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服务合同范文集锦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服务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服务合同 篇1
在 注册成立的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本技术服务合同:
第一条
1.应甲方邀请,乙方同意派遣 名工程师组成的中国技术服务组,于 年 月 日赴 (甲方国名)的 (市)(或某工地);
2.在 (甲方国名),受甲方邀请的乙方中国技术服务人员应有准备,并且愿意同 甲方的 公司共同工作。
第二条
乙方人员在 (甲方国名)期间,应服从甲方国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规章制度约束。
第三条
1.(1)甲方负责向乙方人员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 (币别)的免税技术服务费。
(2)上述免税技术服务费的 %应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本条(1)款提及的技术服务费自乙方人员到达 (甲方国名)之日起开始计算。
2.(1)在甲方服务期间,乙方人员在工作或业余的全部时间内,应保证行为端正。
(2)甲方对乙方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的犯罪行为不承担责任。
第四条
甲方负担乙方人员往返中国和 (甲方国名)的国际旅费和每人不超过20公斤的超重行李费,并负责安排机票。
第五条
1.第三条1(1)款中所提的技术服务费的 %应以 币(即甲方的国币)支付给在 的中国服务组,其余 %应由甲方按银行当日公布的兑率折成美元(或英镑)。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镑)应电汇 (如伦敦)中国银行转汇北京(或其它中国城市)中国银行营业部 公司(即乙方公司) 号帐户。
3.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将汇票情况通知中国驻甲方国大使馆经参处。
第六条
甲、乙双方执行合同期间,甲方同意:
1.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设备齐全的住宿;
2.为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交通工具;
3.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劳保用品;
4.为乙方技术人员提供人寿保险;
5.为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提供足够的办公设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医院或诊所为技术服务组人员提供医疗,但,不包括镶牙、配镜和性病的治疗。
7.乙方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公出差,应按照甲方人员待遇,发给出差补助费,以 币(甲方国币)支付给乙方技术服务组。
第七条
合同期间,乙方技术人员享受中、 (甲方国名)两国的全部公共假日。
第八条
1.乙方人员每年享受三十天的休假,工资照发(从开始工作之日算起工作十一个月,第十二个月为休假)。休假间工资应全部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2.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得 元(甲方国币)的奖金,奖金的 %以美元(或英镑)支付。
3.在甲方服务期间,甲方为乙方技术人员回国休假提供往返经济舱机票。
第九条
甲方还同意为乙方人员办理移民手续,其中包括:
1.办理出入境签证;
2.为乙方人员办理合同规定雇用期间的长期居住许可;
3.承担本条1和2款所产生的费用。
第十条
在合同期间内,乙方技术人员由于家庭不幸和/或其它原因,可请紧急事假十天。
1.准予乙方人员事假时,甲方不负责:
(1)乙方事假人员旅费;
(2)本合同第三条1(1)款中所规定的技术服务费;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 (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需费用。
2.乙方应负责:
(1)从国内另行换人,替换不能返回甲方服务的技术人员;
(2)承担换人所需的全部费用。
(3)因乙方人员事假期满后不能返回 (甲方国名)而换人时所产生的费用。
3.(1)在合同期间内,由于甲方或所在国原因,致使乙方人员不能工作时,甲方同意:向乙方技术人员支付双方同意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2)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违反合同或阻挠合同履行时,甲方同意:
a.按合同规定费用,向乙方人员支付三个月的技术服务费(见第三条1(1)款);
b.执行本合同第四条的规定。
第十一条
1.乙方技术人员因身体不好或工伤,在两个月内不能痊愈时,乙方同意:
(1)从中国另行派人替换上述人员;
(2)承担替换人员从中国到 (甲方国名)的旅费。
(3)甲方同意承担因病或工伤返回中国人员的旅费。
2.在合同期间内,技术服务组人员因工伤致残或死亡,甲方同意:
(1)处理事故、工伤或死亡的一切善后事宜;
(2)负担所产生的费用;
(3)按 (甲方国名)现行的工人补偿法向死者伤残者支付抚恤金和/或补偿费。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双方对本合同的解释如有不同意见,发生分歧和争执,或由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事项,应根据 (甲方国名)的现行法律,提交双方均能接受的唯一仲裁人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的执行从 年 月 日开始,有效期限共 年,此为第一阶段。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应进一步商定延续合同期限和与之有关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共两份,分别用中、 文写成,双方各执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甲乙双方于上述日期签字盖章为证。
甲方签字人:
甲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乙方签字人:
乙方公司名称:
见证人姓名:
地址:
职务:
签名:
服务合同 篇2
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以下简称甲方)为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予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同意订立本合同,以资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
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应与装机完成日同)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计_____年_____月。
合同期满,可经双方同意另订新约。
