和消毒,对操作台面、垃圾桶、下水道、卫生间、通道、客货梯、运输车辆、肉类及水产等区域和部位实施重点消杀,及时清运市场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市场内办公区及交易区要保持通风换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
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通风设备以加强空气流动。
(四)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有关市场交易场所和生鲜商品等的主动监测。
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第一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相应控制处置措施。
四、人员管理
(五)有关市场应加强对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进场交易者、运输车辆司机等重点人群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严格落实人员登记、体温测量、口罩佩戴等措施,并提醒消费者佩戴口罩,引导人员保持合理安全距离。
(六)有关市场要严防疫情输入,按照要求做好场内市场管理者、市场经营者等工作人员的全面排查追溯,一旦发现x月x日(含x月x日)以来来自或曾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报告所在区卫生健康部门或疾控中心,并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健康观察等措施。
(七)有关市场要加强进场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健康观察,进行核酸检测;对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或14天内曾去过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进行核酸检测。
(八)有关市场应加强日常巡查,对口罩佩戴、日常体温进行检查抽查。
督促场内管理和经营人员勤洗手、勤换口罩,确保防护效果。
发现有发热(37.3℃以上)、咳嗽等症状的,应立即停止其工作并尽快安排到定点医院就医,一旦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立即启动应对预案予以妥善处理。
(九)有关市场在防疫期间要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保持室内聚集场所空气流通,有食堂的市场加强人员用餐管理,做好食堂餐具清洁消毒。
(十)鼓励有关市场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管理和经营人员,向所在区申请进行核酸检测,各区要积极予以支持。
五、食品安全管理
(十一)海关等部门加大对进口食品,尤其是肉类、水产品、果蔬等冷鲜进口食品抽样检验检疫力度,查验相关的进口凭证。
(十二)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信息追溯责任。
督促生鲜、冷冻水产品和畜禽肉类及其制品为主要经营品种的'食品经营单位严格查验采购的水产品、畜禽肉及其制品的合格证明、交易凭证等票证和相关台账记录。
禁止采购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禁止在食品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畜禽等动物。
六、应急管理
(十三)有关市场主体应制定疫情防控和市场保供应急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工作职责。
疫情防控要根据防控态势采取不同响应措施,落实场所管理、人员管理和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确保发现疑似症状人员时能及时送院诊治。
市场保供要提前做好货源组织方案和临时交易场地方案,确保市场供应。
蔬菜供货方案3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及经营秩序,维护广大菜农和经销商利益,保障蔬菜质量安全,提升蔬菜供给能力,改善人居环境,助力乡村振兴,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目前,全县蔬菜种植面积120万亩,年产450万吨,蔬菜批发市场126家,其中年交易1000万斤以上的约50家,主要分布在向城、尚岩、兰陵、车辋、下村、磨山、庄坞、南桥、芦柞等乡镇,产品主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大中城市,形成了大生产、大市场、大流通格局。但由于我县蔬菜批发市场建设起步早,建设初期缺乏相关标准约束,造成市场建设起点低、硬件设施落后,市场分散、布局不合理,冷链仓储、加工配送、信息发布等功能不完善。在销地市场入市门槛越来越高的情况下,亟需倒逼我县蔬菜批发市场改造升级、规范管理。
二、监管标准
(一)已建市场
1.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做到证照齐全,合法经营。
2.配备检验检测设备。配备与交易规模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市场内蔬菜质量进行抽检。或与有资质的检验中心签订送检协议进行抽检,或将检验机构引入市场。
3.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交易厅棚、结算中心、预冷库、商品化处理间、贮藏库、行政管理区等各功能区,加强安全用电和防火管理,满足雪灾、风灾、洪灾等防御要求,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4.配备垃圾处理设备。严格环保要求,与环卫公司签订合同,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和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做到市散场净。
5.达到污水排放标准。应配置污水收集和过滤设施,对生产污水进行处理,宜采用暗管排入污水处理设施或市政排水管网。对市场内餐饮等服务性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处理。
6.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信息中心,实时发布市场内各类蔬菜价格信息,实现公平交易。有条件的市场可以发布销地市场产品及价格信息,引导菜农种植中高端市场适销品种。
7.推行电商平台销售。在做好传统销售的.基础上,以“苍山蔬菜”为统一价值品牌,加大在电商环节营销力度。
8.产品商品化处理。配置分级包装车间或区域,以销地市场为导向对蔬菜进行分级包装,标明产品品名、品牌、产地、生产者、采收期、保质期等,采用条形码或二维码实现可追溯,提高品牌效益。
9.符合用地要求。市场用地应为非违占用地。
(二)新建市场
市场选址应符合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适用、节约土地、节能减排的原则,避免近距离同类市场重复建设。在办理规划、土地等项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建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运营。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2日前)
县政府组织召开会议,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改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7月23日—7月25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含街道,下同)对辖区内蔬菜批发市场进行调查摸底,调查内容包括:市场业主姓名及联系方式、详细地址、占地面积、用地性质、设立时间、是否工商注册、是否配备检测设备、主营蔬菜品种、主销市场名称、整改时限等。调查摸底表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
