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整治方案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整治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整治方案 篇1
一、工作目标
20xx年3月20日前,排查、关闭镇内所有沤制池,20xx年3月30日前完成验收。20xx年4月9日前,对镇内县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停产整治,20xx年4月15日前完成验收。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依规、消除污染的原则。
(二)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原则。
三、工作标准
(一)目前我镇沤制池和小纸厂已在过往的`工作中全面取缔。20xx年3月8日前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发现苗头,及时取缔关闭。防止死灰复燃。
(二)镇辖区内的县五福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列入县整治名单,予以依法停产整治,并停止供电。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三个工作组,分为思想工作组、现场行动组、秩序维护组。思想工作组由副镇长任组长,党政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现场行动组由副镇长任组长,企业办工作人员为成员;秩序维护组由党委委员、副镇长任组长,综治办工作人员为成员。
五、工作职责
(一)安管办3月8日前完成沤制池、小纸厂摸底排查并针对制定工作措施。
(二)思想工作组负责上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三)现场行动组牵头组织安管办、工商所、电管所、派出所配合县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关闭取缔工作。
(四)秩序维护组负责做好维护现场秩序和稳定工作。
(五)工商所对被查处对象依法取缔、吊销、封存措施。
(六)国土所查处工作对象违规违法用地行为。
(七)电管所对违法工作对象实施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备。
(八)派出所查处妨碍环境保护综合整治行动中的涉法行为。
(九)各村、社区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做到不遗漏、不隐瞒、不说情。
整治方案 篇2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深入开展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突出检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和场所,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并储存的企业和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开展“打非”工作,重点治理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的企业“三同时”办理和评价备案情况,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1、开展“治违”工作,重点治理“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2、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设施的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工作完成情况,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安全设施落实情况;
3、淘汰工艺落后、不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设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4、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企业是否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是否完成整改项的整改;
5、动火、受限空间、登高等危险作业按章执行情况和票据执行情况;
6、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情况,是否配备相应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培训和演练情况;
7、对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仓储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
8、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情况;
9、承包商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全员持证上岗。
三、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制定方案,排查重点,组织实施。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1日—5月31日),各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整治重点内容,组织本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彻底消除企业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检查督查阶段(6月1日—6月30),采取联合检查、突击检查和专家检查的方式,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重点整治内容进行检查督查,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协调解决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
(四)整改总结阶段(7月1日—7月31日),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检查督查阶段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责任、人员、时间、措施和资金整改到位,各企业对集中整治行动进行总结评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迎亚青”百日安全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制定计划,做到企业内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2、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对照主要整治内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措施计划,限期整改到位,“亚青”会之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予以停车,并安排专人监管,防止隐患酿成事故。对在此期间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将予以从严查处。
3、落实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隐患排查制度和会议制度,对排查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进行上报,并且要及时进行登记形式文字台帐,对自查自纠阶段和整改总结阶段企业开展的相关情况分别于5月底和7月底前上报我局。
整治方案 篇3
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城市复检,切实贯彻《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xx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的要求,今年我局将分阶段、有步骤的开展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执法整治和监督考核,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具体整治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实施,区局成立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制定方案、指挥协调、监督考核工作。局长霍忠华担任组长,副局长徐恩深、赵家红、沈健,局长助理黄凌云及各街道城管办主任担任副组长,各街道派驻中队、机关(科室)队主要负责人为组员。
二、整治目标
根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市市区店招店牌设置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对辖区道路逐路逐街开展市容提升整治行动,规范市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设置,建设整洁有序、和谐优美的城市市容环境。同时,对乱占道(含空调外机)、乱吊挂、乱搭建等三乱现象进行整治规范。
三、整治任务
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店招店牌不全、污浊、缺字断亮的,督促店主及时进行修复或者清理,对拒不整改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乱占道、乱吊挂、乱搭建等“三乱”现象及时进行劝导、清理或者依法查处,特别对沿街店家空调外机落地安装的,要督促规范上移。
四、整治步骤
1、以一个季度为一个整治周期,由区局制定方案指定各街道中队辖区内若干条道路为整治区域,街道中队对指定路段内的所有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的设置进行排摸检查,对已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建立管理档案,对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立案查处。
2、对中队排查、区局督查、市民举报的,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及时进行依法查处;对不全、污浊、缺字断亮的店招店牌及时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对“三乱”现象逐路逐街进行检查清理,确保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
3、每季度末,在城管目标责任制季度考核前,由局领导带领机关(科室)队到联系中队进行考核检查,考核扣分计入本季度城管目标责任制季度考核中的市容秩序摊位管理(10分)、长效管理(10分),扣完为止。
五、考核标准
1、对列入季度整治计划的路段随机抽查。每个街道区域每次抽查10个户外广告,10个店招店牌。(2分)
发现一个违法广告并且未及时立案查处扣0.1分,发现一个不全、污浊、缺字断亮的'店招店牌扣0.1分。
2、对列入季度整治计划路段的“三乱”现象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三乱”整治成效。(2分)
发现一处乱占道(空调外机落地安装)、乱吊挂、乱搭建扣0.1分。
六、整治要求
