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

时间:2022-06-05 08:42:36 服务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服务合同4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服务合同4篇,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服务合同4篇

服务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方):

  乙方(服务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节电工程一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

  一、节电系统工程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的实际用电情况向甲方提供节电系统工程服务为甲方达到节电的目的。

  2、所需安装设备及价格如下: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

  节能改造费5%1批

  异地安装费2%1批

  总计人民币(元)¥

  二、工程总价

  本合同乙方所提供节电设备及节电改造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元。以上报价为深圳提货价(含普通销售发票),可代办运输,运费由甲方支付。

  (大写: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三、试机的安装及相关约定

  通过对甲方用电情况的综合分析,为确保甲方经过节电改造后能够达到≥%的节电目标,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如下节电设备进行节电改造测试:

  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单位单价(元)小计(元)

  节能改造费5%1批

  异地安装费2%1批

  总计人民币(元)¥

  1、试装设备的所有权约定

  本协议书的所有试装设备在试装期间为乙方所有。

  2、试装验收测试程序

  试装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和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起运行节电设备七天进行性能测试,并书面签字确认测试结果。

  3、试装验收测试方法

  节电效果:

  双方都同意按如下方法进行验收测试,节电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在负载不变的情况下,记录电表读数p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p2,p2-p1=w1,w1是没有装节电设备时的小时耗电量,双方将此数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在相同的负载条件下,把节电设备接通,记录电表读数q1,让负载运转小时整的时候再记录电表读数q2,q2-q1=w2,w2是安装节电设备后小时的耗电量,双方将此数值记录于测试验收表上,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

  稳定性测试:

  在保证测试设备正常运作的基础上,进行节电设备七天的试运行,若测试期中(1)稳定;(2)不影响甲方正常用电;(3)安全;则视为合格。

  4、试装验收测试标准

  双方同意把本协议第六条中的w1和w2两个值作为测试计算的基准值,节电百分比计算公式为:

  [(w1-w2)÷w1]×100=节电率

  上述计算所得之百分比数值为节电效果。

  5、试装验收测试合格后有相关约定

  经双方验收测试后,若经乙方安装兴发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在双方测试验收3日内甲方则需履行本协议之第四款。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节电改造试装设备总价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作为甲方对乙方损失的补偿。

  四、付款方式

  正式全面安装前甲方需先支付总工程款50%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取预付款后45天内进行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并完工,全面节电改造工程全部完工经甲方验收后3日内再付工程款45%,余款5%于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六、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工程要求负责提供相关的资料和用电历史数据;

  2、按工程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和机器安装环境(防高温、防雨水、防破坏);

  3、在乙方安装调试过程中,安排专人配合乙方工作;

  4、甲方用电负载应以签约时之用电负载为限。甲方如需增加用电负载(设备),需事先知会乙方,甲方擅自增加节电设备负载而超过节电器容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乙方义务:

  1、根据甲方要求制定节电改造工程施工计划,提交甲方确认;

  2、按约向甲方交付节电设备,并按计划进行安装;

  3、节电改造完毕,乙方保证甲方经乙方安装节电设备进行改造的甲方用电设备节电率≥%节电效果;

  4、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节电设备主件提供保修年的服务承诺。

  六、验收标准和方式

  1、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验收资料文件,给予甲方验收,若发现设备规格、质量不符时,应在三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接到乙方的书面验收申请后三天内应安排人员进行验收并予以书面签字确认;甲方接到乙方的验收请求后三天内未验收或无异议,应视为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1、甲方负责节电设备的保管和使用;

  2、若因甲方之不当使用或其它人为因素而造成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方必须负责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对于保修期内的设备故障,由乙负责修复。保修期之外的设备故障,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收取相应的维修费。

  八、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原因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

  2、如果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收回设备,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款30%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凡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均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作为本合同附件,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代表: 代表: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服务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 合同工作内容

  1、合同范围:

  2、工作内容:

  甲方机房设备的日常点巡检、维护保养、调试、操作、突发故障维修等工作。

  二、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圆整。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服务内容

  第一条:可用性保证

  3、“可用性”是指甲方所外包服务内的服务器能正常运转,正常为甲方提供不间断的应用服务。

  4、乙方保证甲方的系统可用度为99%,即每月的“不可用”时间不能超过8个小时

  5、乙方如果在任何一个月不能达到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服务品质,同时经证明责任不属于甲方非违规操作,乙方将免收甲方一个月费用。