合同期满,未订新约时,如甲方继续提供有线电视频道服务,而乙方不为反对,仍继续收视、收听及使用的,本合同视为继续存在合同存续期间,如甲方新设或与第三人合并或以其他方式移转或让与其营业或资产以成立有线电视公司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营运有线电视时,甲方应使该取得有线电视系统营业执照的公司承受本合同对乙方的权利义务,但乙方可另行选择终止合同。
第二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提供管线架设、设备安装及维修服务,使乙方可以正常收视、收听及使用有线电视频道。
第三条 甲方提供的有线电视频道,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一、基本频道:指订户定期缴基本费用,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二、付费频道:指基本频道以外,须特别定期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的频道。
三、计次付费节目频道:指付费频道中,订户需按次付费才可收视、收听特定节目的频道。
第二章 服务范围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依乙方的选择,提供下列视讯服务
口 基本频道:频道总数不得少于______个(不包括回放频道)。
口 付费频道:提供__________________频道。
口 计次付费节目频道。
甲方提供的节目收视频道表:
__________有线电视节目播送系统节目单频道
频道名称:
频道性质:
“频道性质”栏中请注明该频道系属基本、付费或计次付费频道。
基本频道______个;付费频道______个,计次付费频道______个。
甲方依第一款约定所提供的视讯服务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接用服务的电视______台。
第五条 除特定频道外(购物频道、免费频道(公益性、文艺性及社教性)),任何频道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甲方应注意乙方权益的保障,并应于更换、调整或停止播出前5天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该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
甲方未依前款约定方式通知时,乙方可请求减少当月的收视费,但甲方事后并未更换、次序调整或停止播出任何频道的,不在此限。
第六条 甲方应于播出前7天,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将计次付费节目名称、播出频道、时间、长度及收费通知乙方。
第七条 乙方可在计次付费节目播映5分钟内决定是否收视该节目;如乙方决定不收视时,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收视费用。
第八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完成所有硬件管线架设,并使乙方正常接收讯号。
甲方未于前款期限内安装完毕的,乙方可请求解除合同。
前款安装包括装机、移机、分机或复机。
第九条 甲方在安装时,应尽量使乙方居家环境保持完整。若有移动的必要,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十条 甲方应安装完毕3日内与乙方联络,以确保乙方得到满意的服务。
第十一条 安装完成后,自分接点至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及分接点以外所有线缆设备由甲方负责维修及设备的维护。乙方屋内的引进线材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不得任意变更甲方的架设或安装,否则因而发生讯号中断、收视不良或其他危险时,概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因此所生的修复费由乙方负担。
第十三条 乙方向甲方租用的译码设备所有权仍属甲方,乙方在使用期间应善尽管理责任,如有毁损灭失,应负补偿责任,并应在合同终止时无条件返还甲方。
第十四条 甲方应成立订户服务中心(地址为_______________)及服务专线(电话号码为_________),服务项目包括下列各项:
一、对于有线电视节目的申诉及建议。
二、有线电视线路的维护。
三、乙方变更服务项目。
四、乙方资料的申请变更。
五、其他与乙方权益相关的事宜。
前款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营业时间配合),专线开放时间为______________(应与播送节目时间配合)。
第一款各项规定,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请求之日起三日内处理,井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三章 收费标准及应收费用
第十五条 基本、付费或锁码频道的收视费用及译码设备租金缴付期限如下:
口 采月缴的,应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季缴的,应于每3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半年缴的,则应每6个月的第1个月(_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口 采年缴的,则应于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缴付。
第十六条 前条各项费用的部分或全部调整,甲方应于获得核准后的各项收费标准及节目单以书面或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的方式通知乙方,并自次缴费期时生效。
前条各项费用调升时,甲方未依前款约定通知乙方的,乙方可依原约定的应缴费用给付。
第十七条 乙方应在甲方安装完成收视设备后_______日内给付甲方安装费用、第一期收视费及译码设备买断费或租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十八条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书的同时,选定缴费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前10天通知甲方。
第四章 订户基本资料
第十九条 甲方对于乙方填载的各项基本资料,只能在履行合同的目的范围内使用。非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为目的外利用或泄露
前款资料如有变更或错误,乙方可随时请求甲方更正,甲方应自请求日起七日内更正,并将应理情形通知乙方。
甲方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时,应依乙方最后填列的各项基本资料为准,如无法送达,视同已合法通知。
第二十条 乙方可以在甲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至甲方指定的营业所查阅其个人基本资料。
第二十一条 个人基本资料如因本合同解除、终止,或有其他无储存的必要时,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销毁;甲方应自请求之日起7日内销毁,并以书面将处理情形通知乙方。
第五章 瑕疵给付
第二十二条 乙方发生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状况,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时,应即与乙方约定维修时间。
