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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范文(精选25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1
根据今年市县住建局对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相关要求,20xx年8月18日我镇结合实际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情况进行再一次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1.我镇目前已制定《龙山镇20xx年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下发至各村,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纪委书记、人大副主席、副镇长为副组长,纪委副书记、党政办、社事办、社事中心、村建中心、国土所负责人及社(村)主任为成员的危房改造领导小组。
2.坚持以“自愿自主、资源整合、因地事宜、经济实用、公开公正”为原则开展实施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3.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改造资金实行分批下发,根据工程进度,按照3:4:3比例,分别于改造前、改造中和改造完成验收后下发政府补助资金(低保户分别是:5000、6000、5000,建卡和一般贫困户分别是:3000、4000、3000),督查组现场督促发放到农户手中。
4.领导小组负责改造工程的监督工作,加强对建房进度、工程质量、资金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各村危房改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进度。
二、按照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对我镇的.所有危房进行的全面排查,我镇现共有危房户614户,今年上级下达危房改造120户,危房改造办公室按照《古府发[20xx]122号文件》将改造任务按照低保户和建卡及其它贫困户分解到各村,目前已收集了各村危房改造户前期相关资料。
三、目前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逐村对全镇120户危房改造户进行危房鉴定。
四、我们正在对已收集资料进行最后审查,按上级要求于8月15日前已完成网上基础资料录入。
五、120户危房户已有98%开始动工。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2
根据通住建发[20xx]202号文件《关于迎接省级省级专项督查紧急通知》要求,我镇成立自查小组,对20xx年至20xx年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自纠,现就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20xx年—20xx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共涉及到9个行政村330户农户,均符合相关条件,经过村、镇逐级审核上报后进行危改,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其中: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共涉及144户,拨付资金970987元;20xx年度危房改造共186户,共涉及资金1481460元;20xx年度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达任务数为131户,已完工60余户,剩余户数正在建设中。
二、落实措施
(一)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抓到实处,明确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村组及各任务数和对象,在实施过程中的各方面要求,危房改造对象的补助标准、申报程序和相关部门具体职责。
(二)实施对象的确定。严格按照省、市、县工作要求,严格把好“最危险、最困难”危房户的审核关,杜绝优亲顾友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本人申请,村民评议,张榜公示,村审查,乡级审定的要求,过程中坚持透明化,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优先考虑四类重点对象。
(三)实施步骤。
1、制定计划,每年上半年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补助农户,建立危旧房改造台帐,完成对象审核、上报县住建局审批备案。
2、组织实施,落实建设用地,全面施工建设。20xx年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对没有动工的农户督促开工,帮助解决开工建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确实不能按期开工的.将取消其改造资格。
3、督查验收。12月上旬所有农户必须完成房屋建设,乡政府及时进行峻工验收,并收集材料于12月下旬前报送县住建局审核。
三、自查情况
(一)组织保障:为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完成,我镇成立以镇长杨立新为组长,分管领导向强为副组长,民政办、财政所、国土所等部门为成员的危房改造自查自纠小组,对照工作要求,通过查阅历年危房改造台帐的建立完善情况,核对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查看财政所资金拔付程序的到位情况,结合走访危改户询问政策了解情况、现居住情况、资金领取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危房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资金发放规范、专款专用、无挤占、截留、挪用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按标准发放补助资金。其中自建户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到户,代建户补助资金也由镇财政所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委托方帐户。不存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现象、也没有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的情况。
四、存在问题
(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紧张、人力资源不足,工作难度大。
(二)一些较边远的村社运输成本高,部分无地材的村社购买材料的成本高,加重了危改户的经济负担。
(三)还有就是工作人员在录入农户信息时有误,造成信息不一致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工作人员将提高认识,在录入的过程中要求更加仔细认真,做到零失误。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相应的`措施,克服困难,扎实做好危房改造这一惠民的民生工程,确保农户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3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根据《开安办字〔20xx〕42号)关于对全县建筑物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通知》《(xx办发〔20xx〕25号)关于对全镇建筑物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的的通知》的要求,结合目前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我镇村管所、安监站、国土所成立专项检查组深入辖区在建项目施工工地,就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重点针对外架、模板、施工临时用电、挑架、井字架、塔吊、基坑支护,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整改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综合评价为“差”。虽然多数私人建房在大检查前对工地进行了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安全隐患、文明施工问题得到及时整改。但在检查中仍发现大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不重视。对施工现场发现和安全事故隐患及文明施工问题整改不到位。
本次检查共抽查了70余栋在建房屋,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检查中共发出施工安全承诺书70余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1份。
二、检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方面的问题
1、部分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违法施工。
2、施工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放松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管理;
3、专职安全员配备不足。安全员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承重支模架等检查验收不到位;
2、部分建设房屋的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不按规范而随意性搭设的现象比较严重,搭接有效部位、搭救拉长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拉结筋,扫地杆、剪刀撑、脚手片铺设数量严重不足,密目网等围护设施不规范。外脚步手架与建筑物之间间隔大,未隔离防护的现象依然存在。
3、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塔吊管理不够重视,塔机未经检测或经检测未取得合格证擅自投入使用的现象较为突出。
通过这次安全大检查来看,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安全生产各项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施工现场存在不少安全事故隐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仍有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参建单位要高度重视,作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施工单位负责人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堵漏洞、查死角,作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环境达标,并消除安全隐患,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求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施工现场责令停止施工。检查组还要求各村、居要加强宣传安全生产管理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管理,确保我镇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平稳发展。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4
目前,已进入夏季和汛期季节,高温、强对流、雷雨等灾害天气多发,容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夏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为做好我县建筑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一线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决定在全县建筑行业开展“夏季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时间为7月18日至8月18日。各单位要结合“夏季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夏季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施工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各建筑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夏季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汛期施工安全工作紧迫性,切实做好汛期房屋建筑工地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夏季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应急预案。要加大对施工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管理和监控,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管理,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把防暑降温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早准备、早安排,切实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落实防暑降温计划和实施措施;完善、落实高温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防范措施落实,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督检查。把防暑降温工作落实到每一个项目、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职工。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避开高温生产,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6:00进行室外作业,保证现场茶水充足供应、保证工人下班有热水洗澡,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格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工人睡眠充足,精力充沛,发生中暑,要及时组织救治。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切实做好职工饮食、住宿卫生的管理工作。
各建筑施工单位要认真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的要求,对生活垃圾和污水及时清理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确保职工食堂、宿舍、厕所、淋浴间等设施符合标准并满足防暑降温要求。
四、加大对夏季高温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的管理。
各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等消防规章制度,在生活区、配电室、木料加工区应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从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
五、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隐患排查工作。
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针对夏季高温特点,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起重设备、临时用电、深基坑支护、临时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进行复查。
六、充分发挥建设、监理单位监督作用。
各有关建设、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督促施工企业、施工工地做好夏季和汛期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七、加强值班工作。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特别是恶劣天气期间的值班安排,及时掌握施工工地相关情况,保持通讯通畅。发生紧急情况应立即组织处理,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上报。
八、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7月18日至8月18日,我局将对各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认真落实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的,将在全县建筑行业通报批评,因防暑降温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而造成人身安全伤害或其他事故的还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5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为了认真落实上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我镇在年初建筑召开工作会议,将安全施工目标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层层落实。把安全目标责任落实到了第一线。
二、加大安全施工检查力度。
为了加强安全施工监管工作,左道防微杜渐,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坚持开展安全施工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的工作》,对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通过检查,既掌握了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下发了整改书,要求立即整改。
三、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我镇加强了对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的动态管理和检查力度:一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在工程招投标阶段,把安全许可证作为重要审查条件;二是在发放施工证许可证时,把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作为必要条件;三是在安全监督备案时,对上述两项内容再次进行严格把关;四是在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管时,将施工企业是否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重要的监管内容。通过层层把关,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处于动态管理之中。
四、继续深化安全施工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多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坍塌事故的重点是:基坑(槽)、土石方坍塌、脚手架坍塌、高支撑模板坍塌、施工起重机械以及围墙坍塌等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用项目和部位。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重点是:高处悬空作业、洞口、临边作业、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起重机械安装、维修、拆除作业、吊篮作业、脚手架搭拆作业、幕墙、干挂石料作业、卸料平台、移动式作业平台和马等易发生高处坠落的`部位。同时,我们把安全专项整治与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通过平时的监督检查,深化了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五、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
