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提升整改方案

时间:2024-06-12 08:30:02 服务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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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提升整改方案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物业服务提升整改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服务提升整改方案

物业服务提升整改方案1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对全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和“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建设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县委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个留足”“三个让路”“三个更加注重”要求,以建设“生态之城人文之城”,打造“德城、文城、绿城、清城”为目标,以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文明县创建为载体,大力整治违法违规建设、城市安全隐患、城乡市场乱象着力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精准对标对表助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街道社区工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短板弱项,在大力整治“临违建筑”等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合力推进爱国卫生运动、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服务、居民文明素质提升等方面重点推进、攻坚克难、严管严治、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力争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违法违规建设

  1、整治“临违建筑”。整治楼院小区违规私搭乱建、减少绿地、停车位,乱设小区出入口、占用公共空间、改变公共建筑用途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社区

  2、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城乡市场改造升级。

  责任单位:相关社区

  3、推进背街小巷改造。配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背街小巷改造、单楼独院整合归并、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水电气暖分户管理等一体谋划、统筹治理,达到“美化、亮化、绿化、净化、文化”目标,提前谋划做好对老旧楼院的'调查摸底、资格认定和具体实施工作;做好辖区内改造楼院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调处发生矛盾纠纷,指导做好改造后老旧楼院后续物业管理等日常监管工作。2020年改造老旧小区3个。

  责任单位:

  4、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极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制定垃圾分类具体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向广大居民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鼓励引导广大居民拒绝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布袋子等可循环利用物品。集中力量做好金地阳光家园和平贵花园等2个住宅小区的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

  (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5、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争取拆除香林路工行、建行等老旧小区围墙,打通小区通道,整合归并,因地制宜、创新形式,采取就近托管、代管等加强居民小区物业管理。打造昌灵、昌松、夏润和金地阳光小区等4个市级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实现居民小区物业服务和业主自治管理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社区

  6、提升物业服务智能化水平。配合相关部门升级改造住宅小区人员、车辆出入门禁系统、小区安全监控系统,在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推广达用车辆出入识别系统、手机APP管家服务等新技术。2020年改造的老旧小区、新建成的住宅小区,门禁系统和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率先在夏润新村物业小区示范推行,三年内覆盖面达到90%以上,所有门禁系统和监控系统要实现与智慧武成无缝对楼。

  责任单位:各社区

  7、推进“街长制”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居民小组-小区楼栋”四级网格管理模式,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网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和社区管理网格三网融合,优化网格单元,科学分布设置网格员、网格长,全面加强对城区网格人口、房屋等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管理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各社区

  8、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消除“四害”,严格落实周五大扫除制度,机关单位、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定期开展消毒杀菌工作,常态配备提供消毒液。倡导勤洗手、勤通风、讲卫生等健康文明生活习惯,固化疫情防控期间形成的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各社区

  四、实施时限

  20xx年3月中旬至12月31日。其中:“三整治”工作6月30日前完成。

物业服务提升整改方案2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通过规范工作机制,提升政府监管水平;规范企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规范业主行为,提升服务消费意识;促进住宅小区环境面貌大改善、物业服务企业质量大提高、居民居住品质大提升,努力创建整洁、文明、安全、舒适的宜居环境。

  二、时间安排

  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开展时间为一年,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从x年xx月xx日至x月30日。区建设局要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制定规范提升物业管理水平项目清单,同时组织召开有关部门、物业公司负责人、业主代表参加的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做好部署安排。

  (二)组织实施阶段从x年xx月xx日至11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建设单位要紧密围绕着“三个规范、三个提升”的总体目标,制定工作安排、落实专项资金,扎实开展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从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结合市里开展的检查验收,由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检查组对今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内容

  认真贯彻《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工作要求,按照新建小区、新建安置小区、旧住宅小区三类物业管理模式,结合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要求,把握重点,各司其职,全面推进,着力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

  (一)分类指导,把握各类小区物业管理重点

  1、新建小区的物业管理

  (1)建设单位。①配置符合规定的物业管理用房,做好前期物业的招投标,与中标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前期物业合同;②做好物业承接验收手续;③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④对已竣工但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售人的物业,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费用;⑤不得擅自处分业主依法享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2)物业服务企业。①根据小区特点,制定物业管理方案;②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③实行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制度;④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⑤对发现业主或者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⑥在承接物业或退出物业时,应按照规定做好查验和物业管理资料的移交工作。

  (3)业主委员会。①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②协调业主之间、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关系;③定期公布财务经费使用情况,督促业主及时交纳物业费用和专项维修资金;④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⑤做好组织任期期满后的换届选举;⑥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选聘物业企业,做好物业企业的聘用、续聘、解聘工作。