甲方违反前款维修时间才修复的,乙方可以:
一、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请求减少当月总收视费10%;未满1小时者,以1小时计。
二、逾约定时间_______小时以上时,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甲方对于前款请求,不得拒绝,但无法收视或收视不良系因天然灾害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甲方的误失所造成的,不在此限。
第二十三条 乙方无法配合前条第一款约定维修时间的,应在约定时间前四小时通知甲方另订时间。
乙方未为前款的通知,或为违反前款约定的通知而甲方已派员前往维修时,甲方可请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所派遣员工当日工资总和的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减少播出的频道数或经有关行政机关予以频道停播处分,致使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未达第四条基本频道(或付费频道)的最低约定频道数时,甲方应依播出的频道数与最低约定频道数的差额比例,减收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
前款甲方提供服务的频道数,如少于最低约定频道数1/3;并达10天以上时,即应免除该类频道当月的收视费用。
前二款规定于不可归责甲方的事由而停播时,不予适用。
第二十五条 甲方拟变更付费频道的收视内容时,除应依第五条规定办理外,并应注意变更前后的频道收视内容品质需相当;如不相当,致使乙方权益受损时,乙方可请求减少(该)付费频道的收视费用。
第二十六条 计次付费节目在播映中,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使画面或声音出现瑕疵,足以影响收视品质达不良程度的,乙方可请求减少或免除该次收视费用或回放。
第二十七条 计次付费频道播出的节目与甲方所告知者不符,而乙方选择收视的,仍计算该次收视费用。
第六章 节目播送的限制
第二十八条 甲方播送节目内容为限制级的,应在当日零时起至五时止播出,或在锁码频道中播出。如有违反上列情形,经乙方检举,并经有关行政机关处以行政处罚确定的,该检举的乙方可请求免除当月总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七章 费用减免的方式
第二十九条 乙方因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约定而减少或免除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时,该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给付的,甲方应予退还或抵充次期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
第八章 停止服务
第三十条 合同存续期间中,乙方可以书面请求甲方停止或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
乙方无需缴付停止服务期间的收视费(及译码设备租金);如已缴付,应予抵充恢复有线电视频道服务后的收视费、译码设备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第三十一条 乙方不按期缴交费用,经甲方定期催告仍未缴交时,甲方可停止其节目的播送。但应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可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九章 权利转让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甲方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让与第三人时,非经通知乙方,对乙方不生效力。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在甲方被撤销、破产宣告及停止营业时终止。
甲方拟暂停或终止营业时,应于一个月前通知乙方。
第三十四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可随时以书面或电话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付费频道或计次付费频道。
前款终止系因甲方故意违反第四条、第十九条或第二十二条约定而终止合同的,乙方并可请求相当月收视费总额二倍的惩罚性违约金。
第三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应以书面限定至少7日的期限催告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的部分或全部:
一、乙方未依期限缴交费用,经甲方依第卅一条限期催告,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乙方逾越约定的使用范围,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
乙方有前款第二项之情形的,应自违约之日起依本合同的收费标准增加给付收视费(及译码设备费);若有损害甲方所有设备的情形,并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害。
第三十六条 乙方故意破坏甲方的传输设备的,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第十一章 回复原状义务
第三十七条 合同终止后,甲方向乙方预收的费用尚未届期的,应于终止日起10日内无息偿还之;逾期未偿还者,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其利息。
第三十八条 除乙方拒绝甲方进行拆除外,甲方应在1个月内将分接点至乙方屋内引户线的线缆及设备拆除,并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
逾期不为拆除时,乙方可以在自行拆除后,向甲方请求偿还其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但合同系因可归责乙方事由而终止的,不得请求偿还。
甲方为前款恢复乙方原有无线电视节目的收视、收听时,除合同系因甲方违约而终止的外,甲方可以向乙方请求支付必要的器材费用。
第十二章 其他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所称连续5天在频道中播出,指连续5天在每一频道每天播出总数达120分钟以上。
第四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章)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订户):(签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编号:
地址: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服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开展彩票行业售彩服务的公司。
2、乙方是一家合法有效成立,从事彩票行业信息咨询业务的专业性咨询服务公司。
3、随着甲方运营规模的扩展和自身业务的拓展,同时也为了迎合当前激烈的国内竞争和国家彩票中心政策的要求,甲方需要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寻求专业性知识和先进管理经验的支持与指导。