(三)上报整改方案阶段。(7月26日—7月28日)
各蔬菜主产乡镇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符合各自实际的整改方案,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审阅后,连同电子版报县商务局。整改方案内容包括:符合标准条件的市场名称、拟整改保留市场名称及整改时限、拟取缔市场名称、整改措施等。具体整改标准为:
1.对于符合前述第1—9项监管标准的,经验收合格,发放《经营许可证》,准予经营。
2.对于不符合前述第1—5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3个月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3.对于不符合前述第6—9项监管标准的,发放《临时经营许可证》,准予临时经营,限期半年内整改完毕;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取缔经营资格。
4.对于占道经营、露天经营的,取缔经营资格。
(四)督促指导阶段(7月29日—8月5日)
县政府安排各职能部门赴各蔬菜主产乡镇对调查摸底情况及整改方案逐一落实,出具合格或不合格证明,对不合格的下达整改通知书,督导整改提升。建立周报告制度,各蔬菜主产乡镇在市场整改期间,于每周五下午5点前将整改推进情况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报县政府,县政府召开职能部门会议进行研判部署。对于取缔经营资格的,县政府安排协调县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符合条件的市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其提供经营摊位;或将其作为蔬菜批发市场在合作社、种植基地的收购点,实现功能互补、融合发展。
(五)建立长效机制阶段(8月6日起)
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对全县蔬菜批发市场登记造册、实时监管、认真履责,对职能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整改。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完善监管标准,改进监管措施,提升监管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工作开展,县政府从商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兰陵县蔬菜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工作专班,研究确定市场的准予建设、准予运营以及依法取缔等事宜,重点发挥在市场规划布局、检验检测、尾菜处理、资源整合、品牌创建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统筹推进全县蔬菜批发市场整体改造升级。
(二)严格规划选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局、属地乡镇负责编制蔬菜批发市场商业网点规划并监督实施,实现市场布局、建设规模与区域内蔬菜种植面积、产量、上市时间及周围交通状况等相适应,推动市场良性竞争。对重点蔬菜产区,根据商业网点规划,保留一定数量的蔬菜批发市场。
(三)提升品牌建设。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引导菜农、合作社、经销商开展分选分级、统一包装等,打造“苍山蔬菜”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规划布局“一村一品”,引导菜农、合作社按照市场导向调整蔬菜品类、品种,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蔬菜供应基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内交易的蔬菜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蔬菜实施销毁,确保产品质量。
(四)强化产品销售。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负责对接江浙沪等销地市场,构建紧密型产销关系,鼓励发展品牌化、标准化、包装规范化、运输冷链化运销模式,直供超市和中高端市场,提升“苍山蔬菜”附加值和影响力。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蔬菜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市场采集、分析、发布交易信息,与销地市场开展信息共享,共建蔬菜价格指数发布平台。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办理市场工商注册;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实现场内公平交易;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县税务局对涉及经营的市场主体、商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政策开展相应的税费征缴工作。
(五)加强安全管理。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蔬菜发展中心、属地乡镇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发出预警,组织应急救援。县交警大队、属地乡镇负责场外交通信号灯设置、路标设置等项工作,维护场外交通秩序。
(六)注重环境保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乡镇负责监督市场主体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对市场内固体废弃物、有机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尾菜还田利用,保持环境卫生良好;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场排污口管理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
蔬菜供货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现代农业攻坚战工作总体部署,加快推进蔬菜产业发展升级,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赣市府办发〔20xx〕7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把全南打造成为赣州南部重要的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全市工厂化育苗基地、设施蔬菜标准化生产基地、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和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市场的重要蔬菜直供基地这个目标,按照种植模式多样化、销售渠道多元化、群众受益最大化的“三化”思路,发挥高标准蔬菜基地龙头带动作用,以品种引领、品质提升、品牌打造为主攻方向,统筹蔬菜品种、种植区域规划布局,重点在乡(镇)建立一批生产规模适度、利益联结紧密的大棚设施蔬菜基地,发挥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推动蔬菜产业提档升级。
