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服务方案

时间:2023-08-18 16:25:05 秀雯 服务方案 我要投稿

健康服务方案(通用17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健康服务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健康服务方案(通用17篇)

  健康服务方案 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1号)精神,进一步提升首都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北京。

  到20xx年,老年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建共享的局面基本形成。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显著增加,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相适应的公平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就近就便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树立个人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家庭作为维护老年人健康的第一道关口。开展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掌握老年人健康素养状况;向老年人及家庭成员广泛开展生命观教育,宣传推荐健康科普知识,促进老年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主动预防和慢性病自我管理、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不断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体育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老年健康教育网络。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统筹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动员各级老年社会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面力量,设置老年健康教育专属阵地,开设中医健康大课堂,将健康教育100%纳入老年大学及社区老年教育课程内容。发挥电台、电视台、报纸、自媒体等作用,培育老年健康传播品牌,面向全社会宣传倡导老年健康理念。以“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节日活动为契机,集中宣传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和相关政策,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预防保健

  3.开展疾病早期筛查与干预。树立和巩固“预防为主”理念,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积极开展脑健康筛查以及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充分发挥失能失智老年人专业服务协会的作用,广泛开展关爱失智老年人的社会宣传与公共教育活动。成立老年人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家庭医生和全科医生积极参与指导。稳步提升老年人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接种率。试点并逐步开展老年人群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针对性开展膳食和营养指导。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提高老年人自主生活安全性和便捷性,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和跌倒的发生。(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精准掌握老年人群基本情况,持续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和服务质量,到20xx年,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率不低于72%。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改善失能老年人的生活质量,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将失能老年人作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拓展签约服务内涵,注重签约服务效果,不断提升签约服务满意度。(市卫生健康委)

  5.重视老年人精神和心理健康。提高老年人精神健康服务的及时性和普及性。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完善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加强对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问题早期识别和随访管理。优化老年人心理援助热线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服务。加强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畅通精神专科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渠道。到20xx年,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防控机制。普及传染病防控和应急知识,提升老年人的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完善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推动在老年人集中场所安装自动体外除颤器(AED)。(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疾病诊治

  7.构建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完善以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加大老年医院建设力度,推进老年医学科建设,到20xx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推进老年健康指导中心建设,探索老年多学科(MDT)诊疗模式。开展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为老年人提供用药咨询服务。持续完善120急救网络布局,优化指挥调度系统,提高老年人院前急救能力。积极推动老年医院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建立远程医疗服务站点。(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大家庭病床及巡诊服务供给。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示范基地”建设,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和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提供家庭病床及巡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辖区养老机构实际需求提供上门巡诊服务,养老机构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并支付相应费用。健全社区与居家中医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网络。持续推进北京中医健康养老身边工程,积极开展中医药膳食疗科普活动,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加强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改善服务环境。推动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提供多渠道挂号等就诊服务,优化老年人网上办理就医服务。医疗机构100%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康复和护理服务

  10.完善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推进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优化康复医疗资源配置,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满足老年患者的康复医疗需求。建立和完善康复医学学科及康复治疗人才培养制度。提高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医疗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护理院、护理站等护理服务机构建设。开展老年专科护士培训,完善护理员管理,加强护理服务队伍建设。建立适合本市实际的“互联网+护理服务”发展模式,推进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形成机构护理和居家护理的有效转介。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

  12.补齐长期照护短板。探索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建立民政、医保、卫健、残联等部门老年人健康和能力评估标准的衔接互认机制。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长期照护服务,推进家庭照护床位建设,推进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通过家庭照护者技能培训、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互助组织等形式,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支持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体系,建立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办法;探索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互助共济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积极发展长期照护商业保险,满足不同层次、多元化的长期照护保障需求。(市医保局、北京银保监局、市民政局、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安宁疗护服务

  14.扩大安宁疗护服务供给。鼓励医疗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科和安宁疗护病区,在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床位。研究制定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服务标准和规范,推进居家安宁疗护服务,推进安宁疗护规范化发展,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到20xx年,全市安宁疗护床位达到1000张,安宁疗护服务更加普及。(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安宁疗护价格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发挥老龄委统筹协调作用。完善部门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在整合优化资源、引导投入、规范服务、营造环境等方面发挥政策协同作用,统筹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和任务融入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并抓好监测评价和考核工作。鼓励基层改革创新,调动全社会力量,保障各项重点任务的顺利推进。(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

  进一步完善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做好与医疗保障制度、长期照护保障制度、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衔接。探索建立老年健康服务打包付费及按床日付费制度。发挥央企和市属国企的优势,扩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强化对农村地区政策支持,推动实现城乡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加强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跨地区的资源共享和协调机制,健全三地工作协作协商机制,提升京津冀地区整体老年健康服务水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北京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人才培养

  发挥首都教育和医疗卫生资源优势,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培养和使用规划,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康复、护理、药学、营养学、心理及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及课程。加强老年健康培训基地建设,开展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加强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和管理。改善基层老年健康服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探索设立中医健康养老护理员师资和适宜技术培训基地。(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中医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科技支撑

  推动老年人健康信息、评估数据互通,促进各类健康数据的汇集和融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推进健康状态实时分析、健康大数据趋势分析等智能分析技术的发展,推动老年健康信息科技产业发展。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中的集成应用,探索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支持推进功能代偿、生活辅助、康复训练等康复辅具产品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应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康服务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老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健康行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引导居民建立正确的老年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行动策略

  坚持健康教育先行。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老年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老年保健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坚持人人参与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老年人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戒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坚持全社会协同推进。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家庭、居民个人行动起来,对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有效干预,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家庭关心支持、个人自主自律的良好局面,持续提高健康预期寿命。

  三、行动目标

  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蒙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到20xx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以上。

  ——个人和家庭:

  1.改善营养状况。主动学习老年人膳食知识,精心设计膳食,选择营养食品,保证食物摄入量充足,吃足量的鱼、虾、瘦肉、鸡蛋、牛奶、纤维素、水果、豆综合饮食,有意识地预防营养缺乏,延缓肌肉衰减和骨质疏松。老年人的体重指数(BMI)在全人群正常值偏高的一侧为宜,消瘦的老年人可采用多种方法增加食欲和进食量,吃好三餐,合理加餐,同时注意饮食过剩。消化能力明显降低的老年人宜制作细软食物,少量多餐,建议三餐两点。

  2.加强体育锻炼。选择与自身体质和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运动方式,量力而行地进行体育锻炼。在重视有氧运动的同时,重视肌肉力量练习和柔韧性锻炼,适当进行平衡能力锻炼,各种运动结合起来做,强健骨骼肌肉系统,预防跌倒。进行运动期间,建议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及时调整运动量。多晒太阳,适量运动。

  3.定期健康体检。经常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大小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必要时就诊。积极配合家庭医生团队完成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了解自身脑、心、肺、胃、肝、肾等主要器官的功能情况,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4.做好慢病管理。鼓励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配合医生积极治疗,主动向医生咨询慢性病自我管理的知识、技能,并在医生指导下,做好自我管理,延缓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学习并运用老年人蒙医中医膳食调养,改善生活质量。血压的控制,建议随着年龄的增加每天至少要测2-3次。血糖的控制,每周至少监测1-2次,空腹血糖小于7.8毫摩尔/升,餐后血糖小于11.1毫摩尔/升。老人的睡眠非常重要,保证一天7-8个小时,以早晨起来感觉到不困不乏为好,建议老人尽量有一个午睡的习惯。

  5.促进精神健康。了解老年是生命的一个过程,坦然面对老年生活身体和环境的变化。多运动、多用脑、多参与社会交往,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延缓衰老、预防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老年人及其家属要了解老年期痴呆等疾病的有关知识,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到专业机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一旦确诊老年人患有精神疾病,家属应注重对患者的关爱和照护,帮助患者积极遵循治疗训练方案。对认知退化严重的.老年人,要照顾好其饮食起居,防止走失。

  6.注意安全用药。老年人患病发病率高,且药物代谢、转化、排泄能力下降,容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生病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主动监测用药情况,记录用药后主观感受和不良反应,复诊时及时向医生反馈。

  7.注重家庭支持。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督促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及早发现身体、心理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监督老年人按顿按量服药,并使家居环境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地面采取防滑措施并保持干燥,在水池旁、马桶旁、浴室安装扶手,预防老年人跌倒。

  ——社会:

  1.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和关爱老年人,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健康服务。

  2.支持社会组织,为居家、社区、机构的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提供照护和精神慰藉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

  3.鼓励健康服务相关企业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大力开展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运动康复、健康旅游等多样化服务。

  ——政府:

  1.一是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等宣传教育活动。将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教育活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内容,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类养老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力度。加强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老年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活动。启动老年期常见疾病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包”和预防跌倒干预措施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调,整合资源优势,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纳入到卫生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整合现有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康复医学建设,加大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强化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建设。(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制定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开展蒙医药中医药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的特色功能。扩大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蒙医药中医药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动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推动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打通各项养老政策中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的壁垒,真正实现政策协同。到20xx年,老年健康服务相关制度规范基本建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机构和人员不断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度保障更加健全,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康复医师、治疗师、健康管理师等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医务人员职业环境,为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多层次人才。(市教育局负责)

  9.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照护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照护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制度,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和运行。(市医保局负责)

  10.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老年人免费提供约定的健康服务。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包含预防、治疗、护理、生活照护为一体整合型健康服务。鼓励建立居家健康养老平台,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制定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明晰家庭诊疗服务、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项目,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等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老饭桌、老年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托管;鼓励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或医务室、护理站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设置审批,实行执业登记备案。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是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居住、出行、就医、养老的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市场、社会、家庭、个人参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多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繁荣老年文化,做到“老有所为”。(市党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牵头组织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参与健康知识科普行动,指导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进一步完善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提出行动调整建议,并完善相关指南和技术规范。各地区要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各负其责,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实效。

  (三)开展监测评估。行动监测评估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形成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报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

  (四)完善考核评价。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健康呼和浩特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有关部门的落实责任,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地区、单位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每年向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老年健康保健知识,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健康服务方案 3

  为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健康老龄化规划》精神,我委在组织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基础上,决定20xx-2025年在全国广泛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一)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

  (二)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

  (三)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水平。

  二、重点范围

  20xx-2025年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000个城市社区、1000个农村行政村开展关爱行动,到“十四五”期末原则上全国每个县(市、区)至少一个社区或村设有老年心理关爱点,各地老年心理关爱点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地按要求对老年心理关爱点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三、具体内容

  (一)开展培训。

  1.我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慢病中心)每年举办1期国家级培训班,省级和部分市级卫生健康委选派1名关爱行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培训,其他省级和市级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线上培训。

  2.我委委托南京人口国际培训中心每年举办若干期基层老年心理关爱点工作人员培训班。参训人员为全国各地老年心理关爱点相关工作人员。

  3.鼓励各地结合实际,举办关爱行动线上线下培训活动。

  有关培训通知另发。

  (二)开展心理健康评估和宣传。

  对老年心理关爱点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集中或入户的形式开展心理健康评估,了解老年人常见心理问题。同时,广泛开展老年人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三)开展必要的干预和转诊推荐。

  1.对评估结果显示正常的老年人,鼓励其继续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积极带动身边老年人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2.对评估结果显示轻度焦虑、抑郁的老年人,可实施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干预,改善其心理健康状况,并定期随访。

  3.对评估结果显示疑似存在认知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心理健康问题的老年人,建议其到医疗卫生机构心理健康门诊就医。

  具体工作方法详见慢病中心编制的《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手册》及《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与干预手册》(另发)。

  四、组织实施

  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组织开展,慢病中心组织实施。慢病中心负责工作规范制定、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总结评估等具体工作。

  各省级卫生健康委制定本省(区、市)关爱行动工作方案;县(市、区)卫生健康局牵头协调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按照统一要求组织老年心理关爱点做好具体工作。

  慢病中心负责维护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属慢性病与伤害防控信息管理系统的'子系统),以满足信息化服务和管理需求。平台用于老年心理关爱点的上报和审核、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信息录入、评估数据录入及评估结果分类管理、各地区工作进度统计、工作成果展示与交流等。具体操作详见慢病中心编制的《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另发)。

  五、时间安排

  (一)20xx年时间安排

  1.老年心理关爱点申报(20xx年6月)。省级卫生健康委统一填写20xx年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省级计划表(附件2),并通过平台申报拟于20xx年开展关爱行动的老年心理关爱点。

  2.逐级培训(20xx年7-8月)。

  3.行动开展(20xx年9-11月)。

  4.调研指导(20xx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通过材料审核、座谈讨论等方式,对各地关爱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

  (二)20xx-2025年初步时间安排

  逐步扩大老年心理关爱点覆盖范围。

  1.老年心理关爱点申报(每年1-2月)。

  2.逐级培训、行动开展(每年3-9月)。

  3.调研指导(每年10-12月)。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地要从协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关爱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宣传倡导,提高关爱行动影响力。

  (二)认真选取推荐。各地要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为原则,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年度做好推荐工作,力争本省份到20xx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一个社区或村设有老年心理关爱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关爱行动要求增加老年心理关爱点数量,惠及更多老年人。

  (三)强化行动保障。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关爱行动,切实保障工作经费。鼓励各地联合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充分发挥相关社会组织作用,形成合力,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健康服务方案 4

  为落实龙游县20xx年全民免费健康体检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龙游县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内容

  (一)体检对象

  20xx年东华街道常住人口(在职及离退休财政供养人员、垂直管理单位、国资公司等单位人员除外)。

  (二)体检频次及目标

  1.0-6岁儿童及中小学(含职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每年开展一次,以镇乡(街道)为单位体检率达90%以上。

  2.18-64周岁每两年开展一次,愿检尽检。

  3.65岁及以上人员每年开展一次,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体检率达70%以上。

  4.符合“参加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和已改制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的人员,单数年份按照本文件规定参加免费健康体检,双数年份按照企业和已改制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的免费健康体检规定执行,不得重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免费健康体检活动。

  (三)体检项目

  1.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仍按照国家《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和省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执行。

  2.18-34周岁人群(体检项目套餐标准122元):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腹部B超(肝、胆、胰、脾)、心电图等。

  3.35周岁及以上人群(体检项目套餐标准237元):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腹部B超(肝、胆、胰、脾)、心电图、胸部x线数字化摄影(正位)、血脂4项(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5项(γ-GT、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直接胆红素和总胆红素)、肾功能3项(血清肌酐、血尿素和尿酸),并对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增加中医药保健和生活自理能力粗测判断。

  二、体检时间

  (一)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由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华分院)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体检。

  (二)18岁以上人群体检工作自20xx年8月31日开始,各行政村(社区)体检时间详见附件。每日体检时间:于每天上午6:30开始,中午12:00结束;体检地点: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源路22号)。体检日期如有变化,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前通知各行政村(社区)。

  三、承担体检工作主体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由龙游县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华分院)承担;辖区各行政村(社区)及卫生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成立东华街道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常态化运行。健康体检以在服务中心集中体检为主,进村入户巡回体检为必要补充,重点对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众,要落实好巡回体检、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确保年度体检任务百分百完成。

  2.要充分发挥镇(街道)村二级资源,各行政村(社区)要对辖区内18岁以上人群的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生特扶人员、低保五保人员、残疾人员、肺结核患者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常住底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根据名单通知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并注明注意事项(行动不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监护人陪同等)。安排2-3名工作人员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体检登记和秩序维护。

  3.提高体检质量,加强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配齐配足体检设施设备,开展好健康体检业务培训,建立健康体检组织,确保提供优质、规范的体检服务。各行政村(社区)要在做好其他一般人群常态化健康体检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慢性病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生特扶人员、低保五保人员、残疾人员、肺结核患者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

  4.中心完成体检后,要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体检对象;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进行规范化管理。体检信息由责任医生或驻村医生及时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体检资料由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存档、备查。

  5.加强后勤保障。各行政村(社区)及中心要针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特点,高度重视老年人的体检安全工作,提供专用休息场所和免费茶水,尽最大努力提供人情化服务,防止意外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好体检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参检,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及行程卡备查,行动不便老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监护人陪同。

  2.为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体检对象需空腹。

  3.平时服用降压药和降血糖药的居民请带上药品外包装盒。

  健康服务方案 5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基本内容,建立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助推健康文山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健康引领,全程服务。以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为引领,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供给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着眼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完善健康保障体系、改善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大幅提高文山州老年健康服务水平。

