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荐】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
“你还以为走路是世上是最简单的事情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
60岁,87天,627英里!一个叫哈罗德弗莱的花甲老头儿徒步穿越了整个英格兰,只为拯救一个多年未见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无关信仰,只为承诺。
哈罗德这一生仿佛都在等待做这件事。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其中不仅仅是地理空间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时候他被母亲抛弃,中年又遭遇失去儿子的痛苦,饱尝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时还仅仅是个酒厂的销售代表,无人送别……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败、凄凉的。这场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圣之路,哈罗德用几近“疯狂”的演绎完成了心中的救赎。
当他在路上时,他与他的妻子疏离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复苏,故事背后的真相也被一点点揭开。也许只有让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甜蜜还带着青涩的怀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遗憾的羁绊,还有那些快乐而又唯美的曾经……那些一点一滴存在,在黑夜与孤独中无处躲避。
在哈罗德蹒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伟大,在蕾秋安静又细腻的文字里慢慢舒展开来,一点一点地撞击着灵魂深处的东西,那些蛰伏已久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以为是最简单的事情,开始之后原来是困难重重。以为是困难重重,到最后是轻而易举;以为可以在时间的冲刷下忘却,却发现无法逃避。以为痛苦再也不能够解脱,坚冰却已在不经意间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结尾,当奎妮那张畸形得只剩下半边的眼睛流下眼泪的那一刻,当哈罗德和莫琳两只手再次牵起时的那一刻,我仿佛察觉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种绝症,至死方休。仿佛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时光的尽头,才能看清先前所发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谓的命运捕获之前,我们还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与其一直纠结着,不如趁着现在,跟随着哈罗德的脚步,在笑泪交织之中,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像这样走下去!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2
“过去那二十年就这样被抽丝剥茧、原形毕露,他再也无法躲到那些平淡无奇或陈腔滥调背后,与这片土地上一切细节一样,所有伪装都不复存在了。没有谁可以想象这样的孤单。”有时候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从哪里出发。激情注定无法长久,玫瑰色的光环一旦隐去,生活开始归于平淡,我们几乎都渴望对方的拯救。但往事如烟,心怀的热切,在现实中慢慢冷却。
我们以为是生活辜负了我们,其实是我们错过了生活。小说中“一路上我记起了很多东西。很多我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忘了的回忆。有些回忆很不容易,但大部分都很美。我很害怕,我怕有一天,或许很快,我就会又把它们弄丢,这一次永远都找不回来了。”
六十岁的哈罗德菲莱,默默无闻地在酿酒厂干销售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朋友。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情感疏离,生活平静过了一日又一日。但这种日子的打破是因为二十多年未见的老友珍妮的一封来信。珍妮因患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情绪复杂喷薄而出,写了封简短的回信。寄信途中,他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后来因为一句话他决心横跨英格兰,就这样走着去见珍妮,哈罗德心中有这么一个信念:只要他坚持走下去,珍妮就会活下来!
