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推荐度:
- 相关推荐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精选11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条不紊地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优秀的方案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1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激发干部队伍活力,根据中共分宜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科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和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的意见》的通知(分办字[20xx]27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强干部队伍执政能力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为目的,提高干部管理科学化水平,从严落实干部管理各项制度,对关键岗位干部实行重点管理,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创新意识强、工作能力优、廉洁自律好的干部团队。
二、实施范围及交流轮岗对象
实施范围: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
交流轮岗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职能科室主任;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局机关各股室股长。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结合被调整分工或交流人员的专业、能力、经历、特长等综合因素,做到量才为用、人岗相适。
2、有序适度原则。从有利于干部队伍稳定,保证工作的衔接出发,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做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数量适当、有序实施。
3、服务大局原则。严格组织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
4、依法办事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制度,确保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
四、交流轮岗要求
1、正股级(中层)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原则上不在原岗位继续任职,应当有计划地逐步轮岗;满6年的,必须交流轮岗。
2、正股级(中层)干部在人事、财务、基建、项目审批、资金管理、执纪执法或其他直接管理人、财、物的中层岗位任职时间连续满4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
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原则上不同时调整正股级(中层)干部和分管该股室工作的班子成员。对个别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岗位,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交流轮岗年限。
正股级(中层)干部交流轮岗要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在单位编制限额和职数范围内进行。
五、实施程序:
1、由各单位提出本单位中层岗位工作人员的交流轮岗意见上报局党委。
2、岗位调换可以直接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调换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后执行。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稳妥实施,坚决杜绝交流轮岗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交流轮岗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有关要求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2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勤政廉政,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着眼于锻炼培养干部,增强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促进人员流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着眼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本单位旅游事业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为创建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原则:必须坚持有利于本单位事业科学发展,有利于各项工作规范化,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坚持量才适用、择优上岗的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
二、交流轮岗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管理处中层正、副职干部,以及全体职工。
三、交流轮岗的方式
1、在处各部门不同岗位、同级别之间进行。
2、交流轮岗的形式主要是调任、转任。
四、交流轮岗的范围和条件
(一)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中层正、副职干部,必须进行轮岗交流。
(二)在同一科室由副职升任正职且连续任职满5年的,有计划的进行轮岗交流。
(三)在同一岗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轮岗交流。
五、交流轮岗的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11月1日至10日)。对中层干部及职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二)制定方案(11月11日至20日)。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经处党委研究确定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三)组织实施(11月20日至12月30日)
1、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本单位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2、推荐测评
(1)干部:首先由符合轮岗条件人员本人以记名的方式就交流去向进行选择性自荐,每人自荐2个岗位,然后根据自荐情况,由党委会研究确定初步任职人选,最后对初步人选按任职岗位是否适应、基本适应、不适应三个等次,由处中层以上干部进行民主测评。
(2)职工:由各部门上报本部门职工岗位年限,以有自荐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3、党委决定
推荐测评结束后,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在认真分析民主测评结果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作出干部、职工轮岗交流决定,并予以公布。
4、集体谈话
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党委同已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干部、职工分开进行)。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5、到岗履职
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3
为了加强公司职工的管理,提高新入职员工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