  (二)兜底保障,公平可及。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以基层为着力点,提高基层老年健康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基本健康服务需求。优化城乡医疗资源配置,实现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老年健康服务的同质化和均等化,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三)政策支持,激发活力。落实政府在制定规划、引导投入等方面的责任,加强同国际国内老年健康服务领域交流合作,吸引国内外人才、技术、资金、资源、智力向文山汇聚。推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价格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参与,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需求。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在全州基本建立起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人才招收、输送网络,各类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明显增加,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层次更加多样,形成政府与市场相互补充的格局,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健康服务需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病科比例达到50%及以上,州内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到70%,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比例均达到100%。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老年人自我保健知识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和利用媒体媒介,通过世界卫生日、全国高血压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建立和完善州——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居委会)四级老年健康教育网络,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广电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家庭、进社区等活动。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等,各级医疗机构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服务相关政策,疾病预防保健知识,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培训机构要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推动老年群体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委老干部局、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老年人健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推进老年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广泛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赛事和活动,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指导。推广八段锦、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较全面的体检、健康评估、慢性病预防及中医慢病理疗等健康管理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的居家健康服务,加强对老年人各类常见疾病、精神行为等问题的干预。(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到20xx年,65岁至80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残联,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行动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建设以及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到20xx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95%以上。加强居住环境适老化改造,引导老年人家庭对日常生活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降低老年人意外伤害风险。(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通过转型、新建或扩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要设立老年病科,到20xx年,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八)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一级以上(含一级)公立综合医院开设为老年人提供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就医等绿色通道;为急、危重病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九)开展老年关爱行动。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关爱服务。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在门诊、病区等地应当提供助行器械等适老辅具,设置老年患者用药咨询门诊并开展服务。在住院服务中心或接诊室有为老年住院患者提供护送病房服务,为痴呆、压疮等老年综合征和常见问题的管理指南上墙。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关爱医疗卫生机构。(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建立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疾病特别是多种病用药监测,加强老年人合理、安全用药指导。(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一)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展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中心的居家养老健康服务网络,进一步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开展社区和居家医疗健康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规定申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老年保健、康复为主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或医务室、康复中心、护理站等。(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二)加强老年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根据老年患者疾病特点、自理能力情况以及多元化护理新需求等,增加老年各种护理服务供给。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三)提升老年护理服务供给能力。多渠道增加居家养老健康服务资源,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护理站、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鼓励在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配套建设护理站等医疗机构。推动医疗资源丰富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转型增加设立护理院、康复医院。鼓励提供老年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服务;积极开展“互联网+护理服务”新型业态,优先为失能、高龄老年患者提供居家护理等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四)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推动兴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全面推进全州公立中医医院、中医康复医学科建设,到20xx年县级中医医院中医康复医学科设置比例达到90%。深入推进砚山县中医医院等一批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五)加强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推动有老年病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等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定期远程会诊、联网培训,并与基层双向转诊,实现老年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六)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和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通过推进公建民营、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养老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责任单位: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七)加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队伍建设。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鼓励退休护理医务人员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长期照护服务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十八)提高安宁疗护服务的覆盖率和知晓率。推动二级及以上医院肿瘤科、老年病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可设立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医疗资质的医养结合机构可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专区或专科。积极探索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政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认识老龄化背景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要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围绕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级要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各类服务主体的潜力和活力,建立完善多元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强化学科发展。支持老年病医院按照“强基础、重优势、创特色、求协调”的思路完善老年病科学科体系,培育优势学科、打造重点学科,形成以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创新团队为主体,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合理的学科队伍。各级政府加大对老年健康相关研究的投入,力争在老年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引导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护理、康复、心理、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开展学历教育。(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队伍建设。建立老年健康服务人员培训机制,以老年病医院、行业协会和学会、职业院校等为载体,支持从事老年健康服务的相关人员参加进修学习、短期培训、继续教育,提高相关人员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人才的招收和输送网络,扩大老年健康服务队伍,补齐老年健康服务人才数量少的短板。完善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拓宽老年健康服务职业发展前景。(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信息支撑。加快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老年健康服务提供便利的老年人挂号,就诊、缴费等渠道和通道,将医疗健康信息系统、智能化服务和产品纳入无障碍改造;促进各类老年健康数据的深度融汇和开发;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研发适老助老的可穿戴设备,逐步推广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责任单位:州卫生健康委、州民政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健康服务方案 6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xx〕61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云卫老龄发〔20xx〕3号)精神和州卫生健康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楚卫发〔20xx〕31号)精神,解决我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加快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动健康老龄化,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助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到20xx年,全县老年健康相关制度、标准、规范基本建立,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趋合理、机构数量稳步增长、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逐步壮大,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二、基本原则

  (一)健康引领,全程服务。着眼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对影响健康的因素进行干预,为老年健康提供综合连续的全程服务。

  (二)兜底保障,公平可及。以基层为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含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基本健康服务需求。补齐农村短板,缩小区域差距,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三)激发活力,共建共享。加大政府规划制定、政策支持、引导投入等方面力度,统筹各类资源,激发市场活力,鼓励社会参与,共同促进发展,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老年健康服务,实现共建共享。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抓好健康教育。将老年健康教育作为健康姚安行动的重要内容,开展老年健康知识进社区、进家庭活动,提高老年健康核心信息知晓率,全面开展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的老年人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健康教育活动,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中彝医养生保健、中彝医药膳食疗、中彝医传统运动、少数民族体育运动项目的推广和宣传。将健康教育纳入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普及健康知识。依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基层老龄协会、老年活动中心等阵地,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营造关心支持老年健康的社会氛围。(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委老干部局、县民政局、县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抓好预防保健。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每年为65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承担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加强适老环境建设和改造,减少老年人意外伤害。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降低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障碍类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到20xx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抓好疾病诊治。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到20xx年,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100%,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

  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建立完善老年慢性疾病长期处方制度,指导老年人合理用药、监测老年人用药疗效、提高联合用药质量。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

  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医疗机构普遍建立老年人挂号、就医绿色通道,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开展老年友善服务,到20xx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抓好康复和护理服务。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服务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的康复医疗服务。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逐步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抓好长期照护服务。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鼓励为失能老年人上门开展健康评估和健康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鼓励依托有条件的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以及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鼓励各地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

  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充实长期照服务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抓好安宁疗护服务。探索建立机构、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工作机构,形成畅通合理的转诊制度。支持建设安宁疗护中心,加快安宁疗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养老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开设安宁疗护病区。按照省州制定的安宁疗护进入和用药指南开展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

  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对患者及家属提供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逐步扩大安宁疗护试点范围。(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把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体部署,全力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政策支持。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税费优惠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学科建设。加强老年医学学科基础研究,加大对老年健康科学研究的投入力度。引导职业学校开设老年医学、药学、护理、康复、心理、安宁疗护等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学历教育。(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队伍建设。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支持开展老年健康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伍。支持从事老年健康服务人员参加进修学习、短期培训、继续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补齐人才紧缺短板,到20xx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注意信息支撑。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促进各类老年健康数据汇聚和深度开发,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探索“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模式,推动线上线下结合,提升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县委网信办、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健康服务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老年人健康权益为中心,以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为导向,大力发展老年健康事业,着力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实现健康老龄化,建设健康娄底。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6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35%。90%以上的综合医院、护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100%。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相关制度、标准、规范不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机构数量稳步提升,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不断健全,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队伍更加壮大。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老年人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健康教育

  1.加强老年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引导老年人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老年人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及相关政策。鼓励设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健康大学(课堂)。结合全国爱牙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世界卫生日、世界阿尔茨海黙病日、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等专题宣传活动普及老年健康科普知识,增强老年人自我保健意识。(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旅广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开展老年健康保健知识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组织开展老年健康教育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内容包括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文化等。老年大学和老年教育机构要将老年健康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并且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老年健康知识讲座,推动老年群体健康意识的提升和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委老干部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进社区活动,组织社区开展广场舞、门球、柔力球、健身球(操)、健步走等老年体育活动。每年举办球类等老年人喜爱的体育项目比赛,推动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常态化。(市文旅广体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预防保健

  1.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治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为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每年提供规范的老年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为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将老年人健康管理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老年人满意度作为重要评价指标。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落实对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每年组织开展一次绩效评价。以老年人群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老年营养改善行动,将老年人营养作为健康娄底行动合理膳食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监测、评价和改善老年人营养状况。(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加强老年疾病预防。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倡导全社会关注老年人精神障碍问题,了解预防老年期痴呆、抑郁等精神疾病的知识,重点关注高龄、空巢、患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开展老年人残疾预防工作,提供辅助器具配备服务,开展老年残疾人支持性康复服务。实施失能预防项目,宣传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逐步降低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和65岁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各类老年健康服务项目一站式、一体化融合服务机制。(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实施城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行动和区域性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推进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和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支持社区养老设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合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无障碍环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居住环境适老化、适残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老年人健康提供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残联、市卫健委、市文旅广体局、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疾病诊治

  1.加强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完善老年医疗资源布局,建立健全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老年医院和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为核心、医养结合机构为补充、相关教学科研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以二级及以上医院转型、新建或扩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加强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将老年医学科作为新建或新晋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的必设科室。推动提升老年医学科床医比、床护比。到20xx年,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市卫健委、市发展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全面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建立老年人候诊专区,优惠门诊诊查费,为老年病人提供门诊挂号、就诊、检查、缴费、取药、治疗等优先服务和平车、轮椅等便利服务,不断优化老年人就医流程和就医环境,为老年人看病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环境。提供符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医疗、康复、护理等老年友善服务,到20xx年,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结合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4.推进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症诊治。重视老年人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症诊治,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建立老年综合评估室,为老年人提供一站式的综合评估服务。采用多学科会诊模式,推动老年医疗服务从以疾病为中心的单病种模式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多病共治模式转变。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服务,促进优质中医药资源向社区、家庭延伸。强化老年人用药保障,开展老年人用药监测,加强老年人用药指导,建立老年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5.强化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方便老年慢性病患者线上复诊,推动构建老年慢病患者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开展社区(村)和居家医疗健康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向社区(村)、家庭延伸,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提供家庭病床、巡诊等上门医疗服务。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及约定的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和以老年保健、康复为主的'中医医院、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开展老年康复特色服务

