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合同锦集七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服务合同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服务合同 篇1
编号:( )字号
甲方(委托人):乙方(承运人):
沈阳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运服务事宜,达成合同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承运快件,乙方的运单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对所用乙方运单的全部内容均已认真阅读并同意接受,本合同没有约定的,以运单为准,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法人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甲方不得交寄国家禁止寄递的物品,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状况;甲方应保证其交寄的快件符合国家产品质量、卫生许可等相关规定;如因为上述原因导致乙方被相关部门处罚或对他人赔偿或被收货人损害,均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承运快递价格
20xx年标准淘宝价格请见附件。未涉及的价格以宅急送商务网站公布价格为准。返货价格执行正向价格。 4、运费优惠
月账单的发货运费(不包括包装费、保险费等其他费用)达到一定的标准后,乙方给予甲方相应的折扣优惠,在当月帐单中体现,优惠标准及折扣请见附件。
5、结算:乙方于每月的8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的结账明细表,甲方应在5日内确认完毕,逾期即视为甲方已确认。确认后,甲方于当月20日前将上月运输费用支付给乙方 。如逾期支付,则甲方自次月1日起按应付款项的0。3%/天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6、本合同签订后卖家在淘宝网上下单须选择“自己联系物流”的方式下单。
7、本合同签订后次月起若甲方连续两个月运费均不足300元,则在第三个月起取消月结,改为发货时现结,走淘宝网在线下单流程,价格按照乙方现行标准淘宝价格执行。
8、非乙方原因未签收快件,从快件到达目的地之日起,甲方有权享受7日以内的免费仓储保管,过期甲方未处理,或收货人明确拒收而甲方在3个工作日没有处理的,乙方有权将此货调回,调回费用由甲方承担;调回快件甲方应及时取回,如超过7日,甲方按每日 元/件向乙方支付仓储保管费用;乙方向下列地址以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即视为有效通知,地址: ,超过 日甲方没有取回该快件,视为甲方主动放弃对该快件的所有权并同意由乙方自行处理。
9、因乙方原因送错快件,乙方应负责将快件无偿送达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10、委托人或收货人对承运人正确完好送达快件及承运服务有异议的,应在运单记载收货之日起30日内向承运人提出,逾期视
为收货人正常签收了快件且承运人已正确完好地履行了承运义务。
11、乙方的权利义务: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货物,如因乙方过错导致货物晚点,每迟延24小时减去运费的10%,但最高减免额不超过该票运费的40%。乙方有权选择合适的方式运输。
12、保险及服务事故赔偿:
12。1委托保险:甲方委托乙方投保的货物,保险费率3‰,免赔额200元;最低收费每票1元,不足1元按1元收取。 12。2保价:单票声明价值在20xx元以下的货物(仅限新品,旧品500元以下),保价费率为5‰,无免赔额;最低收费每票1元,不足1元按1元收取。
12。3甲方委托乙方保险货物发生事故,乙方协助甲方进行理赔,每票免赔额200元由甲方承担,保险公司理赔的,乙方无须向甲方再做任何赔偿。因甲方无法提供或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保险资料造成无法理赔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2。4甲方未委托乙方投保的快件(包括甲方自行投保的货物和没有办理任何保险的货物、以及委托乙方投保但保险公司没有理赔下来的货物)发生丢失、破损等其他服务事故,乙方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运费的3倍。甲方违规交寄或填单有误,造成快件延误、无法送达或无法退还,或因甲方自行包装快件封装不善,造成快件延误、毁损、灭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快件的自然属性合理损耗或性质变化导致的货损,乙方免责。
13、本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除横线部分可补充外,对需要修改(包括增加或删减)的条款必须以“补充合同”的形式确定,否则修改部分无效。
14、甲方同意乙方授权旗下的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代为提供承运服务并进行财务结算。
15、本合同附件:乙方价格表、保险补充条款、乙方运单、乙方所属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 乙方:沈阳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024—23781042
地 址:地 址: 沈阳市东陵区小羊安工业园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附件一:宅急送淘宝价格表和分区表
宅急送淘宝价格表
宅急送快递价格分区(辽宁分公司)
1、以上价格仅为门到门运输报价,不包含保险、保价费、包装费等;
2、保险费率:0。3%,最低收费:1元/票,免赔额:200元/票;
3、保价费率:0。5% ,最低收费:1元/票;
4、计费重量取实际重量与体积重量两者间较大值;体积重量=长(cm)*宽*高/6000;
5、计费重量采用1kg为最小计价单位,零数按1kg计;
6、最小收费单位为角,不计分;
7、非省会城市到省会城市报价与省会到该城市报价相同;非省会城市间报价,取省会城市到目的地城市报价;
8、运费优惠标准及折扣如下:
8。1、当月运费(不含包装费、保险费等)大于等于20000元时,运费按九折结算;
8。2、当月运费(不含包装费、保险费等)大于等于10000元小于20000元时,运费按九五折结算;8。3、当月运费合计=20xx年标准淘宝价格*计费重量;
9、分区表没有注明的城市,宅急送可操作城市的报价将以地级城市报价相同;10、价格的最终解释权归宅急送公司所有。
附件二:保险补充条款
一、免赔额
1、对于瓶装液体、玻璃及玻璃制品、汽车玻璃、洁具、酒、陶瓷及陶瓷制品、液晶屏、精密仪器、石墨等其它容易破碎和破损的物品,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保险金额的3%或500元,以高者为准;
2、精密设备的判断条件是:
A.对运输有特别的防震动、防倾斜、防尘等特殊要求; B.受国内维修能力所限,设备受损后无法在国内修复; C.单件货物保额超过RMB500万元。
注:任何设备如果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应视为精密设备或仪器
3、除上述约定之外,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人民币200元。
二、不承保范围
1、纸币、支票或信用卡;
2、股票、债券或其他有价证券及单证;
3、金、银、白金制品、首饰、镶有贵重宝石或钻石的首饰及物品;艺术品、古董、古玩、玉器、宝石(包括水晶、玉石)等难以确定价值的货物;
