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服务方案集锦【15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健康管理服务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
为进一步做好我社区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工作,提高我社区老年人健康水平,现就我社区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管理对象
辖区内60岁及以上常住居民(以下简称老年人)。
二、工作目标
辖区内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不低于60%。
三、管理内容
对老年人每年进行1次健康管理,内容包括: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望、问、闻、切四诊进行辨证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过望、问、闻、切四诊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B超、眼底等检查。
(四)健康指导。告知健康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对于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2、对体检中发现有异常的老年人建议定期复查。
3、进行健康生活方式以及意外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
4、告知或预约下一次健康管理服务的时间。
四、时间安排
每年的.11月份之前完成健康管理工作。
五、责任主体
1、依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关于中医健康管理的相关要求,组织社区中医人员,成立老年人健康管理技术小组,具体负责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的实施工作,保证老年人健康管理的质量。
2、每次健康体检结果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做到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与建立健康档案、慢病管理等工作相衔接。
3、及时掌握辖区内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增加、减少、死亡等信息变化,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2
一,生理健康
一 目标:
1、近期目标:做到每天的饮食要规律而且还要保证质量,做到不乱吃,不多吃,不少吃。另一方面要增强运动,保证每星期运动三个小时以上。早晨、饭后散步半个小时。
2、长期目标:在将来的一年里,一定会坚持做到规律的饮食和做到饮食健康。做到不吃过期,发霉,变质的食物。体重维持在46Kg到50Kg之间。
二 措施:
1,平衡饮食:
多喝酸奶或者是绿茶,因为酸奶是维持菌群平衡的。所谓维持菌群平衡,是指让有益的细菌生长,而把有害的.细菌消灭,所以吃酸奶可以少得病。还有就是绿茶:在所有的饮料里,抗癌它是第一名。喝绿茶,能保护牙齿,还能使血管不容易破裂。
要多吃新鲜蔬果,新鲜蔬菜、蔬果汁中含有丰富的纤维素,能够促进肠道的蠕动,排出体内的代谢物,尤其是要多吃富含纤维的蔬菜水果,能帮助排便。
2,健身运动:
每天饭后散步半小时,多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吸入污浊空气。大步走,在走路时加快速度,尽可能大地摆动和舒展手臂,可刺激淋巴、降低胆固醇和高血压。建议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使身体出汗的有氧运动。
三 评估:我已经做到了坚决不去学校小巷和快餐店就餐,每天都去食堂吃饭。并且每餐荤素搭配,每个星期保证三个鸡蛋。但是在运动方面做得不算好,每个月才会进行一次使身体出汗的有氧运动,以羽毛球为主,今后会加强锻炼。
二,心理健康
一 目标:
1,近期目标:正确认识自己并学会爱自己。
2,长期目标:在学会爱自己的情况下学会爱他人,学会笑,开怀大笑,开心快乐每一天!
二 措施
1,心态调节:以多听欢快的音乐、多看美丽的画面为主,积极调整心态、少被不愉快的情绪缠绕,做到时刻心情舒畅,学会倾述也学会聆听。
2,压力管理:主要是要调节心态,保证天天有个好心请,碰到有压力的事情时要开心快乐的大笑,改善呼吸增加供氧,体内会产生许多健康激素,使自己做一个幸福快乐的人。
3,危机预防:做事仔细认真,提前做好每一件事的规划,并想清楚每一件事中可能会出现的状况以及应对措施,碰到突发状况要保持冷静,也要相信任何事情都会过去,也就是说,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
三 评估:
本人还算是一个心理健康的人,热情大方,开朗爱笑,但是有时也会遇到一些负面情绪,也会有不开心或郁闷的时候,这个时候就需要好好的调节自己的心态,比如说听歌,跑步或者是倾述,要在第一时间把坏心情赶走。
三,人脉管理
一 目标:
1,近期目标:定期和好朋友联系,多与朋友沟通。
2,长期目标:真诚相对每位朋友。
二 措施:
定期与好朋友们联系,做到倾听倾述,以真诚的心态交友,建立更广的人际关系网,并找到属于自己的知己。
三 评估:
有几位知心好友,普通朋友和同学也很多,对每位朋友也都是真心相对。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3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全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高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xx〕50号)精神,在全区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以人为本、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元并举、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探索建立制度完善、快捷便民、服务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以满足多层次养老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遵循深化体制改革、坚持保障基本、注重统筹发展、完善市场机制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及社会力量主体作用,激发社会各阶层活力,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提升层次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格局。
二、目标任务
各乡镇选定50%以上的村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4月底前确定各村居家养老服务点、摸排服务对象、组建服务队伍,5月份开展服务,6月底前已建成的老年幸福互助院全部投入使用,各居家养老服务点签约服务对象不少于20人。各街道4月底前完成服务对象排摸上报,已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于6月底前全部投入使用,发挥服务功能,全面开展日间照料、文体娱乐、康复理疗、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签约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到20xx年,在保障老年人均等化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有效满足城乡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点,“一刻钟养老服务圈”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5%以上的农村社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
三、服务对象
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具有安定区户籍、且实际居住在服务点范围内以下人员:
1.城乡空巢(独居)老年人。
2.农村留守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自愿享受居家养老服务的,照料护理费用统筹用于居家养老服务补助。
四、服务内容
基础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膳食供应、家政护理及其他服务等3个方面:
1.膳食供应服务。基本内容:集中用餐、上门送餐、协助进餐。服务要求:提供的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合理配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用餐特点的设施设备。用餐、送餐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每餐清洗消毒。
2.家政护理服务。基本内容:个人卫生护理、居家环境卫生清理等。服务要求:提供理发等个人卫生护理服务。定期清洗衣物及床上用品。定期清理家庭环境卫生,保持干净整洁。
3.其他服务。基本内容:陪同就诊、送药上门、代购代办、定期探视、电话访问等。服务要求:老年人患病时,服务人员要及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明确告知病情、症状等情况,协助医护人员提供相应医疗服务。代办代购服务时要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做到账实相符。对空巢(独居)老年人定期上门探视和电话访问。接到紧急呼叫时应及时联系相关机构和人员,到服务对象家中进行处置。
五、服务场所
城市居民居家养老服务依托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及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根据各村实际情况,合理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打造就近便利、灵活多样的“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1.依托乡村能人设立养老服务点。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级各类乡村能人的积极性,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年人提供膳食供应、个人卫生护理、日间照料、健身娱乐等服务。
2.依托村党群服务中心设立养老服务点。以村党群服务中心为依托,发挥乡村干部、公益性岗位人员、志愿者队伍作用,在党群服务中心为附近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3.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养老服务点。利用旧学校、旧村址、旧农房以及服务人员住所等场所,在村民小组设立养老服务点,配备必要的设备,为本村民小组和就近的老年人提供基础养老服务。
六、服务人员
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主要包括:
1.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乡镇、街道确定的服务人员。
2.农村养老服务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
3.村(社区)干部。
4.志愿者。
七、补贴机制
按照“分类定标、差异补助”的原则,建立居家基本养老服务费用补贴机制。对于非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提供低偿服务,费用自理。对于城乡低保对象家庭中的空巢(独居)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基础养老服务分类给与补助。
1.膳食供应服务的`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6元(其中早餐1元、午餐3元、晚餐2元),按实际用餐次数结算。
2.家政护理及其他基础养老服务按月补助,按照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服务内容及要求定期开展服务,具体为:
(1)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900元。
(2)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三天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
(3)完全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老年人,服务人员每周上门服务一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20元。
居家养老服务补助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各级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八、服务流程
各乡镇、街道排摸需要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汇总花名册上报区民政局审核。区民政局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服务对象审核后,转交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录入信息平台,由信息平台管理运营机构定西市养老服务中心统一调派服务人员开展服务。服务结束后,服务人员向平台上报服务结果,由信息平台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发放补助、计收费用的重要依据。服务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街道每月统计上报服务对象变动情况和服务次数,补贴费用据实结算。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区民政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健全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制机制。区人社局要指导各乡镇按照规定聘用养老服务员、理发员等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确相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养老服务职责。区市场监管局要依法加强服务点食品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各服务场所办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按照规定标准设立供餐点。区卫健局要加强家庭签约生管理,依托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医疗服务,指导服务点和服务人员做好消毒防疫等工作。区妇联要加强基础妇联组织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妇女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确定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靠实服务对象监管、服务点建立、服务队伍组建的主体责任,认真确定服务场所、服务人员,建设稳定可靠、乐于奉献的养老服务队伍。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民政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动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开展自助、互助服务和文化体育健身活动。大力培养和发展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推动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积极探索“时间银行”等做法,建立老年人自愿参与互助服务的激励机制,鼓励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居家养老法律法规,大力弘扬安定精神、志愿精神、慈善精神以及敬老、爱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加强正面舆论宣传,引导老年人树立健康的养老观念、社会化养老的消费理念。表彰居家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和模范个人,加大助老为乐好人好事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为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4