一个人的朝圣,这是一次心灵救赎之旅。在漫长而艰难的旅途中,哈罗德回忆起人生中的很多失意,包括酒鬼无能的父亲,离家出走的母亲,疏离他的儿子戴维,被他辜负的妻子莫林,二十年前不辞而别的好友珍妮……哈罗德曾经对幸福的希冀,曾想要努力成为一个好丈夫、好父亲,然而因为他童年的经历无法让他给出“爱的表达”,和妻子儿子疏离错过。
面对痛苦,才会超越。伤口只有重新剖开,才能有愈合的可能。“他可以原谅自己的父母不想要自己,不教他怎么去爱,甚至不教他怎么表达爱,他可以原谅他的父母,还有他们父母的父母。他只想把自己的孩子要回来。”比命运更惨的是屈服和逃避,麻木自我只会带来恶性循环的毁灭。只有踏上回归心灵的朝圣之路,我们才能实现自我的救赎。
“为了坚持到底,他一定要诚实坦然地面对最初推动自己迈出步子的感觉。别人选择的方法不同并没有关系,这是无法避免的。”“我们用尽全身的力量和意志往前走,心里清楚自己是永远不可能到达的,然而就算永远也无法到达,我们仍然选择往前走,这就是生命。”只有上了路,才回的了家。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3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题记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4
“心灵不在它生活的地方,而在它所爱的地方。” 读英国作家蕾秋·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不禁想起了这句话。想了想,这句话又太过纠结。试着问自己,如果没有爱呢?忘记曾经爱过呢?又想了想,接着问自己,你想要的生活是什么?你在生活中,还是生活的旁观者?于是就进入了哲学的冥想,答案万千,问题万千。
哈罗德·弗莱令人羡慕,在夕阳西下的生命里,他终于把人生的角色抛弃活了一回自己。而故事之外的我,还在寻找人生的角色里,哪个是真实的自己。
生活很多时候像一架老水车,吱呀、吱呀的随流翻转。人们生活在惯性下,朝九晚五的忙碌着。就算旅游,也很难松弛下来,扶老携幼,牵妻领夫一路狂奔。所有的历经,痛苦或者欢乐,都被当成生活天然的,理所应当的答案,顺着生逆着活。哈罗德·弗莱如果再年轻20岁呢?他会如此不顾一切的“走”出生活,去活一回自己吗?
读老头儿年轻时候的经历,读着读着不禁会心一笑。仿佛一个自己从书中走出来,给你着重演绎曾经自己的乏味。可生活呢就是这样,谁不乏味呢?或许电影的节奏才是理想的生活。可那样活着,心脏可能就会受不了,时间长了会心律不齐。乏味是不是生活的常态?乏味的幸福?还是幸福的乏味?
揪着心跟着老头儿的步伐往前走,一个一个的邮箱,生怕那封乏味的信就这样被投递出去。当老头儿上路,又想起路边蜷缩的老年无家可归者,直到老头儿终于不站在别人的视觉看自己,才释然得轻松下来。虽然老头破茧的有点晚,可破了。多少人一辈子作茧自缚的活着,临死也没明白生活究竟是为了什么。
为了爱,一定是为了爱。当生活中爱变少了,其实心中的那份爱正浓。在远方,在心的海里,在乏味生活的渴望里,只要有爱,岁月积淀生活发酵就会浓烈起来。而这浓烈有人共享了,有人把心扒拉扒拉,腾块地接着发酵。
生活就是一场朝圣。佛云:放下既是得。可很多时候,我们不嗔不喜不怨不悲的活着是源于麻木,源于活着的惯性。哪怕大声的歌一回,窜上墙头看看院子外面的风景,都会踌躇半天,然后在左顾右盼中坐回到椅子上想象。你的渴望呢?理想呢?心中忽然唱响了一首歌:佛光穿过无边的苍凉/有一个声音幸福安详/清晨我挥动白云的翅膀/夜晚我匍匐在你的天堂/生灵顺从雅鲁藏布江流淌/时光在布达拉宫越拉越长……
你、还有我要去哪里?那就上路吧。跟着哈罗德老头儿的步伐。我要去西藏,我要去西藏……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5
我知道我现在的角色,也不敢再去奢求什么,所以我保持沉默,什么话都不说,徘徊是一种折磨,不如一笑而过,如果一个人哭了,两个人都会快乐,我宁愿换来三个人解脱,相信在你的世界,我只是个过客,从来没有占据太多,也愿换来三个人好过。何流的单曲《也很值得》。
这首歌对奎妮的形容太贴切,她对哈罗德的爱不像张爱玲一样卑微到尘埃里,没有大张旗鼓的主权宣誓,没有非他不可非他不嫁的张扬。始终用第三人称的笔调,来拥抱一段爱而不得的感情和一个爱而不能的人。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却从来不介入。自始至终为他做很多事儿,在他面前只字未提,默默的看着她难过,虽然喜怒哀乐都不为“我”。
