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型招生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技术型招生方案,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技术型招生方案1
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的类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除了形式上的要求与规范,其内涵也需要体现出独有的类型特点、展现出职业教育的特色。为此职业院校在专业人才培养整体方案的内涵、制度体系制订上,应该遵循如下理念与思路。
国家对人才培养提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目标,作为大众化的、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必须开足公共基础平台课程和专业群平台课程,并把实效落实在教学中,促使学生在认知、技能、态度、人格等方面的和谐发展,终身学习与可持续发展。
要明确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应树立“培养职业化、标准规范化、规格多样化、成才个性化、数量动态化、过程柔性化”的培养思路。即职业院校培养的人才必须是职业化的人才,具有高度的职业认同感、良好的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按照职业标准、岗位规范和专业与教学标准去进行培养;同一所学校的同一个专业,也要做到人才培养的规格多样化,以符合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和社会的多样化需要;要把学习的选择权和主动权交给学生,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就业需求,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个性化的学习与成才;每个专业培养的人才,从总数量到不同规格的数量,都要根据学生的需求和企业的需要及其变化进行调整,做到动态的一致;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教学运行组织体系要能够做到及时反应、柔性适应。
要实行“按需培养、依学设课、工学结合、扬长施教”的培养要求。即符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要求、学生的就业需求,“按需培养”;根据行业、岗位工作任务的需要,学生的学习需求、学生的选择,开发课程,“依学设课”;学校和企业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校企合作”;根据学生的个性、特长、优势,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和学习特点,个别化、差异化 “扬长施教” 。
要按照OBE成果导向的理念和程序,明确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和毕业要求,反向设计专业的课程体系、课程内容、教学安排。在课程框架体系方面应该构建:公共基础平台课程组(包括公共必修和公共限选)+专业群平台课程组(专业必修)+专业课程组(专业必修)+专门化领域课程组(专业限选)+任意选修课程(包括通识课程和专业课程),具有“宽平台、核心化、多拓展、活模块”特征;使课程体系设计具有统一性、完整性、顺序性、相关性,共同化、组合化、并行化、多样化、个性化,开放性、选择性、动态性、灵活性、敏捷性、适应性的特点。
技术型招生方案2
(一)遵循规律、科学安排
作为一种教育的类型,在教学体系上也应该形成自己特有的范式。根据工作体系来重构课程体系,需要按照“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人类认识自然、认识世界的规律来设计。要遵循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律——做中学;遵循职业教育学生的认知规律——具体、形象、特殊、生动、体验、互动等;遵循工作知识的学习规律,先通过体验学习隐性的工作经验知识和策略知识,形成感性的认知基础与初步的技能,后进行显性的技术理论知识学习,形成技术概念,再开展运用技术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实现顿悟内化,让学生自我建构适应社会工作实际需要的知识、技能、素养结构。
在总学时、公共基础课程学时、选修课程学时、实践教学学时、顶岗实习的安排上要符合《指导意见》的基本要求,建议总学分控制在125~13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95~100学分左右(包括公共必修课程组25~30学分、顶岗实习16学分、毕业作品4学分,其余为专业群平台课程组和专业课程组学分)、限选课程(公共基础限选+专业限选)20学分左右、任选课程不少于10学分;以保证它们比例结构科学、合理、稳定。除了整周的实践教学以外,一周的课时安排控制在20学时左右为宜。
在专业的培养定位上,要通过调查,结合当地的产业发展、行业状况、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学生的就业意愿,准确确定专业主要面向哪些行业、哪类企业、哪些岗位来培养。不同学校的同一个专业,完全可以有不同的培养定位,从而有不同的课程体系,这也正是我们职业教育与普通的学科体系教育的重大区别。
要保质保量地开出教育部规定的公共必修基础课程,其他的公共基础课程可以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实际条件,部分归为公共基础必修课程,部分归为公共基础限选课程。建议公共基础课程一般安排30~35学分左右,其中限选课程学分在20%左右,并按照限选课程学分的300%列出各种公共基础限选课程的具体名称和学分,以供学生限选。
在课程开设顺序上,可以把初步的体验类、实践类的专业课程往前安排;一些开设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生物类、电子类、机械类、化工类、经济学管理学类等理论的专业课程,可以往后一些安排;其后再安排一些岗位技能课程,去应用技术理论指导实践;让学生先感知其然,后认知其所以然,再应用指导实然。
要强化实践教学,加大学时数,整周实训可以按照1学分22~24学时考虑;积极开展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方式,整周实习可以考虑按照1学分35~40学时来进行;多设置体验性课程、项目化课程和工作过程化课程,更多地形成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课程;以学生实际完成的成果,作为课程达到目标的标准,促使教师改革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使得实践教学的学时“占总学时数的50%以上”的要求有效落地,真正实现对技术技能应用的有效训练。
