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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通用14篇)
为了保障活动顺利、圆满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是活动的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制定活动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通用1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1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注重提高卫生系统全体党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开展“百名医生下基层送健康服务活动”,加强健康和医学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行便民惠民措施,热心服务群众,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推动卫生系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努力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树立卫生系统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活动时间
20xx年4月3日至30日。
三、活动主体
县直医疗单位(含民营医院)、各乡镇卫生院。
四、活动安排
(一)、县直医疗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公共场所送健康服务安排如下:
(二)、县直医疗单位下乡送健康服务安排:
成立5个医疗专家队分别到2个乡镇进行送健康服务,每个乡镇送健康服务时间一天(选择当集的那一天,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定),具体安排如下:
五、主要内容与指标
(一)、公共场所送健康服务活动 4月8日起,每个县直医院和乡镇卫生院要按照局里的安排开展半天送健康服务活动。派出其特色专科的专家,带好药品(医生分配名额和送药品金额详见附件一),主要进行常见病、慢性病的咨询、初步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科学就医。乡镇卫生院要在乡镇集市时间开展半天的送健康服务活动。
(二)、县直医疗单位要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送健康服务工作
承担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在长期派驻医疗专家之外,另行组派医疗队,在受援卫生院开展送健康服务工作,主要送健康服务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每个专科门诊日门诊量不少于50人次;进行妇女两癌筛查,每天筛查不少于50人次;进行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筛查,每天筛查不少于20人次;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每天培训次数不少于2次。开展饮水安全、疾病预防控制宣传,具体活动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
(三)、送健康服务活动下乡镇 县直医疗机构派出由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防疫等专业的医师组成医疗队,带好药品(医生分配名额和送药品金额详见附件一)、科普宣传资料等到乡镇卫生院进行送健康服务。重点到医疗服务能力较薄弱的乡镇卫生院,为当地群众开展送健康服务活动,日服务量应在100人次左右。
(四)、结合中医药服务有关工作 县中医院要突出中医特色,认真做好送健康服务工作,服务人民群众。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成立“百名医生下基层送健康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将此项活动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认真抓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二)统一组织,统筹安排 县卫生局将统筹协调,组织医疗机构统一开展送健康服务活动,做到上下结合,城市和农村同时开展;内外结合,医疗机构既要在深入群众工作、生活、学习的公共场所集中开展送健康服务活动,也要在本机构内部开展送健康服务活动;常专结合,要兼顾普及健康知识、医学常识以及提供专科会诊、手术等医疗服务;将送健康服务活动与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三好一满意”和“百名医生下基层送健康服务活动”等其他工作相结合。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送健康服务手术种类、时间和手术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因地制宜,鼓励创新 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医疗卫生现状,根据当地群众看病就医需求和医疗机构专科优势,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探索新的符合工作实际的有效举措。
(四)加强宣传 活动开始前,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送健康服务活动安排向社会公告,让群众了解送健康服务活动,方便更多群众获得送健康服务。活动过程中,对活动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并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做好总结与统计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有条件的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做好工作量统计。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各医疗机构要将送健康服务活动总结、工作量统计(见附件二)和有关资料光盘一同报县局路教办。
(六)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各有关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探索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长效机制。自20xx年起,每年开展一次“百名医生下基层送健康服务活动”,使之成为卫生系统为民服务的重点工作,长期坚持。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2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增强大学生的心理保健意识,形成正确的心理健康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学生健全的心理素质,进一步推动我院师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创建和谐健康的校园环境,特此开展“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月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灵抚触 快乐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xx年5月2日——5月31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学工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承办单位:教育学院
四、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内容主要有: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大赛、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趣味心理游戏大赛、心理素质拓展活动、书签制作大赛、开心笑脸展活动、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5.25”大型心理广场活动等。
五、宣传形式:
宣传栏、宣传板、横幅、海报、院广播站、学院网页、微信、微博等。
六、活动安排:
(一)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大赛
1.时间:20xx年5月12日---5月20日
2.参加人员:辅导员、全院各班学生、各班心理委员及16级各班朋辈辅导员
3.地点:各班自行拟定
4.班会主题:“心灵抚触 快乐成长”
5.具体活动安排见第一届心理健康主题班会大赛通知。
(二)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xx年5月18日---5月29日
2.主办单位:学工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活动主题“心灵抚触 快乐成长”
4.活动形式:宣传+展览
5.活动地点:教学楼大厅内、超市前宣传栏
(三)趣味心理游戏大赛
1.时间:20xx年5月15日—16日
2.地点:操场
3.活动项目:心理知识接力赛
4.参加方式:以专业为单位报名参加,以院系为单位汇总之后于5月10日前提交至明德楼601。
5.具体活动规则见附件2心理知识接力活动规则
(四)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1.活动时间: 20xx年5月18日---5月22日
2.活动地点:我校操场
3.活动项目:可根据目的选择相应的活动
4.活动流程:各班的朋辈辅导员或心理委员带领班级同学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时间、地点来开展。
具体可选活动见附件3大学生心理素质拓展训练方案
(五)书签制作大赛
1.活动目的:通过书签设计大赛传播心理健康理念,为学生提供发现、思考、创新的思维方式,进一步激发同学们对生活兴趣的体验,关注自我心灵的健康。
2.活动主题:书签要以“心灵抚触 快乐成长”为主题,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内容积极向上。
3.作品规格:长130mm×宽40mm,正反两面,并加上“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请将参赛者的院系、班级、作者名等信息标注在参赛作品正面右下脚。
4.作品以院系为单位于5月18日前交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明德楼601),获奖作品将集中展出,并评选出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
(六)开心笑脸展活动
1.活动目的:使大学生们更加的关爱自己,用愉悦的心情和开心的笑脸迎接挑战,保持绿色心情。
2.活动方式:面向全校学生征集那些呈现个人灿烂笑容的照片(电子版),由各班心理委员收集之后,于5月16日前发送到新联心语QQ邮箱。
3.活动主题:“心灵抚触 快乐成长”
4.活动时间:5月初开始征集照片,5月25日将集中展出。
(七)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
1.活动目的: 本次大赛旨在通过心理情景剧的表演再现大学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心理冲突,帮助同学们感悟生活,学习心理调适方法,主动关注自我的心理健康,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健康水平,传递在校大学生正能量。
2.活动时间:5月10日--6月6日
3.活动地点:学术报告厅
4.活动主题:观心理情景剧 悟人生大道理
5.具体活动事宜见第一届校园心理情景剧大赛活动通知
(八)“5.25”大型心理广场活动
1.活动时间:20xx年5月25日
2.活动地点:餐厅前面
3.活动主题:“心灵抚触 快乐成长”
4.活动内容:
(1)现场心理咨询预约:由心理咨询师在活动现场对来访同学进行答疑解惑和咨询预约
(2)扫二维码送礼品活动:活动现场扫二维码关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微信的同学,可获得举办方提供的精美礼品一份。
(3)心理图片展活动
(4)开心笑脸展
(5)“许愿墙”活动:参与者将自己想要实现的愿望、心愿写下,来传达对自己、家人、未来的一种良好祝愿。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3
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印发市20xx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计发〔20xx〕399号)精神,为做好20xx年“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大型义诊活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总结近几年大型义诊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全县医疗需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义诊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推动全县卫生计生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树立卫生计生系统良好形象;方便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健康扶贫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xx年9月9日至15日,9月9日全国统一启动。
三、活动主体
县卫计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四、主要内容
(一)公共场所义诊活动。9月9日上午9时在文化广场举行活动周启动仪式并开展义诊活动,组织县级医疗机构,抽调群众需求较大的医疗、药学、护理专家,进行疾病的咨询、筛查、诊断和一般治疗,普及医学常识和健康知识。特别是针对群众需求集中的慢性病、肿瘤、儿童疾病、地方病等重点安排医疗力量。
(二)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义诊工作。邀请省中医院知名专家对口支援的县中医院,开展义诊工作。主要义诊形式包括开设专科门诊、组织疑难重症的会诊、教学查房、手术演示等,并结合当地手术需求开展义诊手术。同时,要开展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相关业务培训,具体内容由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协商安排。
(三)深入贫困地区进行义诊。结合健康扶贫工作,各县级医疗机构选派医疗队到联系村进行义诊。义诊活动包括开展疾病咨询、疑难病例会诊、义诊手术等。
(四)义诊活动到基层。各县级医疗机构,抽调慢性病、肿瘤、儿童疾病、地方病等领域的专家,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义诊活动。在活动期间,要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有专家坐诊,使群众能够就近得到优质服务。要通过病例讨论、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针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帮扶,推进分级诊疗工作。
(五)举办健康大讲堂。县中两院要根据我县的疾病特点和医院的专科特色,组织专家走进学校、工厂、建筑工地、社区、党政机关,讲授、传播健康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掌握适用的健康生活常识和专科防病知识,培养正确的就医理念。健康大讲堂的专题安排要时间适当、通俗易懂。活动周期间每家医院举办不少于2次的'健康大讲堂及中医药科普知识宣讲。
(六)二级以上医院院内的义诊活动。县中两院要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和“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要求,针对本院的特色专科和知名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活动,编印专科疾病防治宣传资料,改善相应专科的诊疗环境和流程,提高优质医疗资源服务效率。
(七)医疗服务进军营。根据驻军部队及警部队需求,对广大官兵提供义诊服务,通过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活动为基层部队办实事、解难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保障能力,着力维护部队官兵健康。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要从落实全国卫生健康大会精神,以精准扶贫、健康扶贫为切入点,切实组织好此次义诊活动。要在总结近几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对义诊活动场所、形式和内容进行改进、充实和完善,制订可操作、能见效的实施方案。要根据实际条件,提前确定义诊手术各类、时间和手术数量,组织筛查符合手术条件的患者,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将义诊活动安排提前向社会公告。方便更多患者获得义诊服务。活动过程中,要通过媒体传播健康知识和医学常识,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单位在义诊过程中要注意及时做好总结与工作量统计,总结要有针对性,能够反映义诊活动中当地群众的医疗需求所在、群众的感受以及发现的问题、对今后开展好义诊活动的建议等,有条件的留存影像和视频资料。各单位要将义诊活动情况及时进行统计,中医院义诊活动情况单独统计,并于9月17日前将本辖区、本单位义诊情况统计表报送卫计局医政股,9月21日前报送义诊活动总结。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4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xx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国卫基层发[20xx]7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及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向老年人及儿童家长普及中医基本知识与养生保健技术,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使人们自觉采纳有益于健康的起居、饮食,增强体质,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2、0—36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90%
二、范围和对象
范围:全镇22个行政村。
对象:辖区内居住的所有65岁老年人和0—36月儿童。
三、项目内容
(一)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
每年为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中医体质辨识和中医药保健指导。按照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采集信息,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根据不同体质从情志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穴位保健等方面进行相应的中医药保健指导,建议定期进行中医复检;对所有老年居民告知日常的心理调摄、饮食调养、起居调摄、运动保健等养生保健方法,并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二)0—3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在儿童6、12、18、24、30、36月龄时对儿童家长进行儿童中医药健康指导,具体内容包括:向家长提供儿童中医饮食调养、起居活动指导。在儿童6、12月龄给家长传授摩腹和捏脊方法;在18、24月龄传授按揉迎香穴、足三里穴的方法;在30、36月龄传授按揉四神聪穴的方法。
四、管理措施
(一)组织领导
董家营镇中心卫生院成立“董家营镇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及技术小组。
(1)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院公卫科,由张耿华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2)技术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技术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耿华负责日常管理工作。要在12月10前完成村级医务人员培训,12月底前完成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证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80%的工作任务。
