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

时间:2023-01-09 13:05:39 方案 我要投稿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范文(通用10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范文(通用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范文(通用10篇)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及时、有效协调处理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最大程度减少天然气供应不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统筹协调全市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加强天然气运行调度和监测监控,强化供需各方沟通和协调,做好舆情监测和管理,有效引导社会舆情,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国务院关于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1号)《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贵州省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等文件。

  (三)适用范围

  遵义市播州区行政区域内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的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播州区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小组,由区工业经济局代行职责,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天然气供应企业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然气保障供应工作小组,制定本地区、本企业应急保供预案,适时按需制定印发调峰用户清单,形成全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合力保供的天然气工作体系,做好天然气应急保供相关工作。

  (一)区级工作小组

  一是统筹编制区级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调度全区天然气供需情况,协调处理供需突出问题,向区人民政府领导提出全区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启动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市工作小组备案。二是督促各镇(乡)、有关企业落实好城镇燃气企业“年用气量5%”储气任务与天然气保障供应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二)镇(乡)、街道办工作小组

  编制本地区的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调度本地区天然气供需情况,核查城镇燃气企业“1年用气量5%”储气任务的落实情况,督促有关企业落实天然气保障供应主体责任,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启动应急保供预案须报本级政府领导批准,并报区工作小组备案。

  (三)各天然气供应企业工作小组

  编制本企业天然气应急保供预案,向当地政府工作小组报告本企业工作小组建立情况及天然气供应情况。强化保障资金落实,增强上中下游企业沟通联系,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做好精准预测、监测预警、输配调度,科学制定调峰用户清单,按要求采取有力措施进行调峰,保障天然气平稳供应。执行“压非保民”须按程序报政府批准后实施。

  各工作小组要强化对天然气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监测和预判,畅通信息通报和反馈渠道,对可能出现的供需问题及时进行预警,确保供需信息有效衔接。在出现天然气供需突出问题时组织开展供需衔接调整与部署,做好应急保供应对,努力恢复供需平衡。

  三、应急保障

  (一)储备保障

  区级工作小组牵头落实全区3天日均消费量的储气任务;上游供气企业和国家管网公司落实不低于年合同销售量10%的储气任务;各城镇燃气企业落实年用气量5%的储气任务。管输企业和城镇燃气企业在保证安全运行前提下,提升管道运行压力,提高管存量。

  (二)输送保障

  有关单位要优先保证天然气运输通道的安全畅通,必要时,依法行使社会运输工具的紧急征用权,确保应急天然气及时、安全调运。

  (三)通讯保障

  建立健全各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机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微信等方式,保证各有关方面通讯联系畅通,必要时确保调度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值守。

  四、预警级别

  在管道天然气的日计划审批量小于用户端需求量时,需采用LNG应急补充供应满足供应缺口;而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在减去满足供应缺口的LNG应急补充量后,LNG场站可用库存量小于3天供应缺口总量时(即LNG场站可用库存存量应至少满足3天供应缺口总量,1天的供应缺口量按照当天的数值计算),必须采取限气停气措施。

  区级工作小组根据全市日用气缺口量及紧急程度实行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预警,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Ⅳ级为最低级别。启动预警应及时报送市工作小组获得批准或备案后付诸实施。

  (一)Ⅰ级预警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的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20%以上(供需缺口指的是管道气计划审批量和应急LNG补充供应量之和与天然气用户端总需求量之间的差值除以天然气用户端总需求量的比值,下同),且持续72小时以上。

  (二)Ⅱ级预警状态(橙色):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10—20%,且持续48小时以上。

  (三)Ⅲ级预警状态(黄色):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由于管网突发事故及其他突发事件,或者其它因素导致供气资源紧张,全区供需缺口达到5%—10%,且持续48小时以上。

  (四)Ⅳ级预警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预警,播州区天然气供需缺口小于5%,且持续48小时以上。

  五、应急保供处置

  (一)应急保障顺序

  根据国家《天然气利用政策》,区级工作小组对非居民用户的限气停气的先后顺序为:汽车加气-工业燃料用户-商业用户-公共服务用户(主要针对洗浴中心、超市、商场、写字楼、酒店等,不含政府机关、医院、学校、社会福利院、机场、车站等)。

  (二)“压非保民”限停气清单的确定

  由区级工作小组结合本地区天然气供需的实际情况,依据市级清单,确定本区“压非保民”限停气清单(一年更新一次)。

  (三)限气停气时间段的规定

  限气停气的时间段分为全天停气和分时段停气。具体用户的停气时间段按照如下规定分类执行:

  1.全天停气即全天24小时不间断停气。

  2.分时段停气控制在用气高峰时段,即早7点至9点、中午11点至13点、晚17点至20点。

  3.对于加气车辆、非居民用户,有天然气替代能源的,可考虑采取替代能源的方式应对。

  (四)信息报告

  (1)在启动应急保供预案时,各工作小组立即执行日调度、日报告,供气企业向属地工作小组报送供需情况,包含但不限于供气量、储气量、需求量、缺口量、保供形势分析及建议措施等,镇(乡)工作小组汇总后于每日上午报市工作小组。

  (2)遇到特别重大的天然气供需问题,区工业经济局接到信息后,按有关规定向市工作小组、区政府报告。

  (3)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区区域的态势,及时向市工业和能源局报告。

  六、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及保供形势分析,结合供气企业提出应对建议措施,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相应级别工作小组响应并落实相关措施。

  Ⅰ级响应:由区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统筹调度动用政府储备气“补缺口”,在坚守“保民生、保重点、保稳定”底线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播州区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压减,同步报市工作小组备案。

  Ⅱ级响应:由区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区政府协调动用政府储备气;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播州区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压减,同步报市工作小组备案。

  Ⅲ级响应:由镇(乡)、街道办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三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市政府协调动用政府储备气;四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拟定需要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备选清单及其限气停气时间段(即《遵义市供暖季天然气“压非保民”限气停气清单》),报市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压减。

  Ⅳ级响应:由天然气供应企业工作小组牵头响应。一是严格按程序及时启动预案;二是充分调动发挥终端用户调峰能力,积极引导用户采取减少产量、分时生产、节能降耗及能源替代等措施主动参与调峰;三是多措并举寻找增供气源;四是必要情况下请示市工作小组协调动用政府储备气;五是按照应急保障顺序、限气停气用户清单规定和时间段规定,以及供气缺口气量范围,从限气停气的“压非保民”用户清单中,筛选对应区域范围内限气停气非居民用户清单,报镇(乡)、街道办工作小组审定后实施,同步报区工作小组备案,并在当日提前通知次日需限气停气的非居民用户,告知限气停气信息,取得用户的理解和配合。

  在进入限气停气时段后,由燃气企业负责对限气停气用户的用户端阀门或用户专用调压站阀门进行关闭,并安排人员值守,防止用户私自开启阀门,造成安全隐患。

  响应启动后,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响应级别。

  七、应急终止

  当天然气供应连续10日能满足全区各类用气需求,由区工作小组发布预警解除、响应终止等信息,天然气供应企业向减限用户恢复正常供气。

  八、紧急恢复

  天然气供应相关企业要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及生产工艺要求,抓紧进行设施设备修复和现场清理,尽快恢复管道输送功能,保障正常生产生活需要。受影响区域工作小组组织进行保供事件善后处理,消除负面影响,切实做好舆情监测及管控工作,安抚受害及受影响人员,确保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九、监督管理

  (一)预案演练

  区工作小组牵头组织区级天然气应急保供模拟演练,各镇(乡)、街道办工作小组牵头组织本辖区内应急保供模拟演练,各天然气供气企业工作小组牵头组织本企业应急保供模拟演练。

  (二)责任与奖惩

  对在天然气应急保供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级管理部门、地方人民政府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保供应急救援中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2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预防、及时、有序、妥善处置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泗阳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新修订施行的《泗阳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对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作出了新的规定,对《预案》使用范围、制定的主要原则、保障的次序以及监测与预警等相关内容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二、目的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全县天然气供给不足或中断等突发事件,满足应急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发改委第15号令)、《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泗阳县区范围内天然气供应出现紧缺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主要原则

  《预案》制定遵循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原则: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安全”的原则,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公交车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用气和特殊行业、高危企业等生产安全的用气需求,最大程度地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是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按照安全高效、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机制,优先保障民生、公用、重点用户用气,压减调峰用户、可中断用户用气,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供应短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三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燃气企业力量,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五、机构职责

  为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紧缺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成立天然气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政府办、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资规局、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园区(场)组成。天然气供应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协调参与工作。

  主要职责为:

  (1)分析天然气供应趋势和环境,制定保障天然气应急供应的政策和措施;

  (2)针对全县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调配天然气气源,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采取行政调度措施;

  (3)及时通报全县天然气气源供应变化情况;

  (4)根据全县天然气供应情况,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六、保障次序

  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关于天然气利用顺序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用气类别情况,在应急情况下依据以下供气次序进行保障:

  1、居民生活(含独立壁挂炉采暖),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集中采暖用气及公交车、出租车城市交通用气;

  2、商业性公建用户用气;

  3、不可中断工业企业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用气;

  5、一般工业可中断用户生产燃料用气;