  2、新建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区属安置房各建设单位要按照规定以协议方式或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所在街道、社区要创造条件成立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区属安置房的物业管理工作。新建安置小区首套交房后,各建设单位按市物业三级服务等级的收费标准的70%补贴给物业企业,即电梯住宅0、7元/平方米、月,非电梯住宅0、35元/平方米、月,店面0、7元/平方米、月给予补贴,补贴的时间为2年。各建设单位要将物业费补贴资金纳入建设投资成本核算之中,保证资金及时到位,物业管理工作可以顺利开展。

  3、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在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居民聚集区域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城市街区布局、公用基础设施分布状况,将一些分散、规模较小的旧住宅小区,按照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整合成一定规模的物业管理区域,实现物业管理的'资源共享和规模效益;并逐步改善区域内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和治安防范。对暂时无法开展物业管理的旧住宅小区,要依托社区服务中心,采取有偿或低偿等方式,为居民提供包括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在内的各项社区服务,从而解决旧住宅小区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的问题。

  (二)明确职责,有效发挥三级管理体系作用

  1、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1)加强对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制定全区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与三年发展计划,出台规范物业管理和扶持行业发展的规定。

  (3)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4)协调区领导分片挂钩包干制度的落实。

  (5)每年年底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物业管理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重大问题。

  2、街道办事处。

  (1)加强物业管理机构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城管办具体承担物业管理工作职责,根据工作实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物业管理有工作机构、有人员负责、有经费保障。

  (2)物业管理纳入工作议程。各街道办事处要负责建立街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牵头组织召开1次由街道、社区、物业公司、业主代表等参加的联席会议,及时有效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出现的矛盾、纠纷。

  (3)目标责任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年度要有目标措施、有任务分解、有责任单位、有组织考核,要与下属单位签订年度物业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4)老旧小区整治。金山社区作为建成10年以上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是今年我区老旧小区整治试点。小区综合整治内容有:设置围墙、安防门岗,平整道路、整治绿化,完善改造雨、污管道等,在老旧小区面貌初步改善后,根据实际采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成果。海滨街道办事处对于金山社区的整治要做到工作有计划、资金有着落、人员有到位、措施有落实。其他街道办事处可以根据本辖区实际,有选择性地进行老旧小区整治。

  (5)推进业委会成立和规范运作。各街道要制定业委会成立计划。本辖区内年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应达到40%以上,并逐年提高。要积极牵头组建辖区内已具备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并推选成立业主委员会,同时督促辖区内业委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换届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6)积极参与安置房物业管理。针对安置房管理难、收费难、投诉多,物业公司不愿接、业主意见大的实际,各街道要创造条件成立物业服务公司,主动参与本辖区内安置房物业管理。

  (7)加强宣传与培训工作。各街道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宣传形式,引导业主更新消费观念,顺应时展趋势,增强对物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和对物业服务消费的认同感;要将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自觉缴纳物业服务费纳入街道“五好文明家庭”的评选条件。要定期组织业委会委员、社区管理人员进行小区综合管理业务培训。

  3、社区居委会。

  (1)配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各项工作,参加小区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和换届工作,加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的指导、协调。

  (2)协助街道、区物业监督管理职能单位对小区项目经理和物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并对物业企业和住宅小区的评先评优工作提出意见。

  (三)齐抓共管,切实形成物业管理工作合力

  1、区财政局。安排物业管理专项资金,建立完善物业管理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把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工作列入区财政资金专项安排。年区财政将安排一定资金作为整治、提升物业管理和奖励工作到位、成绩突出的物业管理单位及个人的专项经费,并逐年提高预算金额。

  2、区建设局。

  (1)加强监督管理。要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加强管理。做好包括物业企业资质、物业项目备案、物业服务标准、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物业企业违规行为查处、业委会备案、物业承接检查、退出管理和移交程序等一系列规范管理工作。

  (2)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指导并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针对专项活动制定整改提升方案,并跟踪落实。

  (3)加强巡查整治。区建设局要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业主代表等,组成若干个检查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内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重点检查。每个物业管理小区至少检查2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发现问题的要及时提出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查处。

  (4)组织实施考核。区建设局要在9月份之前按照《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的标准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进行考核,按照《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采取自查、检查、评议的方式考核企业管理、企业文化、服务业绩、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房屋管理、环境管理、业主满意度等,同时开展物业项目经理考核。

  (4)创建优秀、培育品牌。区建设局要指导企业创建部级、省级、市级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今年任务是创建2个市级以上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同时鼓励物业企业做大、做强,培育、树立行业品牌。

