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11-10 11:18:38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3篇(实用)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3篇(实用)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县城20xx年前考核验收合格,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决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科学管理、社会监督”原则,以加强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改善县城环境,培养居民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为目的,动员全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工作,将茶陵县城建设成市容整洁、环境优美、服务优质、秩序优良、市政环卫设施配套、生态环境良好的省级卫生县城。

  二、创建目标

  集中开展治理整顿,对影响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的违规行为实施严管重罚,革除卫生陋习,提高居民素质,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持之以恒地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确保20xx年前通过省级卫生县城的申报考核和达标验收。

  三、创建步骤

  省级卫生县城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舆论宣传阶段(20xx年1月至3月)成立茶陵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组织机构。提出创建目标,广泛宣传发动。开展调查研究,落实任务分解。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xx年3月至6月)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治理卫生死角,拆除违章建筑,整顿市容市貌。对照《湖南省卫生县城考核评分细则》开展自查自纠、互查互评,针对薄弱环节组织力量重点突破。

  第三阶段:迎接初验阶段(20xx年6月至9月)组织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按要求收集、整理爱卫创建方方面面的资料,对照标准模拟自查,找差距,强整改。向市爱卫会书面申请初检并迎接市爱卫会初检,针对市爱卫会初检提出的问题和指导意见再次进行整改。

  第四阶段:迎接省检阶段(20xx年9月至12月)通过县爱卫会向市爱卫会申报并按要求组织呈报创建资料,迎接市爱卫会领导和专家的调研与暗访活动。在市爱卫会的直接指导下,做好迎接省爱卫会组织的专家明查暗访与考核验收工作,确保省检合格。

  四、创建任务与分工

  (一)组织管理

  1、由爱卫办负责起草爱卫会成员调整文件、爱卫会成员单位分工及工作职责;制定爱国卫生工作年度计划,对爱卫会工作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收集整理爱卫工作资料并装订归档。

  2、发挥爱卫办的创卫指导作用,保证县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任务“五落实”。城关镇要明确一名主要领导负责爱卫创建工作,成立工作机构,配备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城关镇各社区居委会也要有相应机构、人员、经费。县城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爱卫组织,实行目标管理。

  3、县创建办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办事机构,在创建期间与爱卫办合署办公,负责整个创建活动的组织、部署、协调、检查、督促、调查研究等日常工作。

  4、县创建办统筹负责协调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

  (二)健康教育

  1、卫生防疫部门

  (1)要配备工作人员、经费,要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要有多种宣传资料。

  (2)每年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6次以上,要对活动资料整理装订成册。

  (3)要开展控烟宣传活动,督促各公共场所设立禁烟标志。

  (4)要统一印发健康知识宣传资料,为各社区居委会、城区各单位、电视台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

  2、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各民营医院、各社区卫生室、城区各个体诊所

  (1)医院门诊、病房要有卫生知识宣传栏和宣传资料,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医务人员采用口头、文字、声像等形式向病人和家属开展健康教育。

  (2)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服务活动。

  3、教育局

  (1)要把健康教育列入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规划。

  (2)确保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并做到有教材、有教师、有教案、有考试评价。

  (3)确保健康教育中、小学生验收考试及格率达90%,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小朋友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

  4、创建办、城关镇及各社区居委会、城区各单位

  (1)在城区主要街道、车站设立固定健康知识宣传栏12块,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

  (2)有独立院落的单位、各社区居委会要设立固定的健康知识宣传栏,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

  (3)多层次、多渠道举办健康教育学习班和开展卫生科普活动,使城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卫生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

  5、广电局

  (1)负责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宣传策划、组织,督促电视台系列报道创建活动及健康知识教育。

  (2)设立健康教育专栏,每周播放一次(卫生防疫站提供健康教育内容)。聘请专家进行卫生知识讲座。

  6、工商局、烟草局

  在城区范围内不得批准发布宣传烟草的广告。

  (三)环境卫生

  1、建设局

  (1)有上级批准的城镇建设总体规划。

  (2)确保县城区路面平整,硬化率达90%以上,人行道板铺装率达90%。

  (3)确保县城区街巷下水道畅通。

  (4)确保县城区市容市貌美观有序,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挖、乱占、乱堆放现象。

  (5)确保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按规定进行围墙作业并有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标语。

  (6)做好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的规划设计与建设,督促并落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卫设施建设。

  (7)切实搞好城区绿化建设、培管,确保城区绿化率达30%以上,人均绿地面积5平方米以上。

  (8)按国家规定标准搞好平水镇仙人湾垃圾填埋场建设。

  2、城关镇、城管局

  (1)抓好城区环卫工人、保洁监察队伍建设与管理,确保城区大街小巷全天候清扫保洁,切实做到人员到位、时间到位、范围到位、质量要求到位。

  (2)按要求配齐环卫设施,保证环卫经费。

  (3)确保城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4)确保城区垃圾容器密闭,城区街道果皮箱布局合理。