  6、乙方可根据甲方要求,为其计算每月的系统“不可用”时间,但不包括以及以下情况导致甲方系统“不可用”的情况。

  4.1 乙方经甲方的同意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

  4.2 任何由甲方的电路或设备所引起的;

  4.3 甲方的应用程序或错误操作引起的;

  4.4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乙方操作所引起的;

  4.5 由不可抗力的情况引起的。

  第二条:安全性保证

  乙方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安全性保证的品质。

  1、员工管理:乙方和每位员工签订正规的劳动保密协议,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特点,指定经验丰富资深的技术工程师为其长期服务,以保证信息管理上的安全。

  2、系统管理:乙方将根据甲方的机房系统,进行安全系统评估,提供量身定做的安全管理建议。根据甲方使用者的不同给出分等级的操作权限,其中包括设备安臵、机房出入、帐号管理、报警机制、历史记录管理等措施。

  3、安全维护: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的系统安全进行维护,保证安全系统的正常运转。

  4、以上向甲方提交的相关文档除维护日志外,其他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

  第三条:客户服务代表保证

  1、 乙方向甲方指定一名常驻服务代表,所有相关事宜由服务代表代为联系,服务代表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1.1 服务咨询;

  1.2 外包服务工作受理及工作情况汇报;

  1.3 帮助甲方协调乙方人员调动或厂商关系;

  1.4 服务变更及工作情况汇报;

  1.5 服务请求受理;

  1.6 乙方的优惠政策及最新消息通报;

  2、 乙方服务代表提供每个工作日8个小时的服务,自早9点-17点。

  第四条:技术支持保证

  1、 乙方保证自始至终将为甲方提供技术经验丰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2、 乙方技术支持每天24个小时,每周7天,每年365日受理服务;

  3、 乙方响应服务时间2个小时,技术支持为远程支持和现场支持两种模式;

  4、 解决甲方问题时间根据第一条“可用性”而定,但每次不应超过8个小时;

  5、 方将为甲方开通一条免费技术服务热线,并保证该热线有专人接听;

  第五条:意见反馈、投诉

  1、 乙方开通总经理投诉热线和邮箱,甲方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对乙方某个员工就如下问题进行投诉:

  1.1

  1.2

  1.3 服务态度; 技术服务能力; 工作完成质量;

  2、 乙方设立投诉专线( ),

  投诉邮箱()。

  3、 乙方在受理甲方投诉后的8个小时内向甲方提供一份书面形式的投诉处理情况报告。

  第六条:不可抗力因素

  1、本协议中规定的不可抗力包括:

  1.1

  1.2

  1.3

  1.4 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 设备停产而厂家无法提供替换设备; 设备被人为破坏或设备因调试、扩容而引起的中断;

  2、当由于上述不可抗力因素而使乙方无法履行保证时,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违规惩罚

  1、当乙方无法完成上述所承诺的服务品质时,甲方可对乙方进行违约惩罚,同时经验证责任属于乙方,乙方应对甲方免除一个月服务费用。

  2、由于乙方服务人员的责任而导致甲方信息泄密,乙方将在验证后,给予甲方免收3个月服务费用的惩罚。

  3、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事故,导致甲方重要数据丢失,甲方可申请乙方赔偿不超过6个月的服务费用。

  第八条:其他

  1、本合同有效期至20xx年12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服务合同 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河南XX。住所地:____市____区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605XXXX6607室,邮编:450002,电话:659XXXX5111XXXX226XXXX77662XXXX3888,传真:662XXXX3888

  法定代表人:席XX,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方因办理事宜的需要,委托乙方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经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乙方律师的代理服务范围如下:

  第二条:乙方接受委托并应甲方的`要求,指派律师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法律服务。

  乙方指派的承办律师为二人时,至少有一名律师亲自出庭。承办律师可以将部分事务性工作交由律师助理办理,律师助理对承办律师负责。

  第三条:乙方承办律师应当客观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第四条:甲方应保证委托的事项合法并将乙方的工作成果用于合法目的。

  甲方只能将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用于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该成果泄露给与本案范围和目的无关的其他

