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方案

时间:2023-10-05 15:39:43 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招生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招生方案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的招生方案

招生方案 篇1

  一、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选拔领导小组,业务校长任组长的工作、面试小组,负责选拔推荐工作,并组建监督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组员:学校领导。

  工作、面试小组:组长:,组员:校领导、年级领导和教师代表。

  监督小组:组长:,组员:学校成员3人。

  二、推荐原则:自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推荐名额:根据北大要求今年只推荐理科生1名。

  四、推荐对象:优秀高三理科应届学生。

  五、推荐条件:

  1、思想品德高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热爱学校;孝敬父母,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2、综合素质优秀。志向远大明确,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和创新意识,多方面素质表现突出。

  3、学科成绩突出。高一上、下学期期末成绩列全年级前40名,高二上、下学期期末及高三第一次考试成绩列全年级前30名。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

  六、实施程序:

  宣传、发动→自主申报→级部推荐→工作小组审核→面试确定初步人选→领导小组复审评定→公示。

  1、宣传、发动:学校通过校园公示栏、校园网站等公布《实施方案》,做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

  2、自主申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高三年级级部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县实验高中20xx年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申报表》,并上交证明自己实力的入高中以来的.获奖证书目录及原件、复印件,另交10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及班主任推荐信。

  3、级部推荐:各级部组成推荐工作组,对学生的申报材料和学科成绩进行核实,择优推荐到学校工作小组,级部主任填写级部推荐意见并签字,名额不超过3人。

  4、工作小组审核:

  工作小组根据推荐范围及条件,对各级部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5、面试确定初步人选: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5分钟)、现场答辩(10分钟)两部分。工作小组根据学生综合表现,确定推荐人选顺序,上报学校选拔领导小组。

  6、选拔领导小组复审评定:学校领导小组对工作、面试小组推荐的人员进行复审,确定推荐人选。

  7、公示: 学校将在校园网站、校内公示栏对最终确定的推荐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公示无异议,学生进行个人信息网上填报,并邮寄相关材料至北京大学。

  8、工作时间表:

  11月8日 公布方案

  11月8—9日 学生报名(截止到9日中午12:00)

  11月9日下午 级部推荐

  11月10日上午 确定面试名单

  11月10日下午 面试

  11月11日 公示推荐人选(一周)

  11月18日 准备报送材料

  附:1、县实验高中北京大学20xx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监督、举报电话:

  2、北京大学20xx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投诉接待联系方式:

  地址: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传真:

  北京大学监督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说明:为了能够准确及时地进行信息反馈,学校只受理实名举报。

招生方案 篇2

  一、保障领导小组及职责

  成立市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工作任务

  (一)负责协助、配合市经信委做好无线电保障工作。

  (二)积极配合市经信委技术保障组对全区1个考点无线电信号实施巡回监控,对重点信号进行分析、监听、录音,对作弊信号进行干预和查找,确保全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无线电安全。

  三、时间安排

  (一)调试设备,作好准备。5月28日至5月30日,市经信委保障组负责人组织参加人员对使用设备、车辆进行检查和安装调试,确保我市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设备、车辆完好运行。

  (二)熟悉考点,掌握情况。6月3日至6月5日。市经信委保障组负责人带队熟悉考点,了解掌握考点周边的无线电信号和电磁环境情况,为迅速发现作弊信号和尽快查找作弊人员做好准备。

  (三)严密监测,提供保障。考试时间:6月7日、8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6月7日、8日上午8点,参加人员在市经信委停车场集中乘车,陪同市经信委监测人员按时到达考点开展监测监听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重点对137—1200mhz频段进行监测,扫描步进25khz。

  (二)监测中若发现异常信号,应对异常模拟调制信号进行监听和录音,保存录音数据,采取以下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1.发现作弊信号,立即按程序向有关人员报告;

  2.在时间允许情况下,组织技术人员查找信号源;

  3.没有足够时间查找,应立即组织人员对该频率信号进行干预。

  (三)监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无关人员透露监测工作情况、监测测试数据、技术参数等。