一、公司现有情况概述
1、公司定位:中小规模自主经营企业。
2、主要客户群体:一定规模的企业及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属于中高端消费群体。
3、主要营销手段:目前为与当地医院合作营销,利润按比例分成。
4、公司现有财务状况与支出比率:年利润在400万左右。总体与支出持平。
5、公司现有人员比率:工作人员与管理人员之比约为4:1。
二、目前营销状况
1、市场及竞争状况:公司目前服务区域为广州地区。主要竞争对手为:(1)一部分初具规模的健康管理公司。(2)各医院独立设立的健康管理科室。
2、产品状况:公司目前提供:(1)企业健康管理服务;(2)个人健康管理服务;(3)附带体检服务。
3、宏观环境状况:作为经济及健康意识较为发达的省份,潜在客户群较多,采用直营模式的利润空间较大。
三、SWOT问题分析
xxx
四、未来五年目标
阶段推广目标预计利润收入
第一年与广州本地大部分三以消费者每人每年300元,目标受众4000,甲医疗机构建立合作人计,预计80万左右。关系。并初步形成独立营销模式。
第二年深化独立营销模式,总公司利润+分公司利润(总公司x60%)分,同时在珠三角几个重公司数量—推广支出点地区初步建立连锁基本与上年持平。
第三年将各连锁机构规模化
公司数量x独立销售额。约为300万。
产业化,形成统一运营模式。
第四年在珠三角其它地域建
公司数量x独立销售额—推广成本。约为500
立连锁机构万
第五年各地区统一深化推1000万广,做出初步的品牌效应
五、具体营销战略
(一)营销方法:(以下为销售模板的构建,所有推广的连锁企业都统一此营销模式)
1、由医疗网点职工引荐(渠道)(新增)
(1)概述:以各医疗网点职工为中介,公司为在该医疗网点体检后的客户提供健康评测等服务。医疗网点职工从中获取提成。
(2)具体方法:公司直接派出人员与各医疗网点职工沟通,达成协议后即签署合同,视所推荐人消费的具体情况给予提成(消费额x10%左右)
(3)、销售达成政策:公司新增一批专门执行此项的`员工,负责包括合同的签署。对合作职工业绩的统计。将从合作职工处收集的客户情况及时整理上报公司,将公司信息及时反馈给合作职工。
2、与医疗网点共同开发(合作)(重点)
(1)、概述:深化与现有医疗机构的合作。争取将公司的项目和医院自带的健康项目连接为整体。为客户提供全程化一体化服务。
(2)、办法:和医院协商,将体医院检与公司健康评估健康干预等服务项目连为整体,共同推出“健康A套餐”,“健康B”套餐”,分别针对企业客户群和个人客户。客户选择套餐可以得到部分优惠,从而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双方的总利润都将会增加。公司固定承担套餐计划里2/3的成本费用,而不再按比例向医院交提成。这样可以节省很大一笔开支。扭转目前的经济状况。
(3)、销售达成政策:首先,必须加大广告的宣传力度。尤其在合作医院的显着位置,需要展示两种套餐的醒目标示。其次,加强培训驻点人员,使其能系统的宣传和介绍套餐计划。最后,利用医院提供的场地建立专门的工作室,形成系统化的健康服务。
3、自主营销(新增重点)
(1)、概述:前期,公司直接与企业及白领及以上阶层的人士联系,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尊贵服务模式。在连锁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开展面向社区和学校的贴心式大众化服务。
(2)办法:前期,推出“VIP健康卡”,为高端客户提供一对一上门服务,还可以在能力范围内根据客户要求提供个性化附加服务。VIP的价格高于现有服务价格的30%左右,需要先预付30%的金额。后期,在前期的基础上,推出“贴心健康卡”。与社区和学校负责人沟通合作,以“方便,贴心”作为突破口,吸引社区居民和学生教师群体性消费。“贴心卡”实行消费金额满xxx元以上折扣制。并且设定积分奖励。“贴心卡”累计消费满xxxx元可以转为VIP卡。
(3)销售达成政策:前期,必须加大公司广告宣传力度,主要资金应投入在电视广告传媒中。如果资金允许,可以在电视台做宣传。公司的网站,LOGO,VI,广告语都需要全面优化和设计。其次,对于员工必须加大培训力度,使其专业性以及言谈举止得到全面提高,以适应VIP会员的要求。
后期,需要增加大量人员,各个学社区校网点全面铺开,利益合作为主,宣传讲解为辅。在价格无法提升的前提下,通过消费人数的增多增加总利润。模板大体组成可以从下图体现。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5
一、 中医健康管理现状及不足
不少健康服务机构由于缺乏医术高明的中医师或现代化中医诊断设备,对于中医体检后的各类数据也不能进行大规模有效挖掘,无法对群体的慢病综合管理提供有效支持。
若能通过专业的健康管理平台进行健康状态辨识和慢病辨证,科学指导养生及中医特色技术健康干预,既遵循体现了中医辨证论治的核心理念,同时又具备操作流程清晰、数据易于整合管理、中医特色突出、干预科学有效的价值优势,可全面满足和支撑各类型健康管理机构的需要。
二、中医健康管理解决方案
将“中医”的`理念和特色完美融合到现代健康管理系统中,有效服务于有健康需求的各类人群,就需要全方位匹配的解决方案才能支撑。从有效准确的中医体质辨识和四诊合参的脏腑健康状态辨识,再到个体化的养生调理方案,同时可支持动态随访和个体化健康咨询按需推送和查询。
1、 建立个体中医健康档案
通过大爱健康云管理系统,完成基本用户信息录入以及体质辨识问卷信息采集,上传至各健康管理机构专属的服务器。
2、 个体中医体质辨识
由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中医体质分类与判定》中将中医体质分为 9 种:平和质、气虚质、阳虚质、阴虚质、痰湿质、湿热质、血瘀质、气郁质、特禀质。
综合体质辨识问卷及各项中医相关数据,根据量表设计原理,采集居民健康信息;通过对9 种体质分值的结果分析,来判断体质类型。并且出具中医体质辨识报告,全面分析被管理者的真体质情况。
3、 中医养生方案库
针对每个用户健康辨识结果云端服务器自动从海量数据库养生方案方阵中提取出相应的养生方案,这个方案主要针对体质的偏颇状进行调节,如痰湿质、气虚质、阳虚质、血瘀质等,并根据四季的变换提供适合当季的调养方式,用户可以在家中自行操作或应用,从而改善健康状况。
4、 中医干预方案库
在根据健康状态辨识报告给出养生方案报告的同时,还会为用户制定个性化干预方案。这个方案主要是针对常见的亚健康症状,如便秘、失眠、耳鸣、健忘、尿频、咳喘、脾胃不适、腰膝疼痛不适、免疫力下降等等。
5、 数据管理功能
中医健康管理系统还拥有强大的数据管理功能,可提供个体中医健康档案管理,个人历次健康状态对比分析,养生干预效果量化评估。
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解决方案就是将祖国医学“治未病”“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的核心思想,完美结合到现代健康管理学的每一个环节中,对各类有健康管理需求的人群进行中医的全面信息采集、监测、分析、评估,以维护和改善个体和群体健康为目的,对每个不同个体给予针对性的中医健康咨询指导、衣食住行之养生建议,同时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中医相关的各种干预,以期达到“五脏安、经络通、气血和、百岁康”的养生调理愿景。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养老机构包括营利性养老机构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养老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其他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
第四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建筑、消防、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开展服务活动。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保障收住老年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第五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代理人应当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养老机构正常服务秩序。
第六条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可以采取委托管理、租赁经营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第七条民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兴办、运营养老机构。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为养老机构提供捐赠和志愿服务。
第八条鼓励养老机构加入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第二章备案办理
第九条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设立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养老机构登记后即可开展服务活动。
第十条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在收住老年人后10个工作日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同级的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
第十一条养老机构办理备案,应当向民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书、养老机构登记证书、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的承诺书等材料,并对真实性负责。
备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养老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信息等;
(二)服务场所权属;
(三)养老床位数量;
(四)服务设施面积;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民政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备案。
第十二条民政部门收到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回执;材料不齐全的,应当指导养老机构补正。
第十三条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登记事项,或者变更服务场所权属、养老床位数量、服务设施面积等事项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
养老机构在原备案机关辖区内变更服务场所的,应当及时向原备案民政部门办理变更备案。营利性养老机构跨原备案机关辖区变更服务场所的,应当及时向变更后的服务场所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四条民政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的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备案事项及流程、材料清单等信息。
民政部门应当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机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第三章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入院评估制度,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老年人身心状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照料护理等级的,养老机构应当重新进行评估。
养老机构确定或者变更老年人照料护理等级,应当经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
第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服务协议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联系方式;
(二)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和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三)照料护理等级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四)收费标准和费用支付方式;
(五)服务期限和场所;
(六)协议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
(七)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时老年人安置方式;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九)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其他内容。
第十七条养老机构按照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服务。
第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等生活照料服务。
养老机构应当提供符合老年人住宿条件的居住用房,并配备适合老年人安全保护要求的设施、设备及用具,定期对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和物品进行消毒和清洗。
养老机构提供的饮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适宜老年人食用、有利于老年人营养平衡、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第十九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日常保健知识宣传,做好疾病预防工作。养老机构在老年人突发危重疾病时,应当及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其紧急联系人。