  第三人。

  第五条: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据材料,对乙方的询问、了解作客观的陈述。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证据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真实的证据,并对虚假陈述作真实澄清。甲方拒绝的,乙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乙方履行本合同中若需向

  第三方表明乙方与甲方的代理关系,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协助,如签署有关协议、法律文书、证实委托关系等。

  第七条: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在授权委托范围内依法提供法律服务,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如乙方故意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甲方可终止委托。

  第八条:乙方指派的律师因故中途不能执行职务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甲方同意后负责另行指派律师接替。

  第九条: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证据材料、背景资料以及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条:甲方随时可向乙方了解委托事务处理的进展情况,确有必要的,乙方应应甲方要求出具阶段进展报告。

  第十一条:交通费、行政收费、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的处理:

  乙方办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行政机关收取的有关费用、通讯费、传真费以及文件邮寄费用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处理:

  (1)甲方预付人民币元,乙方按实际支出和有效凭证核销,多退少补。

  (2)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元,实行包干制,不退不补,乙方亦毋须出具差旅费票据作为报销凭据。

  (3)亦包括在律师服务费中。

  第十二条:律师服务费的支付按以下方式处理:

  1、律师服务费人民币共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日付清,如甲方需委托乙方处理本合同

  第一条约定之外的其他事务,将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另行支付。

  2、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出具本合同项下的法定结算凭证发票。

  第十三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代理;但如果委托事项违法或违背律师职业道德,或者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服务费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无法定事由不得中途解约,若甲方中途解约,依本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乙方不予退还;若乙方中途解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由乙方所在地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第十七条:关于本合同的变更,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河南XX

  代表:律师

服务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根据员工与企业共同生存、共同发展的理念,现就甲方对乙方进行培训的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1条培训情况

  1.1培训性质为专业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

  1.2培训期限:预计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以实际培训时间为准。

  1.3培训地点:

  第2条培训费用

  2.1甲乙双方确认:培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费、材料费、课本费、食宿费、交通费、培训期间生活补助等项目,合计人民币元。

  2.2培训费用负担方式为:甲方负担。

  第3条培训期间工资待遇

  3.1双方同意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下列种方式处理:

  3.1.1原工资待遇不变。

  3.1.2甲方向乙方提供如下待遇:

  (1)生活补助:

  (2)其它福利待遇:

  (3)其它:

  (4)培训期间原工资待遇停发。

  3.1.3其它:培训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与岗位工资,其它奖金、补贴等不再发放。

  3.2培训期间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的生活补助等计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之培训费用中。

  第4条培训要求

  4.1乙方保证在培训期间努力学习,取得优异成绩,保证拿到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

  4.2乙方承诺,在培训期间及培训均应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以不亚于正常工作时的态度和纪律参加培训,并遵守培训机构的纪律。如有违反,均视为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5条服务期

  5.1甲乙双方确定服务期的起始时间为:培训结束。

  5.2服务期的结束时间为下列第种:

  (1)至年月日止;

  (2)至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期满时止。

  当服务期的结束时间后于劳动合同期满时间时,甲方可以选择将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服务期满,也可以选择放弃服务期的权利,劳动合同按原期限终止。

  5.3培训结束后,乙方将按下列第种条件上岗:

  (1)不低于培训结束前的待遇,同时按甲方的正常工资调整制度,优先获得上调薪酬的机会;

  (2)不低于如下待遇:。

  如双方另有协议,按另行签订协议执行。

  第6条违约责任

  6.1服务期届满前,无论何种原因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2服务期届满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出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乙方仍应支付违约金: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3违约金金额为培训费用金额,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按未履行服务期与全部服务期的比例进行分摊。

  6.4如发生乙方违约事宜,在付清违约金后,甲方将相关培训证书返还于乙方,并办理其它离职手续。否则甲方将依照法律程序追究乙方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培训不能正常完成,无法实现培训目的的,甲方有权停止培训,并要求乙方支付甲方已经为乙方支付的全部培训费用。

  第7条其它

  7.1培训开始前,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协议,此时本协议不发生效力。

  7.2甲乙双方之间如为非劳动关系,本合同关于服务期、违约责任等条款效力不受影响。

  7.3此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签订于:年月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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