为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促进新员工分配效率,依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说的新入职员工是指新入职的23名新招聘技术岗位工人。本次轮岗采用循环轮岗制度,主要以电工、钳工两个岗位进行内部轮岗。
二、人员轮岗的目的
本次轮岗的目的是为了让新员工全面、充分地了解水电管理处各工区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学习和掌握岗位操作技能,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
三、组织实施
(一)新员工轮岗分配方案
(1)在水电处新入职职工集中培训结业考试结束后,将对新入职23名职工进行分组,共分三组,每组7~8人,每组选组长1名,负责全组日常工作。
(2)轮岗单位为供水工区、供电工区、净水厂三个单位。
各单位制订新入职职工车间培训方案,建立新入职职工培训台账,指定专职技术员进行集中培训,授课课时不得少于小时。新入职职工成建制进入后,各工区安排原有技术岗位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进入班组,签订“师带徒”协议,带领新入职职工学习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必须能够独立完成岗位操作任务。轮岗结束后处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安全检查部、工会组织考评,考评结果纳入考核。
(3)新入职职工在供水、供电、净水厂三大工区轮岗为期两个月;两个月期满后成建制调换轮岗单位。
(4)供水、净水厂两大工区实行电工、钳工岗位轮岗制度;供电工区实行运维岗、外线岗位轮岗制度。以月为单位交叉进行各工种的轮岗制度;
(5)为期六个月的轮岗结束后,综合新入职职工轮岗期间的工作表现,各工区的评价,对新员工岗位进行定岗分配,同时新入职职工必须在轮岗培训后考取相应的`资格证和操作证。以便在新的岗位上充分的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二)对各工区轮岗期间的考核方案
为充分调动各工区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引导的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1)各单位制订本单位车间培训方案、建立个人培训档案,未制订方案或未建立个人培训档案的,缺一项经营考核2分。
(2)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轮岗培训,培训结束后将培训方案、教案、考勤表、培训影音资料、个人培训档案、新入职职工培训试卷装订后统一交处人力资源部存档。未按要求完成的经营考核2分。
(3)未按要求签订“师带徒”协议的经营考核1分。
(4)各工区技术员、高级技师、技师等对新入职职工的教育培训未能按要求开展、不能认真履行职责的,视情节考核技术岗位津贴的20%~100%。
(5)对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不能按要求进行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及格的给予延期转正。
(6)各工区不得在新入职职工在轮岗期间安排其他与培训无关的工作,一经查实将对工区领导班子严肃问责及考核。
(7)人力资源部、工会、安全检查部、纪委将对各工区职工轮岗培训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保留对本方案的解释权。
五、本方案由处纪委监督实施。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4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法规性文件,按照《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交流轮岗的暂行规定》的精神,结合本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局机关中层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思想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省市的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级负责地开展。要把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要通过交流轮岗,优化班子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加快湖州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干部交流轮岗的有关要求和原则
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主要分为任职时间较长的'常规性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干部的培养性轮岗交流、优化领导班子结构的调整性轮岗交流、工作需要的轮岗交流等四种类型。
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应遵循党管干部、民主集中的原则,统筹兼顾、积极稳妥的原则,逐步实施、分步到位的原则,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回避、按章办事的原则。
三、局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对象:
(一)为优化处室结构而需要轮岗的局中层正、副职干部,应逐步安排轮岗交流;
(二)具有发展潜力,需进行多岗位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应适时安排轮岗交流;
(三)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正、副科级干部,应有步骤的安排轮岗交流。
四、轮岗交流工作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局组宣人事处拟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报局党委研究审定,并按照局党委确定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二)召开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动员教育;
(三)填写《局机关中层干部(轮岗)岗位推荐表》;
(四)局党委研究决定交流人员任免;
(五)轮岗交流干部中,需要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和备案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五、干部交流轮岗的纪律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轮岗交流应在编制和职数限额内进行,严禁超编进人,严禁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4、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轮岗交流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扎实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强化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十届州委第九轮巡察发现单位财务关键岗位人员长期不轮岗,财务内控制度不健全,单位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州委、市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打造一支忠诚、干净、廉洁、高效的会计队伍,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健全制度,深化标本兼治,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确保财务人员的职能作用得到更好发挥,逐步实现财务人员轮岗交流常态化、制度化。
二、基本原则
(一)人岗相适原则。在保证财务人员政治素质的基本前提下,根据与财务岗位的匹配度,尽量做到用人所长,使干部在财务工作岗位上能够各得其位,各尽其职,各施其能,形成人才资源的最佳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与“岗位”的有机结合,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二)胜任工作原则。财务人员必须具备《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胜任本职工作的`条件。
(三)对等调剂原则。实行出一进一、对等调剂,基本保持轮岗交流单位与原单位编制性质相同,单位类别相近。
