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实施方案常用(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3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施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乡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按照《匀市农工局关于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建设》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沙寨乡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选址,种植技术和规模适中的5个基地。其中:大棚蔬菜育苗基地2个,线椒高产栽培基地2个,工业椒基地1个,分别为新蒙村下坝组、客家寨大棚反季节蔬菜育苗示范基地;凤啭村扁腊一组工试验基地,同心村白岩组,白头村塘楼至冗米沿线基地,当地农户对科技试验示范推广觉悟性高。每个基地明确1位技术负责人,明确职责,保证基地管理水平。实验示范基地围绕主导产业,主要开展品种和主推技术的.试验,主要技术和对比试验等。实行统一品种,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技术,主推技术实施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制,定期组织农户和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进行参观培训学习,发挥基地的辐射作用和示范带动功能。
二、基地技术责任人安排与职责
技术负责单位:
都匀市农工局农技中心蔬菜站
都匀市沙寨乡农业服务中心
指导专家:
高恒邦负责无公害农产品技术实施
周永兰负责高产栽培技术
莫汝叶负责病虫害防控技术指导
技术指导:
罗运雄负责规划与管理
张应莲负责技术实施与田间记载
蒋兴福负责病虫害规划防治、图片资料与人员培训
葛永胜负责技术实施与资料总结
三、主要目标
通过对大棚反季节蔬菜种植、育苗、线椒、工业椒品的试验示范和新技术示范应用,筛选出适合我乡生长的蔬菜、线椒、工业椒当家品种和新技术,为全乡下步农业产业发展提供足够的优质品种,成熟配套技术和病虫害防控技术,促进我乡经作物创高产,提高农民种植收入。
基地实施试验示范安排
1、新品种引进示范2个:线椒品种“辛香8号”、工业椒品种“椒多1号”。拟通过高产示范栽培,实现在提高单产,以优质价提高种植户经济效益 ,按比种植玉米价高200%计算,达到亩增收2000元。
2、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在基地内全面实配方施肥。经农业部门化验土壤后,制定配方,组织生产,在施肥期施用。
3、开展新技术培训。在项目实施期间,将在基地生产中开展。2-4期配方施肥技术,主推栽培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技术,沃土工程技术,绿色无公害栽培技术,精量播种,地膜覆盖,大棚反季节蔬菜种植技术等农业新技术生产培训。
4、物资配套与生物农药购置,为了试验示范顺利进行,实现高产、稳产、农民增收,需集中购置生物农药和硫酸钾型(含量45%)以上复合肥对基地内春、夏、秋三季作物进行施用,化学除草、土壤处理,叶面肥喷施和病虫害防治。
四、资金预算5.5万元
(一)大棚反季节蔬菜1..3万元
1、购种子:21个棚×150元/棚=0.32万元
2、化肥:21个棚×100公斤/棚×3.60元/公斤=0.76万元
3、农药:21个棚×35元/棚=0.07万元
4、遮阳网:21个棚×100元/棚=0.21万元
(二)工业椒(椒多一号)1.91万元
1、购种苗:20亩×0.5元/株×1000元=1万元
2、化肥:20亩×50公斤/亩×3.60元/公斤=0.36万元
3、农药:20亩×55元/亩=0.11万元
4、黑色地膜:20亩×10公斤/亩×22元/公斤=0.44万元
(三)线椒2.905万元
1、购种子:50亩×125元/亩=0.63万元
2、化肥:50亩×50公斤/亩×3.60元/公斤=0.9万元
3、农药:50亩×55元/亩=0.275万元
4、黑色地膜:50亩×10公斤/亩×22元/公斤=1.1万元
五、工作进度安排
20xx年10月:按照《都匀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农业科技实验示范基地建设方案,并对基地农户进行技术培训。
20xx年1至2月份:抓好实验示范基地的播种,育苗,苗床管理。
3至4月份:抓好实验示范基地施肥技术,化学除草、地下害虫防控,整地开箱起垦,施肥盖膜,移栽工作。
5至6月份:加强基地移栽后的田间管理,中耕、施肥、病虫防控、修技整形、叶面喷施。
7至10月份:一是加强线椒、工业椒病虫防控、按排接茬,采收烘烤上市;二是做好各个时期的田间记载;三是做好科技试验示范品种新技术的测产及取样验收工作;四是做好实产调查验收资料整理工作。
11至12月份:一是做好大棚蔬菜、线椒、工业椒基地记载资料整理,进行成本核算、对基地工作进行数据的总结、整理、上报。
六、工作措施及效果
为做好基地建设、各基地要成立工作小组共同做好本项目建设工作。同时聘期请州、市农技中心、土肥站、植保站、特色站、蔬菜站、农产品检测站等专家为专业技术指导,开展大棚反季节蔬菜种植、育苗、线椒、工业椒品的对比试验,示范和技术培训工作,力争使本基地成为新技术试验示范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达到节本增效,农民增收良好效果。
实施方案 篇2
一、申请条件及认定办法