(二)各级职责
1、医院职责
(1)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组织村级卫生人员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知识技能培训,使其基本掌握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内容、方法和工作流程,确保老年人、儿童中医药保健服务质量。
(3)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老年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工作宣传,使老年人和儿童家长能够及时获取中医药健康服务的信息和服务内容,主动接受保健服务。
(4)掌握辖区内老年人、0—36月龄儿童信息,告知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内容,并为其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档案,且医院统一管理档案(纳入65岁老年人和0—36月儿童健康档案中),定期对村医进行督导检查。
(5)0—36月龄儿童由医院儿保门诊在进行常规儿童体检的同时进行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并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相应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向体检儿童家长传授中医药健康指导。
2、村卫生室
根据医院安排,负责项目的执行、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的具体工作,并承担老年人健康体检中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前33项问题信息采集,根据体质判定标准进行体质辨识,并将辨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同时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对于行动不便、卧床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开展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同时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结果准确、完整的记录在相应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中;开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宣传、动员工作,按时参加儿童体检。每季度上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展情况。各村卫生室要熟悉服务项目要求,掌握技术操作规范。负责收集、登记辖区内服务对象人口信息、告知服务内容、预约服务时间,不断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
(三)保障经费,规范管理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所需经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整体经费统筹安排,并进行绩效考核。
(四)强化督导,严格考核
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督导和考核制度,不定期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办法,逐步建立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长效管理机制。督导考核主要内容:
(1)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
(2)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完整率;
(3)走访调查核实中医药健康管理情况。
对完成工作指标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项目执行不力、完成情况较差的村,扣减相应经费。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5
进一步提高新时代心理育人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内容,坚持“育心、育德与育才相结合,发展、预防与危机干预相结合,专门课程、学科渗透与主题活动相结合,学校主导、家庭协同与社会支持相结合”原则,按照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协调发展的工作方针,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完善政策机制,加强人文关怀,培养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心态,提升学生调控情绪、应对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学生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全面覆盖,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基础设施基本达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全面建立,政府、学校、医疗机构、村(居)委会、社会、家庭等网格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到2025年底,全市中小学校100%建立心理防护网络,县(市、区)100%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100%建立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站,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率达到100%,家长的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100%。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配齐建强,专业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中,市级及以上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达到15%以上。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基本形成,自助互助技能掌握率达到30%以上,心理问题发生率上升趋势得到有效遏制。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1.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发挥课堂教学和班团队会主渠道作用,统筹利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或校本课程开展生命教育、亲情教育、挫折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按照每两周不少于1课时的标准,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课表。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要至少开展1次有针对性的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团辅活动。各地各校要依托赣教云平台和官方网站,培育、遴选和推广一批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教学案例和线上课程,形成系列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资源。2025年前完成“100节心理活动示范课、100个优秀心理辅导案例、100个校园心理剧”资源库建设。
2.发挥五育融合心理健康教育的功能。坚持学科融合,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作业管理,改进考试方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充分挖掘课程教材蕴含的心理要素,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学生思维、情感、态度、意志等心理要素的同步发展。严格落实开齐开足上好体育、音乐、美术课的刚性要求,广泛开展“晒课表”活动,严禁“阴阳”课表。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艺术实践活动。
3.创新心理健康教育实践路径。探索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效融合机制,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掌握简便有效、容易操作的心理调适方法。充分利用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劳动实践教育基地、研学实践基地等校外资源,开展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研学、心理素质拓展和心理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4.开展全员测评筛查。积极推进心理健康筛查服务,在现有教育平台中增设学生心理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提供学生心理健康测评、档案管理与转接、异常行为预警、心理训练、在线咨询等一站式服务。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心理健康筛查,建立心理健康状况动态监测机制,根据筛查结果,建立“一生一档”心理成长档案。全面建立“班级(宿舍)—年级—学校—家庭”的心理健康四级预警网络,班级预警由心理委员(每班设男、女委员各1名)、班主任、任课教师共同负责,班主任要积极引导心理委员发挥好“信息采集器”作用,全面掌握学生亲子关系、家庭变故、人际矛盾、行为异常等动态信息,实现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
(二)完善心理关爱与帮扶机制
5.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大力推进“万师访万家”谈心谈话活动,指导学校建立全员导师制,在开学前后与每位学生进行一次“面对面”“一对一”的谈心谈话,对尚未返校的学生可采取电话或网络方式进行。全面实行“倾听1刻钟”行动计划,让每个学生每天与同学、班主任、任课教师或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要结合自我报告、日常观察、家访等方式,有效掌握困扰学生的具体压力源和情绪行为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研判、心理疏导、日常帮扶和档案建立工作。
6.完善辅导服务制度。统筹全市学生心理辅导资源,组建高水平的学生心理辅导服务团队和突发事件的心理专家团队。广泛宣传江西省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服务热线——12355,提高对服务热线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各地各校要健全心理辅导值班、预约、面谈等制度,利用电话、网络等媒介,满足学生咨询与求助需求。发挥共青团、少先队、学生会、心理社团等作用,积极开展同伴辅导和互助。面向学生的心理辅导要遵守保密原则,恪守咨询伦理,保障信息安全。
7.增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健全卫生医疗机构与教育部门及各级学校协同合作机制,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医院与学校在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常态化合作关系,明确具体对接联络人员。推动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心理咨询中心或心理(精神)门诊,精神病专科医院普遍设立心理门诊。到2025年,县级以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建立学生心理危机转介“绿色通道”。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要鼓励设立相关社会机构,加强对沉迷网络人际交往、游戏等网络迷恋行为学生的.心理矫治工作,对留守、贫困、流动、单亲、残疾、丧亲等处境不利的学生给予重点关爱,为遭受校园欺凌和暴力、家庭暴力、情感困境等情况的学生,提供及时心理干预。同时,重视治疗返校学生心理支持,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心理辅导,做好跟踪记录。
8.建立数据监测反馈机制。建立监测数据反馈机制,公安政法及宣传网信等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网络平台的监测,发现学生通过网络搜索或讨论自杀方法等信息时,应及时向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反馈,运用科技手段协助学校定位突然失联学生,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
(三)优化心理健康教育人才队伍建设
9.配齐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强化心理健康教师配备,各级编制部门应按属地原则指导学校在编制总量内,统筹合理配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高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且每所学校至少配备2名。独立法人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原则上按照师生比1∶800配备专职教师,超过800名学生的中小学校采取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相结合的方式配备,要求至少配有1名专职教师。鼓励教师自主学习,探索以奖代补方式,由所在单位报销考取心理健康教育相关资质证书费用。县级教研机构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必须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每周担任一定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包括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教育、活动课程),并从事6小时以上的个别咨询或团体心理辅导。
10.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实施心理健康教师三年培训计划,依托“国培”项目、“省培”项目、吉安美丽园丁公益行动计划以及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培训班,分期分批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骨干教师培训(包括理论学习、技能辅导、实战观摩、案例督导等多种形式),提高教师基本理论、专业能力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每年举办1-2期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各县(市、区)每年至少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师专题培训。鼓励有志于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心理健康专题培训,掌握心理健康指导基本理论和方法,并经考核取得对应的国家认可的专项能力证书,充实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主任培训和新教师入职培训,切实提高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通过各级各类培训,用3年左右时间达到心理健康师资配备要求。各地各校要积极推动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参加各级职称评聘、优质课比赛、基本功大赛。落实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并计班主任工作年限。
11.积极扩大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组织。依托卫健、政法、团委等部门的相关组织,招募医务人员、专家学者、学校教师、社会工作者等具备资质的人员,进一步健全全市心理援助志愿者服务团队,原则上每个县(市、区)至少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的志愿服务团队,设立24小时开通的心理援助志愿服务热线。积极推广江西省社会心理服务热线——966525,提高群众知晓度。同时,常态化为广大市民推送普及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预防技能。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立心理健康咨询网站,开展科普宣传、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志愿服务。指导各中小学积极与井冈山大学、吉安职院等高校开展心理健康结对帮扶。
(四)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系列主题项目
12.实施“‘安姐康哥’课代表”党建引领项目。大力打造“‘安姐康哥’课代表”党建品牌,探索“党建引领学生成长”有效途径,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示范班培训内容,提升基层党组织和书记心理引导能力,通过搭建以党员教师、家长为主体的“安姐康哥”志愿者服务队伍,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与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教师有效融合的工作机制,利用学校课后服务、班队主题活动等平台,让身边人解身边惑,帮助学生培育健康积极心态。
13.开展“1+1”心理健康教育项目。结合“五育并举”工作要求,实施中小学生每天至少“运动1小时、劳动1小时”的心理健康教育工程。社会、学校和家长,要为学生运动、劳动创造必备的时间、场所,通过实施阳光体育运动及劳动教育,使负面情绪及时得到消解,培养学生热爱生活、珍视生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实现“心态转换”。
14.落实“首课负责制”生命健康教育项目。在每天第一节课前开展“阳光5分钟”的生命健康教育,通过课前演讲、故事分享、微视频、音乐放松、集体唱歌、手指操等形式,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成长规律,围绕认知水平、心理和生理特征、压力及挫折应对等重点内容,强化生命教育。
15.建立分类指导的“红黄蓝”卡项目。各校要根据信息采集情况和师生心理健康量表分析,建立师生心理健康“红黄蓝”卡制度,制订分类管理机制,精准提供心理服务。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关系和自我意识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失衡问题,建立“一人一策、一人一帮”工作台账,做好隐私保护,设立标准化处置流程。对出现言行异常等情况的学生,要及时与监护人联系,必要时尽快送医就诊。