(二)基本目标。20xx年蔬菜播面稳定在11万亩以上,总产达到20万吨。在巩固提升原有大棚蔬菜基地的基础上,新(扩)建50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3000亩,其中新增钢架大棚面积20xx亩,全县钢架大棚面积在1万亩以上。蔬菜联产联销区面积稳定1万亩以上,辐射带动区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每个乡(镇)保持1个以上集中连片300亩以上的大棚蔬菜基地。江禾田园综合体全面建成,示范引领作用凸显;通过引领贫困户参与务工、土地流转,以及入股分红、返租倒包、联产联销等直接发展蔬菜产业联结方式,覆盖带动贫困人口增收。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开展适宜蔬菜种植地块调查,规划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和品种布局,有序引导各类主体投资发展蔬菜产业。要科学谋划布局,大力发展钢架大棚等设施,发挥技术和市场优势,合理安排种植品种,积极抢占粤港澳市场。重点以江禾田园综合体为支点,打造成为全县蔬菜产业的种苗繁育区、采摘体验区、休闲观光区;依托金龙镇木金村、水口村、增坊村、来龙村,城厢镇小慕村、黄埠村等产业基地,打造县域蔬菜供应区。同时,要以主要交通干道为轴,打造南线、中线、北线蔬菜产业带,形成以点带面、以线扩面的良性发展格局。
(二)巩固提升规模基地建设。
1、强化龙头企业带动。加强江禾田园综合体蔬菜良种繁育基地和集约化育苗基地建设,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全面建成南迳蔬菜冷链物流中心,加快推进北线冷链物流园建设,推动蔬菜全产业链发展。
2、完善提升基础设施。在巩固原有规模基地基础上,改善大棚蔬菜基地的水电路渠和地力条件,提升设施蔬菜基地标准化水平。同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向蔬菜规模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大户集中,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设施蔬菜基地建设紧密结合、同步设计,原则上进行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段都要用于发展蔬菜产业。
(三)构建新型经营方式。一是推进联产联销,发挥江禾田园综合体龙头带动作用,推广企业提供种苗、技术、农资和产品回购销售,农户负责种植并按产量、品质获得收益的“五统一分”联产联销模式,带动千家万户发展大棚蔬菜种植。二是推进产业扶贫,落实“五个一”产业扶贫机制,推广“蔬菜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扶贫模式,大力培育基本菜农,带动贫困户资金入股、就业务工、订单生产。通过“一对一”结对措施,把蔬菜产业打造成脱贫致富的平台。
(四)落实新型经营主体。各乡(镇)要抓紧引进一批农业龙头企业投资新建规模蔬菜基地。通过土地、资金、技术、品牌等入股或采取合同制、订单制、委托制、代理制等方式,促进龙头企业、合作社与农户间由带动向合作转变,让更多的收益留给蔬菜种植户。大力发展村级蔬菜专业合作社,在巩固提升已有蔬菜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做到蔬菜专业合作社覆盖80%的村。
(五)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大力推广吊蔓栽培、长茬栽培、深浅根轮作、绿色防控、土壤改良等技术,以及水肥一体、生物调节等机械化装备。加快推进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建设,提升1个推广新品种、新技术,辐射带动全县的高效种植示范基地,年内形成3个以上蔬菜品种种植技术规程,引导专业化种植、标准化生产。积极对接赣州“两中心一基地”科研培训平台,全力以赴打造南部山地特色蔬菜产业发展区种植新技术培训基地。通过课堂培训与基地实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蔬菜生产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开展4期业务骨干、种菜主体集中培训,加快培养本土农民蔬菜技术员和生产一线能手,破解当前产业发展面临的人才短缺问题。同时,组织乡(镇)领导及技术人员、规模蔬菜基地负责人及技术骨干和部分蔬菜种植大户到农业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种植和经营管理经验。
(六)加强质量监管。强化投入品和生产过程的`监管,开展蔬菜农残速测,建立蔬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对生产的主体、品种、数量、销售渠道等进行登记,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产品流向可追溯。强化监督检查,将百亩以上规模蔬菜基地、批发市场、超市纳入监管监测范围,确保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三品一标”奖补政策,引导各类蔬菜经营主体发展适销对路、绿色健康的高品质蔬菜、品牌蔬菜,开展基地认定、产品认证5个以上,打响高山蔬菜品牌。
(七)搞活市场流通。推动订单农业发展,鼓励连锁(超市、酒店、社区)配送等经营方式,减少流通环节,积极构建集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新型供应链。鼓励蔬菜种植大户、基地等参与超市生鲜蔬菜采买对接。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形成一个功能完善、开放有序的蔬菜销售市场。依托江禾田园、中农益康、深圳和众、广州华行、全南天成等龙头企业的渠道优势,加强与珠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大市场的对接,大力发展蔬菜直销,实现蔬菜产品利益最大化。
(八)积极引进蔬菜加工企业。积极开展蔬菜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引进蔬菜加工企业,开展蔬菜深加工,实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缓解集中上市压力,增加蔬菜附加值,解决蔬菜“销售难”问题。
三、政策扶持
(一)保持政策连续稳定。继续执行《全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南县20xx年蔬菜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全府办发〔20xx〕20号)文件制定的奖补政策。
1、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钢架大棚10亩以上、跨度在6米、内空高2.6米以上,棚架间距不超过1.5米,纵向各拱架间用拉杆或斜交式拉杆连接固定形成整体的钢结构大棚,补助10000元/亩。
2、高标准大棚。对集中连片面积50亩及以上的蔬菜基地,新建集中连片连栋大棚10亩及以上,棚体高度不低于3.5米,肩高不低于2.5米,形成装配式连栋大棚,补助16000元/亩。主要材质:所有杆件和卡具采用热镀锌防锈处理,用专用卡具连接形成整体。
以上棚内面积按540平方米折算为1亩的标准进行测算,符合市级补助条件的,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基础设施不完善、没有种上菜的不予验收。
3、喷滴灌设施。露天连片50亩以上新建喷灌设施的,补助600元/亩;露天连片50亩或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滴灌设施的,补助400(原300)元/亩;钢架大棚10亩以上新建微喷雾喷设施的,补助500元/亩。滴灌、喷灌、雾喷补助政策不叠加享受。
4、预冷设施。基地新建并正常使用的冷库,累计面积在10平方米及以上的,每立方米补助200元(原2万元),并可同时享受市级补助。
5、完善基地道路。对进行人行道硬化、铺设吸水砖的,按其建成面积给予40元(原20)/平方米补助。
对已享受过蔬菜项目奖补政策的设施易地搬迁、按“一事一议”政策享受补助的招商引资项目不再享受上述补助政策。之前有关蔬菜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如与本政策不符的,以本奖补政策为准。
