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精选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1
为全面贯彻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挖掘“文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形成“家家有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的好风尚,推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县文明办联合县妇联决定在全县开展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日—20XX年10月31日
二、活动内容
1、参加对象:邵阳县辖区内城乡居民家庭(不含整户外出户)
2、评选内容:全县范围内开展评选一批好家风家教、移风易俗、清正廉洁、孝老爱亲、绿色环保、热心公益“最美文明家庭”家庭。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村(社区)所辖家庭户数的20%,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辖区内村(社区)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0%;县级最美文明家庭评选比例应不低于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总数的1%。
3、评选步骤: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村(社区)推荐和个人自荐,代表评选的形式,充分体现公众意愿。评选活动分成宣传发动、审核评选、评选公示、表彰奖励四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3月):各乡镇、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发动广大村(居)民、干部职工家庭参与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创建最美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审核评选阶段(20XX年4月-5月):各单位及时成立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机构,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收到实效。要组织最美文明家庭初评户,在此基础上严格评选,择优推荐,并按相应比例推荐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重点推荐在脱贫攻坚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家庭。
(3)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6月-7月):由乡镇会同村(社区)对村、乡镇级最美文明家庭进行审核考察;县文明办、县妇联组织考核组对各乡镇申报的最美文明家庭进行考察,评选出县级“最美文明家庭”;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一周后,如无异议,将为其授予“最美文明家庭”称号,并进行公开表彰。
(4)表彰奖励阶段(20XX年8月-10月):对当选的最美文明家庭,分层级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各乡镇场、村(社区)进行通报表彰,对县级最美文明家庭颁发证书,并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各村评选表彰8月底前完成,各乡镇场评选表彰9月底前完成,县级评选表彰10月底前完成。对表现特别突出,在群众中有重大影响的家庭和个人,由县文明办、县妇联向上推荐,参加省市的相关评选。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家庭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基础,要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县营造出自觉传承、自觉建设的良好氛围,进而带动广大群众深入参与,以家风带民风,以民风促社风,以最美文明家庭创建助力文明县城创建。
2、谋划实施。各乡镇各单位要将“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整合各类资源,组织开展好最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通过将家风家训家规与干部培育、廉政文化建设及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相结合,与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相结合,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风家训的传承中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总结宣传。要注意总结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扎实推动活动的开展;各单位要在活动周期间充分发挥网站、电子屏、宣传栏以及微信、网站等各类媒体作用做好宣传报道,注意留存图片影响资料。各责任部门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活动动态,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总结,提交材料要图文并茂,有条件的可配以视频资料。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2
为进一步推进大石布依族乡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现在全乡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乡7个村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村宣传覆盖率达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家家参评。
二、创建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内容:“遵纪守法星、孝敬老人星、卫生干净星、家庭和睦星、乐于助人星、不滥办酒席星、勤劳肯干星、邻里和谐星、垃圾分类星、无违规建房星”。
“星级文明户”标准:
(一)遵纪守法星: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等有关规定;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乱建、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知礼大度,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越级上访。
(二)孝敬老人星:尊重长辈,孝敬父母,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老人和睦相处;友善待人,公婆儿媳间关系融洽;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的生活。积极参加村“邻里守望”等志愿服务活动,帮助邻里照看空巢老人。
(三)卫生干净星:卫生习惯良好,住房干净明亮,家禽圈养管好,家庭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房前屋后栽花种树绿化美化,树立节能环保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美丽庭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主动参与村组织的环境整治志愿服务活动。
(四)家庭和睦星: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重男轻女,保证适龄子女入学;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吵架打架等不良现象;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孩子的生活。
(五)乐于助人星:热心公益,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力所能及地帮助邻里乡亲;崇尚道义,与邻友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活动。
(六)不滥办酒席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反对人情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
(七)勤劳肯干星:家庭成员主动融入乡村振兴,主动参加科技知识等培训,努力奋斗、节俭持家、勤劳致富、生活富裕,助力乡村振兴,争做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农民。