我镇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安置点、建筑施工地等工程安全管理薄弱护环节的监管工作;强化施工企业对施工现场危险源的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找出薄弱环节,加大对事故多发地区和薄弱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狠抓事故超前防范,做到“关口前移”。通过采取这些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遏制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6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xx〕232号)和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安〔20xx〕93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管理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我市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20xx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创建总体情况
20xx年全市共创建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85项,比20xx年54项增加31项,增长57.4%;总创建面积162.6万m,比20xx年96.7万m增加65.9万m,增长68%。其中标化小区13项,比20xx年增加8项。省标工地5项与20xx年持平。85项标化工地中市本级27项,定远14项,全椒12项,明光11项,天长8项,凤阳8项,南谯区3项,来安2项。
二、企业创建达标率情况
我处对20xx年在市本级范围内承建工程的施工企业创建达标率进行了统计。共统计51家施工企业,创建达标率符合要求的有16家,不达标的35家,其中有30家一项标化未创。
本次统计考虑是第一年进行统计,结合我市创标工作实际,统计时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1、对10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钢结构一层厂房、学校加固工程、市政工程暂不作统计。
2、20xx年4月1日前,未创标但是工程主体已封顶的项目不作统计。
3、20xx年12月31日前,工程未创标但工程形象进度尚未达到创标条件的不作统计,纳入20xx年统计。
4、20xx年统计过的项目,20xx年将不再进行重复统计。
5、施工企业在外地承建的工程和创标项目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
6、采用项目数达标率和建筑面积达标率两个指标,其中一个指标符合要求,即为合格。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严格按市建委建安〔20xx〕93号文件的要求,对辖区内的企业创建达标率进行统计,并将20xx年创标的奖惩情况上报我处安全站。
三、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我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加强宣传,做好创标帮扶工作。“大滁城”建设,工期很紧,下雨时,普通工地道路泥泞,车辆、人员无法进入施工现场,延误工期,而标化工地却热火朝天的在施工,其井然有序的施工现场,舒适、洁净的生活区,建筑工人饱满的工作热情与其它工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日常的工作中,我们深入企业、施工现场开展宣传交流,详细讲解创标工作的目的和作用,宣传施工现场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必要性和现实性。创标工作逐步被列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想创标化工地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我们积极做好创标帮扶工作,由项目监督员安排专家对创建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监督指导,及时解决技术难题,推广先进做法,在标化评审前,由监督员进行初评,找出其中的差距,并要求施工企业确保“人员、责任、技术措施、投入”四到位,并以创标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努力营造企业安全文化,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职工的自我防范能力。
2、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组织全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工作现场观摩活动,6月30日在我市中西结合医院住院医技综合大楼工地现场举行,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局长、建管站站长、安全站站长、各施工企业法人及安全科长、监理公司法人、总监及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计240余人对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观摩。有力的促进了我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明光市先后组织相关人员30人次到江苏、浙江、合肥等地参观学习标化工地。凤阳县组织全县建筑工程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等100余人参观紫薇花园标化小区。起到了激励先进、鞭策落后的良好效果。
3、扩充评标专家库,完善评审办法。为使评标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我们扩充了评标专家库,增加了一些综合素质较好,业务水平较高的年轻专家,专家库由原先的7、8名专家增加到现在的23名。下一步,我们还要再扩充专家库,使更多的人参加标化工地的评审工作。我们要求一般标化评审时要有三名专家,增加各县安全站专家参加的次数,发挥专家的作用,由专家拿主导意见,原则上评标是一次通过。为提高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创标的积极性,对通过标化工地评审的项目,现场授牌,并每月及时发文、发证。
4、20xx年,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创标工作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均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地实际的创标工作思路。
全椒县自1998年以来,一直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工作。并且做到每年有,每月有目标,在实施中,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帮助、指导施工企业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凤阳县提出了创建费用“建设单位出一点、施工企业让一点、项目部拿一点”的口号,对拟创标项目实行全程服务,对创标过程中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进行定期交流、定期讲评、定期通报。提出了“工地管理得好,不全是监督员的功劳,工地管理不好,就一定有监督员的`责任”的口号,将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创建与监督员切身利益挂钩,提高了监督员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
天长市质量与安全合并,“安全不签字,质量不验收”。实行“两场联动”,做到工程质量管理与工地现场安全管理、文明创建的统一,建设市场与工地现场管理的统一,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创标工作。
明光市从20xx年即制定了对创标项目要求建设单位进行奖励的制度,并在合同上明确规定。合同不载明,不盖合同备案章。
定远县对安全站授予行政处罚权,使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华建公司对符合创标条件的项目部采取“不创标,不施工”的强硬措施。
新华建安公司年初即制定了“创标保证金”的内部管理制度。
天逸华府桂园总监叶少柱在监理例会上提出了“不创标,不签字,不提(安全措施)费”的口号。
安徽水安公司在人防指挥中心工地上建立了广播站,每天上午十点和下午四点定时进行一个小时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广播。
四、创标工作存在的问题及20xx年
目前我市创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简单的概括为:不愿创、创标难、评标难、市标水平不高、省标全省落后。
1、不愿创。一些企业和项目部对创标工作不积极,强调一些客观理由:没有激励政策、工期紧、造价低、施工场地不适合等,其事实本质:一是主观上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舍不得投入,对安全防护“偷工减料”;二是不愿改善工人的工作环境,不能做到以人为本;三是没有企业发展意识,不注重企业文化发展,管理水平落后。
针对“不愿创”的问题,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施工企业一把手进行约谈,要求各施工企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一是企业对项目部设定创标保证金;二是加强安全措施费管理,建立安全措施费使用台账,对不创标的项目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提取,节余部分统筹安排到其它创标项目中。三是对具备创标条件的项目实行“安全不签字,质量不验收”等制度。要求各施工企业抓好各项目部,落实创标工作。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没有建立内部创标制度的施工企业要作为平常安全检查时的重点对象。这次年度企业安全评价也要增加这一内容。
2、创标难。一些企业想创标,但缺乏真正懂安全的安全管理人才,不知怎样创。我们安全站(包括各县安全站)的部分监督员业务水平也不是很好,不能独立去指导创标工作。今年我们要办一些学习班,我们管理部门的监督人员和企业安全科长要参加,学习一些新技术、新知识、新规范。要开一个创标指导学习班,可以从省里请专家来讲课,适当时候也可以组织大家到外地去看看。以期达到整体提高我市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活动,各县(市、区)自己也要开,要多学习、多交流。监督员要做好创标项目的指导、帮扶工作。施工企业要高薪聘请真正懂安全的管理人才,由企业直接安排安全员进驻施工现场,要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否则应立即向企业法人或安全副总书面报告。
3、评标难。今年要完善市级建筑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评审标准,此项工作目的是给所有参与标化工地(小区)评审人员提供评定依据,防止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人为因素。努力达到评标工作只有一把尺子的目标。
4、市标水平不高。目前我市标化水平普遍不高,要增加交流学习,对取得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在全行业通报表彰,并纳入其信用档案。今年开始,我们已经在建管处网站上图片报道档目中和建委网站光荣榜上进行宣传。把获得省标的项目和市标项目中一些好的作法,以图片的形式进行宣传报道,并将这些项目的相关管理人员以及架子工、木工、电工的班组长名单一起上光荣榜。今年在创标工作中,针对相对水平较好的县(市、区)和达标率较高的施工企业,可以适当提高要求,在实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安全管理”标准化及从业人员“安全行为”标准化。今年还要开展对通过标化工地评审尚未竣工的项目进行回访活动,对通过标化评审后,降低安全生产水平,达不到标化工地标准,排名未位的项目要取消其标化工地的荣誉资格。
5、省标全省落后。我市省标工地项目数全省排名落后,省标化小区还是空白。今年要努力争创省标工程,创建数要在省内争先进位,省标化小区要实现零的突破。各县要制定创建省级标化的工作计划;二级以上施工企业每两年必须创建一项省标工地。
目前我市一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责任措施不到位,规章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致使各类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xx〕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89号)文件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以创标为抓手,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7
我于xx年10月到堡则信用社工作,在近八年的工作中,我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一名合格信用社员工的标准严格的要求自己。立足本职工作,潜心钻研业务技能,使自己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奉献青春,为银行事业发出一份光,一份热。作为一名柜员,是最直接面对客户的群体,是展示信用社形象的窗口,我深切感受到自己肩负的责任。为此,我严格要求自己,用心服务、真诚服务,以积极的工作态度赢得客户的信任。我要求自己做到:一是保持良好的职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二是掌握过硬的业务本领、时刻不放松业务学习;三是培养和谐的人际关系,对客户热忱耐心,与同事和谐相处。
一、保持良好职业操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工作以来,我立足本职岗位,严于律已,忠于职守,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遵守省行、支行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开岗位。在为客户服务的过程中,我始终坚持“想客户之所求,急客户之所需,排客户之所忧”,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周到、便捷、高效的服务,做到操作标准、服务规范、用语礼貌、举止得体。在办理业务时,严格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综合核算操作规程》、《营业网点柜员操作手册》、《会计人员岗位工作规范》之规定办理,按章操作,杜绝差错化。在保证遵守我行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为客户提供一定的方便,灵活、适度地为客户提供个性化、快捷的服务。
二、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提高操作技能水平
时代是在不断发展的,银行工作的竞争也日趋激烈。我深切地体会到作为一名合格的前台柜员应该具备更高的业务水平,只有不断地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才能将工作干得更好。于是在紧张工作之余,我积极刻苦钻研新知识、新业务,理论结合实践,把学到的金融知识融会到工作中去,熟练掌握各项服务技能,使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我从点滴小事做起,在办理业务时,尽量做到快捷、准确、高效。让客户少等、少跑、少问,给客户提供及时、准时、定时、随时的服务。
三、培养和谐人际关系,提高我社经营效益
工作以来,我与同事们能搞好团结,服从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的做好其他工作,为全社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而同心同德,尽心尽力。一是千方百计拉存款,我经常利用业余时间走亲串朋动员储蓄存款,为壮大信用社实力不遗余力,全年共吸储60多万元,较好的.完成了信用社下达的任务。二是勤勤恳恳的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除做好本职工作外,我还按照领导的安排做好其他工作,如每天提前30分钟上班打扫卫生,把营业室的物品摆放整齐,使环境干净舒适,为客户创造一流的服务场所。从而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银行工作需要的是集体的团结协作,一个人的力量总是有限的。作为一名老员工,我不仅仅满足于把自己手中的工作干好,还注意做好传帮、带的`作用主动、热情、耐心地帮助新来的同事适应新环境适应新岗位适应新工作使他们更快地熟悉相关业务较好地掌握业务技能。我注意引导他们从账理出发,而不是教他们如何进行简单的菜单操作。在平时的工作中,我还将自己的工作学习经验毫无保留地告诉他们。我想,这样的教法不一定是最好的,但一定会让他们学到业务知识点的本质,学会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去年相继有四名新同事加入到我们支行,他们虽有一定的金融专业知识但对于临柜操作技能来说尚有欠缺。为了能使他们尽快上岗我对跟班实习的新同事耐心进行操作章程的培训特别是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办事人走章收、抽屉锁好、电脑退出画面等等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对于他们的薄弱环节—技能也将自己平常练习的心得告诉他们供他们参考。通过一段时间的双向努力他们已能熟练进行单人上岗操作了。为支行更好的开展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只有整体的素质提高了,支行的业务水平才能上一个台阶。大家共同努力,在新区温暖的大家庭里快乐的工作着。银行新进人员渐渐增多在帮助他们同时我也看到他们的优点时时让我有危机感我时常告诫自己不能满足现状,要甘于平淡,但不能流于平庸,既要心无旁骛、脚踏实地将手中的工作完成,也要不断吸收新的知识以迎接未来的挑战。取得了《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反假货币上岗资格证书》等各类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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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确保自查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事项,成立自查工作小组,组织乡村干部40多人对全乡12个行政村所有危房改造农户进行逐户检查。
(一)自查时间:10月14日至10月15日。
(二)自查方式:每个行政村安排三名工作人员,采取“一查档案资料,二看新建房屋情况”等逐户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
(三)自查内容:主要针对危房改造工程中存在的部分村庄规划布局不合理、违背自然规律、巷道建设粗制滥造、主体房屋室内外粉刷粗糙、外墙面瓷砖空鼓现象等质量问题。
二、乡镇自查结果
自查小组根据《幸福村庄示范点建设改造技术标准》、《西吉县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及单项工程技术标准,精心组织、认真对照检查。
(一)我乡已开工建设危房改造村庄规划基本合理。
(二)主体房屋室内外粉刷光滑、平整,未发现外墙面瓷砖空鼓等质量问题。
(三)今年整村推进村新开工建设村道三条,其中黄岔村两条总长度2公里,大岔村一条总长度1公里,均为水泥硬化道路,路面宽3米,混泥土厚度20公分,新修道路质量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
(一)仍有部分巷道没有硬化,主要原因是农户房屋之间间距过窄,巷道分布不规则,施工难度大,目前正在协调解决。