  (5)明确专人负责使用、管理好城区公厕,确保公厕清洁卫生(无臭、无尿碱、无蝇蛆、有通风设施),粪便无害化处理。

  (6)严格落实城区单位及门店“门前五包”责任制,确保城区单位院落、居民区、门店内的干净整洁。

  3、创建办、城关镇

  (1)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经常开展卫生创建工作检查评比,做到一月一查一通报;

  (2)组织相关单位对城区家禽家畜进行限养,严禁在城区抛养家禽家畜。

  4、工商局、城关镇、市管中心

  (1)做到城区无流动摊担经营,无露天熏烤。

  (2)取缔城区街头肉案、菜摊经营。

  (3)做到集贸市场内划行归市,分摊分区经营,秩序良好,清洁卫生有人负责到位,基本无蝇。

  (4)市场内有佩戴标志的市场管理人员。公厕有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清洁。及时清运垃圾。

  (5)市场内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门店、摊位垃圾实行袋装化并定时收集。

  5、城区单位、门店

  (1)认真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门前不准出店占道经营,不准在门前摆摊设点,不得有裸露垃圾、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不得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搭乱建;门内要做到沟平、路平、干净、整洁、无蛛网、无痰迹、无鼠粪鼠迹、无蟑螂。

  (2)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检查、评比。

  (四)环境保护

  环保局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环境规划并认真实施,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

  2、加强环境监测与治理:

  (1)确保大气总悬浮颗粒物年平均值不超过0.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不超过0.1毫克/立方米;建成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不低于50%;饮用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地面水质达标率达100%。

  (2)确保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不低于90%;医源性污水集中处理,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0%;医源性废弃物焚烧处理率达100%。

  (3)做好县城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场的规划方案,并向上争取项目立项。

  (4)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政策和法律法规。

  (5)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和重大生态破坏事故。

  (五)除四害工作

  由爱卫办组织,卫生防疫站负责药物供给、技术指导、监测考核,城关镇落实。

  1、积极开展“除四害”活动,巩固灭鼠达标成果。继续开展灭蟑活动,确保灭蟑达标;每年春、秋灭鼠灭蟑药物到位,范围到位,措施到位,效果明显。

  2、加强蚊蝇滋生场所治理,大力降低蚊蝇密度。每年开展一至二次统一灭蚊灭蝇活动。

  3、在“除四害”活动中,做到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国家禁用药物。

  (六)食品卫生

  由卫生防疫站负责,工商局、城关镇配合。

  1、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加强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做到资料齐全。

  2、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和食堂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五病”(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伤寒、痢疾、化脓性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达到100%。

  3、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食品质量,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定型包装产品的标识合格率达100%。

  4、各类饮食店、食堂有专用器具消毒、保洁设施,操作规范;防尘、防蝇、防鼠及上下水设施齐全,并达到标准。 .

  5、食品摊贩做到亮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经营,制作食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七)公共场所卫生

  由卫生防疫站负责,工商局、公安局、文化局、城关镇配合。

  1、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有计划、有检查,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

  2、公共场所有卫生许可证,有卫生管理制度,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五病”患者及时调离。

  3、旅店、理发店、歌舞厅、公共浴室消毒和通风设施完善;旅客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旅客要做到一周一换),客房及卫生间配有专用清洁工具,无卫生间客房的.所用脸盆、脚盆标志明显。公共浴室有禁止传染性皮肤患者就浴的标志和措施。

  4、电影院、影剧院、车站、歌舞厅、商场等公共场所禁烟标志明显,管理到位。

  (八)饮用水卫生

  由卫生防疫站负责业务指导,自来水公司负责具体落实。

  1、城区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近三年未发生因饮水污染导致的疫情发生。

  2、自来水厂厂区整洁卫生,水源水质符合标准,有健全的管理、消毒制度和操作规程。出厂水按规定进行检测并有原始记载,保证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合格率达90%以上。

  3、二次供水水箱定期清洗、消毒,并有原始记载。

  (九)疾病预防与控制

  由卫生局负责,卫生防疫站组织人民医院、中医院、城区各民营医院、社区卫生室及个体诊所落实。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到有制度,有措施,资料齐全。城区无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无医院内感染引起的传染病暴发疫情和死亡事故。

  2、医疗机构按要求开设肠道门诊,抓好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工作,法定传染病无漏报、迟报、错报。

  3、计划免疫工作落实,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率达90%以上。

  4、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劳动卫生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十)社区卫生

  由城关镇负责:

  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坚持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户活动,每年评选并命名一批文明卫生示范户。

  2、环境整洁、绿化、美化,各类车辆摆放有序,楼道内整齐,无违章搭建。

  3、社区卫生服务达到“六位一体”(预防、医疗、健康教育、康复、计划生育、妇幼保健)要求,工作成效明显。

  4、垃圾收集和厕所(无臭、无尿碱、无蝇蛆)管理符合卫生要求。

  (十一)建成区外村卫生

  由爱卫办负责指导,城关镇负责落实。

  1、自来水普及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75%以上。

  2、30%的村建成市级卫生村。

  3、道路平整,环境整洁。

  4、庭院清洁,物品堆放整齐,村民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十二)城区交通秩序

  l、交通局加强站场管理,杜绝营运车辆越线行驶和在非指定地点上下客,严禁摩托车在城区营运,社会车辆定点停放,货运车辆进入货运停车场。

  2、交警队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靠乱调头,严禁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占道行驶,规范行人横过马路乱窜行为。

  3、农机局加强农用车管理,规范农用车、手扶拖拉机停靠、运输行为。

  (十三)做好民意测验应对准备

  由城关镇负责:

  1、加强对城区居民及暂住人员的宣传引导,培养卫生意识。

  2、确保随机访问满意率达80%以上。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县爱卫会领导力量,落实爱卫办机构、编制、人员、经费。县创建办抽调有能力、有经验、有责任心的专门工作人员,专抓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组织发动、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验收奖惩工作。根据考核内容,分线成立工作组,由县级领导挂帅,由责任部门牵头,确定专门的工作队伍,明确职责专抓,确保万无一失。按建成区每个社区居委会组建一个创建工作组,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基层,非建成城区居委会组建一个创建工作组,确保30%以上的农业居委会达省级卫生村庄标准并验收合格,每个组抽出一名领导干部任组长,配备3名专门工作人员,赋予社区创建工作组对社区内创建工作的指挥权、考核权。

  2、实行目标管理。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层层签定创建责任状,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县创建办与城关镇、各创建责任单位签定创建责任状,城关镇与各社区居委会签定创建责任状,各社区居委会和各社区创建工作组与驻社区单位、门店签定创建责任状,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人。整个创建活动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综合治理。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凡在省、市检查考核、验收中,丢分一厘罚款500元,丢分一分罚款5000元。单位丢分的,由该单位一把手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讨,并在县电视台向社会公开作检讨;工作人员严重失职造成丢分的,追究纪律责任。

  3、坚持依法治县。重点抓好《城市规划法》、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爱国卫生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做到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执法人员文明执法,依法管理。

  4、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发动群众,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投入创建活动。要组织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深入人心,赢得民心,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电视台要配合各阶段创建活动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节目。城区各单位要悬挂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标语,要举办宣传专栏。

  5、落实工作经费。县城各单位创建经费从各自预算外收入中筹集,县财政安排创建办及各社区创建工作组的工作经费,并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奖励、表彰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城关镇要从镇财政收入中安排专项创建经费,确保创建工作正常进行。

  6、开展检查评比。县创建办、爱卫办会同城关镇、各社区居委会及各社区居委会创建工作组组织季度检查,并将季度检查结果在《茶陵公众信息网》等媒体,刊物上公布。组织专项活动检查,并将专项活动检查结果综合形成年度考核结果,属县直单位报县绩考办,属城关镇辖单位直接通报给城关镇绩考办,属线管单位抄报其上级主管部门。社区居委会与创建工作组一道对县城各部门、各单位实行月查,月查结果要记载公榜。对窗口单位和卫生、环保、建设、工商、交警、交通等创建责任单位,由县创建办、爱卫办、城关镇组织对其实行不定期抽查和月查制度,县城各单位内部实行周检查制度,各项检查严格按省级卫生县城考核标准进行。

实施方案 篇2

  今年是我县第二个项目建设年,为进一步加快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在中国共产党建党89周年来临之际,县委决定召开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重点表彰县十三次X代会以来,在项目建设、软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这对于展示新时期我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良好形象及在各项建设中取得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激励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实现“汪清发展、汪清富裕、汪清和谐”共同理想中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表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二、表彰类型及范围

  本次大会拟表彰先进党委10个,先进党支部(总支)55个,党务工作者30名,优秀共产党员100名。

  三、基本条件

  表彰重点:要体现“五个突出”,即突出项目建设、突出软环境建设、突出基层组织建设、突出宣传思想工作、突出新农村建设。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应具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业绩好,工作机制好,群众反映好”等条件,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能够结合全县的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务工作,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县委的重要决策,并在“五个突出”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其事迹突出、在全县或在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好评。