(八)邻里和谐星: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相尊重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不搞宗族派别,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挑拨邻里关系,不搬弄是非;礼貌待人,对人热情、友善、好客,有良好口碑。
(九)垃圾分类星:自觉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将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投放,不出现未分类乱投放的现象。
(十)无违规建房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建房政策,不未批先建、不超面积标准建造、不建在规划区域外、不随意多层修建、不擅自改变用途、不随意乱搭乱建。
三、评选程序
20xx年“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由大石布依族乡乡村振兴办牵头,每季度评比一次。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各村要采取会议、标语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争创“星级文明户”活动的目的意义,制定好开展争创“星级文明户”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以村为单位,由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组织召开村民群众动员大会,印发“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评选活动。
完成时间:20xx年2月15日前
(二)开展教育,实施创建。要扎扎实实地对农民进行四个方面教育:一是政治理论教育。要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教育,引导农民从农村发生的极大变化中认识到科学理论的重要性,使广大农民进一步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明确发展是硬道理,一心一意发展农业、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政策法纪教育。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增强群众的政策法纪观念,使农民懂得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生产生活有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农民依法办事,照章纳税,合法经营。三是移风易俗教育。要加强无神论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坚决取缔各种邪教组织和非法组织,狠刹封建迷信,破除大操大办、滥办酒席、打牌赌博、人情攀比、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不文明的风俗,改变不卫生的习惯,转变落后的婚育观念,倡导科学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四是道德规范教育。继续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扶危济困、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
完成时间:常态开展。
(三)试点与覆盖。各村要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和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寓教育于群众喜闻乐见活动之中,不断提高村民文明素质。要认真抓好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在此期间,大石布依族乡将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村帮助制定规划和方案,组织开展创建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开。
完成时间:20xx年3月完成一个试点,6月完成3个试点,9月完成3个试点,12月实现全覆盖。
(四)评比定星、挂牌。各村在争创和教育的基础上,要认真搞好“星级文明户”的评比定星工作。一是评比方式。按照群众代表召开坝坝会、群众会等形式民主推荐评议——党支部、村委会审评的程序进行。村下发“星级文明户”评比定星表,先由村两委组织村组户代表召开评选讨论大会,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二是结果审核。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组成审评小组,根据民主评定情况,结合各农户实际情况,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评,评定结果在村红黑榜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建档立卡。按每次评比定星的原始记录和评选结果登记造册,专人管理,并将档案报大石布依族乡乡村振兴办备案。“星级文明户”不搞星级终身制,达标的定星、添星,不符合标准的摘星。四是授星挂牌。对被评为十星级的“星级文明户”的,由乡村振兴办评审委员会成员上门授星授牌。被评为一星至九星的农户由各村评审委员会负责授星挂牌。星级牌由乡村振兴办制作,挂在农户住宅大门旁,便于群众比学。
完成时间:每年3月底、6月底、9月底、12月底完成评比发牌。
四、工作措施
(一)奖励措施。各村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获得5—7星的文明户可评定为铜星级文明户、8—9星的文明户可评定为银星级文明户、10星及以上的文明户可评定为金星级文明户,对“铜星级文明户”“银星级文明户”“金星级文明户”要结合实际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金星级文明户可申请参与评选县级、市级“文明家庭”。对评星较低的农户,要有针对性地给予帮助、教育,促使其达到更多的星级要求。
(二)考核措施。各村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作为村文明考核评选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村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三)监督措施。各村要成立“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检查指导,采取听、查、看、问和走访群众的方式,对创评活动进行督导,确保创评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管理措施。各村要建立“星级文明户”常态化、动态化管理机制,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根据评比结果进行1-10星以上文明户挂牌,并在村显著位置和红黑榜进行公示。对创建严重滑坡的,视情况摘星或撤销荣誉。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载体,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参与改造环境,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各村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作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同时对家庭领域的热点问题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保证活动顺利进行。
(三)讲求实效、注重实际。评选活动要从实际出发,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把好事办好,讲求实效。在评星中不搞形式主义和名额分配,评出质量。
(四)强化监督,常态管理。各村要组织各村民小组对“星级文明户”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对示范作用好,带动作用强的,进行大力宣传;对降星严重滑坡的家庭,上报摘牌,纳入红黑榜管理。
(五)细化措施,完善档案。要做好创建活动各种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归档工作,特别是要注意发现和挖掘在创建活动典型,并加以宣扬。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3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镇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推动乡贤文化和家风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高标准推动“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将致富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履行义务好、计划生育好、科学技术好、敬老爱老好、团结友爱好、文体教育好、环境卫生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置“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敬老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等十颗星。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度实现全镇“十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农户参与全覆盖,各村(社区)六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八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5%以上。