招生方案 篇3

  一.招生人员

  招生组长,招生业务员。

  二.工作要求

  1. 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招生目标。

  2. 组织有序,按照组长的安排,分小组进行蹲点,做到有纪律,有组织。

  3. 礼貌待人,业务员在招生过程中,一定要有礼貌,形象端正向上。禁止穿拖鞋,佩

  戴首饰。

  4. 有纪律性,在招生过程中,没有意外情况,不允许迟到,早退。

  三.工作安排

  1. 发放宣传资料,让家长了解这次活动的内容。 2. 在新吉大门口进行设点招生。

  3. 在组长的安排下进行电话招生。 4. 一些业务员可进行游击招生。

  四.具体事项 (一)人员安排

  1. 在新吉大设点,在设点时间中,必须保证有3名业务员在此进行招生。没有值班的

  业务员可以在周围进行游击招生。

  2. 在设点周围进行宣传工作,发放传单,与家长聊天。 (二)招生时间

  在6月26.27日以及7月3日至7月15日进行设点招生。设点时间为 早上8点至中午12点 以及下午2点半至6点。晚上7点至8点招生业务员可以以散步形式进行宣传活动。

  (三)招生对象

  湘西州广大少年儿童(10~16岁)

  (四)招生业务员须知

  (1).招生时的穿着打扮要得体,给学生家长一个好的印象.不要穿拖鞋,尽量不要穿短裤等

  太暴露的衣服。

  (2).在招生的过程中不要与其他培训机构的人员进行争吵和冲突,遇到情况要及时通知主管,注意不要越级上报。以协商的口吻和他们交谈,都是为了孩子们好!

  (3).在招生过程中要尽量说出我们的'优势,对方有意向时将资料给予家长,不需要时不

  用给。家长在看资料时一定要认真讲解讲解时速度要慢一点,把每一点都讲清楚。 (4).电话招商时要注意,语气缓和,不管对方说话有多恶劣都要心平气和,和家长说明原因。

五.工资分红

  1~10人每人50元 11~20人每人60元 20人以上每人70元

  另外设点人员在设点时间包饭包水。

  六.活动优势(重点向家长介绍的内容)

  1.我们有区别于英语培训,这是一个封闭式的全英语的夏令营,在活动中不仅丰富了暑期生活,也调节了学生的一个学习方式,由被动转为主动。

  2.关注留守儿童,我们会提供20个免费的机会给他们,让他们也体验英语夏令营的魅力。 3.我们的主题是手拉手*心连心,所以我们会让一些有条件的孩子和留守儿童组成一帮一的活动,他们互相帮忙,互相学习,培养孩子们的交流能力和认知能力。

  4.15天我们,每天都有军训,让孩子们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不仅是学习知识更是学会如何做人,晚上会安排孩子洗衣服等,培养他们生活自理能力。

  5.我们的教学地点是民族实验小学,学习条件非常优越,不仅教室宿舍有空调,而且一日三餐都相当丰富。

  6.每天下午6点,我们都将会把当天的活动资料(DV视频)上传至湘西生活网中,方便家长对孩子的了解,也是对外公开评价我们活动的一个平台。

  7.在夏令营结束后,我们还将在8月份组团去游世博,所有想参加的孩子们和家长们可以一同前往。

招生方案 篇4

  “每个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1月6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浙江省20xx年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我省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重要配套,这一方案引起数十万浙江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关注。

  和此前的志愿填报办法相比,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可谓发生了颠覆性变化。今年的考生到底应该怎样填志愿?记者请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专家进行解读。

  普通类不分批次

  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

  新高考政策实施后,“3+3”的自助餐模式已不再分文理科,所以此次招生录取方案也不再分文理科,录取时分为普通类(分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艺术类、体育类。

  其中,普通类不再分一、二、三批次,而是根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和考生高考总分,分成三段来填报志愿和录取。三段比例为实考人数的20%、60%(累计)、90%(累计)。

