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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方案范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社区居家养老方案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社区居家养老方案 1
一、工作目标
1、为社区老年人提供5项以上的居家养老服务。
2、扩大志愿者队伍,与社区70岁以上的老年人结成帮扶对子,提供无偿志愿服务。
二、建设标准
1、完善工作制度: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规范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方式和工作流程等。通过制定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监督评估办法,规范服务行为,做到有章可循,实现依规服务。有关制度及服务内容、工作流程等尽可能上墙或印制成便民手册,方便社区老年人知晓。
2、壮大工作队伍:
工作队伍包括专兼职管理人员和服务队伍。专兼职管理人员可从社区干部或工作人员中选派,也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服务队伍包括:
①专兼职助老服务队伍,人员可由社区工作人员和助老服务员组成(助老服务员应争取列入政府公益性岗位)。
②志愿者服务队伍(包括低龄老年人志愿者服务队伍、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等)。
③专业服务队伍,由社区中具备家政、水电维修、医疗等专业特长的人员组成。
3、制定工作人员职责: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站管理人员、专(兼)职助老服务员等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职责主要应包括服务理念、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内容或服务项目、业务技能标准、相关待遇、监督约束规定和相应的奖惩措施等。通过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实现规范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三、服务内容
1、联系民政局为孤寡老人、重病老人、残疾人安装呼叫器。
2、安全保障服务。通过建立相应的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助老服务员、社区工作者和志愿者的作用,通过定期打电话、走访、探视等形式,加强对“空巢”老人等的帮扶联系。
在社区老年人生病期间经常看望、关注,敲敲门、打打电话。同时建立相应的应急救助机制,在老年人遇到意外情况时,能得到及时、快捷、有效的救助和帮助。
3、生活照料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日间托老、购物、配餐、送餐、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和打扫卫生、做饭菜、洗衣物、家电维修、管道疏通等一般家政服务。
4、医疗保健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测血压、量体温等)、陪同看病、康复护理、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
5、文化娱乐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和活动场所、体育健身设施和组织健身团队,组织引导老年人参加学习培训、书法绘画、知识讲座、图书阅览等服务;积极引导老年人参与各类文体活动。
6、精神慰藉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邻里交流、聊天谈心、心理咨询,有苦闷矛盾时进行劝解等服务。
7、法律服务。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及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的服务。
8、其它方面的服务。主要是根据老年人不同年龄及不同生活状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其它各类服务。
社区居家养老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满足我市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落实“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长”为目标,结合本社区实际,积极构建政府主导、社区互助参与;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社会化服务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动员社会力量,运用市场机制,完善社区为老服务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实事求是、以人为本、立足长效的发展思路推进本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工作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与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
(二)坚持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的原则;
(三)坚持为老服务与推动再就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先对特殊群体后逐步扩大的原则;
(五)坚持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与社区义务服务、邻里互助相结合原则;
(六)坚持根据不同需求,提供相应养老服务原则;
(七)坚持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原则。
三、服务对象
xx联合支部60岁以上的老年人,要求户籍与居住地均在xx社区和xx社区辖区内。
四、服务方式
主要依托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社区组织,对服务对象提供如下服务:
1、全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全天候起居、生活照料、专业护理、康复理疗、精神文化服务。分为全护理、半护理、一般护理。
2、日托服务: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不住宿的日间护理照顾服务。
3、上门服务:由经过专业培训的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护理为主。
结合本社区的实际情况,首先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上门服务,待下一步各方面条件成熟,再逐步开展日托和全托服务工作。
五、服务内容
从本社区的实际出发,调动社会力量,构建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养老服务网络为支撑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倡导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社区照料服务为辅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1、开展以政府购买服务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组建服务队伍,对特殊并需要生活照料的救济对象老人、独居老人、特困家庭老人、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老人等,依照特定评估程序提供数额不等的政府购买服务,对其他老人提供自费购买服务。
2、提供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社区生活照料服务。
