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时间:2024-04-15 18:44:55 蔼媚 方案 我要投稿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范文(通用8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急物资采购方案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范文(通用8篇)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1

  根据三级肿瘤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为应对医院应急物资需要,保持适宜的物资存量,及时有效供应物资,制定应急物资采购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院后勤应急物资的采购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健全制度,科学预警。

  完善物资储备应急预案体系,为物资储备应急处理工作提供系统、科学的制度保障,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并做好物资供应响应工作。

  2、统一管理,分类负责。

  物资科对其管辖的后勤物资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负责,落实各类物资应急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职责权限。

  3、常备不懈,确保供给。

  物资科工作人员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品种适宜、质量可靠、数量充足、常备不懈,确保应急物资之需。

  4、协调配合,快速反应。

  物资科应对突发事件时,要与相关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做到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保证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1、物资科应急协调指挥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2、协调指挥小组职责 :

  (1)组织信息收集、传递、通报工作,向上级汇报应急处理方案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

  (3)决策应急物资调动、投放等重大处置措施

  (4)对应急物资的投放、使用、效果进行总结、评估,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5)协调相关部门工作

  (6)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物资准备和账目处理

  1、与供应商联系时,若医院方临时急需货物,供应商应优先组织准备,#限度按时保证医院方的.需要。

  2、各库房负责人按需制定计划,申购储备应急物资。

  3、临床急需物资,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送达科室。

  4、对应急处理的物资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5、对库存应急物资及时进行补充,并及时利用和有效周转。

  6、防止应急物资发生浪费或短缺问题。

  7、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清单,每月盘点应急物资库存,保证应急物资充足有效。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2

  一、目的

  为了有效确保医院物资的供应,预防因物资的短缺引起的意外事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桂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后勤物质紧急采购。

  三、应急措施

  1.建立可靠的'物资供给信息网络,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协议,应急物资由供货方迅速、快捷提供。并有备用供应商。

  2.根据各部门提出的应急物资需求计划,采取“先支后报”的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3.统一调拨采购应急物资,在保证物资质量和交付时间的前提下,以不高于市场平均价进行采购。

  4.对采购回的应急物资,相关部门负责该物资的验收及办理验收和交接手续,确保采购物资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交付时间等准确无误,符合要求。

  5.紧急采购活动结束后,由上级机构监督管理机构对有关部门递交的应急采购相关凭证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入账结算手续。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3

  一、项目概况

  今年天气呈多发势态,汛期局地出现暴雨、冰雹、洪水的可能性较大。我局对全县的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逐一进行了检查和清点,经查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数量存在一定短缺,需要及时补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险情,根本无法满足防汛抗旱抢险的需要。根据《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文件要求,我局研究下达15万元资金用于采购防汛抗旱抢险应急物资进行补充储备,保证随用随调,确保20xx年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需要。

  二、采购物资明细及资金

  略

  三、采购方式及理由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理由为: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xx年版)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35号)文件要求。

  货物和服务类: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50万元。

  各单位采购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本项目由采购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并发送询价采购邀请函。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资金来源

  上级专项资金,文件名称为《省财政厅省应急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一批省级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xx〕38号)。

  六、资质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须提供身份证明;

  (2)“经审计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20xx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xx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20xx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诚信资格要求:

  ①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②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未联合体投标的承诺函)

  【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上传或复印件扫描上传均可】

  七、采购项目质量标准及交货期限

  (一)采购项目质量标准:严格按照附件采购物资明细表内物资装备名称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进行采购。

  (二)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采购、配送、安装及验收。

  八、采购信息发布及资格初审

  (一)信息发布:招标公告由招标组织机构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名企业为3家(含3家)以上。投标企业将相关资料及采购物资报价表打包密封报送大方县应急管理局救灾减灾物资保障股。

  (三)投标方式:邮寄或送达

  (四)投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五)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10月29日

  (六)开标时间:20xx年10月29日

  (七)开标地点:大方县应急管理局,大方县奢香大道南段。

  九、询价程序

  (一)开标时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同时要做好法人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合格的供应商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采购领导小组进行符合性鉴定,通过符合性鉴定的供应商,进入商务评标阶段。

  (三)成立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大方县应急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询价小组应当对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四)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五)询价。询价小组要求被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被询价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十、中标、签订合同及付款方式

