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

时间:2023-06-27 03:37:40 方案 我要投稿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通用11篇)

  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活动方案制定工作,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制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活动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通用11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通用11篇)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1

  根据县文明办、县妇联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陆河文明办〔20XX〕9号)部署和陆河县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培塑基层先进典型,弘扬家庭文明新风,推动全镇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经镇委、镇政府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统筹协调作用,引导基层群众广泛参与创建,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风尚,为陆河全面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坚强思想保障和强大精神动力。

  二、评比对象

  在本镇居住的所有居民,以户为单位。

  三、评比内容及标准

  星级文明户创建是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结合本镇实际,按照便于操作、规范标准、示范引领的原则。“十星”基本标准如下:

  (一)爱国爱家星。

  ①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②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

  ③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④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

  ⑤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

  ⑥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

  ⑦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由于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二)遵纪守法星。

  ①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

  ②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

  ③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④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

  ⑤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三)尊德守礼星。

  ①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

  ②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

  ③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④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⑤积极参与“陆河好人”“文明家庭”等推荐评议活动,尊崇褒扬先进人物和英雄模范,自觉维护他们的荣誉和形象;

  ⑥积极参与文明出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行动,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自觉抵制违反社会道德、背离公序良俗的言行和现象。

  (四)勤俭节约星。

  ①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居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

  ②勤俭持家,艰苦朴素;

  ③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

  (五)孝老爱亲星。

  ①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

  ②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

  ③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

  ④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六)诚实守信星。

  ①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

  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

  ③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

  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

  ⑤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七)崇文尚学星。

  ①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

  ②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

  ③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④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

  ⑤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八)健康生活星。

  ①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

  ②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

  ③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④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

  ⑤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乱砍滥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

  ⑥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

  ⑦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

  ⑧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

  ⑨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九)兴业致富星。

  ①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

  ②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

  ③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十)助人为乐星。

  ①乐善好施、乐于助人;

  ②与乡邻和谐相处,互帮互助;

  ③力所能及关心、帮助周围的老、弱、病、残、孕、幼和困难人群;

  ④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四、评选时间

  20XX年4月-5月。

  五、评选程序

  1.农户自评。各村(社区)农户对照“星级文明户”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并填写《自评申报表》,向村委提出申请。

  2.村(社区)评审推荐。由村(社区)对照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确定六星以上的星级文明户候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张榜公示3个工作日再报镇创文办。

  3.镇创文办审批。创文办“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上报的“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最终名单确定后下发批复至各村(社区)。

  4.授牌表彰。各村(社区)通报“评星”结果,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授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推动“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基层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完整地宣传活动的意义和标准,力求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形成人人关心、户户参与、以“星”为荣、争“星”进位的良好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各村(社区)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在创建评选活动中严格把关,不搞平均主义、不优亲厚友,同时要做好创建评选活动各种材料、图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2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农村文明程度,推进全局城乡文明创建工作扎实开展,根据省、市文明委和县文明办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在全局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 创建评选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实现乡风文明为目标,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旧陋习,改变不良生活习惯,树立争星光荣、安贫可耻的导向,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全力建设秀美林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工作目标

  全局“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舜福居委会和5个村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0%以上。

  三、评选原则

  1.县级主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农民主体。

  2.以创为主,以评为辅,以评促创,创评结合。

  3.年中初评,年底总评,增星减星,动态管理。

  四、评选内容和标准

  (一)十星内容与标准。全县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文明风尚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创建评选十星级文明户。

  1.爱党爱国星。爱党、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爱集体、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能顾全大局,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能自主深入自主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知识,了解村史村情,传承家风家训,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尽己所能、用己所长,为家乡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2.遵规守法星。遵规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素养。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3.科教文体星。大力推动乡村科技和人才振兴。自觉学科技用科技,带动科技兴乡,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味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4.勤劳致富星。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根植“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的生活理念。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诚实守信星。诚实守信是立身之本。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6.助人为乐星。引导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7.文明风尚星。在广大农村树立新时代、新乡村、新风俗理念。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搞封建迷信,摈弃陈规陋习。

  8.团结友善星。树立中华一家亲的思想。民族之间团结友爱,亲如一家,尊重民族风俗,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妯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卫生健康星。树立健康中国的理念,引导人们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好厨房、厕所和畜圈,爱护村容村貌,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10.环境生态星。引导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乡镇(社区)、小区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

  (二)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村(居)委会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家庭成员发生违纪违法、刑事治安案件的;