  “20xx年,我省普通高考的第一批录取率为17.45%,本科录取率为57%,普通高校录取率为89.7%。”省教育考试院副院长冯成火说,考虑平稳衔接、考生填报志愿更有针对性及与高水平大学的预期比较吻合这3个因素,考试院划定了目前的三段比例。

  实际操作时,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以此类推。

  冯成火表示,分段填报志愿和录取主要是为了与传统高考平稳过渡,随着条件成熟,会逐步取消分段。

  志愿以专业为单位

  考生最多可填80个

  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志愿单位、每个报考普通类平行录取的`考生最多可填80个志愿,这是这次发布的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引人关注的一点。

  “将原以院校为单位的平行志愿改为以专业(类)为单位的平行志愿,主要是为了解决考生专业选择问题,能有效避免因为填了专业服从而被调剂到自己不喜欢专业的情况发生。理论上说,现在前20%的学生可以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一直填到高职。”冯成火说,这个改变也将倒逼高校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办出专业特色。

  将志愿上限规定为80个,主要是因为省教育考试院在征求到的意见中,普遍认为在改革初期志愿数量宜多不宜少,可以兼顾考生们的不同需求。

  因为将直接投档至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类),所以投档比例为1比1。高考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位次、志愿顺序投档。

  当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先去掉政策加分比裸分;仍然相同时,比“语文+数学”总分;再相同的话,就比语文或数学的最高分。若还是相同,则比外语成绩,最后以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

  而普通类中的提前录取包括军事、公安、三位一体招生等,因为有政审、面试等特殊要求,虽然也实行分段录取,但填报志愿时仍为以院校为单位。

  艺术、体育类简化批次

  部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

  在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中,艺术、体育类招生录取批次也有所调整。

  艺术类从三批简化为两批。其中,第一批基本保持不变,第二批合并了原来艺术类二、三批院校,且实行专业平行志愿。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根据考生综合分成绩,分别按各类别实考人数的60%、90%(累计)分为两段,进行分段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

  考生位次按综合分成绩分类别确定,综合分成绩相同时,则按专业成绩、普通类专业文化成绩排序。

  而体育类从原来的两批合并为一批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具体填报、录取办法与艺术类第二批相同。

  教育考试专家支招

  填报志愿可分三步走

  20xx年是实行专业平行志愿的第一年,选择更加丰富的同时,考生们对如何填报志愿会产生些许困惑。

  省教育考试院也为考生们梳理了一种志愿填报的思路——分三步走。“第一步,选择不同梯次的学校。由于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各段考生所处位置与原相应批次相近,选择范围可以有效缩小框定。原有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选择学校的办法依然可以使用。”冯成火说。第二步,筛选不同梯次的专业。从选定的院校中,根据往年专业录取情况,将其中不喜欢的专业或是估计录取可能性不大的专业删除,筛选出拟报考的不同梯次的专业。第三步,根据本人意愿(如学校性质、地域、喜欢程度等)排序,正式确定志愿。

  记者也了解到,考生填报志愿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新高考招生录取方案,结合往年高校专业录取情况,提供前3年各高校投档线和相应名次,前3年各高校专业录取平均分、最低分和相应名次,高校招生章程公布网址链接等信息,同时提供当年考生成绩位次以及相应的选考科目总分一分一段表。

招生方案 篇5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确保本施教区内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能按时升学。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姚爱萍范国文 严秋明

  成 员: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韩 英

  下设办公室 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

  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本施教区内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我校施教区: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我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我校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验核报名。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扬办发〔20xx〕11号)文件要求进行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报名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24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25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6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7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8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实小、花园、镇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4)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

  1、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2、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确保本施教区内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100%安排入学,100%享受免费入学的待遇,与本地学生一样参加中考升学;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实行残疾儿童入学“全覆盖、零拒绝”。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严格控制班级数量和班额,禁止出现大班额现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材料)。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学生户籍、房产证和长期吃住地应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协调安排就读。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并实际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内只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况外,则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筹安排入学。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单位公房不作为施教区内住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3、施教区学生录取结束后,如在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由学校报区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各招生学校学额余缺情况和生源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学校招生计划用完时,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先后次序是: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施教区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④学生具有江都区内户口、学生父母在江都城区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两批(施教区和补充批次)学生录取后如仍有空余学额,采取公开报名和随机派位(如电脑摇号等)的方式作补充录取。录取过程应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扬发〔20xx〕25号)要求,按“信息公布、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程序规范操作。

