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时间:2023-01-29 12:19:38 方案 我要投稿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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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1

  一、考勤(20分)

  1、上班不迟到。迟到5分钟以内扣1分,10分钟以内扣2分,以此类推。中途无故离开幼儿每次扣1分。迟到4次视同1天事假。每天实行签到制度,保卫每天在签到簿上做好记录,按月统计。

  2、请假:无论病、事、公假、调班,均需向办公室请假,自己安排好课务,经同意方可离园。不得事后请假,不得私自委托他人上班,否则作事假处理。

  3、请病假每天0.5分,事假每天扣1分。事假全学期累计超过半个月,在本学期考核总分中扣5分。参加继续教育请假或大型活动请假以事假计算。

  4、每人每学期可以调2天班,不影响满勤;用完后视为请假。

  5、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不参加每次扣1分。开学、期末、重大集会、例会等活动期间请假加倍扣分。

  6、婚、丧、产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思想品德:(20分)

  (1)爱岗敬业、爱生如子,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关心他人,主动帮助同事。

  (3)谈吐文明,同志之间团结合作,背后不议论他人,搬弄是非,不闹无原则纠纷,用事实说话。

  (4)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服从领导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园务工作,以全园大局为重。

  (6)进班不穿高跟鞋、留长指甲、披发。

  (7)上班时间使用普通话,违者每次0.5分。

  (8)上班时间不做任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9)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串岗、干私活、睡觉等。

  以上如有违反,每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误,家长每反映一次,查实扣2分。

  2、教育教学:(40分)

  (1)认真学习《幼儿教育规程》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钻研业务,熟悉教材。(2分)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活动,主动、大胆发表自己的观点。(2分)

  (2)周计划由周一早班老师填写并于上午之前上墙。(1分)

  (3)教案要求字迹清楚、目标明确、过程详细。(1分)教案每周五下午班老师于放学前自行交到保教主任办公室,逾期视为不交。(1分)

  (4)按周计划认真上课,组织幼儿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如发现不上课或放任自由一次扣2分,上课期间不得离开课堂,发现一次扣1分。

  (5)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完成教研课题或教研活动任务。(2分),每学期至少上1节公开示范课(2分),认真听课、评课,互听互评不少于10节。(2分)

  (6)每月25日前交学习心得、随笔或个案分析、反思一篇,逾期视为不交。(1分)

  (7)每学期按时交计划、总结。(1分)

  (8)积极参加园内组织的各项活动,竞赛、集会等。(2分)态度认真,准备充分,辅导尽力,追求创新。(2分)敷衍失职,不加分。

  (9)积极组织幼儿晨间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区角游戏。(1分)

  (10)每天保证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按规定保证幼儿适度活动量,注意幼儿安全,使幼儿在有趣的游戏中成长(1分)。

  (11)每月15日前更换家园联系栏,要求结合教学需要,内容新颖(2分,逾期酌情减分)。

  (12)不断收集废旧材料,制作增添幼儿玩具,每学期人手3件。(10分)如少于一定量,酌情扣分。

  (13)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活动,多1次加1分,每月月底前上交家园联系记录本(1分)。

  (14)每学期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2分)

  (15)每月认真填写各项表册,并随时接受检查。(1分)

  3、安全管理(10分)

  (1)出现事故及时上报办公室,(1分)隐瞒不报的家长反映加倍扣分。

  (2)一般事故:破皮、流血、起包、抓伤等由保健室处理。(1分)

  (3)重大事故:缝针、骨折、烫伤、丢失、咬伤、死亡的必须报办公室,办公室再视情节上报。(3分)本班幼儿发生意外的,老师必须打电话或亲自上门看望。

  (4)将危险物品放在幼儿易拿取的地方,造成事故。(2分)

  (5)由于当班教师擅自离岗或不负责任造成的事故,情况属实,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2分)

  (6)妥善保管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遗失和损耗的向办公室汇报,学期结束清点本班财产。(1分)

  4、卫生保健:(10分)

  (1)幼儿进园,认真进行晨检,用微笑面对每一位幼儿。(1分)

  (2)每周定期剪指甲,促进幼儿良好卫生习惯的养成(1分)。

  (3)当班老师认真记好幼儿姓名、药名、数量,如发现一次错误,扣1分。

  (4)禁止幼儿带零食进园,教育幼儿不吃过期食品。教育幼儿不乱扔纸屑、果壳。(1分)