  6、LNG用气。

  七、监测预警

  一是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的动态监测。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二是 信息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紧急状态下实行快速专报制度。天然气供应企业发现供气异常波动情况后(上级上游减量供气,设备检测管道压力异常骤降,用户反映使用异常等),要在3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对报告事项予以调查核实后报领导小组。

  八、预警分级

  根据根据全县天然气实际需求量与上游下达的供气量和应急储备保障量的缺口情况,分为Ⅶ级、Ⅵ级、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七个预警等级。

  Ⅶ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万方/天。

  Ⅵ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10万方/天。

  Ⅴ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0—15万方/天,供应形势紧张。

  Ⅳ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5—20万方/天,供应形势非常紧张。

  Ⅲ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0—25万方/天,供应形势严峻。

  Ⅱ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5—30万方/天,供应形势非常严峻。

  Ⅰ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30万方/天以上,供应形势极其严峻。

  九、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天然气供应预警事件,天然气供应企业应立即采取初步应急措施,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通报值班人员和值班情况。

  (二)处置流程

  (1)发布预警信息。当出现天然气供应短缺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严重程度、预警级别分别向受影响范围的用户通报信息,必要时发布社会公告或情况说明。

  (2)争取外调气源。气源组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天然气供应企业)加大与上级、上游的沟通联系,争取供应指标,加强外调气源的购置、运输和储备工作。

  (3)制定停(限)气方案。当天然气供应形势紧张时,办公室成员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场)、园区(场)、天然气供应企业制定停(限)气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后,由天然气供应企业具体执行。

  (4)实施停(限)供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负责实施停(限)气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将已确定的停(限)气信息提前12小时通知相关企业单位,告知停(限)气时间和指标等信息,便于做好内部应急措施及生产计划调整等工作,尽量减少损失,确保有序安全用气。

  (5)建设应急储气设施。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消费需求和供应实际,另行扩大建设应急储备站(库)和门站等,增加天然气应急储存设施保有量和储气保有量。建设组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协调和帮办服务工作。

  (6)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办公室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密切关注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保供成本和供应形势,并分别制定天然气价格调控方案和财政补贴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三)分级响应

  有关县人民政府及城燃企业要按时完成已形成能力的储气设施的注气工作,在天然气供需紧张情况下,按照保障次序优先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气;根据供应保障情况及应急响应等级,及时沟通上游供气、储罐经营、管道运输、城市燃气等相关企业形成保供合力,紧急调用储气资源,适时释放应急储量,最大限度发挥储气设施的应急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气平稳有序。

  (四)信息发布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演练推演,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2)天然气供应企业应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企业的运行管理能力。

  (五)宣传教育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节约用气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等传播方式,加大对天然气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3

  一、编制目的

  随着我市燃气需求量逐年增加,燃气供应问题日益突出。为应对上游限供或气源不足等情况,采取对下游合同用户进行减、限、停等供气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下游合同用户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大冶市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大冶市内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保供范围内各类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省、市管网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天然气减供或断供,导致全市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的情况。

  三、基本原则

  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达峰、百姓生活”四个维度,切实强化“压非保民”工作,坚持安全底线,按照“先安全后供气,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的指导方针,先重点压减有点供设备的企业用气,以及高耗能、高排放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D类、C类企业用气,其次压减B类、A类企业用气,确保居民用气、民生用气需求,最大限度的保障供气相对平稳。

  四、组织体系

  成立大冶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市“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细军任组长,市发改局局长柯敏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公司、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冶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市发改局局长柯敏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组成实行席位制,如遇人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相应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专班。

  应急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天然气计划协调和应急日常工作。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应急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应急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供气单位的计划调整和日常监管工作;在紧急状况下提出天然气供应应急方案,并报请市应急工作小组,经过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紧急状态供气原则

  (一)按用气性质限停顺序

  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商业用户和公共福利用户,下同)→居民用户。

  (二)按下游用户限停气先后顺序

  有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无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重点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居民用户。

  六、应急响应程序

  (一)预警分级

  当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以去年同期天然气日用量高峰值为基数,按上级要求分为六级压减清单,按每级至少压减5%日用量,逐级累计:

  六级(上游连续缺口在5%区间,约4.25万方):至少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

  五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0%区间,约8.5万方):在六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与绩效评价C类和D类企业交替执行;

  四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5%区间,12.75万方):在五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

  三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0%区间,17万方):在四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高耗能、较高排放的企业;

  二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5%以上,21.25万方以上):在三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低耗能、较低排放的企业;

  一级(上游连续缺口在30%以上,25.5万方以上):在二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所有工业用气户。

  (二)预案执行

  1、华润燃气公司接到上游压减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据组长的指令,召开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下达启动相应级别的指令。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按其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指挥部。同时,不断优化“压非保民”应急措施,在供需缺口缩小时,及时有序释放用气需求,尽量满足用户合理需求,减少限气损失。