(二)加强信贷扶持力度。全力推进“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和“产业扶贫信贷通”政策落实,以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带动社会资金,共同支持蔬菜产业发展。积极组织全县成立村级合作社,配合金融工作局做好“蔬菜贷”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把发展蔬菜产业摆上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发展、农民脱贫增收的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发展举措,细化工作方案,出台本乡(镇)的扶持政策。把蔬菜基地和大棚建设任务,尽早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地块,持续用力抓落实、促发展,要确保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抓蔬菜产业发展工作。
(二)破解发展瓶颈。创新土地流转新机制,探索推广土地托管和“政府垫付、先流转后招商”的模式,降低土地流转难度。探索蔬菜大棚等设施质权认证、抵押贷款,搞活金融资本,解决大棚设施建设投入资金过大的问题。
(三)严格督查考核。将蔬菜产业发展作为现代农业攻坚重点考核内容之一,重点考核各乡(镇)落实蔬菜发展计划、培育新型经营主体、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资金投入落实等情况。实行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约谈诫勉制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对在蔬菜产业发展中措施实、力度大、成绩突出的前三名乡(镇)进行表彰和奖励,以推动蔬菜产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蔬菜供货方案5
为进一步加快全街道蔬菜产业发展步伐,保障全街道蔬菜供应,有效平抑和调节蔬菜市场价格,维护城乡居民正常生活秩序,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省、市、县疫情防控和抗旱减灾有关要求,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以“立足保供,拓展外销”为战略,紧紧围绕中心城区进行布局,按照“确保大宗菜、稳定香细菜、丰富特色菜”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xx亩相对稳定的中心城区保供蔬菜基地,以确保全街道鲜食蔬菜供应安全、丰富、价稳。
二、资金安排
街道投入资金x万元,其中种植蔬菜示范点xx亩,涉及资金2万元。
抢种蔬菜。优选生长期短的蔬菜良种,通过小拱棚育苗和露地直播将结合,采用深沟栽培及合理肥水,配套应用蔬菜无公害标准化效培技术等综合增产技术,通过建设示范基地带动种植蔬菜xx亩。街道书记、主任各领办一个至少x亩以上的高标准蔬菜示范基地,全街道共建示范点xx亩,每亩补助xx元,共计x万元。补助范围必须是种植商品蔬菜5亩以上的大户或者专业合作社x月x日以来新建的示范基地,种植品种为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蔬菜。
三、实施步骤
(一)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各社区根据种植任务明确生产主体和种植地块,建立蔬菜保供生产主体花名册,并在基地所在社区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并组织实施。
(二)项目实施。生产主体根据种植面积、时间要求种植蔬菜,并及时申请验收。
(三)项目验收。街道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地验收工作,建立项目验收台账,对符合种植时间、种植面积和品种要求的',视为完成实施并出具验收意见.做到一个主产主体一份项目档案,档案内容主要包括种植情况照片、土地承包证或土地流转合同照片和验收意见等。
(四)申请拨付补助资金。县级验收后,生产主体可向乡镇申请拨付资金,乡镇按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生产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社区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蔬菜保供稳价工作的重要性,把灾后恢复蔬菜生产作为最紧迫的任务来抓。加强统筹调度,明确生产主体,落实生产用地、种子种苗,保障农资供应,尽快整地播种,确保任务提前落实、人员和措施提前到位.建立完善应急调运机制和保供重点生产主体名录,加强产销对接,提高保供稳价能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各社区要加快保供蔬菜基地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把救灾资金用好用足,确保速生蔬菜种植任务全面落实,顺利推进冬春蔬菜保供工作。
(三)强化技术服务。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菜篮子”蔬菜保供的指导服务,要推广“菜+稻+菜”和“稻+菜”等轮作模式,选择抗旱、抗逆性强品种,推行集约化育苗,减少疫情、旱情对播期的影响,开展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在关键农时季节,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技术到位率,帮助解决基地蔬菜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强化区域布局。各社区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明确分工,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生产效果。一是低海拔,交通便捷、耕地条件好的区域,建设调剂型保供基地,负责品种、数量调剂。重点抓好冬春大白菜、萝卜、结球甘蓝、莴苣等大宗保供蔬菜,芹菜、菠菜、香葱、芫荽、茴蒿、蒜苗等香细莱和区域特需蔬菜生产.完善周年轮作模式,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施、新模式集成应用,突出品种结构优化和更新,探索构建产销联合体,提升生产技术水平和效益。二是在高海拔,抓好结球甘蓝、花菜等反季节蔬菜生产。通过合理布局、设施辅助和栽培技术集成,探索应用夏秋反季节生产模式和技术,打造夏秋冷凉蔬菜优势产业带。
(五)加大督查指导。街道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及时指导和帮助社区抓好农村产业革命“夏秋决战”蔬菜产业发展。在生产过程中,实行进度跟踪管理制度,抓好秋冬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督促推进各项工作,将蔬菜保供生产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目标管理。
蔬菜供货方案6
为扎实做好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并有效保障好市场供应,为市民群众提供安全、规范的购物环境,根据省应急指挥部第x号令及区政府工作部署,制定全市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工作,加大产销对接,保障市场供应,切断病毒传播途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一定封闭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一定规模、设施并提供服务,有多个商品经营者入场设点,从事蔬菜、瓜果、水产品、粮油、豆制品、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销售(以零售为主)的菜市场(农贸市场)。
三、工作职责