(二)绿化项目目前正在筹备当中,准备于明年春季开工建设。
(三)供排水及路灯的安装还未开工,主要原因是目前资金缺口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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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将我乡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我乡的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批任务指标为50户。任务下达后,乡党委政府对这项任务高度重视,于4月20日召开了全乡民生工程实施会议,并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卧佛寺乡20xx年第二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危房改造的`计划任务,签订了责任书。会议研究决定第二批任务在祁家沟村进行。目前,所有改造工程已全部完成。
二、实施情况
1、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及运转情况。祁家沟村委会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明确了专门工作人员,并按时上报各类信息,及时整理危房改造影像资料。
2、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审批情况。我们通过乡民政所,准确了解掌握了该村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员和其它困难户的基本情况,然后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评议、乡镇审核的程序来确定,确保了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和民主评议,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无虚报假报现象。
3、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我们对祁家沟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统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一户一档,资料齐全,规范管理,同时,及时完成了系统录入上报工作。
4、危房改造施工情况。祁家沟村地处山区,房屋结构大部分为土坯房,修建于五、六十年代。被确定为危房改造的农户,房屋质量都是相当差的。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统一施工的方式,然后针对各户具体情况,再制定实施方案,由专业建筑工程队统一进行维修加固。
三、存在问题
我乡第二批50户危房改造任务已全部完成,但是全乡需要改造的住户还有相当一部分,缺口很大,难以平衡,档案管理工作还有不足之处,影像资料也不完全合乎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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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县政府制定了农村危房改造方案和具体的工作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确保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的如期完成。现将此项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明确责任
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按照省市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求及下达给我县的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87户,除鸭河工区)。为确保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讨论研究,成立了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住建局局长、发改委主任、财政局局长、审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局(委)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xx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和印发了xx县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府于9月29日召开了全县由各乡镇主抓领导、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县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县领导进行了安排和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工作步骤和责任主体。各乡镇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国家省市确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的危房改造和经济最贫困、住房最危险及就近就地改造的原则。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各乡镇相继组建了以乡镇长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乡镇直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村也相继多次召开了不同层次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专题会,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县、乡镇、村层层签订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承诺书和目标责任书,采取县督查检查,乡镇领导、乡干和驻村工作队包村,村干部包组户的方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了任务分包到人,责任明确到人,严格绩效考评和奖惩,进一步强化了县、乡镇、村的责任。与此同时,按照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所确定的时间节点要求,县政府和住建局先后多次召开了由各乡镇主抓领导、村镇建设发展中心主任参加的不同层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会,会上县领导做了重要讲话和工作安排,强化责任,要求各乡镇采取得力措施、攻坚克难、倒排工期、集中力量、抢抓时间、加快进度,着力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至20xx年11月12日前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开工率、录入率、竣工率,“三率”全部达到100%。
二、确定对象,分解任务,严格把关
按照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587户)和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要求,我县坚持重点扶持原则,以自愿分散建设为主,认真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1.5倍的农户。结合各乡镇实际,实行危房改造项目计划,任务、资金、目标、责任“五到乡镇”,即项目建设的.计划下达到乡镇,任务落实到乡镇,目标和责任明确到乡镇。为把此项工作做细、做好、做扎实,除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的危房改造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建设标准和确定的级别等进行督查、检查外。还实施了农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审批的补助对象确定程序和危改户一户一档的制度。同时,县政府还组织督查中心、目标办和住建局对全县15个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实行一星期一督查,一站队一通报,其督查、检查结果和乡镇工作进展情况,在全县进行了通报。至20xx年11月12日前,全县587户农村危房改造已全部竣工完成。
三、严格资金使用管理
为搞好资金使用管理。我县自20xx年以来,严格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其补助资金实行了专项管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一户一卡,由财政局在指定的(邮政)银行对危房改造户进行发卡。同时,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审计局、县纪委等部门进行了资金监督和管理。形成了县政府领导批钱不管钱,县财局拨钱不管卡,乡政府发卡不发钱,危改户凭卡去取钱、村组干部不得代领危改资金。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587户,补助资金581.97万元,待各乡镇逐户验收和县政府组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抽查验收后,通过县财政局在指定银行实行“一户一卡”发放到危房改造对象户手中。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
20xx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虽然在11月12日前已经全部竣工完成,但农村危房改造后续工作很多,如:档案资料完善等目前各乡镇正在进行,加之各乡镇正在逐户验收,待乡镇逐户验收和县政府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抽查验收后,才能通过县财局在制定银行对危房改造对象户进行“一户一卡”发放补助资金。下步积极采取得力措施,加快推进乡镇农村危房改造逐户验收进度,争取11月底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到对象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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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和《xx市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方案》文件精神,根据《全县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及省市住建部门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从20xx年5月中旬起,组织人员对全县乡镇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进行专项整治。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任务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任务数1700户,我县落实2591户,其中新建2081户,修缮510户,20xx年底已全部竣工入住。20xx年,省下达任务1100户,已确定对象1143户,其中整村推进村南桥乡永塅村81户,已全面开工,竣工52户。
二、存在的问题
通过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宣传发动不深入。尽管各乡镇都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但在评定、落实危改对象、补助标准问题上、危改条件、认定程序、审核把关等环节宣传不到位,少数村组及农户对政策了解不深不透,存在把握不准确的现象。
二是政策公示不到位。按照政策程序要求,在对象确定,危改政策和补助标准“三项公开”,各环节必须建立健全的公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在村务公开,乡镇政务栏张榜公示,通过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有41户在对象确定程序上走过场,公示不到位。
三是存在拆户分户现象。今年7月份,我县要求乡镇开展对20xx年以来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摸查出拆户分户的有29户。
四是存在资金套取现象。在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虽然三令五申明文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任何形式套取挪用惠农资金,通过自查自纠及专项整治,仍然有余坪乡市里村套取2万元危改资金挪作他用。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四个问题,局党委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整改措施,具体了责任人,并分项进行了整改:
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我们把抓好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布置,召开专题会议,明确专人负责,并将整改会议精神传递到乡镇、到村、到组。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措施,对不符合“四个一律”(即不符合政策条件的、未按程序操作的.、不是当年新建或加固的及资金拨付卡册不相符的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危改补助资金,使危改政策宣传纵向到边,横向到角。同时,各乡镇向县危改办递交责任状,农户与村委会、乡镇签署诚信书,做到了层层有责任,户户有人管。
二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严格按照实施标准和条件,对筛查后的危房户逐一进行实地核实,在确定危房改造对象上,制定完善的制度,实行“阳光”操作。并按照“户主自愿申请、村委会和调查小组调查核实、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审批、与农户签订协议、县监督”程序进行。
三是完善镇村公示程序。公示不到位的4个镇未公示的41户,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各乡镇督促各村在15天内重新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对在农村危房改造程序上走过场、不真实的予以坚决取缔。
四是建立信访受理登记。针对少数乡镇违规操作,群众意见大,上访投诉增多的的问题。县危改办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接待登记台账,对来信来访的意见认真采集登记,做到与乡镇及时对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五是发挥乡镇主体作用。协同纠风办、减负办下发整改通知,督促乡镇村将所拆户分户资金整合落实到位,对极少数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拆户分户的29户的相关村干部、镇办村干部由乡镇纪委监察室作戒勉谈话,数量较多的由乡镇长约谈。
六是强化纪检监察作用。针对余坪乡市里村套取挪用农村危改资金2万元,县纪委已受理并责成,该乡纪委立案调查,现已对市里村支部作出严重警告处分,责成乡纪委收缴补助资金上交县纪委,坚持边查边改,做到令行禁止。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是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也是年终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指标。建立健全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各有关单位协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危改办建设,配足配齐工作人员,保证农村危房改造推进工作有人做,有人落实。同时,要按照规定落实好工作经费,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三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要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危房改造资金。
四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各乡镇要严格按照补助审批程序办事,认真执行三级评议、公示和“五级告知”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大联合整治。由县纪委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会同住建、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农村危房改造专项整治有关工作,查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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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为了解决农村贫困群体现住危险房屋的民心工程,也是我市重点建设的项目之一。我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xx户,项目计划总投资xx万元,其中中央及各级政府补助xx万元。目前中央、自治区、梧州市各级政府补助资金还没有到位,本市已到位配套资金xx万元。都全部到位,并且都全部拨付完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成立了我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落实了工作人员并制定了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
二、责任落实情况
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农村危房改造的领导者,市危改办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协调和监督者,各镇人民政府是本镇农村危房改造直接组织者;镇长是本镇农村危房改造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结合我市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领导与镇领导签订《xx市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责任状》。
三、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情况
各级补助资金实行封闭运行、统一拨付、专户管理。资金拨付通过各镇政府向市危改办申请,危改办汇总后向市财政局申请,经财政局审批后将补助资金按进度分期拨付到建设局危改资金代发帐户,市危改办通过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将危改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危改对象户帐户。补助资金分三批拨付到危改户帐户:第一期在项目动工后申请拨付;第二期在一楼楼面装模板后申请拨付;第三期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申请拨付;项目竣工验收后全部拨付到危改户的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帐户中。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简报等媒体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宣传,广泛宣传农村危房改造的意义以及有关优惠政策等,让农村危房改造所需要的资料、改造对象以及申请程序等做到妇孺皆知,积极为危房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做好危改户的调查摸底及危房评定工作,我市危改办人员深入村组,对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残疾户和其他特困户的住房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拍摄改造前照片,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进行危房评定工作,为有效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我市危改办于6月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镇上报的危改对象资格、条件及把关情况进行了抽查。