四、评选标准
1、“致富星”是指勤劳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全村(社区)平均水平以上。
2、“守法星”是指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义务星”是指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4、“计生星”是指积极拥护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科技星”是指认真学习、钻研并积极推广农技新知识,取得成效,为群众所公认。
6、“敬老星”是指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家庭长辈。
7、“和睦星”是指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8、“文教星”是指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就学有保障。
9、“卫生星”是指积极争创“十星清洁户”,厕所、厨房、牲圈等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10、“新风星”是指倡导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做到婚丧事新办、简办。
五、评选程序
“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党总支或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以住户为基本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代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文明户”标准,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2、对标认星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对照“十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标准,对辖区内的居户进行初评及认定初步星级,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3、逐户评星阶段(11月6日-11月24日)。村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居户的初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
4、公示星级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村(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重新确定结果。
5、表彰授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获“十星文明户”六星及以上的居户予以挂牌。
6、资料存档阶段(12月21日-12月底)。村建立“十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整理完整、规范的“十星文明户”资料送镇文明办,并由镇文明办将资料整理存档。
六、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评选活动,12月20日前完成表彰和挂牌,镇党委、政府将会组织专门人员以抽查形式深入各村对“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进行检查。
2、“十星文明户”标牌样式参照“十星清洁户”标牌,按28x18cm由镇统一制作,颜色为红底绿星,授牌时按对应星级贴绿五星。
3、“十星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本方案中的标准为依据,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4、凡有以下情况者,撤销荣誉称号:
①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②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③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文明户”评选。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4
为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推进石板村村庄整治工作进程,倡导纯朴民风,培育新型农民,建设和谐新港,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我村广大农村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村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广大农民树立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精神,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精神动力,推动我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评选范围
在我村生活、工作的常住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评选活动。
三、评选内容及标准
根据我村实际情况,确定我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内容为:热爱祖国星、遵纪守法星、创业致富星、义务风格星、科技兴农星、计划生育星、移风易俗星、重视教育星、团结和睦星、环境卫生星(“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附后)。
四、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在村评审小组的指导下,由村党组织负责具体组织评选工作。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的原则,运用思想教育、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具体办法:制定评选条件—申报—互评—评议确定。各农户按照标准,条件达到几颗就申报几颗星,村(组)根据申报,进行公开民主评星,评星在审定后报坪上镇镇党委,达不到遵纪守法星、计划生育星均实行一票否决,十星内容都达标的为“十星级文明户”。
评选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步是宣传动员和家庭申报(20xx年3月15日至3月31日)。首先进行评选试点。由村党支部、村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组织群众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及评选标准,发放宣传材料、审批表,使群众深刻了解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和意义。
在此基础上,广泛动员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自我评估,然后将审批表上报村民小组。
第二步是群众评议(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在自评申报基础上,由村民小组组织村民代表集中评议,评议出每户所得“星数”的意见,并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步是审查两个村委会(20xx年4月16日至4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村民小组的考核结果报两个村委会审核,建立档案,报镇党委批准。
第四步是批准并列出卫星(20xx年5月1日至5月15日)。镇评审结束后,要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明星颁奖上市仪式,所有明星牌都要挂在门楣上。各村对5星级以下户不挂牌,对满“十星”户进行表彰。
第五步是总结表彰(20xx年5月16日至5月31日)。在评选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自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向镇文明委推荐3户事迹突出的“十星级文明户”。对特别优秀的“十星级户”在县内进行宣传报道,授予“十星级文明户标兵”称号,并适时召开会议总结表彰。