16.打造心理健康教育家校社协同项目。加快推进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建设,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市、县、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中心,配备必要的桌椅、图书及相关设施设备,逐步达到“有计划、有队伍、有制度、有专用室场、有活动记录”的“五有标准”。组建吉安市家庭教育百名讲师团,每学期针对家长开展不少于4课时的专题心理健康教育讲座活动。进一步完善家校沟通交流机制,畅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即时通讯软件等家校沟通渠道,动员家庭积极参与子女教育,帮助家长提升、识别和应对子女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形成家校共育合力。同时,扩充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场所家长学校功能,由民政、卫健等相关部门定期配送心理健康和家庭婚育教育等课程,系统改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大育人环境,形成具有吉安特色的家庭教育品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摆在突出位置,作为落实立德树人和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点任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教体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委网信中心、市委编办、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组成。各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按照“心理健康教育项目化”思维,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心理健康教育的具体举措,并报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备案。同时,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二)夯实基础保障。各地、各级各类学校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经费,并加强对经费使用效益的考核,保障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到2023年末,所有城区中小学及乡镇中心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全面建成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并健全值班、预约、辅导、档案建设及移交等管理制度,确保非寄宿制学校心理辅导室每天开放不少于2小时,寄宿制学校每天不少于4小时。不具备建设心理辅导室的规模较小的学校或村小、教学点,要纳入片区中心学校范围,统一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强化督导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督导制度,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估认定工作,分批次推进各级心理健康特色示范学校创建,确保到2025年全市15%的中小学校创建成为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及时总结经验、交流成果。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地要结合“5·25”全国大中学生心理健康日、“10·10”世界精神卫生日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动漫等传播形式,播出一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分年龄段对学生进行针对性科普宣传,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加强心理宣传教育。要强化新闻机构的社会责任,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查制度,坚持正面宣传引导,规范心理危机事件的新闻报道,避免因误导社会舆论而造成不良影响。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6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质量和水平,培养中小学生良好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当前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xx年修正)》、国家卫生计生委等22部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20xx年修订)》《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四川省中小学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坚持预防和发展为主、矫治为辅,坚持全面、全员、全程渗透,坚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共建,加强师生心理健康服务,健全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和服务体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可持续发展,突出抓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教科研示范引领及活动开展,形成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咨询服务、预防干预四位一体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新格局。构建教师心理健康关护机制,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优化家校协同发展机制,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心理健康教育的合力,促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力提升全县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整体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建设中小学心理辅导室
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附件)要求,规范心理辅导室建设和活动开展,制定活动计划,建立活动档案和学生心理成长档案,合理安排开放时间,免费为本校师生、家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各校要通过改扩建,调剂校舍设备等建设和完善中小学心理辅导室,新建学校必须规划建设心理辅导室,并按《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标准配置到位。到2022年底,全县50%的中小学校按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到2023年底,全县80%的中小学校按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到2024年底,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按标准建成心理辅导室,并确保充分有效使用。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从2022年起,原则上每一所中小学(含中职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原则上要有相关心理学教育背景或取得相关资格证书,能够胜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工作),普通高中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结合高考改革开设生涯规划教育,并纳入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考核评估。在校学生人数在1200人及以上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在校学生人数在1000人及以上的城、镇义务教育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原则上,到2022年底,全县需配备专职教师的学校配备率达到50%以上;到2023年底,全县需配备专职教师的学校配备率达到80%以上;到2024年底,全部按规定配齐专兼职教师。其余学校同步配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建立中小学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参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构建分层分类通识性培训体系,各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纳入中小学校长、学校管理干部、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学科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常识。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每年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班主任的心理健康教育的培训不少于10课时。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学习交流和教研活动。在新教师入职培训中,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心育能力和水平。
3.保障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待遇。各校要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每所学校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团队辅导或培训,提高教师心理素养,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加强对教职工心理健康状况的监测和评估,对不适合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的要予以妥善调整,对不适合从事学校服务工作的临聘人员要及时清退。各校要明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工作量并制定考核办法,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和心理辅导要计入工作量,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积极鼓励优秀人才长期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三)建立健全心理危机“三预”工作机制
1.加强常态预防工作。各校要常态化开展教育预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预防和减少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的发生。做到“七个重要时段”必讲,即每日每周离校前、节假日放假前、重大考试前后、新学期开学、新生入学后、重大活动前后和季节交替前后。要结合“525”心理健康宣传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生命教育和积极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珍爱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意识,增强学生心理危机求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加强适时预警工作。各校要建立师生心理状况定期报告制度,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德育主任、心理专兼职教师、班主任及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组建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网络,深入细致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每学年初,对初中、高中新生开展心理筛查,及时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准确掌握心理高危学生名单,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学生隐私。各地各校要高度关注家庭变故学生、家庭贫困学生、学业困难学生、情绪易冲动失控学生、涉赌涉毒学生、涉霸凌学生、身体残疾或疾病困扰学生和原有心理问题学生等重点群体,建立“早发现、早报告、早研判、早预防、早控制、早转介”的“六个早”预警机制。推动中小学设立班级心理健康委员,原则上男、女各设1名,积极实施朋辈关怀。
3.加强及时干预工作。各校要对心理障碍和心理高危的学生建档登记,并根据学生心理状况,安排专人采取一对一或者多对一的方式及时加以疏导和干预;对有严重心理危机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其家长,并按有关规定转介给医疗机构进行诊治。要采取多种方式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状态,加强家校协作与医校合作,形成安全稳定的社会支持,帮助学生恢复健康,尽可能减少因障碍引发自杀或者伤害他人的事件发生。要针对不同群体,采用灵活多样、多维系统的心理疏导途径,提供基础性心理服务、预防保健、社会支持和临床诊疗等,解决心理障碍。
4.加强家校协同育人。各校要优化家校共育,增强家校协同育人合力,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面向家长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家长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指导家长掌握亲子沟通交流的方法技能,理性对待孩子的学习生活情况,减轻孩子的学习压力和学业负担,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指导家长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态和在非常时期可能出现的焦虑、恐惧等应激反应,准确理解孩子的心理行为表现,特别是要控制情绪,冷静克制地处理家庭纠纷和矛盾,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心理极端事件发生。
(四)全面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学体系建设
1.坚持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全体教师都应自觉地在教育教学中遵循心理健康教育规律,将适合学生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内容有机渗透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注重发挥教师人格魅力和为人师表的作用,建立起民主、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要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多种途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2.规范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各校要利用地方课程或学校课程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一般每班每两周1课时,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心理健康教育课应以活动为主,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包括团体辅导、心理训练、问题辨析、情境设计、角色扮演、游戏辅导、心理情景剧、专题讲座等。义务教育阶段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中安排,高中阶段在校本课程或选修课程中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执行。
3.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各校要加强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共文化机构、街道社区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等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中小学生及家长提供心理公益热线、心理面询、问题个案转介等服务,定期开展各类心理讲座、团辅、沙龙、夏令营等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学校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大英县校外心理辅导站定期进校开展心理健康指导活动。
4.促进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各校要建立完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科研制度,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讨交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优秀课例展评和推广交流,建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资源库。各中小学每月至少有1次年级以上的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有2次年级或校级的公开课或观摩课。从2022年起,县、校两级在优秀教师评选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占一定比例,每年遴选心理健康教育示范课、优秀案例、优秀活动,并做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推荐报送工作。发挥好各类示范课、优秀案例和优秀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五)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县教育体育局和各学区分别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遴选一批具有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积极组织争创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切实加强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加强心理危机的“三预”工作体系建设,强化责任分工,制定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要强化落实各项工作,构建以专兼职心理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家长积极配合、校长专业引领的立体化、多元化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服务体系,将心理健康教育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校要将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多元经费保障体系,多渠道筹措经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入,满足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需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县教育和体育局将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对学校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内容,各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学校督查考评指标体系之中;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督导检查,并加大督导结果运用力度,确保各项重点目标任务按期有序推进。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妥善应对处置心理危机事件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重视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典型选树和宣传推广工作,要通过各种媒体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展和经验成效,努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积极加强与先进学校的交流合作,共享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创新成果和典型经验。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7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浙卫发〔2022〕17号)、《温州市 2022 年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办法》(温卫发〔2022〕65号)要求,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做好老年疾病预防体系,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自2022年起坚持“以健康为中心”,推进老年疾病预防关口前移,制定实施针对老年人视力功能、口腔健康、营养状况、认知功能、心理健康等早期筛查干预措施,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与功能维护机制,区内开展老年人“光明”“口福”“营养改善”“失智老人关爱”和健康服务“智慧助老”五大行动。2022年度内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 600人以上,为8100名老年人建立口腔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开展老年痴呆预防干预和心理关爱160人以上,开发老年数字健康服务重大应用,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 60%以上。至2025年,三年累计完成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2500人以上,建立老年人口腔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3万人以上,开展老年人认知功能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600人以上,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开放率达80%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老年人“光明”行动。以老年糖尿病患者为重点,开展眼底病的早筛早诊早治,降低老年人致盲率。通过老年人健康体检开展眼底病变筛查,对眼底筛查和检查结果异常的老年人,引导或帮助转诊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诊断、治疗,降低糖尿病眼底病变等并发症发生率。