  根据参与竞标单位提供的报价、质量及售后服务等,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开标结束后,县应急管理局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若无异议,项目单位根据招标项目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项目供货结束,经验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后,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十一、采购工作计划表

  (一)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时间:20xx年10月22日至20xx年10月28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验证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询价文件澄清修改及答疑时间:询价时间15日前。

  (四)询价时间:自询价邀请函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

  (六)签订供货合同时间:询价结束公布后,在大方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采购方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中标价即为合同价。

  (七)供货时间:按合同约定。

  十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xx县应急管理局

  (二)联系人:沈xx电话: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4

  一、制定背景

  根据国家2020年度地震趋势会商会把辽蒙交界地区确定为全国地震重点危险区,各地区都要有一定量的自身储备。按照自治区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检查组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旗防震减灾应急准备工作,特制定奈曼旗抗震救灾应急物资紧急采购工作方案。

  二、制定过程

  在《工作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将此《工作方案》与奈曼旗抗震救灾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对所需物资采购方式、数量、种类等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旗政府办公室法制科对《工作方案》的合法性也进行了审核监督,确认可行。

  三、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核定标准、所需数量

  1. 奈曼旗大沁他拉街道主城区现有人口7.2万人,居民户数2.5万户,按照受灾且需集中安置的人数为3600人计算。

  2.根据《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确定将受灾群众集中安置在应急避难场所共10天,物资需求量按每人每天应急粮食1公斤、应急饮用水2公升、帐篷一顶可住5人(按8人折算)、每人一张折叠床、一床棉被计算。

  3.初步按集中安置受灾群众3600人,至少储备10天的应急物资估算。

  应急物资:棉帐篷450顶(8人/顶),棉被3600床,折叠床3600张,强光手电筒(照明)720个,哨子(报警)100个,收音机(救援信息)100台。

  应急食品、饮水等:方便食品3.6万公斤,矿泉水7.2万公升,驱蚊虫药物(喷雾瓶装)720瓶。

  应急药物:消毒酒精(75%)720瓶。

  (二)现有物资及采购计划

  1.奈曼旗救灾物资储备库,现有储备物资目录为:棉帐篷275顶,单帐篷90顶,折叠床255张,棉被2634床,棉衣270件,棉大衣556件,单衣531件,远光手电筒33个(防汛用),发电机3台。奈曼旗2020年防汛抗旱物资储备需求计划:已购买强光手电筒200个。奈曼旗红十字会相关救灾物资储备情况:棉帐篷38顶,单帐篷69顶,棉被23床,折叠床30张。

  2.紧急采购计划(总计622.4万元)

  由旗发改委询价并招标采购(合计62.05万元):折叠床3300张,棉被950床,强光手电筒(照明)520个,哨子(报警)100个,收音机(救援信息)100台。

  由旗商务局负责与大型超市签订应急供应协议(合计559.44万元):方便食品3.6万公斤,矿泉水7.2万公升,驱蚊虫药物(喷雾瓶装)720瓶。

  由旗卫健委负责与疾控中心签订应急供应协议(0.864万元):消毒酒精(75%)720瓶。

  (三)抗震救灾专项预算及预算计划表

  1.财政要将抗震救灾专项资金列入年度预算。

  2.紧急拨付给旗发改委62万元。确保紧急采购奈曼旗抗震救灾应急物资,及时进行物资储备。

  3.预留应急物资储备资金560万元。预留559万元,给旗商务局待进行灾民集中安置时应急使用;预留1万元,给旗卫健委待进行灾民集中安置时应急使用。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全面加强我区区级应急物资管理,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万盛经开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万盛经开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应急局管理并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的各类装备、设备、工具、生活保障物资等。

  区级应急物资来源为:本级购置、上级调拨、社会各界捐赠以及其他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和生活保障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 区级应急物资管理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调拨、统一管理”和“保证急需、节约高效、分类负责、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 万盛经开区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级应急物资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调拨和承担区级应急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出库、监督检查等仓储管理工作;应急局各相关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拟定相应行业领域应急物资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协助做好调拨、使用等工作。

  财政局负责区级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和运输等经费保障以及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 区级应急物资主要储存在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必要时可以委托镇(街道)代储。对不易久存的应急物资,可通过协议储备等方式进行储备。

