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时间:2024-05-24 13:17:57 个人感悟 我要投稿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5篇[合集]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此时需要认真地做好记录,写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5篇[合集]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

  假期里,我读了《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感触颇深。当我读这本书时,我被作者的独特性所感动。

  刘良成,新疆沙湾县人,以他孤独的性格描绘了他与牲畜、植被和各种小昆虫独自生活的村庄。你看不到他的话中的战争硝烟,看不到歌舞的花朵,只看到牛、马、植被和一切充满活力的.东西。独自走在村庄的路上,没有任何麻烦和顾虑。

  作者作品中的动植物是不同的。驴是别人眼中的“工作机器”,不起眼,但作者在文章中把它当作朋友。作者作品中的一切都变得如此和蔼可亲和讨人喜欢!即使是作者在文章中描述的一根大树根也完好无损地进入了我的视野和脑海。

  渐渐地,我发现作者描述的村庄是如此的美丽。早上,太阳首先照在村子的东部,然后照在村子的西部,这一定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他的村庄是血肉之躯,似乎赋予了生命。作者的文字叙述带来的美甚至远远超出了现实。

  让我们谈谈自然。作者对自然的描述有些“野性”。这些话似乎是作者安静而孤独的,带有一些“野性”的味道。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2

  风总是在吹,夕阳总是在垂暮。

  风卷起沙土,混入空气,吸入黄沙梁乡亲们的身体里。说黄沙梁是沙,不如说沙是人们。黄沙,白面,老牛,夕阳中的轮廓漫步乡土小路,这便是生活。

  成长,离乡,在长辈父母的目光中抹去背影。收拾行囊,远去的人影远去的故乡。如同一场风,总要离开它的起点,只是终点在何方,谁又能说清呢?

  每经过一处,都要卷走一些沙土,以掩盖故乡泥土的气味。嘴上说着,我一点也不想家,用各式各样华丽芬芳的泥土掩住故乡的味道。又有谁知道心中暗自抓着那把故乡的土哭了多少回。

  多年之后返回故里,故里面貌一新。只是沙土依旧在飞扬,人们虽已老去却依旧是原来的人们。再抓一把黄土,嗅嗅,用泪水与心将它湿润,告诉天空你已经回来了。

  也许你不认为作者写此书的初衷,但在我看来做这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想念家乡的离人。

  黄沙梁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地方,书中写的是再普通不过的事情。从平凡的文字里,我能感受到一缕缕乡愁在文字间洋溢开来。再也寻不回故乡的`实情实景,只能将身体埋身于记忆中,这相当于浸泡着泪水的人生。

  风总是在不停地赶着路,从不停息,从不回首经过之处。人如风。飘渺在天地间,不知何处可以停留。人如风,夹杂着记忆却不能回首。也许不是不能,而是不堪。作为一股莫名的风,没有资格也没有脸面去面对过去。

  记忆如沙土,无时无刻不缠绕着风,从不放手。它们逼迫着风流泪。风想抛去它们,但显然不可能。没有沙土的风是风吗,没有记忆的人是人吗?

  不知作者写下这些小故事时,是否眼角模糊。冯四、韩老二、以及那条毛色不纯的黑狗。他们中的哪位可以见到?他们中的谁的声音能被听见?再拾一把乡土,听见的只能是他们的离去,而非他们的笑声。

  朝阳已被夕阳取代。红晕透过风,透过沙土,将红映在土路上。少时的玩伴,秃顶的秃顶,老去的老去。皱纹,老年斑,弯曲的背影。站在沙土上,他们是几十年前的少年少女,他们是乡村的守护者,他们是这里的沙土。又一轮朝阳越过夕阳,他们是老一辈的子女,他们是未来的沙土。年轻人总是带着朝气改造乡村,将沙土转化为水泥,但老一辈人都知道,土路是最实在的。

  扬起尘土,现代化的车辆与现代化的城市。年轻人们大兴土木。乡村,消失了。换来的是繁华的街道和不息的车辆。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和人们虚伪的笑容。

  村庄中再也无人。因为村庄已不存在。记忆里的村庄,属于每一个人,但只能有一个人。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3

  乡村,自古以来给人一种静谧安宁之感,“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童孙未解供耕织,也傍桑阴学种瓜”等诗句都是古人对于乡村的美好寄托。

  而刘亮程在这本书中也写了诗画般的乡村生活。作者通过童年对捉迷藏等的记忆以及他和他的家人与村庄难以忘怀的往事的诉说来表达对乡村的热爱与赞美,黄沙梁等作者曾经生活过的小村庄成为了他人生中重要的一部分。

  在作者笔下,村里的人彼此和谐友善。村里的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作者会观察和爱护小动物,尊重他们的劳动。也愿意让苍蝇来吸自己的血,满足他们的生活。夜晚,在月光下,村庄里安静祥和。

  也许有人会觉得,乡村是落后的、破败不堪的,但在我的眼里,乡村是安静的、温馨的。诸葛亮曾说过“静以修身,俭以养德”,待在乡村能让我感到清闲、脱离世俗。而我心目中最难以忘怀的一方土地就是外婆家。

  我的外婆家在霞浦的一个村子里,这个村名叫溪南村。每次进村前都要先绕过曲折的山路,沿着山路也可以看到远处的.群山、宽广的大海,路的两旁有许多青葱的树木,给人一种“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的闲适之感。

  进入村子后,首先经过了一个闹市区。不久,路变窄了,路上的人和车也渐渐变少了,而两旁的小房屋变多了,炊烟袅袅,噪声也渐渐消失。旁边出现了一块块耕地,有些人正在田地里劳作,无不快乐。再往前,就经过了一条小河,细细的水缓缓流淌,和两旁的树一起,构成了“泉眼无声惜细流,树阴照水爱晴柔”的美丽风景画。