4、各类鲜活的动物、植物;貂皮、冬虫夏草、人参、鹿茸等;
5、单价明显高于正常范围及有纪念意义或收藏价值的货物(如邮册、邮票、粮票、纪念币、纪念钞、纪念品等货物);
6、对于外包装完好情况下货物的不明原因损失及损失环节不明确的货物不予赔偿;
7、不负责承保被保险货物锈蚀、氧化及褪色的风险;
8、不负责承保被保险货物由于非承保因素引起的机械、电子及电气失灵的风险;
三、理赔单证
1、因委托人无法提供或不能及时提供相关保险资料造成无法理赔的损失由委托人承担,且承运人无需再对货物丢失或破损进行赔偿。
服务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受托人决定接受委托。双方就委托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委托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服务律师:受托人决定指派本所姜晓亮律师及其合伙律师,为委托人提供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人没有异议。
三、服务程序
四、相关费用
法律服务费:
1.按时计算(每小时人民币_____元),或
2.按件计算(双方协商)。
其它费用:
签约之日起,承办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所必须的费用如交通费、及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等由委托人全额负担。先由委托人先垫付一定费用,后按实际支出的发票结算。
五、双方义务
委托人不得隐瞒事实或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不合法的活动,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受托人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提供法律服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3
委托方: (甲方)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方: (乙方)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作为其【 】领域的咨询顾问,乙方愿意接受这一委托。
第二条、委托事项
乙方作为甲方的顾问,将应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其他甲方认为必要的服务。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1、根据项目工作进程和乙方要求,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信息及人员配合,并保证其提供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2、为乙方顺利完成本合同所规定的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便利;
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专业意见、建议及方案、合同文本、各项分析资料及投资者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提供或传播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除非该等提供或传播已事先获得乙方的同意;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依据乙方提供的投资者的信息和渠道抛开乙方而单独运作;
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与责任
1、乙方应谨勉尽责,及时有效地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各项服务;
2、乙方对在本合同履行中了解到的和获得的有关甲方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资料、信息、数据以及本合同执行中所形成的有关方案、资料、数据;乙方不得将之提供或传播给任何第三方;除了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职责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并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责之外使用上述秘密信息。
3、双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终止之后仍对其在本合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本合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上述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双方因何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4、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直至甲方宣布解密或者秘密信息实际上已经公开为止。
5、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地向甲方收取顾问费;
6、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方式和工作时间提供顾问服务;
7、乙方承诺其具有履行本合同的必要资格及能力,能够全面及时履行本合同。
第四条、顾问费金额与支付办法
一、 双方约定顾问费总额为:甲方支付给乙方的顾问费用总额为每年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 】万元)。
二、 顾问费用支付时间【 】。
三、 顾问费支付办法:【 】。
四、 乙方在每次支付日前应向甲方提供应支付顾问费数额的合法票据,甲方应在收到票据后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的每次顾问费。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帐号:
银行名称:
五、 乙方为甲方开展顾问活动所发生的差旅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方依法承担法律规定的税费等。
第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 】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双方可协商是否续约;如续约,应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 双方均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未能尽职尽责提供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顾问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乙方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按根据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金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损失。