四、补助资金申请、分配、拨付及管理使用的情况
1、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申请
我市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的申请是按照工程进度分三批进行,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符合申请拨付的,即为其申请政府补助资金。其申请程序是镇危改办把符合申请条件的危改户向市危改办提出申请,由市危改办审批。
2、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分配
我市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分配不分档次,20xx年每户补助15000元,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每户多补3000元;20xx年每户补助16000元。
3、农村危改补助资金拨付
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的拨付是在资金申请通过后进行,危改办向建设局、财政局书面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市建设局、财政局同审批后,由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资金的拨付和有关的账务核算处理,将财政局“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的资金拨付到市信用合作社的“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代发账户”上,然后由市信用合作社将代发户账上的补助资金分别拨付到各危改户在信用的存折上。整个拨付过程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
4、农村危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
我市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非常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在20xx年7月8日便下达了《关于印发xx市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岑政办发[20xx]117号文件,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做出严格规定。农村危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市财政局设立“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由国库股(国库支付中心)负责办理资金的拨付和关的账务核算处理,将中央、自治区、梧州市以及本市级财政配套资金一并转入“农村危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专户,对农村危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封闭运行。对补助资金的使用由危改办、建设局根据审批通过的危改户名单向财政局提出申请拨付使用。
五、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管理情况
我市农村危改项目管理,由市政府成立的xx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管理,其管理的办法是依据我市各年下达的农村危改实施方案来进行。市危改办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管理制度、危改对象申请程序、危改对象户档案整理、网上录入系统管理等管理办法。由于方案可行、措施得力、管理到位,我市农村危改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每年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我市的危改任务。
六、农村危改项目绩效考评及预期目标实现情况
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是三级绩效考评项目,每年我市的农村危改项目都通过了自治区、梧州市及本市的三级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的分数都达到优秀档次。每年的危改任务都按时、按质、按量圆满完成,达到了国家扩大投资及惠民政策预期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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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排查工作,按照省、市《关于印发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密电〔20xx〕17号、宣政办密电〔20xx〕2号)及《泾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工作部署要求,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有序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二、工作任务
对全县所有农户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含乡镇政府驻地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中要注重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不同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各地要科学组织排查,力争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重点排查任务,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面排查任务。
1、突出排查重点。对利用农村自建房开设的餐饮饭店、民宿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等经营性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
2、组织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各乡镇要根据地方实际,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汛情灾情农房排查等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排查,重点排查墙体、梁柱、地基、屋面、楼板等。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农村困难家庭房屋排查,保障困难群众住房安全。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县住建局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各乡镇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在房屋组成部分危险程度鉴定基础上,对房屋整体危险程序进行鉴定,按下列等级划分:
1、A级:结构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承重构件未发现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B级:结构基本满足安全使用要求,个别承重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安全。
3、C级:部分承重构件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已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三)分类集中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1、分类制定处置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鉴定为C级、D级的,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同时,隐患整治要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结合,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条件的,纳入危房改造计划实施隐患整治。
2、抓好重点整治。各乡镇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要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县、乡、村三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力争20xx年6月第前基本完成重点整治任务。
(四)推动全面整治。各乡镇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部门责任。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任务分工,狠抓落实。县住建局成立农房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晨,副组长:陈川,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镇股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推进排查整治工作。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组织各村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三)加强技术指导。住建局组织安排技术人员(名单见附件)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加强农房建设技术指导,编制农房设计图集供农民选用。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四)推进信息共享。各乡镇要充分运用好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的农村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和排查整治手机APP,组织信息系统录入培训,将排查情况录入信息系统,确保排查过程真实,排查结果准确,填报信息完整。县住建局要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对排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不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职责范围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要及时反馈相关职能部门。
(五)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要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农民群众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向村委会报告,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14
为全面消除我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按照《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远近结合,标本兼治,集中力量利用3年时间,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屋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健全长效动态巡查制度和农村房屋管理机制。6个月内(即20xx年1月—6月)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3年内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摸底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委会对本辖内所有房屋按照自建和非自建2种类型进行全面摸底。重点排查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的危房;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房屋;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上的自建房;位于山边、水边、高陡边坡及低洼地带区域,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地质灾害的房屋;位于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用于经营和租赁的自建房屋。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20xx年6月底前建立整治台账,同时依托国家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健全我乡农村房屋数据信息库。
(二)整治销号。按照行业负责原则,区别轻重缓急,对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全面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要责令使用人或拥有人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私自改扩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及装修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导致安全受到影响的房屋,要边查边改,在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前,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整改,排除隐患。工作人员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房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2023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销号。
三、工作步骤
(一)安全排查及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各村委会在20xx年全乡农村住房安全工作“回头看”、农村住房安全和视觉贫困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群众住房安全再进行一次全面核查,确保前期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同时,重点摸排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排查内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年代久远的房屋、河道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建设的房屋等,其中:农户自建用于经营的房屋,于11月30日前完成房屋安全信息上传,其它房屋信息上传于12月20日前完成,并建立重点整治台账。
(二)全面排查及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以农村住房为单位,对农村所有房屋开展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中要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查清受地质灾害威胁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冲刺清零,对已改造或原住房安全的农房,以竣工验收报告或鉴定报告为依据,并结合房屋最新状态进行判断,对排查出的危房建立详细的整治台账。同时,根据既定的重点整治台账逐开展整治,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县住建局督促指导乡镇进行验收销号。对拒不整治、整治不到位的,应勒令停止使用并妥善处置。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7月—2023年6月)。按照既定的全面整治台账,逐一制定整治计划,按照“谁拥有(使用)谁整治、谁主管谁督促”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与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相结合全面整治。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监管职责,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非自建房屋(公用建筑)产权(使用)单位进行整治,由县住建局会同乡政府进行验收。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治任务的40%;到20xx年底完成全部整改任务的80%;到2023年6月底前全部整改销号。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乡政府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委会要深刻认识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专人负责,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强化指导,靠实部门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相关站所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督查指导,避免多头检查,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报告。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同步建立村级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备村级管理人员及村级农房安全质量巡查员;对排查工作走过场、隐患排查不认真、措施落实不到位、疏漏重大安全隐患的村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由此产生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注重宣传,强化服务保障。要全面做好全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让房屋所有者了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15
为了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县政府办公室《怀宁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关于黄墩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茬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全镇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加强房屋安全管理。
二、工作安排
(一)摸底排查
1、分类登记统计。由镇党委政府统一动员部署,以村为单位,