4、乙方在企业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处理、基房建设、后勤管理等方面拥有众多专业知识扎实丰富、富有经验的专业人才,能够为各种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高品位的专业化咨询和指导服务。
5、甲乙双方此前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地沟通和了解,寻求到了长期友好合作的共有基础和共同契合点。
基于此,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1、基本事项
1.1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行政事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讯系统管理、财务会计事务处理、基房建设及维护、后勤管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1.2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指派符合条件的顾问人员为甲方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
1.3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顾问费、差旅费等有关费用。
1.4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的劳动报酬全部由乙方支付,甲方无需就本协议约定服务事项向乙方顾问人员支付任何劳动报酬。
1.5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在受托权限范围内本着善良管理人的态度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1.6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应当对工作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也不得利用其进行任何形式的、盈利的或非盈利的、足以构成对甲方潜在性或实质性损害的活动。
1.7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在委托期限内因故不能提供服务或者甲方要求更换顾问人员理由充分的,乙方应当另行委派顾问人员接替,以保障咨询服务工作连续有效进行。
1.8 甲方应当就咨询服务事项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提供必要的、完整的、真实的文件资料,如实向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陈述同咨询服务事项有关的事实情况。
1.9 甲方不得直接同乙方顾问人员就有关事项签订咨询服务协议,乙方顾问人员也不得私自接受甲方委托,就有关事项提供咨询服务和收取服务费用。
1.10 乙方委派的顾问人员故意或过失致甲方利益受损的,乙方对甲方所受损失承担直接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其同委派的顾问人员之间的抗辩事由对甲方提出抗辩。
2、服务内容和范围
2.1 行政事务管理咨询
2.1.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行政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行政事务管理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行政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1.2 行政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协议、规章)的起草、拟订、登记、存放和保管;
(2)公司财产管理;
(3)行政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解释;
(4)安全保卫、办公秩序、仪表仪容、环境卫生管理;
(5)监控设施、通讯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备管理;
(6)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保存、发放管理;
(7)车辆管理;
(8)印刷品印制;
(9)来宾接待、内外行政事务协调;
2.2 人力资源管理咨询
2.2.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人力资源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人力资源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人力资源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2.2 人力资源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薪酬、福利制度设计、检讨、优化;
(2)工资计算及支付系统化;
(3)人员招聘与培训;
(4)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及鉴证与备案;
(5)人力资源政策及法规;
(6)人事资料管理;
(7)社会保险的办理;
(8)绩效管理;
(9)职位调研、分析及优化;
(10)企业文化构建和系统的优化。
2.3 资讯系统管理咨询
2.3.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资讯系统事务
顾问,对甲方日常资讯系统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资讯系统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3.2 资讯系统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及机房电脑系统的推行、维护和更新;
(2)电脑操作技术的学习、培训和指导;
(3)病毒信息的发现、清除和病毒侵害的防范;
(4)网络系统的组建、维护、更新和运作;
(5)电脑文件资料的整理、存放、删改;
(6)商业秘密的保守;
(7)电脑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
(8)广告宣传和产品销售的推行和发展;
2.4 财务会计事务处理咨询
2.4.1 乙方委派一定数量的专业人员作为甲方常年财务会计事务顾问,对甲方日常财务会计事务提供咨询和指导服务,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派的财务会计事务顾问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顾问人员的人选和数量由双方另行商定。
2.4.2 财务会计事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资金的筹措运用;
(2)代理记帐、建帐、报税、年检及清理乱帐;
(3)会计核算与报表体系;
(4)提供税务解决方案、有效的节税策略、创新的税务安排及税
服务合同 篇4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电话:
甲方就本公司拥有的平方米左右的厂房、场地、设备等,特委托乙方代理出租、整体转让等服务。该厂房位于;权证属性:.租金:左右。售价:左右。
一、代理权限及期限:
1、代为发布信息,介绍寻找客户;
2、代为谈判、协助签约、办理相关手续等。
3、代理直至出租或转让合同签定完成。
二、代理服务费:
1、如成功帮助甲方与第三方签定租赁合同,则甲方须给付乙方合同年租金中的一个月的价款作为代理服务费;如成功帮助转让第三方的,则甲方须按合同总价的%计算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
2、在甲方授权乙方租赁(或出售)的价格以上部分(包括土地和厂房及设备),则另行。
按奖励乙方。
3、支付时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第三方客户签定租赁或买卖合同并收到首期款项之后伍个工作日内,支付佣金给乙方。
4、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佣金给乙方,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上述佣金的3%作为滞纳金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屋租赁或买卖的必备文件。
2、为便于乙方开展上述委托业务,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业务处理状况。
4、乙方将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寻找客户,促成甲方委托的交易。
四、违约条款:
1、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客户签订租赁/买卖合约得到执行后,支付本委托书内订明之委托服务费予乙方。若在委托期内或在撤消委托后六个月内,甲方私下与乙方介绍之客户签订意向书或租赁/买卖合约,甲方仍按照委托书内订明之服务费全额交付给乙方。
2、对乙方介绍的客商,无论是客户提供或参与直接面谈,只要客户与甲方签约的,均作为中介确立。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服务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旅游者(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经营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旅游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庆市旅游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次自驾游有关事项,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自驾车团队,乙方已事先向甲方详细介绍相关情况,包括行程安排、吃、住、全程导游服务等内容。
第二条 本旅游团团号_________________。旅游期间、线路、景区(点)等见《旅游行程表》(附件2)。
第三条 费用
成人_____元/人,人数____,儿童_____元/人,儿童____人,总计_____元。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一次性付清团款。
甲方自驾车辆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和甲方个人性质消费(如伤病医疗、人身意外保险、自由活动交通饮食等),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应本次自驾游;在参加某些惊险游乐项目时能够量力而行。
在整个自驾游行程中,甲方对其随行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乙方对此不承担监护责任。
第五条 甲方驾驶员及驾驶技术符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其车辆符合自驾游的要求。甲方车辆因故障需急救时,乙方应及时协助甲方处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保险
1、甲方自愿办理__________保险。保险费______元/人。
2、为降低风险,切实保障旅游者利益。经甲方同意,乙方为甲方办理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甲方为被保险人,乙方为投保人、受益人,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离出发日不足3日退团,应支付全部团费20%的违约金;行程开始后退团或离团,所有费用不予退还;乙方取消出团,应当提前3天通知甲方,否则应支付团费20%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由于自身过错造成自己或他人损失或行程不能继续的,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3、因乙方原因,行程未按原计划执行,或服务低于协议约定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协议没有特别约定的,依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国家旅游局1997年第38号令)执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旅游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由此影响行程进行。若协商不成,甲方可向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也可选择:
1、向重庆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1、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
2、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码: 负责人:
电话或传真: 电话或传真: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重庆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特别提示
一、旅游者参加自驾车旅游应选择具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并且明码标价的旅游经营企业。《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相符。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游经营者订立书面自驾车旅游合同,自驾车旅游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游经营者出具由重庆市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
三、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自驾车旅游合同订立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旅游经营者应当在旅游者报名时,真实提供为旅游者选定线路的行程安排,其包含有:路况、景区(点)、住宿、餐饮、民族地区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情况,并应事先给旅游者以明确的说明和忠告,并作为合同附件。