奎妮是自责的,其实戴维的自杀与她无关。一个任性自私的人随意对个人生杀权的行驶,让那些为之牵连的人足以难过自责一辈子。奎妮的离开,他们不再联系。事物不总是以消失的方式结束,也不是总以突然出现的方式开始。你以为会有一个时间说再见,但人们往往在你回过神来已经消失。时间的残酷在于只要你稍一犹豫,分分钟帮你决定结局。奎妮对哈罗德的爱,莫过于离开后,把一切活成哈罗德的`样子。
我跟奎妮一样却又不一样,我跟有对象的男生关系都比较好。我个人原因吧!觉得跟有女朋友的男生比较容易相处,这样即可以验证有纯洁的友谊,又不会有来自外界各种流言蜚语。我能处理好跟有对象的异性的关系,和跟他对象的关系。大哥的女朋友从贵阳来,我跟大哥一起去找的房子,一起吃饭,走之前还去送。家门姐姐,跟他各种打闹,开玩笑。虽然我没见过他对象,但是应该不影响。家门姐姐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照顾,帮助。我们之间是可以不用谢谢这个词的。方队,他女朋友我认识只是不太熟,跟他却有很多接触,去山东看他,帮他募捐等等。我状态不好,遇到坎儿了他拉我一把。不是患难之交,这些年打下的革命友谊却点点可数。
室友说三角关系中,不分先来后到,不被爱的那个人才是小三。我肯定也赞同但不会这么做,开始的初衷并非如此,本意也与之相去甚远。哪些关系我能妥善处理,不会因为一些无关痛痒的原因,放弃一段本可持续一生的友谊。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6
用十几个小时不长的时间静读《一个人的朝圣》,内心随着主人公的朝圣旅途跌宕起伏,百味杂陈。这是一个人朝圣之路,确是无数人的自我救赎之路。哈罗德,奎妮,莫琳……当然还有每一个有幸追随主人公上路的你我。作为故事的亲历者和见证者,我们一同经历了一次生命过往的反思和灵魂的救赎,获得生命承续的全新力量。
一封老友生命最后的来信。一次表达爱意的孤独旅行。一场关涉信仰的生命朝圣。所有的一切,让一个心灵幽禁的老头,获得了一次灵魂解锁的机会。旅途中,他释放痛苦,反思过往,接纳自己。对于曾经的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以及由此而生的种种痛楚有了更为清晰的认知。在几近碎裂的夫妻关系之中,他读出了爱的真意,找到了解决的办法,完成了爱情与亲情的检视与修复。他敢于正视非正常的父子关系带给逝儿的伤害,并愿意承担这样一份失职的责任。他接纳过往全部的不幸,向曾经给予妻儿友好的伤害忏悔、致歉,与他人和自己和解,并愿意用肉体的痛楚来赎罪,最终他也获得了渴望拥有的谅解,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哈罗德,是个了不起的老头。
奎妮,一个拥有复杂人格的女性,太多的毁誉投向了她。她是哈罗德朝圣的缘起。她的内涵却是如此的丰盈。她善良、坚强、浪漫、敏感、多情。在遭受爱情背叛,失去腹中珍宝的不幸日子里遇到了有妇之夫哈罗德,被他的善良、有趣所吸引,进而爱得一发不可收拾。但是,感性的她在面对这样一份特殊的爱,表现出了难能可贵的节制与理性。她将所有的爱埋藏心底,安享与哈罗德相与的时光,又保持着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然而,哈罗德身患抑郁症的儿子戴维的闯入打破了她苦心维持的宁静。戴维不合时宜的自杀,又让她背负了无尽的自责。她选择了逃离,在一个滨海的小木屋里继续咀嚼着痛苦守望着无望之爱,长达二十余年。直到身患癌症,生命垂危,她在临终关怀修道院里等待生命熄灭之时,才向哈罗德写信道别。正是这样一封信,引发了一场震撼人心的朝圣之旅。在哈罗德义无反顾的朝圣之时,奎妮也在用自己笔和记忆,借由幻想天使玛丽。安贡努修女的帮助,开始了心灵深处的自述,完成属于自己的灵魂救赎。
最终,幸运的哈罗德和奎妮完成久别重逢;也与自己的妻子莫琳在多年的冷漠之后彼此接纳,重拾爱的暖意。奎妮在哈罗德的目送中安详地走了。一切是那么的平静与美好。然而,在朝圣之路上的种种却让我们的思绪难获平静。尘归尘,土归土。生活继续,成长继续。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7
从学校毕业以后就很少再读除专业书籍以外的书籍了,尤其是在这个电子书盛行的时代,拿起纸质书本来阅读的次数真是少之又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位朋友,跟他聊天时他提到他平时很爱看书,而且看的都是纸质版的书,他说书本能使他浮躁的心静下来,能让他沉下心来思考,随后他便把他最近在看的《一个人的朝圣》推荐给了我。