  四、推荐方式

  采取自荐和部门推荐两种方式确定候选单位和个人。

  (一)宣传发动(6月10日—6月11日)

  县委成立全县评选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任常务副组长,成员由县纪检委、组织部、宣传部、督考办相关同志担任。下发《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实施方案》,并在汪清党建网上向社会公布,营造活动氛围。

  (二)推荐人选(6月12日—6月16日)

  各基层党委要结合项目建设、软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新农村建设等五个方面,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先进党支部按所属支部总数8%左右,优秀共产党员按党员总数1%左右掌握。推荐要经民主评选、征求意见、组织考核、党委会研究确定等过程,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必须征得其所居住社区或村党组织的意见;优秀基层党支部要征求所在党委的意见。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以上参照《吉林省委党内表彰暂行办法》)

  须报送的材料包括:

  1、基层党委的先进事迹(1000字)。

  2、基层党支部先进事迹(1000字)。

  3、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事迹(800字)。

  4、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800字)。

  5、相应的《推荐表》(附后)和《排序表》(附后)一式3份。

  (以上材料须加盖本党委公章)

  各基层党委于6月16日16:00点之前将上述材料报到县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材料、软盘或电子邮件)。

  联系电话:

  e—mail:

  (三)确定人选(6月17日—6月20日)

  县委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推荐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筛选后,报县委常委会研究批准。

  (四)表彰奖励(6月27日)

  召开全县庆“七一”暨“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几点要求

  1、各基层党委要将本次表彰作为近期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推荐任务。要按照本《方案》相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典型的推荐上报工作。

  2、各项先进称号要向在全县项目建设、软环境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新农村建设等重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生产一线岗位倾斜。

  3、各党委要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评比和推荐工作。注重总结经验,树好典型,把推荐和宣传典型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教育党员、促进工作的有效过程。为促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奋发图强,以实际行动向建党87周年献礼。

  全县“创先争优”活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委副书记

  常务副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县纪检委副书记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督考办常务副主任

  成员: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

  县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

  县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

  县委督考办一科科长

  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

  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组织科。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实施方案 篇3

  关于加强社会治安工作实施方案各站、办、所、中心、社区(村)、综治目标责任单位:

  根据××市综治暨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楼群院落暨村(居、社区)治安联防工作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充分调动机关单位、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通过专业队伍建设和群防群治、联防联治网络构建,推进治安防控网络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群防群治队伍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确保此方案的全面贯彻落实,特成立群防群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人员名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抓机关单位楼群院落专业保安守护、布点、抓队伍建设抓辖区背街小巷巡逻巡线、抓社会治安楼群院落值班守护和背街小巷巡逻督查控面,以点带线,以线带面,建立全天候、全方位、动静结合的治安防控网络,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减少犯罪,最终实现点、线、面一体化的.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因素,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依靠群众,建立健全办事处综治整体防控网络,使群防群治工作逐步社会化、规范化,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三、工作重点

  (一)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发动

  各社区(村)及责任单位要充分利用全国五月综治宣传月的契机,把实施“居有所安”和创建“和谐青龙”和“平安社区”、“平安小区”、“平安村寨”、“平安院落”相结合,掀起推进群防群治向纵深发展的新高潮。

  1、各站、办、所、社区(村)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动员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工作,共同维护社会治安,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要组织召开各种动员大会,分析辖区治安形势,充分认识到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抓本辖区治安工作重点,二是各社区(村)要通过书写2条以上宣传标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三是各站、办、所联系社区(村)干部职工要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防意识。

  2、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房屋产权划分明确自己工作职责,以创建“平安院落”、“平安小区”为载体。教育干部职工及家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各单位要悬挂或书写固定的宣传标语,在院落内设置宣传栏,共同营造氛围。

  3、办事处通过组装宣传车,利用电视、广播、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提升防范水平,推进楼群院落治安防控网络建设

  1、完善机关楼群院落保卫工作机制。各机关单位及驻辖区厂矿(场)要按照房屋产权归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清综治委办发文件精神,建立以防控责任制为重点的单位守控体系。

  2、组建专职巡逻防范队伍。辖区公安派所要针对易发案路段、易作案时段等特点,组建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取蹲点守候、夜间巡逻等方式开展治安巡逻,提高见警率,提高防控力度。

  3、组建社区(村)巡逻防范队伍,开展义务巡逻。各社区(村)以社区(村)为单位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巡逻队伍,成员由社区(村)干部、辖区零就业家庭、低保人员家庭、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组成。社区、城中村以背街小巷,居民小区、楼群院落巡逻为主;农村以村民组为单位组织开展巡逻,社区以重点防范入室盗窃为主,农村以大牲畜和水利机电设施防范为主。共3页,当前第1页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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