  第二章 物资采购

  第六条 应急局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救灾工作实际,提出具体的应急物资品种目录清单,交由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汇总,报局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七条 区级应急储备物资的采购应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拟定方案。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以及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应急物资采购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及采购方式等方案。

  (二)报批。救灾物资管理中心会同办公室(财务)将采购方案报应急局领导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编制采购预算,按批复的预算及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组织采购。

  (三)组织采购。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按照《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规定程序组织采购,并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

  紧急情况下,应急物资采购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物资入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并完善资产管理手续。

  第三章 物资储备管理

  第八条 区级应急物资储备要健全完善仓库管理制度,建立物资管理台账,落实入库和出库管理程序。对需入库的应急物资及时验收入库,完善相关手续。对储备物资实行封闭式管理,专人负责,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鼠、防污染等措施。库存物资应设有标签,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质量、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并分类存放,码放整齐,留有通道,严禁接触酸、碱、油脂、氧化剂和有机溶剂等。

  第九条 救灾物资管理中心负责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管理,代储(监控)点所在镇(街道)负责代储(监控)物资管理,应急物资使用单位负责应急局安排或配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各应急储备物资管理单位应落实仓库安全责任,并每季度对储备物资盘库一次,确保账账相符、账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四章 物资调拨(临时使用)

  第十条 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照“就近就便、储新发旧、保障急需”的原则,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地点和品种。灾害事故发生后,事发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应首先使用本级储备物资,本级储备物资不足时,可申请调拨(临时使用)区级物资。

  第十一条 区级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向应急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调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审批单》(附件1);申请临时使用填写《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附件2)。

  (二)核查。救灾物资管理中心根据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申请和实际需求,会同相关科室(单位)结合库存情况,提出应急物资调拨(临时使用)意见。

  (三)审批。

  申请调拨应急物资按照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审批:

  1.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万元以内(不含0.5万元),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2.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0.5—2万以内(不含2万元),由应急局主要领导审批;

  3.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2—5万元以内(不含5万元),召开应急局局长办公会决定;

  4.一次性调拨物资金额在5万元以上,召开应急局党委会决定。

  申请临时使用应急物资由应急局分管领导审批。

  (四)调运物资。申请调拨(临时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按要求到指定地点领取应急物资。

  (五)紧急情况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电话请示,事后及时补办书面调拨(临时使用)手续。

  应急局也可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和实际需求,直接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分配调拨区级应急物资。

  调拨物资为固定资产的`,按照《万盛经开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实施办法》(万盛财企发〔2020〕16号)的规定及时进行资产划转。

  第十二条 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在使用区级应急物资时,如发生数量、质量问题或其他意外情况,应及时协调处理并向应急局报告。

  第五章 使用、回收和报废

  第十三条 使用应急物资的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管理调拨到当地的区级应急物资,并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应急物资专项用于救援救灾所需,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违法向受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发放和使用应急物资时,应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十四条 镇(街道)或使用单位对应急物资使用者应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要求其妥善保管应急物资,严禁转让、租借或故意损毁。

  第十五条 区级应急物资分为回收类物资和非回收类物资。回收类物资是指能够重复使用的物资,如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工具,帐篷、折叠床、活动板房、移动厕所、净水设备、照明设备等,其他物资为非回收类物资。对非回收类物资,发放给受灾人员使用后,不再进行回收。

  申请临时使用的区级应急物资,使用完毕后由使用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进行回收,经维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根据要求按时送回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救灾物资管理中心验收确认后在《万盛经开区区级应急物资使用申请审批单》上填写回收情况,完成应急物资回收。

  第十六条 对使用完毕后失去使用价值或不能使用并无修复价值的区级应急物资,由物资责任单位进行清点、核实后,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七条 镇(街道)或有关单位应及时将应急物资的发放、使用(含受益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报应急局。

  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十八条 年度采购区级应急物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纳入年度经费预算,并编报采购预算。因自然灾害或事故灾难需紧急采购区级应急物资的,所需经费由应急局商财政局确定。

  第十九条 区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与管理、维护等费用由财政局纳入年初预算,代储(监控)点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维护等费用由镇(街道)或使用单位负责保障。