《一个人的朝圣》是英国作家雷秋·乔伊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书本的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他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在他退休后的某天清晨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过程中,他却越走越远,最后步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地区去看望病榻上喘息将死的老友,他坚信只要他走在去看望老友的路上,老友就有康复的希望。
好友的癌症给了哈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事一样仅仅是回一封信,但当他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时,他仿佛看到了人生一个又一个方向标,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就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充满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我们不正也如书中的哈德一样过着平淡无奇,不好不坏的生活吗?高额的房价,高强度的工作,快节奏的生活,让成年人觉得活的越来越艰辛,也总会在生活的压力下不断妥协,生活的艰辛让我们对梦想追求的脚步也不断的在退缩。星辰大海需要门票,诗和远方路费很贵,可诗和远方是我们的精神支撑啊,如若诗和远方的追求都没有了,那人生又有何意义?愿不管在哪个年龄段我们都有书中哈德那样说走就走的勇气,更要努力去奋斗有说走就走的能力,让人生不留遗憾。愿我们出走半生,归来仍是少年,遍历山河,仍觉人间值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8
英国BBC资深作家蕾秋·乔伊斯的作品。故事从哈罗德收到二十年前的朋友奎妮的一封信开始,那信是从一个临终关怀疗养院寄来的。奎妮向他写信告别,哈罗德既高兴又吃惊,赶紧给她写回信,然后去寄信。在寄信的途中遇到了加油站的女孩,因为那女孩的一句话,改变了他想法,哈罗德决定亲自步行去贝里克郡看望奎妮。那女孩说“你一定要有信念,你一定要相信那个人能好起来,人的大脑里有太多的东西我们不明白,但是,你想想,如果有信念,你就一定能把事情做成。”他给奎妮打电话,告诉她:他会走路过来看她,让她一定要等他。后来哈罗德从英国的最西南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八十七天,627英里,只凭着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一路上哈罗德遇到了很多困难,很少走路的他,脚磨出了无数水泡,腿痛的不能动弹,坏天气,挨饿淋雨,甚至累的倒下来。但是他凭着“只要一直向前,就一定能抵达的”这种信念,坚持走了下去。一路上遇到了一些人:巴斯那个穿着裙子、眼睛被人打肿了的男人,给他吃的又让他在折椅上休息的,没有孩子的女人,盯着奎妮的信看的肿瘤医生,钟爱奥斯汀、对着空气说话的女人,满手疤痕的自行车手母亲,坐火车去看运动鞋男孩的银发绅士,等着永远也不会回来的男朋友的玛蒂娜,从没有离开过南布伦特的女侍应,还有维尔夫、凯特等等,这些孜孜不倦寻找幸福的人,给了他勇气。而奎妮,一个二十年前替他背黑锅、帮助过他,这个哈罗德愧对的朋友,他连一句感谢的话也没有机会说,这也许就是他最后能为她做的事。哈罗德的朋友奎妮,也终于是在等到了他的看望之后安静的离开。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也是他穿越时光的一场内心之旅,哈罗德从小没有到得到父母的关爱,被父母抛弃。而他自己的婚姻也被弄得一团糟,因为不懂得付出爱,对儿子抑郁自杀死亡的无能为力,被妻子怨恨,两人在同一个屋檐下形同陌路的生活了二十年。经过这趟徒步朝圣的旅程,他终于敞开自己伤痕累累的心,和妻子一起正视悲伤的过往,敞开心扉,让生命重新发光。
一本好书总是让人久久回味,故事的情节非常精彩、引人入胜,构思巧妙语言描写一环紧扣着一环,确实让人想要一口气读完的感觉。书中我最记忆深刻的一段话:“还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呢?只不过是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但愿我们都有勇气走自己的路,勇往直前,坚持到底!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9