  2.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3.发生家庭暴力,不赡养老人的;

  4.传播、参与非法邪教组织的;

  5.污染环境等行为的。

  五、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选活动,县文明办统一指导,局里主抓,村级实施。

  (一)成立组织。局里和各村(居)分别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魏新林任组长,统领全局创建工作,督促指导各村(居)开展工作,各村(居)创建领导小组由各村(居)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各村(居)两委干部、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负责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具体落实。

  (二)评选方式。自荐+推荐。村民小组按常住户数的5%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推荐,各群众户也可自行向村(居)创建领导小组自荐。

  (三)村级审核。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各村(居)小组推荐和群众自荐情况汇总后,结合局纪检监察室、社区管理科、大庙口派出所、局计生服务中心等相关方面意见进行排查筛选。

  (四)实地评分。局创建领导小组对经排查筛选后选出的各户进行实地考察及评分,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

  (五)公示结果。将“十星级文明户”初步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张榜公示。局创建领导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审核后,张榜采取村(居)党群服务中心集中公示的方式进行,确保评审结果家喻户晓。公示期间,群众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应提出复核申请,局创建领导小组要及时复查复议,并于3天内回复明确意见。

  (六)授牌表彰奖励。各村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

  1、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星级牌,集中表彰。

  2、优先考虑各户成员作为发展入党、后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及公益性岗位人选。

  注:星级牌由局里统一设计、制作及下发,在进行完集中表彰后,由村(居)两委择日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并合影留念。

  (八)资料存档。搜集整理活动资料,制作评星活动档案。将每户“十星级文明户”评星表、会议记录、开展创评、宣传发动、帮建、表彰大会、表彰晚会等活动的各种文件、方案和其他资料、音像、图片等材料存档,并将最终评选结果及相关资料报送乡镇办公室备案。

  六、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各村(居)要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两委干部和党员及村(居)民代表搞好宣传发动。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5月-8月)。全局所有各村(居)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9月-12月)。总结本年“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对评选出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建设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文明乡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各村(居)必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对方案中任务细化,落实到人,确保评选活动有序开展。

  2.认真组织实施。各村(居)开展创建评选时,要加强对各村帮助指导,因地制宜,规范操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守标准,严把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严格规范管理。要贴近群众生活不搞形式主义,不增加农民负担,把评选工作纳入日常群众互相监督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评选质量。评选工作以村(居)为单位,局里帮助指导,每年评选一次。“十星级文明户”评选不搞“终身制”,按照“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要求,按时组织复评,对创建活动滑坡,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十星级文明户”要及时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3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挖掘先进,选树草根模范,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引领文明风尚,提升乡风文明,根据工作要求,决定在全乡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为抓手,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进一步引导广大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着力提高农民的.文明道德意识、科学文化素质,为加快城乡协调发展、建设“高特美强”新固镇做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标准

  1.卫生星。房前屋后室内整洁有序,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维护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搭建、乱堆放和乱倒垃圾。

  2.法纪星:遵法守法意识强烈,积极参与普法宣教,无违章建筑;无赌博、斗殴等违法违纪问题;不参加邪教活动;敢于同各种违法行为作斗争。

  3.助人星:认真学习,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助人为乐工作,帮助他人,快乐自已,亲友和邻居开展互助活动。

  4.致富星: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不参与非理性民间金融活动;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侈费。

  5.诚信星: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不从事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与经营,不拖欠贷款借款,民间呈会有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说话公道,办事公正,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声誉。

  6.新风星:弘扬新风尚,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7.公益星:主动履行公民应尽义务,自觉参与村民大会、文明创建评选等各种集体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文明志愿服务活动,乐于助人,奉献爱心。

  8.科教星:尊师重教,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9.文体星:积极参加集体组织的.各类使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倣到文明上网,能够通过图书馆、农家书屋借阅订报等方式来加强学习,积极构建学习型家庭。

  10.生态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房前屋后洁化、绿化、美化,营良好人居环境;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庭院经济,创造条件使用绿色低碳能源。

  三、评选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对象为全乡农户。基本程序包括:

  1.动员发动。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农户积板参与评选活动。

  2.自愿申报。农户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评选活动,在自评合格的基础上向所在村(居)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按标准进行群众评议,形成书面意见。