(二)灵活组织、有效实施
全面发展是基础,个性化发展是目的。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智力特征不同,行为习惯不同,个性差异。学习的需要、学习的目的不同,兴趣、爱好、特长各异,对就业的行业、岗位想法不同且多变。为了激发学生的潜能和发挥特长,应该给学生更多的课程学习自主选择权,为他们提供不同的成长途径,使得他们人人成才、个个出彩。
例如,建议可以把大学英语和计算机基础课程在部分专业甚至全部专业列为限选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可以分为若干水平层次开课,供学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水平选择。
但是由于职业院校教学资源普遍短缺、管理水平低、组织能力不足的问题,选择权的落实确是一个难点。为了降低实施的难度,建议:除了任意选修课以外,其他类型的课程均按组开设,学生可以选择课程组,但是需要在固定的教学班级学习,不能选择课程的上课时间;任意选修课集中在某个下午或晚上集中开课,以及利用在线课程学习;公共基础必修和限选课按照二级院系分别集中同时开课,便于按水平、按层次选课学习;开展学习成果认定与学分转换。
如果我们能够在技术上处理好上面的难题,实际上就可以实现学分制的内涵——选择制,既在校内实施了学分制,又与外部的学分银行在内涵上实现了有机对接,也有助于针对退伍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特殊群体,通过学分制解决工学矛盾、实践技能强与知识水平弱的困境、实际成果多与理论知识少的现实。
对必修的专业群平台课程组和专业课程组之间的学时学分的比例关系,可以依据不同的专业群的特点来确定,既可以是多开平台课程、少上专业课程(多适用于非技术类或对口就业率低的专业群),也可以是少开平台课程、多上专业课程(多适用于技术类或对口就业率高的专业群)。如果有条件和能力,建议第五学期在专业群中开设专业限选课程组(包括企业订单班),供学生结合自己的就业意愿选择一组课程学习,以提高就业竞争力、学业与工作相关度和职业期待吻合度。这类课程组每一年都可以调整,其中的课程也可以调整,不变的是课程组的学分。
把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有机结合,确定1个或2个相近证书把职业、岗位的职业素养、技术、技能要求融入课程体系和教学之中。还可以对其他的证书,通过专业限选课程组进行多种组合,给学生以多种选择,以实现1+X的人才培养。
总之,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既要凸显类型特色,遵循规律、科学合理,又要因地、因校、因专业、因学生制宜,还要有教育教学制度、教学运行组织体系的有效对接,如实施学分制、导师制、弹性学制等。相信如果能够认真贯彻落实这次的《指导意见》,我们的人才培养过程一定会更加的规范、科学、合理。
技术型招生方案3
20xx年6月发布的《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xx〕13号,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本框架与要求,有助于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制定方案的框架不统一、内容不规范、程序不完整、实施执行不认真、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一、研读《指导意见》,把握人才培养的时代新要求
(一)《指导意见》的时代特点
1.全面性与完整性
此次的《指导意见》,融入了包括最新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在内的多个文件、方案的内容,体现了新一轮职教改革对新时代职业院校科学制订和实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
《指导意见》包括了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及要求、制订程序以及监督与指导。
《指导意见》从明确培养目标、规范课程设置、合理安排学时、强化实践环节、严格毕业要求、推动书证融通、加强分类指导等7个方面对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提出了具体要求,更加全面和完整。
《指导意见》要求坚持育人为本,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技术技能培养、体育美育劳育以及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求把传授基础知识与培养专业能力并重,强化学生职业素养养成和专业技术积累,将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内容上,《指导意见》要求包括专业名称及代码、入学要求、修业年限、职业面向、培养目标与人才规格、课程设置、学时安排、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实施保障、毕业要求等内容,并附教学进程安排表等。
以上这些方面的系统表述,充分体现了《指导意见》的全面性和完整性。
2.规范性与严肃性
《指导意见》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上提出,要以职业教育国家专业教学标准(刚刚发布了第一批347个)为基本遵循,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人才培养规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学校和专业要进一步增强标准意识、质量意识,以国家专业教学标准为基本依据,不能“随意”各搞一套。
课程设置方面,《指导意见》明确规范为“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技能)课程两类”;提出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程”,同时明确了对公共基础课中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的要求;对专业课程规定了6~8门的核心课程。促使专业要更加全面、科学地确定公共基础课程,以及明确哪些课程是专业的核心课程,从而突出人才培养重点。
在教学安排方面,《指导意见》规定,三年制中职、高职每学年安排40周教学活动;三年制中职总学时数不低于3000、高职不低于2500;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中职一般占总学时的1/3、高职不少于总学时的1/4;一般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从总体上规范了教学活动的整体安排。《指导意见》要求,中、高职选修课教学时数占总学时的比例均应不少于10%,对选修课学时占比的要求和在公共基础课里设置限选课的要求,将改变目前课程几乎都是必修课的局面。其意图实质上是引导学校给学生更多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希望在选课上把个性化的学习要求落地。