(四)身份不变原则。轮岗交流财务人员的原有身份、行政级别、工资待遇不变,原则上在同类型单位之间交流。
(五)亲属回避原则。轮岗交流人员与调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六)问题导向原则。针对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大的单位,必须进行跨部门交流。
三、组织机构
为强化组织保障,切实推动工作落实,成立凯里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跨部门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轮岗交流工作,审核确定财务人员轮岗交流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王培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燕云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组成,具体负责财务人员轮岗交流日常工作。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办理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轮岗交流财务人员(属公务员和参公编制)的调动手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身份轮岗财务人员岗位和职称核定,并办理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轮岗交流财务人员(属事业编制)的调动手续;
市委编办:负责审核轮岗交流财务人员是否属调出单位在编人员,审核拟调入单位编制空缺情况;
市财政局:负责对各单位报送轮岗交流人员的信息名单进行汇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提出轮岗交流的初步方案,征求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轮岗范围
(一)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等行政事业单位财政预算单位。
(二)具体从事会计、出纳的工作人员。参照(黔东南组通〔20xx〕4号)关于“财务审计岗、资金管理岗等关键岗位满五年的必须进行轮岗”的精神,在会计、出纳工作岗位满五年的必须轮岗交流。
五、轮岗形式
跨部门轮岗交流。单位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财务人员,原则上必须跨部门交流,在特定情况下可系统调动或在同类别单位之间进行轮岗交流。同一单位会计、出纳同时符合轮岗交流条件的,原则上先轮岗交流一人,另一人在下一个会计年度内按计划依次进行轮岗交流,以保障单位财务工作的连续性。
会计、出纳的岗位原则上要求是在职在编人员,特别是随着网络的普及和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增加了会计信息和财务数据的安全风险,不能聘用会计、出纳人员的单位,以及抽调借调财务人员的单位参照本方案执行,在岗年限不能超过五年。
六、主要措施
(一)建立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财务管理、防控资金风险。
1.会计与出纳岗位分设。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财务印鉴章分开保管。严禁由一人保管,负责保管印章的人员要做到人走柜锁。
3.分管领导定期检查财务工作,督促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对账。指定不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核对银行存款余额是否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二)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在执行过程中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按“三重一大”的决策执行。
(三)建立内部审计机制。
(四)建立考核机制。财政部门、各系统主管部门应对各预算单位及系统内财务起指导监督检查工作的作用,进行一年一度的考核评价,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领导小组根据巡视巡察,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计、财政等检查结果对预算单位财务人员进行一年一研判。
七、实施步骤
(一)清查摸底阶段。市财政局收集《单位财务管理人员信息采集表》。对市级各部门财务人员情况进行摸底,掌握财务人员相关信息并建立财务人员信息台账。
(二)审核确定阶段。跨部门轮岗交流人员,由市财政局提出方案,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报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从20xx年起,每年9月30日前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轮岗交流人员信息名单进行初审汇总,提出轮岗交流初步方案,征求组织人社部门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
(三)组织实施阶段。轮岗交流初步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轮岗交流财务人员按照工作人员调动程序,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20xx年6月30日前,完成首次轮岗。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6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和全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局机关干部多岗位锻炼,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经研究,决定在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开展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为确保轮岗交流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轮岗交流的基本原则
1、促进干部成长的原则。着眼于干部能力建设,对工作经历单一,履职经验不足的干部,进行多岗位锻炼和磨砺,着力提高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经验。
2、增进队伍活力的原则。既本着干部个人能力素质和职位要求匹配的原则,做到人岗相适,又体现对干部的有效监督和爱护,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干部积极性,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努力形成良性的干部流动机制。
3、实事求是的原则。符合交流条件的职位和人选,原则上要进行交流。对于工作特殊需要暂不宜交流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暂缓交流,不搞“一刀切”。
4、依法依规的原则。以《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等干部人事法律法规为指导,在“三定方案”规定的编制和职数内进行。
二、轮岗交流的范围、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
(一)轮岗交流的范围。
局机关的中层干部、基层单位班子成员。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
1、在现岗位工作满10年以上的;
2、其他因工作需要轮岗交流的。
(三)轮岗交流的职位。
1、局机关各科长(主任);
2、基层同编制类型、开支渠道单位间进行;
(四)轮岗交流的资格条件。
1、任正、副科职干部,且不在试用期内;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政治觉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轮岗交流的程序
1、调查摸底。对中层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
2、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3、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宣布局轮岗交流工作实施方案。
4、党组决定。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轮岗交流的人员及职位。