  4.公示推荐。村(居)民将群众评议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向乡镇提出申报。

  5.审定授牌。乡党委对推荐农户进行审定考核,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授牌表彰。“十星级文明户”荣誉牌由乡政府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乡和村(居)领导小组做好整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资料,并纳入文明创建档案管理。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8月20日一9月30日)

  制定“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宣传栏、LED显示屏载体,深入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二阶段:互评推荐(10月1日-10月30日)

  以户为单位,对照“十星”内容和评选标准,进行自查整改,积极开展争创活动。在自评基础上,以村(居)为单位开展互评,按照不低于村(居)总户数5%的比例推荐上报到各村(居)集中审定。

  第三阶段:集中评选(11月1日-11月20日)

  以村(居)为单位,组成评选审定“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根据村(居)推荐上报情况,对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各户星级进行审议,按照本辖区总户数5%的比例审定,并予以张榜公示。各村(居)在审定基础上,确定10-20户较为突出的对象,推荐上报乡党委。

  第四阶段:授牌表彰(20XX年11月底)

  乡党委根据各村(居)推荐上报情况,集中审核后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标识牌,并组织领导小组,到各村(居)授牌。对各村(居)推荐上报的突出对象,予以统一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日程,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等重要职责,整合资源,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推动“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广泛、扎实开展。

  2.广泛发动。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创建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主动性。要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良好的奥论环境。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樹窗、LED显示屏、广播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等,及时发布道德红榜,形成浓厚的活动氛围。

  3.确保实效。要科学有序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要因地制宜,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各村(居)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4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考核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镇风文明为目标,以提高思想道德水平为重点,推动乡贤文化和家风教育活动在农村广泛开展,高标准推动“十星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吸引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实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不断提升农村文明程度,为繁荣农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二、评选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将致富创业好、遵纪守法好、履行义务好、计划生育好、科学技术好、敬老爱老好、团结友爱好、文体教育好、环境卫生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置“致富星、守法星、义务星、计生星、敬老星、科技星、和睦星、文教星、卫生星、新风星”等十颗星。

  三、目标任务

  20XX年度实现全镇“十星文明户”创建工作农户参与全覆盖,各村(社区)六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八星及以上文明户达到农户总数的5%以上。

  四、评选标准

  1、“致富星”是指勤劳致富,家庭人均纯收入在全村(社区)平均水平以上。

  2、“守法星”是指认真学法、懂法、守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

  3、“义务星”是指模范履行各项应尽义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城乡居民文明行为规范”要求。

  4、“计生星”是指积极拥护并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5、“科技星”是指认真学习、钻研并积极推广农技新知识,取得成效,为群众所公认。

  6、“敬老星”是指敬老爱老、赡养并精心照料家庭长辈。

  7、“和睦星”是指邻里之间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主动化解矛盾纠纷。

  8、“文教星”是指积极参加群众性文化活动,适龄子女就学有保障。

  9、“卫生星”是指积极争创“十星清洁户”,厕所、厨房、牲圈等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无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脏乱差现象。

  10、“新风星”是指倡导移风易俗,讲文明树新风,做到婚丧事新办、简办。

  五、评选程序

  “十星文明户”评选活动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统一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党总支或村(社区)委会具体组织实施,以住户为基本单位,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阶段(10月20日-10月25日)。村党总支或村委会召开村民小组群众代表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文明户”标准,发动群众踊跃参与。

  2、对标认星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组织村民代表对照“十星文明户”创建评比标准,对辖区内的居户进行初评及认定初步星级,并向所在村(社区)申报参评。

  3、逐户评星阶段(11月6日-11月24日)。村评选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村民代表会,对村民小组申报的居户的初评情况进行公开民主评议,支持赞同超过70%以上的确定为获得此星资格,否则视为达不到此星标准。

  4、公示星级阶段(11月25日-11月30日)。村(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对有争议的要进行复议后重新确定结果。

  5、表彰授牌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村(社区)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 “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表彰,获“十星文明户”六星及以上的居户予以挂牌。

  6、资料存档阶段(12月21日-12月底)。村建立“十星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归入档案,同时将整理完整、规范的“十星文明户”资料送镇文明办,并由镇文明办将资料整理存档。

  六、评选要求

  1、各村(社区)必须于今年11月底前完成创建评选活动,12月20日前完成表彰和挂牌,镇党委、政府将会组织专门人员以抽查形式深入各村对“十星文明户”创评活动进行检查。

  2、“十星文明户”标牌样式参照“十星清洁户”标牌,按28*18cm由镇统一制作,颜色为红底绿星,授牌时按对应星级贴绿五星。

  3、“十星文明户”评选必须按照本方案中的标准为依据,按照合法性、民主性、群众性原则,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评选。