本次分配限价商品住房143套,其中东湖小区60套,广安小区83套。申请分配对象以家庭为单位,采取个人申请、政府审核、社会监督的方式进行。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必须具有我县城镇常住户口,并在我县工作、居住;离异或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必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以下(含1.0倍)。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自有住房(转让住房及其它房屋超过3年的,视为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并且住房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4、申请人家庭成员属异地户口或非城镇户口的,需提供其所在单位或乡镇出具的收入证明,合并计算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住房面积,但异地或非城镇人口不纳入住房保障人口。
(二)申请条件认定
1、家庭认定。按县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实行一簿一户认定。婚后无房,与父母同住,按分户认定;无配偶、无父母和无子女的单身人员,按一户认定。
2、家庭人口数量认定。下列人员计入申请家庭人口:申请人、配偶、未婚子女。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3、无房户的认定。家庭住房是指家庭全部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申请家庭没有私有住房,居住临时简易房、亲友住房或从市场上承租私有住房,已婚的和父母同住的应当认定为无房户。
4、住房建筑面积认定。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面积应合并计算;有私有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5、家庭收入的认定。家庭收入是指全部家庭成员的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劳动收入和储蓄存款利息等财产性收入。
(三)优先准入条件
在符合条件的家庭中,属于下列三类家庭之一的,可优先购买:
1、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保障性住房项目和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所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
2、家庭成员中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老人、严重残疾人、患有大病或做过大手术的人员、优抚对象的`家庭;
3、已通过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自愿放弃的家庭。
二、申请分配程序
(一)申请程序
1、申请。由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所在单位或乡镇安居办申请,填写《广平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申请人如实填写《广平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后,并附以下资料:
(1)家庭收入证明。提供家庭成员工资、奖金、经营性收入等证明;
(2)住房情况证明。现住房产权证或租赁住房协议;
(3)家庭成员户口簿和身份证明;
(4)申请人符合优先购买条件的,还应提供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查、公示程序
1、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就申请人的收入、人口、住房等状况进行初审,有主管单位的须经主管单位复审。初(复)审合格且在本单位公示7日无异议的,申请人单位或主管单位将初(复)审意见加盖公章后和申请材料一并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
2、核准。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为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的核准部门,自收到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主管单位审核材料后15日内对申请人的住房、人口、居住等状况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
3、准入。复核通过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将相关材料报县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审查,确定准入意见。符合条件的,在县广播电视台、广平报、政府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公示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年度房源情况、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确定分配对象。
(三)分配程序
1、对于符合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条件的家庭,向限价商品住房业主单位按规定缴纳首付款后,在县住建、纪检监察、公证等有关单位的全程监督下,以公开抓阄的形式进行分配。
2、提前公示。抓阄前15天由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向社会公告以下事项:
(1)抓阄时间和地点;
(2)限价商品住房房源的套数、户型、面积、位置等情况;
(3)抓阄操作规程。
3、抓阄程序。现场抓阄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工作人员将选房顺序号放入抓阄箱,经公证人员现场验证后,申请人进行抓阄,确定选房顺序号。
第二轮:申请人按照选房顺序号从小到大逐一抓取房号,确定限价商品住房的单元、楼层、面积、楼号等。因故放弃第二轮抽签,则视为放弃选房的权利,按选房顺序号依次替补。
4、抓阄结果。第二轮抓阄结束后,由公证人员现场宣布抓阄结果,明确抓阄人所抓取的限价商品房的单元、楼层、楼号等内容。