一个人的朝圣给我印象深刻,没想到还有第二部。蛮好。
作者用奎妮的视角来写这本书,开始我以为不好看,中间也想过弃文。但是联想看第一本的感受,我坚持看完了。而看完后回头去思考的时候,才发觉这本书的美好所在。
奎妮爱的真的卑微呀。哈罗德不是多么厉害的人物,只是啤酒厂一个普通员工。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对他说出她的爱。然而他的儿子戴维和老婆一眼就洞察了她的秘密。
戴维的死,其实是必然的悲剧。奎妮做出了努力,去帮助过他。然而戴维依旧因为抑郁,最后自杀在家里的花园里。
奎妮为了帮哈罗德保住工作辞职。最后在海边悬崖峭壁上定居,并且精心创作了一个美丽的花园。花园里种着花朵,还有象征哈罗德和戴维等人的木头人。有石头贝壳做的院墙,有海藻贝壳做的装饰等等。
奎妮得了癌症,用最后生命有限的时间给哈罗德写信,对于一个连进食都困难的人来说这种近乎自虐的写信就像一种生命的燃烧。她娓娓道来那些哈罗德不知道的关于戴维的事情,她祈求着实际上不存在也不需要的原谅。
这种卑微的爱,让人动容。
在垂垂老矣之时,在每一天几乎都有身边的病人离开之时,她勇敢的坚定的活着等待着。这大概也是一种朝圣吧。
不知道为什么,看这本书,我没有掉眼泪。不是因为这本书不感人,也许是因为这本书里的人物太坚强。坚强到让人心疼却不悲伤。
奎妮的爱是卑微的,但是也是伟大的。其伟大在于,她仅仅是爱着,没有任何索取,不求任何回报。而戴维,那个聪明的孩子,一直在索取却没有付出。对立的极端,反差的残酷。
奎妮的离开是必然的。因为她注定是不属于这样一个平凡的哈罗德。可以说哈罗德配不上这样的奎妮。她是一个悲惨的女人,经历了感情的失败,然而她勇敢的去爱,哪怕这份爱只属于她自己。
对于奎妮的爱,开始我是不屑一顾的。默默单恋一个普通的已婚老男人哈罗德,好像挺没出息的。看完整本书后,我才觉得奎妮的爱让人敬佩。因为卑微到尘埃里的爱,被她小心翼翼的藏着,这份守口如瓶就让人心生敬佩。最后的奎妮终于活着等到了哈罗德,了不起。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0
这本小说出自剧作家之手,但是它却并不注重戏剧张力,故事简单人物平凡,打动人心的是字里行间的安静和细腻,就像春天的第一场雨,秋天将落未落的叶,就像该书的宣传语:“有关自我发现、爱的回归、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万物之美”。哈罗德只是一个普通人,他的错误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可能会犯的错。
在路的彼端,在时光的尽头,在人生的末尾,拂去岁月的蒙尘,那一点一滴的遗憾,正是普通人的渺小与孤独牵引我内心的温柔。这世上有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日子久了,生活显得暗淡无光,然而每个人的生活又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每个人都在追寻自己的圣地。
哈罗德的行为后来引起了公众的关注,很多人参与了进来,然而没有人知道哈罗德走路去看奎妮的原因。是爱情故事,或是奇迹,是善举,甚至是勇气?都只是凭空猜测,哈罗德了然于心的事实和他人自以为了解的情况大相径庭。哈罗德的妻子莫琳,她起初很愤恨,事实上因为儿子戴维的死亡,她已经恨了哈罗德很多年,而随着哈罗德的突然离去,莫琳痛苦、迷惘、挣扎,她第一次试着站在哈罗德的角度看问题,小说最后一段:“两个身影就这样拉着对方的手,站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莫琳仍然不明白哈罗德这一趟徒步旅行的原因。但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这并不妨碍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
“在最内在的精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爱并不能消除这种孤独,但正因为由己及人地领悟到了这种孤独,我们内心才会对别人充满最真挚的爱。”“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会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确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实并不孤独。”这两句话同样出自周国平散文。不同国家的作者,不同体裁的文章,不同文化的背景,却不约而同地给读者传达了同样的理念。这就是文学跨越时空、跨越国界、跨越民族的普世价值。我们都是靠自己孤独的朝圣加入人类的精神传统,而我们其实不孤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1