  3、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用户,由市发改、经信会同属地政府,以及华润燃气公司,第一时间开展现场督察,确保压减到位。对于拒不执行的用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预案终止

  供需失衡状况恢复后,华润燃气公司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供气秩序,并报告指挥部。

  七、工作要求

  (一)在压减期间,所有使用天然气采暖的用户,控制室内最高温度不超过18℃,以节约用气量。

  (二)在启动预案后,正式停(限)气前,华润燃气公司至少应提前半天告知用户,企业提前做好生产计划。

  (三)各用气企业在压减过程中,要绝对保证安全,对停止或压减供气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在启动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时,如同时启动有序用电,因将有序用气和有序用电工作相结合,做到气电协调联动。

  (五)华润燃气公司应加强应急储备设施运行监测和设备维护,千方百计补充应急气源,确保储备气量不低于5天的民生用气量,确保民生用气安全。

  (六)部门及平台属地之间加强联动,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解决。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4

  为保障我市天然气市场稳定,加强对天然气供应情况的监管,确保天然气供应能够满足社会需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3号)精神,特制定以下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一、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切实加强我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的领导、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固原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气象局、政府应急办公室、中燃公司、固原供电公司等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的联络、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做好我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相关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分析我市天然气供应趋势和环境,制定保障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的政策和措施;

  2.针对我市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和经营企业调配天然气气源,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采取行政调度措施;

  3.按照领导相关要求的时间节点向市直有关部门报告我市天然气气源供应变化情况;

  4.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负责相应工作;

  5.根据我市天然气供应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及时统计及上报我市天然气供应异常情况;

  2.跟踪掌握我市天然气供应动态,及时发现和协调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包括应急保障供应计划、调控措施和实施办法等;

  3.建立天然气供应预警机制,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综合报告和发送有关情况、信息;

  4.按照领导小组批示,具体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二、预警制度

  市内各天然气企业必须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确保气源供应稳定,当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方面信息,经分析研究后,报请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发出预警信号以及信息具体发布途径。预警信号共分为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

  (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报请领导小组发布黄色级别预警信号。

  1.市场供应开始紧张,企业液化石油气(LPG)库存量静态有一定程度下降,全市燃气库存量液化石油气(LPG)静态情况下少于3天市场消费量,局部地区出现气源供应短缺情况。

  2.天然气上游供应开始紧张,日供气量不能保证1天气量供应,同时中燃公司管存量低于日指定气量或出现任何突发紧急事故导致供气波动。

  (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报请领导小组发布橙色级别预警信号。

  1.供应失衡状态持续,液化石油气主营企业库存急剧下降,局部地区燃气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持续2天,全市燃气库存量液化石油气(LPG)静态情况下少于2天市场消费量。

  2.天然气上游供应失衡状态持续,日供气量急剧下降,中燃公司管存量低于日指定气量一半或出现任何突发紧急事故导致供气中断。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报请领导小组发布红色级别预警信号。

  1.供应紧张状态进一步恶化,液化石油气主营企业库存接近枯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市场重大波动,全市燃气库存量液化石油气(LPG)静态情况下少于1天市场消费量。

  2.燃气公司库存接近枯竭,供应紧张状态进一步恶化,导致中断供气。

  三、应急预案启动和应急响应措施

  进入预警状态后,由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确定信息发布途径,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应急状态,积极、负责地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一)黄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进入黄色级别预警信号后,由领导小组统筹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及指挥各燃气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住建部门应当分别或同时对全市的燃气储配和中燃公司的储存量实行每日报告制,包括当日供气量、进气量、库存量。

  2.当个别出现气源短缺,属地的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经营企业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包括气源短缺原因、供气企业三日的库存量及供气量、受影响范围等),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燃气供应企业,按照地区就近原则,积极采取内部气源协调措施,由气源库存充裕的燃气公司为气源短缺县区迅速补充气源,暂缓气源供应短缺问题。

  3.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与上游气源供应单位随时保持连通,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并及时与用户沟通信息,减少向季节性生产用气单位供气。

  (二)橙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进入橙色级别预警信号后,除继续实施黄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外,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有关部门,分别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燃气企业动用一切资源,拓宽气源采购渠道,恪守社会责任,力保燃气市场供应,并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联络燃气气源各大供应商,了解市场供应走势,要求各大供应商确保我市燃气需求的最低保障。

  3.由领导小组向市政府请示,动用政府的财政资金向区外气源供应商采购气源储配在各燃气企业气库中,稳定日常供气量。

  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舆论的管理和调控,有关数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是否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市场稳定的原则进行,坚持新闻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加强宣传节约用气,鼓励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用电、煤等作为临时的替代能源,减少用气量。