5、上报审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轮岗交流干部的任职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6、集体谈话。轮岗任职决定公布后,由局党组同轮岗交流人员进行任前集体谈话,就工作交接、履职尽责和严格执行制度、纪律等提出要求。
7、到岗履职。集体谈话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1、为保证这次股级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组员的局干部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轮岗交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具体负责轮岗交流日常工作。
2、要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轮岗交流工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抵制轮岗交流工作的实施。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原则,需要进行轮岗交流的人员,一经组织决定,要坚决服从,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轮岗交流对象不服从组织决定,经批评教育仍不服从的,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3、在交接时要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7
一、干部交流轮岗的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干部交流轮岗必须在编制、职数和职位限额内进行;
3、培养锻炼干部原则;
4、发挥干部专业特长与业务职能相近原则;
5、有利工作、有序推进原则;
6、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
二、干部交流轮岗的类型、对象和范围
干部交流轮岗是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通过调任、转任等方式对干部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适用于科技局内设机构负责人和所属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中心负责人。应结合科技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的实际需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干部交流轮岗,原则上每次交流的干部不少于应交流干部总数的30%;同一干部不得频繁交流;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进行交流轮岗;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达到两个任期的,不再推荐、提名或者任命担任同一职务,根据干部个人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工作予以适当安排;因工作岗位特点和工作需要延期或不进行交流轮岗的,须报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审批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或暂缓交流、不受时间限制交流等。
1、离最高任职年龄不足5年的(属于必须交流的对象,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2、因健康原因不宜交流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收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或在工作性质特殊岗位上工作的干部,或有其他特殊原因暂不交流的'干部,可视不同情况适当延期交流。
5、因工作需要,为发挥干部特长、有利于开展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的,可视不同情况不受任职时间的限制适时进行调整交流。
三、交流轮岗的形式和程序
交流轮岗原则上在本系统、本单位内部进行,交流轮岗工作由局党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规定需要批复同意或请示的事项,须事前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干部本人不得自行联系交流事宜,领导干部不得指定交流人选。
四、交流轮岗工作的有关要求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实行干部交流轮岗,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干部资源合理配置的现实需要,是强化用人监督的重要保障。实行干部交流轮岗,有利于培养干部的能力,增添干部的动力,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工作效能;有利于打破由于长时间在同一岗位、同一领域工作而可能形成的思维定势和利益纽带,具有防止不正之风乃至腐败问题发生的重要作用。要把交流轮岗工作作为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工作科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宣传发动,强化教育引导,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完成。
2、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原则条件,严格按照交流轮岗范围和对象,对本单位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对在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相结合,关心爱护交流干部,妥善安排工作、生活,跟踪了解交流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
3、严格执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纪律。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必须在“三定”方案核定的职位职数范围内进行,不得借交流轮岗突击提拔干部。要严格执行干部交流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公认和党组把关相结合。干部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对不服从交流轮岗决定的干部,应按照干部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按照有关规定需作离任离岗审计的交流轮岗干部,应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或内部审计。
4、实行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纪律或者执行纪律不严的,要严肃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和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8
为推进股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及南昌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洪国土资党字〔2009〕28号)有关精神,结合全县国土系统干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干部交流轮岗工作,要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以及中央、省、市一系列政策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要把推进干部交流轮岗与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加强对干部的培养、锻炼结合起来;要通过交流轮岗,优化中层领导结构,提高干部素质,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加快全县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原则
1、遵循民主集中、统筹兼顾、逐步实施、公开公平、客观公正、按章办事的原则。
2、交流轮岗按先正股级后副股级的原则有序推进。
三、交流对象:
1、在同一职位担任股级职务满3年的原则可以交流;满5年的.,应当交流;满8年的,必须交流;