(二)老年人“口福”行动。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和慢性病一体化门诊服务中在开展口腔健康状况检查评估,建立老年人口腔健康档案,将普及口腔健康知识和防治口腔疾病相结合,加强老年人自我口腔健康管理。积极推进老年人口疾病防治、义齿修复等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口腔健康水平。
(三)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参照“老年人营养不良风险评估”标准,为老年人建立营养监测档案。引导老年人形成科学的膳食习惯,降低老年人营养不良发生率,逐步建立满足不同老年人群需求的营养改善措施,提高老年人群的整体健康水平。
(四)失智老人关爱行动。结合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老年人健康体检,以及民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老年人自理能力筛查情况,对老年人开展慢性病自我健康管理、膳食营养、适宜运动等老年痴呆综合防控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是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水平,完善老年人健康支撑体系的.重要抓手。区卫生健康局要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专班,由区卫生健康局老龄健康科牵头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行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经费保障。区财政局要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公共卫生服务等经费,落实开展所需筛查评估、眼底镜配备等经费,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按时完成各项行动任务的基层卫生疗机构,给予一线医务工作人员一定的经费补助,补助金额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三)加强监督指导。对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定期开展项目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跟踪分析和监督指导,促进老年健康专项行动高质量按期完成。
(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老年健康专项行动筛查及早诊早治的重要意义和项目内容,鼓励目标群体主动参与筛查,实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探索形成五大行动典型案例。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8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努力,推动老龄社会信息无障碍建设,促进全社会推进适老化的改造和升级,提升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方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目标
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开展志愿服务、加强技能培训、强化宣传引导等一系列措施,让更多的老年人用得上、愿意用、用得好智能技术,帮助老年人更好地适应信息社会的发展,在全社会智能化飞速发展过程中,充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实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行动内容
(一)健全“智慧助老”常态化工作机制
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市、县两级老龄委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级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将在“智慧助老”行动中事迹突出的机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
(二)开展“智慧助老”志愿服务行动
1.开展老年人就医志愿服务活动。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进一步便利老年人就医实施方案》(桂卫医发﹝20xx﹞18号)的相关要求,完善电话、网络、现场等多种预约挂号方式,畅通家人、亲友等代老年人预约挂号的渠道,解决老年人挂号难问题。医疗机构应提供一定比例的现场号源,保留挂号、缴费、打印检验报告等人工服务窗口。应当安排社区、志愿者或其他工作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导医服务,在预检分诊、自助机、挂号窗口、交费窗口、综合服务点、投诉受理中心等老年人就医容易发生不便的节点提供引导和必要的帮助。医疗机构应当在入口处增设“无健康码通道”,测量体温后,帮助老年人进行健康码查询操作,协助没有手机或确实无法提供健康码的老年人,通过人工填写流调表等方式完成流行病学史调查,缩短老年人在诊区外等候时间。
2.开展重点服务岗位的老年志愿服务。在金融服务、政务便民、通讯业务、交通出行、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服务场所增设志愿服务岗,要进一步完善“健康码”管理。对不使用、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群体,应当根据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采取其他替代措施。老年人在存取款、审批登记、通讯服务、交通购票、旅游扫码等涉及电子支付、电子身份确认、电子信息填报等智能手续时,应当组织志愿者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组织大学生和爱心人士加入老年志愿服务。发挥驻邕高校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志愿者、社区服务人员、党员干部等以“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形式,面向老年人开展以智能技术运用为主题的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各种智能技术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指导老年人正确运用智能设备,掌握智能技术,适应智能技术时代的新环境、新变化。
(三)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行动
1.充分发挥老年大学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驻邕各老年大学、市老年人活动中心要将智能技术运用相关内容纳入学习课程,通过给予适当激励、授予证书等方式调动老年人学习运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将认识风险、预防受骗等知识列为老年大学的必修课程,帮助老年人掌握防骗的知识和技能,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信心。
2.充分发挥涉老单位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鼓励涉老社会组织、涉老企业及其它爱心组织、爱心企业,积极开展“智慧助老”技术培训活动,为老年人讲授智能手机、电脑、电视、洗衣机、热水器、空调等家用智能设备的使用操作,指导老年人操作自助挂号(取号)机、银行存取款等公共智能设备的使用方法,通过培训不断提升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能力。
3.充分发挥家庭成员在智能技术培训中的重要作用。倡导家庭成员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年轻的家庭成员要帮助家中长者操作智能手机,指导老年人使用家庭的各种电器设备,辅助有兴趣的老年人操作电脑上网。陪同老年人进商场、银行、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办理各种业务时,帮助老年人用智能设备取号、扫二维码、电子支付、取检验检查报告等。外出旅游时教会老年人使用智能手机查找合适旅游线路或景点、定酒店、打车等,让家庭老年人学会独自使用和操作各种智能设备。
(四)开展“智慧助老”科普宣传行动
1.提升老年人使用智能技术的积极性。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老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老年人正确认识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将其作为丰富晚年生活、提升生活质量的重要工具,消除对网络信息和智能技术的恐惧和排斥心理。鼓励老年人主动学习网络防骗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2.加强智能技术运用和防骗知识的科普宣传。以“敬老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宣传推广老年人智能技术运用指南。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依托全国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开展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场所体验,设立老年人智能产品用品体验馆、体验区,并为老年人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普服务。通过科普讲座、大众传媒等形式,广泛宣传老年人防网络诈骗指导手册,以视频、一图读懂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在大众媒体和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场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防骗知识技能的知晓度。以拍摄主题宣传片、公益广告等方式,加大对网络诈骗、电子通讯诈骗案件的曝光和宣传力度,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
(五)开展“智慧助老”社会募捐行动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动员慈善组织,积极搭建慈善募捐平台,广泛动员爱心企业、社会人士以及通讯公司等开展慈善公益活动,为城乡贫困老年人捐赠智能产品,减免通讯服务资费,帮助贫困老年人解决无智能产品可用和服务费用昂贵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一)行动启动阶段(20xx年10月前)。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指定负责“智慧助老”行动的工作联络员。
(二)深入推进阶段(20xx年10月至2022年6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围绕行动目标和行动内容,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深入开展教育培训、志愿服务、便利出行等助老主题活动。市老龄办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并积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智慧助老”行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对“智慧助老”行动及时进行总结,按照阶段开展情况分别于20xx年12月底、2022年6月底、2022年12月底分别将总结报至市老龄办,市老龄办将推荐好的经验做法至自治区老龄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开发区老龄办、市老龄委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将实施“智慧助老”行动纳入老年宜居环境、老年友好社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等建设中统筹推进,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智慧助老”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将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列为老龄委和各成员单位的年度工作要点,加强督促落实。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以老年人面临的实际困难为导向,采取具体措施予以解决。将帮助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相关内容纳入每年“敬老月”的主题活动,倡导全社会推动、关注、参与“智慧助老”行动。
(三)大力加强宣传。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宣传“智慧助老”的具体措施和典型事迹,在全社会营造全民行动、“智慧助老”的浓厚氛围。
(四)注重效果评估。要注重对“智慧助老”专项行动的自我评估,对组织活动踊跃、活动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敷衍塞责、搞形式主义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通报和督促整改。各县(市区)、开发区及市老龄委相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实地调研,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指导,切实保障“智慧助老”行动的实际效果。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9
为推进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建立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努力构建尊重老人、关爱老人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改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推动健康老龄化,根据《江西省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2年)》(健康江西办发〔20xx〕5号)和健康新余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20xx—2022年)的通知》(健康新余办发〔20xx〕6号)的要求,结合分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工作,确保我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一、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总体目标
到2022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老年健康相关政策制度更加健全,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以上;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医绿色通道比例达到100%。
二、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主要任务
(一)注重老年健康素养提升,推动健康老龄化
1.开展老年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以卫生行政部门为主导,健康教育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为支撑的老年健康教育网络,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积极利用多种媒介,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宣传普及老年健康知识。推进分宜县“中医中药中国行”系列活动,以县中医院为龙头,集中宣传中医药健康知识,传播中医药健康理念,提升热敏灸健康服务能力,完善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县中医院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展示和宣传等工作。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知晓率,鼓励老年人加强体育锻炼,参加定期体检,积极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2.加大老年人健康素养监测。将老年人纳入健康素养监测重点人群,掌握健康状况,开展符合其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推广普及适宜老年人的健身技能,积极宣传适宜老年人的养生保健方法。搭建完善智慧养老应用服务平台,提高全县养老健康服务信息化水平。到2022年,全县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12%。
3.注重老年人营养状况。开展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逐步开展老年人群营养状况监测、筛查、评价工作,对低体重高龄老年人进行专项营养干预。推动农村颐养之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机构配备营养师,为“入家”老年人提供营养配餐。将老年人群营养健康状况纳入居民健康档案,实现有效管理。到2022年,老年人营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4.开展老年人体育活动。全面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加强社区老年人体育建设,发挥老年人体育协会的作用,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健身组织和体育健身活动。推广八段锦、太极拳等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体育项目,带动老年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和赛事活动。
(二)强化老年健康服务水平,构建大健康格局