一个人,神圣而孤独。当一个人有了目标而为之去奋斗时,他不仅仅是一段人生的经历,更是对灵魂的一种洗礼!初次听说这本书时,是在网上的一个推荐上看到的,出于对题目的好奇,我买下了这本书,打开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这真是一本可以伴人到天明的一本书,主人公是哈罗德·弗莱,一个在酿酒厂打工了四十年的六十岁老人!即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一天他收到了身患癌症的老友奎妮的信,在震惊和悲痛的情况下,他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过程中,越走越远,最后横跨了整个英格兰!他只有一个信念,他只要走着,朋友就不会死!
合上这本书,我的脑海中近乎是对那个信仰的感慨,就像书中所说,生活离平淡无奇有多遥远,又可以在多短的一瞬间不复从前。哈罗德的人生几乎完全是平淡的,和妻子不好不坏的相处,过着不好不坏的日子,可就是这样的生活,使他竟然在一瞬间做出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一个充满绝对勇气的决定!这个决定甚至看起来很可笑,人往往就是这样,一旦有人做你没有做过的事情,你便急忙的否认其价值和意义!哈罗德的这条路,不单单只是走在路上,还有对过去的人生的一种反思和寻找,沿途也收获了爱与责任!在一步接一步的行走中,日子就这样过去,也就是在这一步一步的行走中,有了自己的坚持和信仰!悲伤最好的状态不是凝固,而是融化!好友的癌症给了哈罗德巨大的冲击,他本可以按照平常该做的一样仅仅只是回一封回信,但是在人生的方向指引下,他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那仿佛就是一个又一个的方向标,让他看到了,平凡的人也可以做不平凡的事!有些毫无道理的事情,趁着人生还正好,真是应该好好冒险一把,否则人生又有什么盼头呢!这本书中,我还看到了那些失散多年的友谊!
书中的哈罗德也叹息到他躲避了这段友情这么多年,现实中,我们有太多的时间用来分别,却有很少的时间用来重逢,面对那一份份的友情,有时候不是时间的问题,而是我们自己让这份感情从指缝中溜走!生命从不因为中断而逗留,我们往往只停留在表面的言语交流!而言语之下往往是不可逾越的!人是一定要有信念的,他就像光一样射入了生命中,纵然前方山高路远,纵然已然物是人非,怀揣着那一份信念,便必定活成一支队伍一般!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2
因磨难而紧闭的心扉,盛装日益干枯的灵魂,无助间,期盼甘润之露,等待叩响之声。浑噩于冥冥,终消殒,而殆尽,是未知寂寞的归宿;及其缄默于黯淡,却渐渐体察心路孤独,寻得明澈之钥,一方天地已被自己叩开。陷于人生泥沼,岁月蹉跎,挣扎消弭,一个由六旬躯壳包裹的灵魂。无神双目收到贝里克友人的来信,承载尘封记忆,奎妮开启了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追随朦胧本心指引,恍然间已徒步踏上回忆之行,心路之旅,空留妻子莫琳不知所措。细薄的帆布鞋,重复将一脚简单移至另一脚前,千篇一律却愈发沉重,六百二十七里,心潮却是汹涌澎湃。心灵的留声机,重述童年,唤起母亲离别时的惘然若失;记忆的幻灯片,记录儿子的自杀,涌上泣不成声,触及妻子的绝望,懊悔无及。曾责怪自己,但一味等待救赎,实永驻麻木。终于寄望奎妮,却又在朝圣路上,了然孤独,重获新生。