  1.加强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康复医疗在老年医疗中的作用,为老年患者提供早期、系统、专业、连续、可负担的康复医疗服务。统筹整合、优化配置老年护理资源,建立覆盖老年人群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长期照护期、生命终未期的护理服务体系。大力发展老年护理服务,建立完善以机构为支撑、社区为依托、居家为基础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提升老年康复和护理服务供给能力。针对已经内设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用房装修、设备购置、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医保局加大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医保覆盖面。针对没有条件设立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要采取协议合作、互惠互利的形式,促使养老机构与医院签订规范可行的合作协议,提高医疗机构履行服务的积极性,促进养老机构提高疾病预防、健康咨询、疾病筛查、健康检查服务的能力。加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地区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护理、康复医疗机构。鼓励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富余编制床位开设康复、护理床位。鼓励康复医院或护理院与养老院同址设院、毗邻建院、两院合一。鼓励发展“互联网+康复、护理服务”等,推动康复、护理服务从医院向社区、家庭延伸。建立老年护理服务专家与师资团队,促进老年优质护理资源下沉,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升老年护理服务,完善老年护理服务模式。到20xx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5%(市卫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开展中医特色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探索建设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服务示范点,开展中医药特色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鼓励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宣传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医馆”的建设,改善中医药诊疗环境,提高中医药技术水平,集中开展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一体化中医药服务,满足老年人康复、护理需求。(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五)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满足失能老年人需求

  1.开展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满足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实行长期照护合作机制。推动有老年医学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结合机构、护理院(站)等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开展定期远程会诊、联网培训、对口支援,并与基层双向转诊,实现老年患者的连续治疗及全程化连续照护。(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加强长期照护机构建设。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的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模式。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能力状况评估及适合的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等照护服务。推动长期照护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扩大长期照护服务有效供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护理院(站)、护理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和具备提供长期照护服务能力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乡镇敬老院等养老机构,为失能老年人提供适宜、综合连续的长期照护服务。引导社会力量举办社区护理站、护理中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4.加强老年特殊群体保障。政府设立的长期照护机构和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的养护机构,优先满足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服务需求。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放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医养结合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5.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加强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增加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工作的护士数量,鼓励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满足失能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优化照护队伍人员结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进一步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标准,培养规范化养老护理员队伍。面向居家失能老年人照护者开展应急救护和照护技能培训,提高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六)开展安宁疗护服务,提供临终人文关怀

  1.鼓励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肿瘤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开展安宁疗护服务,具备条件的,开设安宁疗护中心、安宁疗护病区或床位;鼓励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相关标准开设安宁疗护或临终关怀服务专区或专科。(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2.完善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收费政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自主确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和临终关怀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按床日医保付费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3.促进安宁疗护健康发展。建立完善安宁疗护多学科服务模式,为疾病终末期患者提供疼痛及其他症状控制、舒适照护等服务,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人文关怀。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将生命教育纳入中小学校、老年大学等健康课程,推动安宁疗护理念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出台实施扶持政策,结合大健康产业发展,在土地供应、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方面对老年健康服务发展予以支持和倾斜,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安宁疗护中心等,将符合条件的护理院、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等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加大对贫困地区老年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实现城乡、区域老年健康服务均等化。鼓励相关机构投保责任险、医疗意外险、人身意外险等险种,提高执业人员防范风险能力。逐步提高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标准,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研究建立稳定可持续的筹资机制,推动形成符合地方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通过各级财政科技计划支持老年健康相关课题立项,推动开展老年健康相关学科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预防、诊断、治疗技术、课题研究和产品研发。(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老龄健康专家库,加强安宁疗护专家库建设。推进校企合作,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和三级医院建设培训基地,鼓励养老院、护理院等机构与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探索“订单制”等人才培养途径,加强老年健康人才培养,壮大老年健康人才队伍。鼓励医院、养老院等引进老年医学、护理、康复和安宁疗护等方面人才,对从业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老年健康、安宁疗护、老年护理等培训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老年医院和三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通过互联网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老年医学、安宁疗护及其相关专业人才培训。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健康人员培训规划,到20xx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完善老年健康相关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以技术技能价值激励为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推动养老健康类职业(工种)职业技能水平评价体系建设,加快技能人才培养,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相应证书,拓宽职业发展前景。(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政策,依托市级卫生健康数据库信息,搭建老年健康服务大数据信息平台,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公共卫生信息平台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通过可穿戴的老年人健康支持技术和设备,进一步开展远程实时查看、实时定位、健康监测、紧急救助呼叫等服务,积极探索“互联网+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加快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娄底经开区管委会)

  (四)强化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重要性,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组织得力人员专门负责实施,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促进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总体部署,纳入重点工作绩效考核范畴,大力支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老年健康事业发展。

  健康服务方案 8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师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强化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训练,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培养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阵地建设,统筹专业支撑。因地制宜,分类规划,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心理健康教育阵地,依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机构或组织,统筹聚合区域内心理健康专业资源,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资源缺乏的问题。

  (二)统一准入机制,统筹师资配备。构建标准统一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机构准入机制,统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和管理方式,实现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管片用”,着力解决师资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三)统一工作模式,统筹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分层级统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以点带面,以少带多,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统一筛查标准,统筹教育科研。按照统一的检测机构、检测程序、标准尺度、质量要求开展师生心理健康筛查,并分区域建档管理。统筹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构建以研促学、以学促教的立体网状教研工作体系,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水平不均衡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学校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师生心理健康问题发现、教育、引导、诊治能力。帮助师生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调节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对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师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措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有效防范学校师生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极端事件。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一个融合贯通的平台体系。

  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筹负责辖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对辖区学校、乡镇开展心理健康业务指导、师资培训等,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和专业心理咨询等服务。20xx年底前市、县两级全部建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以县域片区划分为基础,依托片区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岗位2—3个,统筹用于片区开展工作,为有需求的师生和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鼓励在达高等院校建立相对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中小学校根据学生规模,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建设标准心理辅导室,并配备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xx年底前每个县域片区选择一所中心学校建成心理辅导室,20xx年底前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全覆盖。学生在校期间心理辅导室每天定时向师生开放,严格遵守职业伦理规范,开展心理辅导工作,认真建好并妥善保存学生成长信息记录、个别辅导记录、测评资料、录音录像等心理健康辅导档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发挥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作用。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优质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协助指导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利用四川文理学院等高校优质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进校园”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工作室”和“心理大课堂”专题讲座,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实践研讨、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课程建设、教师培训、专业督导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打造一支优质专业的师资队伍。

  5.配齐建强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统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入职标准,通过外部招引、内部挖潜培养、现有其他学科教师转岗等方式,逐步配齐建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在达高等院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至少配备2名;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订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激励机制,确保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辅导员)同等待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要在学校年终绩效考评中予以充分体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计划,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每年至少全覆盖培训1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至少每3年全覆盖培训1次。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各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加强教育科研引领。市、县两级教育科研机构要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分学段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或观摩课,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市心理健康教育赛课活动,定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提升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资源库,加快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教育科研引领作用。鼓励中小学教师、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评选推广应用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固化一套标准统一的工作模式。

  8.全面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测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按统一标准选择相关专业机构,分别负责组织市本级和本辖区内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师生每学年开展1次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分级分类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心理健康问题师生精准识别、及时干预、处理得当。将可能存在严重和高危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相关情况录入四川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台账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管理、线下跟踪、动态监控。在达高等院校每年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并对测评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9.开足开齐心理健康课时。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义务教育阶段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中安排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高中阶段在校本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中安排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保证每班每两周至少1课时,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在达高等院校要落实教育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课程2学分、32—36学时要求。鼓励各学校开展各具特色的心理健康选修课程,在市、县两级教研部门的指导下开发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各学校团组织、少工委要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主题团(队)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10.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学校课堂教学要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学校要主动与属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强联系,每学期至少联合开展1次全校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培养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珍爱生命、敬畏生命的理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1.强化重点对象关注处理。加强各方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大对心理健康问题学生、问题家庭学生、留守学生三类人群动态排查掌握,重点了解和关注有精神病史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上报和梳理汇总。对有心理危机的'师生建立预防、预警、干预机制,实行“一对一”“多对一”跟踪防控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生命教育、心理疏导和志愿服务,降低师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超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范围的,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或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12.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及毕业生离校前等重点时段心理辅导工作,特别是针对有家庭变故大、没有考上理想学校、没有找到工作等情况并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不定期开展沟通交流,做好思想引导。制定完善学校心理问题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加强对其他学生的教育和辅导,严防事态扩大或者发生次生心理伤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四)创建一种各方协同的共育机制。