5.加强老年疾病防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的早期筛查、早期干预及分类管理,积极开展阿尔茨海默病、帕金森病等神经退行性疾病的早期筛查和健康指导。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一次较全面的体检、健康评估以及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加强老年人自救互救卫生应急知识技能培训。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开展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等筛查干预和健康指导。实施失能预防项目,降低老年人失能风险。到2022年,65-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6.建立综合连续的服务网络。推动社区医院建设,积极开展老年人医疗、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推进基层护理和延伸居家护理,实现优质康复和护理服务下沉。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模式,将老年人纳入签约重点人群,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有意愿的`老年人建立契约服务关系,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7.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做好老年人心理关爱试点项目。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完善精神疾病的早期预防及干预机制,针对抑郁、焦虑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开展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随访管理,为老年人特别是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纾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关怀服务。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
(三)健全老年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健康新需求
8.提升老年疾病诊疗服务水平。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等涉老医疗机构。推动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提高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人员培训规划,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我县老年医学的科研水平。推行多学科协作诊疗,重视老年综合征和老年综合评估。建立健全老年医学质量控制体系。推广老年医学适宜有效的高水平诊疗技术,将老年综合评估开展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有关考核内容。提倡非急诊老年患者到老年医学科首诊治疗。全面落实老年就医服务等优待政策,医疗机构全部开设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优先为老年人特别是重病、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检查、住院等诊疗服务。到2022年,全县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0%及以上。
9.深化完善医养结合协作。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性医养结合服务机构。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到2022年,全县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比例达到100%。
10.发展中医药特色服务。扩大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中医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加快县中医院热敏灸区域诊疗中心建设,发挥热敏灸在养生保健中的作用,提高我县群众对热敏灸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积极探索、培训居民适合居家的自我灸、保健灸技能。推动中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中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到2022年,中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治未病中心、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5%。
(四)营造老年健康友好环境,增强老人幸福感
11.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组织、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有益老年人身心的活动。在文化、科教、休闲、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使用时向老年人倾斜,提高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程度和利用率,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推进老年人社区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适老住宅建设。
12.建立家庭养老支持体系。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从社区层面整合资源,加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相关服务队伍建设,鼓励为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依托,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
13.推动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做更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的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到“老有所为”。
三、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要明确职责分工,实施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人负责落实,要坚持从严从实,高效开展各项工作,跟踪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积极宣传引导,广泛动员参与。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现有传统媒体和新型传播宣传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把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宣传工作系统化、日常化。各单位宣传要形成自身风格,打造自身特色,突出自己的文化,要根据受众特点来选择宣传渠道,使更多的人容易接受宣传方式和内容,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形成良好的老年健康促进文化氛围。
(三)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达标。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工作任务要求,细化考核目标,形成定期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督导评价机制,成立督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进行分片督导(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度,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各地各单位要加强信息相互交流,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任务,进行层层分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分宜县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完成,工作总体目标全面达标。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10
我市的老龄人口比重呈逐年上升态势。目前我市人口老龄化呈现如下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基数大。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51.4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0.67%。二是高龄老人数量多。我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为8.06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5.99%。三是空巢化的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和困难老年人明显增多。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内蒙古2030”发展规划》,深入推进健康呼和浩特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行动(2020-2030年)的通知》(内健推委发[2020]2号),特制定《呼和浩特市2021年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老年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老年人的实际情况,实施老年健康促进健康行动,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协同推进,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引导居民建立正确的老年健康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社会环境、人文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行动策略
坚持健康教育先行。把提升健康素养作为增进全民健康的前提,根据老年人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健康教育与促进,让老年保健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实现健康素养人人有。
坚持人人参与行动。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激发老年人热爱健康、追求健康的热情,养成符合自身和家庭特点的健康生活方式,合理膳食、科学运动、戒烟戒酒、心理平衡,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
坚持全社会协同推进。强化跨部门协作,鼓励和引导单位、社区、家庭、居民个人行动起来,对老年人主要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采取有效干预,形成政府积极主导、社会广泛参与、家庭关心支持、个人自主自律的良好局面,持续提高健康预期寿命。
三、行动目标
面向老年人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发展蒙中医药特色医养结合服务,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到2022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分别达到50%以上。
——个人和家庭:
1.改善营养状况。主动学习老年人膳食知识,精心设计膳食,选择营养食品,保证食物摄入量充足,吃足量的鱼、虾、瘦肉、鸡蛋、牛奶、纤维素、水果、豆综合饮食,有意识地预防营养缺乏,延缓肌肉衰减和骨质疏松。老年人的体重指数(BMI)在全人群正常值偏高的一侧为宜,消瘦的老年人可采用多种方法增加食欲和进食量,吃好三餐,合理加餐,同时注意饮食过剩。消化能力明显降低的老年人宜制作细软食物,少量多餐,建议三餐两点。
2.加强体育锻炼。选择与自身体质和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运动方式,量力而行地进行体育锻炼。在重视有氧运动的同时,重视肌肉力量练习和柔韧性锻炼,适当进行平衡能力锻炼,各种运动结合起来做,强健骨骼肌肉系统,预防跌倒。进行运动期间,建议根据身体健康状况及时调整运动量。多晒太阳,适量运动。
3.定期健康体检。经常监测呼吸、脉搏、血压、大小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做好记录,必要时就诊。积极配合家庭医生团队完成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了解自身脑、心、肺、胃、肝、肾等主要器官的功能情况,接受家庭医生团队的健康指导。
4.做好慢病管理。鼓励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配合医生积极治疗,主动向医生咨询慢性病自我管理的知识、技能,并在医生指导下,做好自我管理,延缓病情进展,减少并发症,学习并运用老年人蒙医中医膳食调养,改善生活质量。血压的控制,建议随着年龄的增加每天至少要测2-3次。血糖的控制,每周至少监测1-2次,空腹血糖小于7.8毫摩尔/升,餐后血糖小于11.1毫摩尔/升。老人的睡眠非常重要,保证一天7-8个小时,以早晨起来感觉到不困不乏为好,建议老人尽量有一个午睡的习惯。
5.促进精神健康。了解老年是生命的一个过程,坦然面对老年生活身体和环境的变化。多运动、多用脑、多参与社会交往,通过健康的生活方式延缓衰老、预防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老年人及其家属要了解老年期痴呆等疾病的有关知识,发现可疑症状及时到专业机构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一旦确诊老年人患有精神疾病,家属应注重对患者的关爱和照护,帮助患者积极遵循治疗训练方案。对认知退化严重的老年人,要照顾好其饮食起居,防止走失。
6.注意安全用药。老年人患病发病率高,且药物代谢、转化、排泄能力下降,容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生病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主动监测用药情况,记录用药后主观感受和不良反应,复诊时及时向医生反馈。
7.注重家庭支持。提倡家庭成员学习了解老年人健康维护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照顾好其饮食起居,关心关爱老年人心理、身体和行为变化情况,督促老年人参加健康体检,及早发现身体、心理异常情况,及时安排就诊,监督老年人按顿按量服药,并使家居环境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地面采取防滑措施并保持干燥,在水池旁、马桶旁、浴室安装扶手,预防老年人跌倒。
——社会:
1.全社会进一步关注和关爱老年人,构建尊老、孝老的社区环境,鼓励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基层老年协会、有资质的社会组织等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有益身心的活动;培训专兼职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工作者。引入社会力量,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等心理健康服务。
2.支持社会组织,为居家、社区、机构的失能、失智、部分失能老年人及照护者提供照护和精神慰藉服务。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
3.鼓励健康服务相关企业结合老年人身心特点,大力开展健康养生、健康体检、咨询管理、体质测定、体育健身、运动康复、健康旅游等多样化服务。
——政府:
1.一是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等宣传教育活动。将老年健身、保健、疾病防治与康复等教育活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管理内容,建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各类养老机构分工合作机制。加强中医养生保健宣传力度。加强自救互救知识教育,开展老年人卫生应急技能培训活动。启动老年期常见疾病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包”和预防跌倒干预措施行动。(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为贫困、空巢、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怀和心理支持服务。加强对老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社区管理和康复治疗,鼓励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调,整合资源优势,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纳入到卫生服务体系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整合现有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康复医学建设,加大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强化老年医学服务能力建设。(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研究制定上门巡诊、家庭病床的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开展蒙医药中医药老年健康管理服务,发挥蒙医药中医药的特色功能。扩大蒙医药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的覆盖广度和服务深度,根据老年人不同体质和健康状态提供更多蒙医药中医药养生保健、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推动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推动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增加老年服务资源,提供老年健康服务。协助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假冒伪劣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认真维护老年人正当权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6.完善医养结合政策,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打通各项养老政策中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的壁垒,真正实现政策协同。到2022年,老年健康服务相关制度规范基本建立,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机构和人员不断壮大,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制度保障更加健全,服务体系基本建成,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康复医师、治疗师、健康管理师等人才培养力度,着力提升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养老医务人员职业环境,为推进医养结合深度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老年医学相关专业或课程,加快培养适应现代老年医学理念的复合型多层次人才。(市教育局负责)
9.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开展长期护理保障工作,落实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障范围、参保缴费、待遇支付等政策,照护需求认定、等级评定等标准和管理办法,各类长期护理服务机构和照护人员服务质量评价、协议管理和费用结算等制度,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管理服务和运行。(市医保局负责)