  第二十条 本级采购和上级调入我区的应急物资,以及本级接受救灾捐赠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局负责。调往事发镇(街道)或有关单位的区级应急物资所产生的运输、装卸、管理等费用由应急物资使用镇(街道)或有关单位负责。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二十一条 应急局应定期对区级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因管理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区级应急物资重大损毁、丢失的,由物资所在单位追回或赔偿,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严肃查处挪用、侵占、贪污区级应急物资行为,对挪用、侵占、贪污应急物资的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发生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需要使用应急物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6

  应急物资是重大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大同市应急物资保障实施方案》等法律及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切实推进区委重大改革部署工作,全面加强我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我区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区委20xx年重大改革项目及责任分工》要求,全力推进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及调拨等保障机制体制的建设。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组,负责全区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区应急管理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公路段等部门分管领导。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李培强同志担任。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上报有关信息,负责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等有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本级、本部门年度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完善应急物资采购、保管、调运、补充、更新等管理制度,完善应急物资入库、验收和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部门重点物资的储备、调拨等保障工作。

  (一)区应急局负责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负责检查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负责生活应急救助类(帐篷、衣物、棉被、应急灯等)及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所需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等保障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震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等应急物资和处置装备的储备工作。

  (二)区发改局负责粮油、猪肉、棉花、食糖、饮用水、方便面、饼干等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三)区工信局会同区卫健局、区财政局确定并适时调整区级医药储备品种目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四)区卫健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消杀和防护用品的需求品种、数量进行预测分析,提出相关调整储备建议,提出动用医药储备品种、规格、数量的建议等工作。

  (五)区工信局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等保障工作。

  (六)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农作物种子、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七)区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八)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境污染事件监测、调查、处置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九)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处置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区级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农村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区公路段负责区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应急物资的保畅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为普通国省干线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绿色通道,保障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运输畅通等工作。

  (十一)区水务局负责全区水库、农村水电站等水利设施的水旱灾害防御常规物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二)区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等保障工作。

  (十三)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负责建成区内城市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协调供水、供热、供气和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所需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突发事件所需大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和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五)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所需设备的维护、维修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六)区公安分局负责治安防控、反恐、防爆、道路交通事故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七)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抢险救援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配送等保障工作。

  (十八)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应急物资储备经费预算,并按规定程序拨付。

  四、目标措施

  为提高处置突发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救灾资金的投入,加大应急物资储备数量,增加物资品种,并保证合理采购、保管、调配该物资。

  (一)加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

  应急物资,是指用于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及应急处置装备。应急物资储备主要包括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等不同形式。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按照“统筹管理、科学分布、合理储备、统一调配、实时信息”的原则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应急物资储备要根据物资种类视不同情况采取实物储备、协议储备、生产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方式。重点加强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的物资储备,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质量可靠。

  (二)建立应急物资管理机制

  为适应救灾物资储备新形势,各乡镇各部门要制定应急物资管理、保养、保管制度,建立物资精细化管理机制新模式,细化出入库制度,保障流程清晰,完善消防制度,保障储备安全,建立健全救灾物资精细化管理制度,确保应急物资保质保量。

  (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各乡镇各部门要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结合,建成政府、企事业单位甚至家庭的一体化储备体系。区政府要针对我区行政区域、地理位置、人口面积、交通条件等因素,努力建设我区分布均匀,辐射面广,覆盖范围大,调运时间短救灾物资储备库,不断提升备灾救灾能力水平。

  (四)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储备

  为加快推进区域性应急救灾事业协调发展,提高灾害联防联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发挥各自救灾物资储备资源优势,保障在灾害发生后,能及时开展救援,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高救灾效率,区应急管理局将与周边区县应急管理局友好协商,拟签订相关救灾物资协同保障协议,有利于拓宽储备途径,提升储备能力。

  (五)完善调拨、配送保障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应按照“先近后远、先主后次、保障急需”的原则对应急物资进行调用,合理选择应急物资调用地点和物资种类。通常情况下,各单位自行调用本单位或本系统的应急物资;紧急情况需要调用多个单位的应急物资或需要统一调用应急物资时,由区政府应急物资领导组按政府要求统一调用。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接到应急物资调用指令后,应立即调拨,不得拖延贻误。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7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自然灾害类、安全事故灾难类、卫生类、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由办公室、财务部、运经部、运安部、保卫部和劳人部的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办公室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