  沿着小河往前,就到外婆家了。外婆家的房子四周砌有土墙,从后门进去有一个小花园,里面种满了花草独具风味,用“有桃花红、李花白、菜花黄”这句诗来形容再合适不过了。我还记得外婆曾帮助一只腿部受伤的鸽子治伤,就把它养在花园里。再向前走,推开那扇木门,虽然它年纪已大,总发出“吱吱吱”的响声,但正是因为这些富有乡村气息的物件,我的心也深深扎根在这里,更能体会到那种乡村的古朴典雅、富有韵味的地方。白天,可以绕着村庄散步,或者去爬小山,可以更加亲近乡村美景和大自然,感受这里独特的宁静;中午,可以和村中人家共啖海鲜,感受这里村民的热情友善;晚上,可以从屋中搬一把藤椅出来,坐在花园里,在宁静的小村庄里欣赏美丽的星空,感受阵阵凉爽的山风,在茶盘上放上一盘坚果,享受宁静而美好的夜晚。

  乡村,这个诗情画意而又美好安宁的地方,让我永远无法忘怀那里的人、那里的景,尤其是那里的静。这片静谧朴素和温情的土地将在我心中永驻!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4

  《一个人的村庄》中有一句话叫作“那个村庄有一场风那么大。有一粒尘土到星晨那么高远,有一年四季和一村庄人的一生那么长”这本书的标题充满了诗意和哲理,它不仅仅是指一个人独自生活在一个村庄里,更似乎是内心的寂寞与孤独的表达以及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思考与反思。但实际上却是一个充满生命力的地方。

  在村庄里,作者看到了生命不同的形态,草木,动物,风,夜晚、月光和梦……每个生命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存在。在这里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设有高低贵贱之分。这个柱庄很奇妙。它似乎很静,却也好像很吵……不过,有一点不容否定,那便是作者的灵魂在这里我到了且己自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他不再感到孤独和寂寞,因为他知道自己不是孤独的,他与这个村庄里的所有生命一样,都是这个世界上的`一部分。在这个村庄里,他找到了了属于自己的生命价值与意义。找到内心的平静和自由。

  如果我还有什么剩下要做的事情,那就是一棵草的事情,一粒虫的故事,一朵云的事情。

  然而,村庄对于作者来说,可能还意味着一种对于社会和现实的逃避。在现代社会中,人们常常被各种琐事和压力所困扰。他们追求过度物质或是所谓的“好面子”。却让内心的宁静空缺。而“一个人的村庄“这个标题可能也是想唤醒人们。总而言之,这个标题广泛而深远,它不仅仅是一个故事的开始,更是一种思想的启示和人生的探索。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5

  刘亮程素有农民作家之称,前半生作为一个彻彻底底的农民,写作也许只是他的副业。读了他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之后》,乡土气息迎面扑来,仿佛在这浮躁的社会中看到一块绿洲,让人眼前一亮。

  作者从各个角度来描写村庄,写作的对象包括村子里的居民,牲畜,植物,野外的动物以及村子里发生的各种事情。整本书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和高深的'思想做包装,仅展现了作者对生命的原始体验和本质的回归。通过这些散文,作者打开了我们村庄的记忆,平淡而又单调的村庄生活,生命在其中慢慢的流逝,村庄的居民接受了这一切,没有灯红酒绿,没有抱怨,没有乡愁,没有苦难,没有悲伤,只有一丝温暖和无奈。换一个视角,也许我们更能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就像作者描写的那样:“他过着一生中又一个平平常常的日子,摆在眼前的活,还和昨天一样多、一样重,也一样轻松。生活就是这样,并不因为你生活了多少年日子就会变得好过。农活更是如此,不是你干掉一件它就会少一件。活是干不完的,你只有慢慢地干着活把自己的一生消磨完。”

  这本散文集是刘亮程一个人的史诗。他的成长记忆都浓缩在这一段段的文字里。在描述狗马虫蚂蚁牛人麦子风树田这些村庄里的组成部分时,透露着生命的对生命流逝的无奈和淡淡的忧伤。人总会老去,村子也终归会荒芜,村口的麦田,高高升起的炊烟,被风吹弯的老树都会消失。但是作者留下的这段朴素的乡土记忆,会保留在文字里长存。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6

  回家过暑假,我闲来无事整理旧书,无意间翻到了高中的摘抄本,看到摘录的一段又一段《寒风吹彻》的课文。再读这些文字,我依然深受触动。对寒冬的历练和见闻,对生命奥义的探寻,对未来的希冀,这一切在作者笔下是那么平凡,却又那么深入人心。

  是什么样的经历能让这么宏大的事情被如此平静地描述出来呢?

  于是我打开了《一个人的村庄》,并爱上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内容与乡村有关,却放下了田间的劳忙,去写一朵云的.事、一棵草的事、一只蚂蚁的事、一个人的事……我爱这种缓慢的语调、漫不经心的事情。刘亮程先生正是用这样一种漫不经心的文笔将乡村一切有灵性的事物展现在了我的面前:风的冷冽、鸟的寂寞、狗的迷茫、人的离去、土地的荒芜……他带着我在他的村庄中游荡、徘徊,倾听万物之声,感受万物之灵。

  渐渐地我发现,这不再是刘亮程生活过的村庄,而是我自己的村庄。你看,那只狗、那条虫子、那缕炊烟,不正是我见过的吗?那声鸟叫、那阵寒风,不也是我听过的吗?读着读着,我童年的记忆也袭上心头。小时候和奶奶、妹妹一起生活的场景如画卷一般在我脑海中缓慢展开。刘亮程先生说,《一个人的村庄》就写了这样一个少年、一个青年、一场一场的梦,写了他对一个村庄,以及对整个世界的完整感受和看法。

  刘亮程也写了我的梦,这个梦是对童年美好记忆的怀念,是对家乡的怀念。

  《一个人的村庄》是刘亮程离开家乡,在城市奔波的日子里写下的。时光流转,我们终将长大,离开那个我们曾经生活过的地方,再回首观望时内心总是感慨万千。出了校园,离开家乡,去往其他城市工作的我,也许因为我和作者这一点点相似的际遇而更喜爱这本书。