  13.建好留守儿童关爱阵地。积极统筹各方资源,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寄宿制学校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托管服务和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童伴之家”等阵地作用。配备必要的电话、图书、电脑、益智玩具等硬件设施,满足留守儿童求学、休闲、健康玩耍的需要。深化实施“童伴计划”项目,严格落实“童伴妈妈”“六个一”工作职责,加强对“童伴妈妈”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指导,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14.完善医疗机构服务体系。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为有心理问题师生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开设心理门诊,为师生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院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协作支持机制,为所在区域学校提供医疗帮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15.推动家、医、教协调联动。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导,通过教师家访、家长学校交流等多种途径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家长预防和识别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班主任每学年对所在班级学生开展1次全覆盖家访,学校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对家庭关系紧张的父母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建立对孩子的合理预期和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建立家庭、学校和医疗机构的转介渠道,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师生,及时转入医疗机构治疗。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心理问题师生档案,主动加强与学校、家长联系,做好心理问题师生的收治和常规随访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五)拓展一个全面发展的育人空间。

  16.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落实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

  17.丰富教育活动载体。将每年5月确定为“达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把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班级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中小学校从小学四年级起每个班级要建立心理委员制度,设立男、女心理委员各1名,充分发挥朋辈帮扶作用,帮助纾解心理压力、提振学习信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运用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合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18.加强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网站等,打造达州心理教育援助服务品牌。各学校设立心理咨询电子邮箱,组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答复,广泛利用微信、QQ等线上途径提供专业化心理咨询服务。用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及时帮助解决师生心理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区域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硬件项目建设等的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经费要纳入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按照实际需求足额保障,确保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软硬件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三)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担当、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分行业、分条块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关心关注师生心理健康,主动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网络治理,管控不良信息网上传播,清理网络有害信息,防止对学生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健康服务方案 9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维护好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实践性和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补齐短板、强化保障、创新机制”为主要原则,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按规定建好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建设科学、专业、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通过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

  1.进一步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校办、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心理辅导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完善以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组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在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方法创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指导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我市开通面向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咨询专线,并建立跟踪登记制度,及时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化解心理危机。(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

  (二)夯实心育基础,强化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设

  1.配齐配足专业心理教师。市教育局配备心理学专业专职教研员,专职教研员发挥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保障作用。学校要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寄宿制学校或学生规模超过15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心理教师;设有分校的学校,要求每个独立校园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目前没有专门编制的情况下,从学校总编制中调剂解决。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正常工作量计算和工作待遇原则上不低于班主任,不得随意更换。

  从20xx年起,用5年时间,逐步落实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招聘、考核、入编工作。教育局按照文件要求,在统筹各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时,要优先安排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的招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可从高校心理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力争五年内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合格率达100%。

  2.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各学校要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心理辅导的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机干预、学生转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鼓励各校执行心理健康教育分组包干制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包全校、其他校级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老师包小组,以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为专业保障,形成全员有责的工作氛围,将带动全校教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做到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使学生心理危机预防普遍化,常态化,让每一位学生受益。要组织学校在关键时间点对关键场所进行巡逻监管,进一步消除隐患。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培养。除了“国培”“区培”外,每年度要举办至少一期全市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的科学性;每年度开展至少一期全市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的线上网络培训。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每年度都要开展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和研究工作;持续举行常态化的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课比赛活动。

  5.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从我市10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选定5所学校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每年召开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出色的学校进行表彰,推广优秀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和做法。

  (三)拓宽心育渠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全校所有班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在课堂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重点开展“生命意义”、“情绪调控”、“压力管理”等主题教育。

  3.开展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科教师要在本学科教学过程中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大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利用“5·25”(我爱我)和“双十”(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契机,通过宣传栏、知识手册、校园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5.积极推广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委员制度。学校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朋辈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6.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每年全市将开展心理情景剧、心理微课、心理优质课、心理案例、心理漫画、心理手抄报等各类不同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

  7.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公益讲座。组织心理学专家团队深入高中学校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讲座,减轻高三、初三学生备考心理压力。

  (四)找准心育难点,加强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1.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常态化。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通过观察、问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建立动态的学生心理信息库。

  2.重点帮扶和疏导特殊群体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档案的更新,科学识别心理高危学生。重点关注单亲、留守、离异、亲人病故、患病、遭遇校园欺凌等学生,对高危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必要时建议家长转介到医院心理门诊进行治疗。

  3.加强重点高危学生心理干预工作。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性的`干预措施方案,防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五)整合心育资源,加强家校联合、社会联动

  1.建立家长学校。学校要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常态化培训,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2.建设全市家庭教育资源库。组织全市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团队开发桂平市系列家庭教育微视频资源库,积极实施家庭教育科普宣传活动。

  3.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利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业团队力量,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家庭教育公益讲座。

  4.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联合妇联、民政、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工作。

  (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督导,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建立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情况的通报制度,对有条件却不落实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岗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由于未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而导致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将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学校要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方案,迅速动员,迅速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和当地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融合本地心理卫生资源支持学校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局、学校充分运用学校广播站、电子屏、固定宣传栏、公众号、抖音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让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三)推动工作创新。教育局、学校不断深化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创新思路,分类施策,做深做实,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强督促指导。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认真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学校或部门,要约谈责任领导并责令整改。

  健康服务方案 10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心理健康水平,促进师生健康发展,预防和减少师生心理危机事的发生,经研究,特就进一步加强全镇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成立xx镇中心学校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贺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安阳同志兼任主任,朱琼丽同志任全镇师生心理健康教育统筹人、各片校小学教务处主任、各本部政教处主任任成员。该办公室全面负责师生心理健康教育具体工作。

  二、目的意义

  心理健康是健全人格的核心要素,是幸福人生的首要条,是和谐社会的精神基石。在中小学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对中小学生进行及时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是现代教育的必然要求,也是广大教育工作者面临的紧迫任务,更是当前教育的重点所在。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健全人格,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实现学生与教师双主体的充分发展,为学生成长营造和谐宽松的环境。

  三、目标内容

  (一)总体目标

  提高全体学生心理素质,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乐观、向上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不断正确认识自我、调控自我、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对少数有心理问题和心境障碍的学生,给予专业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帮助学生悦纳自我、调节自我、健康发展。

  (二)分学段教育内容

  小学低段(1—年级):帮助学生适应新环境、新集体、新的学习生活,感受学习知识的乐趣。认识自我,接纳自我,管理自我。乐于与老师、同学交往,在谦让、友善的交往中体验友情。

  小学中高段(4—6年级):帮助学生调整学习心态,培养学习兴趣和自信心,正确对待学习成绩,克服厌学心理,体验学习成功的乐趣。培养集体意识,在班级活动中,善于与更多的`同学交往,健全开朗、合群、乐学、自立的健康人格,培养自主自动参与活动的能力。

  初中:帮助学生适应中学的学习环境和学习要求,培养正确的学习观念,提升学习能力,改善学习方法。了解自己,正确认识、勇敢面对青春期身体的变化及情感需求,学会调节、控制情绪,抑制冲动行为。客观评价自己,学会与同学、老师和家长有效沟通。适应生活和社会的各种变化,培养对挫折的耐受能力。

  教师:让教师正确认识自我、接纳自我,不断提高教师的心理健康水平。重视改善教师人际关系,加强教师心理健康调节能力。

  四、工作要求

  1、优化工作网络。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期开展两次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大单位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由常务副校长分管,政教处主任、小学片教务处主任主管,另配备2名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全体教职员工,特别是班主任均要系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认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加强师资培训。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每期集中组织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技能培训,并下校开展教职员工全员参加的心理知识专题培训。其中,20xx年上学期的下校培训,分两批实施,第一批在各校本部,4月中旬完成。第二批在各小学,月中旬完成。

  3、保障工作经费。各校要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场地保障,确保此项得到贯彻落实。建设好中小学心理咨询(辅导)室,配备好心理咨询记录卡、心理测量工具等。

  4、做好常规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建立本学校心理帮扶学生库,主要帮扶学生为性格孤僻、家庭离异、家庭关系长期不和睦、身体有残疾、家庭经济困难、厌学、有异常举动等学生。