“要真正地注视,必须一个人走路。”龙应台热爱与风景间的单独私会,深谙素淡间才可微笑审视,孤独中才能蕴藉隽永。哈罗德一个人的朝圣所泛起阵阵涟漪,仅在寂寥静谧中,无所流连时分,才能让心灵震撼激荡,至此叩开心扉。始觉,心路必定属于孤独,孤独沉淀自我救赎。“郁孤台上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劳碌无为的煎熬,歧路悔恨的折磨,于无常人生俯拾皆是。前者消磨毅力,后者吞噬希望,心灵若是不堪重负,便任由黑暗蔓延,行尸走肉亦或堕落深渊,埋怨生憎恨,而疯狂报复无所不至,带来生命厄运般终焉。实在无人料及病床上奎妮已相貌非人,奄奄一息。读来下一塞,满是沉痛,不安。深感结局于哈罗德,于这位悔恨万分而虔诚的朝圣者,实在不公。然而哈罗德会感动于熹微晨光已然将奎妮呈现面前,感动于紧握奎妮病态般瘦弱的小手,而曲折与悔恨曾被麻木囚禁,经八十七天的肆虐,竟释然。再度抬头,与莫琳相执手,笑容弥漫。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仅有独自跋涉,才能在缄默中排却喧嚣,重新发掘生命中点滴情愫。有的路,只能一个人走。于此路彼端,步入时光尽头、人生末尾,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则又是一番感动。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3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是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销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闷。
一天,他接到了远方自称得了癌症的朋友的来信。这一消息如惊雷入耳,随后,他告诉朋友:等我,我走过来……。他坚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横跨英格兰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谈的他、退休后活的了无生机的他路上遇到了美丽的风景,他惋惜以前为何从未用心领略;后与所遇陌生人交谈,紧张惊喜之余他渐渐的开朗,他们友好的鼓励使他远行的信念也越加坚定。尽管每次他电话给妻子时,得到都是反对(他徒步穿越英格兰),而这无疑也是他不愿回头的原因。
孤单的路上,抛弃了束缚他脚步的房屋与妻子,哈罗德让往事徐徐展开:与痛苦的原生态家庭、中年丧子的悲痛与自责及从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关的一切细节琐事历历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袭来。期间穿插着现实人际交往的温暖:善良友好的人会收留他过夜、与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众多两段人生有了温暖的交集与感动。哈罗德对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过往渐渐感悟、释怀……。
而与哈罗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在丈夫离开后抓狂、失落……,在无助的思念与挣扎中她翻索照片、儿子与丈夫的衣物回忆温暖、却又找到了自己无理抱怨的自私与证据、理解了丈夫……。她冲破了虚伪的自己:斗胆告诉邻居丈夫出走的事实,她驾车追赶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励他独自前行……。
哈罗德最终到达终点,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几年未见过面却让他无法忘怀的朋友。
再见妻子,二人终于都从生活的痛苦中脱胎换骨,一个过去会感觉索然无味的笑话让二人久久开怀……。那是他们找回了宽恕与爱的力量。
我不想说小说有多好,但与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让人感觉哈罗德犹如平庸的自己:某天发愿要做件始终想做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独的朝圣。持久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从来就无法让人得到满足。也许一段独处的时光最终能让我们与一切做出阶段性和解。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4
今天出差,一个人坐在火车上,带着乔伊斯的《一个人的朝圣》,想体会一下作者心中的朝圣究竟是什么样子。翻了几章我才明白,原来作者所说的“朝圣”是一件与宗教仪式没有关系的,追求内心充盈的一次跋涉,一次坚持,一次追寻。有时候觉得在火车上很适合看书,火车是比较快速的交通工具,而读书又是需要慢下心来做的事情。这一快一慢,结合的恰到好处。在火车上沉浸于书中,一不小心就穿越了宋唐,穿越了古今,有时候一抬头,窗外的景色已经跨越了几百公里。在书中穿越了时间,在车上跨越了空间,在时空的交错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让人怦然心动。