10.逐步建立完善支持家庭养老的政策体系,支持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由签约家庭医生团队为辖区老年人免费提供约定的健康服务。针对老年人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包含预防、治疗、护理、生活照护为一体整合型健康服务。鼓励建立居家健康养老平台,探索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制定家庭病床服务规范,明晰家庭诊疗服务、健康管理、远程监测等项目,规范居家养老、医疗、护理、康复、药品配送等服务,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鼓励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康复护理、家庭病床等服务。鼓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参与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平台、老饭桌、老年幸福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的运营、托管;鼓励养老机构开办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机构或医务室、护理站等,重点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所需的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服务。取消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设置审批,实行执业登记备案。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是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统筹规划适宜老年人居住、出行、就医、养老的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导市场、社会、家庭、个人参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鼓励专业技术领域人才延长工作年限,制定老年人力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鼓励引导老年人为社会多做贡献。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传帮带作用,支持老党员、老专家、老军人、老劳模、老干部开展关心教育下一代活动。鼓励老年人参加志愿服务,繁荣老年文化,做到“老有所为”。(市党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康内蒙古行动推进委员会牵头组织老年健康促进行动的组织实施,统筹政府、社会、家庭、个人参与健康知识科普行动,指导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落实。进一步完善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为行动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提出行动调整建议,并完善相关指南和技术规范。各地区要将落实本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部门协作。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按照职责各负其责,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确保行动实效。
(三)开展监测评估。行动监测评估工作由牵头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形成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报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
(四)完善考核评价。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情况作为健康呼和浩特建设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有关部门的落实责任,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考核。建立激励机制,对工作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进度滞后、工作不力地区、单位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各相关责任部门每年向健康呼和浩特行动推进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五)加强宣传引导。要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老年健康保健知识,推动个人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正面宣传、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11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注重师生心理和谐健康,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根据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强化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训练,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培养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阵地建设,统筹专业支撑。因地制宜,分类规划,按照统一的标准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心理健康教育阵地,依托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化机构或组织,统筹聚合区域内心理健康专业资源,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资源缺乏的问题。
(二)统一准入机制,统筹师资配备。构建标准统一的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机构准入机制,统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配备和管理方式,实现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县管片用”,着力解决师资引不进、留不住的问题。
(三)统一工作模式,统筹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统一完善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模式,分层级统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以点带面,以少带多,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不足的问题。
(四)统一筛查标准,统筹教育科研。按照统一的检测机构、检测程序、标准尺度、质量要求开展师生心理健康筛查,并分区域建档管理。统筹组织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活动,构建以研促学、以学促教的立体网状教研工作体系,着力解决心理健康教育科研水平不均衡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学校心理健康管理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师生心理健康问题发现、教育、引导、诊治能力。帮助师生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调节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能力,培养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对存在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师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措施,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有效防范学校师生因心理健康问题引发极端事件。
四、工作措施
(一)构建一个融合贯通的平台体系。
1.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市、县两级分别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筹负责辖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对辖区学校、乡镇开展心理健康业务指导、师资培训等,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和专业心理咨询等服务。2022年底前市、县两级全部建成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以县域片区划分为基础,依托片区中心学校设立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设置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职岗位2—3个,统筹用于片区开展工作,为有需求的师生和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教育、答疑释惑、心理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3.建设学校心理辅导室。鼓励在达高等院校建立相对独立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院(系)二级心理辅导站。中小学校根据学生规模,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建设标准心理辅导室,并配备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2022年底前每个县域片区选择一所中心学校建成心理辅导室,2024年底前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全覆盖。学生在校期间心理辅导室每天定时向师生开放,严格遵守职业伦理规范,开展心理辅导工作,认真建好并妥善保存学生成长信息记录、个别辅导记录、测评资料、录音录像等心理健康辅导档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发挥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作用。创新和完善心理健康服务提供方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优质社会心理服务专业机构,协助指导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充分利用四川文理学院等高校优质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进校园”活动,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工作室”和“心理大课堂”专题讲座,开展学生心理辅导实践研讨、教学研究、教育科研、课程建设、教师培训、专业督导等活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打造一支优质专业的师资队伍。
5.配齐建强骨干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统一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入职标准,通过外部招引、内部挖潜培养、现有其他学科教师转岗等方式,逐步配齐建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在达高等院校按师生比不低于1:4000比例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且至少配备2名;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办法,制订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标准,落实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激励机制,确保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享受班主任(辅导员)同等待遇,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工作量要在学校年终绩效考评中予以充分体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培训。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纳入教师培训总体计划,分期分批对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培训,切实提高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水平。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学校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每年至少全覆盖培训1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学校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至少每3年全覆盖培训1次。在中小学校长、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各类培训中增加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内容,各学校每学期至少举办1期心理健康教育校本培训,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水平和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加强教育科研引领。市、县两级教育科研机构要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分学段健全小学、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制度,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心理健康教育公开课或观摩课,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市心理健康教育赛课活动,定期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学术交流和教研活动,提升教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建立心理健康教育专家资源库,加快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发挥学科带头人的教育科研引领作用。鼓励中小学教师、班主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研究,评选推广应用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固化一套标准统一的工作模式。
8.全面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测评。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或按统一标准选择相关专业机构,分别负责组织市本级和本辖区内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阶段学校师生每学年开展1次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指导学校科学运用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分级分类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心理健康问题师生精准识别、及时干预、处理得当。将可能存在严重和高危心理健康问题学生相关情况录入四川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台账管理系统,实现线上管理、线下跟踪、动态监控。在达高等院校每年在新生入校后适时开展全覆盖心理健康测评,并对测评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和合理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9.开足开齐心理健康课时。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义务教育阶段在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生命生态安全》中安排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高中阶段在校本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中安排心理健康专题教育活动,保证每班每两周至少1课时,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在达高等院校要落实教育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必修课课程2学分、32—36学时要求。鼓励各学校开展各具特色的心理健康选修课程,在市、县两级教研部门的指导下开发心理健康教育校本教材。各学校团组织、少工委要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主题团(队)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10.加强学校法治教育。学校课堂教学要增加法治教育内容。学校要主动与属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加强联系,每学期至少联合开展1次全校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养成自我保护意识,掌握自我保护方法,培养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珍爱生命、敬畏生命的理念。(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11.强化重点对象关注处理。加强各方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大对心理健康问题学生、问题家庭学生、留守学生三类人群动态排查掌握,重点了解和关注有精神病史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上报和梳理汇总。对有心理危机的师生建立预防、预警、干预机制,实行“一对一”“多对一”跟踪防控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生命教育、心理疏导和志愿服务,降低师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超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范围的,及时转介到专业机构或医疗机构。(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12.制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放假前后、考试前后、开学前后及毕业生离校前等重点时段心理辅导工作,特别是针对有家庭变故大、没有考上理想学校、没有找到工作等情况并存在心理健康问题的学生,不定期开展沟通交流,做好思想引导。制定完善学校心理问题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意外事件后,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教育、公安等部门指导下核实情况、及时处理,加强对其他学生的教育和辅导,严防事态扩大或者发生次生心理伤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
(四)创建一种各方协同的共育机制。
13.建好留守儿童关爱阵地。积极统筹各方资源,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寄宿制学校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开辟儿童托管服务和活动场所,充分发挥“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童伴之家”等阵地作用。配备必要的电话、图书、电脑、益智玩具等硬件设施,满足留守儿童求学、休闲、健康玩耍的需要。深化实施“童伴计划”项目,严格落实“童伴妈妈”“六个一”工作职责,加强对“童伴妈妈”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指导,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团市委〕
14.完善医疗机构服务体系。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级医院评审等,推动综合医院普遍开设精神(心理)科,为有心理问题师生提供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开设心理门诊,为师生患者提供药物治疗和心理治疗相结合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全科医院要大力开展心理健康宣传和服务工作,将儿童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干预纳入儿童保健服务。建立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危机干预的协作支持机制,为所在区域学校提供医疗帮助。(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