二、 如果甲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日期支付有关款项,每逾期一周,应按照应付款项的2%支付违约金。
三、 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约定,应承担【 】元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偿。
第七条、 合同解除
在本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15天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所有与甲方有关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资料、数据及文件等向甲方移交完毕并不得保留任何复印件及电子文档,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第八条、 非伙伴关系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与乙方在本合同中亦不构成任何合股、合营、合伙等关系,甲方与乙方彼此之间亦非对方之代理人。
第九条、通知与送达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的双方之间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亲自送达、邮递和传真),并按照本合同首页处写明的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并注明各联系人的姓名方构成一个有效的通知。任何一方的上述通讯地址或通讯号码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发生之日起7天内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信寄出或者快递投邮当日起2日后视为送达。
第十条、法律适用与争议的解决
一、 本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合同各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一、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本协议中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
二、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4
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比例的规定及奖惩制度
根据总院的要求且针对目前的运营机制,对设计人员工资及提成作出相应的规定,并从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工资
1、正式聘用员工工资=设计费提成+福利(五险一金)
2、设计费用提成
(一)正式聘用员工的各工种提成费用如下
1)方案阶段
作方案且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5元计费;只作方案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3元计费;未作方案只作初步设计的,按每平方米人民币0.2元计费。
2)施工图阶段(单位:元)
注:如有初步设计的,初设阶段按15%计提,施工图阶段按85%计提。
3)校对阶段(单位:元)
3)审核阶段(单位:元)
4)重复使用
重复使用的栋号所有专业第一栋按实际面积结算、第二栋按实际面积的50%计算面积;第三栋以上的只按实际面积的15%仅对结构专业计算面积,设计费用按计算后的面积来结算设计费。
5)概预算
概算提成费用=造价*1.75‰*10%
预算提成费用=造价*1.75‰*35%
6)可研报告
一)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5%
二)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8%
三)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文字部分)=可研合同价*10%
四)不需要评审的报告(方案部分)=可研合同价*5%
7)附属工程
挡土墙、道路、平场、土石方、给排水总图等工种,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公建=用地面积*0.15元;
二)非公建=用地面积*0.10元;
(二)试用期员工的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3个月到6个月时间;
2)试用期工资=固定工资(2500元)+提成(正式员工提成比例的50%)
3)试用期满后和公司正式签订合同后所有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三)根据所做项目完成情况及图纸交付(成套完整施工图)情况按比例提取,具体明细如下:
1)图纸交付后按总费用的30%
2)图纸审查完按总费用的40%
3)基础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10%
4)主体工程验收完后按总费用的20%
(四)设计费用提成所含工作范围及工作量
1)以各专业提供完整成套设计成果为准;
2)各专业前后期现场服务(产生的出差费用严格按照“出差报销制度”)。
3、设计费用发放
(一)发放进度
1)考虑到每个项目的出图周期,设计费用的提成按季度(1、4、7、10月份)结算,未结算设计提成的当月以预支(比例不超过应提费用的60%)设计费用的方式发放。
2)工资发放时间为每月的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提前发放,所预支的工资将在下次的设计费提成中扣还。
3)如遇甲方原因一直未进入审图阶段的项目,根据工程进度及收款进度在交图一年内结算应提比例。
4)如因设计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设计费用未能结算的,损失由设计人员承担,按设计人员该项目提成的50%扣罚。如因此造成其他部分的修改,其他设计人员的修改费由该设计人员承担。
5)设计人员违反强规按500元/条扣罚。
6)对于审查意见三审的扣本专业设计费提成的20%,四审则不计提设计费;审查意见下达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回复意见,如无故逾期达到10天内的扣除本阶段应提的全部费用(40%)。
7)如因设计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各阶段设计成果不能按时交付的,拖欠时间达到三天内的扣500元,超过三天以上的按每天100元累计扣罚。
8)如因设计人员个人原因或离职造成项目后期服务(各阶段验收、工程联系单的回复、现场突发情况的处理等)工作不能完善的,项目提成费用只按50%结算。
注:设计费用发放按市场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
(二)设计费个人所得税及三险一金的扣除
1 . 三险一金:预付工资当月不予扣减,季度结算时一次性扣除3个月的个人承担部分;
2. 个税扣除方法:预付当月不予代扣,待季度结算时,按国家规定的扣除额3500元/月*3=10500元核算。超过10500元的部分,按国家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予以扣除。
二、 对出现设计质量事故,造成经济赔偿的处理方法
1) 以我公司承担赔偿的金额为总赔偿额。
2) 造成设计赔偿的责任专业设计、校对、审核人员按实际的提成比例进行赔付。
3) 公司按公司提成比例赔付。
4) 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服务合同 篇5