一是对高龄和不能自理生活的老人,以上门照料服务为主,提供医疗、康复、护理、家务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对生活能基本自理的'中高龄老人,运用日托中心、康复站等形式开展服务;三是对救济对象、特困、独居、高龄和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等特殊老人,提供低保救助、政府购买服务、义务服务、互助服务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服务;四是为低龄、健康老人,特别是“空巢”家庭老人提供文体娱乐、医疗保健、家务料理等社区服务,并鼓励支持他们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3、为老年人家庭成员提供辅助性服务,积极协助和鼓励家庭成员承担对老年人的照料责任。
2、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为老年人家庭成员进行护理等方面的相关培训和指导,提供方便家庭照料使用的设施。通过帮助家庭成员来满足老年人在家庭的照料需求,巩固和加强家庭养老功能。
4、有效利用、整合现有社区服务资源,限度地发挥养老服务作用。
本社区服务中心必须设置为养老服务窗口;有条件的社区“星光老年之家”要为老年人开设日托、上门照料、送餐、陪护等服务项目,强化文娱、保健等服务功能,并搭建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义务工作基地。
六、实施步骤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有重点地稳步推进,要着眼于长远发展,着力于建立长效机制。
(一)调查确定服务对象。
组织专门调查人员开展对居家养老对象的摸查、归类、审核、统计工作,及时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需求动态,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库。
(二)服务内容评估。
由评估队伍确定服务对象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三)组建服务队伍。
1、组织服务评估队伍。评估队伍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与医院医生共同组成,负责上门对服务对象身体状况、居家环境进行评估,确定老人需要护理的等级并确定需要服务的项目,建立老人个人居家档案。
2、组织服务员队伍。服务员队伍由社区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进行筛选、录用。结合社区再就业工作,重点吸纳社区下岗职工,尤其是40—50岁的下岗职工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有组织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使之具有职业责任感和组织归属感,形成专业化队伍,持证上岗。
七、所需资金及来源
着力开展以政府购买为导向的居家养老服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区老龄人口的比例不断增长,为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持续健康运作,需要启动经费。主要来源有:
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启动和运作经费主要由市、区政府资助。
2、低偿收取有一定经济能力的老年人除补贴外(政府购买部分养老服务)自负部分费用。
3、少部分由社会募集方式筹集的资金。
八、资金管理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各项经费开支应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严格按照区的有关规定使用。资金支出需依照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模式和服务成效,根据市统一制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标准,由区财政局、民政局核准该项经费,确保资金规范管理,专款专用。
社区居家养老方案 3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切实提高广大老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人人参与家家受益”为主题,通过广泛持续的`宣传活动,有力震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使广大老年群体有效识别和自觉抵制虚假诈骗信息,进一步增强防骗意识,提高防骗能力,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线索,营造浓厚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减少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宣传内容
(一)揭露当前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的“套路”手法;
(二)群众识别常见养老诈骗的意识和能力,防范措施等;
(三)群众一旦被骗,应该采取的补救措施,报案渠道等;
(四)群众举报养老诈骗犯罪线索的方式等;
(五)街道依法治理办随时推送的动态发案案例;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各成员单位迅速按照本方案责任分工开展宣传,迅速在辖区内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宣传热潮。
(二)履职尽责,确保后续跟进。
各社区利用音、视频播放、写真、横幅、展板、微信短信、LED等形式,积极宣传养老诈骗的危害和预防措施,形成铺天盖地的宣传氛围。
(三)各社区及街道各部门固定专人,做好资料报送。
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本级的养老诈骗防范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落实情况、文字资料、照片、视频、工作总结及时报送街道依法治理办。
(四)严格考核,确保工作实效。
街道将严格逗硬考核,对工作落实积极、成效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社区居家养老方案 4
根据《省民政厅、住建厅、质监局、卫计委、老龄办关于印发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皖民福字〔2018〕63号),《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运行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服务改革,积极探索符合我县特点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更加方便、快捷的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养老服务,切实做到养老服务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切实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公平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二、目标任务
20xx年确保建成10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其中镇建设等8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镇建设阳明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镇建设康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同时,根据3个乡镇社区用房情况,力争到20xx年底镇11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等2个乡镇有房源的社区同步启动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三、规划建设
(一)选址地点。选择交通便利,供电,给排水,通信等市政条件较好的地方,临近医疗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安静,与高噪声、污染源的防护距离符合有关安全卫生规定。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也可利用社区养老服务配建用房单独设置,确有困难的,可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文化服务设施等综合设置。