  发改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掌握燃气市场价格动态,按照相关燃气价格管理办法,适时调整燃气价格,同时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中哄抬价格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并及时向物价部门备案,使用新价格必须在备案同意后实施发布。

  市场管理部门要提高市场检查的频率和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应急所需资金,监督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调度环境应急力量,预防和应对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以气定改”原则,所有“煤改气”项目实施前必须先签订合同落实气源,禁止超合同实施,特别要严格控制工业“煤改气”项目。

  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天然气供应保障、制定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用户调峰方案和需求侧管理预案。针对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组织辖区内城市燃气企业与用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全年供气合同及供暖季供气合同;督促签订有量有价、明确调峰用气责任、可中断用气政策、明确违约责任的供气合同,监督城市燃气企业将经营区域内的减限气量合理分解到每个高峰用户和可中断用户。

  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预测、发布天气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燃气公司负责天然气供应及资源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合同履行供气义务,排查供气风险,提出应对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供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全市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按照资源分配量供气,遇到特殊情况和气源紧张时努力争取增量资源。

  供电部门配合做好我市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燃气调峰工作。合理评估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对电网的影响及做好相关控制措施。

  (三)红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进入红色级别预警信号后,除继续实施橙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外,同时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按燃气供应保证重点原则,优先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用气,其次保障重要商业正常生产和服务业的最低用气保障。

  2.限制市内一般商业用气大户的用气量,除实行限量供给外,必要时对其停止供气。

  3.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请示政府进行协调,向周边地区寻求气源供应。

  四、设施安全保障

  进入预警信号后,燃气企业要特别加强对储气各种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市场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上述设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可疑因素的排查,防止上述设施受人为破坏。

  五、应急终止

  当全市范围的气源能够持续正常稳定供应7天后,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解除预警信号及终止应急措施,并确定信息发布途径。预警信号解除后,各有关部门及燃气企业须认真分析和总结本次应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

  六、施行日期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5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任务分工

  (一)落实主体责任。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6

  为切实保障我县今冬明春燃气供应,把燃气供应不足造成的一系列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制订本预案如下:

  一、编制依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天然气利用政策》、《省燃气管理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运行函〔20xx〕774号)等文件精神。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出现燃气上游气源供应紧张或其他突发事件下,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今冬明春期间居民生活燃气保障失衡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基本原则

  根据供需缺口情况,按照“有保有压,确保民生,安全有序,稳定平衡,分级调控”等原则。坚持保民生、保重点区域、保重大活动,压调峰用户、可中断用户、工业用户,兼顾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

  (一)民生用气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商场、集中采暖、公交出租(大民生用气)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出现供气缺口时必须优先满足民生用气。

  (二)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用气优先原则。在满足全区域民生用气优先的情况下,考虑供区承担的公共功能,优先保障。春节及其他重大活动优先保障。

  (三)社会效益和经济发展优先原则。对工业企业保障用气进行分级管理,把有限资源向符合民生、有效益、有市场、管理好的企业倾斜,优先满足重点增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供气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用气需求,通过安排轮休、错峰生产,压减用量,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用气等方式,平抑用气高峰,平衡供需缺口。

  四、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县天然气今冬明春供应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境内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处置,天然气供应储备应急管理、演练等工作。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业务人员及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城建股,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应急信息的接收、处理、报告以及各燃气企业之间的应急协调等工作。

  五、预警级别发布

  在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发生突发事件,上游供气发生严重短缺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必须限供、停供天然气,以及天然气供应出现局部或区域性紧张状态时,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故紧急程度发布预警信息,应急预警程度分I级(最高级别)、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一)I级预警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紧张状态预警。

  1.启动条件:连续3个日历日燃气平均缺口达到全县平均日用量的30%以上时,启动红色应急响应级别。

  2.处置措施:停止全部工业用气以及餐饮、营业场所的经营性用气;管道供气加气站对出租车、公交车予以限量或停止供应,仅对医用、警用、应急管理等车辆供气,并根据存气量情况,采取间歇性向居民供气。

  (二)Ⅱ级预警状态(橙色):严重紧张状态预警。

  1.启动条件:连续3个日历日燃气平均缺口达到全县平均日用量的20%-30%(不包含30%),启动橙色应急响应级别。

  2.处置措施:

  (1)在新闻媒体发布天然气供应橙色应急公告,各燃气企业在营业场所、公众号、客户端等发布预警信息;

  (2)对全部工业生产用户采取限量或停止供气措施;对餐饮及营业场所按照用气功能予以限时限量供气;管道供气加气站对社会车辆停止售气,保障出租车、公交车正常用气;集中气源供应民用。