  4、凡有以下情况者,撤销荣誉称号:

  ①家庭成员发生刑事治安案件的;

  ②家庭成员存在封建迷信、黄、赌、毒等丑恶现象的;

  ③家庭成员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6、被撤销荣誉称号的,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文明户”评选。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5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决定在全街道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为山腰街道本辖区内村(居)民,参评对象如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不得参评“星级文明户”:

  1、家庭成员违纪或违法犯罪。

  2、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赴省、赴市到非接待场所上访情节严重。

  3、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8、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9、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0、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二、评选标准

  “星级文明户”类型包含:“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具体标准如下: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集体,不做损害国家、民族和集体的事;积极参加村(社区)组织的集体活动,保护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诚实守信星:家庭成员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家风正、名声好、重名节,讲规则、守信誉、无失信,合法诚信经营、不欺行霸市。

  3、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信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参与“黄、赌、毒、黑、恶”等非法活动,家庭成员无违纪或违法行为。

  4、勤劳致富星:自强奋斗,不等不靠,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家庭富裕,有一项收入相对稳定的致富项目,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

  5、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赡养老人,善教孩子,夫妻、婆媳、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不虐待嫌弃老人、儿童,无家庭暴力。

  6、助人为乐星:乐于牺牲奉献,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邻里互帮互助,义务参加村集体劳动。

  7、环保卫生星:爱护周边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讲究卫生习惯,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环境洁美,无杂物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等现象。

  8、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自觉节粮、节电、节水;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喜事新办、丧事简办,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不参与封建迷信、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

  三、评选程序

  “星级文明户”的评选活动由街道负责统筹,村级具体落实,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评选情况进行实地走访,相关评选程序如下:

  1、宣传发动(6月1日至6月15日)。街道、村(社区)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对标创建(6月16日至7月31日)。群众根据“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开展创建,以户为单位,向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村(居)委会进行申报汇总登记(附件1)。

  3、群众评议(8月1日至8月15日)。召开村(居)民小组会议,针对本小组申报对象进行群众评议,形成初步人选。

  4、填写申报(8月16日至8月31日)。初步人选根据创建情况,如实填写“泉港区山腰街道星级文明户申报表”(附件2),并报送村(社区)。

  5、评选审核(9月1日至9月15日)。召开村(居)两委会议,认真审核村(居)民小组上报初步人选名单及申报表,确定“星级文明户”建议人选。

  6、复核审定(9月16日至9月30日)。街道将组织综治、计生等部门对各村(社区)上报的建议人选进行审定,审定名单报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

  7、结果公示(10月1日至10月7日)。“星级文明户”人选名单由各村(社区)在村公告栏予以公示7天,并将公示情况上报街道宣传办,确定“星级文明户”名单。

  8、表彰授牌(10月下旬)。街道将对“星级文明户”进行表彰,村(居)在获评群众住宅门口醒目位置悬挂相应类型“星级文明户”牌匾。

  四、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增强组织领导。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是深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组织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明确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街道文明委要做好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对符合条件的要分别进行调查摸底和审核推荐。

  2、加强宣传,增强群众参与。街道、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村微信群、宣传栏等阵地进行宣传,以及结合日常开展的讲座、入户活动向群众宣讲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程序,让评选活动家喻户晓,切实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确保“星级文明户”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评选结果覆盖辖区内所有村(社区)。

  3、精心组织,增强评选质量。“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年年底各村(社区)按照星级标准对“星级文明户”严格审查,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上报街道,予以摘牌。

  4、强化措施,增强活动实效。“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将纳入乡村振兴和年度绩效考核,各村(社区)要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坚决防止只挂牌、不评选、走过场的情况发生,区移风易俗办将对获评对象进行实地走访。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6

  为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大力实施文明素养提升工程,努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高品质核心区,根据区文明办号文件要求,在全乡继续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切实加强家庭美德建设,着力提升我乡乡风文明,为建设公路沿线经济产业带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乡“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进一步调动广大人民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热情,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着力培养“遵纪守法、明礼诚信、奋进思变、淳朴向善、理性包容”的优良民风。

  四、评选标准

  遵守法规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行为。

  团结邻里和睦星:邻里和谐,友爱互助,崇尚“远亲不如近邻”,每年拜访邻居不少2次。

  讲究公德文明星:爱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文明,待人和气,以做文明、有礼人为荣。