养老机构可以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周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配合实施卫生处理、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养老机构发现老年人为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应当依照精神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根据需要为老年人提供情绪疏导、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精神慰藉服务。
第二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养老机构开展文化、教育、体育、娱乐活动时,应当为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家庭成员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提供便利,为老年人联系家庭成员提供帮助。
第二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者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等服务。
第四章运营管理
第二十五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制定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并予以公开。
第二十六条养老机构应当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并依法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
养老机构中从事医疗、康复、消防等服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养老机构应当加强对养老护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健全体现职业技能等级等因素的薪酬制度。
第二十七条养老机构应当依照其登记类型、经营性质、运营方式、设施设备条件、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照料护理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并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价格管理有关规定。
养老机构应当在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八条养老机构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做好老年人安全保障工作。
养老机构应当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厅、值班室、楼道、食堂等公共场所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妥善保管视频监控记录。
第二十九条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的,应当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并依法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
养老机构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供餐单位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
第三十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检测、维修,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定期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消防安全培训。
养老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养老机构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报告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第三十一条养老机构应当依法制定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场所内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突发事件发生后,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处置措施,同时根据突发事件应对管理职责分工向有关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
第三十二条养老机构应当建立老年人信息档案,收集和妥善保管服务协议等相关资料。档案的保管期限不少于服务协议期满后五年。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保护老年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三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使用捐赠、资助。
鼓励养老机构为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在机构内开展服务提供便利。
第三十四条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降低机构运营风险。
第三十五条养老机构因变更或者终止等原因暂停、终止服务的,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前书面通知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并书面告知民政部门。
老年人需要安置的,养老机构应当根据服务协议约定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协商确定安置事宜。民政部门应当为养老机构妥善安置老年人提供帮助。
养老机构终止服务后,应当依法清算并办理注销登记。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七条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向养老机构和个人了解情况;
(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民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监督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对民政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养老机构应当配合,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隐瞒、拒绝、阻碍。
第三十八条对已经备案的养老机构,备案民政部门应当自备案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实备案信息;对未备案的养老机构,服务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发现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现场检查,并督促及时备案。
民政部门应当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
第三十九条民政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对养老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民政部门应当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规模、信用记录、风险程度等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高的养老机构,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施严管和惩戒。
第四十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养老机构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发现养老机构涉嫌非法集资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第四十一条民政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第四十二条民政部门应当定期开展养老服务行业统计工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准确报送相关信息。
第四十三条养老机构应当听取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的意见和建议,发挥其对养老机构服务和运营的监督促进作用。
第四十四条民政部门应当畅通对养老机构的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举报投诉。
第四十五条民政部门发现个人或者组织未经登记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应当书面通报相关登记管理机关,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养老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的;
(二)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未按照协议约定提供服务的;
(三)未按照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供服务的;
(四)工作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的;
(五)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的;
(六)未依照本办法规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
(七)歧视、侮辱、虐待老年人以及其他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行为的;
(八)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养老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八条国家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20xx年6月28日民政部发布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7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以“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为主体、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计划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CDC、健康教育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等)中建立“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实施健康管理在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实践研究,切实推进我国社区健康管理事业快速健康的发展。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将紧紧围绕“健康”主题,以“维护健康”为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立足社区,开展针对民众的科学健康指导与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干预等健康教育,触发其自我健康管理意识,防病于未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由“诊疗卫生中心”向“健康管理中心”过渡的角色转变,使其真正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与此同时,“基地”还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通过不断“开发引进、调查反馈、研究分析、总结完善”,逐步形成一整套的科学运行机制和高效的现代化管理模式,包括相关投入运营制度、信息服务模式、考核评估体系、项目筹资与推进、人才培养计划等。最终的试点成果,将归纳提炼为可复制的模式教案,组织邀请专家团队进行审核评估,通过培训、会议、论坛等形式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交流,争取一两年内把实验基地创建为有代表性的“全国示范基地”,为中国健康管理奠定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指导思想
依照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国情出发,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坚持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完善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加快建设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体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提供疾病预防控制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初级诊疗服务。转变社区卫生服务模式,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逐步承担起居民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二、发展目标
通过基地建设发展的探索创新、不断完善一整套可在全国范围推广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依托社区,全面整合资源,构筑一个“政府支持、科技引领、社区参与、企业进入、多方支持”的社区健康管理发展平台;转变人才培养思路,打造一支扎根社区的专业化健康管理队伍;集思广益,开发一批优势项目,如:慢性病控制、行为干预、中医保健养生等,真正做到“中心有特色、基地有特点、个人有特长”;完成一个工程,既“十、百、千工程”——三年内要在上海建立十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在长三角建立一百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在全国建立一千个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