2、因工作需要、发挥干部特长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3、缺少基层工作经验或岗位单一的;
4、因其他原因,需要进行交流轮岗的。
四、实施程序:
1、由局人事股提出交流轮岗人选和岗位;
2、局党组与交流轮岗干部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提出有关要求;
3、征求干部交流轮岗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4、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5、局人事股办理有关手续。
五、工作纪律
1、确定干部交流轮岗,须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利于工作开展的基础上,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2、已谈话明确即将交流轮岗的干部,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3、凡经组织研究决定安排交流轮岗的干部,应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尽快到岗任职。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决定者,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应予以相应的处分。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9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政府机构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机关勤政廉政建设,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努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轮岗交流工作实行阳光操作,轮岗交流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要公开透明,人员确定要公平公正。
(二)量才适用的原则。
根据干部个人的思想状况、气质形象、性格特征、业务专长、发展潜力和工作实绩,将干部安排在适合其发挥特长的岗位上,努力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三)严格控制职位的原则。
轮岗交流要严格执行职位管理有关规定,不得借工作人员轮岗交流之机超职数或超职位配备干部。
(四)顺向流动的原则。
轮岗交流一般在机构性质、财政供给形式相同的单位之间进行。公务员在公务员岗位之间流动,也可流动到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聘用制公务员不能流动到行政单位;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干部可流动到事业单位,全供事业单位的干部可流动到差额供给事业单位,差额供给事业单位的干部可流动到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五)回避的原则。
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人事、监察、审计和财务等工作。
(六)经常化的原则。
加大平时轮岗交流的'工作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进行轮岗交流,实现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符合交流条件的要随时交流。
三、范围和对象
(一)轮岗交流的范围。
政府工作部门、议事协调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机构。
(二)轮岗交流的对象。
上述单位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级干部。
1、在同一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截止时间:20xx年4月30日任职满五年以上的);
2、在同一股室连续工作满20xx年的;
3、由副职提升为正职的;
4、因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
5、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四、轮岗交流的形式
轮岗交流工作以各单位内部轮岗为主。因工作需要,个别岗位也可跨单位进行交流。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10
为全面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业务水平,加强我社重要岗位人员的内控监督管理,加大防范操作风险的力度,适应信用社xx营业室业务经营的需要,根据上级要求和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xx年xx月xx日起,对我社内部岗位人员实行全员轮岗,特制订本方案。
一、轮岗目的
通过本次轮岗交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岗位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创新激情,有效防控风险,使员工之间相互取长补短,提升全员业务技能水平。
二、轮岗范围
柜员岗、授权岗、信贷会计岗、核算中心、VIP岗、库管岗、同城清算岗、联行柜员岗、大堂经理岗。
三、轮岗内容
(原则上是:岗位之间轮换以营业室指派为前提,不允许私下协商,各岗位工种应该本着类似工种优先考虑先调换,还要考虑其个人能力是否胜任,最好在公布轮换岗位前先有针对性个别谈话,工作要做在下面和前面,这样在正式公布此方案的时候就没有人反对了) 具体轮换岗位计划:
四、岗位轮换实施程序
1、根据上年度考评结果,由部门研究上报轮岗计划。
2、任期届满后,竞聘择岗。
3、不服从工作分配,经教育无效的`,上报联社决定。
五、轮岗量化考核内容。
为加强本次轮岗实际效果,杜绝走过场混日子,特对轮岗培训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岗位职责量化考核表,对照岗位操作技能考核内容和标准,从培训的质量、轮岗期 间的履职情况、轮岗岗位的意见、客户的反馈等四个方面对轮岗培训人员进行综合评价,通过轮岗和交接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考评上级考评和顾客考评相结合,科 学合理进行效果评价。对第一个月考核不过关的人员要求继续轮岗并予以处罚,对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扣发一个月工资或者强制休假,直至熟悉岗位的各项 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返回原岗位。
六、审计原则
对轮岗和强制休假期间,审计监察部门要及时按有关规定对其经办的工作进行全面审计,审计时间控制在5天以内。审计结束后,对审计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作出审 计结论,由被审计岗位人员签字认可。经审计检查确有问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代班人员在顶岗期间如发现问题要 及时向负责审计人员报告。
七、轮岗要求
1、凡是在同一岗位连续从事工作满 年的人员,都要进行轮岗。
2、轮岗范围是全员性,不留死角,每个员工都要参与,每个员工每年至少轮岗两次。
3、轮岗时间不少于三个月(六个月)。
4、轮岗不是一次性,每半年进行一次全员轮岗。
5、轮岗必须坚持先移交后离岗,先审计后上岗的原则。重要岗位人员轮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全部移交手续。
6、轮岗和休假制度相结合,对于不愿意轮换岗位和在轮换岗位上连续两个月考核不及格的实行强制休假。
7、综合部和各个专业部门共同制定培训计划,确定轮换的岗位和时间,并给予专门培训指导,帮助新轮岗人员尽快融入新岗位。
8、为了适应日趋复杂的经营环境,应设法建立“灵活反应”式的弹性组织结构,职工应具有较宽的适应能力。
9、各专业部门应建立完整的各项岗位的职责和作业流程书,尽量使轮换新上岗人员进入角色。