  实干兴家勤劳星:不好逸恶劳,不畏惧艰辛,勇于奋斗,自立自强,凭勤劳实干立足社会。

  践行传统美德星:热爱祖国、热爱,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夫妻恩爱、晚辈孝顺,家庭成员对家庭、社会、他人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五星级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思想教育为主,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方式,按照家庭认星、小组评星、村(社区)委员会定性、乡党委审核程序进行,评选时间及步骤如下:

  (一)宣传发动(11月5日-11月15日,10天)。由乡党委组织村(社区)召开动员会,印发评选标准,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引导社会各界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评选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为评选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家庭认星(11月15日-11月20日,5天)。以家庭为基础,以每个家庭对照“五星级文明家庭”标准自我评定,申报星级数并提出理由。

  (三)小组评星(11月20日-12月1日,10天)。各村(社区)组织村(居)民小组群众、村(社区)书记、主任根据申报家庭的实际情况,结合评选标准采取投票或评议等方式开展评星活动。

  (四)村(社区)委员会定星(12月1日-12月5日,5天)。村(社区)委员会根据小组及单位评选的星级数,结合申报家庭情况确定星级数,并张榜公布定星结果。

  (五)乡党委审核(12月5日-12月15日,10天)。乡党委对各村(社区)上报的评星情况进行审核,并张榜公示星级数审核结果。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7

  为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引导广大家庭为创建文明乡村、卫生乡村作出贡献,推动我村“五好文明家庭”活动深入开展,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教育广大家庭讲学习、讲文明、讲诚信、讲团结、树新风为目标,努力朝着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发展。

  二、评选标准

  1、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家庭成员爱国、爱家乡、拥护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努力为集体、为社会办实事、做好事,积极参加我村各项公益活动,不破坏公共设施、集体财产。

  2、学习进取,勤劳致富好。家庭成员好学进取,不断更新知识;钻研技术,提高业务素质;岗位成才,争先创优,建功立业,在种植、养殖业不断创新壮大。

  3、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家庭成员做到夫妻平等,小事谦让,大事协商;尊敬长辈,善待老人,街坊称道;爱护孩子,科学培育,初见成效。

  4、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建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反对邪教和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正确的生育观和教子观,为孩子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5、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家庭成员不争吵;邻里互助,团结无纠纷;室内外环境整洁,自觉清扫公共卫生,门前无杂物,牲畜粪便自觉清理;积极参与我村义务劳动活动。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评为“五好家庭”: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国家贫困线标准的;

  2、存在故意损害公共财物情况的;

  3、不遵守村规民约,随意倾倒垃圾的;

  4、一年内有大操大办行为的。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组建一支巾帼志愿者队伍,采取微信、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争创五好文明家庭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做到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申报推荐(20xx年9月):评选家庭向村民小组提出申请,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向村委提交。

  3、考核公示(20xx年9月):由村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民小组申报的“五好文明家庭”户进行严格考核,评选出“热心公益好家庭”、“勤劳致富好家庭”、“尊老爱幼好家庭”、“移风易俗好家庭”、“卫生文明好家庭”各4户,采取多项措施公示宣传。

  4、表彰挂牌(20xx年10月)对评选出得“五好文明家庭”进行授牌表彰。

  四、考核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村村民代表。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8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助力乡村振兴。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农村开展新时代“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力乡村振兴,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美丽永年、经济强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内容包括:爱党爱国星、遵规守法星、科教文体星、勤劳致富星、诚实守信星、助人为乐星、移风易俗星、团结友善星、卫生健康星、环境生态星。

  (一)爱党爱国星。自觉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

  (二)遵规守法星。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遵守村规民约,不参加非法宗教、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自觉远离黄赌毒,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三)科教文体星。自觉学科技用科技,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生活,不断提高生活品位和生活情趣,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积极参加村级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四)勤劳致富星。通过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五)诚实守信星。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以次充好,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申报、纳税。

  (六)助人为乐星。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种村民互助组织,自觉参与村内各项公益事业和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开展扶贫济困,助弱助残、关爱自然、关爱社会等活动。

  (七)移风易俗星。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孝老爱亲,传承良好的家风家教,带头移风易俗,婚丧嫁娶简办新办,抵制天价彩礼,不搞封建迷信,挨弃陈规陋习。

