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服务合同范文汇总5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服务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服务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协议期限
因公司业务所需,甲方同意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岗位工作。本协议有效期为两个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终止。
第二条 劳务报酬
甲方将支付乙方劳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并依法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 社会保险
甲方将不负责乙方相关社会保险金的交纳。
第四条 乙方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五条 协议的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一、本协议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七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八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九条 依据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协议,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络地址 :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乙方承租商铺基本情况:
坐落位臵:区 层 号 ;
租赁面积:平方米
类 型: 商 用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分别作为易九国际(以下简称“本物业”、“物业”)的物业管理人和本物业商铺使用人,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甲方为乙方提供如下物业管理服务:
1、本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及质保期后的日常维护、保养。
2、本物业公用区域的保洁、公共秩序维护等服务。
3、本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4、本物业区域内其他双方协商的有偿服务。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对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并在质保期过后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清扫;
2、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物业服务事项与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但不承担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的人身损害及其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
3、甲方应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协调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自查、自救工作,制止和纠正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消防、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规章制度的行为,如制止无效,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上述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行为;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告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导,及时处理投诉;
5、甲方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制定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并书面(包括以公告的方式)告知乙方;
6、甲方应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7、甲方应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约定或协商确定的费用,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特约服务;
8、甲方接受本物业发展商委托对其保留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建筑部位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外墙体广告位、经营性停车场、内外广场、楼顶等)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关费用;
9、甲方对乙方及其雇员、顾客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包括《装修守则》,《租户管理手册》,《消防责任书》,统一经营管理守则,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消防管理等相关制度)及本协议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
止违章行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及支付违约金,对不按时足额缴纳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者,有权依法中止或停止提供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空调、货品出入、照明、停车、供水等),并采取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催缴催收措施;
10、甲方对本物业实施统一的商业经营管理,包括:统一招商和调整布局、统一组织开业仪式、统一商铺装修管理、统一宣传推广和营销活动、统一日常营运管理、统一收取并管理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等;
11、甲方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甲方应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及其它服务费用;
13、如乙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佳被顾客投诉,经双方调查后情况属实,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该工作人员。如乙方因服务态度和商品质量问题被顾客在一个月内投诉达到3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停业期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4、其他法律法规确定的权利及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就物业管理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乙方应承担在本物业投资和商业经营的全部风险;
3、乙方应遵守本物业相关管理规定及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4、乙方应按时向甲方缴纳物业管理费及其它服务费用或代收代缴费用;
5、乙方装饰装修所承租商铺时,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装饰装修管理等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规定;
6、乙方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改变、损害本物业原有建筑主体结构和消防分隔等设施;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前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在甲方监督下合理使用,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7、乙方应服从本物业统一营业时间安排;
8、乙方应遵守本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时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对其使用区域内的灭火器等消防安防器具、设施进行维护,按政府相关部门要求进行检测,保证其能够正常使用;