15.推动家、医、教协调联动。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家庭教育指导,通过教师家访、家长学校交流等多种途径了解学生是否存在早期心理创伤、家庭重大变故、亲子关系紧张等情况。广泛宣传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提高家长预防和识别孩子心理行为问题的能力。班主任每学年对所在班级学生开展1次全覆盖家访,学校每学期面向家长至少开展1次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对家庭关系紧张的父母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家长建立对孩子的合理预期和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建立家庭、学校和医疗机构的转介渠道,对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师生,及时转入医疗机构治疗。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心理问题师生档案,主动加强与学校、家长联系,做好心理问题师生的收治和常规随访管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
(五)拓展一个全面发展的育人空间。
16.培育学生积极心理品质。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从严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有效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充分发挥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以及校园文化的重要作用,全方位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落实开齐开足开好体育课和美育课的刚性要求,积极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广泛开展普及性体育运动和丰富的艺术实践活动,结合各学段特点系统加强劳动教育,吸引学生积极参加各种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生活和学生社团活动,切实培养学生珍视生命、热爱生活的心理品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团市委)
17.丰富教育活动载体。将每年5月确定为“达州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把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班级团队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有机结合,充分利用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文体娱乐、心理素质拓展等活动,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吸引力和感染力。中小学校从小学四年级起每个班级要建立心理委员制度,设立男、女心理委员各1名,充分发挥朋辈帮扶作用,帮助纾解心理压力、提振学习信心。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用,运用青年之家、青少年宫等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形成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合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18.加强心理援助服务平台建设。依托市、县两级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和微信公众号,建设心理健康公益服务网站等,打造达州心理教育援助服务品牌。各学校设立心理咨询电子邮箱,组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进行答复,广泛利用微信、QQ等线上途径提供专业化心理咨询服务。用好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及时帮助解决师生心理问题。(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团市委)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区域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硬件项目建设等的经费投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经费要纳入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学校心理辅导室建设、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按照实际需求足额保障,确保全市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软硬件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三)压紧压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督查督办重要内容,强化责任担当、信息共享、协同联动,分行业、分条块开展调研督导,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平台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宣传报道,引导社会力量更多关心关注师生心理健康,主动参与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网络治理,管控不良信息网上传播,清理网络有害信息,防止对学生健康成长造成影响。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12
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性、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维护好学生身心健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适应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发展需要,开展具有实践性和实效性的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维护学生身心健康。
二、总体目标
以“补齐短板、强化保障、创新机制”为主要原则,健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条件保障,按规定建好学校心理辅导室等,建设科学、专业、稳定的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队伍,构建学校、家庭和社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积极拓展心理健康教育途径,全面提升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水平。通过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充分开发其心理潜能,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为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提供科学有效的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其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三、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落实
1.进一步健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校办、总务处、保卫处、团委、心理辅导室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教处(教务处),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统筹协调。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完善以专兼职心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抓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各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必须至少召开一次心理健康教育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落实本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组建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在理论研究、制度设计、方法创新等方面的专业优势,科学指导我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开展。组织我市开通面向学校师生的心理健康咨询专线,并建立跟踪登记制度,及时为有需要的师生提供心理咨询,化解心理危机。(专家指导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
(二)夯实心育基础,强化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建设
1.配齐配足专业心理教师。市教育局配备心理学专业专职教研员,专职教研员发挥好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专业保障作用。学校要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岗位,每所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其中寄宿制学校或学生规模超过1500人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业心理教师;设有分校的'学校,要求每个独立校园至少配备1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目前没有专门编制的情况下,从学校总编制中调剂解决。专业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正常工作量计算和工作待遇原则上不低于班主任,不得随意更换。
从2022年起,用5年时间,逐步落实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招聘、考核、入编工作。教育局按照文件要求,在统筹各学校教师招聘工作时,要优先安排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岗位的招聘。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初任教师必须具备),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可从高校心理学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生中选聘,力争五年内全市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合格率达100%。
2.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各学校要健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心理辅导的伦理规范、档案管理、值班值勤、危机干预、学生转介等方面的工作制度。鼓励各校执行心理健康教育分组包干制度,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校长包全校、其他校级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级、科任老师包小组,以心理健康专兼职教师为专业保障,形成全员有责的工作氛围,将带动全校教职工在实践中学习和掌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做到面向全体、全员参与、全面渗透、全程进行,使学生心理危机预防普遍化,常态化,让每一位学生受益。要组织学校在关键时间点对关键场所进行巡逻监管,进一步消除隐患。
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业务能力培养。除了“国培”“区培”外,每年度要举办至少一期全市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全员参与的科学性;每年度开展至少一期全市教师的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的线上网络培训。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研究和教研活动。每年度都要开展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和研究工作;持续举行常态化的全市心理健康教育教研课比赛活动。
5.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从我市10所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选定5所学校作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试点学校,以点带面,开展创建本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活动。每年召开全市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出色的学校进行表彰,推广优秀示范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经验和做法。
(三)拓宽心育渠道,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知识普及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确保全校所有班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在课堂中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积极心理品质。
2.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班主任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重点开展“生命意义”、“情绪调控”、“压力管理”等主题教育。
3.开展学科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学科教师要在本学科教学过程中积极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每学期要开展一次大型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利用“5·25”(我爱我)和“双十”(世界精神卫生日)的契机,通过宣传栏、知识手册、校园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营造关心、关爱学生心理健康的良好氛围。
5.积极推广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委员制度。学校设立班级心理委员,男女各一名。在班集体中进行心理健康理念和心理卫生知识宣传,提供朋辈心理辅导服务,及时掌握和报告学生异常心理信息。
6.开展各类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每年全市将开展心理情景剧、心理微课、心理优质课、心理案例、心理漫画、心理手抄报等各类不同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竞赛活动。
7.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公益讲座。组织心理学专家团队深入高中学校开展高三、初三学生心理励志讲座,减轻高三、初三学生备考心理压力。
8.公布学生心理援助热线。全国心理援助热线:7400-680-6101,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24小时。如有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心理辅导员直接联系对口支援的心理咨询专家。
(四)找准心育难点,加强全市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1.学生心理排查工作常态化。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通过观察、问卷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对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建立动态的学生心理信息库。
2.重点帮扶和疏导特殊群体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档案的更新,科学识别心理高危学生。重点关注单亲、留守、离异、亲人病故、患病、遭遇校园欺凌等学生,对高危学生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必要时建议家长转介到医院心理门诊进行治疗。
3.加强重点高危学生心理干预工作。各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综合性的干预措施方案,防止学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五)整合心育资源,加强家校联合、社会联动
1.建立家长学校。学校要建立家长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常态化培训,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
2.建设全市家庭教育资源库。组织全市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团队开发桂平市系列家庭教育微视频资源库,积极实施家庭教育科普宣传活动。
3.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利用市家庭教育讲师团和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的专业团队力量,开展线上和线下的家庭教育公益讲座。
4.多渠道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联合妇联、民政、团委、关工委等部门,积极开展社区家庭教育工作。
(六)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督导检查
市教育局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列入督导检查重要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工作。将心理健康教育的专项督导,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中,建立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情况的通报制度,对有条件却不落实配置专职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岗位的学校予以通报批评。由于未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而导致发生学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将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局、学校要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小组,完善方案,迅速动员,迅速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切实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各项工作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确保取得实效。加强和当地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融合本地心理卫生资源支持学校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局、学校充分运用学校广播站、电子屏、固定宣传栏、公众号、抖音等各种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让广大师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三)推动工作创新。教育局、学校不断深化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推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渠道载体创新,统筹利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创新思路,分类施策,做深做实,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强督促指导。教育局加强对学校相关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不认真落实、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学校或部门,要约谈责任领导并责令整改。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13