  (八)团结友善星。家庭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她娌之间和睦相处;邻里团结,与人相处宽容随和,热心帮助他人,主动为邻里乡亲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九)卫生健康星。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自觉控烟限酒,远离毒品;自觉学习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疾病防治知识。

  (十)环境生态星。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村镇(社镇)、小镇创建,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积极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三、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村两委按照镇安排部署组织实施。“十星级文明户”每年评选一次。实行十星级挂牌制度,达到十项要求中的八项以上,可悬挂十星级家庭牌,达到十星标准的,由镇进行表彰奖励。

  (一)组织动员。村党组织、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按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户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三)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十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

  (四)十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十理乡并报本乡镇统一核定。

  (五)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十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我镇挂牌仪式。十星级牌由各镇负责制作,铭牌按照28cmx18cm标准统一定制,悬挂在每家农户大门右上方。在村里公共场所建十星级文化墙(栏),对农户得星情况进行集中公布和宣传。

  (六)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乡镇备案。

  四、管理办法

  (一)加大表彰奖励力度。由各镇制定本辖的“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二)实行动态管理。“十星级文明户”实行一年一评一定星,每年度评选表彰命名一次,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村民某星出现滑坡达不到标准的,要立即予以摘星并限期改正。

  (三)加大检查考核力度。“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将作为申报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社镇的重要考核内容,列入相应的测评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站位,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扶贫攻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抓好推进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具体实施办法。在推荐、评选文明家庭活动中,同等条件下,要把“十星级文明户”作为优先推荐、评选对象。

  (三)广泛发动群众。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充分运用电视、广播、微信平合、宣传橱窗、大喇叭等,大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

  (四)示范引领推动。坚持典型示范,逐步推进,全面履盖的方法,务实有效地推进“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五)确保工作实效。各村要制定本地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建活动。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映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评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9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在市文明办、市妇联的指导下,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在全中心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挖掘一批“最美家庭”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着力提升居民素质,倡导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为推动“四大战略”,建设“文明”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活动对象

  农机中心机关、农机推广站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评选标准及细则

  成员无违法犯罪,均可参加“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各家庭根据“文明家庭”评选细则进行自查、申报。

  评选标准标准:爱国爱党、遵纪守法;

  敬业奉献、勤劳致富;

  热心公益、邻里和谐;

  勤俭持家、孝老爱亲;

  崇尚科学、尊学重教。

  四、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设立“文明家庭”评选组委会,由王振东主任任组长;副主任王东文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推广站站长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心文明办。

  五、评选步骤

  评选表彰活动分宣传发动、组织实施、评选公示、命名表彰、总结提高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6月15日)

  制定印发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全中心范围内宣传评选活动,营造浓厚的评选创建氛围,做到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6日—7月30日)

  1、成立机构,制定方案。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结合评选标准和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召开动员会,搭建活动平台,挖掘先进典型,确保“文明家庭”评选扎实推进。

  (1)广泛宣传动员。设立“文明家庭”专题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倡仪书,大力宣传十标准和申报程序,提升活动知晓率。

  (2)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评比活动。以演讲比赛、故事会、座谈会等活动为载体,讲述家庭故事,评选、展出一批好家风、好家训。并做好相关图片、信息的收集、归档。

  3、严格把关,逐级申报。各单位根据“文明家庭”评选标准,采取家庭自愿申报、群众集中评议、党组织把关的方式,向中心文明办推荐候选对象。

  (三)评选公示阶段(8月1日—8月20日)

  1、组织推荐:对推荐候选对象进行复审把关,向农机中心文明办报送“文明家庭”推荐名单,并要求各推荐单位在“文明家庭”活动专题宣传栏上对拟表彰对象的基本情况、主要事迹进行公示。

  2、群众自荐:职工自行领取推荐表格和评选标准,推荐您身边的“文明家庭”。

  3、公示:期间,对相关事迹进行宣传、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命名表彰阶段

  农机中心文明办对“文明家庭”审核确认、命名表彰。

  (五)总结提高阶段

  1、开展事迹展播。对“最美家庭”进行事迹展播,借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2、开展家风家训宣讲活动。通过本人亲自讲、亲朋好友讲、左邻右舍讲等方式,组织开展家庭建设宣讲活动。

  六、职责分工

  1、中心文明办:

  ①负责统筹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将“文明家庭”评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或集体作为评选对象,参与身边好人、楷模、道德模范等各类评选活动。

  2、中心妇联:

  ①配合乡文明办做好活动的策划、报名、选拔、宣传、推荐等工作。

  ②重点发动各级妇联组织推荐先进典型。

  ③负责筹备“文明家庭”表彰暨事迹报告会和事迹图片展等活动。

  七、活动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开展“文明家庭”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各科室、监理所、推广站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推荐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使推荐评选的过程成为教育干部职工学习先进典型、践行文明新风、促进文明建设的过程。

  2、精心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具体方案,召开动员会,精心组织实施,并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使“文明家庭”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相互融合、共同促进。

  3、坚持原则,从严把关。评选活动要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工作一线,对照评选标准和细则,做到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确保评选出的“文明家庭”可信、可亲、可敬、可学;要严肃纪律,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真正把那些民意基础好、社会认同度高的“文明家庭”评选出来。

  4、优中选优,及时上报。一是填写《文明家庭申报表》,要求文字精炼,简明扼要;二是报送申报文明家庭的事迹材料(一式三份),用A4纸正反打印,1000字以内,内容要生动翔实,重点突出;三是“文明家庭”申报对象户口簿复印件1份。所有文字材料于7月底前报农机中心文明办。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10

  文明家庭是文明社会的.基石,是文明社会的细胞。“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为进一步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居民的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质,县委文明办、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县妇联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通过开展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引导全县广大家庭自觉提高家庭成员综合素质、美化家庭生活环境、提高家庭生活质量,以家庭文明和谐带动黄梅文明进步和安定团结,以家庭“小气候”温润社会“大环境”,为构建和谐乡村(社区、小区)、和谐乡镇、和谐黄梅奠定基础。

  二、活动目标

  以疫情常态化防控补短板、加强村和社区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和文明家庭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挖掘、培育和宣传我县的优良家风家训,引领广大市民讲道德、守规矩、重家风,树立家庭文明新风尚,自觉地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家庭日常生活、工作中,努力营造和睦、优美、文明的家庭环境。

  三、评选办法

  以黄梅县域家庭为参评主体,对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标准(试行)》,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牵头组织评选,采取家庭自荐与居民推荐相结合、村民小组(城区小区)评议与村(社区)评议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县委文明委、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拟表彰县级文明家庭100户。

  四、活动安排

  黄梅县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县、乡、村(社区)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机构同步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底至6月中旬)

  在县内主流媒体宣传发布文明家庭创评工作通知、文明家庭创评标准等内容,乡镇、村(社区)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群、宣传栏等同步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县广大家庭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做到创建活动、创建标准人人皆知。

  (二)申报推荐阶段(20xx年6月中旬至8月)

  家庭申报自评。可以向小组、小区或村、社区自荐文明家庭。各参评家庭需填写申报表,注意写出文明家庭创建的突出事迹。

  小组(小区)评议。各村(社区)以村民小组(城区可按居住小区)为单位,按每村民小组(小区)1—3户推荐文明家庭。评议审核结果要予以公示。

  村(社区)评定。村民小组(小区)将公示的文明家庭集中推荐至村(社区),择优以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名义进行评审、公示、表彰。

  乡镇评审表彰。在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评选表彰基础上,各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按村推荐的家庭户数的2%表彰一批乡镇级文明家庭。同时,择优报送5—10户文明家庭到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表彰。

  县直各一级单位要牵头组织本系统文明家庭创评活动,单位干部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的,至少要推荐1户文明家庭。县直文明家庭不占村、社区指标名额。

  群众性精神文明创评活动事关全省年度县域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排位,事关乡村振兴党政综合考评工作排位,各地各单位要注意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留存。

  (三)评选公示阶段(20xx年9月上旬)

  各乡镇、各部门对推荐的候选家庭进行资格审核把关。征求候选家庭所在单位、所在乡镇及行政村意见,党员干部家庭同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综合治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以适当的.形式在本人单位、所在城乡社区或行政村进行公示后,报乡镇党委、部门党委(党组)同意后上报。

  (四)宣传推介及命名表彰阶段(20xx年9月中旬至10月)

  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对各乡镇、各单位推荐的文明家庭进行事迹宣传公示,组织复审、命名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在全县开展文明家庭学习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是中央、省、市、县确定的精神文明五大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和谐黄梅的细胞创建工程。为开展好我县文明家庭创评活动,成立以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牵头、县妇联主抓、县委文明办配合的黄梅县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文明办。各乡镇、村(社区)要比照成立评选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切实做好本地文明家庭创评推荐工作。