  (5)加大违规处罚清理。要加大对物业企业服务品质差、损害业主利益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清理力度,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步骤,落实整改措施。

  (6)推进业委会的成立和规范运作。要牵头制定全区业委会成立三年规划,指导协助街道办事处、社区组建业主委员会或召开业主大会。督促建设单位履行业委会成立工作中的职责。

  (7)加强培训和政策法规宣传。要制定培训方案,借助市物业协会平台积极开展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确保行业相关人员都能持证上岗或得到轮训。采取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让业主树立物业管理的服务消费观念,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和业主规约。

  3、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加强对住宅小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市政管理、破坏房屋外立面、违章搭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在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中,重点加大对下面行为的检查和处罚:

  (1)住宅小区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2)擅自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改变储藏间功能;

  (3)侵占园林绿地或擅自砍伐、移植、修剪等损坏城市花草树木;

  (4)在小区内焚烧沥青、橡胶、塑料、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气体的物质;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

  (6)小区周边乱摆乱放、违章占道的饮食摊点。

  4、区公安分局。

  (1)规范物业服务公司保安队伍,定期开展保安人员培训,督促保安人员持证上岗;

  (2)指导业委会和物业企业制定小区治安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基层民警与小区保安的工作配合,督促物业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工作,创造安全祥和住宅小区。

  5、区消防大队。加强管理辖区内物业管理小区的消防安全。定期对小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同时加强对破坏消防设施、擅自改变建筑物防火间距、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消防安全疏散条件以及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6、区交警大队。指导物业企业制定小区安全行车路线,规范小区内临时车位的划定。加强对开放式小区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的处罚,配合住宅小区治理车辆乱停乱放。

  7、区工商局。加强对物业管理小区内的广告监管,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加大对住宅转变用途、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无照经营等违规行为的查处。

  8、区环保局。加强对住宅小区及周边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管理;加强监督查处住宅小区及周边噪声污染,乱排污水、乱放废弃物、饮食服务业乱排放油烟等违规行为。

  9、区物价局。要对辖区内物业小区收费行为进行全面抽查,督促服务企业做好收费标准、服务内容和物价举报监督电话的公示工作;严肃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收费、业主明白消费。

  10、区司法局。加强对街道、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加强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中,化解在最基层,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联动机制。

  11、区社区办。加强与涉及物业管理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联系工作;协助社区落实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办公用房,为社区居委会开展物业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物业管理是各级政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齐抓共管,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区政府规范提升物业管理实施意见中的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全力做好协调配合、整治提升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合力。

  (三)强化监督,建全机制。通过规范提升专项工作,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调度,每月底以月报形式向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有效推动工作落实。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有利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方法。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为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作用,落实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的实施成效,将对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区直各相关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工作考核。

  (二)考核内容(具体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街道办事处、社区委员会考核内容。

  (1)加强组织保障。物业管理组织工作健全,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明确,经费有保障、人员有配备;

  (2)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年度有目标措施、有任务分解、有责任单位,有组织考核;

  (3)加强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实施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抓好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宣传,完成上级部署的专项工作任务;

  (4)做好老旧小区整治;

  (5)加强业委会成立、换届和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

  (6)做好宣传培训工作。

  2、区直相关部门的考核内容。

  (1)明确本部门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分管领导、负责人、经办人;

  (2)抓好工作安排部署,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物业企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

  (3)建立纠纷投诉调处机制,加大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4)加强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5)宣传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组织活动;

  (6)创新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管理与执法监督工作。

  3、物业服务企业考核内容。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文件执行。

物业服务提升整改方案3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金华市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改善老旧小区居住品质,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以改造带动全面提升,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居住环境整洁、社区服务配套、管理机制长效、小区文化彰显、邻里关系和谐。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共同缔造。加强政策引导和统筹协调,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科学确定改造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顺应群众期盼,以确保居住安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配套服务为重点,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建设美好家园。

  系统联动、整体推进。整合各方资源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未来社区建设、美丽城镇建设、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建设等有机结合,努力实现“最多改一次”。

  创新机制、优化治理。强化服务监管,推进多元化融资,鼓励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实施改造。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改造对象。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小区,不包括以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重点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优先对存在C级、D级危险房屋的城镇老旧小区和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二)改造类型。结合我市实际和群众需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综合整治和拆改结合两种类型。综合整治型适用于房屋结构性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拆改结合型适用于房屋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适修性较差的城镇老旧小区。

  1、基础类改造:为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的内容,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建筑物改造提升等。