5、结果公示。分配结束后,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在县广播电视台、广平报、政府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公示分配结果。
6、取得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自房屋交付使用起,不再享受住房租赁补贴。
三、监督管理
(一)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会同县纪检监察、公证等部门对本次限价商品住房分配工作进行审查、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限价商品住房的个人,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取消其购房资格,收回已分配的限价商品住房;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单位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县纪检监察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限价商品住房分配出现严重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畅通限价商品住房投诉渠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制度,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投诉举报人反馈结果,相关材料要建档备查。
实施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贯彻执行《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知识,更好地为青少年学生创造良好的无吸烟环境,教育培养学生不吸烟,同时以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为创建一个文明、健康、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南昌市创建无烟学校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宣传“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贯彻执行《南昌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暂行规定》中“室内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禁止吸烟的'场所应当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的规定,进一步推动我市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工作。提高全民烟草危害健康知识水平,降低人群吸烟率,营造控烟、健康、文明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无烟学校标准
(一)学校有控烟领导小组,有控烟计划、工作方案,有控烟规章制度和奖惩制度;
(二)学校内有禁止吸烟的标志,接待室、会议室、办公室、餐厅等场所不摆放烟具;
(三)学校职工不在工作环境中吸烟,如要吸烟,只在指定地点吸烟,设有吸烟室;
(四)来访者不在学校吸烟,学校要有劝阻来访者吸烟的措施,学校非吸烟点应无烟蒂;
(五)学校职工来访者吸烟的指定地点应远离不吸烟者,如果在室内,应该保持良好的空气流通状态;
(六)学校定期开展烟草危害知识宣传,职工了解《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以及掌握烟草危害健康知识,积极开展控烟工作。
(七)院内的小卖部、商店不出售香烟;
(八)学校工作人员吸烟率有下降趋势;
(九)民意调查不吸烟人对学校控烟满意率达95%及以上。
三、申报评审程序
市教育局、市爱卫办委托市学校卫生保健所、市健康教育所负责对全市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评审。
市教育局委托市学校卫生保健所对市属学校、事业办学校、民办学校创建无烟学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评审;各县区教体局、爱卫办委托各县区健康教育所负责对辖区内的无烟学校的组织、指导和评审,并将评审合格的学校名单报市教育局。
(一)申报
申报学校根据隶属关系于每年10月份向市、县(区)教体局提出申请,提交创建无烟学校工作总结,填写《南昌市创建无烟学校申报评审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
(二)评审
市学校卫生保健所、市健康教育所及县(区)健康教育所对申报无烟学校的单位进行评审,评审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勘察等方式,对各项标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命名与核查
经评审合格的学校,由市教育局、市爱卫办授予“无烟学校”称号。获得“无烟学校”称号的单位,要在单位醒目处悬挂“无烟学校”标识,接受社会监督,市爱卫办、市教育局将在有关媒体对获命名单位予以公布。
创建无烟学校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市、区(县)教育局、爱卫办每两年将对已经取得“无烟学校”称号的单位进行核查,对于核查合格的无烟学校,核发“ⅩⅩ年度无烟学校”荣誉证书;对核查不合格的单位要求其整改,对经举报查实明显不符“无烟学校”标准的,或连续抽查两次不合格的,取消其“无烟学校”称号,并在相关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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