各村结合实际,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区域内房屋底数及房屋责任主体、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20xx年11月28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基本信息摸底工作;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经营性自建房系统录入工作。
2、重点排查。调配力量参与排查,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集中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进行安全性评估,形成最终排查结果。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各村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对区域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全面排查预计20xx年5月30日前基本完成。
(二)整治提升
1、重点整治。各村(居)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xx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制定方案:各村(居)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以及各地简易鉴定规则进行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落实产权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进行整治。
建立台账:镇、村记录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全面整治。各村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产权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3、建章立制。各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乡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镇政府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镇直相关部门、村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排查整治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共同做好指导督促工作。各村要做好人员和经费保障,成立机制,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2、强化纪律保障。各村、镇直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奋勇担当,以铁的纪律抓好工作落实,绝不允许推诿扯皮、被动应付,不得以罚代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3、强化技术保障。各村排查要按照统一排查标准进行,县住建局负责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各村、镇直有关部门在此次整治排查中,要注重运用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推动解决疑难问题和重大矛盾。
4、强化长效管理。坚持疏堵结合,既要保障房屋安全、治理有效推进,也要合法合规保障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规划设计引导等制度,加强源头防范。
5、强化宣传引导。各村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广泛发动,正确引导舆论。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房屋业主提高房屋建设和使用的质量安全意识,强调房屋业主承担经济、法律、治安等各项主体责任。做深做细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共同参与,共同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良好氛围。要定期公布排查整治情况,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16
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提升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全力推动农村破落房屋的专项整治,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农村破落房屋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农村破落房屋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本镇范围26个村(社区)目前农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快。
二、整治对象
对各村(社区)辖区内墙体倒塌的房屋、屋顶破损的房屋和残垣断壁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方式
坚持以修缮为主,按照“体现乡村风貌、保持乡土味道、留住乡愁记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对破落房屋进行修缮出新,尽量保留各个时代的农村房屋特色。
1、修缮。各村(社区)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破损量较小的房屋进行认定,由农户向所在村(社区)提出修缮报告,经村(社区)审核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村集体派人现场指导,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农户自己修缮。修缮中要尽量保持房屋原貌,体现白蒲乡土特色,修旧如旧、风格统一协调,要留住乡愁。
对房主长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社区)要充分与房主进行沟通,对委托亲戚或村集体进行修缮的,要做好电话记录,沟通人和见证人要现场进行签字,对记录、音像等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2、拆除。各村(社区)要对交通不便和不适合用于公益事业的破落房屋,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对确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与房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农户签订拆除协议,结合“双整治”由农户自行拆除,并指导农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要确保土地再利用。“一户两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须拆除。
3、利用。对“无主户”、“空关房”等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由村集体制定修缮方案,在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给予一定的补助进行修缮,修缮后的房屋可作为村(社区)农家书屋、村史馆,可用作志愿服务站、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文体活动点、妇女议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观、实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加强日常管护,避免长时间无人居住和维护导致房屋破损。
四、工作部署
1、调查摸排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社区)组织专人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组、逐户进门登记调查,对破损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尤其是灾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对破损房屋户进行修缮、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认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让破损房屋户积极投入到修缮、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进阶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此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时点,抓好组织推进。政府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在5月31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镇村集中组织力量整治,视态度和情节由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处理。普通村民群众的破落房屋,必须在6月5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镇村组织力量强制整治。对符合拆旧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须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过期没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强制拆除整治的范围,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4、验收完善阶段:(6月6日—6月15日),镇党委、镇效能办、国土、建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人居环境办公室组成破旧房屋整治工作联合验收组,逐村(社区)、逐地块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和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验收,确保全镇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实效。
5、总结评比阶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项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硬性考核指标。在整治过程中,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阶段性考核,设立10分专项考核分,实现销号制考核,重点整治工作期间,未销号的每间扣0。5分,隐瞒未报的巡查发现扣1分,扣完为止。对此项工作整治推进落实较快、任务完成较好的村(社区),无论是修缮还是拆除,给予有功人员每间最高300元奖励,按破落房屋整治情况按比例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社区),将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五、组织措施
1、密实组织结构。为确保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确立以镇党委书记张成挂帅,镇长陈慧华任组长的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王亚明、党委副书记朱志聪、纪检书记石春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片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居办分管领导陆锐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居办刘耀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刘洁、缪晶、周鹏程、张金新组成。
2、强化过程控制。此项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也是难点工作,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当担起做好此项工作的重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村容村貌的发展趋势,让全体村民提高对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权、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召开好相关会议,两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被纳入整治范围的工作对象会议,将涉及本村(社区)纳入整治的范围、具体对象进行公示,提高做好这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整治标准倒扣工作时点,强化对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度,镇效能办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渎职行为的出现,一经出现,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过程中,镇级层面将派专人组织督查组,督查到每个村(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在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须做出表率,主动带头在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具体要求:已经推进落实的要查结果和成效;正在推进落实的要查时点和进度;没有推进落实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响推进落实的要查因素和责任。任何单位、各个部门、每个村(社区)对确定为整治类型的对象,不论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门,下到基层,动真碰硬,一视同仁,切实加以清理整治,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推进有部署,工作过程有督查,高效推进有结果。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17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农村房屋现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以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点安全风险隐患。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压实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各乡镇要对辖区内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底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建立农村房屋调查登记档案并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
1、重点排查。对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人员聚集使用的农村公共房屋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对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由乡镇通过实地调查取证,按照要求,利用原有农房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完成复核、补充、上传。非自建房的农村公共建筑,由有关部门组织排查鉴定并指导乡镇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录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档”信息,有关部门再按照实施方案排查职责分工对本行业、领域的农村公共建筑进行核实后上传,力争20xx年12月25日前基本完成。
2、开展安全鉴定。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重点排查的用作生产经营农村自建房和农村公共房屋,需经房屋安全鉴定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从事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或者出租。鉴定确认的农村危房,在治理改造完成前,一律不得用于生产经营、公益事业活动,市场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登记、备案手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根据《条例》规定和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应当督促农房产权人(使用人)在一个月内委托具有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和房屋鉴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危房鉴定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建村函〔20xx〕200号)执行,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确认为农村危房。
3、全面排查。在全面排查阶段,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浙江省现有农房信息管理系统农村自建房信息的基础上,依托农房信息管理系统APP,逐户对原有农村自建房档案进行复核,并需重新拍摄房屋正面照片上传。对于非自建房的其他建筑,由乡镇工作人员通过农房信息管理系统APP实地采集信息(包含房屋正面照片),录入非自建房“一房一档”信息,按照排查职责分工核实后上传。全面排查要在20xx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要立即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做到即查即治,确保人员安全。
(二)整治改造。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新建、改建、扩建行为,非法宗教集聚点和未经批准的幼托、培训教育、养老机构等非法经营场所,要立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鉴定确认的农村危房,录入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常态化治理改造”模块,实行信息化监管,要在7日内制定“一户一策”治理改造方案,该拆除的及时拆除,该维修加固及时启动维修加固,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重点排查整治房屋要在20xx年3月25日前完成,同时有序推进全面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危房自确认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治理改造,实行“销号”管理,到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农房安全隐患全面整治。
(三)长效管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危房常态化发现机制、改造机制,做到发现一户、及时鉴定和治理改造一户;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制,完善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乡镇农房管理机构,下沉监管力量,提高农房建设管理水平。