  (1)路面改造。对小区路面进行修复或提升,有条件尽量拓宽道路及增设人行道,满足消防、救护等要求,打通局部瓶颈,畅通小区交通“微循环”。补充、新增标志标线,完善道路交通设施系统。

  (2)管线改造。对小区内的雨水管、污水管、弱电管、强电管、供水管、燃气管、消防管等管线进行改造,满足污水零直排、雨污分流、管线扩容、消防安全等要求。对采用明线的管线进行统一布设、统一走向、统一标识,有条件的小区对架空电线进行下地改造,优化“空中蜘蛛网”的现状,美化小区整体环境。对于弱电管线,有条件的小区采取“多网合一”建设模式。

  (3)垃圾分类设施改造。按照《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垃圾投放点、垃圾集置点、特殊垃圾存放点。

  (4)安防设施改造。对小区出入口门禁、单元门门禁、监控系统不完善的小区进行智能化改造,做到小区内监控全覆盖。

  (5)楼道改造。对存在安全隐患、外表破损、照明不足等不良因素的楼道进行修缮。增加楼道内文明元素和便民设施,共建“美丽楼道”。

  (6)消防设施改造。合理设置消火栓和消防设施,对消防管道老化、消防喷淋烟感失灵、消防高压泵系统损坏、消防管网渗漏水压不足、消防消控系统失灵等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大修。

  (7)建筑外立面改造。对外墙面存在的渗漏水、粉刷材料剥落、瓷砖掉落、空调外机支架松动等问题进行修缮,结合实际需求对外墙进行翻新。对雨棚、落水管、防盗窗、晾衣架等立面附属物进行修缮或更换。

  (8)建筑屋顶(面)改造。为提高建筑屋顶防滲漏能力、整体环境协调、美观,对存在渗水、漏水状况的屋顶进行修缮;结合实际需求对老化的平屋面改造为坡屋顶;有条件的也可规划在屋面增设雨水收集设施,进行雨水收集再利用。

  2、完善类改造:为满足居民生活便利需要和改善型生活需求的内容,主要是小区内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引入物业及物业用房建设、建筑节能改造、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等。

  (9)违建拆除。主要整治违建形式的“大刀片”以及对屋顶、墙面、地面等侵占公共空间的违法建设进行拆除。

  (10)绿化改造。对遮挡底层住户采光、通风的树木进行迁移或修剪;对绿化布局不合理的小区,结合小区居民业余生活、文体活动场所的要求,对现有绿化进行适当规划、调整及增设。

  (11)亮化改造。对路面照明进行改造提升,按规范设置路灯,满足基本夜间照明;对景观照明进行改造提升,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下进行点缀设置,丰富夜间景观效果。

  (12)停车设施改造。主要设置路面划线停车位及改造和新建专用停车位,解决老旧小区日益突出的“车多位少”的矛盾。

  (13)充电设施改造。合理确定充电设施个数及位置,满足相关规范要求,解决电动自行车以及电动汽车的充电难问题。

  (14)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主要进行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方便老年人、残障人士的生活出行;对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改造提升,丰富社区文化,提升社区功能;建设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智能配送终端,完善高效配送体系。

  (15)物业管理用房改造。对于引入物业管理团队的老旧小区缺少管理用房的,可利用现有空置公房进行改造提升,或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适当新建部分管理用房,满足管理及办公要求。

  3、提升类改造:为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满足居民美好幸福品质生活需求、立足小区及周边实际条件积极推进的内容,主要有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公共服务设施、教育设施、专项服务设施。

  (16)建筑节能改造。结合屋面改造提升,做好屋面保温隔热构造,推进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改造中的应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17)加装电梯。以居民自主申请为主,按照《兰溪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实施。

  (1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提升。新建或改造提升社区综合服务站,完善为老、为残、优抚、安全防范、卫生保健、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新建或改造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站,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9)社区教育设施改造提升。新建或改造提升幼儿园、幼托班等学前教育设施,完善相关功能的服务半径,方便社区居民。

  (20)养老、托育等专项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引入社会资本的养老、托育服务,着力解决“一老一小”的民生问题,扩大面向广大普通家庭老年人和婴幼儿的普惠性服务供给。引进有资质的餐饮企业或社会组织运营,对有助餐、配送餐刚性需求的老年人等群体提供相关服务。新建或改造提升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补全社区自身运行功能,丰富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4、拆改结合改造:可对部分或全部房屋进行拆除重建,并配套建设面向社区(片区)的养老、托幼、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片区联动改造,统筹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与周边高度关联的城市更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项目,坚持去房地产化,原则上居民回迁率不低于60%。改建、新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社区基本服务功能,构建完整居住社区,打造“15分钟生活圈”。