五、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开展争创“十星级文明户”活动是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有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和经济发展。把这项工作列入村里议事日程,制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2、健全机构。“十星级文明户”的`评选,实行村申报、镇核准、县备案的办法进行。村建立“十星级文明户”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宣传、评选和审议工作。
3、广泛宣传。通过召开会议、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评选办法。通过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在创设评议中教育提高。
要大力宣传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的典型事迹,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4、严肃纪律。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公平公正,认真评选。防止用简单行政方式开展评选工作,使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5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 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6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镇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推动乡贤文化和家风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高标准推动“五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将致富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履行义务好、计划生育好、科学技术好、敬老爱老好、团结友爱好、文体教育好、环境卫生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置“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敬老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等十颗星。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度实现全镇“五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农户参与全覆盖,各村(社区)六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八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5%以上。
四、评选标准
1、“致富星”是指勤劳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全村(社区)平均水平以上。
2、“守法星”是指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义务星”是指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4、“计生星”是指积极拥护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科技星”是指认真学习、钻研并积极推广农技新知识,取得成效,为群众所公认。
6、“敬老星”是指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家庭长辈。
7、“和睦星”是指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8、“文教星”是指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就学有保障。
9、“卫生星”是指积极争创“五星清洁户”,厕所、厨房、牲圈等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10、“新风星”是指倡导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做到婚丧事新办、简办。
五、评选程序
“五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党总支或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以住户为基本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代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五星文明户”标准,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2、对标认星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对照“五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标准,对辖区内的居户进行初评及认定初步星级,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3、逐户评星阶段(11月6日-11月24日)。村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居户的初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
4、公示星级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村(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重新确定结果。
5、表彰授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五星级文明户”表彰办法,对“五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获“五星文明户”六星及以上的.居户予以挂牌。
6、资料存档阶段(12月21日-12月底)。村建立“五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整理完整、规范的“五星文明户”资料送镇文明办,并由镇文明办将资料整理存档。
六、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评选活动,12月20日前完成表彰和挂牌,镇党委、政府将会组织专门人员以抽查形式深入各村对“五星文明户”创评活动进行检查。
2、“五星文明户”标牌样式参照“五星清洁户”标牌,按28x18cm由镇统一制作,颜色为红底绿星,授牌时按对应星级贴绿五星。
3、“五星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本方案中的标准为依据,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4、凡有以下情况者,撤销荣誉称号:
①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②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③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参加“五星文明户”评选。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按照xx省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是xx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全省将以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为目标,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邻里和睦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
二、创建标准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发表对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不满言论,不做有损国家、集体和民族尊严的.事。积极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诚实守信,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无拖欠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经营、合法经营、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不伪造、使用虚假证明等个人信息。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増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越级上访。