1.区商务局:牵头全区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确保全区生活必需品货源充足,市场供应平稳,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活需要。
2.区市场监管局:维护疫情期间各超市市场稳定,依法打击菜市场假冒伪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
3.区卫健委:指导各超市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的顾客或超市员工,立即进行诊疗处理。
四、工作措施
(一)疫情防控措施
1、缩短营业时间,严格控制进出人流数量,不得超过1人/平米,避免人员集聚引发交叉感染。
2、菜市场管理人员、经营户和消费者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菜市场。
3、每日不低于两次对市场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并据实登记消毒时间、消毒物品、消毒方法及消毒人员,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对扶手、门把手、卫生间、垃圾桶等公共场所及部位要进行经常性消毒(不得少于5次),并张贴醒目的消毒提示。
4、要时刻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不得出台和占道经营。
5、要确保空气流通,加大通风换气频次。
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要在入口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
6、全面禁止活禽市场交易,要求经营者严禁活禽交易和宰杀,严禁贩卖野生动物。
7、菜市场只设一个人员和货物出入口,并且要在入口处设置检查点,配备体温检测仪,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检查、控制人流数量,对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大于等于37.3℃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8、对于空间密闭、通风功能差、不具备消毒杀菌条件、没有设置检查站点等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菜市场一律暂停营业。
(二)生活必需品保供措施
1.菜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要积极拓宽进货渠道,推进线上线下融合,稳定货源,确保各类农产品不脱销、不断档,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
2.不得哄抬物价,囤积居奇。
若出现各类农产品供应紧张、货源不足、物流渠道不畅或采购价格异常波动现象,应及时上报商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
五、保障机制
1、按照“属地管理+部门主管+单位协同+分级包保”的工作原则,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委配合,分级包保,联防联控,共同推进。
2、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防控及保供工作包保联系机制》及《菜市场包保工作联系表》,对大型菜市场进行责任分工,落实到局领导、责任人员,实现“一对一”、“点对点”包保联系,随时掌握大型菜市场疫情防控动态及市场供应情况。
3、区商务局制定《菜市场督查情况表》,各督查责任人每日对大型菜市场进行督查,填写督查情况表,报送市商务局业务科室汇总,做到每日一检查,每日一汇总,每日一上报。
5、商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消除,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堵塞风险。
6、区商务局将不定期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对各菜市场疫情防控及保供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上述规定或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菜市场,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停业整顿,对造成不利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相关单位,移交纪检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蔬菜供货方案7
为进一步提升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产品市场供应能力,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稳定有序进行,依据《xx省部分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物质保障的通知》(xx政发〔20xx〕x号)和县联防联控指挥部第5次会议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积极全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发展的严竣形势,预防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影响,统筹资源、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供应基本充足、价格基本稳定、群众需求基本满足,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重要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建立适度、完备、高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为支撑,努力提高全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影响,最大程度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统筹布局、分级负责、分类储备、共享资源、综合调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统筹和指导工作。
(三)适度完备、重点突出。市场保供以生活必需品为主,保供品种为米、面、食用油、猪肉、蛋、蔬菜、食盐、方便食品、瓶装水共9类。市场保供要求至少满足全县居民一周的基本需求,收贮和投放数量每周实行动态调整。
(四)多种形式、注重实效。政府储备以利用现有社会仓储能力代储为主;商业储备以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实行最低库存管理为主;生产能力储备以扶持重要应急物资生产企业保有必要的生产能力为主。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市场监测。县经贸局牵头,对全县米、面、食用油、蔬菜、肉、蛋、奶、盐、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和供求信息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市场行情,预测市场运行趋势,为政府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二)建立货源档案。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配合,摸排全县猪、牛、羊、禽、蔬菜、瓜果等种养殖情况,以及商超、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的'货源渠道,掌握农畜产品供应渠道和供应能力,对规模以上的种养企业和货源企业建立档案,及时统计供应信息,建立县级“菜篮子”基地联系制度。
