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过得太快,让人猝不及防,我们又将接触新的知识,学习新的技能,积累新的经验,此时此刻需要为接下来的工作做一个详细的计划了。什么样的计划才是好的计划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1
一、工作内容
20xx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包括延期志愿者、新招募志愿者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实施内容涉及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社会管理、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等六个专项。其中,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社会管理四个专项的服务地为省内四个服务县、新疆和广西。深入推进西部计划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加强工作指导和专项培训,引导志愿者参与县乡团组织工作。深化实施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逐步扩大实施规模,强化规范指导,加强培训工作,提升支教扶贫实效,做好后续人才培养。
二、实施步骤
(一)服务县和服务单位的申报、确定
1、服务县的审核及申报、确定。省项目办充分考虑本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服务县的实际需求、志愿服务成效、日常管理和就业服务、年度考核等因素,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报请全国项目办的审定,确定我省20xx年服务县为:保靖县(湘西)、花垣县(湘西)、醴陵市(株洲)、炎陵县(株洲)。
2、服务单位、岗位的审核及申报与确定。服务单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新增服务单位应向县级项目办提交申请,并明确能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和一定的餐费补助。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岗位类别需从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等专项中选择。巩固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专项选派力度;在县级机关、企业等岗位严格控制在10%以内。
(二)招募选拔
1、时间安排
各高校项目办于4月17日-5月25日期间完成宣传动员工作,将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典型宣传工作简报、信息图片上报省项目办;5月25日前,组织志愿者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报名审核;6月1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10日前组织志愿者统一参加体检;6月20日前完成公示并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省项目办于6月25日前汇总并审核录取名单;6月30日前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7月25日前完成志愿者补录工作。
2、宣传动员
各高校项目办主动挖掘本校往届西部计划志愿者典型事迹,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或邀请往届优秀西部计划志愿者回校向应届毕业生举行交流会或报告会,或采用其他自主创新的形式进行典型宣传。在宣传动员的同时,要加强与省项目办的沟通联系,及时报送优秀志愿者事迹材料、典型宣传工作简报或信息。通过组织或邀请扎根西部基层的优秀志愿者事迹巡讲团或开展座谈会的形式,宣传好扎根在西部基层尤其是新疆、广西、湘西等民族地区的志愿者典型和各地创新创业的志愿者典型,激发高校毕业生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营造“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良好氛围,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西部计划,投身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建设。
3、选拔方式
报名学生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登录系统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高校项目办必须组织开展情况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集中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省项目办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4、选拔标准
基本要求: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服务新疆专项特别要求: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相关选拔条件;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曾获校内外表彰奖励或有志愿服务经历;新疆生源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5、主要工作
(1)笔试、面试
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面试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要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面试和心理测验,结果要书面备案并报送省项目办。各高校项目办受省项目办委托与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2)统一体检
高校项目办按照省项目办统一指定的时间组织报名者到本市二甲以上医院(含二甲)集中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
各高校项目办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省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体检经费。志愿者在服务期间,因体检不严导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高校项目办承担,并将取消招募高校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3)公示和录取志愿者
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上报省项目办。
省项目办和各市(州)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将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高校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省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同时,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
省项目办将对各地、高校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工作环节。
(4)审定确认
省项目办对高校选拔名单进行复核,并委托各高校项目办向通过复核人员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服务省可直接接收在外省就读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报名,并计入本省招募指标和派遣指标,但需及时与毕业生高校所在省项目办协调沟通,共同做好选拔、体检和高校所在地政策待遇衔接等工作。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7月23日至31日,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省项目办将于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招募高校在本校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需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四)日常管理服务及年度考核
进一步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管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各级项目办要将志愿者安全健康作为日常管理重大工作加以完善落实,加强服务县、服务单位和志愿者年度工作考核。
各级项目办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扎实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为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提供有效支持和帮助。
三、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20xx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6号)、《关于做好20xx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xx]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
2、组织保障。加强日常服务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省项目办将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xx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2
一、招募对象
招募对象主要为自治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本科为主)、内蒙籍外省高校毕业生和全国项目办指定对口省份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招募数量
20xx年xx计划招募“西部计划”志愿者共计434人,其中xx自主招募349人,对口招募省xx45人、xx40人。
三、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
6、家庭贫困学生优先;
7、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8、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9、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10、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1、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或志愿服务经历。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优先。
12、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四、服务期限
西部计划服务期为1-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首次签约期为1年或3年。签约1年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可以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延期服务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自治区项目办,全国项目办根据下一年度服务岗位计划和各专项行动岗位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名单。
五、报名时间
4月17日至5月31日。
六、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4月17日至5月31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上交报名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31日前交至本校项目办。
4、资格初审。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七、考试及考核
1、将专门成立z西部计划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4),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z团委宣传部,具体负责考试期间相关工作。联系人:高佳琪,联系电话:z
2、考试在z西部计划考试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由各高校西部计划项目办组织实施。
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题由自治区项目办统一命题。
4、考试时间及地点:各高校另行通知。其中,笔试6月11日,面试6月12日。
5、考试范围:z区情、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管理办法、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基本常识、个人素养。
6、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x40%+面试x60%。
7、在6月13日前将考试实施报告和考试成绩报z团委宣传部。
8、经加权计算出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并从高到低排序后,按照各高校招募计划与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z青年志愿者网站公布。
9、对各高校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后一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都进入体检和考察将超出招募计划书的,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进行加试。加试后安排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0、考试考核合格后及时签订《招募协议》。
八、体检及确定入选人员
上岗前,自治区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2)。体检不合格的,要在全区面试合格者中及时调换。6月下旬,自治区项目办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确认录取人员,同时将录取名单在各高校校园网站上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上报全国项目办。6月下旬,自治区项目办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并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报全国项目办。如体检合格确认录取并签订协议,擅自违约的志愿者,将通过学校项目办追究其责任。
在招募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20xx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和《20xx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可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
本着对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自治区项目办按照全国项目办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自治区项目办将予以通报,并取消录取资格。
九、报送总结
9月上旬,自治区项目办通过"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汇总到岗志愿者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十、集中培训及上岗
1、做好服务。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志愿者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工作单位,学校再发放报到证。
2、实习见习。有条件的高校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志愿服务理念、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开展相关见习实习。
3、集中派遣培训。录取为20xx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毕业生于7月中旬,参加由自治区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通知另发)。
十一、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自治区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向全国项目办提交补招申请后,开展志愿者补招,补招工作需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志愿者后备人才库选拔并经培训后方可派遣到岗。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需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
志愿者派遣时,自治区项目办应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发放的志愿者确认通知书明确的服务岗位安排上岗,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级项目办批准,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和志愿者服务地。
十二、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20xx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xx]26号),《关于做好20xx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xx]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xx]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xx]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和本地区其他项目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保持一致。
2.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自治区、盟市、旗县项目办定期考核与督导。自治区项目办今年起将对服务县、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
十三、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级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根据人社部发[20xx]42号文件规定,“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已列入相关待遇规定范围。各省(区、市)项目办要根据《通知》第三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协调解决西部计划志愿者达到本地乡镇机关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保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志愿者所在服务县、服务单位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有条件的可给予志愿者适当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相关费用由招募省项目办预支;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的比例一次性拨付。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中列支西部计划培训、项目管理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政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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