三、申建基地流程及要求
1、申报流程: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作为接收基地建设申请的唯一组织机构,全权负责基地申报工作。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可提出申请。所有申请材料以书面形式由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签送,中心所属街道及主管部门须在申报表内填写意见。基地管委会将整理汇总所有的报送材料,定期安排专家团队进行考察,公开评审,择优略汰;最终通过评审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将与基地管委会正式签订,待中华医学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办公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协议生效日期依据会议发文内容为准。
2、申报条件:
1)提出申请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设置,设备完善、服务功能健全,人员素质较高,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规范,并积极开展科研课题或特色服务项目。
2)申请建设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需承担市科委课题、项目或市、区卫生局重点研究课题。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
3)申请建立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需筹备前期启动资金5-10万元,后续所需资金可以引入街道社区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企业参与投入。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人口下限,视当地社会人口密度决定,一般设定在5万人之上。
5)要有与开展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相适应的业务用房,房屋及设施布局合理、环境温馨,体现人性化服务,符合卫生学标准。机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诊疗科目及设备配置。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成立相应的组织(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办公室),办公室要有办公地点(可联合办公)。
6)社区健康基地30%以上的医护人员应(或者准备)接受健康管理师培训并取得健康管理师培训合格证书。不仅要掌握丰富的专业知识及熟练、准确的专业技巧,还必须掌握一定的心理学、社会学知识和沟通技巧,以满足不同患者和辖区居民的健康需求。每年应该在省市级医学刊物上发表论文至少3篇。
四、主要任务及要求
1、建设服务新模式,不断升社区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保障基本医疗服务的基础上,要把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方面的职能加强。对社区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定期筛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况,一方面对慢性病进行分类监测、登记、建档、定期抽样调查,做好慢性病体检和防治管理工作,关键是“基地的评估”(一年时限为准);另一方面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跟踪随访,详细记录。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咨询及危险因素干预活动,举办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对本社区已确诊的五种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肿瘤)患者进行控制管理。联合妇幼保健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部门进行指导,把一些工作从预防控制中心移交到社区做。
2、建立健全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人员培训制度。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要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健康管理师培训、全科医师培训、心理咨询师、中心主任等培训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3、全面贯彻落实基地发展规划,多出成果,多做实事,争取成为示范基地。各基地在健康管理分会的指导下,要结合自身的技术实力,建立起独具特色的健康实验基地;即:创建特色科室、特色项目,如:心理咨询、危机干预、健康饮食等。要大胆创新管理模式,建立健康管理的新理念,不断完善社区健康管理工作。
4、坚持理论实践相结合,制定科学的验收、评估机制。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组织专家团队每季度、年终定期检查评价项目执行情况,监督项目实施和经费使用情况;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会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考核。中华医学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组织专家对完成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对优秀的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进行表彰及奖励,研究并在实验基地进行推广试点,并对试点经验与成果及时总结改进。对不合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进行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通报并摘牌,四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优胜劣汰,建立竞争机制。
5、合理利用资源,加快社区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有条件的基地要建立和医疗服务对接的用社区卫生服务整体信息管理系统(GIMS).,建立信息报送平台,为医疗服务提供信息支持。要完善信息统计内容,通过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对服务进行个性化分析评价。规范制定内部信息管理的规定和标准,建立覆盖到户的服务信息网络。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远程视频会诊等医疗卫生服务。
6、积极参加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分会社区专业委员会的一切活动。
五、资金筹集及管理
中华医学会健康管理学分会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的项目资金,应本着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支持与捐赠。前期启动费用为5-10万元,项目应包含:组织专家项目评审及评估的相关费用(人员劳务费、邮寄费、交通食宿费、会务费用)及管理费等。管理实验基地的资金要设立帐户,实行量入为出、专款专用专人管理。
六、基地人员安排及其他。
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办公室)一般设专(兼)职管理人员2名,主任/副主任各一名。主任一职由该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兼任,主要负责基地的常规运作和日常管理,重点落实“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慢性病防治网络”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试验基地的前沿优势,积极探索健康管理理论和实践一体化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基地办公室另设副主任一职(异地兼任),原则上依照“社区健康管理实验基地管委会”的统一安排,由各地社区卫生服务直接聘用上岗,主要负责与总部及和其他基地联络,汇总并编制培训计划,统筹策划参与各基地科研立项、评估等相关事宜。
世界卫生组织(WHO)针对全人类的健康问题提出了响亮的口号:“健康新地平线,从理想到实践。”它要求卫生工作由传统的以疾病治疗为中心转移到以人为中心、以健康为中心、以人类发展为中心上来,其核心概念是维护健康和促进健康。中国的健康管理既处于重要转轨期,又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社区健康管理试验基地正是要抓住这一重要契机,以高科技、高起点、高效益作为支撑,尝试建立一套规范化、国际化、人性化的社区运营体系,制定清晰可见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真正实现健拥有健康的根本目标。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8
为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xx〕52号)、《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xx〕88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xx〕1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基础
朝阳区是中心城区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区。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全区常住人口约为345万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约70、9万人,约占2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约49、3万人,占全区常住人口数的14、3%。与20xx年相比,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8、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5、7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面对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我区坚持科学谋划,高位推动,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深化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在强化基本保障,完善服务体系,发动社会力量,扩大资源供给等方面创新试点,推出系列举措,打出多套组合拳,建成了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最多、养老服务市场最大、老年消费最活跃”的区,在全市率先探索形成多个“第一”(第一家区级指导中心、第一家街乡照料中心、第一家社区养老驿站、第一家老年用品展示中心、第一家PPP模式养老机构、第一家集中式养老社区),并在全市予以推广,全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更趋完善。“十三五”期间,朝阳区先后被评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区”“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优秀地区”。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统筹指导,深化养老服务改革,通“堵点”,除“痛点”,破“难点”,持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让广大老年群体享受优质高效养老服务,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发展目标
到20xx年,全区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居家社区机构更加协调,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养老服务模式多元化发展,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供给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均等化服务基本实现,全民孝亲敬老氛围日益浓厚,养老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具体为:
聚焦便捷普惠,推动养老服务“四全”发展。全参与,即形成政府、社会、市场以及家庭和个人协调推进、协力驱动的养老服务多元参与机制;全联通,即整合区、街乡、社区(村)等各种设施和各种资源,形成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供需双方深度融合的全联通养老服务模式;全覆盖,即推动基本养老服务的制度全覆盖和人群全覆盖,推动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等就近就便的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全周期,即推动实现对自理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全周期照护服务与管理。
聚焦提升质量,引导养老服务“五化”发展。促进养老服务主体多元化,养老服务设施公建民营率达85%,社会投入和兴办的养老机构比重不低于75%;推动养老服务供需精准化,持续推进“精准帮扶”和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分类分级提供精准服务,有意愿的.兜底保障对象实现100%集中供养;增强养老服务技能专业化,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率不低于95%,满意度不低于85%;加快养老服务技术智能化,全面打造“四库、六平台”养老服务新模式;鼓励养老服务经营品牌化,不断提高养老服务品牌影响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率不低于75%。
四、主要任务
(一)坚持政府主导,强化养老服务基本保障
1、健全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制度,完善巡视探访制度。持续推进老年人“精准帮扶”需求滚动调查工作,健全经济困难、计生困难、失能、失智、独居、高龄(80岁以上)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现状和服务需求数据库。整合居家养老“四进”“五个一”服务政策资源,提升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保障水平。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定指导性收费标准及补贴标准,提升基本服务供给适配性、准确性。(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发展改革委、各街乡)