4、兴业致富星:勤俭持家、辛勤劳动,靠聪明才智创造幸福生活:科学种田,发展调整种植结构,有致富经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本村平均水平;积极帮助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5、孝老爱亲星: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关心和尊敬老人,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与家中老人和陸相处;夫妻相互尊重,齐心协力,精心养儿育女,不发生家庭暴力;家庭成员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治、亲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适龄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要加强与学校老师的联系,经常了解留守孩子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6、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乐于助人,有奉献精神,经常为群众办好事,为邻里乡亲帮忙:与乡邻友善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见义勇为,敢于伸张正义、与坏人坏事作斗争;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
7、环保卫生星:全力融入全市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当中,积极参加“农村清洁家园行动”、“美丽庭院”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家庭成员讲究卫生,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丢乱倒垃圾、乱堆杂物,保持庭院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房前屋后绿化美化,树立节能环保意识追求绿色消费,养成文明健康科学的生产生活习惯。
9、移风易俗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村规民约,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讲究科学,破除迷信,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10、邻里和睦星:邻里之间互谅、互让、互帮,互相尊重各自的生产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无邻里纠纷和吵架斗殴现象;不搞宗族派别,不搞家族势力,不拉帮结派,不挑拨邻里关系,不搬弄是非;礼貌待人,对人热情、友善、好客,有良好口碑。
三、工作步骤
“十星级文明户”要按照宣传发动——农户报星——小组评星——代表定星——公布授牌——表彰奖励——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创建评选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
1、宣传发动。组织全体村民召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专题会议,强调“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学习评选标准,讨论酝酿;向村民发放“文明村”创建活动宣传资料,说明工作步骤,评选方法以及奖惩办法,使农户主动参与活动。
2、农户报星。各户针对自身情况,对照评选标准,陈述应得几颗星,得星的原因,不能评星的原因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
3、小组评星。召开村民小组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对村民自我申报的得星情况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面对面地评判各户的得星情况,然后上报村民代表评审小组审核。
4、代表定星。组织村民代表组成评审小组,根据各村民小组会议的推荐情况,逐户逐星进行认真审查,最终确定出各户实际应得星量。
5、公布授牌。村两委在村委会和各村民小组集中区,将各户得星情况张榜公布,并印发简报,通知到各户。公示期满后,村委会召开大会,对各户公开慎重授牌。
6、表影奖励。对于荣获十星的农户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群众会上交流心得体会,让大家学先进、赶先进:八星至九星的农户不奖不惩,并自行制定整改方案,逾期不
整改或是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在大会上说明情况;七星以下的农户村委会组织专班帮扶,帮助制定整改方案,各户按村委会制定的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并定期组织专人进行帮扶,对于年底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将在村自己制定的用人、惠民政第等方面予以约束。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8
根据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陆河文明办〔20XX〕9号)部署和陆河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培塑基层先进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动全镇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陆河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比对象
在本镇居住的所有居民,以户为单位。
三、评比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是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结合本镇实际,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十星”基本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②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⑤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⑦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二)遵纪守法星。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②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
③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④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⑤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三)尊德守礼星。
①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
②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
③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④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⑤积极参与“陆河好人”“文明家庭”等推荐评议活动,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自觉维护他们的荣誉和形象;
⑥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节约星。
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五)孝老爱亲星。
①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②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
③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
④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六)诚实守信星。
①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
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
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七)崇文尚学星。
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②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
③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④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健康生活星。