(四)进度跟踪。自20xx年12月起,农村房屋排查整治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每周报送平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平阳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综合保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管、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强化技术保障。鉴于工作时间紧迫,技术性强,各乡镇可以村(社区)为单位直接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深入排查,排查录入经费标准不超过30元/户,最终数量以农房信息系统为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房建设管理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18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县乡饭店坍塌,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扎实开展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列出隐患清单,并制定具体处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本次重点排查全镇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宗教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车站、景区、商场、宾馆、超市、饭店、农家乐、茶楼茶馆、网吧、歌舞厅和劳动人员密集的车间、厂房、宿舍、临时办公楼等场所的房屋建筑。
三、整治内容
房屋建设标准低,超过使用年限继续使用情况;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养的情况;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情况;违规装饰装修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情况;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情况;违章搭建、加层的'情况;未经审批私自修建的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单,20xx年9月8日前报区应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摸排出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组织专业人员全面进行排查,对有明显隐患、潜在隐患以及情况不明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需要进行鉴定的,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直至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消除,将整治情况报区应急局。
(三)整改验收。
配合区应急局、区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将相关资料汇总建档后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不合格的,移交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置。
(四)行政执法。
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置。
(五)长效监管。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协调。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
(二)包村干部:负责指导督促联系村开展排查工作,并积极参与实地排查,审核上报数据
(三)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单;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专项整治宣传、协调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查取得实效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大检查扎实深入开展。
(二)压实责任,强化体系建设。各村、社区对于群众反映的房屋安全隐患的线索和苗头,必须认真对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看,坚决杜绝侥幸心理、畏难情绪,一旦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
(三)提高认识,强化宣传引导。进一步强化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房屋维护管理权利和义务的认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引导广大群众减少野蛮装修、私搭乱建对房屋安全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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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巩固提升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和《温州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夯实巩固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排查整治成果,进一步查漏补缺、管控风险、推进整治,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排查房屋。
对全区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隐患及已管控的非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地毯式”全覆盖逐户实地核实,做到不漏一栋。以系统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查漏补缺,各相关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第三方技术单位、行业专家等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初判存在隐患自建房以及已管控的自建房开展全覆盖逐一核实,重点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准确、危房管控措施是否到位、整治措施是否落实、上传照片是否属实、鉴定报告是否符合要求等内容。
二、实施时间节点。
加快推进工程措施治理进度,确保9月底完成全部自建房危房整治任务。全覆盖核实工作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10月中旬,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县(市、区)全覆盖督查。我区要严格落实“发现即管控”机制,对新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落实管控措施,做到发现一户、管控一户,确保全面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已管控的自建房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或出现人员返迁、违规经营和排查整治中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温州市危险住宅处置规定》等法规内容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落实行业主管安全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全面加强自建房“回头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狠抓重点防控。各街道(乡镇)要紧盯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尚未完成改造的'危房、腾空防控危房等薄弱环节,发动基层网格员加强日常巡查,做好台风汛期防治预警,加快推进危房整治工作。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持续抓好自建房安全宣传引导工作,加大对房屋安全科普知识、常见风险隐患和典型事故案例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压实产权人(使用人)安全责任,严守安全底线。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20
为坚决防范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刻汲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部署安排,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为确保专项排查整治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做深做细做实房屋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聚焦房屋建筑尤其是自建房规划、用地、设计、建设、管理等重点环节,集中清查整治违法建设、违规加层、擅自拆除承重结构等违法违规行为,分门别类落实应急管控和工程治理措施,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对房屋建筑安全,特别是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堵住管理漏洞,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完善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遇制房屋建筑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整治范围
(一)所有居民自建房(包括在建自建房)。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拆迁安置区,以及学校、医院周边等区域涉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
(二)改建改用房屋。特别是改变房屋结构和空间形态,变更建筑用途和使用功能等的房屋建筑。
(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特别是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场馆、商业体、宾馆、饭店、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养老和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以及疫病集中隔离场所等房屋建筑。
(四)建筑年代久远、耐久性能不足、风化腐蚀严重等辖区内所有具有安全隐患的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
三、排查整治方式
建立“业主自查、基层排查、部门核查、镇级督查”四级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以及其它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
(一)排查机制
1.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为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主体,各村、居要组织宣传发动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立即开展自查。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停用、封闭、整改加固、拆除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须将自查结果报告村(社区)并对自查结果负责。
2.基层排查。村居组织力量利用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以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图斑和数据为参考,以现有房屋建筑数字化档案为基础,开展拉网式排查、逐户逐栋核查。将每栋房屋基本信息和安全信息上传至信息平台。村居对每栋房屋排查结果负责。
3.部门核查。镇级属级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所管行业的自建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风险排查整治进行核查。可在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
4.镇级督查。镇人民政府成立督导专班,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组成督查组。对各村居、单位、部门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按一定比例对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人员,第一时间予以通报,情况严重的,将相关情况交由镇纪委。
(二)隐患整治
1.建立整治台账。组织专业力量对初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开展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2.实施分类整治。要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坚持先急后缓,先大后小,分类处置。对既有违法建设房屋,通过完善手续或限期拆除等措施整改,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改变房屋建筑结构或使用功能的.房屋,要通过安全评估、鉴定,判定是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C、D级危房、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坚决撤离人员和周边群众,采取封闭、隔离等应急措施,加快加固或拆除等工程治理;对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房屋,要避让搬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同时,要结合省安委会印发的《全省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做好自建房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四、排查整治内容
各村居要全面摸清居民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经营安全性(各类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等内容。
(一)实体安全方面。建筑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失养失修严重、主体承重结构破坏等存在质量和使用安全隐患自建房;房屋结构改变、建筑面积改变、层数改变、地下空间变化的改扩建房屋;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建设的房屋;房屋主体结构有倾斜,承重墙体、梁柱等部位有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地基有沉降、塌陷,房屋周边场地出现沉降、开裂等现象房屋;地震高风险区和受地质灾害威胁地区的房屋。
(二)审批程序方面。规划建设审批手续不完善、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全;未聘请专业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存在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等情况;房屋用途改变后,不满足新使用功能的质量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经营性自建房无经营许可、安全性不符合要求等情况。
五、加强安全管理
(一)严控增量风险。各村居、相关单位部门要严格落实用地、规划、建设、使用、经营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应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存在违法建设、违法违规审批问题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不得用于经营活动。对不符合城乡规划的新建自建房一律不予许可,3层及以上城乡新建房屋,以及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
(二)加强日常巡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督促农村新建自建房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或经过建筑技能培训、满足技能要求的乡村建设工匠进行施工。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加快建立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要督促产权人或使用人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三)清查违法行为。加强部门联动,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清查力度,对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私自加层涉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及违法“改扩建”等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存在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实行多部门联合依法查处;对在建的违法建设自建房,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或拆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审批问题,严格按照法定权责,依法依规处置。
(四)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明确专门的房屋安全行政管理机构,依托镇自然资源规划、农业综合服务、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等机构,在镇层面确定一个综合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农房建设管理,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和从业人员管理,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完善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负责制,压实农房建设质量安全责任。探索施行房屋体检制度,对达到规定年限的房屋,实施强制性安全鉴定,建立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研究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完善房屋安全保障机制。
六、排查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20xx年5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重点排查。20xx年8月31日前,组织对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完成3层及以上、违规改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排查。各村居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第一时间采取应急管控措施,确保人员绝对安全。