2、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落实基层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资助政策,强化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功能。按照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的原则,研究制定公办养老机构社会性床位收费指导标准。完善公办(建)民营程序,规范委托、运营和监管工作,在不改变养老服务设施用途的前提下,委托运营期限最高可达10年。采取PPP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最高可达30年。到20xx年,实现全区90%公办养老机构公办(建)民营。(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
3、强化养老服务设施供给。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中长期规划,结合街区指引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试点编制工作,推动落实养老设施规划用地。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全过程管理。推进集中式居家养老服务社区试点。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疏解腾退的用地、用房,符合条件的要优先用于社区养老服务。对老旧小区通过政府回购、租赁或补贴等措施补上养老设施“欠账”。建立新建小区养老配套设施使用管理规范。支持社会力量整体承接和连锁运营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设施,到20xx年,社会投入和兴办的养老机构比重不低于75%。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到20xx年底,备案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不少于200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4、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加强养老服务的消防、食品、资金的安全监管。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推进养老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全面实施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评估和跟踪审计。强化信用监管,完善养老服务行业自律的诚信管理体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养老服务的综合评价结果定期公示。(责任单位:区民政局、朝阳消防救援支队、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朝阳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
5、加强老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开展对老年人产品和服务消费领域侵权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开展老年人识骗防骗、抵御欺诈销售等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征集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线索,对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调查核实、发布风险提示并依法稳妥处置。(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老龄办)、区民政局、区金融办、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朝阳分局、各街乡)
(二)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养老服务营商环境
6、推进养老服务品牌建设。开展养老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推进养老机构标准化建设。鼓励新成立的养老机构注册工商企业法人。研究制定品牌机构评价标准,发布养老服务行业品牌机构目录,加强养老服务商标品牌保护。支持品牌机构连锁化、普惠型发展,推动形成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养老的有效合作模式。(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
7、探索异地养老合作模式。按照“养老扶持政策随户籍老年人向户籍地和居住地以外延伸”的思路,推动京津冀蒙地区养老服务政策异地通关、市场要素流动,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品牌输出、资源输出,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实现“资质互认,标准互通,监管协同”的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朝阳区与国内外有关对口合作城市的优势,创新异地养老和老年旅游支持政策,探索建立异地养老城市合作关系,支持建设旅居养老生态合作基地,打造旅居养老新业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8、推进医养康养服务深度融合。为本区常住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开展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组建多种形式的医疗养老联合体。探索建立养老机构医疗服务托管机制,对有50张以上床位的机构,可由所在地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集中医疗服务。(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医保局)
9、丰富老年产品用品市场。支持和鼓励企业研发日常辅助、康复辅具、保健器材、保健食品等老年产品用品,以及老年人乐于接受和方便使用的智能科技产品。支持老年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鼓励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促进产品升级换代。支持符合认定条件的老年用品研发及生产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街乡老年用品展示中心建设,持续推进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免费租赁或低价租赁服务。(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10、拓宽适老金融服务渠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部署要求,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需求。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提供风险保障。鼓励金融机构开辟为老服务绿色通道,支持保险机构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旅游险等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商业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区医保局、区金融办、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各街乡)
11、发展“互联网+”养老服务。制定朝阳区养老数据库建设标准,整合市级、区级、街乡级养老相关平台涉老数据,全面打造智慧养老服务模式。开展智慧养老院(社区)建设和“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搭建养老服务共享和综合评价平台。持续推进“一键呼”智慧养老服务项目,不断强化服务支撑,实现有需求的高龄老年人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科技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三)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
12、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动员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的多元参与机制。推进养老服务与社区服务、医疗服务、社会组织服务融合发展,探索“物业+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面向社区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养老服务。研究建立社区互助养老制度,鼓励更多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为老助老活动。支持养老行业协会发展,提升基层老年协会的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卫生健康委、团区委、各街乡)
13、打造专业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引导并鼓励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扩大养老护理专业生源,合作推进养老护理专业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支持社区依托驿站配置养老工作专干。规范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专业化的评估队伍。探索推进“孝亲顾问”队伍建设,提高老年人照护水平。发展养老服务社工、志愿者,培育壮大为老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各街乡)
14、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探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代理服务试点,为无子女或子女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就医、养老、旅游、理财等提供担保或代理服务。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试点项目,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开展失智照护服务试点,提升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加强百岁老人优待服务,完善慰问制度,为百岁老人配置健康助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5、构建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制定实施街乡区域养老联合体建设行动计划,支持引导街乡建设区域养老联合体,探索开展跨街乡、跨行业的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试点,组建包含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社区便民服务商在内的养老服务联合体,引入各种为老服务资源,提高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搭建区域养老服务共享平台。到20xx年底,实现街乡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建设全覆盖。(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四)推进家庭养老,构建居家就近服务体系
16、支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宣贯落实《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系列规范》,健全完善基本服务功能和服务标准。支持和鼓励街乡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开展老年人监护服务,全面推进老年人巡视探访,精准解决特殊困难老人日常生活需求问题。拓宽社会资本参与老年助餐体系建设渠道,完善老年助餐配餐管理制度和规范。(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7、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创新居家照护模式,推进“机构养老家庭化,居家养老标准化”。制定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管理办法,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纳入养老床位指标,完善服务规范和评价机制。针对申请设立家庭养老照护床位的失能老年人,参照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运营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提供床位建设和运营服务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乡)
18、推进适老化设施改造。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改造补贴等方式,对高龄、失能、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探索建立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标准,试点推进老年宜居环境示范社区建设,为老年人走出家门提供便利。(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残联、各街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建引领。坚持高位推动,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区委、区委深改委研究推进民生保障重要内容,推动相关部门、各街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巩固完善区、街乡、社区三级联动养老服务新格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全面增强社会动员能力,带领村(居)委会、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老年协会、公益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志愿服务队伍等,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日常探视、定期巡访、结对帮扶等关爱机制。