  (三)Ⅲ级预警状态(黄色):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

  1.启动条件:连续3个日历日燃气平均缺口达到全县平均日用量的10%-20%(不包含20%),启动黄色应急响应级别。

  2.处置措施:

  (1)在新闻媒体发布天然气供应黄色应急公告,各燃气企业在营业场所、公众号、客户端等发布预警信息;

  (2)工商业领域供气量降至需求量的80%,并启动相应压减措施;

  (3)酌情减、限、停一般工业用户用气。

  (四)Ⅳ级预警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预警。

  1.启动条件:连续3个日历日燃气平均缺口达到全县平均日用量的5%-10%(不包含10%),启动蓝色应急响应级别。

  2.处置措施:

  (1)在新闻媒体发布天然气供应蓝色应急公告,各燃气企业在营业场所、公众号、客户端等发布预警信息;

  (2)一般工业企业供气量降至需求量的90%,并启动相应压减措施;

  (3)酌情减、限、停可中断用户和能源可替代用户用气。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评估和调整。全县燃气今冬明春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至应急状态结束,县住建局应组织各燃气企业和专家评估应急措施效果,提出调整、改进和终止建议,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供应保障工作提供依据。

  (二)应急终止。经评估应急达到预期目的后,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告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恢复常态管理。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今冬明春期间,各燃气企业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契合企业实际的燃气供保预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到全县燃气供应异常或接到县内天然气出现紧急状态的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继续扩大。同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判断紧急状态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级别、运转模式和具体措施的建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保持通讯畅通。应急响应期间,各燃气企业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县住建局对应急响应体系统一调度,确保紧急状态下通讯联络畅通。

  (三)加强调度会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沟通情况、研究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实行日会商。县住建局负责,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对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特别紧急时实行日报、专报。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7

  为切实贯彻上级《关于及早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我县天然气的平稳有序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的安全保供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天然气规划、迎峰度冬谋划,督促调度燃气企业落实保供能力,确保我县迎峰度冬天然气平稳有序供应。

  二、天然气供应保障

  (一)落实燃气企业的保供能力。

  2020年,预计我县采暖季用气量为1166万方(国源844.9万方、中燃287.1万方、聚隆34万方),实际签订合同量1292.315万方。

  临城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330.115万方,分别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68.68万方,与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LNG购销气量261.435万方;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临城分公司与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暖季LNG购销气量34万方;临城国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928.2万方,分别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728.2万方、与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LNG购销气量200万方,并签订LNG储气设施库容租赁合同,租赁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库量为85万方的库容设施作为我县应急储气设施,该设施的储气量可保障我县居民三天的应急用气,确保2020年我心天然气持续稳定供应。

  (二)明确燃气的保供顺序。

  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通知精神,分类汇总民用、工业、车用等行业用气量,形成保供方案。

  坚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保供顺序,努力实现供需平衡,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三)建立迎峰度冬有序用气机制。

  坚持规划先行、量入为出、全县平衡、供需协商,科学确定城乡民生用气和“气代煤”工程用气需求量,加强需求侧管理,规范用气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城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

  加强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供需平衡,及时协调天然气供需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保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气源保障,提升保供能力。

  燃气公司要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供气合同,根据“气代煤”任务数、增加工业用户数等规划,积极谋划年需增加用气量,与上游公司早日洽谈,保障气源供应。

  除此之外,要积极争取气源指标。

  (三)做好燃气储备,推进应急调峰设施建设。

  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天然气销售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

  加快推进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

  (四)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监管调度。

  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协调联动,县住建局作为燃气主管部门,要做好天然气企业日常供应情况的监管、预警以及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燃气企业的指标量、供应量、缺口量和压减量等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并对燃气供应的紧张程度进行预估、研判,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和用气结构,以及天然气供需情况信息,加强监管调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节约用气。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传播途径,大力宣传节约用气常识和注意事项,同时印发宣传彩页、宣传册等资料,营造全民节气的良好氛围,调动用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供气单位要与大工业用户沟通协调,开展安全防范和技能培训,促使工业用气节约高效。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8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限(停)用气方案及保障措施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9

  1总则

  1.1现状及风险分析

  我县主城区共有集中供热企业4家,集中供热热源4个,总供热能力700万㎡。热电联产热源1个,是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区域锅炉房热源三个,分别是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截至目前,集中供热面积达到650万㎡,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8%以上,覆盖居民5.2万户。

  目前,主城区集中供热由张家口荣庆热力股份有限公司、涿鹿县轩辕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涿鹿华达热力有限公司、涿鹿县金鸿燃气有限公司4家企业共同承担。

  1.2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具体指挥下,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善后恢复等。