(二)全面排查整治。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各村居集中力量,对所有自建房、改建改用房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用房、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深入摸排;完成对3层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等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风险隐患重点整治,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0xx年6月30日前,对所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全面整治,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三)持续巩固提升。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跟踪问题整改落实。各村居要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做法,健全制度措施,建立基层管理机构,形成房屋安全全链条监管机制。
七、压实工作责任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规定,严格落实属地支部、村居委员会排查整治工作第一责任,特别要落实属地责任。支部书记、主任要亲自研究谋划、亲自动员部署、亲自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加强工作调度,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自纠自改。对存在安全隐患并鉴定为危房的经营性自建房和灰砂砖砌体结构房屋,坚决采取暂停使用等管控措施,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拆除、重建、加固等工程措施消除隐患,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对故意隐瞒房屋建筑安全状况,导致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部门责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督促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农村房屋安全管理;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中小学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对面向社会开放的公共体育场馆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市场监管负责指导涉及自建房旅馆业等特种行业许可复核,依法打击妨碍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市场主体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督促所管行业经营场所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公共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督促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司法所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人民调解等法治保障工作。镇信访办公室负责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中的信访稳定工作。财政所负责指导做好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费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负责指导依法依规用地和排查违反城乡规划建设的行为,与有关部门共同督促属地整改、查处,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交管站负责统筹指导车站、码头等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水务负责统筹指导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违建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商场、酒店、饭店等商贸服务业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文广负责督促公共文化馆(站)、公共图书馆、美术馆、影院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对房屋使用安全开展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应急办负责督促指导所管行业企业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房屋建设中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开展调查处理;指导房屋消防隐息排查整治。粮食、供销负责联系督促区属监管企业所属房屋建筑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督促违法违规建设和违章搭建等的拆除和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处理。党政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其他有关部门要督促所属行业领城内房屋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力党委委员、副镇长、人武部长
副组长:
成员:
各村居驻村干部、支部书记、主任、中小学校长、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由王鑫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全镇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李瑞金同志负责日常具体事务。
(二)加强技术支撑。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鉴定等专业机构、行业企业技术人员和乡村建设工匠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强化技术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工作,同时加强规范管理,对于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追责。将房屋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统筹纳入本级政务信息化工程给予经费保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组织做好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维护稳定等工作。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纪委要将自建房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专项督查。对各村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实施挂牌督办、限期整改、一抓到底;对排查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大安全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未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对故意隐瞒房屋安全状况、使用危房作为经营场所导致重大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开展联合检查,坚决确保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对各村居“百日行动”开展评估。
(四)做好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加强房屋安全使用宣传教育,提高产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房屋、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严重危害,普及房屋建筑安全知识。通过有奖举报、在基层设立安全监督员等方式,广泛征集房屋安全隐患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引导广大群众支持配合专项整治工作,自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等行为,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构建群防群治工作格局。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21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闽政办发明电〔20xx〕15号,详见附件1)精神,做好《全省市场监管系统配合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详见附件2)落实,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厦府办发明电〔20xx〕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见附件3)工作部署,现就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根据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立足市场监管“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职责,全力配合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力争于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涉及的许可证照复查工作,配合做好海沧区自建房及房屋安全整治包片督导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统筹协调,推动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一是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市自建房经营安全性整治工作专班及市场监管系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明确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二是将住建部门排查发现并抄告至市场监管部门的经营性自建房标准地址信息,以及梳理出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等信息,抄告相关经营行业主管部门。三是及时汇总、报送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复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4)。(牵头部门:注册审批处,配合部门:各区局、信用监管处、食品流通处、认证检测处、科信处)
(二)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包括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内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许可证的复查工作。对住建部门排查发现并抄告至市场监管部门的经营性自建房标准地址信息,依法开展复查工作,并填写《复查情况表》(详见附件5)。
1.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复查工作。复查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发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地址不符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牵头部门:信用监管处,配合部门:各区局)
2.指导自建房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要求,复查在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核过程中,是否严格落实“先照后证”要求,申请人在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时是否已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质;食品生产经营者经营场所是否发生变化,食品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载明事项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许可证等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而未取得等情况。对于发现利用自建房地址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牵头部门:食品流通处,配合部门:食品生产处、餐饮处、执法协调处、执法支队,各区局)
3.指导自建房涉及的其他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对自建房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其他经营许可证,参照“指导自建房涉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要求依法开展相关许可证复查工作。(责任单位:质量监督处、药化处、医疗器械处、特安处、计量处、认证检测处依职责落实,各区局配合,由认证检测处负责收集、汇总相关情况。)
(三)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标准地址暂不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将住建部门抄告至市场监管部门,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未经整改且未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的自建房标准地址,暂不登记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并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下一步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工作。(牵头部门:注册审批处,配合部门:各区局、科信处、自贸区局、火炬处)
(四)配合开展督导检查。根据《实施方案》的分工,按照《厦门市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包片督导工作方案》(详见附件5)要求,督查指导海沧区自建房及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工作由注册审批处牵头负责任务布置,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具体督导任务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一岗双责、属地负责。市局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由注册审批处、信用监管处、执法协调处、质量监督处、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药化处、医疗器械处、特安处、计量处、认证检测处、科信处、执法支队主要负责人组成,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同志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各区局参照市局模式明确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强化属地责任。各区市场监管局,特别是基层市场监管所,要在各区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紧密配合住房、执法、资源规划等部门,做好经营性自建房涉及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建立衔接有序、运转高效、行动有力的工作机制。要全面建立复查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强化部门协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与房屋整治办的沟通、协调,应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牵头处理的,尤其是对违规加层至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的食宿、培训、教育、娱乐、医疗、宗教活动场所等经营性自建房,应及时将住建部门抄告的经营性自建房标准地址信息,以及梳理出的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等信息,抄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照部门职责和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经营许可证复查和其他相关工作,并将复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房屋整治办。
(四)强化工作推进。信用监管处、食品流通处、认证检测处根据职责于20xx年7月起,于每月20日前向注册审批处报送证照复查进展情况及《复查情况统计表》;于8月25日前向注册审批处报送“百日行动”评估报告及《复查情况统计表》。针对住建部门抄告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鉴定为C、D级未经整改且未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的经营性自建房,加快复查进度;复查工作按照我市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推进情况科学合理安排,也可视情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复查,于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自建房涉及的经营证照复查工作。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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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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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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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
1.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乡镇政府所在地、城中村、安置区、批发市场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开发区、景区等人员密集区域用于生产、经营、租住使用存在严重安全风险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