  作者在书中写下,一个人心中的家,并不仅仅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而是长年累月在这间房子里度过的生活。尽管这房子低矮陈旧、清贫如洗,但堆满房子角角落落的那些黄金般珍贵的生活情节,只有你和你的家人共拥共享,别人是无法看到的。走进这间房子,你就会马上意识到:到家了。即使离乡多年,你也不会忘记回家的路。

  生活在城市中的我们一直向往着诗和远方,我们不断寻找,大多数时候却又不知方向。那些用美好记忆编织的梦不正装满了诗意吗?我们频频回望,这个梦令我们停下脚步,也让我们走向远方。

  至今,我仍然记得高中语文老师在讲《寒风吹彻》这篇课文时说它并不悲伤。是的,《一个人的村庄》也是如此。这些文字让人们抬起头来,望向云端,正如家乡既是灵魂的回归,也给予未来希望。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7

  日光随意落,河水任清流。对于一般人来说,黄沙梁只是一片没有历史、无人问津的荒野,而对于刘亮程来说,这是一个世外桃源,一片静谧的净土,一个属于他的村庄。翻开清爽淡雅的扉页,映入眼帘的是干净、纯粹的文字。在刘亮程的眼中,一切的花草树木、风雷雨电,大到整个村庄,小到一只小虫都是有灵性的存在,在他的笔下,一只狗不求回报的为人服务,一只鸟孤独嘶哑地鸣叫然后回旋离去,仿佛世间万物都是有生命的,他们在人所不知道的领域,渐渐滋长起来。

  在这些原生纯朴的文字里,你可以读到一种特殊的孤独。是走或留、是喜或愁,年复一年,落不尽的风沙残酷的刮着,摸摸自己粗糙的脸庞,是这世界变更了我还是我变更了这世界?抑或是我们都在兜兜转转中忘了初衷照旧停留在原地?没有答案,短暂的一生学不会世界上的一切道理。谁曾意气风发地走出去,谁又曾犹迟疑豫的留了下来,谁曾想要拦住时间的消逝,谁的坚硬的心却被镰刀磨臼得长出了一道道松软的皱纹,是刘亮程,是我,也是这世上的全部人。 “狗一老,再无人谋它脱毛的皮,更无人敢问津它多病的.肉体,这时的狗很像一位历经沧桑的老人,世界已拿它没有方法,只好撒手,交给时间和命。”“很多事情都一样,起先干的人许多,到了最终,便成了某一个人的。”“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物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时间再没有时间。”

  刘亮程的文字吸引人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那原生态到近乎飘渺的描写风格,还在于它所透露出的对大自然深邃的思索和深刻的领悟。是的,生活在如此偏僻的一片荒地上的人无疑是孤独的,可是他却没因此自暴自弃,而是用自己细腻宽广的胸襟包涵和发觉大自然的千变万化并乐在其中,孤独对于他是一种享受,是万物的馈赠。在他一个人的村庄中,一切都是同等的。变更一只麻雀的方向可能是一件大事情,人有时候也可以稍稍通一点驴性。树的一生原来就要比人遭遇更多的风雨,一条路也拥有生命的伊始与终结,甚至连被这个村庄呼进呼出的空气,也都是有生命的。人生活在这里,不单单是一个索取者,还要全身心地融入其中,做整个大的轮回中的一小环,不奢求什么,也不埋怨什么,观赏着这个因自己而变更了些许的村庄,也观赏着村庄变更了自己的地方。他的村庄,就似乎就是浓浓浓浓的阳光下,一个小土房,几条看家的狗,几个老邻居,自家的畜牲,门前的路,路旁的花,花旁的树……连带上自己也是这个村庄的一部分,然后把它们写下来,关于这个村庄的生生死死,华蜜与不幸。享受这种孤独是专属于刘亮程的华蜜。读完他的文字后,在我的心底里的某个宁静的角落,貌似有什么东西,正在静默地生长,成熟,苍老,甚至死亡。在那里,我仿佛听见了流水的声音,风吹过的声音还有落叶的声音。那像是一段悠扬绵长的音乐,缓缓地演奏着,很缠绵,耐人寻味;那又像是一段人生的音乐,明明很长却又仿佛很短很短。如黑暗永恒的镇魂歌,绕梁三日不绝如缕;又如蛰伏一冬破土而出的生命,在经验了死亡的黑夜后绽开了希望的羽翼。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8

  村庄是祖祖辈辈生息繁衍的地方,固然不属于作者一个人,然而对于作者来说,这个村庄是他一个人心中的向往,是他一块不可侵犯的圣地,是他一个人对人间烟火,生命轮回的认识。

  这本书就是一个人自言自语,旁若无人,旁若无天,旁若无地,一个人在荒芜之地对着空气与鸡鸭狗羊相伴,这时的村庄难道不是他一个人的吗?村庄对作者意味着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家园,他曾写道:“任何一棵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夭折,任何一只鸟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在这个人畜共居的村庄里,人和畜都是村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两者平等而充满友爱。村庄对作者意味着做回真正的自己,在这里,他可以和任何一个动物共眠,可以骑着野马在荒野上狂奔,”

  这个村庄也让作者刘亮程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和短暂。他看到了那些曾经鲜活的生命,现在已经变生了枯枝败叶或成了其他生物的食物,他也看到了那些已经死去的生命,他们的灵魂已经离了这个世界,但他们的生命却留下了痕迹,成为了这个村庄的一部分……他看到各色各样的生命,有鲜活的,有安祥的,有顽强的,也有脆弱的……。

  只有这里他才能自由自在肆无王何事,不在意他人的眼光,为自己而活。村庄这个生命的载体,在这里完成生命的诞生和延续。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9

  在这个炎热的暑假里,我捧到的第一本课外书是《一个人的村庄》。当我翻开慢慢去品味的时候,我便渐渐沉浸其中。于是,我就迫不及待地把这本书完完整整的看了一遍,特别是作者所描述的`村庄里的这些小动物,我会去多看几遍。读完整本书,让我感受颇深。