  (三)改造工作流程

  1、编制规划建立项目库

  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进一步摸清既有城镇老旧小区底数,建立项目储备库。综合考虑房屋安全状况、小区区位、群众意愿,合理确定改造类型。涉及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应与规划有效对接同步实施,优先对存在C级、D级危险房屋的`城镇老旧小区和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的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市旧改办牵头对全市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小区进行摸底调查,相关街道、社区配合开展调查,充分吸收居民改造意愿,调查信息汇总后经相关社区、街道确认后纳入基础数据库。基础数据库内容包括小区的具体范围、栋数、户数、违法建设等基本信息及十四五期间的初步实施计划,原则上后续要求改造的老旧小区从基础数据库内选择。

  2、确定年度改造计划

  社区调查拟改造小区居民是否同意改造,并以菜单式改造调查表对拟改造小区居民进行拟改造内容调查,要求调查范围至少覆盖2/3户数以上,最后统计相关改造需求并结合小区现有环境及短板确定初步改造方案。街道汇总社区改造需求并确定下一年度改造小区,每年5月上旬前,由街道组织在改造小区范围内对改造模式、菜单式初步改造方案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5月底前由街道向市旧改办报送下一年度的改造小区清单,包括每个小区的改造模式、菜单式初步改造方案等内容。

  市旧改办会同相关部门对各街道提出的改造需求组织评审,编制年度改造计划,经市政府同意后,确定下一年度项目安排和资金预算。

  3、改造项目实施

  方案设计及审查。市建设局负责项目方案设计及审查等前期工作,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过程中开展不少于2次社区居民意见征求,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充分听取居民意见,完善方案内容。弱电、强电、供水、供气、消防、安防、路灯、绿化、垃圾分类、充电设施等相关专营单位在方案设计阶段明确各自实施的内容,并对相关工作内容融入老旧小区改造提出意见。由街道牵头,综合执法、自规、建设等部门配合开展违法建设摸底调查,普及违法建设拆除后的改造形式,并充分听取民意,作为改造方案意见,为后期顺利开展拆除工作做好准备。在方案设计末期,由街道组织在改造小区范围内对设计方案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终方案由市建设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形成初步设计成果稿及概算书。

  项目招投标。市城投集团为项目实施单位,负责项目委托施工图设计及招投标工作,考虑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特殊性,经批准可采用EPC模式招标。

  项目实施。施工单位进场前,由社区召集召开居民代表会议,通报施工内容及施工组织方案,并对施工内容上墙公示。结合工程进度及施工要求,由街道牵头,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规范标准组织实施,旧改办根据施工进度及现场问题及时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协商解决,相关部门、街道、社区等要全力配合,为施工提供必要保障。

  项目监管。市旧改办根据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特点,对工程全过程进行监管,城投集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要求。探索居民代表监督工作制度,有条件的社区可成立居民代表监督小组,参与实施过程监督协调,充分听取居民反映的整改意见,做好监管工作。

  4、项目验收

  项目完工后,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参建单位、街道社区、居民代表等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验收后,应及时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做好竣工项目的资料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5、后续管理

  根据计划申报阶段的菜单式初步改造方案内容,对居民意愿强烈、具备相应条件的老旧小区,街道牵头成立业委会,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完善小区日常维护及管理,实现良性循环,维持长效管理。其他小区改造成果,由街道制定长效管理方案,落实社区管理和服务,做到“成熟一个、改造一个、管好一个”。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相关单位和各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从全市抽调专职工作人员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班,实行实体化运作,同时各街道落实专人专职从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强化要素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相关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市财政按照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给予一定保障,城投集团负责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

  原则上居民应出资参与改造提升工作,有条件的可通过物业(房改)维修基金、小区公共收益、个人或单位捐资等渠道落实。探索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社会机构参与老旧小区的改造和后期管理。支持对部分既有用房实施改(扩)建,可通过置换、转让、腾退、收购等多种方式,增加配套服务用房。可将老旧小区内或附近的闲置国有房屋,提供给街道、社区使用,用于老旧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卫生等配套服务。

  (三)完善长效机制。

  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协商、监督、评议等方面的作用,搭建沟通议事平台,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真正做到改造前问需于民、改造中问计于民、改造后问效于民。发挥小区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完善社(小)区公约、章程,确定改造方案时应同步协商确定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或准物业管理,鼓励以街道为单位,成立或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基本的有偿服务。建立健全城镇老旧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使用、续筹机制,促进小区改造后维护更新进入良性轨道。建立公安、生态环境、建设、卫生健康、应急管理(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城镇老旧小区日常监管。

  (四)健全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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