各街道中队、机关(科室)队要按照区局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每季度的整治任务。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户外广告、店招店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大面广,要充分认识到整治的必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统筹安排好执法力量,制定整治方案分步实施,确保工作出成效。
2、突出重点,抓好结合。一是突出违法广告查处为重点,对辖区主要道路和重点区域的大型户外广告进行地毯式排查,对排查出的未经审批擅自设置的户外广告要依法进行查处。二是整治工作要兼顾小街小巷,对店家较多的小街小巷也要列入整治计划,分步推进。三是整治工作要与创建包街包片达标街活动结合起来,实现共创共治目标。
3、严格程序,文明执法。整治过程中要坚持规范执法、文明办案,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做到廉洁办案,切忌办人情案、关系案,对违法户外广告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查处。
4、信息互通,形成合力。区局综合科和各街道中队,要建立户外广告查处的信息通报制度,及时通报情况,健全联合查处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整治方案 篇4
为全面完成区20xx年农机安全目标任务,有效控制农机事故指标,确保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区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市农机监理所下达我局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农机安全监管,深化农机安全生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前)
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率。深入乡镇、村、学校,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农机户、农村学生等重点群体,广泛开展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安全宣传普及率达90%以上。一要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农机安全宣传片、宣传栏、挂图、标语、手机信息和农机安全知识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二要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咨询活动,开展“平安农机”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宣传月”与“安全宣传日”活动。组织开展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与元旦、五一、中秋、十一、春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农机安全专题宣传教育。三要开展专题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农机事故防范专题宣传教育,举办以提高农机安全驾驶操作技能与农机事故防范能力为主题,深入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
(二)整治阶段(7月2日至12月10日)。
加强农机安全专项执法,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日常监管,加强农机安全综合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隐患,切实防范农机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一要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根据日常农机作业特点、在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忙季节,经常性组织农机人员,深入乡(镇)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开展专项安全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二要加强联合执法,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交通、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和查处拖拉机无牌行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时参加技术检验等违法行为,杜绝农机重大安全隐患。
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区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农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区农村发展局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区农发局农业科。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应认真负责抓好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落实和检查工作。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都应成立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镇街要于每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工作情况报区农发局。活动开展期间,区农发局将派出检查组,对各镇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开展农机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不力、走过场的镇街,将在全区予以通报。
整治方案 篇5
一、治理范围
20xx年以来销售出库的省、县两级地方储备粮均纳入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专项治理范围。
二、治理目标和排查重点
(一)治理目标。
对20xx年以来的政策性粮食的销售出库进行检查和排查,重点对政策性粮食交易过程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买卖双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标准,严查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拖延出库、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干扰粮食出库等行为,确保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出库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国家粮食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营造规范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
(二)排查重点
1、20xx年5月前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列为“三重一大”事项,由企业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策;
2、20xx年5月后销售的政策性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上级相关规定,通过粮食批发市场公开竞价销售,按照交易细则和合同约定及交割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3、是否存在承储库点购买本库竞价销售的政策性粮食,出现“转圈粮”等违规行为;
4、承储企业是否配合买方查验所拍政策性粮食;
5、承储企业是否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及时组织政策性粮食出库;
6、是否公示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出库费用标准;
7、是否在政策性粮食交易规定的有关费用之外,向买方额外收取或索要其他费用;
8、是否存在违反规定人为设置障碍阻挠购粮企业竞买粮食或以各种借口干扰、拖延出库进度的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成立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赖礼三,副组长:黄小敏,成员:黄荣奇、温祖文、黄景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秘书股。
(二)抓好落实。
收储公司要认真对照排查重点自查自纠,9月1日前完成企业自查工作,填写《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台帐和自查报告逐级上报,中心专治办要及时了解专项治理进度和有关情况,搜集数据资料,形成工作总结,上报市局。
(三)严肃纪律。
专治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切实加以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理,被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整治方案 篇6
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20xx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20xx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20xx年12月11日-20xx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20xx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20xx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4 月1日-4月20日) 在市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市验收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姜堰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姜堰 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村组,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实担负起平坟还田扼制土葬、乱埋乱葬和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对造坟者查处和平坟还田工作。宗教、宣传、广电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要适时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营造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浓烈氛围;文化站要加强对民间闲散吹奏、说唱艺人的管理,规范民间闲散人员参与丧葬经营活动。工商所要对丧葬用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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