(二)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区政府主导、区民政局牵头、其他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合力,集中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统筹推动养老服务各项任务指标落地。不断完善养老智库建设,为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优化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打造成为全区养老服务的创新基地、示范基地、试验基地、孵化基地。建立养老服务动态监测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定期监测,科学评估实施情况和效果。将“七有”“五性”养老服务保障水平及养老服务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街乡绩效考评范围。
(三)加强政策保障。由民政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认定,实行清单式管理,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财税支持政策以及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用电、用水、用气等享受居民价格政策,任何单位不得以土地、房屋性质等为理由拒绝执行相关价格政策。
(四)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养老服务的财政资金投入,拓宽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的资金渠道,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规范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完善购买服务清单,细化政府购买服务的标准和重点内容。各部门、各街乡要健全资金安全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和安全有效。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9
一、背景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我国公共卫生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结合地区实际,特制订淮安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细则―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以指导我区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目标指标
1、掌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各乡镇有分村65岁以上老人名单,并有相应统计表,按季度动态更新。掌握老年人的中医体质辨识情况。
2、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3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90%。
三、对策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各单位要成立专门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形成管理服务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各行政村有专(兼)职人员开展中医药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各乡镇要按照区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对开展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的人员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加强与村(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握辖区内老年人口信息变化。
2、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可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
3、各乡镇要设置和配备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管理服务的相应的设备和条件。
4、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老年人愿意接受服务。 5、及时完成老年人中医药服务健康管理档案,完整记录相关信息。
四、进度安排
1、10月份,全面启动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召开村医会议,安排各项工作。
2、11月份,完成辖区35%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五、考核评估
各单位对工作进度开展情况实行周报,区卫生局实施考核,对项目各项指标进行评价。考核严格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进行。考核结果直接与经费挂钩。
六、经费兑现
参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兑现发放工作经费。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0
为进一步规范昆山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昆山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提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达65%以上。
二、服务对象
1.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2.辖区内0-36个月常住儿童。
三、服务内容
1.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
(1)中医体质辨识
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中医药保健指导
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
在完成中医体质信息采集、中医体质辨识后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养生保健和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并在体检表中“健康评价”、“健康指导”、“危险因素控制”和“指导意见”中予以体现。
2.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
(1)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
(2)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工作要求
1.明确目标责任。市基公技术指导中心统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市妇保所统筹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负责项目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工作。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管理、信息汇总上报、质量控制、督导评估等工作。结合项目工作现状,有针对性地对儿保医生开展儿童中医药保健知识和技能培训,对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工作人员开展老年人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充分利用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病患者管理及日常诊疗时间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完整记录相关信息,纳入老年人健康档案。对不愿意接受中医药服务的老年人,要进行确认,并留有记录。
2.强化规范操作。市基公技术指导中心、市妇保所要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制度、增加培训频次、注重培训质量,努力提升服务素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全面贯彻落实《规范》,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努力提升服务素质,促进工作保质保量开展。
3.加强督导评估。市基公技术指导中心、市妇保所要按照市卫健委印发的《市级机构指导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意见》精神,建立专业指导团队,建立对口负责制,定期到医疗机构开展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疑难技术问题。要建立项目每季度督导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书面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质量。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1
一、工作目标:
1.完成辖区常住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电脑信息录入。以妇女、儿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为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建立统一、科学和规范的健康档案,并录入电脑实行微机化管理。
2.使健康档案及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以上,健康档案合格率达到10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60%以上。
二、具体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如有不能达到规定的数量将列入年底绩效考核中。
2.培训宣传: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各站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居民健康档案的科学建立、有效使用和规范管理,同时,采用多种方式在各社区范围内进行相关宣传,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
3.建档方式:
(1)门诊接诊:采用患者前来就诊,填写健康档案,健康档案的首页、第1页、第2页、第3页中的查体(妇科除外)接诊人员必须填写,带有*号的是选填的(如辅助检查,如果患者有化验结果就必须填写)。
(2)在各村委会领导下,与各村委会配合,到辖区采集居民个人基本信息等,取得健康档案建立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包括居民个人基本信息。
(3)入户调查:采用下乡到村民家中采集方法。在入户采集的时候,为了得到辖区居民的配合,应加多宣传,加深辖区居民之间的沟通了解。同时,可以在村委会的配合下,与村干部、村医一起到家中采集信息。
(4)健康体检:通过下乡入户调查对居民进行简单的体格检查并做登记,利用每年的妇女检查、儿童随防、慢非病人随访、老年人健康检查等方式进行采集
4.建档要求:
(1)建立健康档案以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2型糖尿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档案;
(2)坚持循序渐进,从重点人群起步,逐步扩展到一般人群;
(3)健康档案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客观真实准确、书写规范、字迹工整、基础内容无缺失。
5.信息录入:开始信息录入前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使其掌握信息录入的基本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健康档案的录入由各卫生站医生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档案录入。并保证录入的档案合格率达到100%健康管理服务的营销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转变卫生院服务模式,更好地促进卫生院技术、管理、服务下沉,提升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可及性,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开展巡回医疗
1.定期到村卫生室开设门诊。结合自身技术力量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服务人口、群众需求以及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划分健康管理团队的服务区域,确保每个行政村都有团队负责。健康管理团队每月至少2次到所服务的村卫生室开展工作,每次下村工作时间不少于半天。
2.采取上门巡诊、随访管理、健康宣教以及检查村卫生室工作等方式开展团队服务。对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慢性病人、精神病人,以及行动不便且确有需要的其它病患者,根据需求和诊疗规范提供上门诊疗服务。团队下村开展服务前,乡村医生要事先向重点管理服务对象做好通知工作。
3.帮助农村居民选择适宜的就医路径,协助预约上级医院,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
4.团队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制定详细的'实施工作计划。团队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确定每次下村的人员和具体工作内容。
5.团队固定下村的时间和内容,要在村卫生室上墙公布,并公示团队成员名单、职责分工、咨询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方便居民联系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实施健康管理
1.掌握本服务区域居民健康基本情况和影响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干预措施。
2.落实好本服务区域高血压三期、糖尿病伴并发症患者及高危孕产妇、体弱儿、65岁以上老年人保健等乡村医生尚难以独立完成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3.紧密依靠信息系统的支撑,做好健康信息的综合利用。
(三)规范村卫生室服务