(二)建设规范。根据《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民福字〔2018〕63号)要求,结合实际,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一般约200平方米左右。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应具备集中照护,助餐助浴。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等服务功能。以上每一类服务功能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根据用房规模综合设置。实行统一建设、统一标识、统一规范标准,提高辨识度和服务效益。
(三)建设要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宜在建筑一层,相对独立,并有独立出入口,二层以上可设置电梯或无障碍坡道。养老服务中心建筑室内外应做到色调温馨、简洁大方、自然和谐;室内装修应符合无障碍、卫生、环保、消防等要求。中心内的设施设备应符合适老化的有关要求。同时,要根据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网络服务或信息化管理要求,覆设线路,预留接口。
四、运营管理
(一)运营方式。坚持多措并举,务实求效,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强化建后管养工作。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实施,将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捆绑打包,按照招标程序,通过公建民营、委托经营等形式,无偿交由具备为老服务能力以及具备相关运营管理经验的公司(专业团队)运营管理,以推动全县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专业化、品牌化发展。运营管理主体要执行法人负责制,完善法人登记。
(二)人员配置。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运营管理主体要按照《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民福字〔2018〕63号)要求,按照实际需要完善人员配备,每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不得少于2名工作人员。
(三)运营内容
1.日托照护服务。充分利用日间照料床位,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日托或短期托养服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可与周边各类养老机构签订转介服务协议,对日托服务对象、短期托养服务对象中有长期集中住养需求的老年人,优先转介至相宜的养老机构。
2.助餐助浴助洁服务。充分利用助餐设施,为城乡高龄、失能、农村留守等居家老年人提供用餐和助餐服务。在养老服务中心设置的助浴点、理发室、洗衣点,重点为城乡失能失智、高龄等老年人提供助浴、助洁服务。
3.健康指导服务。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家庭医生签约工作推进,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供免费场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4.文化娱乐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搭建活动平台,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集中教育学习等服务。
5.精神关爱服务。利用心理咨询室等设施,开展精神慰藉服务。免费提供活动场地为老年人交流交友、开展自助互助服务提供支持。
运营管理主体要按照在上述运营内容基础上,根据设施条件和周边资源供给情况,积极拓展开展短期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延伸性功能。要大力提倡、组织社会慈善组织、社工、社区志愿者和低龄健康老年人到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志愿服务、老年人互助服务。
(四)管养经费。符合《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中设置配置要求的并正常开展日常运营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县财政给予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每年补贴资金1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按年度拨付。
五、实施步骤
(一)项目选址(20xx年1月—2月)。镇、镇、镇等3个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单位配合,对镇、镇、镇的社区服务用房进行摸排,实地勘察,确定建设地点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规划设计(20xx年3月—4月)。县民政局牵头,镇、镇、镇等3个乡镇人民政府配合,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确定设计单位,开展规划设计工作和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
(三)开工建设(20xx年5月—10月)。项目建设单位进场施工。同时,县民政局可适时组织开展运营管理单位选取工作。
(四)竣工验收(20xx年11月)。县民政局镇、镇、镇等3个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县直单位,开展对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竣工验收,拨付项目建设资金。
(五)交付运营(20xx年12月)。由县民政局与运营管理主体签订运营管理协议,交付运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已经纳入到20xx年“为民办十件实事”中,县民政局作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牵头责任部门,要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作为20xx年度重点工作,委派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加强统筹和协作。镇、镇、镇、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业务管理权限,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整体推进。
(二)合理规划,需求优先。要结合3个乡镇的.老年人实际需求和经济发展水平,合理确定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地点。坚持需求导向,优先发展老年人急需的服务项目,逐步拓展和完善服务功能,避免设备设施闲置和居家服务项目流于形式等现象。
(三)统筹资金,综合保障。县财政局要按照“第一优先、流程从速”原则,及时、足额核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资金,研究使用本级财力支持中心建设事宜。县民政局要积极向县发改委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申报项目,争取资金支持。等3个乡镇要整合有关项目资金,全力支持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并做好协调保障工作。
(四)强化监管,确保实效。县民政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运营管理单位完善安全、财务、档案、运管、服务等规章制度,并通过检查巡查等方式对运营机构提供的服务质量加强监管。在项目建设工程中,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有序开展工作。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督导,县财政局要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补贴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十四五”期间,全县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均按此方案执行。村养老服务站建设运营参照此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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