2.重点风险点:建设年限较长、3层(含)以上、砖混结构、使用预制板、增加楼层、改变承重结构、超负荷使用、挖掘地下室、改变功能布局以及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消防安全隐患和屋顶违规钢结构等的经营性自建房;
3.重点场所:餐饮饭店、宾馆旅舍、民宿、私人影院、酒吧、网吧、茶吧、浴室、KTV、私人诊所、民办幼儿园、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康复机构、儿童福利、救助管理、办公机构、宗教活动场所;
4.重点排查整治内容:房屋结构安全、经营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安全、周边安全及手续办理情况。
(二)落实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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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步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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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及时整改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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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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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要及时准确将排查信息按规定录入全国自建房归集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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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23
按照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局上下要深刻吸取“4·29”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全面排查全旗自建房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
全面排查整治全旗自建房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自建房安全事故发生,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
(一)突出重点,排查隐患(自通知之日起至20xx年5月底)
结合农村牧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验,运用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嘎查村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区域为单元,组织专业人员,对所辖区域所有自建房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排查本着“先难后易、先大后小”的原则,从房屋的土地、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方面的情况逐一进行排查研判并填写排查台账。
排查对象和范围:一是对农村牧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是养老互助幸福院、养老院住房,农村牧区、乡镇经营性房屋,学校、幼儿园、卫生室、卫生所等在用房屋;二是对城镇经营性房屋和居民住房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是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城边村的经营性房屋,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商业圈、企业周边等“三合一”(即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九小场所”(即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三是对城镇违规装修的房。
排查重点:对上述三类重点排查对象要进行全覆盖排查,一是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产权人、使用人履行立项、土地、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检测鉴定、投入使用等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和主体责任行为等环节进行全过程排查;二是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规用作经(出租)、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擅自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等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房屋以及农村牧区养老互助幸福院进行逐项目全覆盖反复排查、专业鉴定。
对排查对象重点核查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产权登记证办理情况,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行为。
(二)分类施策,集中整治(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
对经排查出存在土地使用、建设用地、建设工程、未批先建、未按照审批进行建设、擅自改变规划许可用途的问题,逐一建立整治台账,严格督导产权人、使用人进行整改,跟踪销号,整改一户、销号一户、闭环管理,彻底整改到位。
具体分为两个阶段:
1、20xx年7月30日前,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完成三类排查重点特别是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2、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全旗所有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和其他非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
整治措施:一是对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即责令停止建设,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前不得恢复建设。二是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存在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依法依规联合惩治。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20xx年10月1日至12月底)
一是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系统化信息化台帐;二是举一反三,建立健全自建房建设监管机制,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产权人和使用人责任意识,对经营性和人员密集性房屋经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防止私自改变使用功能及用途,全面提升经营性和人员密集性等房屋管理水平,常态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体人员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坚决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谁聘请、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房屋所有人使用人主体责任、以及评估鉴定机构责任。要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确保鉴定机构合法、鉴定过程规范、鉴定结果真实。
(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和政策解释,强化自建房产权人、使用人及生产经营主体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主动性和主体责任的落实。要建立举报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高度重视各类信访舆情,第一时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强化问责问效。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实不细、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在全局范围内公开通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自律,严防摆拍式、作秀式排查整治,避免蜻蜓点水、走马观花,确保实实在在查问题、除隐患、防事故。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24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认真彻底排查本镇范围26个村目前农村破落房屋的存量,实行清单式推进,销号式管理,确保该项整治工作每个环节底数清、数据准、情况明、措施实、成效快。
二、整治对象
对各村辖区内墙体倒塌的房屋、屋顶破损的房屋和残垣断壁进行专项整治。
三、整治方式
坚持以修缮为主,按照“体现乡村风貌、保持乡土味道、留住乡愁记忆”传统村落保护要求,最大限度对破落房屋进行修缮出新,尽量保留各个时代的农村房屋特色。
1、修缮。各村要动员组织相关人员对农户破损量较小的房屋进行认定,由农户向所在村提出修缮报告,经村审核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村集体派人现场指导,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由农户自己修缮。修缮中要尽量保持房屋原貌,体现白蒲乡土特色,修旧如旧、风格统一协调,要留住乡愁。
对房主长期不在家的(含退休后有意向回本地生活的),各村要充分与房主进行沟通,对委托亲戚或村集体进行修缮的,要做好电话记录,沟通人和见证人要现场进行签字,对记录、音像等资料要收集整理归档。
2、拆除。各村要对交通不便和不适合用于公益事业的破落房屋,动员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估,对确需拆除的,由所在村做好与房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并与农户签订拆除协议,结合“双整治”由农户自行拆除,并指导农户做好房屋拆除安全保障工作;对拆除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要确保土地再利用。“一户两宅”的,原有宅基地上的破落房屋必须拆除。
3、利用。对“无主户”、“空关房”等符合修缮条件的房屋,由村集体制定修缮方案,在上报镇政府审批后,由镇村给予一定的补助进行修缮,修缮后的房屋可作为村农家书屋、村史馆,可用作志愿服务站、易俗堂、“港港经”百姓茶馆、文体活动点、妇女议事角或用于其他公益事业,确保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美观、实用。各村注重投入,可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等,组织志愿者加强日常管护,避免长时间无人居住和维护导致房屋破损。
四、工作部署
1、调查摸排阶段:(5月18日—5月20日),各村组织专人对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破落房屋逐组、逐户进门登记调查,对破损房屋的性质进行界定,尤其是灾后新增的破落房屋,掌握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宣传发动阶段:(5月21日—5月25日),各村社区在调查摸排的基础上以村为单位组织对破损房屋户进行修缮、拆除整治的政治思想认识和宣传教育认知;采取不同形式的宣传,让破损房屋户积极投入到修缮、拆除整治工作中。
3、整治推进阶段:(5月26日—6月5日),各村社区要明确此项工作,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部署,掌握整治时点,抓好组织推进。政府公职人员、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在5月31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逾期未拆的由镇村集中组织力量整治,视态度和情节由纪委按照有关规定立案处理。普通村民群众的破落房屋,必须在6月5日前由当事人自行拆除整治,限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由镇村组织力量强制整治。对符合拆旧翻修或新建的破落房屋,必须在完善审批手续的基础上,在6月5日前完成新建,过期没有翻建的'一律重新列入强制拆除整治的范围,全面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4、验收完善阶段:(6月6日—6月15日),镇党委、镇效能办、国土、建管、执法局、农业农村工作局、人居环境办公室组成破旧房屋整治工作联合验收组,逐村、逐地块对清理前、清理中、清理后一户一档的台账资料和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严格的督查验收,确保全镇整治工作整改完善,取得实效。
5、总结评比阶段:(6月16日—6月20日),此项整治工作,既是政治任务,也是硬性考核指标。在整治过程中,各村党组织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计划作为重点、难点工作阶段性考核,设立10分专项考核分,实现销号制考核,重点整治工作期间,未销号的每间扣0.5分,隐瞒未报的巡查发现扣1分,扣完为止。对此项工作整治推进落实较快、任务完成较好的村,无论是修缮还是拆除,给予有功人员每间最高300元奖励,按破落房屋整治情况按比例补助。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村,将由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五、组织措施
1、密实组织结构。为确保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确立以镇党委书记张成挂帅,镇长陈慧华任组长的破落房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大主席王亚明、党委副书记朱志聪、纪检书记石春晖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大办公室负责人和各片片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居办分管领导陆锐担任办公室主任,人居办刘耀担任副主任,成员由刘洁、缪晶、周鹏程、张金新组成。
2、强化过程控制。此项工作是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工作,但也是难点工作,各村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当担起做好此项工作的重任,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农村破落房屋整治是提升人居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村容村貌的发展趋势,让全体村民提高对破落房屋整治的知情权、人民群众的参与权,要召开好相关会议,两委会全体人员会议、全体党员会议、全体村民代表会议、被纳入整治范围的工作对象会议,将涉及本村纳入整治的范围、具体对象进行公示,提高做好这项整治工作的透明度。在工作过程中,按照整治标准倒扣工作时点,强化对破落建筑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在整治工程中每天要向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整治进度,镇效能办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全程督查,绝不允许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不良渎职行为的出现,一经出现,由镇纪委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严格督查考核。在破落房屋整治过程中,镇级层面将派专人组织督查组,督查到每个村。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全体公职人员、全体党员、干部,在这次破落房屋整治工程中必须做出表率,主动带头在第一时间清理整治。具体要求:已经推进落实的要查结果和成效;正在推进落实的要查时点和进度;没有推进落实的要查根源和原因;影响推进落实的要查因素和责任。任何单位、各个部门、每个村对确定为整治类型的对象,不论身份,不看背景,上到部门,下到基层,动真碰硬,一视同仁,切实加以清理整治,确保做到整治工作推进有部署,工作过程有督查,高效推进有结果。
学校自建房排查整治方案 25
为深刻吸取齐齐哈尔体育馆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体育场馆安全管理,严防严守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学校体育部近期开展了一次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的行动,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目的
本次工作旨在全面排查、整合和解决学校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校园体育场馆设施使用安全,全面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校园内的体育场馆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
2、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3、制定完善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宣传推广。
三、工作过程
1、排查行动的准备阶段
我们首先制定了完善的排查方案和行动计划,确定排查范围、排查内容和标准。然后,我们组织相关人员对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并记录。
2、排查行动的实施阶段
我们依照工作计划,按部就班地开展排查工作,对校园内的体育场馆设施进行全面、系统和细致的排查,共发现了28个安全隐患问题,包括场地地面损坏、照明灯具破损、运动器材安装不稳等。
3、整治行动的实施阶段
我们及时安排人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治,对场地地面的损坏以及机器设备的使用使用状况进行了更换和维修,并整理了完善的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工作成果
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本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我们发现了一些安全隐患问题,并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解决了XX个安全隐患问题。
2、我们制定了更为完善的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了宣传推广,提高师生们的'安全意识。
3、我们加强了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对体育场馆设施的使用进行了规范管理,确保了设施的安全使用。
五、工作展望
本次排查整治工作是一次积极的尝试和实践,但也暴露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操作,优化管理流程和服务标准,不断提高校园体育场馆设施的安全水平,为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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