1.加强对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培训与指导,推广适宜卫生技术,帮助乡村医生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2.督促村卫生室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规范执行安全注射、消毒隔离、医疗文书、抗生素与激素应用、医疗废弃物处置等医疗规范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范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提供新农合门诊服务。
3.督促乡村医生认真完成各项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2
为建立完善我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宁德市卫生健康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宁德市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卫老龄〔20xx〕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xx年,基本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内容进一步丰富,服务队伍进一步壮大,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明显提升,老年医学科建设不断加强,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加大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开展健康宣传教育,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普及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疾病预防、慢病管理、康复护理、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提高老年健康素养,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推广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推进“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专项行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市卫健局、文体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教育引领。推进老年大学(学校)等老年教育机构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组建市级老年健康科普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持作用。发展老年健康“云教育”,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到20xx年,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90%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学校,60%以上行政村(社区)建有老年学习中心。(市委老干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3.强化早期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动疾病治疗向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转变。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和心理健康问题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降低65周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探索推动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为老年人“住、行、医、养”提供便利,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市卫健局、财政局、住建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探索健全“防、治、管”相结合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模式。做细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患者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为签约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等健康管理服务。到20xx年,全市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超过72%。(市卫健局负责)
5.推动体育健身。将老年体育纳入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建设适合老年人就近健身的体育设施,推广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方法,普及老年人体育健身项目,引导老年人科学健身。广泛开展“老年人健身康乐家园”创建活动,健全老年人体育健身组织,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支持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引领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市文体旅游局、卫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6.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学诊疗、老年康复能力建设,到20xx年市医院、市中医院要开设立老年医学科,市中医院设置康复科。发挥中医药在老年病诊治中的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病科。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使老年人享受就诊、转诊、预约专家、保障用药等优先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xx年,市医院及全市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护理和医养结合服务
8.加强护理康复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市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老年病门诊,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加强护理康复、家庭病床服务等个性化服务能力。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医养结合。推进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机构以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协调、鼓励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利用医疗资源优势,拓宽服务内容,增设养老机构。支持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基本标准的较大规模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较小规模的养老机构可按规范开设医务室,或与附近的医疗机构协议合作,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到20xx年,全市养老机构和协议合作的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开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60%以上的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中医药健康服务。积极开展医养结合示范乡镇(街道)和机构创建。(市卫健局、发改局、民政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探索长期照护服务
10.探索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模式。探索建立居家、社区、专业机构三位一体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探索开展兜底性长期照护服务保障工程,做好与社会服务兜底工程的衔接,保障特殊困难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可按规定开办医务室、护理站等,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和长期照护服务。发展日间照料、全托、半托等多种形式的老年人照护服务,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重点支持发展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培育发展能够提供上门服务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市民政局、卫健局、发改局、财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照护服务队伍教育培训。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以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为重点,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工作。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市教育局、卫健局、人社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12.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发展。根据医疗机构的功能和定位,推动相应医疗卫生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支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高效畅通的转诊机制。落实国家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市卫健局、民政局、宁德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强生命教育。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社会大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健康课程,在学校教育中培养学生科学看待生命理念,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健局、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14.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领导、协调联动,统筹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和任务,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
15.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强化学科发展、财政支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健康相关适宜技术研发与推广,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完善医疗护理员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等人员参加医疗护理员培训。
16.强化信息支撑。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研发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探索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加强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信息系统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3
一、营销战略目标
1、在全省范围内逐步扩大健康管理公司系列产品的市场区域,提高健康管理公司产品在全国健康管理市场的占有率,力争渠道市场占有率达到80%。
2、运用直营、代理商这种现代化市场拓展方式,迅速扩大健康管理公司的经营规模,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拓展全省13个地级市场。
3、树立健康管理公司的企业形象,提升健康管理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用3年时间使其成为健康管理行业中区域第一品牌。
4、把健康管理公司建设成一个专门为代理方培养健康管理服务市场各方面专业人才的“大学堂”,即培训、营销、管理为主。
5、把健康管理公司建设成全省各级医院市场部的外设机构,即承担医院的战略规划、市场拓展、品牌推广、客户管理、科室指导和服务培训等服务需求。
为确保营销目标顺利实现,战略上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XX年9月-XX年12月 扎牢根基,求稳不求快,建成4-5个样地级样板市场。
第二阶段:XX年1月-XX年7月 稳定发展与调整阶段,在原有基础上,再建成8-10个强势市场,逐步使健康管理公司的加盟体系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为其第三阶段的腾飞积累经验。
第三阶段:XX年8月-XX年8月 快速发展阶段,各级市场销售额迅速增长,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健康管理公司在全国范围有一定的知名度,力争成为全国健康管理行业的第一品牌。
二、营销战略策划原则
营销战略制定要考虑多种因素的影响,其核心的影响因素是目标市场,根据市场机会和行业态势的分析,并结合健康管理公司自身状况,确定如下策划原则:
1、正本清源,渠道入手
如何定位,将医院渠道的协同服务落到实处。
找到渠道这个切入点,健康管理公司才能在更大的范围让顾客接受,成为名符其实的第一品牌。
2、因地制宜
充分利用全国健康教育协会的'影响力;
充分利用全国地区媒体及公关优势;
充分利用长沙市便利的健康服务优势。
3、重点突破。
集中人力、物力、财力于有限的目标市场,避免四面出击,分散力量。
重点在于树立健康管理公司和产品的品牌形象。
三、营销战略制定
市场细分及目标市场选定
健康管理公司的产品是一种健康管理类产品在进行市场细分时,应以心理因素和行为因素为细分依据。
心理因素主要考虑消费者生活格调、健康价值观;
行为因素主要考虑消费者购买健康管理公司产品的动机,所追求的利益,对品牌的忠诚度。