第一条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同要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订立此合同。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按乙方要求在指定网站位置发布乙方提供的网上信息内容,具体安排如下:
网站名称:
位置规格发布时间价格(元/月)实价(元/月)总额(元)
付款方式□支票□现金□转帐□电汇□邮汇合计金额(元)¥:
付款日期备注大写:
备注
3.2乙方对其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包括文字与图片稿件、广告图标及链接)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3乙方提供的信息内容稿件需乙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最后确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电子文档以电子邮件形式交付时请用乙方注明使用的电子邮箱并由负责人签名。
3.4乙方需在发布前2天交付刊登稿件、广告图标(自备广告图标用户)及链接交给我公司确认。
3.5乙方需要甲方制作广告图标或网页时请在刊登/发布前3天提交制作素材内容(委托我公司制作广告图标用户)。
3.6乙方须在合同终止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是否继续发布(如继续发布则续签合同)。
第四条合同变更
乙方如欲中止或变更本合同(包括发布位置、规格、发布时间等)须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变更后合同总金额大于本合同总额,可将已付费尚未发布使用的时间段按整月折合成金额计入新合同中。(超过15天计一个整月,小于15天不计,特别赠送时间不计)
如果是属于服务内容中列明的可替换内容乙方需在更换前2天提前通知甲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5.1在合同生效期内如属甲方idc机房故障、服务器故障导致乙方内容无法正常显示和访问的,甲方将对故障时间进行累计,并补偿给乙方同等发布时间。甲方对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原因(如自然灾害等)所造成乙方信息不能如期发布,不承担责任。
5.2因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交付信息内容、信息费及相应的证明文件所造成乙方信息不能如期发布或修改,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其它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如有未尽事项,用附件补充,经双方签字备案后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乙方名称:
联系地址:通信地址:
经办人:邮编:经办人:邮编:
联系电子邮箱:联系电子邮箱: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开户行:
帐号:帐号:
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盖章:
日期:年月日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同意由甲方为其提供国内快递运输服务和按本协议规定支付给甲方运费。
二、快递详情单(简称快运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自乙方寄件人在《快运单》正面签字起,甲乙双方建立的快递服务关系立即生效。
三、乙方寄件人不得交寄国家违禁物品和易碎、易损、易变质的物品,不得隐瞒交寄快件的内件状况。
四、协议期限:从日止。
五、运费与结算
1、运费详细价格:见附件。
2、运费采用现金方式支付,甲方于每月1日把上月账单和发票交给乙方结算,乙方办理报销后通知甲方收款,乙方不得无故拖欠甲方运费。
六、保价与赔偿
1、贵重物品务必保价。乙方寄件人保价的,应在正常资费外,另按保价金额的3%支付保价费。保价金额为快件的实际价值但最高不超过20xx0元。
2、本协议结算仅限于运费,保价费务必在办理快件交寄手续时当场支付。未当场支付保价费的,视为未保价。
3、乙方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甲方按照快件本身实际损失的价值在保价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4、乙方未保价快件损毁和灭失的,甲方按照快件资费的五倍赔偿,最高不超过500元。
七、乙方快件经收件人或代收人签字后,视为快递已经送达。
八、因以下原因造成快件延误、损毁、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
2、因乙方寄件人填写的字迹潦草、地址错误或收件人外出不能联系、地址变更等原因导致快件无法按时送达的;
3、乙方寄件人对快件包装不善,导致损毁的。
4、如快件内物品属于违禁品或其他违法物品,导致快件被扣留、没收或罚款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九、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有异议需修改、补充的,应书面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十、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如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邮政局快递服务行业标准处理。
十二、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未提出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可自动延期。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服务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代理方: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特别告知
一、本合同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出租方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代理出租房屋使用。签约前当事人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未尽事宜可在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中或在合同附件中予以明确。
二、出租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房屋权属证明;
(二)身份证明;
(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
(四)将房屋出租给境外人员及外资机构的,还应具备涉外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方)应当出示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
(三)房地产经纪人员从业资格证明;
(四)交纳租赁代理保证金的有关凭证。
四、双方应共同查验房屋内的设施、设备,填写《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并签字盖章。