  2、严格评选标准,坚持好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梅县文明家庭创评标准》,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优中选优。要将文明家庭评选活动与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志愿服务、群众文体活动等结合起来,确保推荐的“文明家庭”典型可信、可亲、可敬、可学,真正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为促进乡风文明提升、推动城乡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起到强大推动作用。

  3、强化典型引领,大力开展宣传。评选过程中,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注重培养和树立典型,发挥文明家庭典型对净化一方风气、促进乡风文明的引领带动作用。要注意认真搜集“好家风、好家训”故事,搜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为我县做好文明家庭事迹展播、向省市推介报送先进典型、宣传推介黄梅提供素材。

  社区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方案11

  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传播中升华,大力营造家风好、民风淳、党风正、政风清的社会氛围,经研究决定,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助推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选树一批先进示范典型,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努力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实现居民自身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显著提升,更好地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文明和谐。

  二、活动时间

  20XX年7月21日开始,7月25日之前完成自荐,上报社区,自荐的家庭户要符合以下的“十星”标准,并且户籍要求在祥美社区辖区。

  三、“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标准

  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热爱集体,自觉维护集体利益,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有坚定的理想信念,不被西方组织以慈善、宗教的`名义蒙骗收买,不信谣、不传谣。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镇社区各种会议、参与社区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守信,童叟无欺;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不引诱欺骗拐卖人口、引诱欺骗群众加入传销组织。

  遵纪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区规民约,积极参加法治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法经营、偷税漏税、违章建筑、传播淫秽物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非法宗教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访、缠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

  兴业致富星:有一个以上好的致富项目或产业,且收入稳定,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家庭年人均收入高出当年本社区平均水平,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还积极帮助和扶持周围群众共同致富,成为左邻右舍致富的“领头人”。

  勤俭节约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尊师重教,家庭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子女无中途退学、不上学现象,注重家庭教育,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子女。

  卫生健康星:家庭成员讲卫生、爱清洁,穿戴干净,仪表整洁,精神面貌好。积极参与卫生整洁、文明实践等群众性创建活动,落实“门前三包”,维护公共环境的清洁,家庭成员不在居民点道路、河流及户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和乱排污水;爱护社区庄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不乱砍滥伐破坏自然环境、不盗猎捕杀野生动物;不毒鱼电鱼爱护水环境;不焚烧秸秆和白色垃圾,白色垃圾按要求进行处理。保持住房内外清洁卫生,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庭院四周环境优美整洁,有绿化,无杂草、垃圾、污物;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房前屋后无垃圾、生产、生活用具摆放归位有序,合理植树种花,绿化美化庭院环境,农户有卫生间洗浴设施,厕所改成水冲式。

  孝老爱亲星:晚辈孝老爱老,长者爱小护小。家庭成员通情达理,亲属间关系亲密融洽、生活和谐,不存在虐待老人、妇女、儿童,不发生家庭暴力。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依法子女入学。外出务工,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重视子女教育,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身先示范。

  助人为乐星:乐善好施、扶贫济困、乐于助人,与邻居友善和睦相处,有求必应,有难必帮。热情帮助军属、五保老人、社会困难户、孤儿等,主动为他人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种居民互助组织。

  移风易俗星:坚决做到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其他不办等红白事不大操大办,不聚众赌博,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倡导文明新风,减轻“人情负担”。树立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殡葬、祭祀科学文明;积极参与科普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破除陈规陋习,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文明礼貌星:家庭成员热爱学习、言语文明、行为规范;邻里之间以诚相待、互谅互让、和睦相处;积极主动帮助他人,处事大度,有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宗教风俗习惯。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实行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对不能认真履行星级标准规定的内容、造成不良影响的,及时予以摘牌,并给予教育、指导、帮扶。

  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况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若已参与或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社区两委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黑、恶”;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3.对未成年人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4.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或进京到非接待场所情节严重。

  7.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

  四、评选步骤

  各社区在“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中,要把星级文明户创建的广泛性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评选的示范性结合起来,与社区人居环境整治、社区清洁行动、垃圾分类、乡风评议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推动、互相促进,在家家有榜样、人人都参与的过程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本次评选活动分宣传发动、申报参评、群众评议、星级审定、公示授牌五个阶段。

  五、奖励措施

  “十星级文明户”将给予一定的精神物质奖励,且有资格申请评选区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十星级文明户”由街道命名表彰并授牌,连续两次以上被评为镇(街)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的户口,可申请评选翔安区“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由区文明委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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