9、乙方应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本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因物业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或邻近物业维修,或遇其他紧急情况,乙方应同意甲方人员或公用事业单位人员出入本物业。
10、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任何物件(包括标牌 广告牌等)安装、张挂在外墙和公共部位的墙壁上,不得利用物业从事非法活动,不得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存放在本物业内;在铺内设立仓库、办公室需要按照消防要求安装烟感、喷淋、防爆灯,商铺内货架必须符合消防要求,为非木质货架;
11、乙方应依据本协议之约定,接受甲方的统一招商规划与经营管理,缴纳统一的物业管理及能源保证金及与其他费用,并执行统一开业、营业、促销等经营管理方面之规定;
12、乙方应按商铺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从事有关经营活动;
13、乙方如需按照商铺租赁合同约定转租所承租商铺,则在签署物业转租的书面协议前三十日内应书面通知甲方,且乙方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确保次承租人在进入租赁区域前与甲方签订物业管理协议,否则乙方应继续承担本协议项下责任。乙方为次承租人履行物业管理协议项下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4、乙方应负责赔偿其营业员、顾客等违反本物业各项物业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负责教育、监管其成员、代理人、雇员或其他使用者遵守服从本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于上述人员在本物业的任何违约或侵权行为,除当事人承担法律责任外,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15、乙方应根据甲方规定的时间、路线、方式运输货物。
16、乙方营业产生的垃圾必须袋装,干湿分开。乙方经营范围内为餐饮,所产生的餐饮垃圾,乙方应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乙方所有因对物业进行装修所产生的建筑
垃圾,由乙方自行收集并清运出易九国际,若各类装修建筑垃圾由甲方统一清运,由甲方另行向乙方收取费用(费用以甲方公布的为准)。
1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物业承租商铺范围以外的地方,从事任何经营和推广活动;
18、乙方应保证其易九国际店内人员至少有1人参加过由消防主管部门举办的消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一)物业管理费
1、乙方按承租商铺的租赁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采用预付形式(按季度缴纳),合同签订2日内支付叁个月物管费用,物业管理费为¥10.00元/平米/月,即每月人民币¥ 元,一个季度为人民币¥元(大写) 整;
2、甲方有权根据该商铺所在地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调整该商铺的物业管理费。乙方清楚并同意其后每个日历年的物业管理费,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所载的根据本合同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为准(如无通知,则按上一个日历年标准执行),乙方须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支付物业管理费。
3、物业管理费中包含了以下费用: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小修)费用;
(3)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财产险、公共责任险费用
(9)相关税费及物业管理公司合理利润;
4、物业管理费计收时间为乙方计租日起。
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首期物业管理费。
服务合同 篇3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译员:________________
译种:________________
译期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具体时间按出勤记录)。
译费用:_________元/小时(按每天八小时工作制)。
超时费用:_________元/小时(按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
交通费用:由乙方承担(担当译员可利用甲方的通勤班车)。
差旅费用:如服务地点在乙方常住地以外,由甲方承担(出差津贴等事宜按照甲方的出差规定执行)。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结算方式
(1)银行转帐
(2)支票
(3)现金结算
期限:上述口译期间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预付定金:_________元。
1.甲方保证其译员具备必要的语言水平和工作能力,并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
2.甲方承诺译员将严守乙方技术及商务秘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或者其译员 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服务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3.乙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乙方不得给甲方译员私下安排任何其它额外的翻译服务工作。
4.当乙方认为甲方译员不称职时,有权书面要求乙方重新派遣替换译员。
5.乙方在可能的情况下,应事先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背景材料、参考资料以及专业术语。
6.在口译工作中,如果甲方服务存在缺失(漏译、故意错译等),乙方可扣除甲方应得服务费的10%(百分之十);如果乙方因此而遭受损失,则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最高赔偿为本次翻译服务费的总额。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传真盖章签字后即生效。双方同意甲方《翻译报价单》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8.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如发生争议,由相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服务合同 篇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606/607室,邮编:450002,电话:65995111/66335222/66956777/66253888,传真:66253888
法定代表人:席庆超,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
代表:律师:
服务合同 篇5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迁坟服务项目签订本合同:
一、迁坟服务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对 地区坟墓内搬迁的遗骨进行焚化处理,乙方向甲方提供遗骨焚化处理服务。每具200元(含税),大约 具,预计人民币 元,甲方向乙方采购木质骨灰盒约 个,每个 200 元(含税),预计人民币 元,项目总预计人民币 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对甲方服务项目完工后,甲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三、乙方工作人员的一切费用及安全甲方概不负责。
四、甲方必须提供乙方住宿的场地,供应水电,和当地风俗习惯的资料(书面或口头说明)。
五、预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内支付乙方迁坟服务费,逾期每日按支付经费总金额的百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灾害、战争等)造成合同的部份不能履行,则合同双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六、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可采取仲裁按司法程序解决。
七、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到期并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4、报价单作为合同副本,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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