  5、开展个别辅导。对于心理有严重问题的学生,专业心理咨询师(或工作者)要跟踪咨询、辅导,定期进行心理评估。对于心理有一般问题的学生,各校要及时有效、自行辅导,并预约心理咨询工作者访谈。20xx年4月底之前,中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办公室对所中学所有的初三学生,进行一次团体心理辅导或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6、做好工作考评。中心学校将对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专项督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内容。

  健康服务方案 11

  一、指导思想

  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需求,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促进学生心理健康素质与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性与实效性相结合、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结合、发展性与预防性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构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四、工作体制建设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1.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着力建设符合国家人才培养目标、适合学生需要、具有本校特色、广受学生欢迎的课程教学体系,作为心理健康教育主干课程面向新生开设《大学生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设置2学分、32学时。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类选修和辅修课程,实现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

  2.整合学校资源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开发建设在线课、慕课、微课,开设朋辈心理辅导课和心理特色工作坊等选修和辅修课程,科学设计心理健康课程,加强课程教学各环节的规范管理和质量控制。

  3.丰富教学形式,创新教学手段。采用参与式、互动式、体验式、分享式的教学模式,通过线上线下、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果。举办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竞赛或展示活动,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享。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活动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面向全体学生举办“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文体娱乐活动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打造特色项目和品牌。

  2.创新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动漫、校报、橱窗等宣传形式,广泛运用网站、手机客户端等融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心理保健能力。

  3.开展自助互助,发挥朋辈作用。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和班集体、寝室建设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学生成立心理健康教育社团和朋辈帮扶组织,积极开展心理健康自助互助活动。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培训和对学生社团的指导,发挥学生自我教育和同伴教育作用,培养学生维护自己和关爱他人心理健康的意识和能力。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加强心理咨询设施建设。学校设置心理咨询室、心理测评室等从事各种心理健康服务的基础设施,学校心理咨询室开放的单元时间和接待量要满足学生的咨询需求。

  2.完善心理咨询制度建设。遵循心理咨询的`伦理要求,保证心理咨询工作规范有效运行。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值班、预约、访谈、回访、转介等制度,建立心理咨询数据安全保护机制,保护学生隐私;加强心理咨询个案记录与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心理咨询个案研讨与督导活动,不断提高心理咨询的专业化水平。

  3.实施心理咨询分类引导。针对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精准施策、因材施教,把解决思想问题、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强大学新生、应届毕业生、特殊家庭学生、学习困难学生、就业困难等学生的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帮助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在关心呵护和暖心帮扶中开展教育引导。

  (四)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建设

  1.建立普查和排查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作用,通过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心理危机定期排查以及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月报告制度等途径和方式,及时发现学生中存在的心理危机情况,有针对性地预防干预。

  2.制订健全心理危机预防和快速反应机制。将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纳入学校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工作流程及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校园危机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建立快速危机反应机制。

  3.建立完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预案。健全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预警防控体系,出现危机情况,相关人员立即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报告,并在专家指导下及时对学生进行快捷、有序地干预。

  4.建立心理危机转介诊疗机制。畅通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到校医院、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对疑似患有严重心理或精神疾病的学生,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接受诊断和治疗。

  (五)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体系建设

  1.构建校内协同育人机制。全面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校内各部门之间的协同,强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将心理健康教育内容纳入新进教师岗前培训和专业课教师岗位培训的重要内容,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育人合力。

  2.构建家校合作育人机制。学校发挥主导作用,通过开展家访、电话沟通、微信联系等多种方式拓展家校联合育人渠道,密切家校联系,构建更多的社会支持系统,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

  3.构建学校社会联动机制。学校加强与宣传、新闻、文化、公安、医疗等部门的密切联系,提供良好的宣传舆论环境和心理文化服务;与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医校工作联盟建设;支持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积极参加社会心理服务,构建和完善“以学校为主导、家庭重点参与、社会资源支持”的联动育人机制。

  五、组织实施

  学校围绕“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目标,积极构建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工作网络,各级各部门确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协调机制,共同促进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一)一级工作网络——学校

  1.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完成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党委学生工作部成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负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与组织、宣传与推广、教学与研究、辅导与培训、心理危机预警与干预。具体组织协调开展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开展学生心理普查、心理咨询和辅导,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3.全校教职员工都负有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责任,学校着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师生关系,强化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参与意识。

  (二)二级工作网络——学院

  1.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科研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全体辅导员、班主任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统筹开展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负责本学院班级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的选聘、管理及业务培训。

  2.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辅导员负责学院心理健康日常管理工作,每年报学生处备案,心理健康责任辅导员接受学校心理健康工作任务并负责本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

  3.加强学院心理健康二级辅导站建设。设立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谈心室,确立心理咨询辅导工作制度。开展咨询辅导、宣传教育等工作。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室或谈心室建设要有专门场地、专业设施、专人值班,保证学生咨询服务需求。

  4.学院学生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有责任心、危机意识,做好重点关注学生心理问题排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发现、关注、关怀、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辅导并做好记录,预防或避免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三)三级工作网络——班级

  1.班级设立1名心理委员。心理委员要认真学习并积极宣传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在本班级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

  2.心理委员帮助有心理困难的同学及时前往学院、学校心理咨询室接受心理辅导,负责向心理辅导教师提供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及行为表现,以便加强对接受咨询学生的跟踪及反馈。

  3.心理委员、班级干部、学生党员等班级骨干协助学校、学院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在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讲座及活动中起骨干作用,带动其他学生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四)四级工作网络——宿舍

  宿舍设立一名心理联络员。心理联络员要密切关注寝室成员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了解寝室成员的心理动态和精神面貌,发现心理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动员并组织寝室成员参加心理健康活动,支持并配合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六、工作保障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组织保障

  学校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改革发展整体规划,纳入人才培养体系、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和督导评估指标体系,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学校主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主管教学、科研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资源,构建校内各单位统筹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和相关制度,统筹领导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构建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五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格局提供保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主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部长担任,负责领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相关工作。

  (二)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保障

  1.保障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力争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以兼职教师为补充的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专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4000,配备到位。兼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1000由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负责在校内外专家学者中选聘。

  2.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加强选拔、配备、培养和管理,落实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从事咨询与辅导,咨询与辅导的效果与成效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体现。

  3.加强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保证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或参加2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及二级以上心理学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定期安排从事大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接受专业督导;支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结合实际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及可持续发展。

  4.加强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学校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加强对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专业教师的业务培训,保证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

  5.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积极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研究,支持专、兼职教师开展与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或与其他高校、研究机构、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实践活动、社会服务;积极引导、组织专兼职教师参与省级及以上课题申报、论文评选等活动;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沙龙,交流学习心得、工作体会、研究前沿等。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提高工作实效,为实现工作创新奠定基础。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条件保障

  1.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学校保障生均每年不低于15元标准安排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学校经费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和专兼职教师培训研修、社会实践、研讨交流、专家讲座等支出。

  2.配备必要场地和设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机构场地面积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并设立数量足够、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的办公室、预约接待室、个体咨询室、团体活动室、心理测评室等相关功能室。为心理健康教育机构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常用心理健康教育教具和心理健康类书籍等心理健康教育产品。

  (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度保障

  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确立工作标准,完善工作考核与人员考核机制,建立校、院两级管理机制,完善管理制度。

  健康服务方案 12

  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xx〕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发展、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学校主导、家庭协同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原则,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完善政策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到2025年底,全市中小学校100%建立心理防护网络,县(市、区)100%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100%建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率达到100%,家长的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中,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达到15%以上。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本形成,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达到30%以上,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1.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发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按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课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团辅活动。各地各校要依托赣教云平台和官方网站,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和线上课程,形成系列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资源。2025年前完成“100节心理活动示范课、100个优秀心理辅导案例、100个校园心理剧”资源库建设。

  2.发挥五育融合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坚持学科融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作业管理,改进考试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要素,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思维、情感、态度、意志等心理要素的同步发展。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课的刚性要求,广泛开展“晒课表”活动,严禁“阴阳”课表。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艺术实践活动。

  3.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路径。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效融合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充分利用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等校外资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研学、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4.开展全员测评筛查。积极推进心理健康筛查服务,在现有教育平台中增设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与转接、异常行为预警、心理训练、在线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根据筛查结果,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全面建立“班级(宿舍)—年级—学校—家庭”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班级预警由心理委员(每班设男、女委员各1名)、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负责,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心理委员发挥好“信息采集器”作用,全面掌握学生亲子关系、家庭变故、人际矛盾、行为异常等动态信息,实现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

  (二)完善心理关爱与帮扶机制

  5.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大力推进“万师访万家”谈心谈话活动,指导学校建立全员导师制,在开学前后与每位学生进行一次“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对尚未返校的学生可采取电话或网络方式进行。全面实行“倾听1刻钟”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要结合自我报告、日常观察、家访等方式,有效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源和情绪行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研判、心理疏导、日常帮扶和档案建立工作。