(三)强化货源保障。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督促生产企业、货源企业与我县各类商贸流通企业加强联系,通过市场预测和财政补贴,引导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和储备协议,建立安全可靠的商品供应链。
(四)增加市场储备。县发改局负责,增加大米、面、食用油、瓶装水储备量;县经贸局负责,加大肉、蛋、蔬菜、方便食品储备量;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大食盐储备量。各责任单位要通过政策扶持,鼓励储备企业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及时收贮和投放,在疫情防控期内不断增加储备量。
(五)提高生产自给率。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落实扶持农业产业发展各项政策,加快设施农业、种植、养殖基地建设,尤其是要加快设施蔬菜生产,要制定蔬菜保障供给预案,积极动员设施农业企业、合作社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提高产量、加大保供能力;要加强设施蔬菜生产技术指导服务,强化设施蔬菜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市县设施蔬菜生产支持政策,暂定2月底前种植蔬菜的企业、合作社,由市级财政给予每亩补助500元,动员农业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尽快复产,不断提高猪肉、蔬菜生产能力和自给率;强化检疫监管,抓好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县供销联社牵头,保障饲料、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供应。县发改局牵头,县国资委、市场监管局、经贸局配合,动员米面加工厂、豆腐加工厂以及酱菜、方便食品、瓶装水等应急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复工,扩大生产能力。
(六)拓宽供应渠道。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在严格落实防疫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动员果蔬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便利店,农村超市等经营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企业规范营业。县经贸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适时在各乡镇、街道、大型社区设立市场保供投放网点,鼓励物流企业和电商企业开通线上线下供应渠道。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为相关企业发放通行证,开辟“绿色通道”,扩大运输能力。
(七)做好典论宣传。领导小组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及时向社会公布市场供求状况及我县采取的相关措施,稳定预期,消除消费者心理恐慌,引导市民合理消费,避免因不实炒作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
(八)维护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九)做好服务保障。县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加大人力运力和种植补贴,专项用于保障“菜篮子”产品的生产、调运、储备、平价投放等。领导小组协调县联防联控指挥部将市场保供的重点企业列入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对象,优先加大防控物资保障供应。各牵头部门要对各类市场保供网点,完善消毒措施,加大防控技能培训,保障重点企业安全运营。
四、组织保障
成立县“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指挥协调有关事项。
(一)组织架构。由县长曹全虎任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朱伟和副县长郭海鹏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经贸局、市场监管局、供销联社及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增产和保供工作办公室,增产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杨晓军兼任;保供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经贸局局长张忠民兼任。
(二)工作职责。负责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的组织实施,研判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协调相关单位组织落实商品储备和市场供应,协调保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舆论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夯实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疫情防控和增产保供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按照职责分工抓紧抓实各项重点工作。本方案印发后,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工作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领导小组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和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的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确保指挥系统政令畅通。
(二)科学制订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充足人员力量。各成员单位要按周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确保圆满完成市场保供各项任务。
六、实施期限
“菜篮子”产品增产保供应对工作方案实施期限暂定为省上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为止。期满后,“菜篮子”增产保供工作转入常态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及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既定职责负责运行。
蔬菜供货方案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陕政发[20xx]46号)精神,不断完善蔬菜生产、销售体系建设,切实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菜篮子”工程,强化“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狠抓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改善蔬菜流通设施条件,强化蔬菜销售市场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落实“菜篮子”市(县区)长负责制,做好“菜篮子”工作的各项措施,并逐步探索促进生产、增加供应、加强管理的新路子新办法,建立起稳定、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三、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