根据健康管理公司产品特点,经过市场细分,选定首批区域市场、团体客户为目标市场。
目标市场涵盖战略
采用集中市场营销战略
从全国、全行业来看,因企业资源有限,难以覆盖整个市场,宜集中力量于少数几个性质相似的子市场,最好选择省内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城市及银行、保险公司为目标市场,在产品开发生产和市场营销方面实行专业化服务,比较容易在特定市场取得有利地位。
产品战略
分为两大部分:
1、有形产品;
2、无形产品
1、有形产品
指具体的健康管理公司产品
产品定位策略:定位于优惠、实用、体检、系列健康管理、礼品,突出健康管理公司系列产品的特色,在健康管理实用性方面与其它健康管理类公司、其它品牌明显区别开,给人留下鲜明的个性和印象。
产品差异化策略
①在产品特色方面:以渠道为素材,充分利用全国省健康教育协会的整体优势,构筑渠道的广度与深度。
②在产品种类上:根据不同消费者的爱好,不同区域市场的健康需求特色,可设计、生产不同的产品,如体检、陪同、护理等。
③在产品档次上:以中、低档产品为主,用于提高市场占有率,为代理商获取利润,设计、生产部分高档产品,用于提升企业形象。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4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师生健康发展,预防和减少师生心理危机事的发生,经研究,特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xx镇中心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贺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安阳同志兼任主任,朱琼丽同志任全镇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统筹人、各片校小学教务处主任、各本部政教处主任任成员。该办公室全面负责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工作。
二、目的意义
心理健康是健全人格的核心要素,是幸福人生的首要条,是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石。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中小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面临的紧迫任务,更是当前教育的重点所在。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人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学生与教师双主体的充分发展,为学生成长营造和谐宽松的环境。
三、目标内容
(一)总体目标
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对少数有心理问题和心境障碍的学生,给予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学生悦纳自我、调节自我、健康发展。
(二)分学段教育内容
小学低段(1—年级):帮助学生适应新环境、新集体、新的学习生活,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认识自我,接纳自我,管理自我。乐于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
小学中高段(4—6年级):帮助学生调整学习心态,培养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正确对待学习成绩,克服厌学心理,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培养集体意识,在班级活动中,善于与更多的`同学交往,健全开朗、合群、乐学、自立的健康人格,培养自主自动参与活动的能力。
初中: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提升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了解自己,正确认识、勇敢面对青春期身体的变化及情感需求,学会调节、控制情绪,抑制冲动行为。客观评价自己,学会与同学、老师和家长有效沟通。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教师:让教师正确认识自我、接纳自我,不断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重视改善教师人际关系,加强教师心理健康调节能力。
四、工作要求
1、优化工作网络。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期开展两次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大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常务副校长分管,政教处主任、小学片教务处主任主管,另配备2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均要系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师资培训。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每期集中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技能培训,并下校开展教职员工全员参加的心理知识专题培训。其中,20xx年上学期的下校培训,分两批实施,第一批在各校本部,4月中旬完成。第二批在各小学,月中旬完成。
3、保障工作经费。各校要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地保障,确保此项得到贯彻落实。建设好中小学心理咨询(辅导)室,配备好心理咨询记录卡、心理测量工具等。
4、做好常规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建立本学校心理帮扶学生库,主要帮扶学生为性格孤僻、家庭离异、家庭关系长期不和睦、身体有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厌学、有异常举动等学生。
5、开展个别辅导。对于心理有严重问题的学生,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工作者)要跟踪咨询、辅导,定期进行心理评估。对于心理有一般问题的学生,各校要及时有效、自行辅导,并预约心理咨询工作者访谈。20xx年4月底之前,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对所中学所有的初三学生,进行一次团体心理辅导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6、做好工作考评。中心学校将对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内容。
健康管理服务方案15
居民健康档案是医疗卫生机构为居民提供服务过程中的规范记录,是以居民健康为中心、涵盖各种健康相关因素的系统化记录文件和居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体现形式,根据中、省、市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部署要求,以“清底子、挤水分、真服务”等24字为方针为指导,为做好全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75%,合格率≥90%,使用率≥50%。
2、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0%。
3、健康体检表完整率≥70%。
4、辖区内老年人(65岁以上)中医体质辨识率≥45%。
5、辖区内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60%。
二、基本原则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是维护和促进我区广大居民健康的重大战略措施,为推进健康横山建设的工程奠定基础。
(二)属地管理,循序渐进。各镇卫生院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从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始建立健康档案,逐步覆盖到全体居民。
(三)规范建档,务求实效。所建档案要符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确保健康档案真实性、科学性、完整性、连续性和可用性。要建立“以人为中心”的健康管理模式,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保证信息动态管理和有效利用。
(四)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基础,建立信息平台和应用终端,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实现电子信息化。
三、主要内容
(一)居民健康档案内容主要由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记录、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其他卫生服务记录组成。具体内容和方法按照《规范》要求执行。
1、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工作应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推行新农合制度等医改重点工作任务,由镇卫生院、村卫生室通过周期性健康体检、院内外医疗卫生服务、入户调查等多种形式,获取居民健康基本信息,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有效使用。居民健康档案统一存放在镇卫生院。建档居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时,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调取并查阅健康档案,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健康档案。要定期进行健康档案数据和相关资料的汇总、整理、核查、分析等工作,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居民的健康动态变化情况,并采取相应的适宜技术和措施,对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医疗、预防、保健和康复等服务。要以居民健康档案为平台,促进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转变服务模式,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多的上门服务、定期访视等便民服务,积极开展健康促进,实现对居民的健康管理。
3、规范管理。镇卫生院应建立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调取、查阅、记录、存放等管理制度,明确健康档案管理责任人,保证居民健康档案的方便使用和保管保存。各镇卫生院要积极落实建档的'机构、人员、设施,保证建档工作的顺利开展。居民健康档案一经建立,要为居民终身保存。要遵守档案安全制度,不得造成健康档案的损毁、丢失,不得擅自泄露健康档案中的居民个人信息以及涉及居民健康的隐私信息。除法律规定必须出示或出于保护居民健康目的,居民健康档案不得转让、出卖给其他人员或机构,更不能用于商业目的。镇卫生院因故发生变更时,应当将所建立的居民健康档案完整移交给卫生局或承接延续其职能的机构管理。
4、加强信息化建设。根据卫生部相关服务规范的要求,稳步推进建立标准化电子信息档案。逐步实现居民健康档案与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院管理、新农合等各有关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构建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减少资源重叠和浪费,实现健康信息资源共有共享共用。
(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为全区范围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各乡镇(街道)卫生院负责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
1、宣传动员。各乡镇卫生院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居民了解项目惠民政策,主动积极参与。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以预约集中管理服务为主,以上门入户服务为辅。
2、登记与告知。各乡镇卫生院要利用信息系统,导出并整理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名册,通知到人,老年人凭身份证,按约定时间到相应单位进行健康检查。
3、健康检查。各乡镇卫生院通过问诊,了解老年人生活方式,完成健康状况评。要落实体检场所、仪器设备和专业医务人员,严格按服务内容实施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健康指导。
4、录入档案。每次健康检查结束后,由主检医师出具健康检查报告单,责任医生应在居民健康检查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录入电子健康档案,对已纳入相应慢病健康管理的老年人,本次健康管理服务可作为一次随访服务。
5、反馈。责任医生应在居民健康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反馈体检结果,并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卫生院要充分认识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这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层层落实工作任务,确保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教育,动员居民广泛参与。各单位要采用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重要意义,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引导居民自觉自愿参与建档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各镇卫生院应加强对本单位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相关知识和老年人健康服务知识技能的培训,使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工作要求,掌握健康档案建立、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技术和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的方法,转变服务意识,提高相关人员的信息素质和信息应用能力。
(四)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专款专用。项目经费拨付与建立健康档案的数量、质量等考核结果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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