  (2)属地管理。各乡(镇)政府组织制定本级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对受影响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3)分工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以主管部门为主,各部门、各单位依据职责积极配合,确保快速反应,迅速开展应急处置、紧急救援、善后处理工作。

  (4)资源共享。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调动抢险队伍、材料、车辆、工器具等相关物资和人员时,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调用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物资设备和人员。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张家口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及《河北省供热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冬季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县长李建富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赵小宝担任。

  2.2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指挥、处置冬季发生的供热突发事件;对发生的较大以上供热突发事件,及时决策、下达应急指令,指挥、调用社会资源,责成各部门及时开展供热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成员单位和供热管理部门及供热单位做好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主持、指导供热主管部门和供热单位开展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工作;协调相关单位,做好驻军及武警部队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3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第一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第二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担任。供热管理办公室负责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开展供热应急的准备工作;检查各供热单位对供热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具体负责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4成员单位及职责

  办公室成员单位包括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供电公司和供热企业等有关部门。

  县住建局:负责《涿鹿县冬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具体组织、指挥及事后分析、总结全县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全县供热应急演练、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对农村清洁取暖的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协调。

  县发改局:负责协调本县供热燃料应急调运,农村清洁煤的保供、配送及政策落实、会议组织、信息处理、应急处置和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处理因发生供热突发事件而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交警部门负责抢修抢险车辆的通行保障以及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时的交通维护、疏导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市低保户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应急求助工作。

  县财政局:今年煤价、气价均高于历史同期价格,供热企业资金缺口大,财政部门负责本采暖季供热资金保障工作,确保供热能够平稳运行。

  县市场管理局:负责协调检验检测机构对供热突发事件中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鉴定。

  县应急管理局:对供热企业生产安全及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县交运局:负责协调供热燃料运输车辆交通保障工作。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助解决因煤改清洁能源及供热锅炉拆除所引发的供热问题,监管供热锅炉按时完成深度治理,并监管供热企业供热过程中污染物达标排放。

  县供电公司:负责供热电力保障,协助处置因供热用电引发的供热问题及电力供应的实物救助。

  各乡(镇)政府:负责督导本辖区正常供热;协调解决供、用热纠纷;制定本辖区相应的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进行供热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应急救助和善后处理。

  2.5供热单位职责

  各供热单位应在保障正常供热基础上,结合本企业供热能力和区域供热需求等实际情况,建立应急供热燃料储备,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专业的应急抢修抢险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器材;对供热突发事件做到及时报告、快速抢修、尽早恢复。

  3监测预警

  3.1监测和风险分析

  3.1.1信息监测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建立供热突发事件信息监测预测体系,通过日常巡查、基层单位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供热信息。供热主管部门要与各供热企业保持联络畅通,随时了解掌握供热情况和动态。

  3.1.2风险分析

  出现下列情况时,供热企业(单位)应立即分析判断影响正常供热的可能性,并决定是否需要上报。如需上报,要立即将发生事件时间、地点、性质、可能影响的程度、影响时间以及应对措施报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办公室。

  (1)因供热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2)因供热燃料出现短缺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3)因供电、供水系统发生故障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因天气持续低温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5)因其它自然灾害可能影响正常供热。

  4信息报告

  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企业、知情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将供热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影响范围等信息即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报送。

  5应急响应

  5.1响应程序

  5.1.1发生供热突发事件后,供热单位及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赶到现场了解情况、调解矛盾、控制局面,及时向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采暖用户通报供热突发事件情况。

  5.1.2乡(镇)政府及相关单位应根据供热突发事件现场情况,启动本区域、本系统的应急预案,指挥协调本区域、本系统的抢修抢险队伍实施抢修抢险和应急救助,尽快恢复供热。

  5.1.3现场指挥部及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受报单位或部门进行果断处置,需调动有关人员和县级抢修抢险队伍参与处置时,应立即调动。

  5.1.4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发生供热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5.2应急结束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完毕,供热恢复,次生、衍生灾害和事件影响基本消除后,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特别重大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经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和一般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由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6善后处理与调查评估

  6.1善后处置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组织开展供热事故损害核定工作,对事故情况、人员补偿、紧急救助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事后恢复计划,并尽快实施。

  6.2事件调查

  由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组成供热突发事件调查小组,对处置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6.3评估和总结

  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冬季供热期结束后,对采暖季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报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

  7保障措施

  7.1两级联动协调保障

  建立县、乡(镇)两级联动协调机制,对供热隐患进行排查并协调相关工作,确保正常供热。

  7.2抢修抢险队伍、物资、器材保障

  各供热单位必须组建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抢险队伍,建立并完善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抢险机动车、安全防护用品、各类抢修设备、监测仪器、移动电源、警示标志以及各种规格的管材、阀门和水暖件等抢修抢险物资器材,具备一定的供热事故自救能力。