  未参加补充录取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的子女就学,应具有相关证明材料。江都城区的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安排学校,其他的由相关镇教办协调安排就读学校。

  4、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由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室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学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初中学校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施教区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我校将按时做好初中新生证件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凡属城区回迁就读的我校施教区内的学生,一律到仙女镇教办室或中教科登记后凭打印的学位通知卡,复核后方可接受入学。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切实保障所有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20xx年初一新生一律实行均衡分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各种名义的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周将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报中教科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分班,分班时学校向社会公布新生分班原则和方案,邀请各方人员共同见证和监督阳光分班,当场公布结果。

  4、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提倡实行小班化教育,切实解决“大轨制”、“大班额”问题,按省规定班额(55人以内)招收初中一年级新生。严格转学审批,严防通过转学变相择校,严防因转学形成大班额现象,对于确实需要转学且符合转学条件的,依据省相关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转学审批程序。

  5、招生完毕后,将招收的施教区内学生和非施教区学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在校内公示并于一周后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扬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开始,全市各热点高中学校继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作为定向指标按学生数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江都中学指标生录取控制在该校统一招生线下50分以内,其他热点高中指标生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适应中考改革,重视提升学生综合素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苏教基〔20xx〕3号)要求,推进中考改革,调整体育中考内容,开展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xx年及以后招收的初一新生中考时,将学生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按照《扬州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扬教发〔20xx〕88号)文件要求,对音乐、美术学科开展艺术素质过程评价和素养考试。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大力宣传今年初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对小学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升学指导,宣传义务教育免费就近入学、热点高中70%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政策,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加强招生政策宣传,让小学六年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的意义,充分宣传指标生政策、均衡编班等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举措。

  (三)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无条件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保证在校生全面完成义务教育,确保巩固率100%,顺利完成区教育局在每年度、中考毕业考试中控辍保学检查工作。

  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严格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四)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意见》(扬教发(〔20xx〕32号)的要求,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招生期间安排专人接受家长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初中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 篇6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科教文卫处,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建立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的中考中招制度,切实发挥中小学教育教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对推动和保障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xx〕1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xx〕2号)、《关于做好江苏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xx〕9号)精神,结合全市教育实际,现制定印发《扬州市20xx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有利于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坚持有利于推动中小学实施新课程,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坚持有利于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坚持有利于高中阶段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坚持有利于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扬州地方经济发展输送更多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设置及安排

  1. 文化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为文化考试科目,在初三年级进行。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实行闭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实行开卷考试。各文化学科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全市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英语听力口语测试按省统一要求组织,成绩计入英语学科总分。各科考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一合成,合成后由各县(市、区)发布。文化考试时间为6月16日—18日,考试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考试日程、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见下表:

  表一:文化考试日程

  表二:各学科分值及考试时间

  2. 体育考试项目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以满分30分计入学生升学总分,其中学习过程评价12分、体锻效果评价18分。体育考试由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须于5月20日前结束。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由市教育局另发。

  3. 会考科目

  地理、生物、理化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为毕业会考科目。地理、生物学科在初二年级进行,实行闭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组织阅卷,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初二地理、生物具体考试时间分别为6月19日上午 8:00 —9:00 和10:00—11:00。理化生实验技能考查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方案后组织实施(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其中,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三年级的5月份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

  会考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考科目成绩均合格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凡有会考科目成绩不合格者要求升入省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就读的,市教育局一律不予办理普通高中学籍。

  4. 考查科目

  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为考查科目,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信息技术由市教育局统一命题,考试形式为上机操作,县(市、区)组织考查,在初二年级的6月份进行;音乐、美术、综合实践由县(市、区)组织命题,学校组织考查。考查科目成绩作为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的重要内容。