七、旅游者在出游前,有权知道旅游经营者是否已办理了符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旅行社责任保险;同时也可自行选择投保旅游意外伤害险。旅游中发生意外事故的,按保险条款处理。
八、参加自驾车团队的旅游者,自带车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因违反此法而引起的责任概由自行负责。
九、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与旅游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申诉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
邮编:
服务合同 篇6
甲方:法人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______市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人:
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项目与定义
1、icp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主要是指利用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内存空间、主机托管、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它网上应用服务等方式获得收入的icp。
2、icp经营许可证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 经营性网站必须办理 icp经营许可证。
3、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3-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3-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3-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3-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3-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条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附件)的规定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关于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范围仅限如下:
1、根据本协议附件约定的范围,为甲方办理icp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服务和/或咨询。具体服务内容为:
1-1协议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在协议附件约定范围内对甲方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有关问题进行指导和解答。
1-2在收到甲方按照有关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个工作日内将该材料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3如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申办icp经营许可证的具体要求,乙方将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甲方修改或补充后的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4如双方在附件中约定需要乙方提供材料整理服务(如撰写等)的,在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资料后,乙方将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具体内容在____个工作日内为甲方进行材料整理工作,并将整理好的材料及时转交初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及部门。
1-5在乙方完成本条所约定的相关服务后,甲方应自行与办理icp证的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通信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取得联系,按照其要求及规定履行填表、公示、取证等相关义务。必要时,乙方将予以协助。
在后面的文字中,除非特殊约定,均将icp证简称为“证”或“证书”。
2、本协议的签订即意味着乙方有权将甲方申请icp证的相关服务、资料等转交或报送初审单位等有关单位及部门。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范围:
1、积极协助乙方提供甲方的相关信息及资料,不得为乙方提供虚假、不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违反本条规定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应保证不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任何资料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并保证不得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上述资料信息用于本协议服务范围以外的任何场合,否则按照本协议金额的10倍对乙方做出赔偿。(本条款不因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五条费用支付: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按照附件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内容及价格体系选择服务内容并支付所有费用(详见附件一),乙方收到该等费用后提供相关服务。
第六条乙方因办理本协议约定事宜而发生的通讯、交通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发生的通讯、交通以及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甲方已经明确认识到该申请是否成功是由国家政策、甲方自身条件、办理时间等多种原因决定的,因此本协议的签订并不意味着乙方保证甲方icp证申请成功。如非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并不承担任何责任;若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icp许可证申请失败,乙方向甲方退还甲方已交纳的费用(该费用不包括甲方应自行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交纳的费用)。
第八条协议提前解除的约定:
甲方签订本协议后,若提前解除本协议,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第九条乙方免责的约定:
1. 甲方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材料进行审核。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因上述行为导致的申请失败,乙方要收取约定费用20%的手续费。如因上述原因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2. 甲方应自觉地严格依法进行网站管理。乙方对于甲方网站内容所涉及之正确性、著作权归属,或是其合法性
或正当性如何,并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必须保证对其提供的企业域名享有所有权或已获得所有权人的授权,并且不会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若利用自身网站散布和传播反动、色情或其他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或进行其他任何违法活动,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通过自身网站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因甲方违反上述保证引起的任何争议,甲方应负责解决。如甲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的任何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全部赔偿。
第十条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当事人应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未成,双方同意提交乙方主要经营地的人民法院(______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由于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因通信管理局的原因而影响本协议的执行,双方当事人互不承担责任。但若因法定不可抗力因素或通信管理局的原因造成icp申请失败,乙方将扣除甲方约定费用的20%作为手续费。
对于法定不可抗力的发生,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解除或迟延履行本合同的,应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交相应的证明。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 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 本协议若因某种原因失效,或提前解除,或icp证申请失败,甲方应将乙方提供或制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纸质存储的材料和数字格式存储的材料)归还乙方或者销毁,并不得在以后任何情况下使用乙方提供的材料,或模仿抄袭乙方提供的材料的内容,否则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费用的10倍金额赔偿乙方,并保证以后不得再有此侵权行为。
3. 因乙方上市、被收购、与第三方合并、名称变更等事由,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将其权利和/或义务转让给相应的乙方权利/义务的承受者。
4. 本协议或者约定若与双方以前签署的有关条款或者乙方的有关陈述不一致或者相抵触的,以此为准。
5.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甲方若需要乙方提供其他产品及服务,双方应另行签署其他协议。
6.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协议自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乙方相关服务和/或咨询义务履行完毕即告终止。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______市______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月 日 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
icp经营许可证咨询服务内容及价格体系
┌──────────┬──────────┬──────────┬──────────┐
│序号│具体服务项目│相关费用(人民币元)│费用构成│
├──────────┼──────────┼──────────┼──────────┤
│1 │备案协办费用│___元/份│材料收集,报送初审单│
││││位、______省通信管理│
││││局审核│
├──────────┼──────────┼──────────┼──────────┤
│2 │经营许可证协办费用│___元/份│材料收集、整理,报送│
││││初审单位及______省通│
││││信管理局审核│
└──────────┴──────────┴──────────┴──────────┘
1、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相关费用总计人民币_____元整;
具体服务内容及价格明细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日内将本条所约定的费用支付给乙方。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项后提供约定服务
服务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根据《会计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如下:
乙方为甲方代理财务记帐服务,内容为乙方做好各类纳税 报表,凭证及帐册,每年年底之前做好各类综合报表,年鉴报表等各种财务所需帐目凭证,保证甲方正常营业。
代理记帐服务费用为每月______元,每次预付______月/年,计人民币____________.付款以收据为凭。
甲方必须在每月______号之前(一般需提前______天)将当月营业收入发票、公司章,各种费用单据送交乙方记帐。乙方于次月______号之前为甲方做好纳税报表及帐册凭证。
甲方所提供的原始发票、单据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发票、单据如有虚假成分,乙方不负任何责任,甲方在营业中的各种经济纠纷,均与乙方无涉。
本服务协议仅在交清服务费期限内有效,如甲方拖欠费用,本协议自动失效。(财务代理记帐服务合同)
本协议书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在合同期限到期前______天,若任一方未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此后也依次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联系电话:
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财务代理记帐服务合同)
联系电话:
代表人:
签定协议地点:
签定协议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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