在教材选用上,《指导意见》要求“高等职业学校按规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思政课、专业课教材”,即在教材的选用上,学校和专业今后一定要把好意识形态关和科学适用关。在职业教育的实践环节上,以前规定是不低于40%,现在规定“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这进一步强化了对职业教育实践性教学的要求,力图从要求上促使职业院校改变目前在教学方面学生对实践教学最不满意的现状。
《指导意见》强调应“严格毕业要求”,严把毕业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毕业要求的达成度,坚决杜绝“清考”行为。这为保证毕业生的培养质量立了规矩,一是组织毕业考核,保证毕业要求达标;二是杜绝“清考”,不及格的`课程必须重修。
《指导意见》要求,制定的方案要提交校级党组织会议审定,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还要通过学校网站等主动向社会公开。这就要求制定的方案既要把握好政治方向、科学、合理,又要通过教学资源的投入、条件的改善,保障人才培养方案的有效实施,并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的监督,改变方案制订是一套,实际执行是另一套的现象。
以上要求,充分体现了《指导意见》的规范性和严肃性的特点。
3.灵活性与选择性
由于各地环境不一、各校条件差异很大,《指导意见》明确了在满足指导意见所提出的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办学特色、学校条件和专业实际等,合理增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素,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在公共基础课中提出了必须开设的必修课程,也提出可以将马克思主义理论类课程、党史国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创新创业教育、信息技术、语文、数学、外语、健康教育、美育课程、职业素养等列为必修课或限定选修课;鼓励将学生取得的行业企业认可度高的有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已掌握的有关技术技能,按一定规则折算为学历教育相应学分。这就给予学校根据现实教学条件安排教学的更多灵活性,也促使职业院校给予学生结合自身情况和需要更多的学习选择权。
《指导意见》提出,促进书证融通,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有关内容及要求有机融入专业课程教学,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但是选择什么证书?选择几个证书?则是变量的“X”,依实际情况和条件各自决定。
《指导意见》要求,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开展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试点,对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体现的学习成果进行登记和存储,计入个人学习账号,尝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其目的是既引导职业院校更加倡导终身学习,又要让学生结合自身特长、兴趣爱好去主动学习,满足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学生个性化学习的需要。
《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分类指导”,明确“对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独编班,在标准不降的前提下,单独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习时间和多元教学模式。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专业,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制订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为职业教育扩招后,生源多元化的人才培养带来了灵活性。
对整周实训、实习的学时与学分的关系上没有强制的规定;在总学分上也没有明确的要求。
以上这些特点,无论是从人才培养的角度,还是学生学习的角度,都极大地提高了教学组织的灵活性与学习的选择性,给了专业和学生更多的自主空间。
(二)《指导意见》的个别缺憾
欧盟职业教育的学分体系规定,一般一个教学周算一个学分,一个学分对应25~30小时的学习时间,其中上课只有12~15节课,这是考虑一个人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确定的。而目前我们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除去第六学期顶岗实习外,学生一周上课约为24~30节课,。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作为大学的学习,这是非常不科学的。由于《指导意见》规定总学时不低于2500,即使是按照2500学时计算,平均一个学期416学时,减掉2周的考试周,平均周学时为23节课。这与《指导意见》强调要“引导学生自我管理、主动学习、提高效率”是有距离的,特别是在强调课程教学项目化、线上线下、课上课下混合式教学等大环境中,科学设置周课时就显得更加必要且迫切。另外,由于教师普遍短缺,教师一个学期要带2~3门课,几百个学生,每周上15节课左右,导致教师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做好课程教学的研究与改革。这也是多年来课程改革到教学实施的“最后一公里”始终难以打通的一个重要原因。
学分银行的微观基础是学校层面的学分制。自20xx年国务院发布《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来,从国务院到教育部,到各省的教育厅,许多关于职业教育的文件中都提到职业教育要实施学分制的要求。学分制对于满足个性化需要、实现多样化成才的职业教育,是迫切需要的。但是由于高职院校实施学分制困难重重,存在很多问题,《指导意见》没有能够明确提出高职院校试点或实施学分制的要求,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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