很多人看到“朝圣”这个词,大概都会与宗教产生联系。第一次看到这个词的时候,我眼前浮现的就是藏民们对布达拉宫的朝拜,虔诚、膜拜,纯粹、专注。但是现在才明白,有时候一个人的朝圣是可以与任何宗教仪式无关的。就算一个人的心中没有宗教的约束,没有教条的束缚,但他只要为自己的内心坚持着,那也算是一种朝圣。
坚守自己的初心,坚持自己的梦想,其实都是一种朝圣。我们朝拜的不是某一种宗教信仰,朝拜的不是虚无缥缈的神佛,我们朝拜的是自己的内心,是自己对自己的尊重和敬仰。我想,那些有真正宗教信仰的人,也不过是借朝拜神佛来朝拜自己的内心。
年少的时候,我们无所畏惧,不知道天高地厚,也从来没有坚持着做完一件事情,没有受过苦难,没有经历过绝望,因此心中便少了一重敬畏感。不知道敬畏崇高,不知道敬畏生命,因此自然也就不会屈从,不知道应该朝拜什么。一个人之所以会迷茫,其实是他找不到自己生存的意义,找不到生命的价值,以至于无法通过朝拜自己,获得内心的妥帖。朝拜自己,其实就是通过艰难的跋涉,痛苦的坚持,不懈的追寻,沿着初心,去寻找让自己的内心得到慰藉的方式。这种朝拜没有固定的仪式,没有别人的引导,因此也就显得比宗教上的朝拜更加艰难。
在一个人的朝圣中,没有同行者,没有经验之谈,我们只是在自己初心的指引下,向着远方,向着远方,去寻找自己的内心,去寻找自己的目标。这条路,我们只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孤单。出发不易,孤独的坚持更不易。这么些年来,我越来越觉得,我的文字之路也算是我自己的朝圣之路,在这条路上,读的越多,写的越多,越觉得自己对于文字愈加虔诚,对于自己的内心越来越虔诚。诚于心者,方能诚于文字。
一个人的朝圣读后感15
这本书在我的kindle里躺了好久,是当时找书籍的时候批量下载下来的,说实话看这个名字第一感觉就是朝圣的话那一定是和宗教信仰有关系了,因此一直都没有兴趣读,直到我最近书荒读完这本书才发现,这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并且和宗教信仰并无关系。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哈罗德的六十岁退休老人,他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也没有开。他跟妻子莫琳住在英格兰西南部的乡间,生活平静,但是因为儿子的早逝导致夫妻俩感情疏离,生活就这样日复一日平淡且乏味,直到一天早晨,他收到了一封信,是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身患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由于舍不得寄出回信,他经过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历时87天,路程627英里,只为一个信念:只要他在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没带手机和任何徒步装备,没做任何事先准备,就这么笃定地开始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读到每一次他遇到困难,体力不支,遇到那些劝他放弃的人的时候,我的心都会随之紧张,怕他下一秒就放弃,但是担心是多余的,他一路向北,孑然一身开始征程的他,最终抵达了终点。这一路遇到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让他对生活对自己以及对亲情有了新的思考与认识,甚至能够直面自己当初无法面对的一切。因此一场长达627英里的路程,是他一个人的自我救赎之旅,是心和灵魂的行走。同样读完整本书的我,就像陪伴他走完了整个路程,由此及彼也想到了自己在生活中总是逃避的一些东西,内心的信念感不强,我想我也要“出走”一次,探寻自己内心的声音,找到曾经忽略的东西,找到对困难的勇气!
最后把书中一句很触动我的话分享给大家:“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是啊,多一点信念,那我们面对未来面对困难,还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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