  5. 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素质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其评价结果是学生毕业和高中录取的必备条件。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各初中学校要健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学生健康卡》和《成长记录袋》等制度。综合素质评价应参照学生成长记录和学生本人、同学及相关人员提供的信息。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公示和解释。综合素质评价获得优秀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及时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用等级加评语的方式呈现。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等。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各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评价小组主持班级学生的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要在充分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由评价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各初中学校应对初中毕业学生进行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全面鉴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达C级以上者方可毕业。市教育局将适时对各地各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组织检查。

  三、高中招生录取

  1. 加强高中招生计划的管理

  高中学校必须按照计划招生。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和市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编制,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分校招生计划由各地在市下达的总额内自行确定,中、高等职业教育“3+3”、中等职业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计划定向分配到县(市、区)。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凡擅自突破招生计划的将严肃查处,并削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的招生行为无效,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并视情节追究有关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规范高中招生的程序

  所有应届初三学生都必须参加中考,所有高中在市内招生都必须以中考成绩为录取依据,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目在中考前招生,不得录取无中考成绩的学生,不得举办初高中“直升班”。高中招生录取审批依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市教育局审批—省教育厅学籍库电子注册”程序进行。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3. 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

  为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行热点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办法,定向招收指标应不低于学校统招计划数的70%。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兼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兼顾公办、民办教育协同发展。各地可以根据当地招生实际确定热点普通高中,省四星级高中应该确定为热点普通高中,鼓励和支持民办高中也招收指标生。

  4. 支持和规范民办高中招生

  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民办高中与公办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权利。民办高中招生统一列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可自主决定招生范围,可以提出跨省辖市招生的要求,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报经市教育局审批后编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面向市内招生必须以中考成绩为依据,不得另行组织考试。民办高中跨省辖市招生可以在生源地中考之后组织独立招生考试,招生广告(含纸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形式)需与招生计划相符,到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关招生工作,录取手续由学校到生源地市级招生工作管理部门办理。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民办学校一律不得到该省辖市招生。凡未经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而擅自招生致使所招收学生不能按期办理学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民办学校负完全责任,同时,市教育局将在下一年度取消该民办学校高中招生计划。公办高中与民办高中的招生应分开,不得相互代招。

  5. 继续实行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办法

  市教育局根据各地中考情况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招生计划大体相当等原则确定各地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录取控制线下的学生。民办学校跨省辖市招生时,需参照本地最低控制线在中考分值中的占比,相应确定各有关市的控制线。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控制线下的学生建立学籍。中、高等职业教育分段培养项目(3年+3年)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三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本科教育分段培养项目(3年+4年)招收学生中考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当地四星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

  6. 执行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政策

  按照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扬府办发〔20xx〕111号文件)要求,继续做好优秀运动员升学特招工作,运动员特招文件由市教育局另发。高中学校招收运动员的具体申报程序为:由运动员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各有关初中学校于5月15日前向招生学校推荐;招生学校负责组织对有升学需求的运动员进行专业测试,并于5月25日前将具体意见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照特招运动员要求,对拟招学生的.基本信息进行初审,并在当地教育网公示一周后,于6月5日前将拟招收运动员汇总表、运动员申报表(一式三份)、辅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市教育局体卫艺教育处。市教育局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前,将经审批具备特招运动员资格的名单书面通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市直各有关招生学校,同时在扬州教育网予以公示,未列入公布名单的学生,各高中学校一律不得办理运动员特招录取手续,凡擅自录取的,将严肃追究招生学校及校长的责任。

  7. 加强中外合作办学高中招生的管理

  高中学校进行中外合作办学或举办国际课程班,均需按有

  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或国际课程班名义招生。经过审批的招生均按本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8. 规范高中学籍电子化管理

  按照全省高中学籍电子管理要求,实现中考系统与高中学籍管理系统的数据对接,实行全省高中电子学籍与全国对接。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要于6月份报省教育厅,根据招生计划建立学籍,超额招收的学生将无法注册学籍,不符合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和本文件规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8月30日前报省学籍平台。没有取得高中学籍的学生,不能作为在籍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不能作为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