  (5)各班认真填写消毒记录表,每月底交到保健室。(1分)每天消毒桌椅、门把手,经常保持活动室内空气的流通。(1分)定时拆洗和翻晒幼儿的被褥,随机检查。漏一次扣1分。

  (6)保持园内卫生,教室卫生由本班老师负责,如发现不卫生情况,每次扣1分,每天最多扣3分。

  (7)下午离园前为幼儿整理衣裤。(1分)

  二、奖励:

  1、全学期出满勤,5分。

  2、幼儿安全无事故,全学期安全5分。

  3、积极参加教育教研,每上一次公开课获奖,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是3、2、1分,在州级优质课获奖分别是5、4、3。优秀论文省、市、县级每篇分别3、2、1分(同一篇只奖最高项不重复)。指导学生获得州、县一、二、三等奖每项分别加3、2、1分;2.5、2、1.5分。园内获奖分别是2、1.5、1分。

  4、参加各项活动获奖的县一、二、三等奖的分别是3、2、1分;州级4、3、2分;省级和国家级的5、4、3分,同一项获奖的`取最高奖项。

  5、按班额计算每多一名幼儿每学期总分加0.5分。(小班32人;中班40人;大班45人;学前班50人)

  6、园长分数按全园前三名的平均分计算。

  7、获得家长好评,社会好评的,或在上级检查中获得高度评价的加2分。

  三、一票否决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月不得分。

  1、班级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造成严重后果,家长上访到上级部门的。

  2、因严重体罚学生引起家长到县级以上部门上访的。

  3、受到教育局通报批评的。

  4、无故拒收幼儿的。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2

  为进一步深化幼儿园内部改革,贯彻"按劳分配,优质厚酬"的原则,根据教职工的考核情况,使教师的劳动价值得到充分的肯定,从而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引导教师按规定办事,努力提高办园水平,幼儿园特制定教师考评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在考核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方案坚持以"尊重规律、以人为本;以德为主、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客观公正、简便易行"为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实施发案的制定及实施工作,绩效领导小组由园委会成员组成,根据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的量化工作。

  四、考核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基本奖励和特殊奖励两部分组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幼儿园统筹安排,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量化分配。

  五、实施方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300元人/月)

  (一)基本津贴发放标准(100元)

  班主任教师在教委工资中已经体现的,幼儿园不再考虑。其他兼职如会计、保健员每月给予工作量补贴30元,(此费用由幼儿园出)。

  (二)出勤奖发放标准(50元)

  教师在本月内出满勤,无病事假、无旷工、迟到现象视为全勤,全勤工资为每学期每月50元,按月发放。

  1.旷工:事先不请假,到园后不补假。或补假理由不充分为旷工;已经到园,班内时间不请假离岗外出视为旷工,且补假无效;旷工一天扣50元。

  2.病假:请病假必须持医院医生证明,否则以事假计算;病假一天为20元。

  3.事假:请事假必须事先通知,遇到情况确实无条件请假,要事后补假;事假一天为30元。

  4.迟到、早退一次10分钟以内扣5元,20-30分钟以内扣10元。零星请假时间累计8小时为一天。

  5.婚、丧假、产假、按规定不扣出勤奖,超出部分根据情况扣出勤奖。

  6.女教师哺乳起定为一年,年内每天一小时的时间回家哺乳,不扣缺勤奖。

  7.例会:不参加一次扣10元,迟到一次扣5元。

  8.空岗10分钟扣20元;10分钟以上扣50元;

  9.因特殊工作需要加班可顶替正常请假。

  10.班中因故需其他教师代班每代班一天奖3分。

  11.不安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流产,按病假执行。

  12.孩子、家属、直系亲属得重病住院,需要照顾连续一星期给予1天公假。

  13.教职工的出勤奖当月出现负数,从其它津贴中扣除。

  14.教师一学期未请过任何假为满勤,教师满勤每学期奖10分。(幼儿园经费出)

  15.批准权限:一周以内的病事假由园长批;一周以上的病事假由教委办幼教辅导员批,每月汇总公布。

  (三)效益津贴(150元)

  效益津贴发放主要通过德、勤、绩、能考评,以记分制表现每个教师工作中师德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具体评定方法:

  1.师德表现:(50元)按国家教委颁发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安排考评;学期内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本项不得分:

  1.违法乱纪,违反园规园纪,不遵守社会公德,有损幼儿园名誉;10分

  2.体罚、变相体罚(罚站、罚吃、罚睡、推拉、打骂、讽刺、挖苦、起绰号)扣5分,情节严重的做出书面检查。

  3.衣着整洁,不留披肩发、超短裙、吊带服、拖鞋等,户外活动不穿高跟鞋。违反一次减1分。

  4.不吃不拿幼儿食物。不私分幼儿园财产和食品,不侵占孩子的'利益。若违反一次,扣10分

  5.工作人员言行要规范。不说不做对工作、对团结不利的话和事。若违反扣5分

  6.在幼儿面前吃零食,发现一次扣1分。

  7.工作时间,职工家属及客人一律不准进活动室,寝室。发现一次扣2分。

  8.工作时间职工不打、不接与工作无关电话,特殊情况除外。违反一次扣1分。

  9.全体教师都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求大同存小异,不做不写、不诬告、不破坏幼儿园的声誉。违反一次扣20分

  10.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制度。10分。

  2.教师工作质量奖惩 (100元)

  奖励实行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对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奖励以1分为单位,1分等于2元。

  个人奖惩标准

  1.幼儿园在参加区级以上各项检查、评比活动中成绩优异,获得荣誉称号的,单位奖励全体人员。

  2.在参加园级以上各项评比活动中,成绩优秀,获得个人荣誉称号的,单位给予奖励。

  标准:获省级20分、市级15分、区级10分、街道8分、幼儿园5分。

  3.教育教学论文、实验报告、经验材料(均1500字以上)及教育笔记、教案设计等获奖或交流,单位应给予个人奖励。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41号)及《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 实施范围和时间

  第二条 绩效工资实施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岗(包括符合条件的助理岗教师)的一线教职工。

  第三条 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实施,每学期按5个月进行核算。

  第三章 经费筹措和分配

  第四条 绩效工资经费主要由县财政投入,财政局每年以全县在编在岗一线教职工人数为基数,按照县城学校、幼儿园和乡镇学校、幼儿园学年人均分别2万元和2.2万元的`标准进行列支。高级中学外聘教师县财政按学年人均0.5万元列支,并从年薪中每年提取1.5万元纳入绩效考核,通过校内考核兑现。

  第五条 各学校、幼儿园视经费情况投入配套资金,用于绩效工资,各学校和幼儿园用于绩效工资部分不得低于财政拨付经费的40%。

  第六条 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的各类奖励资金及教职工(含高级中学外聘教师)个人工资中奖励津贴部分(每人每月800元)全部纳入绩效工资范围。

  第七条 县财政部门在每学期初将绩效工资拨付到各中小学、幼儿园帐户,其中80%由各学校和幼儿园依据考核结果适时发放,剩余20%根据学年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第四章 绩效考核和发放

  第八条 绩效考核由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三部分构成,采用百分制考核。中小学按照工作量、工作质量、教育教学质量3:3:4的比例进行考核,幼儿园按照工作量和工作质量5:5的比例进行考核。

  第九条 各学校和幼儿园结合实际,自行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和细则,进行考核兑现。

  第五章 职责和要求

  第十条 县政府成立以主管领导任组长、教育局局长及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和监督绩效考核的落实;财政部门负责绩效工资年度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第十一条 各学校、幼儿园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和细则时,要坚持多劳多得、优教优酬的原则,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统筹兼顾教辅、行政、后勤等岗位工作实际,力求做到公平合理。

  第十二条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考核办法和结果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备案;县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资金投入、使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实施绩效工资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到20xx年7月31日止。

  幼儿园绩效奖金分配方案4

  根据《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榕教人〔20xx〕11号)和《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水平的通知》(侯人社〔2021〕19号)文件精神,闽侯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年度奖励性绩效总量人均调整提高4000元。现将提高部分绩效的考核和分配办法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1.县公立学校编内人员

  2.县待入编教师

  3.县聘编外合同教师

  二、考核办法

  我县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内容与《福州市属学校教师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大致相同,是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出勤、工作量、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工作成效等方面进行考核。为减轻学校、教师工作负担,不做重复考核,直接运用现行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按考核结果分档奖励。

  三、分配办法

  1.县财政按每学年人均4000元安排年度奖励性绩效经费,县教育局按人均4000元核拨到学校,学校按教职工学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档发放。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发放4800元,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发放3800元。

  2.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考核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均不参加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全县优秀人数控制不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

  4.新招聘人员当年考核不定等次,按合格等级、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5.减少人员按学年度实际在岗月份计发。

  6.根据学年度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四、执行时间

  按学年度发放,从20xx9月起执行。

  五、其他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成人教育服务中心、县电化教育馆等执行中小学工资制度的县属教育事业单位也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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