10、重要岗位轮换必须详细记录,综合部负责登记、保管,存档备查。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 11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推进我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发区的全面发展打好坚实的组织基础。党委决定,委机关中层干部实行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做到年青干部的培养与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相结合,统筹机关与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开发区工作特色与内在要求相结合,坚持“勤学、善谋、创新、实干”的用人导向,以完善干部队伍管理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淘汰机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工作热情,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努力选拔和造就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发展上有潜力的干部队伍,以适应开发区跨越式发展对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这次委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要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的正确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按《条例》选人用人,注重群众参与和群众的公认度,同时把用人的民主认同与党委集体的决策结合起来;
2、轮岗交流原则。进一步扩大干部横向交流、机关与基层交流的力度,努力增强干部统筹发展的意识、胸怀全局的意识、团结协作的意识。
3、量才录用,注重实绩的原则。坚持以实绩评价干部,造就干部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注重实绩和实践来评价干部,努力减少领导干部以个人好恶用人的不良倾向。
4、优化结构,提高效能的原则。要使年龄、文化、性别结构、现任与后备干部结构更趋合理,机关活力更强,效能进一步提高。
5、坚持“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专业化、知识化。
三、职位范围
(一)轮岗交流的职位范围:不小于职位的30%。
(二)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见附表)
正职4个,副职9个,各占30%和60%。
四、职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修养;
2、努力学习理论知识和文化、科学、业务知识,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3、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职位职责,完成目标与任务;
4、连续三年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5、具备竞争职位所需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
(二)职位条件
1、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顾全大局,团结配合;工作思路清晰,善于把握工作重点,解决疑难问题;
(2)一般应任副科级行政领导职务两年以上;
(3)新任正科级者,年龄须在男4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女40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正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正科级职位的,年龄须在男53周岁(1951年1月1日后出生),女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2、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位条件
(1)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所竞争职位的业务知识和相关知识,组织完成室处局长(主任)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新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男、女均须在40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大专以上;原副科级(含行政非领导职务)或中级职称以上者竞争转任副科级职位的,年龄一般须在男50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女45周岁(19xx年1月1日后出生)以下,学历应在大专以上。个别工作表现突出或因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和文化条件。
(三)报名资格条件
凡申请科级职位竞争的,开发区委机关、乡、镇、街道国家公务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竞争;在管委会机关工作的企事业编制人员符合上述职位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竞争。
五、轮岗交流与竞争程序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
1、成立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建立工作班子;
2、确定轮岗交流的.幅度,确定竞争上岗的职位;
3、拟定工作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同意;
4、召开动员大会,进行思想发动。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1、公布职位。公布轮岗交流、竞争上岗的职位、报名条件。
2、公开报名。根据竞争上岗的职位和条件,采用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湖州开发区竞争科级职位申请(推荐)表》。
3、资格审查。由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工作班子依据职位条件,对自荐和被推荐者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党委确定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张榜公布。
4、演讲。凡参加职位竞争的同志在一定范围内进行竞争演讲,介绍自己经历、德才情况及工作设想。
5、民主测评。对参加职位竞争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6、组织考察。根据竞争人员的德才表现、演讲成绩和民主测评等情况,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7、决定任命。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干部的任用,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8、办理聘任手续,公布聘任文件,聘任期限为两年。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这次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和部分中层岗位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成立领导小组,董立新同志为组长,杨宇澄、邵玲珍同志为副组长,成员由郭益扬、俞章辉、张晓春、周朝喜、王华兴同志组成,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2、统一思想。这次轮岗交流与竞争上岗,要注意把中层年度述职测评与本科室评价相结合,把部分老同志退下来与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结合起来,注重平稳过度,把委中层干部调整与明年基层换届结合起来,统筹考虑。广大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党委号召,支持这次活动,热心参与这次活动。
3、严明纪律。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每个同志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自己,公道正派。
【企业关键岗位交流轮岗的方案】相关文章:
岗位交流轮岗方案(精选6篇)01-11
交流轮岗方案01-12
轮岗交流方案09-06
交流轮岗方案08-21
轮岗交流方案09-06
粮食企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08-29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10-14
轮岗交流调整方案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