  四、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中考是基础教育工作的大事,是对义务教育段教育教学质量的检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保证初三年级学生全部参加中考。任何部门和学校都不得动员或组织学生不参加或变相不参加中考。各高中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在中考前招收录取学生。凡没有中考成绩的学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建立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档案。

  2.中考方案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任何部门和学校都无权更改中考方案。

  3.思想品德、历史学科继续实行开卷考试。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以考试改革为契机,推进教学方式改革。开卷考试只允许携带一套教材(思想品德考试另可携带市教研室统一印制的中考时政学习材料)进入考场,其它材料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4.要重视建立和认真实施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初中学生毕业制度,充分发挥考试评价改进教学和促进学校、教师和学生发展的功能,不断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

  5.会考成绩是学生能否毕业的重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录新生和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地要严格按中考要求组织会考和考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对在会考中违纪的学生,将严格按照中考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在会考中发现有集体舞弊的,将严肃追究考生所在学校相关教师、学校领导以及所在考点监考教师、考点负责人和所属县(市、区)、功能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纪律责任。

  6.要建立严格的中考命题、审题制度,确保命题质量和学业成绩的科学性、公平性。教研部门要加强对考试命题和综合测评的研究,组织中考命题专项培训,不断提高评价与考试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7.各地要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做好网上评卷工作,按照要求选派优秀教师参加阅卷工作,提高组织化程度,确保与评卷相配套的硬件设施及工作环境,确保评卷工作公平、公正、安全,在保证评卷质量的前提下提高评卷效率。

  8.要充分认识到中考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加大对中考改革的宣传力度,提高中考改革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大人力和经费投入,确保中考改革顺利、平稳进行。

招生方案 篇7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好扬州市、江都区中小学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确保每一个本施教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以及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都能按时升学,现就20xx年江都区实验初中招生工作拟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上级有关的文件、政策等为依据,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学校和积极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坚持落实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规范地进行。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国斌

  副组长:张 健 吴新华 杨建华 刘小平 王修明 严秋明 姚爱萍

  成 员: 吴莉莉 向忠秋 汤传军 赵治清 殷晓安 马茂兵 刘震宝 韩 英

  下设办公室主任:严秋明

  副主任:吴莉莉

  三、 初中与时间安排

  (一)今年,我校初一:

  1、具有本施教区内常住户口、年龄15周岁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本施教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小学生,原则上不再发给初中入学通知。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4、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不影响他人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以申请在我校随班就读。本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的,应同时到我校登记备案。

  (二)我校施教区:

  新通扬运河以南新区,东至陈庄、刘桥、佘桥、三友村,南至商贸城周边部分区域(老宁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东路以南)(商贸城属张纲中学),文昌东路以北,西至广州路。

  (三)报名登记

  1、在本施教区内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本校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或学校)报名登记,领取“派位卡”后到本校验核报名。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镇政府院内4号楼。

  2、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的区内小学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或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于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领取“派位卡”后到我校报名登记。

  3、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就读我校的,按照《扬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扬办发〔20xx〕55号)文件要求开展报名;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读,须持户口簿、父母在区内的居住证、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稳定劳动合同(须出具缴纳个人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的证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全国学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于6月26日前到仙女镇教育办公室报名或所在镇教办取得派位卡后到我校核准。已在区内小学就读的,由所在小学对照上述要求审核后统一办理报名手续。

  (四)招生时间

  按照区政府和教育局统一安排,我校招生将在江都区小学毕业考试后进行。时间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四、 工作时序

  (一)验核准备过程:

  1、成立验核小组并召开小组会议:6月18日

  2、发放验核预备通知:6月19日—6月23日(龙川、双语、镇中心、实小、建乐、花园)。

  3、验核房产证、户口簿、小学生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后即时发放 “确认卡”:

  6月24日验核龙川小学;

  6月25日上午验核建乐、双语小学;下午镇中心、附小、实小、花园;

  6月27日上午验核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外来本施教区创业、务工人员子女须带新区有效居住证(公安部门或社区出具)、户口簿、单位营业执照或用工合同、当地乡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子女的小学毕业证、素质报告书。