  6.完善辅导服务制度。统筹全市学生心理辅导资源,组建高水平的学生心理辅导服务团队和突发事件的心理专家团队。广泛宣传江西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热线——12355,提高对服务热线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各地各校要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等制度,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心理社团等作用,积极开展同伴辅导和互助。面向学生的心理辅导要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保障信息安全。

  7.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及各级学校协同合作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医院与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常态化合作关系,明确具体对接联络人员。推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精神)门诊,精神病专科医院普遍设立心理门诊。到2025年,县级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鼓励设立相关社会机构,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同时,重视治疗返校学生心理支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做好跟踪记录。

  8.建立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公安政法及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搜索或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

  (三)优化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9.配齐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强化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各级编制部门应按属地原则指导学校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所学校至少配备2名。独立法人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要求至少配有1名专职教师。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探索以奖代补方式,由所在单位报销考取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质证书费用。县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周担任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教育、活动课程),并从事6小时以上的个别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实施心理健康教师三年培训计划,依托“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吉安美丽园丁公益行动计划以及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分期分批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培训(包括理论学习、技能辅导、实战观摩、案例督导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基本理论、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每年举办1-2期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鼓励有志于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指导基本理论和方法,并经考核取得对应的国家认可的专项能力证书,充实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新教师入职培训,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各级各类培训,用3年左右时间达到心理健康师资配备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推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各级职称评聘、优质课比赛、基本功大赛。落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并计班主任工作年限。

  11.积极扩大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组织。依托卫健、政法、团委等部门的'相关组织,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进一步健全全市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志愿服务团队,设立24小时开通的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热线。积极推广江西省社会心理服务热线——966525,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常态化为广大市民推送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预防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心理健康咨询网站,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指导各中小学积极与井冈山大学、吉安职院等高校开展心理健康结对帮扶。

  (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系列主题项目

  12.开展“1+1”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结合“五育并举”工作要求,实施中小学生每天至少“运动1小时、劳动1小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程。社会、学校和家长,要为学生运动、劳动创造必备的时间、场所,通过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及劳动教育,使负面情绪及时得到消解,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心态转换”。

  13.落实“首课负责制”生命健康教育项目。在每天第一节课前开展“阳光5分钟”的生命健康教育,通过课前演讲、故事分享、微视频、音乐放松、集体唱歌、手指操等形式,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成长规律,围绕认知水平、心理和生理特征、压力及挫折应对等重点内容,强化生命教育。

  14.建立分类指导的“红黄蓝”卡项目。各校要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和师生心理健康量表分析,建立师生心理健康“红黄蓝”卡制度,制订分类管理机制,精准提供心理服务。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建立“一人一策、一人一帮”工作台账,做好隐私保护,设立标准化处置流程。对出现言行异常等情况的学生,要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必要时尽快送医就诊。

  15.打造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协同项目。加快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市、县、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配备必要的桌椅、图书及相关设施设备,逐步达到“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专用室场、有活动记录”的“五有标准”。组建吉安市家庭教育百名讲师团,每学期针对家长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畅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即时通讯软件等家校沟通渠道,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子女教育,帮助家长提升、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同时,扩充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家长学校功能,由民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婚育教育等课程,系统改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大育人环境,形成具有吉安特色的家庭教育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和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体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中心、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按照“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化”思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举措,并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夯实基础保障。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到2023年末,所有城区中小学及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并健全值班、预约、辅导、档案建设及移交等管理制度,确保非寄宿制学校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学校每天不少于4小时。不具备建设心理辅导室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或村小、教学点,要纳入片区中心学校范围,统一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分批次推进各级心理健康特色示范学校创建,确保到2025年全市15%的中小学校创建成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成果。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5·25”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分年龄段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宣传教育。要强化新闻机构的社会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避免因误导社会舆论而造成不良影响。

  健康服务方案 13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根据《关于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通知》(沪卫老龄便函〔20xx〕7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及时了解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不断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持续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

  二、行动内容

  为关爱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评估。

  1.对评估结果显示正常的老年人,鼓励其继续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积极带动身边老年人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2.对评估结果显示轻度焦虑、抑郁的老年人,可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等心理干预,改善其心理健康状况,并定期随访。

  3.对评估结果显示疑似存在认知异常或中度及以上心理健康问题的老年人,建议其到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具体内容可参考国家疾控中心慢病中心编制《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手册》《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与干预手册》和本市编制的相关工作手册(相关手册另行下发),并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当年的关爱行动工作。

  三、行动安排

  1.关爱对象。本区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2.开展方式。以村(居)委为单位建立老年心理关爱点。到2024年底,每个街镇至少建立1个市级老年心理关爱点,全区至少建立1个国家老年心理关爱点。依托“我嘉·邻里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等,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心理健康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等,采取上门、集中或线上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健康评估、科普宣传、必要干预、转诊推荐等。在开展心理关爱服务的过程中。

  四、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各街镇要充分认识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统筹推进,结合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等工作,选择心理健康服务基础好、积极性高的村(居)委推荐申报国家和本市关爱点,并制订各街镇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于10月24日前将关爱点设置计划表(附件1)报区老龄办,并于每年1月20日前报送当年关爱行动工作人员名单(附件2)和关爱行动点申报表(附件3)。

  2.落实行动保障。各街镇、各关爱点指定1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负责行动开展,列为国家关爱点的人员需参加并通过国家相关单位组织的培训,其他关爱点的人员参加市级组织相关培训。区精神卫生中心做好社区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的技术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合专业机构开展相应工作。各街镇可统筹利用现有工作渠道实施项目,同时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项目工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3.做好总结推广。各街镇要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为原则,按照区级计划完成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建设工作。请各街镇及时做好工作开展情况评估和总结,并于每年10月底前将开展情况(参考格式详见附件4)报送区老龄办。

  健康服务方案 14

  为落实龙游县20xx年全民免费健康体检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切实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根据《龙游县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内容

  (一)体检对象

  20xx年东华街道常住人口(在职及离退休财政供养人员、垂直管理单位、国资公司等单位人员除外)。

  (二)体检频次及目标

  1.0-6岁儿童及中小学(含职校)在校学生健康体检每年开展一次,以镇乡(街道)为单位体检率达90%以上。

  2.18-64周岁每两年开展一次,愿检尽检。

  3.65岁及以上人员每年开展一次,以行政村(社区)为单位体检率达70%以上。

  4.符合“参加我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和已改制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两年一次免费健康体检的人员,单数年份按照本文件规定参加免费健康体检,双数年份按照企业和已改制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的免费健康体检规定执行,不得重复享受本文件规定的免费健康体检活动。

  (三)体检项目

  1.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项目仍按照国家《学生健康检查技术规范》和省级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规范执行。

  2.18-34周岁人群(体检项目套餐标准122元):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腹部B超(肝、胆、胰、脾)、心电图等。

  3.35周岁及以上人群(体检项目套餐标准237元):内、外科、血常规、尿常规、空腹血糖、腹部B超(肝、胆、胰、脾)、心电图、胸部X线数字化摄影(正位)、血脂4项(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肝功能5项(γ-GT、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直接胆红素和总胆红素)、肾功能3项(血清肌酐、血尿素和尿酸),并对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65岁及以上老年人增加中医药保健和生活自理能力粗测判断。

  二、体检时间

  (一)0-6岁儿童和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由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华分院)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体检。

  (二)18岁以上人群体检工作自20xx年8月31日开始,各行政村(社区)体检时间详见附件。每日体检时间:于每天上午6:30开始,中午12:00结束;体检地点: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源路22号)。体检日期如有变化,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前通知各行政村(社区)。

  三、承担体检工作主体

  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由龙游县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龙游县人民医院医共体东华分院)承担;辖区各行政村(社区)及卫生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成立东华街道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将全民健康体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和重点督查督办事项,推进全民健康体检工作常态化运行。健康体检以在服务中心集中体检为主,进村入户巡回体检为必要补充,重点对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众,要落实好巡回体检、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确保年度体检任务百分百完成。

  2.要充分发挥镇(街道)村二级资源,各行政村(社区)要对辖区内18岁以上人群的慢性病患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生特扶人员、低保五保人员、残疾人员、肺结核患者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常住底数进行摸底、登记造册;根据名单通知体检对象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并注明注意事项(行动不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监护人陪同等)。安排2-3名工作人员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体检登记和秩序维护。

  3.提高体检质量,加强健康管理。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管理,配齐配足体检设施设备,开展好健康体检业务培训,建立健康体检组织,确保提供优质、规范的.体检服务。各行政村(社区)要在做好其他一般人群常态化健康体检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慢性病人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生特扶人员、低保五保人员、残疾人员、肺结核患者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健康体检和健康管理工作,细化工作流程。