  《一个人的村庄》一书是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刘亮程撰写的一部散文集。作者像是自言自语、旁若无人地述说着这个曾经陪伴他成长的地方。跟随作者的脚步,带我们走近曾经那个远离现在城市喧嚣,有着袅袅炊烟,有着驴叫声、狗叫声、虫鸣声,有着会记住很多事的树,处处透着生机的村庄。通过这些动物、植物、风和天空等自然环境,也让我感受到在那遥远的地方——新疆所独特的自然风景。

  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作者写了许多动物、植物等自然之物,描绘出了一个万物共存的世界,万物包容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这样的美丽风景,让我不禁想起了外婆家,那里也是一个农村,走进那里老远就能听到鸡鸣狗吠,那里家家户户也养着许多家畜,外婆则养着一窝的鸡,我们几个孩子经常逗着玩,扔几个石子,放几个鞭炮,追逐几下。我们会放飞在田野里,一群孩子在那里追逐、嬉戏、打闹,玩得忘乎所以。直到看见村头几户人家冒出炊烟,才缓缓回家。当然,我们也会静下来,细细观察着一群蚂蚁,或是扔点食物、或是放个木棒干扰下路线,当看到他们团结一起用小小的身子扛起来搬运比自己重几倍的东西时,也让我深刻感受到了团队的力量,团结的力量。

  杭州亚运会的精神“用心交融,互相包容”,体现亚奥理事会大家庭团结向上、紧密相拥的理想,同时传递自信乐观、不畏挑战、共迎美好的期许。也寄托着面向未来,共建亚洲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良好愿望。

  这也与开放包容相融合,最后引用一句古话:“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让我们共同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交响曲。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0

  匆匆岁月,事态人迁。早不知生我长我的故土,如今已变了一个崭新又令我心疼的模样。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主人公儿时对蚂蚁的兴趣,捉弄他们以来取乐。一个人独自玩着自己的小天地,有时还忘了时间。

  我想到了我可爱的家乡,儿时的我也如主人公一样,顽皮活泼,像对一切新事物充满好奇的婴儿,都想要去摸一摸,看一看,我时常和弟弟去门前堆起高高的小泥土山上玩,上面种满了蔬菜,我便带好小工具开始我的小天地,用车铃半壳当小锅,上面加点水,放点米,开始煮饭,火点燃了,发光的烁烁火花,便把我童真小小的心灵点燃了,开心的大笑起来,还不时的加火草,耐心的等待着,有时烟雾像顽皮的娃娃,挥索着我的双眼想探个究竟。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就是不肯掉下来,可随而来的'是一阵阵地笑声,嘴里还不自觉地喃喃自语道:“你这烟,竟敢欺负我,真可恶。”可是仍在期待着快点煮熟好吃呀!可是,每每都失败。可能是纯真的心像没有被污染的玻璃瓶,总是倔强的很,一定要成功不可。要是现在的大多数同我一样的花季年龄的人,肯定经不起雨打风吹,早早就放弃了,觉得没有什么意义了,呵呵!真有点可笑!

  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作者的家乡山坡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朵,像极了孩子的笑脸,可作者为什么说他活的太严肃了,这点我很不理解,这好不容易开一次的花朵,在荒野中,我的微笑可能是对一个卑小生命的欢迎和鼓励。就像青青芳草让我看到一生中那还未到来的美好前景。我何时不正是如此地想着?但当看到故乡美丽的风景,油油的黄菜花,涨红脸的西红柿,努力攀岩的蔷薇花……我笑了,发自由心对故土自然令人平静安详的环境所感动。现在我每天匆匆上学,放学,忙碌着,每天都像复读机,重复着,何时注意过,认真观察过这些最自然不过的事了。好像觉得他们存不存在无所谓,对我也没什么影响。每每这样想着,我的内心都感到很悲哀。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1

  黄沙梁,是这本书里出现频率最高的一个字眼,它是一个村庄的名字,这个在地球上占有一席之地,不知何经度,何纬度的一块土地,一个被人们忽视的小村庄。在作者刘亮程的笔下,这个小村庄活灵活现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里,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同样,在作者眼里,这是他一个人的村庄,他的每一次提笔,都是对村庄,对故乡虔诚的礼拜。这是一段鲜为人知的关于村庄的历史。

  这个村庄是个什么样子的,在作者笔下,通过朴实无华的描述,这座村庄浮出了水面。我都不知如何用一个词,或者一句话来概括这个村庄,我只能靠想象力,事实证明它不一定可靠。贫穷,落后,偏远,我暂时想到的只有这么多。早些时间,在哪里看到过一段形容饥饿的文字,很多人看过后都表示欣赏,觉得形容的很饥饿。文字己经通过遣词造句发挥了它的力量。让更多的人体会到了那种饥饿感。还有一篇文字说是作者在文中没有提到一个关于上帝的字眼,却让读者看完后觉得到处都是上帝,心里怀有深深的敬意。这也许就是文字的力量。回过头来,我们看看这个村庄,文中并没有提到饥饿,没有说因为饥饿出现恐慌,更没有说因为饥饿饿死过人。但当我们看完后,觉得这个村庄一直没解决温饱问题,大多时间处于饥饿状态。作者在一篇文字中用了拟人的手法,表达了这种生存压力,几只老鼠为了分几粒麦子,被一头牛的一泡尿冲进洞里淹死了。由动物类比到人,这是一个暗喻。更直接有效的传达给他人以生存艰难和危机。这个村庄离外面很远,到另一个村子要走一天一夜,去收割一次麦子也要走一天一夜,去拾个柴禾也要赶着牛车走一天一夜。由此我想到这个村庄处于荒野上,或者戈壁上,与外界联系几乎断裂,这个村庄的人自给自足,他们看不到外界一点点微弱的光亮,在与世隔绝的这样一个小村庄,安静的活着。