  4、根据“派位卡”整理编序登记,编制施教区内报名学生及待确认生源花名册(6月28日——29日)。

  5、准备录取通知书(6月29日—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录取过程( 7月1日—7月6日):

  凭我校“确认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序:

  (1)7月1日 龙川小学

  (2)7月2日 双语小学、建乐小学

  (3)7月3日 上午实小、花园,下午镇中心、附小

  (4)7月4日 本施教区户籍在区外就读、因户籍住址变更而要求进入实验初中就读、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和申领区内居住证的流动人员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读的且已领取“派位卡”应届小学毕业生;

  (5)、如招生计划内还有空余学额,将报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镇教办室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分批次、分时段补充录取,当招生计划用完后,次序靠后的生源不再录取。

  7月5日 先后次序是:

  ①军烈属、现役军人子女、公派出国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对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

  ③具有江都区内非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④学生具有江都城区内户口、学生在江都城区我校施教区内已购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购房合同和缴款收据为证明材料)。

  五、 招生原则与实施方法

  (一)招生原则

  20xx年我校招生将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依法规范进行。坚持免试、免费、按区就近入学的原则。学校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的选拔性测试,不以获奖证书作为依据组织所谓的“择优录取”,不举办“实验班”、“重点班”、“强化班”等名义进行招生,不以各种学科竞赛成绩、特长评级为依据录取新生。

  坚持关注教育民生,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扬府发〔20xx〕85号),确保随迁子女与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权利。依法保障我校施教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权利,优先安排具有一定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严格实行免试、按计划、按划定的'施教区招生。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具有施教区学生身份资格:

  1、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区内合法房产证(必须拥有51%以上产权)且在城区内无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区户口、学生父母在城区范围内外均无房产且学生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区内,可按施教区内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认定(需出具学生父母双方在城区无房的证明)。

  学生父母在城区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关的房屋产权证为证明材料)是确定学生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户籍手续与房产权证等证明材料应为20xx年5月31日前办理完成。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不作为施教区内租户房产认定,学生就读由区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镇教办统筹协调安排学校。

  学生和家长必须如实填写《小学毕业生情况调查表》,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发放《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学生按《江都城区初中入学新生报名登记卡》到实验初中报名,逾期不报名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复核及录取审批工作中,对复核出的非施教区生源,退回施教区学校就读。

  (三)新生入学编班办法

  1、20xx年初一新生入学前不举办分班考试,力求实行均衡分班,每班班额不超过省定标准。

  2、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相对的公平均衡。

  3、招生完毕后,将施教区内学生和择校生分别造册,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4、初一新生分班名单将在校内公示并于开学后一周内报区教育局中教科备案;

  六、 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鼓励学生就近入学,促进初中教育均衡发展,改革热点高中指标生分配办法是重要举措。今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到20xx年中考时,热点普通高中将不少于70%的招生指标按照各校中考参考人数(在该校读满三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定向分配给所有公办和民办初中学校。录取时在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上不设分数底线,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享受定向指标生资格的初中毕业生必须在该校读满3年且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

  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及其以上等级的在升学时方可享受热点高中指标生待遇;会考成绩达C及其以上等级者方可报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20xx年升入初一年级的学生在20xx年参加中考升学时,地理、生物学科会考成绩可能会计入升学总分,具体情况以文件为准。

  20xx年招收的初一新生,在20xx年中考时,将耐力跑列入体育中考必考项目,将足球、篮球和排球列入选考项目。

  (二)高度重视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

  拟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充分利用家长会、校讯通、校园网、《告家长书》等渠道和方式加强招生宣传,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有序入学,减少盲目、非理性择校行为。

  (三)严格执行初中招生工作的规范和纪律

  按照《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的通知》(扬教发(〔20xx〕44号)的要求,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确保招生方案顺利实施和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做好招生咨询工作和信息公开工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学生及其家长对各类学校招生的知情权,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不组织教职工通过各种方式强拉生源、违规招生。严格执行招生序时进度,不在规定时间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时间。进一步严格规范学籍管理,新生在我校办理注册、登记后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坚持学生学籍与就读学校一致原则。