五、合同内的空格部分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填写。
六、出租方可通过登录“北京房地产交易信息网(http://www.bjfdc.gov.cn)”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租赁代理保证金情况。
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
出租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出租代理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北京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平房▁▁间,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______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四条代理权限(可多选)
乙方的具体代理权限为:(□以甲方名义代理出租该房屋并办理与承租方之间的洽商、联络、签约事宜,□代甲方向承租方收取租金,□监督承租方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他义务,□.)
第五条出租代理期限
(一)出租代理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出租代理期限的变更由双方书面另行约定。
(二)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为▁▁▁▁▁▁▁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内租金标准调整由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二)租金收取方式:(□甲方直接向承租方收取/□乙方代为收取)。
双方选择由乙方代为收取租金的,适用以下款项:
1、甲方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后,无论该房屋实际出租与否,乙方均应按约定的租金标准向甲方交付租金。
2、如乙方实际出租该房屋的价格高于与甲方约定的租金标准的,则高出部分(□归甲方所有/□归乙方所有/□)。
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达租金代收、代付银行即▁▁▁▁▁▁▁▁▁▁▁▁▁▁银行,由银行为甲方开立账户。
4、乙方自年月日起开始按(□月/□季/□半年/□年)通过代收、代付银行向甲方支付租金,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七条佣金
出租代理期内其中日作为乙方工作期,具体日期为,工作期内的租金收入作为乙方佣金,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由代收、代付银行划帐/□)。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垫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元(大写:▁▁▁▁▁▁▁▁▁▁▁▁▁▁▁元)。出租代理期限届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代理期限内,甲方不承担与该房屋有关的以下费用(可多选):
□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以上费用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方约定具体支付责任。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出租代理期内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由维修责任:甲方负责;乙方负责。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或承租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允许的,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具体事宜另行书面约定。
第十一条转委托及告知义务
出租代理期内,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代理事宜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他人。
乙方将房屋出租后,应将承租方及房屋租赁的有关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危改范围的。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该房屋达▁▁▁▁日且未征得乙方同意的;
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使用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代理出租该房屋的;
4、▁▁▁▁▁▁▁▁▁▁▁▁▁▁▁▁▁▁▁▁▁▁▁▁▁▁▁▁▁▁;
5、▁▁▁▁▁▁▁▁▁▁▁▁▁▁▁▁▁▁▁▁▁▁▁▁▁▁▁▁▁▁。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达▁▁▁▁▁日以上的;
2、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3、▁▁▁▁▁▁▁▁▁▁▁▁▁▁▁▁▁▁▁▁▁▁▁▁▁▁▁▁▁▁;
4、▁▁▁▁▁▁▁▁▁▁▁▁▁▁▁▁▁▁▁▁▁▁▁▁▁▁▁▁▁▁;
5、▁▁▁▁▁▁▁▁▁▁▁▁▁▁▁▁▁▁▁▁▁▁▁▁▁▁▁▁▁▁。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代理期内甲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二)出租代理期内乙方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应提前▁▁▁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支付违约金。
(三)甲方有第十二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第十二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
(六)。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由乙方送达银行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签章:代理方(乙方)签章:
住所:住所:
证件号码: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编号: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持证人员姓名:
证件号码:经纪资格证书编号:
电话: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
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注:甲乙双方可直接在本清单填写内容并签字盖章,也可将自行拟定并签字盖章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附在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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