  4.中心完成体检后,要将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体检对象;对发现的高危人群、慢性病患者,要纳入相应病种进行规范化管理。体检信息由责任医生或驻村医生及时录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体检资料由东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存档、备查。

  5.加强后勤保障。各行政村(社区)及中心要针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特点,高度重视老年人的体检安全工作,提供专用休息场所和免费茶水,尽最大努力提供人情化服务,防止意外发生,及时妥善处理好体检过程中的突发事件。

  五、注意事项

  1.体检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参检,全程佩戴口罩,提前准备好健康码及行程卡备查,行动不便老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需监护人陪同。

  2.为保证体检结果的准确性,体检对象需空腹。

  3.平时服用降压药和降血糖药的居民请带上药品外包装盒。

  健康服务方案 15

  为推进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建立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健康老龄化,根据《江西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健康江西办发〔20xx〕5号)和健康新余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健康新余办发〔20xx〕6号)的要求,结合分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总体目标

  到20xx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更加健全,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比例达到100%。

  二、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主要任务

  (一)注重老年健康素养提升,推动健康老龄化

  1.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健康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健康教育网络,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多种媒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推进分宜县“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集中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理念,提升热敏灸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县中医院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展示和宣传等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知晓率,鼓励老年人加强体育锻炼,参加定期体检,积极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2.加大老年人健康素养监测。将老年人纳入健康素养监测重点人群,掌握健康状况,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推广普及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技能,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养生保健方法。搭建完善智慧养老应用服务平台,提高全县养老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到20xx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

  3.注重老年人营养状况。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逐步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筛查、评价工作,对低体重高龄老年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推动农村颐养之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机构配备营养师,为“入家”老年人提供营养配餐。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有效管理。到20xx年,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4.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加强社区老年人体育建设,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组织和体育健身活动。推广八段锦、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

  (二)强化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构建大健康格局

  5.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较全面的体检、健康评估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培训。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降低老年人失能风险。到20xx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6.建立综合连续的服务网络。推动社区医院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推进基层护理和延伸居家护理,实现优质康复和护理服务下沉。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将老年人纳入签约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7.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做好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三)健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健康新需求

  8.提升老年疾病诊疗服务水平。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涉老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我县老年医学的科研水平。推行多学科协作诊疗,重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综合评估。建立健全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体系。推广老年医学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将老年综合评估开展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有关考核内容。提倡非急诊老年患者到老年医学科首诊治疗。全面落实老年就医服务等优待政策,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特别是重病、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检查、住院等诊疗服务。到20xx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及以上。

  9.深化完善医养结合协作。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到20xx年,全县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到100%。

  10.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加快县中医院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发挥热敏灸在养生保健中的作用,提高我县群众对热敏灸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积极探索、培训居民适合居家的自我灸、保健灸技能。推动中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到20xx年,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治未病中心、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5%。

  (四)营造老年健康友好环境,增强老人幸福感

  11.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组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的活动。在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使用时向老年人倾斜,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

  12.建立家庭养老支持体系。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从社区层面整合资源,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13.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的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老有所为”。

  三、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要明确职责分工,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人负责落实,要坚持从严从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跟踪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传统媒体和新型传播宣传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把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工作系统化、日常化。各单位宣传要形成自身风格,打造自身特色,突出自己的文化,要根据受众特点来选择宣传渠道,使更多的人容易接受宣传方式和内容,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良好的老年健康促进文化氛围。

  (三)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达标。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要求,细化考核目标,形成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督导评价机制,成立督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进行分片督导(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相互交流,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分宜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总体目标全面达标。

  健康服务方案 16

  一、项目背景及现状

  心理健康是人在成长和发展过程中,认知合理、情绪稳定、行为适当、人际和谐、适应变化的一种完好状态。心理健康是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老年人的幸福安康以及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由于人口快速老龄化、高龄化、家庭结构变化以及老年多种慢病共存等原因,导致老年人心理健康问题凸显,老年人群中存在抑郁或焦虑症状心理问题的比例也越来越大。特别是随着年龄增加,或受许多慢性病的影响,老年人认知功能逐渐退化,发生老年痴呆症的危险性也逐渐升高。

  二、工作目标

  1.全面了解、掌握三个试点社区(村)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现状和需求;

  2.促进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明显提高,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早期识别能力显著增强;

  3.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明显增强,心理健康状况有所改善。

  4.坚持试点先行,将试点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提炼,逐步扩大推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实施。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试点地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调查

  对渝水区城南办站前社区、城南办西街社区,分宜县分宜镇角元村委等三个试点所在县(区)的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医疗机构情况、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情况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情况等进行调查。

  (二)开展试点地区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

  1.调查内容:基本信息、认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心理健康素养及需求。调查问卷结束后,给出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分结果,评估结果分为一般人群、临界人群和高危人群,不同人群给予不同的健康指导。

  2.调查方法:上门入户,实地调查,制定统一的'问卷对三个试点辖区内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调查时,要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个人意愿及获取知情认同。

  (三)开展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通过调查了解的情况,根据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的三个类别,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不同的心理健康促进和干预。

  (四)数据录入与管理

  国家项目工作组统一建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各项目试点指定专人通过电脑客户端进行数据收集和管理,调查员通过手机或平板进入问卷界面开展现场调查并上传数据,数据收集管理工作与现场调查工作同步进行。市级、县区级、乡镇/街道级和社区/村级项目负责单位通过电脑客户端登录相应的数据管理账号,进行调查表填写和统计查询。

  四、项目督导

  (一)督导时间

  根据国家、省试点项目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推进情况,对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调度督导。

  (二)督导内容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的督导内容包括工作总体组织管理情况、培训情况、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心理健康促进与干预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督导方式

  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督导方式包括相关文件审核、现场督办、工作进展调度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严峻形势,满足老年人身心健康需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家庭幸福的重要方面。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大胆探索,为促进全市老年人心理健康、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夯实工作基础。

  (二)加强领导。各级卫健委做好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为项目试点工作提供经费保障,整合各类资源,逐步完善老年人健康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和指导项目试点单位开展工作。

  (三)加强评估。各项目试点单位要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有计划分步骤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做到边实施边总结,切实把老年人心理关爱工作做深做实。

  健康服务方案 17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老化的改造和升级,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目标

  到20xx年底,通过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行动内容

  (一)健全“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

  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市、县两级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二)开展“智慧助老”志愿服务行动

  1.开展老年人就医志愿服务活动。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xx﹞18号)的相关要求,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解决老年人挂号难问题。医疗机构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应当安排社区、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通道”,测量体温后,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协助没有手机或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人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老年人在诊区外等候时间。

  2.开展重点服务岗位的老年志愿服务。在金融服务、政务便民、通讯业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要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对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应当根据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老年人在存取款、审批登记、通讯服务、交通购票、旅游扫码等涉及电子支付、电子身份确认、电子信息填报等智能手续时,应当组织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组织大学生和爱心人士加入老年志愿服务。发挥驻邕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党员干部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智能技术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指导老年人正确运用智能设备,掌握智能技术,适应智能技术时代的新环境、新变化。

  (三)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行动

  1.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驻邕各老年大学、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要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课程,通过给予适当激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老年大学的必修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2.充分发挥涉老单位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涉老社会组织、涉老企业及其它爱心组织、爱心企业,积极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活动,为老年人讲授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家用智能设备的使用操作,指导老年人操作自助挂号(取号)机、银行存取款等公共智能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3.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年轻的家庭成员要帮助家中长者操作智能手机,指导老年人使用家庭的各种电器设备,辅助有兴趣的老年人操作电脑上网。陪同老年人进商场、银行、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办理各种业务时,帮助老年人用智能设备取号、扫二维码、电子支付、取检验检查报告等。外出旅游时教会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查找合适旅游线路或景点、定酒店、打车等,让家庭老年人学会独自使用和操作各种智能设备。

  (四)开展“智慧助老”科普宣传行动

  1.提升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将其作为丰富晚年生活、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消除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防骗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2.加强智能技术运用和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以“敬老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指南。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托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开展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场所体验,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馆、体验区,并为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普服务。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防网络诈骗指导手册,以视频、一图读懂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在大众媒体和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骗知识技能的知晓度。以拍摄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五)开展“智慧助老”社会募捐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动员慈善组织,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行动启动阶段(20xx年10月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指定负责“智慧助老”行动的工作联络员。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6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围绕行动目标和行动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便利出行等助老主题活动。市老龄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并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12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对“智慧助老”行动及时进行总结,按照阶段开展情况分别于20xx年12月底、20xx年6月底、20xx年12月底分别将总结报至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将推荐好的经验做法至自治区老龄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纳入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等建设中统筹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老龄委和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

  (三)大力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智慧助老”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效果评估。要注重对“智慧助老”专项行动的自我评估,对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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