  (四)切实加强招生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责任追究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切实担负起执行招生纪律、维护招生秩序的职责,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精心规范操作,确保执行招生政策不走样,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切实按照程序和规定招生。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务质量

  招生工作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我校将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做好这项工作;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做好服务工作,热情接待、耐心解释;实行首问负责制,积极主动帮助家长释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务质量,提高家长、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的满意度。

  招生办公室: “成蹊楼”四楼工会办公室

  联 系 电 话: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扬州市江都区实验初中

  二〇XX年六月十五日

招生方案 篇8

  一、祝博士教育连锁品牌加盟优势

  针对“学生”,祝博士采用的是先进的PDCA教学模式,从计划、执行、监督、调整全方位保障学生学习效果,让加盟商可以轻松获得市场口碑;

  针对“家长”,祝博士拥有业内独特的亲子互动系统平台,让家长更加放心孩子的学习和安全,让家长更加信任祝博士,从而让加盟商占据更大的.市场;

  针对“加盟商”,祝博士全面提供店铺评估、装修平面设计、宣传物料设计、开业策划、师资培训、招生策划、经营管理培训、市场督导、持续性跟踪服务,让加盟商轻松盈利赚钱;

  二、多元营销策略,带来多样盈利途径

  (1)中小学生综合辅导收入

  (2)一对一辅导收入

  (3)小班辅导收入

  (4)课后托管、午托、晚托、全托收入

  (5)才艺培训、兴趣爱好培训收入

  (6)总部名师公开课收入

  (7)主题集训收入

  (8)其他业务收入(与学校、幼儿园等合作,共同开发新的业务点;出售一些适用于学生的学习文具、书籍等的收入)

招生方案 篇9

  一、自主招生计划40人

  专业名称

  学历性质

  学制

  计划

  电气运行与控制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职业中专

  3年

  20人

  二、报名条件

  (一)符合我市职业学校报名条件,且具有青岛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电气运行与控制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报考国际商务专业的考生要求面部无明显缺陷。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中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5.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二)测评方式

  1.职业综合素质面试

  (1)面试主要是从对学校的了解、专业认识、职业认知、职业规划和仪表规范等方面进行考查。

  (2)由考生从面试题库中抽取题目,然后根据题目要求作答,评委结合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提问和打分。满分100分,取得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专业素质测评。

  2.专业素质测评

  专业

  考核内容

  分值

  满分

  电气运行与控制

  识图基础

  40分

  100分

  安全用电常识

  40分

  文字表达

  20分

  国际商务

  (网商运营管理方向)

  网商基础知识

  30分

  100分

  计算机基础知识

  30分

  文字表达

  40分

  专业素质测评内容说明:每一个专业的考核内容分为3个部分,分别赋予不同分值,相加满分为100分。采用笔试、口语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测评,被测评学生各考核内容部分的得分相加为所得总分。考核内容的范围和样题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前在学校校园网(www.qdcjxx.qdedu.net)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按照专业素质测评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分专业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学生名单。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以录取。

  (二)按照市教育局相关规定,已被录取考生仍需参加学业考试。

  (三)参加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市内三区初中毕业生可以兼报普通高中,允许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到普通高中就读。

  (四)考生被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不能被其他职业学校录取。

  五、公示

  学校将通过校园网站公布录取名单,时间为3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学校招生委员会,在接到书面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六、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4月21日至4月23日

  8:30-16:30

  报名

  提交相关材料

  4月24日

  8:30-16:30

  测试

  4月25日至4月27日

  8:30-24:00

  公示

  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

  4月28至4月29日

  8:30-24:00

  公布录取结果

  七、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委员由党、政、工各处室负责人组成。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招生方案】相关文章:

招生的方案01-06

招生的方案03-05

招生方案09-29

招生促销方案08-30

培训招生方案08-11

暑假招生方案04-12

招生宣传方案05-13

招生方案策划05-07

招生方案通用02-14

招生策划方案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