  五、已消耗的应急物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

  六、应急物资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节俭的原则,严格按照采购制度、程序和流程操作,做到谁采购、谁签字、谁负责。

  七、办公室要加强对应急物资的采购、储备、管理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对管理混乱、冒领、挪用应急物资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应急物资采购方案 8

  为提高预防和处置干线公路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保障能力,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所造成的损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畅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储备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维护稳定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物资准备充足,及时到位,有效地保护和抢救人的生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市场及社会稳定。

  (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在省公路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延边州公路管理处负责,由各县(市)公路段具体实施,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上下联运,运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的原则。应急物资储备要紧密结合我州实际情况,以常发的、影响大的灾种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先急后缓,保证重点。

  (四)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的原则。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与其他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公路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范围内干线公路因自然灾害以及重大公路交通运输生产事故或其它事件导致交通中断、阻塞的紧急事件的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响应。

  三、储备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公路处处长担任组长,副处长及县(市)公路段段长担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专业物资储备组、运能保障组等3个应急工作组。

  四、储备工作领导机构职能

  领导小组职责为:审核全州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方案,确定全州应急物资资金总量及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金额,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统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全州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统筹规划全州应急物资仓储场地布局;在必要时向州政府报告事态变化情况,请求支援。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路处养护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为:收集、初审各成员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资金;检查各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管理全州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及时、准确地为领导小组提供应急物资储备动态,协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

  各工作组根据各自职能,完成各自应急物资储备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基本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全体人员组成,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抢险队伍基本生活所需的物资保障。如方便食品、饮用水、日用品、被服、帐篷、照明设备等。

  (二)专业物资储备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养护科组成,负责准备编织袋、木材、钢材、石料、铁丝、钢梁 等抢险物资。

  (三)运能保障组。由公路处及各公路段办公室、各公司经理组成。负责运力储备和征用及应急期间应急物资的运输、装卸和安全工作。

  五、储备方式

  (一)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品种、数量。由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部门和单位按照专项应急预案、应急保障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国家、省、市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划确定,须与我州实际管理公路里程、经济发展规模和社会发展状况等相适应。

  (二)应急储备物资储备的方式。采取实物储备、委托企业储备2种方式进行。各类应急物资的具体储备方式由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责任单位确定,报领导小组批准。

  六、储备资金保障

  (一)常用应急物资储备购置、更新、损耗轮换和公路处委托企业储备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等所需资金,由承担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根据有关标准测算,在每年底将次年度经费计划报领导小组初审,经上级审核同意,由公路处负责安排专项资金。

  (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所需要的资金补贴,相关文件规定,从专项资金中开支。

  七、储备物资的管理

  (一)日常管理。各负有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负责各自储备物资的日常管理,建立相应的储备物资管理制度。应急物资使用后应尽快补充,实行动态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工作组牵头单位原则上每半年检查1次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

  (二)数据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干线公路应急物资储备数据库,将公路专业应急物资、运能配送情况等信息全部纳入其中,随时掌握物资储备情况。建立定期填报、动态更新制度。确保在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时及时、准确调用各类物资、设备。

  八、储备物资调用应急响应

  (一)预警信息。各县市公路管理段要密切关注各类突发事件的事态发展,落实应急预警和紧急重大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处置工作需调用应急物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调用应急物资的建议。

  (二)紧急调用储备物资应急响应根据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由事件主管部门及时上报领导小

  组同意后,按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方案调用储备物资,保障处置工作需要。因发生较大级别突发公共事件,需跨县市调用储备物资的,由领导小组及时启动较大应急响应;事件主管部门提出调用需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调用指令;相关部门根据指令调动储备物资,并负责运送到指定地点。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储备物资不能满足需要时,领导小组应及时向州政府及省公路管理局汇报,提出物资支援申请,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应急结束。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判断和宣布物资保障应急结束。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由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评估委员会,对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物资保障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完善有关方案。同时会同被调用物资单位及时补办调用手续,结算被调用物资资金和调用费用开支,补充物资储备,恢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九、奖惩

  对在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领导小组提请上级主管部门表彰和奖励。对在储备、应急保障过程中存在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或执行不力造成工作失误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

  (一)承担应急物资储备任务的各成员单位须制定具体的应急物资储备方案,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作为本方案的配套方案。

  (二)本方案未尽事项,按照《省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公路管理处负责解释。

  (四)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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