①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
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④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
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九)兴业致富星。
①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
②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③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十)助人为乐星。
①乐善好施、乐于助人;
②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③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
④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评选时间
20XX年4月-5月。
五、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社区)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村委提出申请。
2.村(社区)评审推荐。由村(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六星以上的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再报镇创文办。
3.镇创文办审批。创文办“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最终名单确定后下发批复至各村(社区)。
4.授牌表彰。各村(社区)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基层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标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在创建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不搞平均主义、不优亲厚友,同时要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种材料、图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9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星级文明户评选实施方案 10
一、评选对象
各村常住户
二、评选标准
(一)家庭成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
1.爱国守法。家庭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自觉遵循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日常生活中学法守法,维护执行村规民约,大力支持参与镇村各项工作,无越级上访、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2.敬业奉献。家庭成员努力学习农业知识、种植养殖技术,充分发挥土地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农业、高效农业和庭院经济,不荒废土地,在依靠勤劳脱贫致富的同时,积极主动带动身边人共同致富。
3.诚实守信。家庭成员忠厚老实,真诚待人,实心做事,从不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弄虚作假,即使遇到困难,仍信守承诺,坚持做到欠账必还,在村内和社会上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4.睦邻友善。家庭成员关系和睦,长幼和谐,有良好的家风家训,长期照顾生病的老人和其他亲属。邻里之间关系融洽,遇事谦让,特别是在邻里之间有困难时,能及时伸出援手提供帮助。
5.热心公益。家庭成员热心支持村务发展,积极协助镇村推进移风易俗、环卫一体化、旱厕改造、拆除违建等活动,力所能及地参加村两委组织的义务劳动、扶贫济困等学雷锋做好事活动。
(二)家庭成员或家庭具有以下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
1.有违法建筑未拆除的;
2.遇事没有及时跟村委反映,不经村委越级上访的;
3.不配合村环卫一体化工作,家禽家畜未指定地点圈养,乱置建筑垃圾,蔬菜垃圾,未及时清理反光膜、农药瓶,大棚膜、房前屋后乱堆乱放的.;
4.受到司法机关刑事或行政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5.重要节点秋冬季祭祀携带火种,扫墓时燃放烟花爆竹,焚香烧纸的;
6.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摆摊设点,妨碍交通的;
7.搞封建迷信活动,参加邪教组织,搞宗派活动,家族主义的;
8.不节约用水,以任何形式用自来水浇地、浇园或随意浪费水等行为的;
9.列入失信名单或有欠钱不还经济纠纷的;
10.口碑较差,不赡养孝敬父母,不爱护教育子女的;
11.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有打架斗殴行为的;
12.在微信群、微博等网络上传播不良言论或者有造谣行为的;
13.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
14.有其他不宜评为文明家庭行为的。
三、评选工作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初审上报、评选审核、评选公示、表彰总结六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村负责通过村务广播、宣传栏公告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评先评优氛围,做到评选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时间:3月25日—4月1日。
(二)组织实施阶段。根据“文明家庭户”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和互相推荐方式,按照全镇常住户数和片大小划分数量进行参选报名。(注:村干部不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每村三到五户)。时间:4月2日—4月10日。
(三)初审上报阶段。村支部书记负总责,通过召开村“两委”会等方式,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本村报名和推荐名单进行初步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名单上报。时间:4月11日—4月20日。
(四)评选审核阶段。由各管区牵头,管区参与,对村干部初筛后名单进行二次审查,按照评先评优原则,确保最终名单按照终评数量的1:1.5比例参评,全镇确定500户。时间:4月21日—4月30日。
(五)评选公示阶段。召开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采取从终审提名中填票勾选方式进行,现场公开唱票计票,在无一票否决情况下按照得票数排名,镇党委全程把关,经审核通过后在村公开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时间:5月1日—5月10日。
(六)表彰总结阶段。公示期结束,文明家庭户名单经镇党委批准后,将统一进行授牌表彰,并抽取5户“文明家庭户”进行宣传展播,借以生动活泼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时间:5月11日—5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评选文明家庭户工作是党委关心群众、呵护群众、造福群众,压实村干部干事谋事、为民解惑,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模式,开展村民自治的重要载体,是推动镇域民生工作稳中落实的重要抓手,各村务必高度重视,全面发动,精心组织配合。
(二)严格标准。各管区干部同村干部要严格评选标准,规范评选工作流程,按照“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强化导向”的原则认真审核、推荐上报工作,保障群众意愿真实传达,坚决杜绝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家庭户被评选出来,防止引发不稳定因素和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宣传。各村要以评选文明家庭户为契机,加大宣传,深入挖掘、传播广大党员群众身边的典型文明事迹,积极培育和选树文明家庭户典型,保证报道宣传原汁原味,宣传内容朴实感人。
(四)深化考核。镇党委将根据各村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统一考核,考核结果直接纳入各村年度考核,镇纪委将对工作落实不力的村级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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