  什么样的地方才叫村庄,首先要有人,不管男人,女人,老人,小人,刘二,冯四等,有房子,不管是露雨的,土打的墙的房子,快要倒的房子。有人有房子还不够,光有房子和人的话,我只能想到两个地方,监狱和难民营。不过这两个地方似乎还有饭吃,而且不用劳作。有句话说的好,有牛有马的地方才叫村庄。是个村庄就得有个村庄的样子,狗啊,鸡啊,驴啊……一样也不能少。牛是拓荒牛,在人类开天辟地的事业中,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狗看家护院,鸡打鸣,驴拉车,村庄就该是这个样子的。站在田地里看到自家的烟囱往外冒烟,就知道吃饭时间到了,有事没事扛着一把铁锨在地里这铲铲,那里平几锨,手里闲不住,不停的忙活着,这就是地地道道的'村民。树木和路一样也不能少,一个向上不停的疯长,一个向四面八方不断延伸。一个关于成长,一个关于出路。村庄并不是孤立的,它在不停的运动,靠近城镇。作者的文字从偏远的村庄抵达城镇后,尽管停留在城市的边缘,但场景却变得辽阔起来。这个变化过程有点雨过天晴,或者说大雾散后的感觉,这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生活总是需要我们怀着希望,不是吗?

  很早以前,就听人说过,如果一个人能把桌子上放的一个杯子描述成一段文字,那这个人就不是文盲,如果能把一个杯子写到上千个字,那这个人就是个秀才了,如果能写到上万字,那么这个人肯定是个知识分子,受过高等教育,如果能写到几十万字,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人才了。在这里,刘亮程做到了,他成就了村庄,村庄成就了他,他通过长期的细微的观察,把一个微不足道,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村庄,写出了洋洋洒洒的几十万字。简而言之,他为一个村庄作了传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我们就不曾发现这些事物,对事物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刘亮程的落笔是众人始料不及的,他从来没有用过美丽啊,动人啊,伟大啊,这些个华丽的词藻和字眼,他用的都是些乡里乡亲的口语,简单,朴素,通俗。这些文字后面隐藏着一个人,他就是刘亮程,这让我再一次觉得人品和文品是多么的一致。很多人都书写过自己的村庄,但从来没有人能像刘亮程这样细微的描述,之前人们习惯于宏观上的描写,而忽略了构成村庄的各个部分,和其隐蔽地带。在刘亮程笔下村庄里的事都值得关注,小到墙缝隙里的两窝蚂蚁,一棵树上指向家方向的一截树干,太阳先照到哪里,后照进哪家,如此细致的书写,离不开个人的生存经验和长时间的细心观摩。

  在村庄的写作中,作者刘亮程极其的冷静和沉着,他用他独有的眼睛看着周围,书写的自然,平实,与村庄周围的环境做到了完全融入。比如写到父亲的死亡,很多人在对待死亡问题上会显得失去方寸,进而冲动,失去理性,在书写上则表现为泛滥,毫不节制,收不住因疼痛而颤动的笔。作为一个书写者,有必要学会克制与容忍。作者刘亮程的书写拿捏的很有尺度。他在文中是这样表达的,我看到父亲扛着一把锨和往常一样出去了,到了中午,母亲觉着不对,就喊起来,然后去找,找到了父亲插在河边上的那把锨。多少年来我总觉得父亲并没有走远,他就在村庄附近的某一块地里那一片密不透风的草莽中,无声地挥动着铁锹。他干的忘记了时间,忘记了家和儿女,也忘记了累……这样的句子没有刻意的的诉说逝去亲人的痛苦,更没有直接谈论死亡,而是从侧面烘托出一个场景,在人的大脑里冲击出一个具体的影像。留给我们的,却是心灵上的震憾。

  村庄会不会消失,事实上村庄确实在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这种变化促使村庄不像以前我们所熟悉的村庄,许许多多事物发生着变化,牛少了,没了,代替它的是铁牛,机械化。许多农具都挂在了墙上,生锈了,钝了,没有人再想起用它们。村庄边上多几个土包,多少年后又铲平了,种上庄稼。事实上村庄不会消失,它只是被异化了,我们怀念旧事物的时候,又挡不住历史的车轮,在一次一次回望中老了,最终倒在了历史的车轮下。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村庄是永恒的,即使变得面目全非,但在一代人的心里,村庄就是他们生活过的老样子。我们可以在心里还原一片净土。

  有人把刘亮程喻为乡村哲学家,开始时我一直不理解,不是很赞同这种说法,我觉得哲学是哲学家干的事,而散文家只要写好散文就是了,彼此不该混淆,应有所区分。在读了刘亮程的这本书后,我对这个说法有了新的认识。目前我正在读第二遍,借用别人的说辞,好书不是那些我在看的书,而是我还在看的书,在看第几遍的那些书。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2

  最先是从《今生今世的证据》这篇课文开始接触刘亮程。那篇文章极好,极平淡的文字极普通的事物延伸出极广阔的文思。会不会当一切曾经属于我和环绕在我身旁的所有物质都消散的时候,我的存在也就那样变成了不存在……我真的在世界上度过了属于我的一生么?全文通读罢,这样深刻的疑问在脑海中震荡。还记得,同寝好友在读了这篇文章后对我深深感慨“这篇文章写得真好。”

  那个时候对刘亮程文风的大致猜测是文风沉重,文章内容应当是多属哲思。然而《一个人的村庄》中的文章内容勉强可以将其归属于哲思,但是和文风沉重是完全没有一点干系。

  刘亮程的每一篇文章可以说是在调侃中衍生,每一篇文章在我看来都总有那么一点自嘲和嘲他。整本书就好像刘亮程在跟我说话,文字是那样直白生动,你甚至可以想象在那时他的表情。但只能说是他在跟我说话不是跟我对话。因为整本书的紧凑感和文章间那无以名状的联系都无法令我插一句话。

  文章所描写的事物你一点都不陌生,就在生活中随处可见。或许这样说还不妥,文章所描绘的事物极少应当是文章所描绘的事件那样普通,普通到我们每个人身边都发生过无数次。我们根本就不会去注意那样的事件,但是刘亮程却注意了何止是注意呢。全书由这样细小的事件组成由不得让人感慨他难不成是把所有的时候都花在这些琐碎上了么。我相信那所有的一切在刘亮程眼中绝不是琐碎,他将它们视作生活的最真并用心底最柔软的部分去感知。