  7.3应急供热燃料保障、农村洁净煤保供及农村气代煤工程的安全运行与气源保障

  建立应急供热燃料政府储备。各供热单位建立供热燃料应急储备。其中供热煤炭应急储备不少于15天用量;遇有恶劣或极端天气预警时,应提前加大应急储备量;加快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逐步提高调峰和应急能力。

  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增强洁净煤保供能力,是推进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全县农户能安全温暖清洁过冬,保障洁净煤稳定供应,及时应对上游煤源单位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供应调度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出现紧急情况,出现对全县供煤计划不能满足正常实际需求,且已超出县乡储备调节范围的紧急情况。特制定以下应急措施:

  7.3.1县发改局积极协调、多方联系洁净煤生产企业,拓宽洁净煤煤源供应渠道。

  7.3.2县财政局筹备应急资金,应对极端气候需求量增加、市场价格非正常上涨等情况。

  7.3.3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向农户供应兰炭、型煤等洁净煤工作。

  7.3.4启动生物质燃料替代清洁煤供应,保障应急需求。

  7.3.5考虑电力资源、电网支撑能力等因素,在部分区域应急发放液化气取暖器、电取暖器等分散式采暖器具。

  农村气代煤工作要建立三个责任主体,一是中燃公司要全面承担燃气经营过程的安全主体责任;二是乡镇、村两级要承担原地管理的主体责任;三是县住建部门要承担行业督查指导的监管主体责任,以确保用户在安全的前提下温暖过冬。由于气源、气价的市场波动较大,县住建局要协调中燃公司进行气源保障,县财政部门要重新核定政府预算,保障补贴资金。各乡镇要成立农村气代煤安全管理工作专班,加强宣传,保证用户安全使用意识,防范各类问题发生,公安部门要对恶意损害燃气管网行为进行罚戒,应急、消防、公安部门要针对农村气代煤进行安全监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

  7.4应急救助保障

  县政府建立供热应急救助保障体系,对特殊群体居住相对集中、欠费严重、供热单位无法保障正常供热,确需实施应急救助才能保障正常供热的,实施必要的供热应急救助。

  7.5通信联络保障

  供热期内,供热单位、县政府及其供热管理部门、县供热应急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各成员单位必须保证供热应急体系中有关人员的通信联络畅通。

  7.6紧急接管保障

  供热单位因客观原因停供弃供的,经协调无效,县政府须对供热单位采取紧急接管措施,以保证正常供热。

  7.7供热应急资金保障

  县级财政应安排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准备资金,明确应急救助政策,确保本县供热应急措施顺利实施,保障全县正常供热,缓解供、用热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8宣教培训和演练

  8.1宣教培训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报刊、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供热突发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活动。

  8.2应急演练

  县供热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制订年度应急演练计划,围绕情景模拟有针对性地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供热企业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处置流程演练,提高并保持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应急抢险能力。

  9附则

  9.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涿鹿县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县供热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根据本预案,各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

  9.2预案更新

  根据情况变化和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

  9.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天然气冬季保供方案10

  为认真落实市关于迎峰度冬能源保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xx-20xx年度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促进实施清洁取暖工程,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强力推进,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需求快速增长,特别是冬季取暖期出现气侯异常、急剧降温天气时,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业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迎峰度冬工作部署,把保障民生用气、用电供应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保障能源供给,切实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区天然气迎峰度冬保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电力应急保供工作。

  组长:(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员: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局、区应急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局、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各乡街、天然气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调联动、应急联络、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保供应急期间舆情监测,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等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

  区发改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和燃气企业保障气源供应;制定并修改完善我区天然气迎峰度冬应急保供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

  区工信局:负责全区工业企业落实“压非保民”工作。

  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清洁供暖补助资金汇总申请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极端天气下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本行政区域保供应急专项资金。

  区城管局: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调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工作,收集、汇总、上报全区城市燃气、集中供热运行情况。

  区交通局:根据应急保供工作需要,及时开通保供应急通道,确保车辆快速通行。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燃气方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区商务局:负责指导协调重点电器大卖场(超市)在极端天气下有关供热电器的市场供应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指导相关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警一大队、交警二大队:负责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确保保供车辆和物资能及时抵达所需地点。

  各乡街:详细掌握本区域内清洁供暖情况,制定本区域内清洁供暖应急方案;做好应急准备,及时有效处置或上报清洁供暖出现的突发事件。

  各燃气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配合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限(停)用气方案及保障措施

  全市统一组织实施预警后,我区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关工作。应急预案启动期间,如出现燃气资源匮乏或紧急情况,需按照限(停)用气次序进行限制、停用天然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服从领导小组统一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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