稳定和提高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稳定和增加蔬菜种植面积,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要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量,科学制定“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在城市周边地区合理规划建设新菜地,并实行最低保有量制度,按照城市人口增加一人新建一分菜地的标准,稳定增加蔬菜种植面积。实行更为严格的占补平衡和补偿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老菜地的保护。征占菜地坚持“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原则,补偿标准按当地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逐步提高城市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收取标准,收缴资金全部用于建设新菜地和发展蔬菜生产。统筹使用土地出让收入,加大对蔬菜生产的支持力度。
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建设、服务与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在保障居民消费中的重要作用,合理规划布局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保证批发市场和菜市场建设用地。按照20~3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10000平方米的大型蔬菜批发市场、5~10万常住人口城区建设一个不小于5000平方米的蔬菜批发市场、2~3万常住人口社区建设一个不小于20xx平方米的蔬菜交易市场的标准,改造建设一批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汉滨区要主动与蔬菜产区加强协作,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鼓励、支持“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场地对接”、“场企对接”,强化产销衔接。要增加零售网点,积极推进规范型菜市场发展,在特定时段为蔬菜早市开辟专门销售区域,探索和推行蔬菜晚市的有效方法,方便于民。要加大对蔬菜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店建设的扶持力度,规范和降低农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整治乱收摊位费以及其他各种名目收费等不规范行为。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及哄抬菜价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本地区蔬菜市场供应的应急预案,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要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贮存蔬菜品种5-7天消费量的动态库存,结合当地蔬菜需求,重点做好越冬春蔬菜储备。汉滨区及市级有关部门要统筹省内外市场,建立蔬菜生产和供应平衡调节机制,及时安排主要蔬菜品种的临时储备和应急调运计划,避免总量供求失衡和价格大幅波动。各级财政设立一定的财政专项储备基金,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市场异常波动时,组织货源,平抑菜价,保障供应。要制定异常情况下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蔬菜基本消费需求的救济办法,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大中专院校家庭困难学生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保证其基本生活水平在蔬菜价格大幅上涨时不降低。
为确保上述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生产、流通各环节的综合考核,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县区长负责制的内容,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政府将设施蔬菜重点县区蔬菜生产纳入市对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推进基地建设。抓好三大重点区域布局。一是以月河川道沿线为主的蔬菜生产优势带,保证中心城市城镇居民蔬菜供应量占80%以上。二是发展县城周边平坝地区蔬菜区,保证自给和稳定市场供应。三是高山反季蔬菜生产区,重点发展夏秋鲜销蔬菜,并积极开发利用野生蔬菜资源。优化蔬菜生产的品种结构。一是实行错时播种,适当延长播种期,合理搭配早中晚熟品种,拉长上市时间。二是要按照不同的季节突出不同的重点,冬春季主抓大宗蔬菜,夏秋季主抓高山反季节蔬菜,早春季主抓设施蔬菜,冬季主抓冬闲地间套轮作蔬菜,同时积极开发野生蔬菜资源拓展外地市场。把设施蔬菜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扩大设施生产规模,提高蔬菜综合生产能力。以“一体两翼”为重点,认真抓好汉滨、汉阴、石泉、旬阳、平利、白河等六个省级设施蔬菜项目县区建设,通过制定发展规划、落实扶持政策、严格目标考核,使其成为带动全市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标准生产基地。各项目县区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生产条件。到20xx年,六个项目县区设施蔬菜建设要达到10万亩以上,1000亩以上设施蔬菜标准化示范园达到6个,实现通路、通电和通水,蔬菜产后全部经过预冷处理。非项目县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搞好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市级财政每年拿出200万元预算资金,整合10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发展设施蔬菜生产。发展改革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各类资金和扶持政策,按照全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大对重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改善菜田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建设蔬菜产后预冷处理设施等,提高蔬菜生产水平和重要时节的应急供应能力。财政部门要设立“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设施蔬菜生产投入,支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水利、电力、交通部门要加强对蔬菜生产基地水、电、路的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农业部门要按照设施蔬菜与露地蔬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蔬菜发展规划与基地建设方案。要大力发展精细菜,注重发展适销对路的大路菜,稳步增加蔬菜生产基地面积,保证蔬菜周年供应。金融机构要加大对蔬菜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改进金融服务。保险机构要完善蔬菜保险品种,尽快设立蔬菜生产设施和大田蔬菜保险品种,积极引导菜农投保,扩大蔬菜保险覆盖面,有条件的'县区对保费给予财政补贴。