  随着所读篇篇目的增多便发现一个极其明显的现象便是刘亮程对于自然万物的态度。虫子、驴、牛、村口的那棵老树……等等在他的文章中层出不穷。并且从文字中你丝毫不会觉得这是动物或者植物,你会觉得这些事物和刘亮程生活在一起他们有自己的思想和生活。不是就那样呆呆的伫立或是无力的过活只有几个月的生命。这本书给我的最大震撼就是刘亮程真正将天人合一,万物平等的思想彻底消融和实践。倘若只是将这种想法挂在嘴边是无法真正享受到如书中所描绘的那样世间万物皆如己出的和谐的。

  这还不是刘亮程最令人感到钦佩的,最令人钦佩的是他对于性这一敏感话题的认知。在他的笔下性这一话题出现的频率已经不能算少了,有时候再搭配上他那如口述般的文字你会觉得这简直就是他生活中极其普通且不可缺的部分。

  这是对人性认知的何等高深境界。他将其作为人的本性完全接纳了,不带一点偏见和偏激。将其视为人固有的本能,你无法回避你身上所存在的这种欲望那就接受你的身上存在这种东西。接受并且真正认知它,然后控制它。与他这种毫不掩饰的坦荡相比那些禁欲者是何等的小气和落后,连自己都无法接受的人又谈何去说教和感化他人。

  你无法想象一个人可以用那样独特的视角去解释生活中的一切。 最后一点,我无比要提。刘亮程的文字看似像是口述实则完全不然,把你读过的文章并且做出注释的地方再细细品读你会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匠心之深厚。

  最是生活见繁华,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黄沙梁——刘亮程。 当你感到内心有怨、有憎、有怒、有忧,且挥之不去时,不如坐下来读一读刘亮程的《一个人的村庄》。那素朴、深沉的文字,会让你渐渐平静。

  在许多人眼中,乡村是贫穷落后、脏乱不堪的,而刘亮程笔下的村庄,彰显着勃勃生机,洋溢着平和与闲适之美。

  “我”是一个平常的人,住在一个小村庄里,一辈子注定没有什么大事可做,只能闲逛。那不如拎一把铁锹吧,在村外的野地上转悠,看哪不顺眼就挖两锨。谁家玉米地的草长这么茂盛,钻进去胡乱地铲上一会儿。到了秋天,就会有一两株玉米,鹤立鸡群般耸立在一片平庸的玉米地中。“我”沾沾自喜,只因改变了两株玉米的长势。 有时候,“我”漫无目的地向前走,相中哪个村庄,就找个无人的院子住下来。在夕阳的余晖中,点一支烟,猜想自己弃下的房屋,有没有新的主人?那红砖下压着的钥匙,是否会被放回原处?

  “我”无事可做,整日闲逛,像一个永远在路上的流浪者。 “我”与虫共眠,对一朵花微笑,猜想驴和狗的心事,收拾好院落恭迎第一场雪,在寂静中体悟一个村庄的生长……“我”体察万物的情绪,视万物为朋友,与万物和谐相处,“我”是大自然的一分子,与大自然合二为一。

  书中很少写到人,偶有提及,也不过是旁观而已,使得这份从容与和谐,因为缺乏人的温暖,而透着孤独与荒凉。

  为什么没有人?为什么没有人与人之间的温情?

  “一条狗能活到老,真是件不容易的事。太厉害不行,太懦弱不行,不解人意、善解人意了均不行。总之,稍一马虎便会被人剥了皮、炖了肉。”

  “一条没有主人的狗,一条穷狗,会为一根干骨头走村串巷,挨家乞讨,备受人世冷暖,最后变得世故,低声下气,内心充满怨恨与感激。感激给过它半嘴馊馍的人,感激没有用土块追打过它的人,感激垃圾堆中有一点饭渣的那户人。感激到最后就没有了狗性,没有一丁点怨恨,有怨也再不吭声,不汪不吠。”

  做一条狗如此不易,那么做人呢?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天或几个月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

  “蜻蜓飞来飞去最终飞到夕阳里的一堵土墙上。人东奔西走,最后也奔波到暮年黄昏的一截残墙根处。” 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就隐藏在对风、雪、狗、虫、花、草的描述中。或许,在万事万物中,人是最令人失望的,人群是最令人恐惧的。

  是不是人群中的踩压、猜疑、冷漠和利用,已让人感受不到一丝温情?能够在大自然中享受孤独的欢愉,正是因为离开了人群?抑或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只有远离人群,才能悠然从容、自得其乐? 孤独,有时是无可奈何,但能够享受孤独的欢愉,人生就步入了豁然开朗之境。

  这本书写的是诗化的乡村生活。在如今这样一个工业和城市文明高度发达的时代里,作者依然固执地把乡村作为他灵魂和文笔的栖息之地。他怀着极大的热情,以史官的姿态记录下他的村庄和生活里琐细的点点滴滴。那样人间烟火的朴素温暖,被包裹在不事雕琢的平实语言里在读者面前流淌开来,不知不觉间已是沉浸其中而不自知。

  包括这本书在内,作者的所有作品都在构建着一个作为世外桃源的乡村。书中他竭力营建的黄沙梁村并非纯净无瑕的完美乐土,但是其纯朴自然的美却令人心惊。在那里人与其他生物有着奇特的、近乎平等的和谐,每个生命都有机会在阳光里自由地挥洒,即使它们之间照样要有旷日持久的争夺,有对这个贫瘠世界不满足的索求。作者笔下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略显原始的干净简单,他并不讳言村庄生活中的阴暗与欲望,然而他的文字却让人依然有能力怀抱对温暖的信仰。