一、制定背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需要。国家卫健委、教育部等12部门于20xx年12月联合印发了《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xx—2022年)》(国卫疾控发〔20xx〕63号),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作为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教育部于20xx年11月召开全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地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培育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重要内容。
(二)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儿童青少年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精神障碍患病率逐渐上升,因学生心理问题导致的高坠、溺亡等非正常伤亡事件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对学生家庭、学校及社会造成了较大冲击。让每个孩子都可以把他的人生平安走完,是教育工作的底线。防止悲剧一再重演,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校园安全基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政府、部门和学校责无旁贷、义不容辞。
(三)有效回应各方关切的需要。20xx年以来,我州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均提出了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建议和提案。20xx年,州人大常委会、民进恩施州总支部委员会分别组织调研组,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了中小学生心理问题成因及对策分析专题调研。州领导调研教育工作时均着重强调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对有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多次作出批示意见,要求制定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具体方案。州政府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作为对全州人民承诺的民生实事来高位推进推动,各级各部门必须抓紧抓实抓好。
二、制定过程
州教育局于20xx年11月成立工作专班,在全面摸清现状、深入剖析成因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具体可行措施,结合实际草拟了《方案》。其后,根据锡璠州长在州教育局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作了进一步修订。与州内部分心理健康业界专家座谈并得到认可。向17家部门(单位)发函,书面征求了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召集相关部门以专题会议的形式对《方案》进行了讨论研究。经锡璠州长、凡胜副州长审定后形成本《方案》,经州九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1月11日)审议通过后,由州政府办公室于1月25日正式印发。
三、主要内容
按照“一年见成效,两年上台阶,五年创一流”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小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规律,加强心理健康知识宣传普及与心理辅导工作融合发展、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化解等四个方面工作,重点实施六大项目,逐一落实20项工作任务,有效建立起以发展性评价为核心、具有区域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提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一)六大项目: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创建,教师队伍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心理危机干预体系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
(二)20项任务:全面推进学校心理辅导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州、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建设,创建恩施州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打造心理健康教育特色活动,建立家校联动、社会协作的工作机制,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配备与激励机制,开展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全员培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方式,启动心理健康教育素养提升计划,优化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进课表,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体系,积极探索学习心理辅导、加强学生生涯规划专题教育,建立班校联动早期预防学生心理问题工作机制,加强学生心理问题早期预警工作,完善区域心理危机干预体系,探索医教结合的心理危机干预及转介系统,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测评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心理健康教育方式,建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
(三)保障措施。州政府成立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恩施州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护航工程实施。各县市政府建立健全专门工作机构,加强统筹规划、督导评价。教育部门牵头抓总,会同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州、县市人民政府根据工作实际,做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资金保障工作。州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评估,将实施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程纳入州对县市“教育目标督导考核”内容。
(四)预期效果。通过两年时间,实现全州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业化、系统化和规范化。
一是基本要素保障方面。到2023年底,州、县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全面建成,全州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达到省级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标准,所有中小学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1000(不足1000人按1000人计)的比例配齐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完成全体教师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资格与岗位相适应,形成以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支撑,班主任和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和家长为成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
二是教育教学活动方面。每年3月、9月“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期间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州、县级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示范校发挥自身示范辐射作用,州、县、校三级心理健康教育教研机构完备建立并定期开展教研活动,中小学全部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心理健康知识宣教成为各级家长会、家长课堂的常规议题和必修内容,中小学校每班设有心理健康教育课代表,形成家校联动、班校联动早期预防学生心理问题工作机制。
三是支撑服务体系方面。面向学校、教师、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观念和方法的传播平台有效搭建,班级—学校—医疗机构—部门联动的学生心理问题早期预警机制和心理危机干预、转介、救助体系有效建成,全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有效运转,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干预、转介、家校共育等工作有效开展,有心理困扰的学生能够得到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学校、家庭、社会合力共建的心理健康教育体系基本实现。全社会更加重视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州中小学师生心理健康水平显著提升,心理健康教育的社会认可度和师生生活满意度显著增强。
健康服务实践活动方案14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趋势,补足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样化、专业化发展,根据《江西省养老服务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和江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部门下发的《关于农村补短板十条措施的通知》和《江西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互助养老服务“四助五有”基本建设标准的通知》及《抚州市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完善设施,拓展服务,推动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初步建成以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中心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到20xx年底,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基本满足农村养老服务需求。
二、工作要求
1、明确设施供给。按照“因地制宜、完善功能、突出成效”的原则,加大设施供给,一是要精心选点。重点选择交通要道、旅游景点、人口聚集及老人儿童较多的农村社区优先选点布局,各乡镇利用村委会、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家书屋、闲置学校、祠堂、修缮好的古建筑老屋、老年活动中心等资源,在建制村或较大自然村因地制宜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二是要完善功能。按照省民政厅“四助五有”的要求进行建设,即:助餐、助安、助医、助娱;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有队伍、有制度,有条件的还要配备老人休息室或健身活动室(场),并安排专职人员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三要推进医养结合。依托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培育和推广热敏灸等中医理疗保健特色服务;推行医疗卫生机构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合作机制,在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建立“医”“养”一体化服务;不具备将居家养老服务站设立其中的,与当地已建立的村卫生室签订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服务协议,建立“医”“养”深度融合,为农村特困、失能、失独、高龄老人设立“家庭病床”,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2、明确资金保障。为有效推进农村居家养老建设,建立健全补助制度。对按规划按标准新建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提供配餐的视其投入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每个点按照不超过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并鼓励乡镇(村)打造各具特色亮点村和示范点。
建立居家养老运营补贴制度。对已建成且提供助餐的运营站点,由民政和财政建立运营考核办法,经考核验收合格的,提供每天2餐助餐的,给予每个站点每年2万元运营补贴;提供每天1餐助餐的,给予每个站点每年1万元运营补贴。
明确服务内容。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和文化娱乐需求为重点,突出解决好居家老人急需的用餐或送餐、应急援助和安全保障、基本医疗和精神文化等基本服务需求。积极拓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法律咨询等服务,服务内容可根据各地实际先易后难,逐步推进。
明确保障对象。主要保障六类人群享受政府补助,对象为具有金溪户籍的60岁以上失独困难老人、60岁以上优抚军人、70岁以上低保家庭中的老人、70岁以上散居特困老人、70岁以上经济困难空巢(独居)老人、80岁以上高龄困难老人六类老年人。对70岁以上有助餐需求的`农村留守老人,给予关爱帮扶。
明确政府补助。六类人群助餐补助,由政府向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对六类人群购买服务,按照城市每人每月550元、农村每人每月400元的助餐标准,由个人支付50%,不足部分通过运营补助等多种途径解决,有条件的地方也可对六类人群实行全免费;对六类人群给予助洁、助浴、助安等服务补助,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落实。鼓励各乡镇在确保六类人群的前提下,探索广泛普惠、可持续的助餐群体和助餐模式;农村其他有服务需求人群(含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按照自愿自费原则,提供助餐、助医、助安服务。
明确运营模式。结合行政村管辖范围、农村老年人口分布等实际,探索可复制、可持续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社会化运营模式。由乡(镇)、村提供服务场所并按要求改造,无偿交由有实力、有情怀的养老服务企业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村级组织自营模式。由村委会主导,组织设立村民理事会、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承接助餐等服务项目,探索采取爱心企业冠名共建,社会公益组织定点帮扶,设立敬老慈善援助基金等多种方式帮助助餐等服务项目的顺利落实互助服务模式。在老年人口相对分散或空心村设立互助点,按照“就亲、就近、就便”原则,建立由党员干部、热心村民及社会爱心人士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实施结对帮扶。
明确自愿服务。充分发挥村委会作用,在上门推介、共享老人信息资源、培育友善睦邻环境等方面提供合作,助力居家养老企业市场摸底、初期运营、发展壮大。组建乡、村两级为老服务队伍,乡(镇)级服务队伍结合“送文化下乡”活动,在辖区内组织和指导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活动;村级服务队伍主要针对辖区内留守空巢老年人实施日常探视巡访服务,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建立健全基层老年协会,发挥其在为老服务中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作用,引导低龄老年人、健康老年人与留守老年人开展“一对一”帮扶活动。
三、工作步骤
(一)开展试点(20xx年12月前)。各乡(镇)完成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到20xx年12月,各乡(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到25%以上。
(二)完善提升(20xx年1月—20xx年12月)。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持续、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引领和带动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到20xx年底,各乡(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新增50%以上。
(三)全面推广(20xx年1月—20xx年11月)。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上档升级,确保在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养老服务专业组织培育、各项扶持政策落实等方面达到预期目标。力争到20xx年,全县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四)检查验收(20xx年12月)。20xx年11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建设任务,组织对各项工作任务成效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组织部、民政局、财政局、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及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2、加强经费保障。按照“政府补助,个人支付,社会参与,灵活运营”的原则,将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足额保障。引导民间资本、公益慈善资金、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城乡闲置资产和资源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发展。鼓励爱心企业、社会团体和乡贤捐资助老。
3、加强调度考核。将各乡镇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各乡镇年终综合目标考评。各乡镇要将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乡镇的重要工作内容,由乡镇主要领导抓落实,并按时序进度推动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乡镇农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督查,并定期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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