加强科技推广。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加强蔬菜种质资源创新和良种培育,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整合有关项目,支持蔬菜品种改良中心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推进工厂化育苗中心和专业化育苗点建设,建立和完善蔬菜种苗繁育体系,提高优良种苗供应能力和良种覆盖率。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各县区蔬菜优势产区要健全机构,配备人员,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技术和服务水平。
强化质量监管。要进一步加强蔬菜质量安全工作,加快建立高产、高效、优质、安全的蔬菜产业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蔬菜产地、销地质量检测及追溯机制,严格蔬菜市场准入准出制度,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蔬菜病虫害统防统治、菜地质量修复与平衡施肥等技术指导,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使用蔬菜良种和高效低残留农药,建立健全蔬菜质量检测体系,推行蔬菜“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构建从“田地”到“餐桌”全过程的质量监控机制和质量追溯体系,保障蔬菜质量安全。
(三)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蔬菜冷链物流建设。加强蔬菜预冷设施、批发市场冷藏设施、城市蔬菜低温配送中心建设。汉滨区要率先在20xx年底前建设1个大型产地蔬菜预冷设施,配套建设1座冷藏设施。市、县区财政要加大投入力度,扶持和引导大型蔬菜批发市场、生产基地、流通企业,完善对贮存、加工、运输、销售实施全过程温度控制的冷链物流设施,加快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无缝衔接、运行规范的全市蔬菜冷链物流体系框架,最大程度地保证蔬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减少损耗。
加强蔬菜批发市场建设。立足于改善消费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管理水平,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从今年起,力争用两到三年的时间,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改造提升我市中心城区南门菜市场、兴安蔬菜市场,扩大金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贮能力,完善宝业农贸市场功能,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增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着力推进城市标准化菜市场建设,在全市建设20家标准化城市菜市场,使全市菜市场面貌发生明显改观,建立以城市标准化菜市场、便民菜店以及超市生鲜部为载体的菜市场网络体系,逐步取消露天市场和马路市场,实现退路进厅,规范市场经营管理,优化居民消费环境。
完善蔬菜“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在全市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以及超载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比照整车合法装载车辆执行;对符合标准的配送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厢式货车,通过发放特别通行证等措施,允许其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停靠。
(四)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
市农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扶持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不断提高蔬菜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市商务局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超市、便利店等新型零售业态,鼓励和引导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流通企业和加工企业直接进入超市、社区蔬菜零售市场、便利店,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营销费用。积极引导大型零售流通企业及学校、酒店、大企业等最终用户与产地蔬菜生产合作社、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等直接对接,提高零售环节产销对接的蔬菜流通比重。积极扶持各类蔬菜产销对接活动,引导产区和销区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蔬菜合理有序流动。
(五)强化蔬菜产销信息体系建设
发展改革、农业、商务、物价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抓紧研究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完善产地、销地、批发、零售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的蔬菜产品产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搜集、整理、发布蔬菜产量、质量、价格等信息,注重信息引导,促进蔬菜生产和产品流通。财政部门要把蔬菜信息网络建设纳入城市公共服务体系,给予资金扶持。工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者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物价部门要做好蔬菜市场价格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大价格监管力度,规范和稳定蔬菜市场价格。建立由物价、商务、工商、公安、农业等部门组成的蔬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保证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
(六)统筹抓好当前“菜篮子”产品生产供应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有关“菜篮子”工程建设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蔬菜、肉蛋奶和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继续落实好中、省、市关于支持畜牧、鱼业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确保价格基本稳定。要加强生产和市场监测预警,及时发布信息,积极组织货源,做好区域调剂,及时动用储备,严厉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事件,维护市场和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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