  对于自然,作者的视角是谦卑的。他的文字仿佛就从中生长出来,还带着阳光和泥土的味道。但是在这些文字的平静下掩藏着不着痕迹的悲伤,或许它源自作者内省的态度和安静的孤独。以《一个人的村庄》为题,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孤独弥漫全书,然而正是这样的孤独,注定了这本书的深度。孤独时人们往往耽于思考,同时,进行思考的必要条件就是远离尘嚣的孤独。在如今这个城市化与工业化一往无前的时代,作者的乡村就是这滚滚洪流中的微小孤岛,守候着这种罕见的、空白而清醒的坚持。 书中的“我”,即全书的贯穿者和叙述者,一直以一个孤独者的形象出现,试图真正融入自然却从未成功。这也难怪,毕竟每个生命都有着属于自己的、不可理解不可抵达的悲喜。全书中“我”始终是一个闲散的游荡者、村落生活的旁观者,无为而又无奈,无畏而又无聊,淡看生活的无常。“我”并非通达智慧的哲人,只是时常思考的凡人。然而正是这样的一个凡人引领起了整本书中对生命、对村庄、对许多哲学本原的终极思考,作者的叙事角度令人玩味。 “我”与文中的叙述虽密不可分却始终存在着某种疏离感,这种疏离感就像“我”与自然界之间的疏离感,虽无限接近却始终无法抵达。体现在阅读过程中就是似乎站在云端之上看人间风雨变迁,虽痛可切肤但实际咫尺天涯,不能完全实现读者与文本的融合。这也许是作者旁观者的身份以及洁净而有节制的叙述风格所造成的,却也赋予了本书分外深厚的人文底蕴与思考空间,令读者阅读时感觉意犹未尽,掩卷后却又感怀良久、恍如隔世,其兴亡之感,令人一唱而三叹。

  关于村庄与传统生活方式的生存状况的作品近年来并不少见,同其他作者一样,本书作者所能够预想的村庄的未来是流散,是生与死永不停息的更替,是整体的遗忘与湮没,在这一点上他并没有盲目地乐观。可是他依然不遗余力地完成着对于黄沙梁这个在他笔下重建的村庄的架构,也许他的建构就是为了拆散,他的寻找就是为了告别。本书最后部分以“家园荒芜”为题,村落依稀,人事已非,草木背井离乡,故土荒凉。在农村的未来走向尚不可知的今天,作者的村庄不过是万木丛中一具远年风干的标本,通过它,我们看见了那些草长虫鸣的岁月,也听尽了他这曲既是呼唤又是告别的挽歌。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3

  本书的作者刘亮程,构造了一个村庄,或者说一个世界,他私有的,我们,永远只是旁观者,我们只能从中看到自己的村庄。故以下所写,不是作者的世界,而是我的世界。

  一、生命的字眼

  生命,一个永恒的话题,因为生命是一个深刻的东西,每个人的都不同,谈来谈去,没什么可以交给别人的,谈的都是自己。

  故每个人都是经历者,也是旁观者。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

  这是生命的孤独感。我们的生命不是莎翁笔下的戏剧——麦克白注定谋反,李尔王必将流放,不是一个设定好的剧本,我们一直面对着突如其来的独一无二的人和事,一个人在温暖的日子里迎面向阳,尽情释放生命的明媚;或一个人在阴冷的岁月中卷曲身子,默默隐藏灵魂的温热,。这些经历让生命无法倾诉,因为别人听不到也看不到,一个人独自走在生命中,别人听不到他的声音。

  “可是我,只是个种地的农民,没在天上飞过,没在高高的树枝上站过。我怎么会听懂鸟说的事呢?”

  这是隔阂,生命的隔阂,因为没有经历,所以不会懂得。这是一场一个人的战争,注定了单枪匹马,别人帮不了你,生命是独立的,所以你要一个人面对痛苦与快乐,所以才会有坚强与不屈,因为承受着整个生命的重量,他往往压得你喘不过气,但别人却感受不到它,因此独立是一种品质,一种走完生命必须的品质。

  生命的诞生注定了孤独与一个人面对,所谓的依靠并不存在。

  二、要做的事

  一个人,他做的事,决定了生命的状态与价值。

  人们生活在一块大陆上,却各有各的活计,生命中的事太繁重,够一个人忙一辈子,别想得太简单。

  “他们太小看这些活计了,总认为三下五下就能应付掉,事实上随便一件小事就能消磨掉人的一辈子。”

  生命如此艰难,一件事,要做好,是不简单,你要做的事,往往是全世界最重要,最困难的事,因为你要做好它。它是全生命的重量,他让生命沉入黄土,而非如尘埃一般浮在空气中,故而要做的事让人专一,只有专一一件事,才能从尘埃里挣脱出来,这件事,是生命赋予的使命,是一个人的一生,干完,干好,人就出来了。

  “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

  最大的事是你做完的事,简单的道理,践行的人却不多。

  脚踏实地,做自己该做的事。

  三、默数时间

  “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

  一切都在默数着时间。

  时间令所有的哲学家,科学家,文学家有爱有恨,它未知,神秘,诱人,但它真正的意义,怕也只是一个量度。

  多久,多少年,多长时间。

  时间不是永恒的,它消磨完一件事,自己也就不复存在,他伴随外物而生,又随外物而止,所以每一段时间都是唯一的,没了将不再出现,这唯一性让逝去的变成了最美丽的,或者说一切都是最美丽的,应为没有什么是相同的。所以时间的逝去让人恐惧,他消磨掉过去,侵蚀现在,威胁未来,何其可怕!一生转瞬即逝,偏偏还留有遗憾,死也不得安宁!

  时间创造了唯一,唯一创造了美丽,所以认真地和每一秒作伴,用心去相处。这倒也不算什么惜时——美丽的总不能轻易放过,要细细品味好的时光。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4

  “在活着的人眼中,一个村庄的一百年,也就是草木枯荣一百次,地耕翻一百次,庄稼收获一百次这样简单。”

  读过《一个人的村庄》,每每想起,仍是无尽的震撼与赞叹。

  震撼刘亮程能在那些我们熟视无睹的日常事物中发现动人心魄的美,赞叹他的敏锐的触觉,横溢的才华和奇特的想象力。在浮躁的现代社会,这样的文字让人沉静。

  随破晓而生的第一声清亮的鸡鸣刺破冰冷的黑暗,掀动被子的声音逐渐蔓延全村,缕缕不同色调的炊烟盘旋缠绵,已分不清谁是谁家的烟。牲畜们也纷纷睁眼出圈,夜寐时再闭上。村庄就是这样一步步走过千百个春华秋实的。

  仍保持着凛冬气息的.初春,地仍是枯草的焦黄色,可其中还是泛起了春日山河星星点点的淡绿色。草儿也只是略微探了个头,另一半还蜷在草籽中半睡半醒着。万物都不肯一下子全部涌现出来。不管早春的太阳多么热烈可人,它们依旧保持着应有的迟缓。因为不久后倒春寒可能会袭来,吞噬露头的芽儿,只有那些迟迟未发的种子得以幸存,足使大地再度泛起碧波。

  村庄的灵魂向来是迟缓而极具生机的,它们不急于出生,亦不急于死亡,仿佛云层疏密有致,透着阳光与风;亦如耄耋老人牵着蹒跚孩童的手,一步步迈向下一个丰硕年头。

  我一直认为刘亮程是从农村走出来,然后生活在北京或者哪个大城市中,书写着他对农村的记忆。可没有想到,他是个农民,生活在新疆某个靠近沙漠的小村庄。他说:“我的生活容下了一头驴,一条狗,一群杂花土鸡,几只咩咩叫的长胡子山羊,还有我漂亮可爱的妻子女儿。我们围起一个大院子、一个家。这个家里还会有更多生命来临:树上鸟、檐下燕子、冬夜悄然来访的野兔……我的生命肢解成这许许多多的动物。从每个动物身上我找到一点自己。我饲养它们以岁月,它们饲养我以骨肉。”

  他曾这样形容一个时代的现代化进程:“所有的人们都在朝一个叫未来的地方奔跑,跑在最前面的是繁华都市,紧随其后的是大小城镇,再后面是稀稀拉拉的村庄。”

  而在黄沙梁,村庄不跑,不闹。它们静静地伫立在原地,时代的新芽从枝头上冒出来,新鲜的,嫩绿的,根却深深扎进黄土地。

  于此,他仔细听着旷野上的虫鸣,凝视风中摇曳的花朵,用心聆听土地的故事。在他眼中,拉车干活的驴是历经沧桑的智者,沉默奔走的狗心里藏了他人不懂的秘密。

  他写道:“我只是耐心地守候过一只小虫子的临终时光。再永无停息的生命喧哗中,我看到因死了一只小虫子而寂寞的土地。”

  我逐渐明白,黄沙梁的土地是扎实的,生长的榆树,倔强的驴子影响着他,最终构成了他本身。可以说,刘亮程的身心是归属于这片土地的。他是土地的孩子。不仅是因他善于发现生活的美,更是他将自己与这片土地亲密的关系、真挚的对话以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正是他这种如黄土般质朴而深刻的语言震撼着我。

  他生于斯土,钟于斯土。

  而我们只顾急速向前奔跑,终迷失了自我,失了初心。为何不能停下来,努力将根扎进土壤?钟于斯土不仅仅是对乡土的坚守热爱,更是对朴实品质的坚守与自我初心的追寻。

  一个人的村庄,炊烟袅袅,却无人烟。

  一个人的村庄,溪流汩汩,无杂念扰。

  一个人的村庄,旷野寂寥,心却不空。

  或许自己打水,自己种瓜得豆,自己度过闲暇时光。但眼中饱含世界万物,可仰观宇宙尽抒胸怀,心中满载世事纷纷攘攘。

  纵然是一个人的村庄,我亦钟于斯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15

  有人这样评价刘亮程:“乡土气的,朴素到平凡,朴素到不平凡”他笔下的黄沙梁不过寸土之地,却别有一番宁静祥和,这一切只因平凡的“存在”。一只狗、一匹驴、一匹马……丰沛的灵魂勾勒的是不一样的世界,在黄沙弥漫的大漠中用被岁月打磨至嘶哑的声音诉说一个又一个故事。

  “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早晨,时候到了人会自己醒来。”我非常喜欢书中的这句话。时间是残酷且公正的,他不会偏袒任何人,总有一天,所有记忆会像沙子一样被风刮得无影无踪,我们会进入漫长的沉睡。书中的刘二说,“我做的最成功的一件事,是没让自己从这片天空下消失。”沐浴在清晨的曙光和袅袅炊烟中怎舍得消失呢?卡尔维诺说,“死亡,是你加上这个世界,再减去你。”这个村庄乃至整个世间每个灵魂都要面临死亡,风会带走一切。这个村庄里的所有包括一棵树、树上的年轮都有人的痕迹,人的存在使它悄悄改变。不可否认这是一个西北落后的村庄,但那里却那么温馨、美丽,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么一个村庄吧。书中有一句话“其实人的一生也像一株庄稼,熟透了也就死了。一代又一代人熟透在时间里,浩浩荡荡,无边无际。谁是最后的收获者呢?谁目睹了生命的大荒芜——这个孤独的收获者,在时间深处的无边金黄中,农夫一样,挥舞着镰刀。”虽然大部分人总是无所收获,但我觉得存在就已经是生命的意义了,只有存在,才能坚守心中的净土,才能改变。

  人生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无论是坎坷还是顺利,只要存在都有它的'价值与意义。现在世界总是那么的浮躁,其实只要有一双善于观察的眼睛,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发现人生道路上的意义,就能活得圆满。虽然可能并不是那么轰轰烈烈,但蜉蝣有蜉蝣的快乐。正像书中所说的“我老的时候,我会说:我是在时光中老的。”追求大半生,蓦然回首,才发现走过的路都是生命的意义。黄沙梁,是刘亮程的小天地,在那里一切充斥着鲜活的思想与生命,让我明白了存在就是生命的意义。希望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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